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6 10:14:10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优选15篇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

  为了确保本企业经营行为的合法性,把好保健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业务部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业务部负责企业和品种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初审工作;

  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审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必备材料:3.1、首营企业的审核要求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销售人员需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限,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对销售人员及其身份证原件进行审核;

  还应提供供货单位发票、销售清单式样和加盖的印章式样(复印件)。

  3. 2、首营品种必须有《保健食品注册批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书》,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该产品所对应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和《保健食品gmp证书》。

  3. 3、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还同时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

  因网上信息更新不及时核查不清时应电话查询。

  查询后应在首营审批表上作好查询记录。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后,报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批。

  5、首营企业及首营品种的审核以资料的审核为主,对首营企业的审批如依据所报送的资料无法做出准确判断时,业务部应会同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首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并由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再上报审批。

  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必须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保健品;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要在2天内完成。

  7、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将审核批准的“首营企业审批表”、“首次经营其他类审批表”及报批资料等存档备查,并将审批后的企业名称输入微机。

  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资料不全或未经审批,一律不准录入。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2

  保健食品经营过程从保健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保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保健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保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经营单位应设立保健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保健食品经营卫生管理。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保健食品安全培训。经营单位应建立与保健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保健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保健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应设立保健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采购实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保健食品应具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保健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保健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保健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保健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不得将保健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保健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保健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散装的保健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冷藏保健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保健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四、销售应建立保健食品安全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销售人员在保健食品销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应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应有与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保健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保健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保健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与保健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销售冷藏、冷冻保健食品应按保健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应当按照保健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销售的保健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上架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销售预包装保健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应建立保健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保健食品的基本情况。

  五、设备与工具卫生要求加工用设备和工具的构造应有利于保证保健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易于检查,避免因构造原因造成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的物质滞留于设备和工具中。保健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保健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设备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保健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设备的摆放位置应便于操作、清洁、维护和减少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和容器,应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保健食品的工具和容器,宜分开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3

  (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公司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五)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六)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由行政部门与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4

  为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3、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4、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无《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凡采购的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

  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

  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三、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经营场所要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员工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进行健康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发现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在岗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五、储存与养护制度

  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

  3、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4、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六、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1、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2、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

  3、对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保健食品,验收员应拒绝接收,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退货;

  4、对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放入不合格区,并向负责人报告;

  5、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七、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2、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每半年培训一次。

  3、执行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培训内容包括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安全知识等。

  5、培训完毕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建立培训记录,及时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5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制度

  1、从事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健康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必要时进行临时检查。健康证明应予公示。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疾患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应每日进行晨检并记录。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疾病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调离、返岗情况应详细记录。

  4、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应当建立健康档案,以备查验。

  5、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健食品安全标准和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

  6、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以备查验。

  二、保健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

  1、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加工经营保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保健食品时,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2、具有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以及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加工操作的场所和设施,以及保健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

  3、保健食品处理区内应当设置相应的清洗、消毒、洗手、干手设施和用品。粗加工操作场所应当根据加工品种和规模设置清洗水池。

  4、保健食品处理区应当按照原料进入、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5、熟制保健食品加工必须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以及煎炸过度。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6、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冷藏的熟制品,应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7、制作加工过程中发现有超保质期、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原料及保健食品添加剂,不得加工使用。按要求使用保健食品添加剂。

  三、保健食品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洗消毒制度

  1、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密闭盛放,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

  2、配备冷藏、保洁、消毒、三防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加强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3、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4、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5、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6、消毒要求:餐饮具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10分钟以上;红外线消毒保持120℃,10分钟以上。以上消毒应有记录,以备查验。

  7、餐具消毒后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四、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为保证保健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责任可追,根据《保健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采购保健食品必须索证:进货时应查验供货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确认供货方和生产者的主体合法性。

  3、采购保健食品必须索票:购进的保健食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要发票或清单,并索取《保健食品质量检测检疫报告》等合格证明,对于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拒绝购进。

  4、采购保健食品必须查验并建立进货台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保存相关凭证,并保证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为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为二年。

  5、对无合法来源和经查验不合格的保健食品,拒绝进货。发现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应及时报告当地保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保健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保健食品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混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2、保健食品和非保健食品库房应分开设置。不同性质保健食品和物品在同一库房内应区分存放区域,并有明显的标识。

  3、保健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防止虫害藏匿且利于空气流通。并定期检查,变质和过期保健食品应及时清除。

  4、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有效温度计,定期除霜、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控制要求。

  5、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保健食品、动物性保健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保健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6、散装保健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保健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出产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7、生鲜保健食品与熟食制品应分开存放并有标识,做到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6

  目录

  一、岗位职责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

  (三)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三、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四、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五、索证索票制度

  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七、储存制度

  八、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制度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岗位职责

  1、对企业保健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保健食品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负责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企业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3、负责签发保健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及其他质量文件,负责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定期组织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负责对保健食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批,对企业购进的保健食品质量有裁决权。

  5、负责国家和监管部门有关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在公司内部的贯彻实施。

  6、负责选拔任用各方面的合格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健康检查。

  (二)质量负责人的质量职责

  1、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分管质量工作,带领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2、加强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有效实施质量否决权。

