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活动工作总结

时间:2022-07-26 17:54:29 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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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活动工作总结范文

  一个精彩的活动已经圆满收官,我们的个人能力得到了很大进步,需要好好地写一份活动总结总结一下了。一起来参考活动总结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范管理活动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规范管理活动工作总结范文

  规范管理活动工作总结1

  (一)规范管理是后勤服务的灵魂和核心,是适应高校后勤事业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高校规模发展的有力保障。根据《江西农业大学“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后勤集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全面深入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

  (二)饮食服务标准化,为更好地为师生提供饮食服务,一是每学期开学前饮食管理中心都会聘请南昌市卫生监督所的专家为饮食从业人员讲授《食堂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大家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规范服务,保证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二是各学生餐厅服务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微笑服务;三是各餐厅饭菜价格明码标价,便于学生更好的自主消费。针对当前的物价上涨,学生食堂经营成本增加,为确保食堂饭菜价格、数量和质量“三不变”,集团对学生食堂基本实现了零租赁,保护了学生的切身利益,维护了学校的稳定;四是新教工食堂开张,为使教职工能够有一个环境优雅、饭菜可口、价格低廉的就餐环境,后勤集团从校外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引进了一家餐饮公司为教职工提供饮食服务,并于8月31日正式开张,餐厅标准化的服务得到了校领导及教职工的一致好评。

  (三)宿舍服务人性化,为确保学生宿舍的文明、安全、卫生,公寓管理中心职工时时为学生着想,处处体现人性化。一是开学前及时召开全体职工动员大会,为新学期的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落实、事后有检查”;二是加强学生宿舍区的晚间巡逻,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不受到侵害;三是向学生提供阳光购电服务,确保学生购电、用电的公正、公开,停水停电及时告知;四是实施亲情服务,各值班员与学生相互沟通,实施“热情服务、亲情服务”,形成“母子情、兄妹情”,逢节假日及时向同学们发出问候。

  (四)产业服务一体化,为更好地向师生提供全面的后勤服务,集团不断挖潜,发展产业,实现产业服务一体化。一是自集团20xx年自筹资金兴建了一个自来水厂,基本解决了我校因季节原因缺水的难题。今年上半年集团又投资兴建了一个纯净水厂,已于今年8月18日顺利竣工。通过纯净水厂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为师生员工提供了更加全面便捷的纯净水服务。二是针对目前学生人数的不断增多,学生就餐拥挤,集团自筹资金已在南区公寓兴建了新食堂,并于明年上半年投入使用,改善学生的就餐环境。三是把南区公寓老食堂的二楼改造成学生购物中心,引进大型商业集团经营。同时把一楼建成豆制品厂,一方面解决校内食堂的需求,同时也能满足教职工的需要。

  从5月份开始,集团全体动员在学校“规范管理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本着“三服务、两育人”的服务宗旨,全力做好我校的.后勤保障工作,看清形势找差距,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后勤服务水平。近半年来,集团上下一心,通过“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一)管理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通过对集团章程的制订,进一步明确了集团的性质及职能,为集团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集团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通过对各中心职能的划分,明确了各自的职责,理顺了相互之间的关系,做到责任明确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我校的后勤保障工作;三是通过对《集团人事管理办法》、《集团员工管理制度》、《集团财务管理办法》、《集团财务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制订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集团的管理,做到“决策有制度、办事有程序”。

  (二)服务取得好的成效

  通过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开展,强化了集团职工的服务意识。我们的服务宗旨“您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承诺”深入人心,后勤职工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以“热心、细心、耐心、贴心、诚心”为师生提供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受气不呕气,有难不怕难”,赢得了全校师生的肯定和赞扬。

  (三)形象取得大的提升

  规范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集团除了内抓管理外,还注重了外树形象。通过多种途径有效提升了后勤在师生员工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一是通过各种宣传媒体的使用,如《后勤工作简报》、《后勤集团网》、宣传栏、移动短信平台等加大了对集团服务信息、相关制度的宣传,让师生了解了集团的工作性质及职能,更好地为他们提供各项服务。

  二是通过设立投诉电话、意见箱,让师生员工能够及时将自己的意见反馈到集团,同时可以很好地对后勤员工进行舆论监督,起到相互理解消除隔阂的作用。

  三是积极支持公益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今年四川汶川遭遇百年一遇的地震灾害,集团全体员工都慷慨解囊,纷纷自发为灾区募捐,集团及全体员工共捐献了50215元,另外集团党员为灾区交纳特殊党费6145元。集团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同时也注重了社会效益,为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从而树立了自己良好的形象。

  规范管理活动工作总结2

  宗教活动场所中的矛盾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引起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着团体的凝聚力和场所的稳定,也关系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我市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有的矛盾一触即发,相当激烈,广大信教群众要求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现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汇报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

