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通用9篇)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结的书面材料,它可以明确下一步的工作方向,少走弯路,少犯错误,提高工作效益,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范文(通用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1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关心帮助下,在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相关工作,20xx年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履行了我所工作职能,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将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产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共完成动物产地检疫110.62万头(只);共监督检查畜禽35.66万头(只),动物产品310.4吨,开出电子检疫证明:3.56万张。
(二)定点屠宰检疫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生猪定点屠宰检疫9.84万头(只),检出病害生猪21头,1932kg;检出病害产品全部按要求进行了完害化处理。
(三)“瘦肉精”监管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瘦肉精”抽检360份,生猪定点屠宰场200份,规模养殖场160份,抽检结果全部呈阴性,“瘦肉精”抽检合格率达100%。
(四)畜禽无害化处理情况:截止11月30日,集中收集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676头,其中,养殖环节1659头,由生猪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593头,交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1066头,屠宰环节1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五)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情况:截止11月30日,完成运输畜禽车辆备案登记车辆总数112辆,其中:县内14辆、省内90辆、跨省8辆。
二、具体做法
(一)强化养殖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确保畜产品生产安全
畜禽规模养殖场一直是我所监管的重点环节,我所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督实行双挂牌责任制,每月不少于二次对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巡查,督促养殖场规范使用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记录等档案,并认真检查养殖户用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使用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强化“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监督抽查频率,从源头上加强了对违禁药品的监管,从养殖环节上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强化检疫监管,切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所一是加强检疫监督,对全县检疫工作开展严格监督检查,切实杜绝只开证不检疫现象的发生,做到严格检疫;二是强化乡镇检疫工作,自20xx年7月,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动物检疫管理工作。三是严把调运检疫关,严格开展生猪调运前的检疫工作,并加强监督抽检。四是切实做好生猪屠宰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进行了6次专项检疫整治,重点对定点屠宰厂进行了6次专项检查,并对检疫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治意见,同时我所派驻官方兽医驻厂,严格做好检疫监管工作,确保病害肉品不出场,确保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100%、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100%、检疫证明出证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100%,防止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五是着力推进信息化能力建设,全县已经全面取消了手工出证,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部实行在线电子出证。
(三)扎实有效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
我所按照省州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养殖环节整治采取日常监管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生猪、肉羊、肉牛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活畜出栏无“瘦肉精”承诺制度;加强养殖场和“瘦肉精”抽检,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掌握风险防控方法;每月对养殖场按生猪、牛、羊规模数进行抽检;开展屠宰环节整治,生猪定点屠宰场每月随机抽检不少于一次30头份。
(四)加强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
我县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迅速开展排查,并指导和监督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按农业部《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在有关场所配备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无害化处理制度,签订承诺书,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印发宣传材料、制作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等多种形式,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严厉打击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等的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五)切实做好全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产地检疫工作,我所积极探索产地检疫与调动检疫的有机结合,自18年7月我县进一步规范了全县产地检疫工作。二是认真排查,及时发现异常情况。认真开展养殖环节非洲猪瘟排查日报告制度,对排查发现的生猪异常死亡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采样送检,及时排除疑似疫情。三是严格监管,坚决防范病原传入。进一步加强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严格消毒制度,严防车辆、人员机械带毒传播病原。四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及其产品、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做好产地检疫是防止疫病蔓延的根本措施。我所将继续加强对乡镇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一是加强畜禽产地检疫管理,乡镇要切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内的产地检疫工作,严格执行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二是所上业务骨干分成二组,加强对各乡镇检疫申报点的监督指导,确保检疫申报点工作正常开展工作。
(二)加强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
为规范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养殖行为,强化畜禽养殖过程监管,推行科学养殖行为,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发展,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畜禽及其产品安全。一是要求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在调出调入畜禽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管理规范》、《云南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开展动物检疫申报。二是将有计划和步骤的在全县推行使用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的《云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管理档案》。
