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租赁合同

时间:2023-12-11 17:42:01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租赁合同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建筑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租赁合同15篇

  建筑租赁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的支付

  1、发放材料按材料单计算;3、押金数额由双方自行商定;3、租赁设备返还时结清所有租赁费用。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赁设备的交货和验收

  1、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在交货地点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设备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设备已在完整状态

  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设备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六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设备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__________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_______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租金。 3、租赁设备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设备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____%的违约金。

  2、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署附属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预付定金后生效,至租赁设备全部返还、租金等费用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合同签署地点:   合同签署时间: 年月日

  建筑租赁合同2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承租方承建的天津东丽区张贵庄还迁房项目工程向出租方租赁建筑物资事宜,签订租赁合同规定如下:

  第一条:租赁物使用地点和期限

  租赁物资使用地点为得擅自改变使用地点和转让他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二条:结算、费用及供退货方式

  1)付款方式:自供货之日起,每月25日至30日双方核对租费单,并经现场收料员,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同时签字确认后,作为有效依据。在结构工程全面达到正负零上二层后,甲方接到乙方的租赁核算单,可支付给乙方总租赁费的60 %,以后每二个月付产生租赁费用的60%,余款部分在租赁物资结束后三个月内付清。

  2)供货、退货方式:承租方提前五天提供用货计划,提前一天通知出租方具体用货规格、数量,出租方接到通知后及时把货物送到施工现场(必须为合格物品,并附材质检验报告),承租方指定为报料员及收料员验货签单卸货,装卸车、运费等费用由出租方负责;退货时,承租方负责将物资退回出租方,双方由指定人员确认签单,装车、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卸车由出租方负责。出租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迟、拖延或拒收租赁物。结算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退货单为准。结算时须由项目经理、材料部等三人以上签字生效。

  3)清理维修费:钢管除死角型弯曲外,其余不收修理费、清洗刷油等费。

  4)遗失赔偿:租赁物资发生遗失的,以当时市场价为赔偿依据;

  5)材料物资收费标准:编织袋0.40元/个,螺丝0.60元/套;

  6)在退租赁物资当天不计所退物资的租赁费。

  第三条: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及相关费用,每日按应付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及违约责任

  当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以出租方注册地为诉讼管辖地。

  第六条:冬季不施工报停期为60天,如遇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停工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租赁合同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

  工程地址: 签订时间:

  乙方因建筑施工需要,需向甲方租用建筑机械和周转工具(以下简称租赁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以上租赁物的类别、数量根据乙方的预计而填列,其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字的发货明细表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具体以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之日起到乙方用完租赁物,并将租赁物送回甲方仓库按规定验收完为止。(不足半月按半月计费)

  第三条 押金的交纳

  乙方按租用租赁物原值的 %交纳押金,计 元,签订合同时一次交付。如不能按期足额交付,逾期部分按每天万分之八交纳违约金。

  第四条 租费的结算与交纳

  租费的结算以双方签字的收发货明细填列的时间、数量和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租赁单价为依据,自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的当日起至乙方将租赁物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完的当日止,连续按日记费(不扣除节假日)。租费于每月25日结算一次,乙方必须于每月月底前付清当月租费。

  第五条 租赁物的使用、维修与保养

  乙方对所租用租赁物的使用、维护与保养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对所租租赁物要正确使用,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按时维修涂油。钢管不准切割、打孔,钢模板不准打孔。送回租赁物前,应对租赁物进行维修整理、清理、涂油,达到甲方的`租赁物验收标准。若有损坏,要按甲方的维修规定交纳维修费;若有丢失或严重损坏,按以下价格交纳赔偿费:钢模板180元/ M,U型卡 0.45 元/个,钢管 19 元/M,扣件 6.0 元/套,顶托丝杠28.00 元/根。甲方的《租赁物验收标准和维修赔偿标准》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按规定交纳押金后方可提货。

  2.乙方每次提货时,必须持有发货通知单、合同、提货人身份证证明等方可提货.期间更换提货人时,乙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产生或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按甲方指定仓库提运租赁物,用完后将租赁物送回甲方指定仓库,并按甲方要求和指定位置整理、归垛、归仓、验收.其运费、装卸费、搬运费均由乙方负担。

  4.周转材料提货时,乙方应按发货明细检查数量和质量,乙方在施工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5.焊接头钢管不能用于扎架子,否则后果自负。

  6.乙方对合同的修改或达成相关协议必须经甲方盖章承认方为有效。

  7如果乙方报停机具,必须提前申请,并以报停单为准,无报停单者不给予报停,甲方照收租赁费,乙方开工使用机具,必须通知甲方,开工而不声明,每天作五天收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工作需要,需将租赁物转移到合同签订使用地址之外的工地或将租赁物

  转让第三者使用,需征得甲方同意或另签《建筑机具租赁合同》;否则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追回租 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由平度市人民法院裁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将所租租赁物全部送回甲方仓库验收完并付清全部租赁费、维修费、赔偿费、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失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电话 :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电话:

