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时间:2024-06-07 23:21:06 炜亮 总结 我要投稿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范文(通用15篇)

  总结是在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写总结有利于我们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因此,让我们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范文(通用15篇)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1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医保局关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紧急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立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对照检查标准,逐条逐项落实,现将此次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1、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科室人员资质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无资质执业现象。

  2、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医疗仪器设备许可范围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医疗仪器设备有违反设备批准资质、使用范围的骗保现象,仪器设备与医技人员资质服务能力一致,不存在骗保情况。医疗仪器不存在不合格使用情况。

  3、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医药服务价格标准进行了自查。床位使用在核定范围内,住院出院首、末日不存在重复收费现象、不存在分解收费现象,药品及诊疗费用均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建立药品账目并单独存放,药品统一配送并严格实行“两票”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并保存盘点表。药品严格按进、销、存系统执行,未出现进、销、存不一致现象,不存在骗保情况。

  4、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财务进行了自查。财务账簿齐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收费标准收费并使用省统一收据,严格执行会记、财务管理等制度。

  5、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距医保局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哪些要及时做,还有待进一步夯实提高,同时需加强专业技术学习。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检查手册对自己的岗位工作进行梳理整改,定期开展自查并且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欺诈骗保现象的.出现,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2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全院职工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发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月各项工作。

  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置宣传工作。

  医院班子成员及时学习领会《方案》要求。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中层干部及医护职工,传达《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发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宣传各级党政部门的决策部署、举措。制定我院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

  二是压实责任多渠道宣传,政策法规进科室进病房。

  将集中宣传责任,压实到中层干部及主管医生和护士身上,开展政策法规进科室、进病房活动。抓住科室晨会、交班会时机,宣传医保政策、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去年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到病房向患者、向家属、向亲友宣传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政策规定;在入院走廊、电梯、收费窗口、导诊台、护士站等显眼位置张贴《致全省参保群众的一封信》《打击欺诈骗保》标语及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三是强化落实注重实效,政策法规深入人心。

  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了我院职工、在院患者、陪护家属及探访亲友的法治意识,让医患及群众了解了欺诈骗保行为的危害,增强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心,在全院营造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对促进我院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3

  对虚假链接钓鱼方式,支付平台目前采用的“防火墙”有:“时间戳”、确认正确域名、设定交易时间敏感值、核实过滤支付来源的网址等。“‘时间戳’就是,在支付各个环节中都加入时间记录,当时间间隔超过预设的范围时,订单将被判定为无效,无法进行支付,需要重新生成订单才能完成支付。并且,当支付来源网址与商户在支付平台登记的IP不一致时,交易也会被阻止。

  对木马病毒这种更加隐性而高级的手段,支付平台一般使用加验证码和二次确认等方法,识别人工操作和木马的机器操作行为。用这样的方式,虽然用户的便利性受到影响,但对打击木马型钓鱼收到了明显效果。

  所以,网络买家们在购物时不要埋怨支付平台一道又一道的繁琐验证程序,这些都是他们为了保护你的权益而设置的措施,另外,也要谨慎面对网上的'一些低价商品信息,比如免费送,或者价格非常离谱的。特别是非正规网购平台,有的人通过QQ邮箱发送的链接。这里往往包含了一些钓鱼链接,一旦登陆后输入了自己的信息,很容易就被盗取了。一般来说选择正规的电商网购平台,使用如旺旺这样的安全聊天工具会好很多。

  另外,网民们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信息,不向他人透露本人证件号码、账号、密码等,尽量避免在网吧等公共场所使用网上电子商务服务。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4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根据州县医保局的安排部署,按照基金监管督查全覆盖要求,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梳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院全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其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讲述身边的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从各职工思想上筑牢“医保的基金绝不能骗,政策的`红线绝不能踩”的意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树立医保定点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

  1.串换药品收费:存在部分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物替代为医保支付药物;

  2.住院病人存在开出无适应症的药物;

  3.住院病人开具口服药时超出7日的药量,与住院天数不匹配的情况;

  4.门诊购药存在使用他人医保卡的现象,并有一家开多种药品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规范经办流程,加强医患沟通,严格自查自纠杜绝串换收费,执行医保目录内药品名称和价格标准结算。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5

  为进一步提升公众防范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xx县公安局网安大队立足本职、发挥警种优势,以“深入宣传、广泛宣传、长效宣传”为指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多措并举,做好防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工作。