(三)加强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进一步增强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责任担当,细化任务分工,扎扎实实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对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向市场。要加强技术指导,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查获的走私动物及冻肉制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同时,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按相关技术规范及时处理病死畜禽,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并履行报告义务。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抛弃病死畜禽和加工、出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行为的认识,增强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落实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格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把关,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要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实做到“四不准一处理”。认真抓好屠宰环节和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的`落实,不折不扣地将国家相关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四)进一步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大对生猪收购贩运主体及生猪运输车辆车主动物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和生猪调运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从事生猪收购贩运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调运生猪的责任意识,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及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登记
加大工作力度,指导从事生猪收购贩运的单位或个人、自行运输生猪的养殖场户和自行收购运输生猪的屠宰场等及时在“牧运通”内注册、登记基础信息,严格按照《云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云动监(20x)4号)要求,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网上备案,确保辖区符合条件的生猪运输车辆和贩运主体信息登记全覆盖。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xx年11月24日
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2
20xx年xx动物卫生监督所在xx局的领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以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为主要工作目标,严格非洲猪瘟防控,规范屠宰产地检疫,狠抓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推进执法监督工作,加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狠抓关键措施的落实,现将20xx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把非洲猪瘟防控关。
严格贯彻《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19号》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各项规定措施,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检疫监管工作。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在举办检疫规程和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班,提升了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非洲猪瘟检测技术,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规范x个生猪定点屠宰厂非洲猪瘟检测实验室建设,定期对生猪屠宰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生猪屠宰企业均按照“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开展了非洲猪瘟自检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非洲猪瘟检测阳性。三是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工作,督促生猪运输人做好生猪运输车辆的消毒管理工作,严格监管生猪运输车辆。四是严格各个环节消毒措施。
(二)严格实行产地检疫申报制度,认真落实到场到户检疫。
一是强化猪、牛、羊出栏检测比例,严格按照规定2%抽检合格后出具《检疫合格证明》;二是接到养殖场户“申报检疫”后,由监管人员到场到户按照“产地检疫操作规程”对出栏畜禽进行检疫,合格的出据检疫证明,不合格的监督养殖场户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做好产地检疫工作记录。四是利用电视广播,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产地检疫的.重要意义,提高产地检验率。
(三)进一步规范产地、屠宰检疫工作。
狠抓生猪屠宰的七个关键环节,确保了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一是把好生猪入场查证、查标和检查关,证物相符,健康无疫的才准入场;二是监督屠宰场做好“瘦肉精”自检,进场生猪必须先由场方进行“瘦肉精”自检,自检合格后出据“瘦肉精”自检报告单,接受场方屠宰申报;三是认真做好宰前检疫,按照检疫程序逐项进行检查,合格的出据“准宰通知书”准予屠宰,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是认真做好宰后检疫,按照屠宰检疫操作规程,实行现场同步检疫,同时做好寄生虫检验工作;五是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抽取屠宰生猪膀胱尿液进行“瘦肉精”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六是对检疫合格的猪肉加盖验讫印章,出据检疫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监督屠宰场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七是做好各环节的相关记录。
(四)严格管理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
在全县xx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24小时值守,严格按照“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管理办法”,对过往检查站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检查、消毒;二是严格按照规定配制消毒药品并认真做好记录;三是检查站上岗人员要着装整洁,佩戴上岗证;四是继续实行所班子成员带班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五是严禁超范围检查车辆,严禁乱罚款,严禁在检查站对过往畜禽及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收费。20xx年没有出现公路“三乱”现象。
(五)全面规范养殖场“瘦肉精”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对养殖场发放各类告知书xx多份,签订承诺书xx多份,发放主体责任书xx多份;二是完成全年“瘦肉精”抽检计划。截止目前全县共抽检猪、牛、羊养殖场xx多个,共抽取样品xx多份,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屠宰环节瘦肉精定性检测样品xx多个,其中监督抽检xx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全县没有出现一起“瘦肉精”事件。
(六)加强对全县病死畜禽的无害无处理的监管。
一是加强全县设立的病死猪收贮站的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定期进行检查,要求各收集点要严格按动物防疫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病死猪的收集、贮存、消毒工作。二是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的监管工作。签订承诺书送达告知书,每次处理病死畜禽时要提前申报,由动监所派出两名以上官方兽医到场实地监督处理,严格按处理规范进行操作,并做好个人防护。截止目前共处理病死猪xx多头,病死畜禽类xx多只,为全县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3
20xx年,我市动物检疫工作在各级政府和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和胡锦涛总“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检促标,以标促防”的工作主线,稳步推进动物检疫工作,全面完成了动物运输检疫转为产地检疫;市场转为屠宰检疫的过渡。为了更进一步搞好明年的工作,特作出如下总结:
一、主要成绩
1.产地检疫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注重提高检疫员的责任心,改变在大小道路上设卡检疫收费的作法,通过建立报检制度,坚持大户临栏、小户集中到点检疫的办法,加强稽查制度,生猪、牛、羊等大、中动物受检率不断提高。全市产地检疫生猪xx万头,牛羊xx万头,家禽xx万羽,检出并处理病畜xx万头,病禽xx万羽。生猪产地检疫率达到了xx%以上,同比提高了6个百分点。
2.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巩固。今年以来,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动物产品检疫已经由市场检疫全面转为屠宰检疫。全市共屠宰检疫生猪xx万头,牛羊xx万头,检出病害动物产品xx头(只),其中,市站本级屠宰检疫生猪xx万头,补检xx万头,剔出病残猪xx头,退回无耳标猪xx头,入场生猪持证率达xx%。为动物产品的安全流通以及保证消费者吃上“放心肉”作出了贡献。屠宰检疫工作,在去年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规范,一是xxx县多年存在的屠宰检疫管理体制不清的问题得到了彻底理顺,执法主体更加明确。二是规范了生猪入场检疫行为,全市建立了统一的生猪入尝生猪产品出场检疫登记制度,生猪免疫耳标和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入场,实行有证复检、无证补检、无耳标的生猪不准入场退回原产地,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准出场上市的规定。三是定点屠宰场执勤检疫员按照法定程序操作,对入场的生猪来源、状况进行详细登记后,进入指定猪栏。当班检疫员每隔一小时观察一次并将情况记录在册。四是严格执行了《xxx市动物检疫员、监督员管理规定》,交接班人员作到了履行交接手续,并一同到猪栏察看生猪情况后交接、签名,当班检疫员发现可疑猪、病猪均出具了“病猪处理通知书”,监督货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入场猪持有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均回收、整理、装订、存档。
3.生猪“瘦肉精”残留量检测工作进一步完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通知》精神,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瘦肉精”检测实施方案并在全市组织实施,从今年6月开始,对xxx市城区三家定点屠宰场每周抽尿样二批,每批xx头份,送市畜禽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瘦肉精”检测。
4.肉品质量稽查力度进一步增强。今年以来,各县、市、区均增强了肉品质量的监管与稽查,特别是市站与xxx区动检站参加市定点屠宰领导小组和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办公室组织的.肉食产品稽查6次行动。一是3月15日—16日对市区xx所学校、3家幼儿园食堂用肉进行稽查,检查肉品xx公斤,查处不合格肉品15公斤;二是3月25日和7月6日两次对城区肉食品冷冻冷藏经营市场进行了专项治理,检查xx吨冷库三家,5—10吨冷库26家。在稽查中,对xx冷库存放过期变质的18袋啤酒鸭、xx公斤从“爱尔兰”进口的已过期6年的冻猪肉、从“美国”进口的已变质的猪腰子xx公斤、xx条无检疫证明的整只白条狗;xx冷库xx公斤过期的鸡肫;xx冷库125只无检疫证明、无货主姓名的野鸭均全部依法进行了销毁处理。三是9月24日对城区9家超市、二家肉品加工厂进行了稽查,共检查肉食品4867公斤。对xx食品公司库存的200公斤变质母猪肉,xx市场23.5公斤变质猪肚、鸡肫,新一佳超市无检疫证明的xx多公斤猪、牛副产品,xx超市无检疫证明的xx多公斤鸡产品均依法进行了处理。四是4月28日,在市政府巡视员xx的带领下,督查了城区三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对场内有的生猪无耳标的现象进行了严厉批评,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xx于当日召开了市动检、xx区畜牧局及动检主要负责人会议,再次强调了必须凭免疫耳标入场,否则拒于场门外的规定。五是7月23日晚上,xx站长带队督查了三个定点屠宰场,检查生猪xx头,对xx屠宰沉x头病猪及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5.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法律法规进一步得到广泛宣传。一是3月8日市内贸办、市工商局联合举办食品放心工程执法班,共xx人参加。我站xx前往讲授了无公害肉品知识和各种病害、染疫、变质肉品和识别与处理;二是5月22日副局长xx带领我站及局有关科室xx人参加食品食品关心工程宣传周活动。我站宣讲了《动物防疫法》和病害肉的识别及屠宰检疫行为对市民的承诺,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称赞。
二、主要措施
1.狠抓队伍和制度建设。一是今年特别强调了检疫队伍素质的提升,再次要求各县将防疫、检疫结合在一起开展工作,形成防、检、监一体化。市站将检疫和监督合在一起,设立监督股。二是制定检疫员执勤工作纪律共7条,严格检疫员行为,依规处理处罚违章违规行为。
三是加强检疫员学习,市站监督股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主要学习法律、技术操作和交流情况,12月7日对市站8名检疫员组织闭卷考试,最高分为90分,只有1人不及格。四是市、县联动对检疫员行为进行监督。xxx县到市城区屠宰场查验该县、市生猪入场检疫证明出证情况,对违规、违章出证的检疫员给予了处罚。
2.严格查处检疫员违章、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队伍内部违章违规事件xx起,共处理xx人,其中撤消检疫员资格xx人。
3.制定工作规划,确定职责。今年年初,市站召开了各县、市、区防检站站长会议,制定了动物检疫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实施办法,市站还于3月11日专门制定了实施肉食品放心工程,并且于4月15日与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状,向市政府立下军令状,即确保定点屠宰生猪受检率100%;确保上市肉品检疫合格率100%;确保生猪“瘦肉精”残留市场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
4.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生猪屠宰经营行为。一是8月10日会同市、区两家动检、定点屠宰办、工商等部门对城区四家定点屠宰场的防疫条件进行了专项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对各定点场存在的一些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操作方式提出了整改意见。二是召开屠宰场经理会,要求屠宰场必须一天一清扫、三天一消毒,并且建立消毒台账,由当班检疫员验收签名。三是12月1日我们在xx开发区所属xx召开辖区内各学校、宾馆、酒楼、餐馆等公共餐饮单位肉品质量监管会议,各单位负责人、经理共xx人参加会议。会上明确必须实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提出生产、经营肉食品必须经检疫合格,各用肉单位必须凭检疫证明采购肉品。理顺了多年来湖xx范围内动物产品未纳入监管的现象。四是12月4日在xx超市召开了城区19家超市经理、店长会议,就超市肉品质量监管工作提出了要求,市政府xx巡视员、内贸办xx主任、市定点屠宰办xx主任、畜牧水产局xx副局长到会作了讲话。动检、卫生、工商、定点屠宰办及各超市负责人共xx人参加会议,会上下发了市动物防疫监督站“关于加强城区超市肉品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对超市肉品的采购、销售、储存依法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城区超市肉品质量有了法律保障。
三、主要问题
一是屠宰场屠宰方式原始,使得检疫无法按“屠宰检疫操作规程”操作,宰后检疫很难到位。
二是产地检疫在操作上没有统一的方式,由于地理环境、饲养户觉悟、检疫员素质的差异,各县、市、区之间发展不平衡。
三是执法手段不强硬。对违法事件处理力度不够,有时就连纠错都不能到位。
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4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饲养场监管情况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二、产地检疫情况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三、屠宰场检疫监管情况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四、票证管理情况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五、跨省调运动物及产品情况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5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xx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xx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xx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xx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xx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xx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xx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xx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上级部门20xx年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县无动物重大疫病发生,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今年,我所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先后组织各乡镇兽医站技术人员全县开展了防控动物重大疫病规范化管理活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全县高温季节消毒灭源工作、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兽医站兽医及全县村级防疫员的共同努力,使全县动物防疫防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使广大养殖户防疫意识进一步增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果。