【精品】读书的作文8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的作文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的作文 篇1
暑假时,我看了一套张秋生的《十二个月的小巴掌童话》,书的内容是讲述了几个助人为乐、奉献爱心的小故事,它引领我们多开动脑筋,积极向上的精神。
其中我最喜爱的一个小故事是《一棵树的故事》故事大概内容是有一棵粗壮的大树,是小动物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和欢乐的源泉,鸟儿在树上垒了温暖的“小家”,松鼠能品尝到树上最新鲜的`果实,蝴蝶们在树枝间飞舞,栖息……一切那么的温馨和谐,如诗如画。可是有个贪心的伐木者想伐了这棵大树为自己制作一套完美的家具。这种自私自利的想法让一位仙女给看穿了,仙女经过思考用智慧让代木者改变了心态,不仅不砍树了,还成为保护树木的一员。
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我周围的环境,离我家不远有条小河,在我很小的时候,这条河也曾清澈见底,清晨时,能看到小鱼小虾在河岸边觅食,夏天时,我和小伙伴还在河里游泳,嬉水。四五年前,河水渐渐变得又黄又绿,甚至散发着臭气,这都来源于工厂排放污水,人们乱丢生活垃圾。现在河水不再流动,河面上经常漂浮着死鱼死虾,臭气熏天。小河在“哭泣”,我心里非常难过,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希望大家引起重视,保护河流,还回我们美丽的小河。
通过阅读这些故事,更坚定了我要做一名环保小卫士的决心。
我的力量小,在此我呼吁:请保护我们的周围的环境,奉献您的一份力量!
读书的作文 篇2
这个星期我们开展了一个“读书漂流会”我非常的高兴。
我家的书都看了一百遍了,终于可以买了,还可以买别的书。我和赵诗琦、毛紫怡一组把书放在桌上,因为有很多的书大家都来观注。我带了《朝花夕拾》、《儿童文学》、《名探柯南》、《笑猫日记》和20元。我和毛紫怡卖得最火。
我以5元钱的价格把《笑猫日记》卖给了赵诗琦,又以4元的价格卖了《朝花夕拾》我开心得不亦乐乎。可赵诗琦的生意还是冷冷清清的。因为她就带了《故事作文》和《窗边的小豆豆》哦!对了还有一本《成语故事》。不一会儿我的《儿童文学》也卖出去了。我用我卖书的钱去买书,不一会宋波清跑了过来问:“买我的吧!”我看了看选了一本20元的'《绿山墙的安妮》我用4元九买了过来。然后买了一本《神奇女生祝如愿》我已经看完了。从星期六的早上在加上一个下午我就看完了。妈妈看我这么专心就又给我买了这一系的《闪着泪光的决定》我非常高兴。然后又卖了《格林童话》和《名探柯南》。
我都卖完了,赵诗琦都还没有卖完,是因为她舍不得。可这样也没有回报。我还以为她书卖不出去呢。可你们看只要心有所想,最后都能心想事成的。因为我相信乌云只是暂时路过,阴天都回变成晴天!这个“读书漂流会”也让我懂了很多。
读书的作文 篇3
读书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它是我们从小就开始进行的一件事情。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读书也就变得丰富起来。尽管变得更为的方便,更为的轻松,可不知为何,在我的心底,依旧有一种怀旧的心,喜欢曾经的那份阅读。
据我所了解到的,古代的读书和现代的读书是完全不同的,而我们现代很多人所缺乏的,在古代倒下的十分常见了。不过,古人应该也会羡慕我们吧。毕竟环境和社会为我们造就了十分良好的条件,允许我们选择多样化的读书方式。