  一、精心准备,有的放矢。

  为切实做好宣传活动,xx网安大队全面总结梳理常见典型网络、电信受骗案件,做好归纳,形成通俗易懂、脍炙人口的宣传标语及短文,内容涉及QQ好友诈骗、电子邮件诈骗、电信诈骗等方面。

  二、掌控网络宣传阵地。

  依托微博、论坛等网络宣传阵地,充分发挥兼职情报信息员及各网络虚拟社会意见领袖作用,及时发布网络、电信诈骗警示宣传案例。同时做好网络舆情引导工作,引导网民不偏听偏信,不贪图小便宜,提升网民防骗能力。

  三、积极拓宽宣传渠道。

  一是会同派出所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活动,并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活动现场,民警通过设立展板,发放防诈骗宣传册,讲解典型受骗案例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相关防范技巧,提醒居民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等,教导群众辩识骗局,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获得现场群众一致好评。

  二是通过网吧协会召开网吧业主会议,指导各网吧积极做好防骗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各类宣传材料、标语,指导网吧业主在网吧醒目位置粘贴。

  四、加强信息研判,建立长效机制。

  紧密围绕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针对性研判预警工作,仔细梳理、串并各类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建立重点管控人员信息库,不断提升宣传深度和精度。

  针对网络、电信类诈骗案件逐年多发的`态势,建立网络、网吧、广场社区等多渠道宣传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时期持续性宣传。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6

  我局按照区医保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xx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医保发〔20xx〕53号)和市医保局等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卫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医保发〔20xx〕16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筹备,结合实际,开展了中宁县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4月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我们通过广泛宣传、不定时不定点“双随机”核检查、完善进销存系统、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责任约谈、暂停医保资格、下发督查通报和核处罚通知书等方式规范行业行为,并严格按照《协议》进行监督管理。

  截止目前,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公立医院16家,民营医院10家,诊所14家,定零售药店96家)已实现全覆盖稽核检查,并对11家医疗机构及40家零售药店进行稽核反馈问题“回头看”。此次稽核处罚公立医疗机构14家,追回基金38231.15元;处罚民营医疗机构9家,追回基金43681.89元;处罚零售药店56家,追回基金46673.5元;处罚诊所1家,追回基金500元。此次追回基金共计128586.54元,对3家民营医院及1家零售药店暂停医保服务并限期整改;下发两次督查通报并对重点违规的16家医疗机构及23家零售药店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0家重点违规的医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自接到区、市医保局下发的文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集全局人员和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医保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确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召开了中宁县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暨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会议,签订《协议》,下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重点及治理步骤,并提出工作要求。成立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协调县公安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六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

  (二)抓住重点逐步规范

  在专项治理的自查自纠阶段,我局分管领导带队,邀请了县、中医医院专家及稽查人员成立督查组先后6次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双随机”突击检查。针对定点零售药店主要检查进打击欺诈骗保活动的宣传、进销存系统的建立完善、购药清单明细的提供、是否摆放生活生活用品、食品及化妆品等并诱导参保人购买并兑换现金;针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分解收费、挂床住院、不合理诊疗、非实名就诊报销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医保医师,重点查处无诊断用药、开大处方、过度给药等违规行为;针对参保人重点查处伪造虚假票据报销、冒名就医及使用社保卡等行为。

  在持续不断地督查中,各协议医疗机构在行业规范上有了明显进步,能够自觉履行《协议》,对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性有了更高的认识。

  (三)“双随机”检查全覆盖

  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是我局当前及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断堵漏洞、强监管、重惩处、严震慑,才能不断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在今年的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治理工作中,县医保局改变以往对定点医药机构采取半年或年终集中稽核督查的方式,不再事先发文通知。为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强化监督管理效果,县医保局创新实地督查方式,采取不定点不定时“双随机”检查,先后对零售药店、民营医院及公立医院进行全覆盖检查。

  (四)专家助力成效显著

  目前县医保局懂医专业人员整体较少,专门稽核监管人员老化,稽核检查时对病历等方面检查难以做到专业性的检查。所以,在今年的专项治理工作中,邀请了县人民医院及中医医院专家与我局稽查人员共同组建专门的监管队伍,进行实地督查,专家主要审核病历、查看用药等不规范医疗行为。

