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公司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管理制度 篇1
现代社会有了很大的发展,城市化速度逐步加快,市政工程作为重要的基础项目,其建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很多市政工程被建设和应用。为了能够促进市政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就要优化建设方案和措施,提升市政监理水平,能够更好地保证市政工程的质量符合标准。从目前市政监理具体状况作出分析,其规范化管理中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无法解决,这就导致了整体水平比较低,严重限制了市政工程领域的发展,对于人类社会进步也存在不利影响。
1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中的主要不足之处
市政工程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极大地促进了市政工程建设水平的提升和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市政工程建设水平得以提升,为了能够达到这一标准,应该全面建设工程监理体系。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有着一系列的问题无法解决,严重阻碍了市政工程质量的提升,给社会发展产生不良影响。
1.1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不规范
市政工程要想实现全面发展和进步,就必须要监理完善的管理体系。当前的高速发展时期,市政工程项目在建设阶段,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问题。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阶段,没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工作流程缺乏规范性,管理也比较落后,很多先进管理措施没有应用到实践中,极大地限制了工程的质量提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阶段,建设部门很多都是政府直接下派,建设单位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施工资质也不能达到要求,导致了工程建设管理存在很多的问题。比如建设单位为了自身利益而过度追赶工期,设计图纸不合格或者存在没有出具的条件下,导致了施工环节存在很多问题。还有些市政工程单位人才匮乏,没有技术进行人员招聘,导致人才缺口较大,极大地影响市政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1.2市政工程技术标准不规范
市政工程在实践实施阶段,要科学合理地应用先进施工技术,以达到工程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这是当前的现场监理管理规范化控制的关键所在。当前我国的市政工程建设中,技术标准不规范的问题比较普遍。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环节,没有根据实际需要来形成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有些人员甚至没有掌握足够的技术就开展施工,导致施工现场随意性非常大,而很多人员没有了解设计方案的基础,按照自己的经验开展施工,导致了工程建设存在很大的问题,严重地影响整个工程的质量,也会导致技术不规范。另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施工中,技术交底没有有效地进行,导致技术体系建设不完善,也没有充分了解技术难点和重点,盲目施工。有些人员在遇到问题后不能技术采取措施,导致现场施工混乱,严重阻碍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1.3监理现场的内容不全面
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环节,选择科学合理的方式以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要全面实施现场监督管理制度,要优化监理管理系统,可以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当前的市政工程项目实施环节,虽然实施了工程监理,但是监理内容确是不完善的,导致其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一方面,工程监理主要是进行质量管理和控制,没有有效地实现材料、进度、成本等方面的控制,导致监理效果比较差,严重影响工程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建设单位在市政工程实施阶段,以高高在上的姿势进行管理,过多地干预监理工作,造成很多工作存在严重的问题。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能够获取更多的业务、提升自身经济效益,按照业主、建设单位随意更改监理结果,造成了监理无法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严重影响了市政工程的质量。
2市政工程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的对策
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环节,应该逐步的优化监督管理体系,可以提升监理水平,要加强现场规范管理,促进监理管理水平的提升,使得市政工程的建设总体质量满足要求。
2.1监理完善的管理体系,设置合理的监理机构
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环节,为了能够更好地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应该加强监理管理,优化监理措施,必须要结合管理的需要来构建完善的监理管理体系,做好现场的管理和控制,能够根据现场管理设置监理机构。一方面,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环节,要积极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要明确合理的管理体系和标准,积极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于复杂性非常高的市政工程来说,其包含的部门比较多,各个部门都有着不同的职能,同时也有大量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参与其中,这就需要优化与协调各个部门的人员,使得人们都能够按照标准开展工作,以更好地提升建设工程的总体水平。另一方面,市政工程的建设施工阶段,应该严格按照标准,考虑到项目的具体特点,以更好的设定监理组织机构,合理的设置相关工作人员。
2.2严格按照施工技术组织开展工程监理,落实技术交底
全面的落实各项市政工程的质量水平,就要明确具体的监理规范管理制度,应该组织开展技术标准监理工作,落实各项技术交底工作。一方面,市政工程实施环节,应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的要求,根据项目的特性出发来进行,明确具体的实施方案,保证所有项目都能够按照要求来组织进行,以提升技术实施的效果。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环节,要对现场进行全面的规范化管理,按照标准组织进行技术交底。通过加强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来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以更好地促进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
2.3合理的确定监理工作内容,制定监理实施方案
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环节,要从工程的整体角度出发来实现质量的优化,可以提升建设标准和要求,形成科学合理的监理管理体系,能够使得各项监理工作顺利的进行,从多个方面和角度来组织落实监理工作,然后明确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理工作方案,以促进市政工程的规范化管理。一方面,在市政工程实施环节,应该制定出监理工作的标准和内容,所有的工期、成本、材料等方面都在监理工程的管理范围内,以保证监理工作效果达标。另一方面,市政工程项目的监理现场规范化管理阶段,能够更好地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监理管理方案,也能够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水平。
2.4落实人员岗位职责,做好监理工作质量考核与管理
任何制度、程序与标准的实施,都要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所有监理人员都必须要掌握这些标准和规定,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或者项目部应该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评价管理,要及时发现监理工作中的缺陷和问题。监理单位应该配合建设单位来进行人员的培训,以促进人员素质的提升,必须要按照要求进行目标与绩效的考核,考核的结果与人员的福利待遇、奖金等直接联系起来,以促进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升,所有人员也具备较高的积极性,能够开展规范化的管理。
2.5加强施工监理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
市政工程的实施现场复杂程度非常高,且施工工期非常长,监理单位应该实施必要的精细化管理措施,一是要监理人员进入到现场进行严格管理,审查设计图纸,如果存在问题,要及时的沟通和处理。二是在现场设置样板工程,同时应该评比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组织现场严密的检查和控制,切实提升工程的质量水平。三是要按照工程设计方案和技术标准,合理地设置实验室,以组织开展各项质量检查工作。四是对于现场监理发现的不合格部分,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告知相关单位进行停工整改,符合要求后才能再次开展施工。
2.6确保现场监督工作合规,监督过程规范化管理
项目监理部门成立后,监管者应当根据法律要求,合规合理化的依照各种条例和一些相关的设计文件来进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领导全体成员,从一开始就做好现场监理。施工前的准备,在施工的过程以及竣工后的验收,需要符合管理和监督的要求。规划监督作为指导现场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尤其应纳入安全监督,建筑节能,房屋建筑质量常见故障的预防和控制,并作为房屋检查监督规则作为现场监督一份专业或一级操作文件,根据监督计划和现场的复杂性,对监督方案进行针对性的制定。做好对整个过程的预控工作,现场监督这个工作是必不可少的。这同样也是为有效管理和控制项目中的质量和安全问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方案和通过针对性专门设计的策划,根据图纸,设计公开,监理公开等的联合审查,达到预控效果。我们要求现场监督人员要“四”勤奋,也就是腿眼嘴手比较勤快。这意味着他们应该更频繁地去现场,发现更多的问题,并经常提醒建筑公司,通知承包商如果出现质量上和安全上有隐患的情况,加以改正。以消除萌芽中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2.7规范现场监督管理,树立现场监督部门的形象