  建筑租赁合同4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自签订之日起,不因市场租金的升降而变动。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押金以甲方收条为凭证。合同履行完毕,扣除应付租金后,押金金额退还承租方。

  租金结算方式:乙方每 个月到甲方结付一次租金。违者每月罚所欠租金总额 %的.滞纳金(租用货物不到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

  第三条 租用物资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星期以上通知甲方做准备;归还物资时,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钢管如有弯曲甲方向乙方收取钢管校正费每 根按 元计算。扣件清洗费按 元/套,缺T型螺栓按每颗向乙方收取 元,缺顶托顶板按每块收取 元,缺顶托丝帽每颗收取 元,缺顶托丝杆每根收取 元。物资丢失、损坏或钻孔结算当月按市场价赔偿。同时乙方必须当月结算租金后 天内赔偿丢失或损坏物资,否则应继续收取租金,直到付清或还清所租用的为止。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物资,不得私自转借、出租,不得由

  一个工地转至另一个工地使用或转借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租赁物资总金额的20%违约金。

  第五条 租赁运输责任

  1、租用方租用货物的运输费、搬运费由租用方自行负责。如需甲方协助搬运,乙方按每吨 元支付搬运费给甲方。

  2、工地完工后,租用方负责把租用货物退还给甲方指定库房,运费及搬运费、堆码费由乙方自理。货到甲方库房后搬运及堆码如需甲方协助,乙方按每吨 元支付搬运费及堆码费给甲方。

  第六条 租赁数量以甲乙双方检尺单或收发料单为准,材料出入甲方库房时,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点清材料数量、规格型号、时间,确认无误时,方可出(入)库。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材料,由乙方经办人在甲方库房当面验收,货物一经出库即为合格租赁材料。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本合同附件部分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若发生租用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

  第十条 本合同附件:租赁物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如下:

  第十一条 钢管、扣件型号: 钢管定尺型号(按±5厘米)为准6米、4米、3米、2.8米、2米、1.5米、1.2米 出租单位:(甲方)盖章 租用单位:(乙方)盖章 单位名称 保证单位(人) 出租人 租用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地址 施工地址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物资归还租金结算完毕后终止。

  备注:此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签订租赁合同地址:

  签订租赁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租赁合同5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商用房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室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简称该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于 ;乙方承租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为未经装修的毛坯房,乙方须重新装修及设置经营所需的配套设施,乙方对于该商用房已实地察看且已做过必要的了解。对于建筑面积在计算上可能出现的微小误差,乙方表示理解并接受。

  第二条 : 商用房用途

  商用房用途为:

  乙方应根据承租商用房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置自身的经营项目,并就及时办理合法的报批(经营)手续,否则因些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后果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没有关系。

  第三条: 合同期限、租用标准

  1、装修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装修期算在合同期内,装修期内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合同付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为年付。租金为每年25万元整。租金应于每年提前两个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不再承租该商用房,另行租于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为税后租金,该租金不含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商用房的房产税、人所得税物业税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

  第五条: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将商用房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该商用房以目前现状为准。

  2、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搬离并交还承租商用房给甲方。交房时乙方原有的装修配套设施亦无条件交归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约付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应按通知要求腾空并交还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还承租商用房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换锁等手段在内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对于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外理,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或索赔。

  第六条: 关于商用房产权(使用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用房产权清楚,没有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商用房产权发生纠纷,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自由设置其经营项目并对其经营承担市场风险。在乙方申办相关证照时,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关手续。其申办成功与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商用房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商用房及其设施应妥善管理、积极维护并负责修缮。

  租赁期间,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还应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商用房改造及装修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承租商用房进行装修,但乙方的.装修方案事先应报甲方批准同意,同时承诺在进行装修(含房屋隔断、消防、环保设施等)时委托在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安装企业进行,如需报建和验收,乙方还应自学办理报验手续。乙方同时保证:

  1、在屋装修时,绝不破坏商用房结构安全;

  2、保证原有的设施(包括水、电、暖)不被破坏,如需改造或增添设施,应委托专业公司安装施工,平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功能良好。否则,如因乙方未能执行上述约定,导致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装修厨房、卫生间或其他与水相关的用途,则按规定做好防水层且须经过闭水室验,保证不会出现渗漏问题。否则,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邻商户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装修施工不当或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诸如商用房和附属设施损坏等情况,影响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用房时包括乙方对上述商用房进行的装修和不可移动设施等,乙方不能对其装修和设施拆除或要求补偿。

  6、由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其自身原因和过失造成的商用房及第三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消防责任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设有消防设施,乙方承诺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有效,防止火灾隐患。

  第十条: 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水、电)的收费标准承担各项费用,如乙方不按时支付上述各费用,则应无条件承担延期付款的后果责任(包括停水停电)。商用房移交后,双方应及时核对水、电表用量度数,并补齐所欠全款。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与期间转让

  1、租赁期满后,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缴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商用房交还后七日内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本合同随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像甲方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甲方如果决策继续出租商用房,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2、合同期间,如果乙方因自身方面的原因决定转让承租商用房,则应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后,双方在确保甲方租金收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另行签订《转让协议书》.乙方应在该协议书规定范围内转让而不能私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转让、抵押他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用房(包括装修及设施设备),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下列各项内容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权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以采取包括停水、停电在内的强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赁商用房,租赁合同也随即终止.

