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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委工作总结范文(2)

工作总结范文 时间:2018-01-29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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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不断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提高服务质量。20XX年,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7处,办理面积178258平方米;另通过省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系统办理一处(老河口市陈埠码头选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3处,办理面积1095326.4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6处,办理面积1279200.46平方米;办理《竣工验收合格证》45处,办理面积586773.6平方米。

  (一)建章立制,不断规范运作流程。为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促进发展,结合当前工作存在机构设置不足、办事程序繁琐、部门协调程度不够等问题,对规划审批办证流程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补充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内容涵盖了建设项目的选址、办理用地、工程许可证、放线、验线、竣工验收、规划方案的变更、批前批后公示等方面,形成了科学、流畅、简洁的运作程序。制定了《规划许可(审查)“容缺受理”工作规定》、《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制度(试行)》、《老河口市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一对一”服务制度》;修订完善了《业务研究会制度》、《规划公示制度》、《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制度》、《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暂行规定》、《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窗口服务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制度,有效推进了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

  (二)严格程序,确保规划审批质量。建立和完善了由规划委员会、专家评审会等组成的一整套规划评审机制,坚持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集体决策。所有重大规划项目均经过专家评审、规委会审议、分管副市长、市长签批等环节,规划重大问题由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城市建设重大事项由规划委员会审议研究决定;一般性建设项目由规划局业务审批例会研究决定,从而基本形成了“政府决策、规委审查、部门把关、专家咨询、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

  所有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均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襄樊市市区经营性建设用地规划容积率指标管理暂行办法》,首先出具初步规划条件,经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出具正式规划条件。对于控规未覆盖的区域,先作用地规划咨询,通过规划咨询出具初步规划设计条件,提交规委会审议通过后出具正式规划条件。20XX年,共召开规划委员会11次,研究讨论议题159个。全年无擅自改变规划设计条件,无因许可失误造成公共利益、内外关系受损或群众投诉现象的发生。

  三、创新机制,推进城乡建设有序发展

  以《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为依据,结合南部新城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和规范规划编制、规划管理工作,较好地保障了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顶层规划,确保规划设计质量。为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坚持顶层设计、顶层规划。重大规划项目均聘请全国各知名大院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先后聘请了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老河口市仙人渡镇总体规划》;聘请了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河谷组群城市空间战略规划》以及《“老丹谷”城市组群协调发展规划》;聘请了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赞阳新区十大公共建筑方案设计》。在十大公共建筑方案设计通过邀标方式分别向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信建筑设计院递请了邀标函及设计任务书。在完成概念性方案征集工作后,经专家技术评审评选出中标方案,并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二)简政提速,助推项目快速落地。一是压缩审批时限。为推进项目尽快落地,将规划审批时限在原来基础上压缩至少一半。如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由《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的20天压缩至5天内作出决定;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由法律规定的20天压缩至3天内作出决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法律规定的20天压缩至5天内作出决定。并通过推行容缺受理、补缺发证等举措加快推进项目审批速度。二是简化办理环节,以前建设单位在办理每个阶段许可手续均需提供资料,现在简化到凡在办理前期手续时已提供资料的,在办理后期手续时不再重复提供。原来办理一个证件需要反复多次、各个科室重复跑,现在集中在报建大厅一个窗口办理。实行内转外不转,真正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贴心服务。

  为加快工业企业及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审批速度,开辟了项目选址和红线范围出图绿色通道,凡招商引资项目、工业企业、民生工程等项目,在经规委会审议定址后,即根据项目需求先出具预红线图,在保证建设项目快速落地的同时,又符合规划审批的程序要求,在履职的同时既提质增效又确保审批质量。

  (三)创新机制,力促服务快捷高效。随着我市行政机构改革规划工作职能的转变,规划工作重心从管理为主变为服务为主,结合“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的开展,针对服务对象需求,实行“一对一”服务机制,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规划服务。一是建立“一对一”联络人制度。各规划分局、规划所在项目通过规委会审议并定址即与所在园区管委会和乡、镇办事处做好对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有关规划局职能范围内相关工作的联络,及时了解并协助解决企业反映的规划需求,为企业提供规划技术支撑。二是制定“四表一卡”。即:《一对一”服务项目情况统计表》、《规划建设项目一对一”服务对应表》、《一对一”服务项目情况反馈表》、《项目跟踪服务记录表》和《服务项目联系卡》,从项目确定实施到最后竣工验收全程跟踪服务,并对项目实施的每一阶段都做好文字记录,登记备案。三是建立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一企一策”的全方位服务制度。针对企业发展的不同需求,开展绿色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辅导服务、联动服务,不断丰富“一对一”服务内涵。四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把“一对一”服务纳入制度管理,全程监督服务过程,每季度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考核打分,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目前,已与全市80余家企业建立了“一对一”服务机制,获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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