我公司对现场监督部门提出了统一的形象建设要求,公司在《关于监督部门现场办公室规范化管理》中,在各部门要求的公告中做;监督办公室门应有明显的监督,由公司的“监督人员职责”,“监督程序流程图”挂在墙上。将员工组成表,项目图像进度图,考勤表,公司的质量要求和目的要求展示在墙上,整齐地放置文件夹、数据框、图纸和文具,并定期打扫。在服装要求上面,总监要佩戴监管的徽章和统一的安全帽,服装也要穿工作服,这以上均是江苏省统一的要求。评估的内容之一都有对总监的服装上面的要求。因为监理工作是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过程的每个项目的跟进,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的处理。
2.8加强现场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
为确保现场监督工作能达到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应加强对现场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由公司质量保证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实施每个项目的月度检查制度。它主要检查项目实体的质量,安全情况,监督文件和其他项目监督指标的控制情况,并评估现场监督工作。公司检查组对现场监督部门的评估内容包括以下几项内容。监督单位、建设部门、施工方、投资控制、进度、质量、实现行监督责任、其他方面。公司质量保证部门每月都会报告公司内部的评估情况,并要求每个项目监理部门从各自的项目中吸取教训,并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公司将月度考核与监事处处长和各级监事的绩效挂钩,以此作为人才选拔、晋升、提薪和公司考核的主要依据。
公司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连续交易(暨夜盘交易,以下统称连续交易),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交易所连续交易细则和连续交易业务操作指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参与连续交易品种的交易、结算、风险控制等优先适用本制度的规定,本制度没有规定的,适用公司原有业务制度。
第三条公司指定交易风控部和技术工程部负责人作为连续交易期间交易所的业务联系人,交易风控、结算、技术工程等相关部门连续交易期间应当配备相应值班人员,并完善内部工作流程,做好连续交易的运维和日夜盘的交接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客户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连续交易品种和交易时间
第五条“连续交易(暨夜盘交易)”是指除日盘之外由交易所规定交易时间的交易。连续交易品种为交易所规定的期货品种。
第六条“交易日”是指从前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开始至当天日盘结束。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日的第一节是指从前一个工作日的连续交易开始至当天日盘的第一节结束。大连商品交易所的每一个交易日分为夜盘和日盘交易时段,夜盘交易设一个夜盘交易小节,日盘交易分三个交易小节。
第三章客户风险揭示和补充协议
第七条客户参与连续交易需签订《关于连续交易的补充协议》(见附件1,简称《补充协议》),揭示连续交易期间与日盘在交易时间、资金划拨、风险控制以及应急处置等方面存在的差别。
第八条《补充协议》以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通知方式、或在公司营业场所、网站公告等方式向客户发出,客户未提出异议的,协议即生效。
第四章交易、结算和风险控制
第九条连续交易品种开盘集合竞价在连续交易开市前五分钟内进行,日盘不再集合竞价。若连续交易不交易,则集合竞价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的日盘开市前五分钟进行,即8:55至9:00。客户的报价在一个交易日内一直有效,在连续交易未成交的报价直接转入该交易日的日盘,直到该报价全部成交或被撤销。
第十条连续交易期间交易所不设场内席位,公司通过远程交易方式进行交易。
第十一条连续交易期间公司只办理入金业务,不办理出金业务及有价证券提取业务,出入金的数据切换点为当日17:00,该时点之前的出入金计入当前交易日,该时点之后的出入金计入下一交易日。17:00之后的出入金计入当日结算的,须向保证金监控中心说明。
第十二条客户有效银期转账时间:入金时间为交易日8:30—16:00,16:00后为结算时间,当日结算完成后银期重新开启至次日连续交易结束;出金时间为交易日9:05—16:00。
第十三条公司在每个交易日日盘结算完毕后向客户发送该交易日的交易结算报告。对于参与连续交易的客户,如果对结算数据有异议的,应在下一交易日连续交易开始前三十分钟以书面形式通知期货公司,客户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对结算数据提出异议的,则视作客户对结算数据结果的'确认。
结算部接到客户异议后应及时核实并报告,公司应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每个交易日日盘结束后,结算部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方式向风险度≥100%的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书。参与连续交易的客户应当在下一交易日连续交易开盘集合竞价前及时追加保证金,否则公司有权对客户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执行强行平仓。
第十五条连续交易期间,客户应随时关注自己的持仓风险,若行情剧烈波动,客户账户的风险度≥100%时,客户应及时补充保证金或自行减仓。当公司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认为客户风险较大时,有权要求客户即时追加保证金,否则公司有权对客户的部分或全部未平仓合约强行平仓至客户账户可用金≥0(按即时价计算)。无论公司是否执行强平,损失均由客户承担。
第十六条交易风控部门应切实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监控职责,及时发现、报告或制止客户的异常交易行为。
第五章连续交易应急处置
第十七条在连续交易开市前半小时,结算部未能完成当日结算任务或技术部未能完成交易系统初始化工作的,应及时通过会员服务系统中的结算情况申报模块向交易所报告。
如果会员结算情况申报模块出现故障,结算部应与交易所连续交易值班人员取得联系,并以传真的方式递交故障报告。
第十八条如公司交易系统出现故障,无法在18:00前完成交易所当日结算数据的导入,结算部应及时通知技术工程部,启用灾备系统完成当日结算任务。在结算过程中,结算部遇技术问题应该及时告知技术工程部,以便做好应急处置。
第十九条公司收到交易所关于连续交易暂停、取消或恢复的通知时,交易风控部应及时通知客户。
第二十条连续交易期间,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在值班领导的指挥下,按公司《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应的应急措施进行处置,保障客户交易的连续性,并通知技术部负责人组织人员现场解决故障,以免影响次日交易。
(一)故障发生应立即汇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提示客户,并告知人工报单电话:0571-85155516。
(二)技术部迅速排查故障原因,尽快系统恢复。
(三)交易部迅速进入应急流程,规范、准确、及时地处理客户报单。
(四)其余值班人员协助应急处理。
(五)故障排除后做好核对、记录整理、登记工作。
特别提示:公司员工在接到客户故障电话时,应首先让客户拨打0571-85155516人工报单电话,第一时间处置和化解持仓风险,再联系相关部门,排查故障原因。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即日起实施,原制度相应废止。
公司管理制度 篇3
1.聘用
1.1聘用原则
1.1.1公司人员聘用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需要符合职务要求且具有敬业精神、团队意识、政治坚韧、胸怀宽广的有志之士加盟。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1.1.2主管人事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需要,统筹计划并制定和呈报标准。 1.1.3员工聘用应遵守公司招聘程序,新员工应经过面试、问卷、业务测试等程序。
1.2入职程序
1.2.1经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面试合格的新员工,经总经理面试并书面确认后,统一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入职时间;
1.2.2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应书面通知行政部及用人部门,员工入职第一天须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入职培训;
1.2.3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应提交如下资料:填写个人履历表交五张一寸照片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学历证书
1.2.4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应首先签署《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必须在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险转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1.2.5新员工须到行政部领用办公用品及办理有关手续。
1.2.6用人部门应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及教育,以确保新员工尽快达到公司各项要求。
1.3试用期及待遇
1.3.1所有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均需约定试用期,以便双方可以衡量彼此是否适合此工作。根据新员工的表现,试用期可以适当缩短;
1.3.2试用期内,雇用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工资将按工作日结算;
1.3.3员工试用期根据合约期的长短而定,最短不能短于1个月,最长不能长于6个月,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
