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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稽查大队年终工作总结(2)

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17-12-09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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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供气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注重协作配合

  (一)加强监督

  XX 年初按总公司要求,大队进一步加强了对供气管理部门的监督力度。一是检查重点部位报警器的安装落实情况,重点对进户栓、调压箱背部等用户报警器的发放安装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给总公司有关部门,以确保安装报警器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针对管理处个别巡检人员巡检不到位的情况,大队开始对进户管、调压箱、阀门井等巡检部位进行投牌,提高巡检人员巡检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促进巡检到位,为供气安全提供保障。

  (二)注重协作配合

  做好稽查工作的重要保证之一是与各供气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为此大队与各供气管理部门建立起了有效的沟通协作渠道,通过稽查与供气管理部门之间的积极配合,形成了一个能够上下联动打击燃气违章行为的天罗地网。同时定期深入各供气管理部门,帮助解决刁蛮用户造成的工程、收费等各种困难,用真诚的服务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

  四、开展创建“阳光稽查”活动

  XX年以来,我大队按照总公司“六项工程”的要求,紧密联系燃气稽查实际工作,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稽查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锐意改革,探索创新,以“阳光稽查”活动为工作的切入点,初步建立首问负责制、错案追究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阳光大厅”,为强化稽查管理奠定基础。

  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在XX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在提高稽查专业化管理和执法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客观上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个别稽查人员本位意识较重、服务意识不强、自身业务学习欠缺、行政执法业务的不熟练,在稽查工作中重实体轻程序等现象。这些问题已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我们稽查工作上的错误甚至是不良影响,对稽查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为此要客观全面地对待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敢于把问题摆出来,认真剖析对待,以此搅动思想、转变观念,练好内功、强化素质、端正风纪、查摆问题、提高认识,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要坚决改正,针对出现的不良倾向,要坚决杜绝,短期内要取得较大突破和改进。

  XX年工作安排

  一、推进稽查形象工程建设,树立燃气稽查品牌

  “阳光稽查”是稽查部门为更好服务于广大燃气用户,所采取的一种新型的稽查模式,XX年“阳光稽查”基础工作基本建立,XX年大队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和推广“阳光稽查”工作,进一步提升“阳光稽查”的层次和水平,使之成为具有蓬勃生命力的精品工程,树立燃气稽查文明执法、优质服务的良好形象。

  (一)牢固树立燃气稽查的服务理念

  要求全体稽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燃气稽查服务于社会的理念,克服单纯的管理思想,杜绝和纠正服务意识淡薄、死管乱查、执法随意的现象,把燃气稽查的各项工作,置于企业发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实,为广大燃气用户提供热情优质服务,把燃气用户满意与否作为衡量稽查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寓燃气稽查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全面发挥燃气稽查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燃气稽查工作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二)明确稽查工作职责,规范稽查工作程序

  通过建立制约机制,理顺工作职能,使稽查工作做到四个“统一”,一是统一工作程序,按照专业化管理要求和燃气稽查业务流程,实行受理、稽查、审查、执行的 “四步式工作程序”,做到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互相制约;二是统一执法量罚标准,按照“罪责罚相当”原则,违章案件量罚必须适当,执法人员不得擅自超越权限降低或提高处罚标准,从而达到案件处理的公平、公正;三是统一稽查文书,各业务科室在实施燃气稽查时,必须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手续,做到“一口对外”;四是统一档案资料管理,所有的稽查档案资料统一由稽查大队派专人管理,并实行借阅制度,以达到各业务科室之间资料和信息的共享。

  (三)强化稽查人员素质教育,健全稽查工作制度

  1、稽查大队要成为培养稽查人员的大摇篮,创立一支高素质的稽查队伍。燃气稽查工作时刻处于反偷、防骗工作的前沿,是各种利益冲突的焦点,这要求稽查人员不仅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而且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对稽查人员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对稽查人员应注意培养以下六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一是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有关燃气稽查的法律、法规;二是熟悉和精通燃气专业知识,有较高工作能力;三是具有独立思考、综合分析、准确判断能力,对燃气用户违章情况能够进行综合分析;四是有一定的法律知识,能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避免违章用户钻法律空子;五是具有一定的电子计算机操作和运用技巧;六是具有高度责任心,坚持原则,不谋私利,能排除各种干扰,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廉洁办理违章案件。将稽查人员着力培养成燃气法规的“守门人”、执法岗位的“内行人”、政治素质的“合格人”、稽查工作的“有心人”。

  2、创建“阳光稽查”活动,要进一步制定与完善燃气稽查制度,为稽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科学、合理的燃气稽查制度是做好稽查工作的规范和准则,为此,应本着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稽查工作制度,包括:稽查工作人员组织纪律制度、工作责任制度、稽查工作制度、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奖惩激励制度等,为稽查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制度保证。同时要加强错案追究制度及保密制度的落实,监督部门在进行初审时若发现某一稽查案件处理结果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数据不准,资料不全,程序不完全或燃气法规适用不当等,造成稽查结果不实的,对案件查办部门实行错案追究。并且要对所查燃气用户的情况以及检查结果严格保密,不得随意传谣。

  (四)规范燃气执法行为,提高燃气稽查办案质量

  首先要选准稽查目标,有的放矢,勇于打破常规,依托总公司计算机经营联网系统,利用微机联网进行选案,主动出击。

  要按规定程序开展稽查,细致划分各稽查科室的管辖区域和工作职责,防止漏查和越权处理案件。查处案件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及时,有效防范或最大限度减少燃气执法行政复议和诉讼事件的发生,牢牢把握稽查工作主动权;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既不能办错案,又不能办人情案。总之,要提高稽查办案质量,树立稽查形象,就要做到五个严格,即严格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严格燃气稽查政策、严格燃气稽查纪律、严格行政文书管理。

  二、狠抓大要案的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燃气违章行为。

  鉴于当前违章案件朝着隐蔽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的趋势,因此稽查部门必须集中有限力量,注重对商服用户及民用户的监督检查,对重点用户的燃气使用情况做到及时掌握,落实好“一表一卡”的基础工作,深入开展效能稽查工作;继续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采取清缴和法律诉讼等手段,提高回款率;加强对违章占挖的稽查力度,对各区处上报的违章占压案件和突发事故,做到及时处理,并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直至危险清除,做到有始有终。

  三、对供气管理部门加大配合和服务力度,积极协助其处理疑难问题。

  首先加强对加装防盗封用户的抽查力度,推进加封进度,减少燃气费的流失;其次加强与各供气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联合打击窃气和违章用气的力度。

  四、实行量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制定明确细致的量化管理工作制度和对标细则,对工作指标提出具体要求,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与当月奖金挂钩,从而提高稽查工作效率,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实现用制度管人治事,用激励制约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主观能动性,做到“责任到人、量化管理、职责清晰、目标具体、赏罚有据”。

  五、建立稽查人员等级制,进行末位淘汰。

  通过民主测评,综合测试、实绩考评、党组织考核等各种方式方法,考察稽查人员的思想作风、职业道德、业务素质技能等等多方面的情况,综合评定出稽查人员的等级。等级制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定期综合考评筛选,并采取末位淘汰制,始终保持一定的压力和促动力,鞭策全体稽查人员不懈进取,努力向上。同时,等级制与政治工作待遇(重用、提升)、生活福利待遇(兑现奖惩)等等挂钩,从而达到利用存优淘劣、奖勤罚懒、酬功罚过的等级制,对不具备等级资格或不能胜任其他岗位工作的人员,调离稽查部门,切实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优者进,劣者出,从而形成生机勃勃、进取向上的工作氛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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