  从目前稽核反馈情况看,相较与专项治理行动之前,各协议医药机构在行业规范上有了明显进步。

  1.协议零售药店情况

  县医保局始终坚持严打与引导相结合,常态化开展稽核督查,不断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引向深入。定点零售药店的经营管理规范水平有了极大的提升,不仅能从思想上统一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上来,而且从行动上积极配合医保局开展工作。建立完善进销存系统,实现了入库、成列检查、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全程信息化管理,有效地避免串刷药品问题发生;规范购药管理,提供购药微机小票能够真实记载所购药品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余额等信息,保障了参保人购药的知情权;加强了药师队伍的建设完善,执行营业时间药师在岗制度,为患者提供安全的购药服务,指导患者科学合理用药。

  2.协议医疗机构情况

  协议医疗机构基本能够按照因病施治原则和医疗服务质量管控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提供诊断治疗。完善病历书写,及时为参保人员建立病历,并妥善保存备查;严把住院标准,尤其民营医院试安装人脸识别系统以后,落实打卡签到,住院期间病人在院率高,入院把关较前有所好转;按照《协议》要求做好诊疗服务、费用结算、医保医师管理等工作,及时认真审核上报医保医师资格证件、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料;建立药品的进销存管理系统,实现药品全程信息化管理;积极主动作为,各协议医疗机构对历次稽核发现反馈的问题能做到主动对标、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三、严肃惩处形成震慑

  对于核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县医保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同时根据《协议》规定对具体行为进行处罚,下发稽核处罚决定书,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努力构建起“不敢违、不能违、不愿违”的管理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方向

  成绩和进步是看得见的,我们需要做的`是继续在薄弱环节加大力度,通过督查发现协议零售药店药师脱岗、串换药品,协议医疗机构控费意识不强、不规范诊疗问仍然存在。下一步,县医保局将持续出重拳、出硬招、打硬仗,坚决打好欺诈骗保“歼灭战”,不断健全完善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依法依规加强监管,不折不扣落实医保惠民政策。

  (一)坚持严打与引导相结合。在“双随机”稽核督查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内容,常态化开展稽核督查,并对之前稽核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不断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同时,将切实做好引导工作,通过利益引导、诚信监管、宣传教育,促进协议医药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上避免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二)坚持内力和外力相结合。当前,县医保局成立不到一年,医保监管力量较为薄弱,一方面,将会进一步加强稽核监管人员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稽核监管业务水平,另一方面,邀请医院专家组建专门的监管队伍继续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双随机”方式进行稽核检查。加强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纪委监委、公安、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综合监管,加大震慑力度,倒逼医药机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全面规范医疗行为、切实优化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三)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发挥好举报奖励制度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运用好人脸识别新技术,严把监管前端关口。紧盯历次反馈的问题,督促各相关协议医药机构认真整改、按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协议医药机构,要按照协议规定,顶格处罚;对屡教不改、屡禁不止的,该淘汰的淘汰,该取消医保定点资格的取消资格,始终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7

  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宁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吴忠市医保局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要求,区医保局合同卫健局及时召开专项治理部署会议,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在自查自纠阶段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我区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我们始终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医保局关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专项治理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抽查、复查等工作,不断增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工作的重要性。

  二、主要做法

  (一)安排部署,开展政策培训。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政策培训解读,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照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和指标释义,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自查,积极整改,并按要求时间上报。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重点内容,对照指标要求,逐步有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力争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基金安全上有提升和改善。

  (三)建立台账,督促整改落实。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反馈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逐一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存在问题

  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相关要求,辖区内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照自查工作重点内容,自查发现存在不合理收费、串换收费、不规范诊疗等问题累计1048例,涉及总费用61503.63元。但仍存在重视度不够、自查自纠方式单一、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管理,切实维护基金安全。医疗保障基金事关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把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定点医疗机构自查上报的问题,责令整改,并追回违规费用。同时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引导和经办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力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对账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反馈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完善相关资料,整档归案,积极配合自治区、吴忠市交叉检查、抽查等工作,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措施,逐步推进,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将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健全机制,规范基金监管措施。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对于查出违法违规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定点医疗机构,会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整改不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追究医疗机构领导班子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加强部门间联合执法检查,并充分应用智能审核监控系统,形成多渠道、全覆盖监管合力,不断健全机制,规范医保基金监管措施,做到基金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8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推动打击欺诈骗保全覆盖、常态化,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和主动参与基金监管工作,繁昌区医保局多渠道开展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集中宣传,让广大参保群众成为医保基金的“守护者”。