  (1)、乙方擅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抵押、调换使用或改变用途,转借他人时;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每日300元的标准向甲方付违约金,逾期满7天乙方仍不履行支付租金及违约金时;

  (3)、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盘(包括法院查封)而无法履约付租时;甲方因上述原因决定收回商用房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搬迁退房,超过搬迁期限后,视乙方为搬迁完毕,商用房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无权追偿.如果乙方无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权采取强烈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强行进入等)且有权追索乙方占有商用房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涛等)导致该商用房损坏或造成损毁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装修及日后经营过程中,不能出现扰民现象,否则乙方应负责整改,因此引起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漏水、煤气泄露等)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行为中影响了乙方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确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递的合同与有效地址为:(a)甲方以合同首页所述地址为准(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为准.甲方在无法联系到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此张贴的通知信函等同于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补充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租赁合同6

  出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______,甲方同意租借。因此,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规定。

  二、租赁品种、租赁价格及修理赔偿费用以合同附件为准。所租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租赁日期以双方签收送货单位或提货单为准。

  三、租赁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如果租用时间不足按约定时间,延长按送货租用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期限需在__个月以上,不足__个月,按__个月租赁收费,租赁物资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费持续计算。

  四、甲方必须按乙方供货计划提供设备,如期保证质量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产品。

  五、租费每季度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并结清租赁费用,押金当抵作租费处理,甲方开出结算单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变作抵押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一方承担。

  七、乙方租甲的.租赁物到甲方租赁站提货或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退货单由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将物品送到甲主租赁站,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时清点验收。

  八、如发现质量、规格有误可拒收,所用的费用自负,包括装卸费、车运费、修理费、赔偿费、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价格等费用,均不含税。

  型号及规格单位单价/元押金(元)

  损坏赔偿修理费用合计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或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

  十一、乙方指定材料员负责提货及租金结算等相关手续的签收确认。

  甲方:xx乙方:xx

  20xx年xx月xx日

  建筑租赁合同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承建xx工程,租用甲方建筑器材,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乙方预定租用甲方钢架管___米,扣件___套,顶托___根,等建筑器材,实际数量及时间以发收货单据为准。租赁期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间届满,乙方未归还租赁物,视同乙方仍承租租赁物,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乙方在提货时由经办人点清数量,验收质量,乙方经办人在发货单上的签字视为对所提器材无异议。乙方承担器材自发货起至归还这一期间丢失、损毁及导致他人危害及相关的任何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乙方送回租用的器材时,甲方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验收标准验收。

  四、乙方租用器材的提货、送回地点均为甲方仓库。装卸费和运输费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施工安装指导,并为乙方代办运输,装卸费按如下标准计算,装车费____元/吨,运输费____元/吨,卸车费(包码堆)____元/吨。(为简便计算,钢架管250米计1吨,扣件1000套计1吨,500型顶托200根计1吨,700型顶托150根计1吨)。

  五、甲方所提供钢架管规格为:1.5米、2.0米、2.5米、3.0米、3.5米、4.0米、4.5米、6.0米,(异型另议)。

  六、乙方提货前须向甲方交付押金,并由甲方开具押金收据,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付租金,待租用器材全部送回并且租金全部清结时返还押金。押金收取标准为____元/吨。

  上述标准为不含税标准,乙方需要以发票结算时由乙方承担相应税款

  八、租金结付和方式:租金按租用天数计算,自发货之日起至送回之日止,租期不足三十天,按三十天计算租金;租期超过三十天,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以发货单和验收单为结算凭据。乙方每月5日前必须一次性付清上月的全部租金,未按时支付的,每天按应缴租金的3‰加收违约金至租金缴清之日止。如乙方逾期45天仍不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自行收回租赁物,并由乙方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九、乙方所租器材只限本合同工程使用,未经甲方同意认可,不得将所租器材转租、转借到其它工地、单位或个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租器材,并视乙方违约。

  十、乙方合同签订人不能亲自到现场办理器材租赁手续时,则由乙方委托到甲方场地办理相关租赁手续。

  十一、材料供应保障: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工程所需器材数量,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交材料计划表,甲方保障供应。如乙方未报计划,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二、安全责任:自乙方从甲方仓库提货出库后,中途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乙方在施工安装、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十三、材料归还验收标准:钢架管尺寸短于出租时5公分以上,吹洞、焊疤、严重弯曲无法校直,管体有裂纹、压扁等时拒收,扣件主芯损坏、叶片断裂、螺杆螺帽损坏或丢失时拒收。

  十四、其它费收取标准:

  1、钢架管校直费为:____元/米,

  2、钢架管刷油漆加收:____元/米,

  3、扣件清理上油费为:_______元/套,

  4、扣件螺杆螺帽丢失赔偿:_______元/套,

  5、顶托清理上油费为:____元/根,

  6、顶托螺帽丢失赔偿:____元/个,底板为____元/个,

  7、轮扣轮盘变形:____元/个,轮盘损坏:____元/个,

  8、轮扣插头损坏:____元/个,套管损坏:____元/个。

  十五、合同一经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遵照执行,如某一方却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必须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向另一方提出撤销,否则视为违约。

  十六、在履行合同中如有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任何一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费用包括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至全部租金和有关费用结付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建筑租赁合同8

  1、租赁物(模板及配件)是由出租人按双方确定的施工技术方案,为承租人组织生产的专用配套租赁物。 2、未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减少、添附、改动租赁物,承租人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 3、租赁物及其附件原值详见合同附件二。

  4、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租赁物用于 工地,未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用其他工地。 5、承租人应按租赁物的性能正确使用租赁物,并妥善保管好租赁物。在施工过程中增加的租赁物,另行签定补充协议,按合同及附件二中约定的租金、单价进行计费。

  6、模板包括大模板、角模、堵板、下包板,异形模板包括异形角模、开豁角模、梁模板。 三、数量及质量

  1、双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之前,由承租人的主管质检人员在出租人所在厂区,检验质量、点清数量。如有异议在当时提出,否则出租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出租人在承租人施工现场协助承租人施工首层的调试、安装,承租人提供大型工具(如塔吊、焊机等)。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后成立,在承租人预付租赁物(模板及配件等)押金 万元时后(押金在合同成立后三日内支付给出租人),合同生效。提货前再付押金 万元(迟延付押金则发送或提取租赁物的时间相应顺延)。承租人给付押金或租金时,必须以出租人开据的发票或收据为依据,否则,出租人不负责由此引发的经济纠纷。 五、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自发送租赁物时开始,至 年 月 日,租期为 (天)。

  2、实际租赁期间是以双方材料主管人员签字的提、退租赁物单据所记载时间为准。实际承租期间不足 -天,按 天计算并收取租金,超过 天,按实际承租期计算并收取租金。

  3、在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及有关费用后,如承租人继续承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并约定新租期。 六、租赁物提取方式

  1、合同生效后,承租人应及时提供建筑和结构蓝图各一套,双方应于 年 月 日前确定正式技术方案,双方确定正式技术方案无误后,由出租人按图纸组织生产。正式方案不能及时确定或付款不及时,出租人发送租赁物的时间推迟。

  2、本合同开始发送租赁物的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 ,发货前20日承租人应书面通知出租人,未通知或通知暂不发货的,承租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模板叠压变形、腐蚀、脱漆等损失,并按双方技术方案确认的模板数量从第四日开始计算租金。

  3、由 出租方 负责分批运送租赁物至施工现场,运费由 出租方 承担,承租人负责租赁物进场后吊卸并承担吊卸费用,由承租人负责分批退还租赁物至出租人所在地,运费由 承租方 承担,出租人负责租赁物进厂后吊卸并承担吊卸费用,双方按批核租。模板附件在壹周内未退还,从此时起按合同附件规定的模板附件计租标准开始计租。

  七、租金支付

  1、合同双方材料主管人员签字的.发、退租赁物的单据为租金期限计算依据,以出租人所提供的《租金计算单》为双方结算依据。

  2、承租人每租用期满壹个月,应在下月初第一日起七日内确认并结清上月租金。承租人在租期届满后应返还全部租赁物,并在15日内结清全部租金及维修费等相关费用.

  3、承租人预付的押金用于支付租赁物的维修费,剩余部分可以用于支付最后壹笔租金,结清租金多余部分退还承租人。

  4、出租人提供的租金计算单交付承租人后,承租人应在七个工作日应给予确认,逾期视为认可该结算。 5、承租人以电汇、支票或汇票方式支付货款。 八、租赁物维修及损坏赔偿

  1、租赁物在承租人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物退还时,应由双方材料主管人员一起检查验收,如有损失、报废、丢失等,由出租人进行专业维修、保养,承租人按本合同附件一的标准,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相应损失。 九、担保

  1、由发包人(工程甲方) 或有信誉的第三人 提供返还租赁物、支付租金、维修费用等其他有关费用的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期限为承租人履行义务之日起两年。

  2、如需签订抵押、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可另行签订,附在合同内。 十、变更

  1、在租赁期间,如承租人变更设计,必须由承租人出示书面变更通知,经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正式变更合同。

  2、双方确认出租人的邮寄地址: ,承租人的邮寄地址: 。

  十一、违约责任

  1、出租人保证按期供货,每延迟1天,承担的违约金为发货前已收款的0.5%;