1.3.4员工入职之日,其直接主管会接到人事部发放的《试用期自我评估表》。主管人员应按月与员工一起填写《试用期评估表》,并在试用期满前一周交人事部。
1.4员工转正
1.4.1新员工的转正取决于其工作态度、知识能力和业绩表现;
1.4.2试用期满前,员工应提交试用期工作总结和转正申请,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考核后,由人事部报清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1.4.3 总结、转正申请和试用期自我评估表同意由人事部存档。
1.5内部提升或调职
1.6临时员工临时员工指被短期雇用,只在短期内为公司工作的员工。临时员工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服务协议》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并遵守《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1.7.入职培训和发展培训
1.7.1入职培训
1.7.1.1入职培训的目的是帮助新员工适应新环境,熟悉新工作,一边是新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工作状态;
1.7.1.2新员工的培训由人事部、行政部用人部门共同完成;
1.7.1.3入职培训内容:——了解“公司”的文化背景、公司经营理念及其经营宗旨。 ——帮助员工了解公司的有关规则和制度,熟悉《员工手册》,使员工尽快适应公司的管理;——向新员工介绍各部门职能、人员情况,重点讲解本部门职能和本职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员工礼仪培训(参见员工礼仪守则)
1.7.2发展培训(祥见员工培训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2.1辞职
2.1.1公司珍惜每一位人才,为其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公司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的选择;
2.1.2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不包括使用期),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及经理呈交书面辞职报告。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1.3接到员工辞职报告,主管需与员工谈话,问明辞职原因,如辞职不可避免,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决定辞职员工最后工作日期,并交由人事部呈报总经理签批;
2.1.4辞职报告在履行完签批手续后,由人事部存档;
2.1.5辞职程序
2.2辞职手续
2.2.1辞职人员应无条件归还自公司领取及使用的所有财物。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同时公司保留按照物品的现值在结算种代扣,或通过其他方式要求补偿的权利;
2.2.2辞职员工得到批准,结束最后一天工作工作后,应到人事部领取,《辞职登记表》;
2.2.3员工在离职前,应结清所有欠款。同时公司保留从员工借款中扣除欠款和要求其他方式补偿的权利;
2.2.4解除劳动关系时,如牵涉到赔偿事宜,应严格依照合同或相关协议执行;
2.2.5业务交接时必须将交接信息、资料明晰分类,交接内容详实完备,并填制《工作交接表》。交接过程须有交接双方和监督交接人三方同时在场,若交接方移交信息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接交方有权不接手,同时公司保留要求其完善工作的权利;
2.2.6辞职员工如人事档案放在公司集体户内,需在离职一个月内转移个人档案和所有社会保险,否则公司有权将个人档案转至户口所在街道,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2.3解聘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3.1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职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石油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女员工在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经医疗鉴定确认患有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或医疗终结,造成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4解聘离职程序:——部门经理向行政部和人事部提供有力证据;——人事部调查情况并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或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解除劳动关系;——人事部或公司领导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到人事部领取离职通知单。 ——个人档案及有关保险手续办理同2。2。5
2.3.5考勤及假期良好的出勤情况是保证公司团队合作和高效运行的基础,公司本着对员工个人的充分信任和尊重,实行较为灵活的`弹性工时制度,但杜绝籍此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一切违规和散漫现象。
3.考勤及假期
3.1工作时间
3.1.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每周平均工时40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为正常工作时间。(12时至12时30分为午餐时间)
3.1.2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好岗前准备。
3.1.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矿工。员工若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到岗,或因工外出,必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或人事部说明时间和去向;但公司大会和工作例会时,必须按时到会,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
3.1.4人事部有权过问未提前请假迟到者的原因,迟到员工应据实相告;3.1.5对长期迟到,而影响到工作进度的员工,人事部可以不适应公司规则为由,辞聘该员工。。
3.2休假
3.2.1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全年有10个工作日为法定节假日。节假日时间元旦1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至5月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10月3日春节3天初一至初三女员工在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
3.2.2带薪休假
3.2.2.1凡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七个工作日,此后工龄每增加一年相应增加一天带薪休假日,但最多不超过15天;3.2.2.2员工带薪休假须提前一周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审核安排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时报人事部备案;
3.2.2.3当年带薪休假必须在本年度休完,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跨年度累积。
3.2.2.4当年未休年假者将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应休年假天数*全年日平均工资=应补偿的年假工资
3.2.2.5员工带薪休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可以分开休假,但分开休假最多不超过三次。
3.2.2.6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获补回。
3.2.2.7凡受到处分或停职检查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享有休假权。
3.2.2.8凡已经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被解雇开除的员工不再享有休假权。
3.2.3婚假
3.2.3.1凡公司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三天有薪婚假;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国家规定:男方25岁以上,女方23岁以上)可另外获得4天有薪婚假,但包括公休或法定假日。
3.2.3.2员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有薪婚假。
3.2.4产假
3.2.4.1已婚女员工,可凭借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有关怀孕证明向公司申请90天产假(包括产前假和产后假),属于国家规定的晚育者,可增加30天产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
3.2.4.2产假包括法定假日及公休日。
3.2.4.3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员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产假。
3.2.5病假
3.2.5.1员工因急病需要就医或休息时,2天以内应向部门经理提出病假申请并填写《病假申请单》,急诊假不可超过3天,不可连续,急诊证明需由医院急诊章。
3.2.5.1员工因病不能参加正常工作者超过2天,必须出具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员工须及时将病假单上报部门经理,以便部门安排工作。
3.2.5.2员工病假期间,工资不予发放。 、
3.2.5.3员工病假在一周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一周报主管副总批准,超过20天(含),报总经理批准。
3.2.5.4所有病假手续须报人事部备案,并作为考勤依据。
3.2.6事假除下述三项情况外,其他均为无薪事假。员工请假期间将被扣除当日工资,一年中累计事假不能超过22个工作日(含)。超过22个工作日公司可劝其离职。
带薪事假3,2,6,1经公司批准,参加于工作有关的培训或深造;
3.2.6.2因国家征用土地,房管部门维修房屋,员工可持有关证明请假,但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3.2.6.3学校开家长会,员工可凭家长会通知单请假。无薪事假3.2.6.4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当天向部门申报,以便部门作出工作调整。