在古代,人们对于阅读是心存敬畏的。那一个个盛满文字的竹简都是文人所最珍贵的。后来蔡伦发明了纸张之后,无疑是对史学界的一次巨大冲击。正因为纸张的问世,使得原本笨重且不便书写的竹简逐渐退出了舞台。而大家对于读书的热情依旧是高涨的.,从未有过改变。至于心存敬畏的原因,也怪古代阶级太过于明确。很多富家子弟才可享受读书的乐趣,穷人家的孩子是很难读书识字的,更别提知识渊博,随意阅读了。也真因为这份不易,他们才有了对于读书的敬畏以及无限的向往。或许出身卑微,却也依旧可以通过读书来丰富自己,从而考取功名。因为读书勤奋也会被众人所关注,譬如流传于后世的闻鸡起舞、凿壁偷光。这些都是身为阅读者所应该敬重的前辈。
在书籍中承载的不仅是简单的文字,更有着一个国家的文化,知识的瀚海。“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便是对于阅读最好的诠释。而古代人对于阅读的热情也是这般,他们喜爱文字,钻研知识,或许一辈子的努力也不一定能够改善生活,却始终愿意坚持下去,想要为后世的人们留下一下珍贵的文字。
“斯是陋室,惟吾德馨”是读书人的品行,“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时”是读书人呢的劝谏,“枕上诗书闲处好,门前风景雨来佳”是读书人的享受。在静谧的夜晚,一盏油灯,手捧书卷,默默地研读,静心品味,浅浅的一笔勾抹,写下自己的体会,这大概是古代读书者最为快乐和享受的时光。
而在如今这个读书已成为必要且条件允许的环境之下,许多人反倒没有了古人的那般对文字的敬畏。社会发展迅速,网络小说遍地,大家开始转变了兴趣。不喜欢那些死板生疏,不喜欢那些文人墨客,开始对于幻想和童话产生了兴趣。这样的环境着实令人感到心塞。当然,必要的学习和阅读才是正道。
电脑、智能手机的问世让文字不仅可以存在于纸张,而所需内容也可以更加轻松的查找。这对于喜爱阅读的人来讲,简直是最大的礼物!不过通过网络阅读的方式依旧是少了几分意思,盯着屏幕的同时也更加容易近视。
在我的阅读生涯中,由于羡慕古人对于知识的追求和渴望,自己也对于文字有着很大的执着。在每个人都熟练二十六个字母打字交流的时候,我依旧愿意勤奋练习字体,与友人的交往中,思念时以信件的方式来传达。毕竟,亲手写下来的文字才更加富有真情实感。而手捧书籍阅读的方式,也就更加具有书香味了。
当你在书店买书时,你会发现琳琅满目的书籍每一本都富有魅力。当你身在图书馆的那一刻,安静的氛围和遍地的图书简直会令你眼花缭乱。处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没有任何人会愿意大声喧哗,会愿意低头看着手机屏幕。似是商量好了一般,这里简直就是课堂,又或者说更像是现代版的私塾。无论你捧起的是什么类型的书籍,在此刻都不免会多看几页,多感受几分文字的魅力。
而纸质阅读也是国家大力推行的。近两年的城市书屋,在很多的城市都可以见到,到了数近,甚至是部分县城、乡镇也逐渐开展起来。这都是对于读书人来讲最大的礼物。
尽管你不一定爱阅读,不一定喜欢文字,但当你孤身一人处于安静的环境之下,不妨拿起一本书籍品读一番。很多事情是需要在恰到好处的时间里才能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其中真味的。读书就是这般。而在喧嚣闹市依旧可以专注于文字的人,大概也只有毛主席这样的大人物了。
其实,不管这个社会如何改变,不管方式如何更替,读书的目的都在于知识的传播。如果你把书读好,那么你也能够从中受益。无论是古代的李白、杜甫、关汉卿、吴承恩等人也好,又或是现代的鲁迅、老舍、冰心也好,大家都立志于将自己的文字启迪于社会,将自己心中想说,将自己的切身经历,传达给更多的人,传达到更远的地方。
如今,我们作为新世纪的领航者,自然要了解曾经的那些伟人们所留下来的文字加以研读。只待有朝一日,自己通过书籍所获取的经验也能够帮自己成就一番作为!