现将我县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我县各级领导对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工作高度重视,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在春、秋集中防疫中,分别召开了各乡(镇)长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翼对防控工作做了具体的工作部署,明确指出在防控工作中,各级领导是动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动物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和牲畜口蹄疫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县畜牧兽医服务也召开了各乡(镇)兽医站站长参加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对防控工作做了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县重大疫病指挥部先后下发了“x防重大(指)字[20xx]1号“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动物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xx]3号“关于下发20xx年x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xx]4号“关于下发《20xx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秋季动物疫病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了x县乡(镇)站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百分考核细则。
(二)大力推进免疫工作。
实施免疫是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的首要防线,也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今年,我县切实把免疫工作作为当前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的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落实了行政和技术双包人员,并挂牌公示,强化了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双包责任制。采取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免疫工作责任制。规模养殖场,在防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疫;散养户,防疫人员亲自到户免疫。在免疫过程中,规模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户实行了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月月补免,填写了免疫档案,发放了动物免疫卡,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截至目前,全县猪存栏13865头,口蹄疫免疫13157头,免疫密度达到95.9%;猪瘟免疫13455头,免疫密度达到97%;规模养殖场的蓝耳病免疫率达到100%;牛存栏9537头,牛口蹄疫免疫8731头,免疫密度92.5%;羊存栏103600只,羊口蹄疫免疫97790只,免疫密度94.5%;鸡存栏93740只,鸡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93740只,免疫密度100%;免疫质量和防疫效果良好,重大动物疫病得到全面控制,到目前为止无有重大疫情发生。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有效保证动物产品的安全,我县猪、牛、羊二维码耳标均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养殖场(户)的消毒工作。
为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各乡(镇)站完善了卫生消毒制度和病死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截止20xx年9月1日,全县11个乡镇共计使用消毒药品1.048吨;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37.1万平方米;消毒圈舍场点数1256个,开展消毒人数2101人,全县无一起重大疫情发生。
(四)严格了疫情报告制度。
今年,我县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制定了专人具体负责疫情报告,乡(镇)兽医站对动物疫情进行了排查,村级防疫员每月对疫情进行了巡查,并建立了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和村级防疫疫情巡查制度,一旦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及时上报。形成县、乡、村三级疫情报告网络。
(五)加大疫情的监测力度。
为切实掌握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我县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指挥办公室下达的《关于20xx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对全县11个乡镇的`畜禽免疫抗体进行了监测。
1、猪口蹄疫监测,商品x养殖场9个,散养户16个,进行监测采样290份,其中商品x饲养场230份,散养户60份,合格数290份,合格率100﹪。
2、猪瘟监测,采样160份,合格160份,合格率100﹪。
3、鸡新城疫监测,规模养殖场16个,采样370份,合格364份,合格率98.4%。
4、禽流感监测,规模养殖场12个,采样460份,合格460份,合格率100%。
(六)动物疫病应急工作能力。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x县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县政府下发了《x县“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目前《x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应急预案》已报政府应急办,等待下文。县级储备了能够处理一起疫情的储备资金30万元和价值10.255万元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完善,现有65名应急人员。
(七)基层防疫体系建设。
根据全县畜禽饲养量和行政村建制,我县配备了村级防疫员60名,每人每月工资补贴100元,并配备了冷藏包。对村级防疫员进行防控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掌握了各种疫病的免疫程序和操作技术。
二、加强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
为了使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5月23日我县利用科技宣传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知识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切实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提高了广大养殖户对防疫工作的自觉性,提高群防群控的能力。
三、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
为了提高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能力,我县先后3次6人参加农业部、省、市举办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知识培训”,3月对村级防疫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我县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严防了动物疫病的发生。
四、动物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工作是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是促进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过程中,将动物检疫工作必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动物检疫工作常抓不懈,稳步发展。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是指各区域内动物离开其生产饲养地之前的检疫。是检疫工作的基础,通过实施产地检疫,可促进防疫工作开展,提高免疫密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