3.2.6.5员工申请事假,1天(含)以内需由部门经理批准;1天以上需由主管副总批准;4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
3.2.6.6所有事假手续须报人事部备案。
3.2.7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给予5天有薪丧假。
3.2.8其他带薪休假
3.2.8.1少数民族节日: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惯,安排少数民族员工在其传统节日当天休假。
3.2.8.2外地员工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而本人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10天。
4.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
4.1工资
4.1.1工资结构:员工的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以及公司提供的各项工资性质及非工资性质津贴、补贴,工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4.1.2工资发放:公司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每月8日前公司将各人工资(不含午餐补贴)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内,员工可凭存折或卡到银行领取,节假日顺延。
4.1.3日工资的计算:日工资=月收入总额/ 21.5天
4.1.4对于新入职、辞职、有工资变动的员工,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日工资*工作天数
4.2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4.2.1社会保险
4.2.1.1公司按照《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的内容和比例,按照企业个人双方共同承担的原则,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4.2.1.2购买医疗保险,员工患病应凭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的凭证,到规定的医院卫生院、就医。在外地就医,应根据社会保险局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将药费单与诊断书交到社会保险局报销。如有特殊病症,须到特定医院就诊,应事前向社会保险局申请,公司将不再为员工报销医药费。
4.2.2公积金公积金由公司和员工共同负担,逐月缴存,公司按照员工司龄和行政级别分五个档次为员工缴存,公司及员工个人各负担8%。
5.员工培训制度
5.1培训目的:
5.1.1通过培训激发员工的求知欲、创造欲,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整体素质,在公司内部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同时,使员工在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还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大量训练和发展机会。
5.1.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得到其他收获:——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技术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职员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职员从事其他相关工作;——同时,员工还能交到很多新朋友;……
5.1.3培训是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实现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也是员工胜任职责、提升自我、开发潜力、拓展职业的途径,因此员工应善用所有的学习资源,以求得不断的进步和发展。
5.2培训内容:
5.2.1部门经理及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培训考核结果将纳入管理绩效考核)——公司总部举办的培训;——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领导能力的培训。
5.2.2一般员工的培训:——公司概况、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岗位技能、业务知识及新技术的培训;——工作程序的培训;——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素质教育培训。
5.2.3新聘员工的培训:(见1.7.1.3入职培训内容)
5.3.4特殊岗位人员培训特殊规定——公司某些特殊岗位在岗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如营销、财务、技术人员等。 ——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可采取外部脱产培训和内部培训的方式。 ——特殊岗位人员在进行脱产培训前,公司须与其签订培训教育合同。 ——特殊岗位人员在外培训结束后,必须整理出学习资料,交行政部存档并作为公司培训教材。
5.3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5.3.1各部门根就本部门的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岗位需求、专业需求和人员素质素质状况向行政部提出培训要求。
5.3.2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各部门的具体需求,分别编制年度和季度培训计划并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和内容,受训职位及范围,培训方式(在职培训、脱产培训、自学)、时间安排等内容。
5.3. 3培训按培训对象分为:部门经理和主管以上人员的培训,一般员工的培训,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新聘人员的培训。
5.3.4培训工作由行政部具体安排实施,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和人员采取不同方式,或选排送外培训,或组织公司内训,或聘请专业咨询顾问公司授课,或安排员工自学。参训员工均应填写《员工培训记录单》,由行政部存档,并将培训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6.绩效考评制度(待定)
7.奖惩制度(待定)
公司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行政管理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现场包括行政管理包括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现场管理体制由工程部负责,代表建设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交由施工过程中负责沟通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设计单位、造价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项目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管。
第二章 工地会议
第三条 工地会议除此以外施工进场预备会、工程部例会、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时间表审查会、验收会(中间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会)和工程专题讨论协调会。其中施工进场预备会、项目组例会、竣工验收会由工程部项目组组织,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时间表审查会和预验收会由项目监理组织。
第四条 施工进度协调会根据附注可由工程部或项目监理组织。
施工进场预备会由工程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在预备会上由螺科岩工程部总监介绍甲方项目组成员及职责、权限,甲方代为的监理单位总监及对监理的授权,由工程总监宣布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总监介绍项目监理分工职责及房地产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介绍项目部机构成员及分工。
第五条 项目组例会
工程部例会定期召开,由工程总监主持,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组各初级工程师应对项目工程师的质量、进度、金融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第一阶段工作计划,并由工程总监和工地代表的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见。
第六条 工程专题协调会
针对技术、设计、验收、工期、质安、纠纷等进行协调讨论并形成决议,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开会讨论,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 人员应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中间验收和预验收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协作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 施工项目管理
第八条 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部人员工作职责和主持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制度,经工程总监审批手续后生效。
第九条 管理部负责办理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外部办理审批手续,做好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系工作。
第十条 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部按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 开工前工程市场总监总监代表建设单位签署开工报告。