  2、承租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及维修费,逾期拖欠,每延迟1天,承担的违约金为欠款的0.5%; 3、承租人保证合同期满退还租赁物,拒绝返还租赁物的除应支付租期内的租金外,还应双倍赔偿合同附件二规定的租赁物原价值的价款。

  4、承租人要求发货时间迟于合同暂定60日以上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其他约定

  1、标准件、小钩栓(母)、小钢销等丢失、报废按销售处理,由出租人根据实际发货量在租金中统一结算。

  2、为了保护双方利益,双方应互相交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负责的应交付法人委托书。

  3、双方保证合同中邮寄地址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一方如有变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一方迟于通知或提供的地址导致送达不能时应承担不利后果。

  4、合同修改处须加盖双方合同章后方可生效。合同签订后,施工方在合同约定范围之外或技术交底约定范围之外增加产品(增补产品的工期、付款、价格另议)、推迟发货、帐务处理、有关函件及相关承诺等需由双方协商之所有条款,须有出租人原合同签定人签字或有公司授权人的签字并盖章后方可生效,否则出租人不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及经济纠纷。

  5、异形模板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超过百分之二十时,超出部分按合同约定单价的0.5倍加算租赁费。

  十三、争议解决办法

  当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出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本合同书一式二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一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五、附件

  1、大模板及附件维修赔偿标准;

  2、大模板及附件原值表;

  3、技术方案和技术交底作为合同附件;

  4、上述附件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 08年 月 日

  建筑租赁合同9

  使用单位甲方:

  出租单位乙方:

  一、 合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等。

  二、 设备信息:

  设备类型: 塔式起重机 型号: 生产厂家: 产权备案号: 出厂时间:

  租赁期限:6个月,不足6个月按6个月计算,超出6个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设备使用所在地: 松山湖

  三、 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月租为 元/月,(大写: );不含税从安装完毕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形如计算租期。

  (二) 进出场费每台 元( );

  (三) 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在该机安装好检测合格交付使用后二十五天内,甲方支付进场费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余款25000元在退场后,办好退场的相关手续并移交相关资料后二十五天内付清。该费用包含设备进场的运输费和人工费、安装(拆卸)机械费和人工费、报建费用、检测费用、租期内的维修保养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月租:在该机使用满一个月后二十五天之内付清该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规定时间付款,乙方停止该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时停止塔吊使用时间,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办理拆卸手续。

  5、甲方必须保证塔吊退场所需道路能够进出,12米平板车与25吨吊车进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设备不能正常进退场,所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乙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1、乙方(出租单位)提供设备责任

  (1)须有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等;

  (2)明确属国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的使用年限的、经检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应档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设备验收资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设备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

  (4)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施工现场使用的设备的安全防护不到位,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比如雷击、塔吊碰撞、人为故意损坏、配件丢失的等);

  (5)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对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档案的约定,技术档案应包括:

  (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4)以上技术档案资料应复印加盖公章后交项目部,并以“一机一档”的方式保管,以备查阅。

  3、对甲方(使用单位)的责任:

  (1) 设备安装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出租、安装、监理等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 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 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 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 制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 乙方负责安装、拆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安装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

  4、维护保养方面的责任:

  (1)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当对在用的设备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3)乙方在设备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给出租单位。

  5、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支付操作2名司机工资。

  (2)特种作业员现场劳动纪律、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责任由甲方负责。

  (3)租凭合同必须是使用单位与产权单位双方签定生效。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该工程完工付清全部租凭费用后本合同自动失效。如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双方自行协商,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规定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租赁合同10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外租)

  出租方:重庆渝长风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设备的名称、型号和数量

  注:设备租金不含电器材料费。不含水电费、人工费、铁件加工费等。安拆费含25T吊车

  费用和标准节与围架的来回运费,不含因乙方其它原因而增加的费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 20__ 年 4 月 日至 年月 日。(以乙方设备验收合格使用后的次日起至乙方向甲方书面报停时间为准)

  第四条 工程名称:树新雅苑工程 第五条 租金的结算和收取

  5。1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支付方式 银行转帐支票 。

  5。2 乙方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元,保证金不作租金,不计息,设备退还时如无损坏,如数退还;如有损坏,扣出赔偿金后归还;赔偿金大于保证金时,乙方应另行支付超支赔偿金。

  5。3 乙方收到底盘后 7天内不能保证设备安装验收,则向甲方支付超出天数的设备租金。

  5。4 计费时间从安装验收合格后的次日开始,按日历日计算租金。乙方最终停止使用书面通知书送达甲方日为计费终止时间,甲方派人核实已停止使用后,可按通知送达当日终止收费。若 2 日内因乙方原因不能拆除设备的,则设备租金的终止时间延至到设备开始拆除日。

  5。5 超高标准节、围架租金以日历日计算,从发货之日起至拆除之日止。

  5。6 设备安装时,由甲方配备标塔高度的钢丝绳、电缆线,超出部份或中途更换的由乙方承担费用。

  5。7 每月的' 20日为租金结算日,双方办清结算。次月5日内由乙方支付上月租金;安拆运输费在塔机安装、拆除收取租金时各支付50%。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有权停机,租金照收。设备报停后,乙方须向甲方付清所有租金尾款。如乙方拖欠租金,甲方则按所欠款额 %(年息)向乙方收取利息,并另按日收取欠款额 %的违约金。