我县十分重视产地检疫,明确提出产地检疫率要达到100%的要求,动物检疫员实施地检疫做到“三到位”:一是检疫到位,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检疫站结果负责。二是出证到位,检疫员必须核对动物免疫耳标和免疫证明,将免疫耳标作为出具检疫证明的必要条件之一,对没有免疫耳标或免疫耳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且填写票证规范。三是收费到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多收、乱收。截止目前,产地检疫猪0.826万头,牛0.151万头,羊0.635万只。
(二)加强屠宰检疫工作。
为了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检疫关,我站派35名检疫员长驻定点屠宰场实行检疫。一是严格宰前检疫,对生猪进入屠宰场先前进行查证验物。确保有产地检疫证明,确保在免疫保护期内,确保是来自非疫区等,同时在待宰前进行认真的观察和检查,确保健康猪进入屠宰环节;二是严格按照宰后检验程序进行检疫,确保头头摘除“三腺”,确保酮体和内脏的卫生安全;三是严格发放酮体肉品检疫证,坚决把住“人情关”确保一猪一证。至目前,全县共屠宰生猪0.679万头。
五、加强监督检查,验收防疫工作
为了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xx年10月12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主任亲自带队督查、验收,先后20多天出动人员60多人(次),到各乡镇规模养殖场、集贸市场、定点屠宰场等经营动物肉类产品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监督、检查,共查出未经检疫的肉品0.2吨,全部补检,并进行处罚,从而促进了经售户自觉主动的检疫。
总之,今年,在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畜牧兽医的辛勤工作下,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六、畜产品安全常抓不懈
(一)“瘦肉精”监管工作方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生鲜肉类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行为。
县政府领导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x县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所,我所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和“x县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部署对全县各乡镇生猪养殖、屠宰、猪肉流通、猪肉消费加工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了《x县瘦肉精监督管理责任书》,要求以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印发了《x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随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我所分别在20xx年5、8、9三个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监督抽检行动,对生猪饲养户的饲料购进、使用情况及生猪屠宰前检测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督促生猪养殖户建立了饲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兽药使用记录及检疫防疫制度;县畜牧服务中心还与生猪养殖大户签定了“禁止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书和承诺书”。我县有生猪10头以上养殖户125户,500只以上的养鸡户10户,饲料经营站点14处,定点屠宰场一处,日屠宰量20头左右。对生猪屠宰场进行定期检验、检查,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专人驻场,同步检疫。
为了防止我县出现“瘦肉精”事件,我所组织各乡镇兽医对全县生鲜猪肉制品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彻底的专项检查。全县检查集贸市场3处,检查猪肉经营户83户次,饲料兽药经营门店14间,抽检尿样50个,检测定点屠宰场“瘦肉精”50多样份,到目前没有发现含“瘦肉精”猪肉现象。
通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我县辖区没有发生一起“瘦肉精”事件,建立了“瘦肉精”检测体系,外来生猪的检疫和管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生猪和猪肉生产经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并继续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的行为,确保我县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合法、有序、安全。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面。
我所严格监督管理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为了认真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忻政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本县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我所真正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确保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摆形式,不走过场,并制定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并印发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00余份,做到了对生鲜乳质量安全问题不留死角。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所对三个乡镇的奶牛养殖户进行了专人管理,对奶牛养殖、生鲜乳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并实行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所组织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对全县3个乡镇,4个村9家养殖户81头奶牛,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产奶奶牛11头(其余不产奶),日产奶230斤,未发现添加违禁药物,在饲料中未发现添加任何违禁药物。
七、基层站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个乡镇站峨口、枣林、胡峪、新高、峪口总投资27.5万元,项目已批复,资金未到位。
八、兽医实验室建设
x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完善、制度健全、人员齐备,能够全面落实疫情日常监测、随机监测、集中监测制度;监测数量完全达到市县要求;现场采血抗体监测率达到100%。目前可以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实验室诊断工作。
x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实验的报审资料正在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验收标准编制当中,年内有望通过考核验收。
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防疫经费严重不足,财政预算未到位。
2、防疫人员技术力量薄弱,充实基层防疫人员队伍,加强对基层防疫人员技术培训。
3、村级防疫员工资待遇过低,严重制约着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4、应解决部分基层站无办公场所的问题。
5、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防、检手段。
6、无“瘦肉精”,生鲜乳、检查经费和检查设备
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20xx年秋季动物防疫工作的会议精神,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畜牧中心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以“政府包密度,畜牧部门包质量”双轨并行的动物防疫模式开展了春秋两防工作,从而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促进了我乡畜牧业健康发展。