第十二条 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审查,凡是会增加工程成本的二期工程方案、技术措施应经工程部批准并填报工程成本增加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三条 参加对构型重要结构的隐蔽验收,组织监理、设计部门对重要装饰工程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施工的项目样板确认,并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对照样板的执行情况,在竣工时应按样板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 工程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跟踪检查重点部位、重点流程的施工质量,督促监理组对材料、器具的选样、进场、准则检测和隐蔽工程按规定和规范进行验收,掌握工程现状并向工地工程领袖人物报告。重大和紧急情况工地代表应向工程总监报告。
第十五条 现场发生设计或电子技术问题时,工程部工程师负责通知设计人员到场处理,并跟踪办理现场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的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 工程部负责审查监理组提交的监理规划、监理简报科腔及对外报送的专题报告,组及并督促检查监理组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做好“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条 标准规范工程部定期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规范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发现环境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重大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十八条 工地现场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和签署增加工程代表签证单,并按照的增加工程签证管理程序办理签证的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 工程部交由协调现场总、分包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 工程部成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程部并负责组织二期工程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 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负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物业接收方办理项目接管手续。
第二十二条 在移交过程中所发现难题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责令施工单位科穴密序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组织移交。
第四章 质量和伤亡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发生密度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措施,同时报告监理及建筑设备,工程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向工程总监及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 一般事故由项目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部门负责人、工地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员共同最主要原因分析根本原因,责成事故责任保险索赔方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检部门、监理单位认可后成功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工程总监和控股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处理后,责任方须重要文件出具处理结果的书面文件,监理公司负责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项目组。
第五章 工程现场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 工程部应注意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文件档案性质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归档。
第二十八条工程部应对往来文档第五条资料进行收文、发文签收。
第二十九条 软件开发工程部应建立项目管理日志,重大项目应每月定期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提交项目管理简报。
第三十条 上门工程资料应安排专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工程部成员应保证到现场时间不少到场于工作时间的一半,并在根据工程的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值班,项目工程师会场离开现场须经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条 零星工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章 附则
公司管理制度 篇5
一、例会管理制度
为做好每日工作布置和总结,及时纠正工作中发生的错误,促进各部配合,加强检查,提高服务质量,特建立例会制度如下:
每周经理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部门领导干部例会定于每周一举行一次,由总经理主持,执行董事、经理、各部门领班级人员参加。
第二条 会议主要内容为:
a、 总经理传达公司有关文件以及会所总经理办公室会议的精神。
b、 各部门领班汇报一周工作情况,以及需提请总经理或其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c。 由总经理对本周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讲评,提出下周工作的.要点,并进行布置和安排。
d、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三条 例会参加者在会上要畅所欲言各持己见,允许持有不同观点和保留意见,但会上一旦形成决议,无论个人同意与否,都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条 严守会议纪律,保守会议秘密,在会议决策未正式公布以前,不得私自泄漏会议内容,影响决议实施。
每日例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部门例会每日上午19:30准时召开。
第二条 例会每日1次。
第三条 部门领班及组长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加开临时性例会布置重点会员接待工作。
第四条 部门例会内容及程序
a、检查考勤及在岗情况。
b、检查仪容仪表及工作精神状态。
c、检查服务及生产、销售应具备的技能知识情况:如菜单,酒单,主食单的熟悉情况;岗位责任制、服务程序、注意事项等。
d、总结前一日工作,提出问题并纠正,提出表扬和批评。 e。布置当日工作。
(1)客情报告及分析。
(2)人员分工和应急调整。
(3)注意事项及工作重点。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考勤记录
1、各部门实行点名加指纹双重考勤,月底由经理将考勤表交到财务部,负责做考勤的人不得徇私舞弊。
2、考勤表是财务部制定员工工资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考勤类别
1、迟到:凡超过上班时间5—30分钟未到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将被扣罚5—30元。
2、早退:凡未向领导请假,提前5—30分钟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将被扣罚5—30元。
3、旷工: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
(1)迟到、早退、一次时间超过30分钟或当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超过30分钟者,按累计缺勤时间的2倍处理。超过2小时按旷工1天处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证明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休假未经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单位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3)轮班、调班不服从安排,强行自由休假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4)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5)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未到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旷工。 (6)不请假离岗者,按实际天数计算。 (7)旷工采取3倍罚款办法。
4事假
员工因事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事假实行无薪制度。 准假权限:
(1)员工在8:00—17:00之间请假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工资(如:外出办事、回家等)。
(2)请假2天以内由经理批准。
(3)请假3天(含3天)以上由经理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4)管理人员请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公司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公司概况
运输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10月24日,注册资金为300万元,经营范围是普通货物运输,法定代表人是李。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李振锋,职务经理,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李士磊,职务科长,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励,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全过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敞篷车辆如需遮篷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伤人。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的情况。
