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28 15:13:01 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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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为加强和规范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办公厅20xx年“医疗质量万里行”— 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卫监督[20xx] 60号)的指示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具体情况,我县于20xx年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区内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8家,其中二级医院3家、 镇(乡)卫生院17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农场医院1家、私立医院3家、个体诊所3家;有屏片X射线摄像机26台、荧光屏透视机3台、透视机1台、计算机X射线摄像(CR)4台、数字X射线摄像(DR)4台、CT机4台;放射治疗仪(电子加速器)1台、模拟定位机1台,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碘131)单位1个。全县放射工作人员92人。本次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依照市卫生局统一部署,对全县放射诊疗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二、检查情况

  按照XX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的精神,卫生监督检查对象是我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查内容是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情况,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办理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

  1、监督检查情况:

  全县使用放射装置的放射诊断单位28家,已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22家,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的6家单位原因是人员资质未达到规定的要求,总放射诊疗工作人员92人,放射工作人员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的有73人,未取得放射人员工作证19人。20xx年开展建设项目控制效果评价1个,开展诊疗项目为X射线诊断,按规定进行了控制效果预评价,达到安全指标。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按每2年检查和培训一次,2009年已全部体检和培训,20xx年没有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放射诊疗医疗机构均建有健康监护档案。一些医疗单位较注重对设备老化的更新,有2个单位撤换了屏片X射线摄像机,添置了计算机X射线摄像(CR)设备,提高诊疗质量和防护能力。

  我县的放射诊疗单位,除了个别单位外,基本建立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种管理制度,发放并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在危害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2、监测情况

  个人剂量计监测:开展个人剂量计监测89人,除了个别特殊情况外,均进行了监测,检测项目为热释光外照射剂量,20xx年四个季度监测结果均小于规定的限定剂量当量,说明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达到安全要求。

  三、存在问题

  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对无证行医认识不足,尚有少数的放射诊疗单位因各种原因未办有放射诊疗许可证,主要的原因是人员资质达不到规定的要求;个别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突显不足,休假没有得到保障;个别从事放射诊疗的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仅注重于自身的个人防护,对受检者的防护意识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个别单位的放射诊疗设备存在老化现象。

  四、措施及建议

  1、加强放射防护卫生监督的力度,对仍未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放射诊疗单位,责令停止放射诊疗活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2、建议放射诊疗单位加强影像质量控制,同时做好设备的更新换代,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保障电离辐射剂量安全。

  3、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涉源单位、医用辐射机构及民众的放射防护意识,真正能够为广大民众提供健康维权保障。

  XX县卫生监督所

  二Oxx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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