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感受的作文

【精选】读书感受的作文合集八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感受的作文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读书感受的作文合集八篇

读书感受的作文 篇1

  俗话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只有多读书,才能长知识增见闻,才能写好锦绣文章。

  也许,有人会说:“书本很枯燥,读书很无聊!”但是我想说:“读书也可以使一种乐趣,只要你能静下心来,认真地阅读,那你必然会体验到读书的美妙。”

  读一本书,在我看来并不是像有些人那样,看一遍就代表完事了,而是要读无数遍,仔细地揣摩书中的精妙之处,并将其掌握吸收。接下来,我就给你简单介绍下我的读书方法吧!

  读第一遍的时候,你可以大概地浏览一遍。但是每一部分都得看,这样能帮助你很好地理清这本书的主线。

  读第二遍的时候,你就得认真地阅读这本书。你需要仔细地去看每一个部分,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每一个字,边看还要边在脑海中想象书中的故事情节。

  读第三遍的时候,你就要开始去研究前两遍你没有完全读懂的地方,结合整本的主线和已知的情节,认真思考,反复推敲,最后给自己找出一个既准确又满意的答案来。

  读第四遍的时候,你可以尝试背诵书中你最喜欢的语句与段落,识记一些好的词语,当然也可以将它们摘抄下来。这样既可以积累自己的词汇量,又可以帮助自己写出更优美的语段来。

  读第五遍的时候,你可以尽情地想象书中的故事结尾之后,又会发生些什么事?在这之后,你可以自己动笔,将你想象到可能会发生的事写下来。

  相信你按照我的这个方法读着读着,你很快就会对读书上瘾了。一边读书积累知识,一边享受着读书的快乐,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人们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我愿在书的海洋里,周游世界,领略不同的人生,观赏迥异的风景,这也是读书的一种乐趣啊!我爱读书!

读书感受的作文 篇2

  文学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这句话一直伴随我到现在,只不过当时我对这句话感到不惑。

  记得在我2、3岁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名叫《唐诗三百首》的书,一个字一个字的教我读,教我背诵。每当家里来客人时,根据其他小朋友的一贯作风,肯定会叫:“阿姨好,”或“叔叔好”,可我却与她们不一样,我会在她们面前背诵刚学会的'古诗,背完后,我会赢得一阵掌声和一个红包。从这时起,我就爱上了书。现在我上六年级了,作业量很大,几乎没有时间读课外书,很多同学认为只要把书本上的知识学扎实就行了,我却与她们不一样,我们现在处信息社会,需要增强课外阅读来开拓眼界、增长知识。就算再忙再累,我都会抽处一些时间来阅读。“书,你是茫茫的海洋,而我只是一叶小舟,遨游在你的海面上,驶向成功的彼岸。”时而,读书时,我会唱出这样一首歌,这首歌是我自创自编自导的一首歌,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书,书,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书,书,我爱你,就像农民爱土地。”请不要见笑,不过我爱书确实是真真实实的。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这句话使我受益匪浅,而现在我不在对它感到不惑了,却对它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读书真有趣啊!

  为了检查我们的读书效果,督促我们认真阅读,妈妈们建议我们开一次小型的读书交流会。地点定在牟雨欣家,时间是星期六下午,一共有五位同学参加:我、柯语悦、牟雨欣、王书铭、和卢泓羽。选定的交流书目是《丁丁当当——黑痴白痴》。

读书感受的作文 篇3

  本学期我共读了三本书,一本是《获奖作文》;一本昰《材料作文》;另一本则是《名人故事》,我最喜欢《材料作中的《根颂》这篇文。这篇文章讲的是娇艳的花儿,粗壮的大树都有一个母亲——根。他外表虽不好看。但它默默无闻地为它们提供营养,使它们茁壮成长。从这个故事我知道了人的外表并不重要,只要你有一一颗美丽的心,一颗善良的心,一颗无私奉献的心,你就很美丽。

  书:就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它教了我许多的道理,教怎么为人处事,也教许多好词好句。下面让我们一起分享吧!1: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很宝贵,我们应该珍惜时间。2:他们是默默无闻无私奉献,昰那么的平凡,又昰那么的伟大。读书很快乐,在书中也可以寻找乐趣,另外也可以丰富自己的課外知识。人的知识80%都是靠阅读而得来的,只有读书的人知识才会广博。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翱游在这知识的海洋!

读书感受的作文 篇4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温暖千万心灵,改变千万人生。我喜欢看书,从书中吸取养分,来丰富我的知识,提升我的智慧,磨练我的意志。

  这是一本让亿万人获得幸福的心灵密码丛书,也是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它通过一个一个看似微不足道但又充满哲理的小故事,给予我们启迪和感悟。

  有一篇名为“做人生的强者”的小故事,讲述的是威尔玛。鲁道夫年幼时身患重病,双腿落下残疾。但她自强不息,坚持锻炼,最终创造了200米的世界纪录。这个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懂得了不要被“不可能”所吓倒,只要用心,只要努力,就会成功,人生就会更多彩。

  还有一篇题为“脚踏实地是最好的选择”的文章,说的是任小萍在不断调动的工作岗位上,干一行爱一行,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成就。读着文章,我记下了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在无法选择工作时,至少他永远有一样可以选择:就是好好干还是得过且过。这样的选择就决定了将来的被选择。”虽然语言很朴素,但却饱含哲理,让我很受教育。

  像这样的小故事小文章在这本书里还有许许多多。我一口气地读着,体会着,终于明白了这本书被奉为经典,畅销全球20年而不衰的奥秘所在,正像它的名字《心灵鸡汤》一样,让人生在故事里开悟,心灵于沉思中升华,在字里行间滋养着我的心田,温暖着世界!