2、行车过程张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注意:如果你公司是从事集装箱运输或是其他类型的运输,则需按实际的情况编制这一章节。(此为注释性内容,企业实际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不需此内容)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负责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与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顶起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酒后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圆、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
二级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
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约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六)对严重违法违章,私拉乱承运危化品,或通过GPS监控到驾驶员、押运员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企业要严肃处理。
第五条监督管理
(一)运政执法重点监管危化品运输,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和权限,依法查处危化品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和违法行为。
(二)道理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危化品运输企业,及其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加强对危化品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
第六条本制度由成都市武侯区交通局负责修订和解释,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一、学生营养餐运输车辆严格按照市教委、市防疫站及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运输车辆做到专人专用运输食品,严禁装运非食品及有毒有害物质;避免食品与非食品,与易于吸附气味的食品和有特别气味的食品同时运输。
三、食品车辆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洗消毒。
四、做好车辆的保养维修工作,保证送餐车状况良好,选择最佳路线,合理运行,缩短运输时间。
五、运输直接入口食品的车辆密闭防尘,运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要使用清洁的容器盛放,餐盒要用密封清洁的保温箱盛装。
六、装卸押运食品,从业人员应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运输工作。装卸运输食品过程中,不得品尝食品,不得脚踏或坐在食品箱上,要讲究职业道德。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1.维修部门是车辆后勤保障的主要工作项目,我们不但要狠抓维修质量,更必须严格管控各项维修费用,必然监督车辆日常维护是保障车辆良好技术性能的根本措施,定期检查保养车辆是为保证车辆维持最佳技术状态,加强车辆维修质量,减少车辆“罢工”事件,是提高工作效率及降低维修费用的基本手段。
2.加强维修人员作息时间安排,合理分配工作值班制度,对晚间“归来”的自备车辆一一进行技术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做到及时排除,保证车辆出勤率。
3.继续坚持分组分量制,将工作任务合理规划,分配至各组工作人员,在维修质量方面务必监督把好质量关,严格杜绝因工作的疏忽导致无谓的返修事件发生,将维修质量与返修率做出评比并落实到每一位工作人员,适当做出奖惩制度,以评比数据公布示范去提高维修质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
4.如车辆遇意外情况在路途行驶中抛锚,必须第一时间赶往进行抢修处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延误公司服务效益。
公司管理制度 篇7
(一)领导工会系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对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在工会工作管理方面负责。
(二)组织贯彻和实施有关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条例。
(三)组织贯彻和监督实施女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四)监督检查烧结厂所属部门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的情况,并督促主管业务部门撤消或纠正违反劳动法规的决定和措施。
(五)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措施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参加公司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对未经上级部门审查或竣工验收的项目,有权阻止施工或投产。
(六)参加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车辆肇事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
(七)组织制定工会组织的重大活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监督实施。
公司管理制度 篇8
一、认真执行国家和政府颁发的劳动保护法规、规定,落实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组织制订、修改、完善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并经常检查督促部门员工及施工单位切实履行。
三、负责在技术改造和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劳动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五、负责组织工程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落实整改;对坚持安全生产者表彰和奖励,对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六、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等项目符合劳动保护、安全技术、防火和环保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工程质量,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同时验收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等项目。
七、负责检查、督促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施工和完成情况。
八、加强对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并加强对使用保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做好动火报告审批工作。
九、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和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工作,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签证工作,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应急抢险工作。
十、负责部门新员工的上岗安全教育培训,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发证等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工程项目竣工图、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专管,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应通过行政秘书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行政秘书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摘录和复制工作必须在档案室完成,并由档案管理人员作好记录。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部门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行政秘书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章 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行政秘书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总经理签字许可后行政秘书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证明及对外发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存档,以备查询。
第十条 公司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联系工作回来后,必须向总经理(或行政秘书)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行政秘书因使用印鉴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负责。
第四章 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行政秘书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门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秘书安排落实。
第十四条 各部门打印的所有公文或文件,除实用份数外,须交一份给行政秘书留底存档。
第五章 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门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门。由部门主管签字领回。