  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

  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

  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

  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

  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在银行开设户头,仍有相当数量的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济收入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仍然以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特别是有相当数量佛教场所仍然存在“个人账”和“口袋账”的现象,经济坐收坐支,从来没有建立账目,当家一人说了算。目前仍有部分场所收入不使用各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发票,收不入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现象。有的场所报销仍然没有正式凭据,白条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场所报销发票没有经过会计审核,报销手续不健全,没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审批;有的场所大笔开支事前没有研究,审批不按制度规定,没有向信徒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财务人员业务不够熟悉。

  我市宗教活动场财务人员多数来自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往往是“兼职”或是“半路改行”,绝大多数没有进行会计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多数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较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财会知识较缺乏。在设立账目时,没有按照规范科目设置,相当多的宗教活动场记账方法仍然是以记流水账方式,财务差错不易发现,不易纠正。而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复式记账法,不符合国家财政部关于民间非营利性组织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能够实行会计聘用有资质的专业人员担任的场所位数不多,大多数场所不愿意聘请专业会计人员的现象较为普遍,成为宗教活动场所会计账目不规范、财务管理无法提高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四,财务监管不够到位。

  从下半年起,全市的宗教活动场所实行财务督导制度,各宗教活动场所加强内部管理,设立财务监督小组,但真正发挥的作用不够。虽然财务定期公布,但项目过于笼统,反映不出真实的开支情况,公布成了一种摆设。特别是《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宗教活动场所要定期向宗教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目前,大部分宗教场所没有落实到位,游离于外部监管之外。由于监管不到位,这给个别人披着宗教外衣借教敛财的人带来了可乘之机。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认为要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解决:

  第一,自觉遵守和执行财会制度。

  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是政府依法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内容之一;也是宗教活动场所内部事务管理的核心内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场所内部的团结;关系到宗教活动能否健康、有序的开展;关系到集体财产的安全;关系到宗教界乃至社会的安定稳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特别是场所负责人对此要有充分的认识,切实提高加强财务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宗教活动场所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除了要遵守国家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外,同时还要遵守国家的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国家有关会计方面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因此,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成员特别是负责人以及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宗教部门关于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规定、意见。《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对财务规范管理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希望各宗教团体和场所要结合本场所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探索推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制度。

  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关键是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这样才能解决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会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从制度上遏制宗教内部滋生的腐败。然而,在我市目前要全面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条件还不具备,时机尚未成熟。因此,要在坚持宗教活动场所的资产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财务审批权、核算单位和监督机制不变的前提下,要积极探索推行财务委托代理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减少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聘请专业会计人员,对辖区内各宗教活动场所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协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做好财务管理和实施监督。各宗教活动场所自愿向财务代理中心办理委托书,并缴纳少量的代理费用;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要自愿接受宗教活动场所的委托。这样既强化会计工作,又节约聘用会计人员成本,是一举二得的大好事。

  第三,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各宗教活动场所要根据实际,制定规范的财务制度,形成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为场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确立制度上的保证。

  一要建立内部财务监督机制。规模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召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会议,推选公道正派、懂财务管理的人员,成立财务监督小组。其他场所应设财务监督员,负责对本场所执行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监督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

  二要合理设置岗位和合理划分职责权限。要在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设置合理、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工作链和监督链。各场所的主要管理人员、会计、出纳的岗位要分开设置,不能交叉兼职,要明确会计员和出纳员的职责,并认真履行,不能相互替代。账、钱、物要分开保管,财务单据、账本、报表要专人保管,工作变动时办好移交。支票与印章也要分离,不能由同一个人保管。

  三要加强现金管理。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功德箱(奉献箱)管理,建立开箱清点制度。场所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交出纳人员清点入账,出纳人员应出具收款收据,其他人不得私下接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四要建立实物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当前宗教活动场所受赠实物管理是最为薄弱的,因此各场所要建立健全实物受赠、保管、领用、核销和入账管理制度,做到受赠实物使用有记录,处理有依据,核销有凭证,投入工程建设有固定资产账。要明确固定资产保管、使用人的责任,做到固定资产购置有记账,保管有登记,使用(领用)有记录,核销有手续。

  第四,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一要定期向公众及信教群众公开财务信息,实行财务透明化。《宗教事务条例》中规定“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为了打消捐赠者的顾虑和不信任感,宗教活动场所需要进行有效的财务管理,实行财务透明化,定期公布活动的绩效,就捐款的使用和结果与捐赠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各场所应把财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并在醒目位置设立财务公开栏和意见箱,每月公开财务收支和报表,并将每季度的财务报表统一送交所在宗教主管部门备案,自觉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和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公众及信教群众可透过公布的信息了解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状况,由公众及信教群众监督宗教的发展。

  二是各宗教团体要加强对本宗教各场所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协助政府宗教部门依法对场所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及时堵塞漏洞。真正把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活动纳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以保障宗教活动场所集体财产的安全。

  三是各级宗教事务部门要依法对各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把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对执行不好的或仍然没有执行的场所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接受检查监督和及时整改的,要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宗教活动场所场所及其负责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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