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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年度工作总结(2)

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18-03-13 我要投稿
【zuowen.c321.cn - 年终工作总结】

  (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的通知》(苏安帮XX2号)精神,市镇两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密组织,分步实施,逐个排查,及时组织各镇司法所开展对XX年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及XX-XX年回归社会未衔接刑释解教人员的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各镇落实专人负责排查,新港镇安置帮教工作站积极做好排查工作,强化帮教措施,坚持“一帮一”、“一带一”的管理模式,实行重点对象、重点帮教,耐心做好重点对象的思想转化工作,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

  (五)开展延伸帮教工作,以亲情感化在押犯人。中秋前夕,我们组织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及各镇司法所长一行23人,赴丁山、溧阳监狱对正在服刑的85名籍犯人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帮教团领导向在押犯介绍了市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同时向他们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在帮教之前,我们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将85名在押服刑人员的家庭情况由我们十个镇司法所普遍走访了一次,其中我们将情况比较特殊的六个家庭,以记实的手法拍摄了下来,帮教时我们播放了所拍摄的专题片《亲人的祈盼》,感动了在场的服刑人员,许多人掉下了悔罪的眼泪。

  四、抓教育,重规范,法律服务树形象

  (一)强化教育,提高职业素质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及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强化职责,严格执行“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讨论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律师参与“大接访”等维护稳定的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把“维稳”作为法律服务工作的首要任务。

  2、加强执业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律师与法官关系,今年,我们又会同市法院刑庭召开了“法官心目中的辩护律师”座谈会;与市法院纪检部门联合召开了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暂行规定”回头看座谈会,会上交流了各自执行“规定”5个月以来的情况,并对今后双方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作风建设形成了共识。

  3、加强“律师法”学习贯彻,要求各所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律师学习。华元民信所、少平所、世纪天合所等单位专门制订新“律师法”学习计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学习、展开讨论和知识测试。华元民信所党支部还向全市党员律师发出倡议:党员律师带头认真学习《律师法》、坚决贯彻执行《律师法》,以自己恪守《律师法》的实际行动为全体律师起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律师素质,树立我市律师良好执业形象。在各所组织学习讨论的基础上,7月份,市律协专门组织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进行了律师法知识考试,取得了良好成绩。

  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市政法委和公、检、法等相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召开了贯彻执行“律师法”座谈会,各所主任分别交流了学习体会,提出了新法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公、检、法等部门结合自身业务职能和要求同律师们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衔接。

  4、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我们在抓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同时,还抓好了专项业务知识的学习和交流。一是对每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业务测试,考核他们从首次接待当事人至案件代理结束各环节的实务操作及结案归档的相关工作内容,进一步强化了基层法律服务的流程管理,促进了办案的规范化;二是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站工作人员参加“劳动法业务知识培训”;三是组织“劳动争议仲裁代理工作座谈会”,与劳动仲裁委加强沟通与交流,切实提高法律服务人员对新劳动法相关业务知识和办案技巧的了解和掌握。

  (二)强化管理,促进规范执业

  一是规范参与劳动仲裁管理。我们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律师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执业管理。

  二是规范公证质量管理。开展公证质量建设,加强每季度的公证案卷检查,认真落实省公证质量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强化公证质量意识,严格依法办证。

  三是规范法律服务网站管理。出台《关于设立法律服务网站(网页)的暂行规定》下发到各法律服务单位,要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网站(网页)为载体进行业务推广的,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坚持真实、严谨、适度的原则,加强了律师执业推广管理。

  四是规范参与群敏案件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了情况掌握准确、信息反应灵敏、请示报告及时、监督指导有力。牢固树立了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他们在化解社会矛盾、缓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五是规范律师信用体系管理。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大力倡导律师诚信服务,建立完善了律师诚信档案,并对律师信用信息建立了网上公示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行政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了律师投诉查处制度,强化诚信执业理念,提高规范执业水平。

  (三)强化公益,增强爱心意识

  1、倡议党员律师义务法律援助。

  市律协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向全体党员律师倡议:每人每年无偿承办2件法律援助案件,将办案补贴分别捐给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所在的党支部。此倡议得到了全体党员律师的响应,共有23名党员律师义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2、组织法律工作者赈灾捐款。