3、除常规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他用品的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由行政秘书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遵守办公用品齐全、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将办公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
7、办公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劳保用品的配给,由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作出计划,计划单经仓库管理员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由外联部经理统一购买、仓库管理员负责发放。
第六章 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十七条 行政秘书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十八条 行政秘书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
第十九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损毁,阅后放回原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行政秘书负责为各部门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行政秘书处理。
2、所有公发信件及邮件一律不封口,由行政秘书进行登记后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各类挂号信,须经各部门主管批准,行政秘书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办公室研究后并提交总经理批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指一个自然人股东姓名或者法人股东名称)一人出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
第四条 住所: 。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股东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注: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立。)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股东
第十一条 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缴纳的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其中以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于XX年XX月XX日(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查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立为同一自然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或由执行董事行使该职权);(注:该项由股东自行确定)
(十二)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的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任期 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六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立为同一自然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形式或者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或由股东会行使该职权,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十七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聘任或者解聘。(注:股东可以自行确定,执行董事是否兼任公司经理,或者另外聘任。)
第十八条 经理对股东(或执行董事,该内容由股东自行确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以上七项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九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注: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二十条 监事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第二十一条 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执行董事)委派产生,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任期 年(每届不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委派连任。
第二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股东因转让股权而引起公司类型变更的,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 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公司延长营业期限须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立为同一自然投资的一人有限公司);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六)其他解散事由。(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项删除)
公司因前款第(一)、(二)、(四)、(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股东决定。
第二十八条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条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报经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并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注:本章内容除上述条款外,出资人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认为需要记载的其他内容一并列明。)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或者执行董事)决定。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由股东书面决定。
第三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股东制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 份,股东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XX年XX月XX日
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为增强渣土治理,整顿渣土运输次序,严厉打击非法渣土运输行为,特提出以下关于渣土运输管理的意见:
一、提升渣土运输企业管理,严格市场准入
1. 严禁个人或未经批准的企业参与渣土运输。运输渣土的企业需拥有至少20辆产权属于自己的运输车辆。禁止挂靠行为,一旦发现,即取消其渣土运输资质。
2. 凡是渣土运输车辆引发交通事故致死,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应立即清退出南京市场:
- 城管部门拒绝审批该企业的所有渣土运输和处理请求,禁止其在南京市内进行任何形式的渣土运输和处理活动;
- 将该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不再允许其进入市场,法定代表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相关活动;
- 公安机关依法追诉责任人刑事责任,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及其他运输业务;
- 公安交管部门取消该企业所有车辆的苏AX专段号牌。
3. 对渣土运输企业及其员工实施信用评估,纳入渣土处置招标条件。城管部门主导,交管、环保、住建等部门每月对企业进行评审,未通过信用评估的,不得参与渣土处置招标。
4. 规范招投标流程,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应每年公布渣土运输指导价。住建、城管部门应促使建设单位选择信用等级高的渣土运输企业承担渣土运输任务。
二、严格运输过程管理,严查违规行为
1. 渣土运输必须全程封闭运输。城管部门会与交管、质监、交通等部门共同确定全封闭改造的验收标准。运输企业应选择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封闭化改造能力的厂家进行全封闭改造,确保设备满足防止遗撒、扬尘的需求,并通过公安车辆管理机构的检验。
2. 渣土运输采用集中运输方式,运输公司应配置安全员和引导车,引导车应设有明显的标识。渣土运输时,渣土运输车辆必须由引导车和安全员引导,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禁止单独运行。
3. 对违反渣土运输相关规定,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不按时运输、随意倾倒渣土、沿途洒落污染物等行为,导致恶劣社会影响的:
- 城管部门禁止该企业在南京市内进行为期六个月的所有渣土运输和处理活动;
- 在此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对该公司所属渣土运输车辆不予发放《安全证》和《通行证》;
- 驾驶员如有上述违反市容管理法规以及闯红灯、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由公安交管部门禁止其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长达半年,对该车辆暂停发放《安全证》、《通行证》;若再犯,禁止其一年内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第三次犯,将其列入“黑名单”,终身不得在南京市从事渣土运输。
4. 渣土运输车辆、工程车、沙石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大型车辆不得在隧道、主要高架道路上行驶。如违反此项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将收回该车《安全证》、《通行证》等证件,对驾驶员罚款并扣除3分。