读书的作文 篇4
认识我的人,都说我是一个能从阅读中收获快乐和知识的女孩。然而,你一定不知道以前的我很爱玩,不爱读书,是发生在妈妈身中的一件事让我爱上了读书。
那是三年级的暑假,妈妈代表容县到玉林市参加“反腐倡廉”演讲比赛,我跟着妈妈去观摩。拿到比赛名单时,我看到妈妈皱了一下眉头。我一看,原来除了妈妈,其他县的选手都是电视台的播音员。比赛开始了,选手们一个个上台演讲,无论形象还是声音,妈妈都逊色不少。我不禁为妈妈捏了一把汗。第一轮有备演讲比赛结束了,妈妈的.成绩不是很理想。第二轮两分钟即兴演讲开始了,妈妈竟然出现了转机。那些播音员选手在抽到题目思考两分钟的时间里,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的,演讲起来语无伦次,说一句停几秒,完全没了有备演讲时的抑扬顿挫,神采飞扬。观众席上都有点骚动了。这时轮到妈妈了,只见她不慌不忙地抽了一道题,看了一眼,竟然不用思考便即兴演讲起来。观众席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最终,妈妈两轮演讲成绩加起来获得了这次比赛的第一名,为县里争得了荣誉。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握着我的手说:“女儿,这就是多读书,读好书的好处,关键时刻它能派上大用场!”
妈妈的话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从那以后,我爱上了读书。我的压岁钱几乎都用来买书,妈妈特地给我准备了一个书架,六层隔板,托起许多好书,有《安徒生童话》、《三国演义》、《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在这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没有人会打扰我,我经常沉醉在书的海洋里,贪婪地吸收书的精华,从中我学到了知识,懂得了一个个深刻的道理,让我从一个爱玩的女孩变成了一个书香少年……
如今,多读书,读好书让我妙笔生花,我的写作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多次参加校内外的作文比赛获了奖。我喜爱读书,再也没有一件事能比人生途中有书相伴更令我快乐和欣慰。
读书的作文 篇5
有人说:“有兴趣的人比没兴趣的人双倍的快乐,因为有兴趣的人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里。”我的兴趣爱好很多,比如:看书、画画、听音乐……但是我最喜欢的事是看书,因为看书能让我增长知识。只要一有空闲,我就会看书。早上起床看一会儿,吃完早饭看一会儿,下课看一会儿,放学写完作业看一会儿,晚上还会看一会儿,甚至去哪里游玩,我也总带着几本书。书就像是我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但是一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那么爱读书,甚至可以说不喜欢读书。记得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只爱听故事,每天晚上妈妈都要给我读绘本讲故事,我觉得听故事是特别的享受。后来有一次爸爸给我买了一本《成语故事》和一本《三国演义》。爸爸让我每天坚持读一段《三国演义》,顺便可以练习拼音,但是我当时就不想读,不喜欢自己读书觉得读书需要认识很多字很辛苦,我就站在那里不吭声,爸爸妈妈就强制规定,如果我不读的话就不能休息,我当时很倔强,站了很久还是不读,一直到腿都酸了我忍不住大哭了起来,我想让爸爸妈妈可怜我,不要求我再读书了,但是他们都在忙自己的事情并不答理我,没有办法我只有忍住不哭了,然后委屈地读了起来,我第一次读得非常磕绊,一点也不流利,还有好多字和拼音不认识,妈妈让我把不认识的都圈起来读完以后给我教了一遍,爸爸也表扬了我,夸我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虽说“万事开头难”,但是只要向前进步,每天都坚持总能取得大进步!
其实我当时心里并不相信爸爸的话,我还是不想读书,到了第二天,第三天每天我读书以前都还会大哭,爸爸妈妈依然向之前那样不理会我,我哭完以后只能乖乖地拿起书本读起来,每天读完以后妈妈要把我不懂的给我讲解一遍,渐渐地我需要妈妈给我讲解的拼音和字词越来越少了,我读得也越来越流利顺畅了,到了一周以后大部分的内容我自己都可以独立的读下来了,我特别的开心,感到无比的骄傲自豪!过了十几天后我已经不用妈妈监督,自己已经养成了每天读书的习惯了,从此书就成了我的朋友,我慢慢的开始往深的去思考文章的意义,遨游在书的'海洋,一会儿我骑着大鹅跟着大雁群去冒险,一会儿跟着汤小团与三国里的人把酒言欢,一会儿跟着舒克和贝塔去保护弱小的小动物…