  汶川大地震后,市律协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积极行动,向全市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出倡议,为地震灾区人民捐款,共募集捐款59000多元。党员律师还积极缴纳特殊党费16000元,为向四川灾区人民献爱心。少平所时雪峰律师还自愿参加我市第二批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志愿者,到四川绵竹灾区,帮助运送、分发救灾物资,了解灾区医院、学校援建情况,慰问救灾官兵。

  (四)强化监督,加强市场管理

  一是加强法律服务行风监督,由律协牵头各律师事务所组织召开行风监督会议,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汇总了“十个缺乏、十个努力”下发到各所,要求对照排查,积极整改。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针对近年我市出现的一些不规范的法律服务情况,如公民代理、异地法律服务、违规风险代理等现象,我们分别进行了调研,对社会上存在的公民代理情况向市委政法委进行了汇报,与市法院建立了沟通机制;与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活动的若干规定》,禁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劳动争议案件风险代理;对安徽寿县法律工作者李传提在菱塘北路5号设点进行违法执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通过寿县司法局对李传提违法执业行为进行了教育,取缔了其在我市设立的“农民工法律维权站”。

  五、抓作风,重督查,队伍形象展新姿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到位。提出三个结合的要求,成立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全系统有计划、有步骤、有章可循地开展活动。二是精心组织,学习培训到位。以切实为基层办实事,提升业务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为宗旨,组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和考察活动。邀请市理工学院的教授为全体干部进行xx大精神的辅导,组织学习全国、全省、苏州市和市政法工作会议文件精神,组织观看《颜色革命警示录》。在活动中,局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和带头作用,注重参与的广泛性,不断扩大学习教育面。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了人事法律法规培训,计算机保密知识的培训等各类培训学习。三是积极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到位。坚持全面查摆与重点查摆相结合,开门纳谏和自查自纠相结合,单位查摆和个人自检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外广开言路,向全市各党政机关部门、各镇、社区发放征求意见表达式68份,收回反馈意见39份。对内开展自查互查,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实现市委提出的“三破三求”的目标,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开展了“查找问题、查找根源、查找突破口”的自查互查讨论活动。通过自查互查讨论活动,全体人员从深层次发现了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的方向和目标。

  (二)加强督查考核

  年初出台局加强作风与效能建设工作意见,明确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成立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督查组,提出机关作风要与效能建设要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结合,与开展“双十佳”竞赛活动结合,与“排查廉政风险,健全防控机制”活动结合。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局机关督查工作,依据科学、量化、操作性强的考核制度进行严格考核。局督查组向基层司法所发放征求意见函,征求局机关各科室对基层的服务、指导、勤政、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并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实施半年度考核,兑现奖惩。

  (三)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廉洁从政、纪律严明、热忱为民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今年以来,我局开展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共有8名干部参加了轮岗交流,其中5名干部得到了提升。

  市司法局工作总结(三)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十大项目”的全面实施,带动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六五”普法工作开局良好。20xx年,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起草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经市委、市府批转公布。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对“六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夯实基础,创新载体,凸显亮点,着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一是“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各地围绕服务“六城联创”和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开展了村务“法律体检”服务村级换届选举、“春雨”专项法制宣传行动、浙江省法制宣传月、“六五”普法百场巡回法制宣讲、“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市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律专业人员深入全市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制宣讲,收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二是法制宣传阵地特色凸显。以法治文化公园建设为重点,打造一流的法治建设硬环境。全市首个法治文化公园在龙湾落成,鹿城、乐清、瑞安、苍南、泰顺、永嘉等6个法治文化公园相继建成,寓教于乐,营造了浓厚的普法氛围,并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优质的学法阵地。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召开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现场会,全市共创建10家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三是基层民主法治根基夯实。不断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力度,修订完善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标准,完善了考核细则,规范了创建流程。一年来全市共有11个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省级考核达标,110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通过市级考核复评。