5. 城管、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渣土处理运输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5千以下,对单位罚款20万以下;交管部门应对违反交通法规的渣土运输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和扣分;住建、环保应依据各自的管理职能对违规单位进行上限罚款。
三、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驾驶员的责任意识
1. 城管、交管、住建、环保等部门应定期对渣土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驾驶员进行操作规范和安全运输的培训、教育和考核。渣土运输企业也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训练。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与渣土运输活动。
2. 渣土运输企业应不断改进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合理的奖励惩罚机制,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确保渣土运输规范、安全,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
3. 发挥渣土清理协会的作用,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行业的.自律机制,制定渣土运输行业规范,教育和督促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四、强化联动管理,构建协同管理的有效机制
1. 市政府副秘书长领导各部门、各区县,实行渣土运输联动管理,城管部门作为渣土管理的主导部门。成立由城管、住建、环保、公安等多个部门组成的渣土联合整治管理办公室,负责研究渣土运输动态状况,指导协调全市渣土运输管理执法工作,监督考核各区渣土运输整改情况,指挥全市渣土运输重大整治行动。
2. 各区由主管副区长成立相应的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区域渣土运输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区域内的工地遵守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并做好本区域内装饰装修垃圾的收容和清除。
3. 各部门应尽职合作:城管部门依法做好渣土处理作业的管理;交管部门强化渣土运输车辆及从业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住建委加强建设和施工单位的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内部监控,确保渣土车规范装载、车辆清洗、防尘降尘等措施得以实施;环保、水利、交通、地铁等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监管工作,敦促相关建设单位守法经营,规范渣土处置行为。
4. 建立南京市渣土执法队伍,整合公安交管部门夜查中队和现有的城管渣土联合执法队伍,形成由交警、城管、治巡警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由市公安交管部门统一领导管理、统一规划勤务、统一指挥行动,重点打击渣土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开展长期的渣土运输违规行为整治。
5. 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渣土运输和处置的监管职责的,由同级监察机关或上级行政部门对单位作出限时改正,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6. 各个工程建设项目、土地所有权单位应加强自有的场地、工地的监管,坚决贯彻“四有两不”(有工地围挡、有硬化路面、有冲洗设施、有前门清洁措施、渣土运输车辆装载不超过高度、轮胎车身不携带泥土)的规定;因管理不当造成渣土乱扔问题的,建设单位、所有权单位应承担责任。
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
建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械设备操作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机械设备使用单位
4、程序:
4.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并要经常教育工人贯彻执行。
4.2.各种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修理,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3.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的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在可能范围内力求达到机械化和自动化。
4.4.在有毒气体或粉尘的生产过程,其所有的设备建造应尽量使之密闭化。
4.5.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的部分,都要设有安全装置。
4.5.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要安设安全装置。
4.5.2要切实做到不因安全装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4.6.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0.6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围有高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的栏杆。
4.7.电动机及动力传动装置中,人员可能接触的部分,应围以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4.8.设备的拆卸、贮槽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设置坚固的围栅、扶栏或盖子。
4.9.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4.10.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4.11.机械在转动时禁止做以下工作:
4.11.1用手拿拭布清扫轴或轴头转动部分。
4.11.2取下或停用安全装置及设施。
4.11.3进行安装、拆卸、修理等工作。
4.11.4向转动轮结合处浇抹润滑油。
4.12.使用的活门及其它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适宜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4.13.使用的活门及其它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活门或经常关闭的活门和闸板应挂上明显的'标志。
4.14.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
4.15.为防止可燃性气体产生爆炸应注意检查:
4.15.1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要达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4.15.2在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证充分的换气,禁止随意动火。
4.15.3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4.15.4含有可燃性气体的管道、设备,停车修理前必须进行置换,分析合格。
4.16.开停车时必须作好检查与联系工作,在确认无问题后按规定进行开停车。
4.17.检修后的设备开车,按《安全生产检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18.基建部门设备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要知道试车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员在试车指挥者现场指挥下,方可进行试车。
公司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条 保卫科要定期到各业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特殊物品要妥善放置,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第二条 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现金存放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第六条 财务人员去银行送款,必须由专职保卫人员负责护送。
第三条 公司员工自行车、电动车、轿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
第四条 夜间巡逻人员不得睡觉,对重点隐患地方要经常巡视。发现可疑人员,要盘问检查,对犯罪分子要扭送公安机关。
第五条 门卫要做好值班,发现可疑问题,要及时通知保卫人员协同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 篇14
职业健康科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木工锯刨区,人工打磨区,自动喷漆区,水旋喷漆房,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噪声,粉尘,有毒气体。
3、监测的周期:外部专门机构监测每年一次,内部监测每季度一次。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监测结果由职业健康科进行登记,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总经理报告监测结果。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2、向劳动者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1、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根据职业健康防治国家规定提出改善方案,提出改善申请。
3、组织实施改善方案,监测评价改善效果并公示。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1、由职业健康科负责实施。
2、经费从年度职业健康防治专项经费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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