现在,我读的书越来越深奥,种类也越来越丰富,科普书籍、历史书籍、童话故事、四大名著等,这些都已经被我细细的品读过了,它们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开阔了我的知识面。我读了《西游记》知道了做事情要坚持,虽然途中会有艰难困苦,但是只要有坚定的信念,不断的努力肯定就会到达目标;从《杨雨讲诗词》中体会到了诗词的优美诗句和诗人们创作这些诗词时的心路历程;从《三国演义》中看到了一个波澜壮阔的历史时代,各路英雄将领为了统一三国付出的努力和聪明才智。读书带给了我太多的快乐,因为我爱读书,妈妈给我买了很多书,到现在我已经拥有了整整四个书柜的书了,我现在只要有空闲时间就会读书,我的房间里书桌上,床头上,柜子上随处可见我的书。我经常读起书来忘记了吃饭,每次妈妈都要叫我很多遍我才恋恋不舍得放下我的书。
读书使我成长,读书给了我力量,我以后要读更多更好的书,以读书为荣,以读书为乐。
读书的作文 篇6
高尔基曾说过:“学问改变气质”。我认为,读书可以增添气质,可以提升精神,更可以永葆青春。
一个人独坐,整个世界里仿佛只有你自己,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和惬意。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会获得难得的充实和安宁。在书籍的海洋中游戈,品味淡淡的书香,思想在诗中流淌,陶醉在书的世界中,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在我眼中,读书的.魅力正在于此。
读书让我明白世界的美丽,让我战胜困难与挫折,让我鼓起生活的风帆,让我挺起自尊自爱的脊梁。
美容作为弥补生活先天不足的一种生活方式,成为今天的一种时尚。这时不仅让我想起一句古话:“腹中诗书自气华。”在这浮躁的城市中,独处一室,手捧一书,这何尝不是一种高层次的“生命美容”呢?
读书,不需要高深的学问,却可以提高我们独特的品味,使我们视通万里,从古至今,纵横交错的东西,明白了宇宙的奥秘,洞察世事的变化,书是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经常读书的人,骨子心也会透露出灵气和睿智。
让我们沐浴书香,为生命美容,让熠熠闪光的文字穿透你我的身体以至灵魂。
读书的作文 篇7
我有一个爱好就是看书,只要看到我喜欢的书我可以忘掉一切。每次上街或去超市,我都想看会书。
我的书柜是满的,告诉你是些什么书吧:《奥秘百个大世界》《少儿百科全书》《哪吒》《冒险小虎队》《安徒生童话》《中国未解之谜》《中国卡通》等等百干不厌的.书。
书能让我聪明,能让我懂得许多道理,攒积一老子的课外知识呢,老师和同学给我取了个外号叫“小博士”和“小书呆子”,我还被称为班里的课外知识王呢!
读书的作文 篇8
读书这门“艺术”是在我不知不觉中产生的兴趣I。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籍是人类的进步的阶梯”……这些都是关于读书的金玉良言。老爸也常用这些话来鞭策我。自此我的世界就变成了书的海洋,而我也因此经常受到老妈的训斥。
从小到大,无论我需要关于学习方面的任何东西,老爸都会二话不说就给我买。因此我从小到大的书籍也数不胜数,从此以后我对书籍的.需求和对书籍的渴望也越来越大。书多得都放不下了,床下面,桌子上面,柜子里面到处都是我的宝物。现在就连床也成了我的“战场”。床宽一米,床的一半都让我来存放书籍。就因为这事惹得老妈大发雷霆,害得我只能转移阵地,也平息了一场战火。
星期天早晨,老妈要去商场买东西,把我也拖下了水。老妈去商场无非就是买化妆品、衣服之类的,而且和别人一讲价就是老半天,浪费我的宝贵时间。老妈我多想对您说∶“时间就是性命,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无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别再执迷不悟了!老妈也了解我的脾性,所以并没有让我和他一起逛商场,而是下了公交车,给了我二十元钱,让我自己去玩。以前吝啬的老妈今日怎么变得如此阔绰了,难道真的醒悟了吗?管他三七二十一呢,马上接过钱,飞奔到属于我的“天堂”—书店。天色逐渐昏暗,应该回家了,可是这本书还没看完,如果下次再来看的话,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再看一下价钱—二十三元,这可是我的路费呀,是应该买,还是不买呢?我犹豫不决,但又经过一阵思想斗争最终决定买。虽然失去了路费,还要走回家去,但我心中还是很高兴。我与夕阳为伴,与书为友,散步回家,这一切多么有诗情画意啊!
读书使我感受到知识的力量,令我明白许多道理,但在这途中也有许多小插曲,是我们却步,同时只是也激励我前进,让我领略到知识带给人们震撼人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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