我镇在春秋两防工作中做到早调查早准备,提前做好畜禽存栏摸底,并在春秋两防前做好免疫疫苗的存库准备工作。根据全镇动物存栏情况,准备了羊口蹄疫疫苗、羊痘苗、羊三联四防苗、禽流感疫苗,另领回75%的酒精、5%碘酒及相关防疫药械、标识等,基本上满足了春秋两防物资需要,药物到位后,我镇及时抓住群众农闲有利时机,马上通知防疫员和各村组干部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开展免疫注射工作。开展以来,全乡防疫工作人员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先易后难、先外后内、各药种分片同时进行的方法全面开展防疫工作,完成注射面100%,注射密度已完成情况为:注射口蹄疫苗1250只、羊痘苗1100只、三联四防苗820只,占应防牲畜的80%,防疫密度为85%,圆满地完成了动物春秋两防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开展及时。
镇领导对防疫工作从始到终做到“四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准备到位、人员安排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全市动物防疫工作会于3月召开后,我镇马上制定了春秋两防工作安排意见,为防疫工作取得了主动,防疫过程中,对工作人员进行明确分工:乡村干部负责组织动员群众配合防疫工作,填写防疫档卡,村级防疫员具体实施免疫注射,包注射密度,镇兽医站干部负责注射质量。为了及时掌握防疫中的问题和漏洞,市畜牧中心技术干部和乡政府有关领导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防疫进程的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健全防疫机制,确保防疫密度和质量。
我镇把全面推行“双轨目标责任制”作为抓好防疫工作的主要措施。一是镇兽医站长和各村防疫员作为中心工作的责任人,签订《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其中将动物春秋两防的防疫密度与工资挂钩;二是镇政府与村签订各责任书,其中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各村年度评优等和村干年终考核指标;三是镇上成立了动物疫病防控领导小组,多措并举使得防疫工作呈现出上下一心、齐抓共管、双轨运行的良好态势,极大的调动和促进了防疫人员搞好防疫工作的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全镇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针对部分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情况,镇政府就充分利用会议、标语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起来。特别是对防疫中出现免疫副反应,要求市、乡兽医站等相关人员要及时登门诊治,消除群众顾虑。出现畜禽死亡事件的,要及时查清死亡原因,符合赔偿条件的免疫副反应死亡畜禽要及时为群众办理理赔手续,为我镇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提供重要的思想保障。
4、加强防疫业务培训,严格操作规程,确保防疫安全。为了认真搞好春秋两防工作,我镇专门对防疫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对象是村防疫员,今年先后参加了市畜牧中心召开的.培训班两期,在防疫过程中,有镇兽医站技术员给村级防疫员现场实例指导培训多次,要求防疫人员从
严遵守免疫技术操作规程,避免因技术环节的因素出现免疫安全事件。要求从疫苗运输、保存、注射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操作。在注射中要按照一畜一禽一针头、一棉球;羊一免疫证、一耳标;免疫器械半天一高温消毒的操作规程,切实做到“消毒严、部位准、剂量足”,杜绝了防疫注射中“打飞针、打跑针”现象发生。并且广泛宣传防疫24小时值班制和防疫“回头看”制度,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免疫副反应和死亡的发生,提高了防疫密度,保证了防疫效果。
5、加强部门工作职责,提高防疫面密度。
由于今年畜禽市场价格一直处于一个平稳阶段,,畜禽存栏没有明显变化。为了把防疫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使防疫面达到上级要求,防疫一开始市畜牧中心、镇兽医站和村干部及防疫员8位同志就分片深入到各村开展防疫工作,解决防疫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镇政府分管畜牧工作的领导,在防疫期间也经常深入村了解防疫进度,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从而有力促进了防疫工作的开展。各村也跟根据畜牧兽医部门的建议和督查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检、自查、自补等工作,以确保防疫质量和密度。
二、存在问题
村级防疫员人数配备不够,造成免疫档卡填写不及时、不齐全,挂标率跟不上免疫率,有填表的没打针的,平时凑合着工作,效率不高,如遇突发疫情,应急队伍技术力量薄弱。
三、对以后工作的建议
1、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增加人员配备和技术培训次数,提高村级防疫员的理论及实践能力。
2、建议上级加大对移民乡站建设力度,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队伍强大等,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工作的支持。
3、在基层检疫员没有的情况下,市兽医卫生监督机构应该定期入镇执法,坚决消除未免疫未挂免疫标识畜禽上市的现象,以达到“以法促防”的目的。
总之,在今年的防疫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工作不足之处恳请上级领导能帮助指导,使以后的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8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为抓手,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牧投入品监管,确保全县无一例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学习型单位建设,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服务效能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丰富业务理论知识,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今年我所结合“三为”
主题实践活动和执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例会、培训等各种平台深入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共开辟学习园地2期,写心得体会38份,自查报告19份,人均记学习笔记一万余字。同时,以“省市培训活动”、“检疫大比武”和“县域交流”为契机,不断汲取新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兄弟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本领。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提高,我所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家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很大提高,事务办理更加高效,树立起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二、狠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当前畜产品市场交易活跃,牲畜流通频繁、动物疫情频发的现状,我所及时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就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所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6个交易市场、11个肉品经营市场、2个定点屠宰场、2个肉品加工厂、超市及肉品经营店等场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供货渠道、数量、检疫票证、验讫印章以及购销台账进行仔细检查,严防未经检疫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在“五一”、“端午节”、“十一”黄金周等节日期间,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安排专人每天上市场巡回检查,填补节日监管空白。同时保障通讯畅通,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今年全年共开展巡查96次,出动检查人员480余人次,查处白条肉50公斤,病害猪肉1头,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并及时对没收的病害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切实加强检疫及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疫水平。
1、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疫病蔓延、传播的基本措施,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我所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在全县12个镇设立了36个检疫报检点,实行24小时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即刻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报检的自觉性。同时经过对我县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我所提出了未来三年在全县建设48个报检点的长远规划。