读书感受的作文 篇5

  读书了,我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光荣的“两道杠”,成为少先队组织的中队委。我自豪,同时我也感受到肩上的责任。我不再是那娇娇女童,我是祖国的新生代。我享受,我奉献。

  读书了,我端正地坐在教室里,专注地听老师讲课。从美丽的小兴安岭到神奇的七色花,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幅幅美丽的图案和一篇篇动人的童话故事,我的心随之飞翔。

  读书了,课间之余,我可以拿出我心爱的童话,随白雪公主去森林见七个小矮人;伴灰姑娘去皇宫参加舞会;陪可怜的小女孩去街上买火柴……我乐在其中。

  读书了,我可以拿出笔,记下我看到的美景、美事、美人,写下我想要说的。我更可以把我的祝愿化成文字传给远方的亲人和朋友,永远祝福他们。

  读书了,我和阿拉伯数字交朋友,用加减乘除做游戏。他们变幻离奇,害我苦思冥想,一不小心就被他们捉弄,我真是哭笑不得。26个英文字母也和我做朋友,他们三三两两地结伴来做客,有时真会把我弄糊涂,但感觉其乐融融。

  读书了,读书真好。

读书感受的作文 篇6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常常被每一本书中的故事所吸引,沉浸在里面无法自拔,因为读书让我变得快乐,读书让我增长见识。这不,一放暑假,我就立马捧起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如饥似渴地拜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孤女简爱,从小被收养在舅舅家,可舅母十分讨厌她,在她舅舅死后,将还是未成年孩子的她送到一家教会学校,由她自生自灭。大概十八岁时,简爱离开了炼狱般的学校,到一家庄园做家庭教师,由此爱上了那个庄园男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但是当他们即将结婚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是有妻子的。简爱伤心地离开了庄园,在一所简陋无比的学校当了教师,随之生活也发生了转变,最后继承了一大笔遗产的简爱又回到庄园,与已经自由但瞎眼的罗切斯特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简爱能有最后的幸福,靠得就是对生活的不放弃,靠得就是一步步地坚持。记得暑假里的一天,妈妈上街买了一堆毛豆,可她要上班,没时间剥豆,就嘱咐我中午前剥完。开始,我还能手起豆落,渐渐地,我的大拇指就肿了、疼了。正当我要放弃时,客厅茶几上的《简·爱》给了我”坚持不懈“的力量。最后,一盘新鲜碧绿的豆诞生在我的手中,那时,手指的红肿与疼痛都被成功的喜悦与自豪所代替了。

  是的,从简爱身上我明白了:在任何艰难困苦面前,拥有一份恒心与耐心,那么灿烂的阳光定会出现在风雨后。

读书感受的作文 篇7

  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书是暴风雨后的彩虹,把晴天还给了人们。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小时候,我从书中认识了会变魔法的哈利波特;威力无比的奥特曼;聪明的小精灵;勇敢的蜘蛛侠;倒霉透顶的大雄;情意深重的多啦A梦……他们同我一起成长。

  二年级时,妈妈给我买了《十万个为什么》《少儿百科全书》这两本书。从中我知道了海葵不是植物而是动物,生鸡蛋在盐水里可以飘起来在淡水中飘不起来;华南虎可以越江海;骆驼被称为“沙漠之舟”……这两本书像两只小舟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海洋。

  渐渐长大了,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 。从书中我认识了三拳打死镇关西的鲁提辖; 拿着两个大板斧的李逵;血溅鸳鸯楼的武松 ; 足智多谋的诸葛亮;横槊赋诗的曹操;勇猛的张飞;重情重义的关羽……

  博览群书的我,还读了《世界未解之谜》、《木偶奇遇记》、几十本作文……

  书丰富了我的知识;给了我智慧;开拓了我的视野,我要永远以书为伴。

读书感受的作文 篇8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一样喜欢读书,书带给了我们我们许多乐趣,也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一位伴我度过许多无聊时间的朋友。

  有一次,我在读一本书叫《城南旧事》。

  讲了林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

  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

  秀贞曾与一个大学生暗中相爱,后大学生被警察抓走,秀贞生下的女儿小桂子又被家人扔到城根下,生死不明。

  英子对她非常同情。

  英子得知小伙伴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又发现她脖颈后的青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

  秀贞与离散六年的女儿相认后,立刻带妞儿去找寻爸爸,结果母女俩惨死在火车轮下。

  后英子一家迁居新帘子胡同。

  英子又在附近的荒园中认识了一个厚嘴唇的年轻人。

  他为了供给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

  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不久,英子在荒草地上捡到一个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带巡警来抓走了这个年轻人,这件事使英子非常难过。

  英子九岁那年,她的奶妈宋妈的丈夫冯大明来到林家。

  英子得知宋妈的儿子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女儿也被丈夫卖给别人,心里十分伤心,不明白宋妈为什么撇下自己的孩子不管,来伺候别人。

  后来,英子的爸爸因肺病去世。

  宋妈也被她丈夫用小毛驴接走。

  英子随家人乘上远行的马车,带着种种疑惑告别了童年。

  每当我读完书,就感到一种成就感,因为,我又收获了一些知识,不论是学术上还是生活上的,这都对我以后的人生有着极大的帮助。

  从这些事情中,我知道了读书是每个人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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