  5。8因乙方现场设计变更、停电、停水、停工及节假日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机,租金照付;(若遇春节扣除15天不计算租金)。

  第六条 其他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在租期内对设备只有使用权,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转让和抵押,且转让抵押无效。

  6。2 乙方在收到底盘和地脚螺栓后,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基础技术资料负责设备定点、基础开挖、钢筋绑扎和混凝土浇筑,乙方要对设备基础的质量和安全负责,若发生问题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设备安装前,乙方应将基础隐蔽资料、砼试压报告交给甲方。设备安拆如受场地条件的限制,由乙方到城管、交通、卫生、电力、街道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安拆时乙方必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因现场道路不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若因现场场地局限或现场设备定点失误、建筑物结构更改而造成不能按要求正常安装或拆除,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设备租赁、安拆、维修单位必须取得设备租赁、安拆、维修资质,相关资料复印件盖上单位鲜章送乙方存档。乙方负责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书面告知书、使用登记申报表等手续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设备安拆前,应编写设备安拆施工方案,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拆设备及标节过程中,乙方负责设置地面安全警界线,并负责安全警戒,确保安拆现场的安全,并派2名工人及另派指挥工和操作工各一名配合安拆作业直至安拆工作完成(乙方承担费用)。

  6。4 乙方提供电源供所租用的设备使用,并配置专用电箱,确保电压380V±5%和三相平衡,如不能保证上述条件,设备在运行过程中造成的电动机、配电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6。5 设备安装完毕后,由安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填写安装验收表格。验收合格后,才准许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6 为保证设备超高后的安全使用,设备超高标准节、附着装置只能由具有设备安拆资质的单位提供并负责安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7 指挥工、操作工由乙方安排管理。指挥工、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要求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十不吊”原则,做好交接班记录。设备租用期间因违规操作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操作工指挥工工资及食宿由甲方负责。

  6。8 安全:乙方负责设备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每周必须组织操作指挥人员对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严禁无证操作和违章作业。

  6。9 设备使用期间由乙方组织操作工按设备保养规程进行保养维护,并不定期检查维修,填写相关记录。

  6。10 设备维护单位(必须取得设备维护资质)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由现场设备管理员、操作工签字证实。

  6。11设备若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通知设备维护单位派修理工(必须持有上岗证)到现场修理。小故障应在4小时内维修完成,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维修完成。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应会同有关各方分析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并由责任方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若出现设备自身质量原因由甲方负责。若出现指挥失误或违章操作等相关原因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赔偿

  7。1设备及部件或随机附件如有损坏、遗失,由乙方按现行市场价赔偿。

  第八条 争议

  8。1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平等互利、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在此前提下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结清一切手续付清租金后自动失效。

  第十条补充条款

  无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租赁合同11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物高度:

  第一条租赁机械及附件的名称、型号、数量。

  名称:________,型号:________,数量:________台,出厂日期: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暂定4个月,出租方自(具体以启用单时间为准)起将机械交付承租方使用。

  第三条进出场费、租金及交纳期限。

  一、进出场费人民币1元/台(不含税价),机械进场前先支付6000元,余款退场后一次结清。

  二、按月结算租金,每月租金人民币1元(不含税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三、每月机械运转签证单经承租方签认后,承租方在次月二十日前将租金支付给出租方。

  四、机械退场后承租方应支付所有租费。

  五、出租方在机械设备装拆前应提供装拆方案和国家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并将安装资质证书与特种工操作人员岗位证书提供给承租方。

  六、出租方设备安装完毕,经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并将验收手续交承租方后,出租方凭甲方启用通知书日起开始计收租赁费。如遇特殊情况,工地确实难以开始作业时,出租方应等待,如何计算租赁费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人员管理及安全责任。

  一、机械安装、预升、拆除及维修保养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技术力量和人员以完成安装或拆除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装拆,遵章守纪,严禁违章作业指挥安装。机械由于产品质量或在安装、顶升、拆除、维修保养中发生一切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所造成的`费用与有关责任均由出租方承担。

  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租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费用由出租方自理)

  三、乙方必须组织人员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为10天。

  四、乙方必须保证塔吊24时小时施工需要,司机不服从甲方安排消极怠工,上班迟到,甲方有权按《项目部塔吊司机管理制度》对其罚款,并扣除塔吊误工费。

  第五条场地

  承租方负责设备进场道路的清理及障碍物的排除,提供设备料具用房,确保机械及附件免遭损坏和丢失。

  第六条双方对租赁设备所需地基与基础的处理。

  出租方:

  一、向承租方提供有关地基处理要求及基础图纸等有关技术资料并进行书面交底。

  二、负责技术监督及隐蔽验收。

  三、对设备进场的道路及安装环境提出要求。

  四、提供机械附墙预埋件及附墙标准撑杆。

  五、出租方应根据安全使用的原则安排定期、不定期的检修保养时间。保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24小时,并累计利用休息时间完成。

  承租方:

  六、根据出租方所提供的地基、基础资料及交底要求,完成地基与基础处理、施工工作。

  七、填写、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通知出租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八、按出租方的要求,保证设备安装环境及进出场道路的畅通

  第七条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

  一、租赁期间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及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二、故障排除:出租方应使用机械设备随时保持良好运转状态。若设备发生的故障现场人员不能排除时,出租方应在2小时内派人员赴现场排除,设备故障及维修期不计算租费。累计每超过24小时承租方可扣除两天的租金。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气候条件月租金不变,春节放假期间承租方应书面通知出租方停机时间,出租方免收放假期间租费,假期结束,出租方正常计算租期,收取租费。如遇地质灾害造成的停机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负。

  二、机械退场,承租方以书面形式于报停前一周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接到承租方报停通知后____日内退场,报停后到退场期间不计算租费,承租方机械退场后及时与出租方结算并支付所有租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延期或补充条款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____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限,应重新续签合同或签补充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事同具的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租赁合同12

  出租方: 合同编号: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资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收取:(双方应约定租金计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

  第四条 押金(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五条 租赁物资的维修保养

  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物资要妥善保管,并负担维修保养费用。租赁物资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要按双方协商议定的《租赁物资缺损赔偿及维修收费办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六条 租赁合同变更

  一、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

  二、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物资,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物资,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物资,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物资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____%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行为。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

  份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2.说明

  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就租用建筑工程物资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提供物资的一方为出租方,接受物资的一方为承租方。由于建筑施工工程所需的特殊物资比较多,工程承包方往往不能一一备齐,而通过租赁方式既可以节约资金,提高效益,又使出租方的`物资充分发挥作用。

  签订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必须明确租赁物资的名称、质量标准和租赁期限。租赁物资的名称应当按照国家物资目录的标准称谓写清楚,而不应用习惯用语代替。双方对租赁物资的质量要进行交接验收,不得马虎从事,以免发生纠纷。

  (2)要明确租赁物资在租赁期限内的维修保养责任。通常应由承租方维保养,但有些特殊机械承租方无力维修保养的,也可以约定由出租方维修保养。对于由承租方维修保养的,租赁费用应低一些;由出租方维修的,租赁费用应高一些。

  (3)要明确租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出租方收取一定的保证金或者叫做押金。在租赁期满后,折抵租金。

  (4)对于违约责任,应当写明出租方违约如何处理、承租方违约如何处理的内容。通常出租方承担的责任以租金为标准计算违约金;承租方违约按租金或者按损失数额计算赔偿额。

  建筑租赁合同13

  出租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及损坏租赁物的赔偿标准:

  种类

  数量

  押金标准

  计量单位

  租金单价(元)

  赔偿价(元)

  钢管

  扣件

  应收押金(共计)

  特别说明:以上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金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承建

  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交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的租赁物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的供应。

  五、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承租人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届满前15日内,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六、租金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提交上一月的`租费清单,并付清该月的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押金收据。乙方交纳押金后办理提货手续。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资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 为提货人,提货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者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的签字或者盖章行为视为租赁物已验收且质量合格、完好无损。

  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责,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资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间届满,乙方应当返还全部的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资返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资损坏、丢失的,应按照以下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钢管缺损的,每米赔偿13.00元;扣减缺损的,每只赔偿4.00元;缺失扣件螺丝的,每套按照0.50元赔偿。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钢管截断使用。否则按照钢管缺损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①乙方不按时交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偿付所欠租金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②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资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金外,每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③乙方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资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照本条第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④其他违约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保证人________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保证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保证人执___份。

  十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保证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地址: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建筑租赁合同14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六建集团设备租赁有关规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租赁费及操作人员数量:设备

  名称设备型号臂长(米)高度(米)附着次数数月租赁费量配置数量工资

  包干费高塔QTZ63-450120513500.00x5

  32000.00操作人员操作司机

  注:

  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赁设备含附属部件

  《安装拆卸合同》(见附件一)执行。

  3、月租费不含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租赁设备的安装、拆卸及调试费用按双方签订的《设备

  二、租赁设备用途:设备用于大曌国际二期7#、8#、9#、10#、11#项目。

  三、租赁期限

  自租赁设备在本合同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合格并开始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租赁费结算办法:

  1、甲乙双方于当月5号前办理上月租赁费结算手续,甲方于次月20号前付清上月租赁费,乙方按规定出具发票。

  2、租赁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时,按实际工作天数收费(收费标准为月租赁费/30天×租赁天数)。遇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按50%计取。

  五、租赁设备的`交付及返还

  1、租赁设备在合同约定施工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开始使用之日为设备交付之日。

  2、乙方开始拆卸租赁设备之日为租赁设备返还之日。

  3、租赁设备交付及返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负责租赁基础施工,施工质量必须满足塔吊安装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记录、隐检记录、地基钎探报告、混凝土强度等级报告。