  一是部门联动凝聚合力。

  联合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公安部门和派驻纪检组成立专项检查组,制定包保方案,通过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项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违规问题及时反馈至卫健委、市场监管和纪检部门,并对相关违规行为、人员予以处理。

  二是警示教育划出红线。

  组织各协议医疗机构院长、分管院长、医保办负责人员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现场观看《暗访太和县医保乱象》,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动漫视频”并制作成宣传展板在醒目位置粘贴,告知医务人员哪些行为“不可为”。与全区各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深挖彻查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承诺书”,给各医疗机构以警醒,为骗保行为划“红线”。

  三是进村入户全面动员。

  印制《告知书》5万余张,积极动员各镇、村(社区)医保专干进村入户发放,宣传医疗保障政策及欺诈骗保行为。结合我区检查发现的`欺诈骗保违规行为线索,根据国家欺诈骗保宣传动漫改编,将拒绝骗保,违法违规行为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制作成宣传展板100余张,在各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设立的宣传中粘贴。同时通过畅通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全区27万参保人员共同抵制欺诈骗保行为,主动提供有关线索,共同成为医保基金的“守护者”。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9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固镇县迅速行动,组织开展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工作,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工作组织。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医保、卫生健康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三个包保督查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作实效。县政府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深挖彻查持续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二是明确督查重点。

  深挖彻查诱导住院、虚假住院、小病大治、分解住院、串换病种、套餐理疗、套餐检查、违规收费、违规用药等欺诈骗保行为。依托基层医保工作队伍等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打击重点,积极营造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氛围。

  三是分步组织实施。

  自查自纠阶段,各定点医疗机构对照深挖彻查各种欺诈骗保行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上报自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并将自查自纠的违规问题涉及医保基金退回医保部门。检查抽查阶段,包保督查组按照分工,通过智能监控和现场检查相结合方式,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全覆盖,并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问题突出和专项排查期间重点单位进行“回头看”。

  四是加强协同配合。

  县医保部门将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及时将有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和线索,移送纪检监察、卫生健康、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建立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形成基金监管合力。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10

  进一步巩固打击欺诈骗保成果、保持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自查自纠为重点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就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宣传,形成攻势

  20xx年4月正式启动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动员全县16个乡镇(场)医保所、29家定点医疗机构、47家定点药店和191家村卫生所,采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或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和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对打击欺诈骗保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目前为止,我局共发放9000本医保政策问答手册。250张宣传海报和1500张“你问我答”折页。

  二、严肃认真,自查自纠

  20xx年5月至6月15日,各定点医疗机构以《xx县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问题指南》和《20xx年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重点问题清单》为标准,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期间的数据,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逐一核查。参与自查自纠的有医保经办机构(xx家)、定点零售药店(其中单体药店xx家、连锁药店xx家)、定点医疗机构xx家。

  1.医保经办机构,依据经办管理服务相关制度,重点治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虚假缴费、违规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发现共性问题7条,追回医保基金1.21万元。

  2.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治理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定点医疗机构追回医保基金15.67万元。

  3.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治理串换项目、代刷医保卡、摆放日化品、信息系统不健全、进销存管理混乱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追回医保基金1.35万。

  三、多措并举,处罚到位

  此次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到20xx年10月底,县医疗保障局结合20xx年专项治理工作经验,邀请人保健康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50%。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仅对自查出的`违规资金依法依规进行收缴,不做放大处理;对自查自纠马虎应付未发现、在抽查复查阶段被医保部门发现的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理。通过抽查定点医药机构,对57家医药机构进行了处罚,追回医保基金126.94万元,行政处罚84.12万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家,主动向社会爆光6家。

  通过此次“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专项行动,大大提升了社会各界对于打击欺诈骗保的关注度,我局将持之以恒、尽职尽责、勇于担当,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继续强化医保政策基层宣传力度,在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上强化与纪委、公安、卫健、市监等部门联动,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对医疗领域违规行为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惩戒,强化推进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帐,跟踪督办,净化医保基金使用环境,共同助推我县医疗保障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11

  根据清远市医保局《关于印发清远市治理欺诈骗保行为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医保监〔20xx〕65号),我局迅速行动,认真核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围绕“三假”专项治理工作主题,自今年3月份开始,通过户外LED屏、电视电台、宣传专栏、现场咨询、海报单张和各乡镇行政村宣传大喇叭,广泛宣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三假”典型案例等内容,通过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不断增强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加强培训,统一部署

