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推动社会组织评估。 统筹安排好市属和区县2014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调整区县评估等级审核委员会。结合年检向社会组织广泛宣传评估工作的意义和流程,对各区县评估工作的安排和开展进行实地指导。
四、培育扶持发展又有新举措
一是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制定《关于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评审办法》以及绩效评估办法。新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8个,资金385万元,三年累计争取资金1075万元。
二是中心和孵化园有力促进社会组织发展。 市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心功能进一步强化,协助局社工处进行了2014年国家社会工作者考试资格审核工作,接待考生4000多人次;争取市人社局支持,建立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热情为社会组织搞好对接服务、政策咨询和业务代理;首次与全国性基金会---瀛公益基金会合作,对我市2013年7月以来新成立市级社会组织5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滨海新区、西青区、东丽区、泰达中心、市妇联相继建立的社会组织孵化园都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果
1至6月份依法处罚11家社会组织并查处“夕阳红骑游俱乐部”、“中国艾滋病联盟案件”和“中国报关报检协会”网站等案件,既维护了法律的威严,又维护了合法社会组织的利益。会同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等对社会组织乱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加强了票据管理和专项审计。组织开展涉外社会组织调研工作。
六、社会组织党建科学化水平得到新提升
一是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 与全市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及社会组织党委,各区县社会组织党工委等80余家单位签定2014年度《天津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书》。
二是指导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及时转发《天津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结合市属和区县社会组织特点,分别提出指导意见。宣传了一大批区县教育实践活动先进典型。
三是做好直接登记后的党建对接工作。 规范业务与党务程序对照流程图,将党建内容列为登记要件,把同步组建落到实处。建立专项台账,督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础档案。
四是开展第二次“七一”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表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优秀载体共计180个;在天津社会组织网系列推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先进经验。
五是拓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领域。 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市文化中心召开现场会,推动广场公园文化团队党组织建设。各区县积极探索在开放式广场公园、社区文化团队等建立党组织,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取得可喜进展。中组部副部长陈向群来津调研时,对天津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七、理论研究和信息宣传工作跃上新台阶
承担民政部和市委重点课题各1个。各处室都确定了自身调研课题。召开京津冀经济类、环保类社会组织座谈会,为京津冀协调发展献计出力。年初,开通天津社会组织官方微博,完善了运行机制和信息报送制度,到6月底总阅读量超过80余万次。天津社会组织网站创建社会组织供需互动平台。建立天津社会组织短信平台,大幅度提高了发送信息的效率,降底了简单劳动的人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