  1.2甲方负责提供熟练合格司索、信号工,需持证上岗(操作证复印件交乙方存档备查)并按施工安全规程指挥起重作业,严禁起重工违章指挥或超负荷作业。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2.1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和市建委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安全装置齐全灵敏,符合技术要求。

  2.2乙方随设备配备的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查),技术熟练,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服从甲方的管理。

  2.3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并做记录,负责设备进出场签认及每月月租赁费签认工作。

  2.4乙方应安排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设备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管理和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安全运行。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在市区应在2小时、郊县应在4小时内安排维修人员到场维修,一般维修时间不超过4小时,月累计维修时间不得超过3天。

  2.5乙方应提供相关设备施工技术方案(含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编制等)。

  2.6在操作过程中,若发生机械和安全事故,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

  2.7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和拆除。双方另行签订《设备安装(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对双方具体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另行签订补充《安全生产协议》。(见附件二)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租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数额×拖欠天数。

  2、如租赁设备维修累计超过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应天数按台班费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直接从月租赁费中扣除。

  3、由于项目部原因致使设备无法拆除,在此期间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赁费。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备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具有终局性,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施工完毕、账款结清后终止。

  2、本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租赁合同15

  发 包 方: 深圳市广田方特幕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方:北京正华安泰建筑机械施工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现向乙方租赁电动吊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精神,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

  1.2工程地点:广州天河区

  第二条 租赁内容

  2.1 设备租赁内容:乙方为甲方提供型号ZLP(D)型(长度根据现场需要)电动吊篮提升机(全套设备),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完好,齐全,机械性能运转正常。乙方包装包拆、包来回运输,提供全套设备质保资料,如有现场检测费用发生,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

  2.2乙方的承包范围属于发包方与甲方签订的“天誉四期发展项目门窗幕墙及简易吊船工程”的施工合同及其附件(以下称主合同)的承包范围的一部分,乙方对自身所承包的内容进行施工,并全面履行施工主合同的规定。包设备安装拆除及调试、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以及包设备检测合格。

  2.3乙方必须如实按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其聘请的施工人员办理平安卡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及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甲方可以代办,其费用由乙方支付,并交项目部备案。

  第三条 租赁期

  3.1租赁期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要求计算,租金起算日为吊篮安装、调试完毕,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交由甲方投入使用的.当天开始计算,租金结算日为甲方通知乙方拆除设备之日,合同生效期为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日开始生效。

  3.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合同所述联系地址变更的,乙方有向甲方通知的义务,否则视为合同承包方地址无变更,甲方向乙方合同地址发出的信函视为乙方已收悉。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4.1按综合单价包干形式,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吊篮租金为 55 元/台/天。包括乙方技术员工资、伙食费、现场文明施工费、工具费、进场费、设备费、维修保养、设备及零配件保管、救治医疗费、人身保险费等相关保险费用、工卡及平安卡费用、工作服费用、相关赔偿金、人工风险费(因甲方工期延误造成的窝工、费工和人工费上涨等风险费)等费用。

  4.2 租金按月支付,每租满一个月于25天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前一个月30天银行支票,如此类推。

  4.3 春节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在场计租的吊篮设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免除25天租金。

  4.4 乙方开具正规的施工安装发票结算租赁款。

  4.5 第三方检测按800元/台。

  4.6 协助我司办理论证方案。

  第五条 材料设备检验

  5.1 每台吊篮进场使用前,需由乙方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5.2吊篮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安装调试好后,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送至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现场抽检由甲乙双方共同配合完成,甲方须协助乙方派人负责装卸车、垂直运输、搬运、安装及调试,直至达到试验合格的标准。检测合格的设备,方能交付甲方开机使用。

  第六条 双方责任和权利

  7.1甲方职责

  7.1.1甲方指派的项目经理代表甲方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其职责是:协调乙方与总包、土建、建设单位、监理及其他等单位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进退场等工作。

  7.1.2免费为乙方提供吊篮设备的电源接驳点。

  7.1.3 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培训要求,负责设备的基础操作。

  7.1.4对乙方现场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员)如不符合甲方要求可提出更换。

  7.1.5该工程可由甲方为乙方统一购买相关工程保险,费用从乙方安装费中扣除。

  7.1.6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一间单独仓库用于工具设备的存放,负责协调乙方进退场的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宿舍及生活用品等其它由乙方自行解决。

  7.1.7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7.2乙方职责

  7.2.1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需求,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施 工安排,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7.2.2负责配备设备维修、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如有故障造成停机,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在接到乙方通知后4小时内,乙方未能修好,造成乙方无法使用,扣半日租金,如6小时未修好,扣全日租金,以此类推。

  7.2.3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使用规定,负责提供吊篮的合格证和检测报告。乙方的电路电线及设备的安全配置必须满足本工程及当地相关部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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