  召开“市定点医疗机构“三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专项会议”和“三假”飞行检查情况通报会,传达学习国家、省和清远市医保局“三假”专项整治主要工作精神,对“三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详尽工作部署,20xx年全年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问题,并要求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严肃认真在规定时间内按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抓住疑点数据、严格筛查。会议强调,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三假”欺诈骗保行为,通过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模式,进一步规范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不断提高医疗机构内部医保管理水平。

  三、加强自查,加大整改

  20xx年,我局认真按通知要求组织实施专项治理工作。至20xx年12月31日统计,连州市统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共129间,已检查129间,检查覆盖率100%,共对22间定点医疗机构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480205.39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三假”专项整治方案工作要求,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和加强整改。

  (二)结合清远市局每月返回的`后台可疑数据,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内部的违规现象整治,严肃医保政策的执行落实,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12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打出系列“组合拳”,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

  一、快速反应,强化组织领导

  乌海市两级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办公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率先于4月28日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部署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两级法院干警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全市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有力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保障

  对标对表上级单位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的工作方案和具体任务,详细制定《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分工,为专项行动提供了全面的制度保障。对专项办公室突出保密管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开展提供严密纪律保障。

  三、强化线索摸排,着力深挖彻查

  为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做好违法线索的征集,面向全社会发布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养老欺骗犯罪线索的通告》,公布了举报方式,积极发动社会各界提供养老欺骗犯罪线索,制发了《涉养老欺骗犯罪案件线索摸排卡》,立案之初随案移送至承办法官处,由承办人结合案件情况,对案件中是否存在涉养老诈骗线索进行全面摸排。

  四、加强宣传发动,拓展舆论阵地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加大普法力度,印发精美宣传手册、手提袋等老年人喜欢的宣传品,分别于4月29日、5月17日、5月19日深入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养老诈骗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600余册,普法手提袋600多个;

  二是充分利用本院自媒体发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动态、法律知识、通告公告等普法宣传稿件,设置[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专栏,自媒体制作“严厉打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横幅。截至目前,官方微信等自媒体已发布涉养老诈骗信息23篇次。

  三是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加强《内蒙古法制报》、乌海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法治时空》栏目的合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类普法宣传稿件5篇次。制作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横幅标语5个,宣传展板12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ppt,在办公楼前门广场显示屏循环播放宣传,不断增强公众防诈反诈意识。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13

  为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帮助老年人捂紧“钱袋子”,为广大老年人安享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休宁县民政局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精心组织部署

  将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全年民政工作重点,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下沉一线,分管负责同志一线调度,亲自安排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职业务人员,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任务分解到位、线索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

  广泛深入宣传

  印制《养老诈骗防范指南》、《致广大老年朋友的一封信》等,在民政局网站公开、老年人活动场所发放,通过在养老机构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反诈海报等方式,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诈骗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加强排查整治

  通过查阅资料、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县已登记备案的.13家养老机构、未经登记但经营范围涉及养老服务的11家企业和服务场所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排查覆盖率100%。重点排查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诱骗老年人以“办卡”“充值”“投资”等形式预交高额费用的行为。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1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指示精神,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全区社会大局稳定。山城区结合“无诈城市”创建,坚持“防”“整”“打”三同步工作基调,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宣传先行,以“防”为主。以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群重点,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册、制作宣传视频等形式,援引典型案例,向老年人群体普及“保健品”骗局、“投资理财”骗局、“低价旅游”骗局、“黄昏恋”骗局等常见养老诈骗手段,提醒老年人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切勿因贪图小便宜落入诈骗圈套。截止目前,全区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300余份,制作反诈视频2个,共走访老年群体430余人。

  二是坚持行业牵头,以“整”为主。由民政局、市场监管分局牵头,重点对辖区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逐一排查,要求其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经排查,全区现有养老机构共9家,且均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况,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等涉诈情况。

  三是坚持依法惩治,以“打”为主。通过及时向群众公布全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举报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受骗群众有畅通的`举报渠道。同时,由各镇办和处非办提供信息,对存在涉诈嫌疑的线索案件由公安机关快速出击、快侦快办,通过严厉打击和推进溯源治理相结合,共同推进养老领域行业乱象综合治理,及时清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下一步,山城区将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掀起预防养老欺骗犯罪强大攻势,进一步建立完善宣传、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织密织牢防范诈骗安全网,共筑老年人生活防护线,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欺诈骗保专项自查总结 15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xx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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