二是延续“签约式”管理,即以农牧局名义与各镇兽医站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把疫病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
三是制定了《基层兽医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各报检点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完善了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
四是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无“瘦肉精”承诺书》,树立其规范用药用料意识,并对规模场(户)的动物防疫、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以及饲料存放间进行突击检查,杜绝了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行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一年来,共开展猪、牛、羊产地检疫20000余头,禽产地检疫30000余羽。
2、屠宰检疫。
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关键环节,也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为了抓好此项工作,不让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我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行进场动物屠宰申报制度和准入追溯制度。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把畜禽进场关,严格“瘦肉精”抽检及登记工作,认真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有疫必报,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全力确保上市肉品安全放心。今年全年共屠宰检疫生猪8000余头,检出病害猪1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完成防疫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春秋两季,我们对各镇区动物免疫耳标的佩挂、疫苗保存及使用、免疫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有效防范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2、深入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兽医诊疗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是畜牧生产的源头投入品,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向规范使用化、经营合法化转变,今年,我所按照省市有关兽
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对经营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上墙、台账设立、产品质量、进货发票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并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及时建立购进、销售及过期产品处理台账。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凡向我县推销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销商必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合同等原件。20xx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车辆45台次,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2次,兽药专项监督检查4次,突击抽查3次,共查获过期兽药21个品种,112包、13盒,货值1199元。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GSP认证宣传工作,我所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督察指导他们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
5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我所对我县执业兽医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那些无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及时敦促他们参加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3、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人落实,我所与6个奶站分别签订了《生鲜乳收购质量保证合同》,并要求各站缴纳2000元保证金,年终如无安全违规事件发生,则全额退回。二是严格资格审核,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管理技术规范》条件,从环境卫生、检测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健康情况,各项制度等进行现场审核,不具备条件的责令整改,条件合格的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全年共办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2个,《生鲜乳准运证》4个。三是强化奶畜养殖场管理力度,建立奶畜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使用禁用药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添加剂的行为,并对养殖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保证养殖环节和源头生鲜乳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日常监管。全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对奶站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各奶站证照齐全,制度上墙公示,储奶设备基本齐全,有消毒记录、购销鲜乳台帐,收奶秩序良好,确保了生鲜乳的安全上市。
三、规范票、证、章管理,严格把好检疫出证关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的法律凭证,是一项严肃的行政许可行为。今年是新票证启用的第一年,我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管理,为确保新证章标志的规范使用,我所加强了对基层检疫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做到票证专人、专帐、专库管理,严格领取、发放、回收、保存和销毁登记,同时实行电子化管理。使用时,由取得上岗资格的动物检疫员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坚决不出具,并对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和严厉查处“只收费不检疫”、“不进行同步检疫就加盖验讫印章”和买卖检疫证明等行为,确保了票证规范出具,运转良好。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认识
为让全社会更深入了解动物检疫工作,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群众辨别能力,今年,我们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宣传活动。一是对基层兽医站站长及检疫员进行了3次法律法规及业务方面的培训,对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进行了1次生鲜乳收购专项整治培训。二是在淳化电视台进行了2次食品安全宣传,以扩大影响,加深群众理解。三是在节假日或法制宣传日、科技下乡月期间,通过组装整治活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动物卫生监督告知书》、《致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动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畜禽产品安全知识。今年,我们共科技下乡宣传7次,悬挂横幅及标语8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签订印发《畜产品安全责任书》、《告知书》300余份,群众的辨别能力普遍增强,报检意识明显提高,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
良好的组织纪律是一个单位保持工作高效的前提。为此我所非常重视单位制度化建设。20xx年,我们根据“三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所内的学习、请销假、廉政承诺等10多项制度,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为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实行一项活动考核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方法,促进全所干部职工勤恳工作,不敢懈怠;与基层兽医站签订《基层检疫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目标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检疫人员认真开展检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检疫水平。
