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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花爆竹旺季销售落实情况总结(精选8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能帮我们理顺知识结构,突出重点,突破难点,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烟花爆竹旺季销售落实情况总结(精选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烟花爆竹旺季销售落实情况总结1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3”,用“加减乘除”四法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质量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平安祥和。
在动员宣传上做“加法”,提升安全意识。及时召开春节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管理工作的落实,执法人员要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商铺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放过漏洞、不丢掉盲点、不留下死角,营造“全域禁售禁燃禁放、全民弃售弃燃弃放”的浓厚氛围,提升辖区内监管对象的安全意识。
在源头防范上做“减法”,降低风险概率。针对辖区内庆典服务提供企业、殡葬产品销售店,开展现场督促提醒,宣传贯彻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政策,要求其严禁购进和销售烟花爆竹,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将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辖区范围内“零销售”“零燃放”。
在监督检查上做“乘法”,提高管理水平。针对销售到外市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行为,生产的烟花爆竹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包装标志标识是否规范等内容。重点检查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产品规格、生产日期、燃放说明等。同时,要求生产企业严禁在市内销售烟花爆竹,不断提升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在打击违法上做“除法”,严防安全事故。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假冒或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进入流通市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检查相关单位15家,对全区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现场检查,暂未发现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和违法经营行为。
烟花爆竹旺季销售落实情况总结2
为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1月11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处长带队来我区督导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督查组查看了山东东岳汶河氟材料有限公司和山东花王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对企业冬防、人员培训和重点工作落实等进行了督查,对莱芜区开展的.专项行动表示肯定。督查组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冬春季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和烟花爆竹旺季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巡查排查,强化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关注停产和复工环节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下一步,莱芜区将全面落实督查组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持续开展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督查行动,助力莱芜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烟花爆竹旺季销售落实情况总结3
为做好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燃禁放管控工作,近日,白沙公安局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加强社会治安管控,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防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检查中,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沿街商户、超市、仓库等重点场所,针对是否存在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进行全面排查,严禁非法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向群众讲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同时,检查组还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杜绝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此次联合检查组共检查商铺25家,均未发现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下一步,白沙公安局将不断强化日常巡查管控,对非法烟花爆竹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更严的.措施、更大的力度,坚决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切实将禁燃禁放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全力营造辖区内和谐稳定的氛围。
白沙警方倡议: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严格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不销售、不储存、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合力营造白沙安全、环保、文明的氛围。
烟花爆竹旺季销售落实情况总结4
春节将至,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治安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切实维护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连日来,天宫院街道加强宣传、全面摸排、强化管控,建立领导包片区责任机制,从上至下层层压实责任,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全面筑牢安全防线。
天宫院街道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宣传引导,开展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营造浓厚的'禁放社会氛围。
“您好,咱们大兴区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是咱们街道制作的宣传海报,请您帮我们向亲朋好友宣传宣传。”在龙湖天街广场,天宫院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带队,组织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公安等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开展烟花爆竹禁放集中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居民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引导提醒居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全面摸排,做到心中有数,底数清、情况明。检查组一行深入辖区内农贸市场、小超市、日杂百货店、仓库等重点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排烟花爆竹的销售情况,逐一进行仔细询问、排查,并对经营者进行禁止售卖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督促店铺经营者牢记“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经营安全。
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断源头是关键。天宫院街道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打击力度,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的源头管控,切实保证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连日来,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综治)联合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安全)、综合执法队、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和执法小组,对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从源头管控到位。
接下来,天宫院街道将持续开展宣传、加强排查,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切实为辖区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烟花爆竹旺季销售落实情况总结5
今年来,县安监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强化基础、完善制度、依法监管”的总体要求,以推进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制度规范与执行为重点,不断改善经营安全条件,大力整治烟花爆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度,努力实现年度无爆炸和死亡事故目标。
一、今年来所作的工作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今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 实有关文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截止目前,共收到烟花爆竹类上级文件 10 份,每一份都进行了贯彻落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发了《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通知》、《关于开展中秋节前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共6份文件。3月31日,在宝应县天元大酒店召开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级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2、排查摸底,分析情况