  ——法律服务科学发展再创佳绩。20xx年,我们确定了“和谐司法服务万家”的司法行政服务品牌。在品牌效应的推动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法律服务五进”、“公证进万家、服务你我他”等法律服务子品牌创建,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法律服务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政府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市人民政府、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温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均组建了以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团,乐清市和苍南县政府分别采取“一对一”模式聘请律师担任领导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进重点工程效益明显,共为76个重点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工程造价总计达579亿元。企业“法律体检” 活动继续深化,组织全市律师为4072家中小企业开展了一般性法律服务,为1128家企业开展了深度“法律体检”服务,为企业挽回各类损失12.5亿元,有效预防和化解了企业经营风险,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今年2月1日的《人民日报》17版以《律师到 企业笑》为题,通版实例报道了我市律师服务企业的情况。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昌荣同志对此做出了肯定性批示,并要求“坚持完善这一做法,使之成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科学发展的常态化工作”。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该项工作被列入市政府2011年“十大民生工程”,市、县两级共投入资金808万元,在全市4945个村居建立有偿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为农村发展稳定奠定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二是法律便民惠民服务深入人心。持续深化“一小时法律服务圈”构建,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市、县两级全部建成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村居两级援助站点建成率100%,实现四级法律援助站点“零空缺”。全年指派法律援助案件同期增长了10.1%。落实“公证服务三农”项目,涉农民事公证办证期限从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并推出周六值班、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其中上门办证2644次,预约办证3547件。全年共办理涉农公证16010件,同比增长6%,为农民生产生活、旧村改造、城乡统筹综合改革等提供了优质服务。三是法律服务综合水平稳步提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借鉴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做法,全市十一个县(市、区)相继建立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中心建设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市局被省司法厅授于中心建设先进单位。加强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温州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我省第一家通过国家级“三合一”评审的司法鉴定机构,另有2家司法鉴定所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现全市共有11家公证处和29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完成改制,其余34家基层法律服务所正在处于资产清算或改制的前期准备工作中。

  ——基层工作成效明显。20xx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直派司法所建设全面推进。积极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建立直派所137个,135个镇、街道全部已建立直派所,建成率为100%。加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力度,全市现已有55个基层司法所通过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达标验收。二是“大调解”体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我们在巩固健全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完成了医调、诉调、警调、交调、检调等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实现“五大”调解机制在县级层面的全覆盖,共建立医调组织9个、诉调组织32个、警调组织68个、交调组织25个、检调组织11个。市本级以及瑞安、乐清等地建立了“劳调衔接”人民调解组织3个,苍南县率先建立了“信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同时,苍南、永嘉还分别建立了大调解协调中心和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省司法厅对我市司法行政“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加以推广。三是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2011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39957件,调解成功38894件,调解成功率为97.3%;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件3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73件;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761件,协议赔偿金额1.38亿元;调处轻伤害案件582件,协议赔偿金额2751万元,有效发挥了矛盾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三类对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2011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首要标准”,不断探索创新教育方法,推进了重点人群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一是劳教场所安全管控持续强化。市劳教所狠抓安全责任制落实,健全安全工作网络和机制,大力开展各类警示教育主题活动,投入近100万元加强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筑牢安全防范体系。劳教场所实现了连续12年8个月的安全稳定。强化戒毒矫治工作,一年来依法收治强制隔离戒毒人员480人,解除强制隔离措施584人。二是重点对象排摸管理力度加强。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大排查行动,一年来,全市共开展排查走访9569次,个别谈话教育46058人次,开展心理咨询5216人次。至2011年底,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337名,重新犯罪18人,重新犯罪率0.23%。开展对回籍归正人员的全面排查,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归正人员列入重点帮教对象,强化帮控措施。2011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2973人,重新犯罪176人,帮教率95.5%,安置率93.8%,重新犯罪率0.88%。三是矫正安帮工作方式不断创新。落实人性化监管措施,对生活和工作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帮困扶助。全市共组织集中教育25432人次,组织公益劳动23606人次,落实低保107人,开展技能培训166人次,开展就业、就学指导726人次。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系统平台的使用功能,建立起GPS定位电子围墙,现全市共有定位手机462台。进一步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对原有的全市97家安置帮教基地进行清理整顿,取消了21家安置帮教基地称号,目前全市有安置基地76家。

  一年来,我们还有许多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圆满完成律协换届工作,胜利召开温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律协第五届理事会;国家司法考试工作顺利实施,20xx年全市报考人数达2358人,通过考试人数达318人;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文化建设,初步实现以文化促工作,以工作带发展的司法行政文化建设目标;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五找五问”大讨论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即办制,塑造了机关新形象。此外,党的建设、群团工作、内部审计、信息宣传、后勤服务等工作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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