六、狠抓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执法单位新形象
(一)行风建设方面。为积极响应农业部“做尚德重礼,爱岗敬业的农业人”活动号召和市局狠抓检疫执法队伍的要求,我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进一步增强了检疫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为农服务意识;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理”制度,简化证照审批程序,推进便民服务;承诺并公示了《淳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我所技术咨询和投诉电话:32772406,耐心接听咨询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案件,热情接待到访群众,并积极地为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贯彻执行“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宗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断加强检疫人员责任心建设,全面提高检疫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一年来,我所无一例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树立起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群众满意度得到不断提高。
(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我所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党员廉政制度,并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通过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读本》、《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身文明道德素养;狠抓单位纪律作风整顿,执法队伍形象得到很大改观;通过积极参加“三八”妇女节拔河比赛、咸阳市动物检疫技能大比武、唱红歌和为受灾群众捐款活动,大家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比以前更加团结友爱,更加努力工作,办公环境也不断得到净化和美化;全年无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工作运转良好,计生工作达到“双无双百”。
七、积极配合农牧局中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xx年下达的所有任务
今年,我所承担城关镇农村农业技术指导员工作,单位5名同志利用200余天的时间,对城关镇8个村60户粮食、果业示范户进行病虫害防治、春季田间管理指导,对20户生猪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共指导粮田500亩、果树150亩、养猪户20户480余头,同时组织群众培训150余次,给每个示范户发放农资补贴150元。
八、存在问题
1、瘦肉精抽检、生鲜乳监管所需经费未纳入我县财政预算,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缺乏。
2、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提高。
3、乡镇级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制未理顺,基层检疫人手缺乏,办公环境简陋。
九、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和监督执法,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总结,力争单位同志的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
二是全力抓好基层检疫报检点项目的组织实施,使我县基层动物检疫装备水平有新的提高。
三是以县内三个新宰场开业运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驻场检疫执法服务力度,使我县屠宰检疫业务迈上新台阶。
四是在抓好日常业务执法的基础上,下茬立势,集中开展几次专项整治,树立单位现象,使业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协调理顺执法体制,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执法环境有新改观。
六是千方百计,积极抓好相关项目的再争取,力争单位的执法和办公条件有新改观。
动物卫生监督年度考核个人总结9
20xx年度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农牧林业局、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己任,强化监督执法,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百姓食肉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局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按排部署,要求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年我市共有2万头只牲畜经产地检疫后出栏,超额完成了通辽市农牧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屠宰检疫工作
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把好这一关配备了业务素质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检疫员驻场实施同步检疫,对无证或证物不符的依法进行补检,绝不允许有病的生猪进入屠宰场宰杀,绝不允许病害肉流入市场销售从根本上杜绝了不合格肉上市,确保了百姓食肉安全。今年我市共有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活牛定点屠宰场、3个活羊屠宰加工场,全年共屠宰生猪0.9万口,检出病害猪1口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活牛0.18万头,屠宰加工活羊1.8万头。
三、兽药市场监管
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促进畜牧业发展,认真贯彻《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兽药管理制度》进行经营管理,不得经营假、劣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并要建立健全兽药购销记录,完善兽药经营单位管理档案。对全市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检,维护依法经营环境通过此项专项检查,净化兽药市场,保护养殖户利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障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从3月25日起,市区销售的猪肉、牛肉必须在屠宰前经过检疫人员检测过“瘦肉精”后方可上市。监督所主要从三方面来做好“放心肉”的`监测工作:一是加强对我市屠宰场“瘦肉精”的监测检查,生猪按全天屠宰量10%抽检,牛每头必检,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对我市生猪养殖场的检测,特别对规模养殖场加大检测力度全年共对规模养殖场抽检1386头,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检疫员的检测培训工作。
五、市场检疫监督
我所专派2名检疫人员对市场严格监管,控制各个商户进货渠道,绝不允许封锁疫区内的禽类产品流入我市损坏消费者利益。年内我所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多次配合检查农贸市场,对未经检疫的畜禽类产品进行了没收销毁处理,共集中销毁禽类产品50余公斤,货值1000余元,劣质羊肉40公斤,货值20xx0余元。为防止动物疫病传入我市,从源头上保证上市禽类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净化禽类产品市场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20xx年工作安排
继续认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争取完成上级任务指标,加强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市场检疫的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在3月1日前配合通辽药监所完成我市兽药经营场所的兽药GSP验收。加强“瘦肉精”检测工作,严禁含有“瘦肉精”猪、牛肉流入市场销售。对动物饲养场监管加大力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做出了一点点成绩,但离上级对检疫监督执法管理工作的要求相差的还很远,做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会更加努力,开拓创新,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为开创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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