今年来,县安监局联合各镇(区)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现状
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排查摸底。重点排查了异地经营、无证经营、一点多证、烟花爆竹“四私”等行为,将排查出的数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3、加强监督、突出重点
今年来,县安监局加大对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和零售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2009)的要求,督促批发仓库不断完善安全设施,改善储存条件,按照换证评价重新核定的储存量,及时进行调整,定量储存。目前,批发仓库生活区已经落成,办公区同生活区分离,各项安全措施基本完善,硬件条件已达到省内一流。要求其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采购、销售流向登记制度和采购市外产品备案。
今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将零售经营点的安全条件、储存核定量、周边安全距离、是否在异地设立有储存仓库、超量储存、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是否从非法渠道进货、以及人员的培训作为监管的重点,大力整治零售经营点。
4、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
年初,我局制定了《宝应县20xx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文件要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并根据局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加大了对烟花爆竹零售户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了批发仓库6次,(其中高温季节一次),零售单位共检查40余家次。
重大节期间(五一、中秋、国庆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最容易暴露问题的时期,在此期间内,超量储存、异地经营、无证经营、购销私货等问题就迅速“浮出水面”,每逢重大节日,我局都及时印发了节日期间大检查方案,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大检查,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要求各镇(区)制定方案、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经过几轮零售单位的自查、镇(区)的排查、县局的督查、抽查,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有效维护了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5、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来,我局全面开展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排查重点,要求各镇(区)按照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企业注重在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规范化程度上下功夫,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摘牌等制度,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始终将批发企业储存仓库不按规定定级、定量储存及规范堆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缺陷,零售经营网点是否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 严禁超量储存和产品混存。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和治理,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组织专家及时进行等级认定,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期限以及应急措施。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五项制度”,不断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开拓思路、积极创新
今年来,我局开拓思路,积极创新。年初,我局印制了400份《告知书》,将《告知书》发送至全县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条款、储存要求、安全经营条件写入其中,一一告知经营户,要求其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为了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遏制私货,打击烟花爆竹“四私”行为,对于“贴花”问题,经过多次研究商讨,研制出了新的贴花(条形码),这种贴花的具有不可仿制性,方便群众和基层执法人员辨识私货。
二、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总量突破、布局不合理
按照扬州市政府政府令第51号《扬州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安全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编制规划并报市安监局备案,按当地常住人口每3000人可设1家的原则严格控制。我县人口约94.1万人,应发证 313本,而实际发证388本,已超出75本,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
目前,我县部分乡镇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发证数量还不足要求,如射阳镇、山阳镇;有些乡镇发证数量已远远超过了规定要求,特别集中在城区,如安宜镇、开发区。布局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
销售网点的过度设臵不仅在管理上增加了难度,而且容易引发经营户之间的恶性竞争,不利于正常销售。相反对其做适度的调整,有利于控制集中连片扎堆经营和盲目经营,避免一旦发生意外形成连环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异地经营情况较严重
目前,全县存在着大量的`烟花爆竹零售户异地经营的情况,不少烟花爆竹零售户的评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据各乡镇普查统计,目前,全县烟花爆竹异地经营达37家。
3、烟花爆竹“私销”状况依然存在
近年来,各镇(区)加大监管力度,加之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全部关闭,货源减少,“私货”现象明显好转,但依然存在。“私货问题”是各镇(区)普遍存在的问题,一直难以根除。由于利益驱动,一些不法份子铤而走险,充当“二级批发商”的角色,往往挂羊头卖狗肉,防不胜防。目前,私货现象较严重的镇(区)主要集中在射阳、望直。今年来市场上的烟花爆竹私货量较往年明显减少,打击“私货”取得明显成效。
4、烟花爆竹存放不合理的现象较严重
目前,全县烟花爆竹零售户均应按照《关于重新核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储存量的通知》(扬安监2008163号)要求来储存烟花爆竹,但是批发企业为了降低运输成本,一次送货较多,造成了超量存储的现象。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未实行专店或
烟花爆竹旺季销售落实情况总结6
年关将至,为保障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使用,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新春佳节,元旦、春节期间,福德社区成立了专门的烟花爆竹安全排查小组,开展了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将调查统计,福德社区本年度辖区内未设置烟花爆竹经营点,排查小组按照要求对社区内的小商超进行了排查,确保不出现无证经营、违规经营售卖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同时,我们还对社区内使用烟花爆竹的场所进行了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其次,福德社区举办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培训,为社区居民提供了烟花爆竹安全使用的知识,包括如何正确使用烟花爆竹,如何处理火灾事故等,并让居民了解禁放烟花爆竹的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发放安全宣传单的方式,提醒居民注意烟花爆竹使用中的安全问题,引导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树立绿色、环保、健康、低碳的文明过节新风尚。
烟花爆竹旺季销售落实情况总结7
春节临近,为进一步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烟花爆竹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甘州区火车站街道应急管理所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销售点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询问进货渠道、消防安全知识与生产经营状况。重点检查了烟花爆竹零售店是否具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是否齐全、一致、有效,是否按核定存量规范摆放储存烟花爆竹,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有明显禁烟标识,经营门店是否符合要求和杜绝“多合一”经营场所等情况。检查过程中,工作人员还将烟花爆竹禁限燃放的有关规定进行详细的宣传告知。
通过本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消除了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增强了经营点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烟花爆竹旺季销售落实情况总结8
年关将至,烟花爆竹的销售进入了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防范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镇人民度过快乐安全的春节。近期张溪镇由镇分管领导带队安委办对全镇的烟花爆竹专营店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镇安委办深入辖区内各个烟花爆竹经营店,实地检查各经营店的`经营资质,烟花爆竹来源,烟花爆竹是否按照规定数量储存及摆放,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齐全,库房内外醒目位置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等情况,要求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合法经营,确保销售安全。同时,向各烟花爆竹经营店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故案例,加强负责人对规范安全销售烟花爆竹的重视程度。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专营店13家,发现安全隐患20个均已下发整改通知书,接下来还将督促整改并定期开展“回头看”。
通过此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辖区烟花爆竹业主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的经营秩序,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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