  3、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实施和维护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运行,主持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工作,负责向企业负责人报告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定期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掌握质量管理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有关质量问题。

  5、负责对企业经营产品质量审批

  6、负责协调部门之间质量工作的有效开展

  7、主管质量方面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8、研究、部署、检查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工作奖惩提出建议并根据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具体实施质量奖惩。

  (三)质量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树立“质量第一”的管理,坚持质量效益的原则,承担质量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在保健食品质量管理方面有效行使裁决权。

  2、监督质量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3、在企业各部门的协助下,负责对企业员工进行质量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对保健食品养护工作的业务技术进行指导。

  5、负责质量信息管理工作,定期收集保健食品质量信息和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并定期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6、对不合格保健食品进行控制性管理,负责不合格保健食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损、销毁保健食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相关记录。

  7、按月检查陈列保健食品的质量状况,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8、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环境及人员卫生情况,组织员工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9、负责建立保健食品质量档案和收集质量标准。

  10、负责各类质量记录、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保证各项质量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11、协助领导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做好记录,及时填报质量统计报表和各类信息处理单

  12、负责处理保健食品质量查询,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找原因,尽快予以答复解决。

  13、负责保健食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保健食品应设专柜,并与其他商品分开摆放,标志醒目。

  3、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4、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5、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8、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三、人员卫生及健康管理制度

  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在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后才可重新上岗。

  4、企业发现有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确认未受传染的,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本制度中不允许有的疾病发生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工号牌,勤洗澡、勤理发,注意个人卫生。

  7、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四、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维修、保洁、仓储、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

  2、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3、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4、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后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五、索证索票制度

  1、企业必须认真审查保健食品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2、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首次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合法证件,每年核对一次,并及时更新。

  3、索取的证件包括:供货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或经营《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注册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样稿。

  4、建立合格供货商档案和合格产品的档案。

  5、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购进票据应注明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数量、单价等内容。

  6、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至超过保健食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六、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食品。验收时应检查产品的外观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索取本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并做好验收记录。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必要时会同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明确有效期。

  3、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4、质量管理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取加盖企业印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验合格证》,以及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6、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储存制度

  1、所有入库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退货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区为绿色色标,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色标,不合格区为红色色标。

  3、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需冷藏的保健食品储存于冷库(温度2-10℃),需阴凉、凉暗储存的储存于阴凉库(避光、温度不高于20℃),可常温储存的储存于常温库(温度0-30℃),各库房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4、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5、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6、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八、不合格保健食品处理制度

  1、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保健食品,均属不合格保健食品。

  2、在将保健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生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3、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出具保健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保健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保健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保健食品;②不合格保健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保健食品的销毁记录。

  9、应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保健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7

  1、保健食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采购人员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保健食品采购必须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的原则,以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和使用安全为前提。

  4、购进保健食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

  5、从首营企业购进保健食品必须索取有关企业和保健食品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6、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质量审核,经经理批准后方可经营。

  7、购进进口保健食品要加盖有供货单位红色印章的《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

  8、购进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应记载供货单位及其联系电话、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单位、品名、生产批号、规格、保质期等内容。票据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9、购进保健食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

  10、采购员要随时了解市场信息和库存动态,按照采购计划购进保健食品,保证保健食品定点、按时、定量、优质、优价采购,并要求供货单位开具合法发票。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8

  为保证入库保健食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验收员负入库保健食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验收员必须熟悉保健食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验收员凭业务部门的《验收入库通知单》对到货保健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保健食品最小包装;验收应在规定的待验区或退货区验收,待验区和退货区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有黄色标示。

  4 、验收时应按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 、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保健食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保健食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 、验收进口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应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保健食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保健食品,验收人员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验收抽样应具有代表性和均匀性,能真实反映该批保健品的质量状况。对验收抽取的整件保健品,抽样完毕要进行复原封箱,贴验收取样封签。

  6、近效期保健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保健品有效期在 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 6 个月的保健品,除业务急需外,验收员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做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8、验收员要在《验收入库通知单》上详细写明验收情况,并签名。

  9、验收员负责从微机上进行质量确认。用自己的密码进入微机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并做好自己密码的保密工作。

  10、验收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并按规定归档、保存。验收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9

  (一) 采购保健品,需找合规供应商。索要并留存《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保健品实物样品及其包装、标签、说明书也得留档。进口保健品要有《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口岸食品卫生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二) 买保健品前签个合同是必要的,其中应包含明确的质量条款。如果非书面形式的话,买卖双方应先签一份关于质量责任的保障协议。

  (三) 每次进货的保健品都有合法真实的发票,与货物、账目一致,并按照时间顺序保存至少两年。

  (四) 进来的每一批保健品都应核对其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制造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信息。还需建立详细的购进记录,其中包括保健品种类、规格、有效期限、制造商、供应商、购买量、购买日期等,至少保留一年。

  (五) 对首次交易的保健品品种,需要从供应商那里获取带有红色印章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证明文件、质量标准及对应批次的保健食品检验报告书。

  (六) 下列保健品禁止购进:

  没有《卫生许可证》厂家生产的.保健品。

  缺乏保健品检验合格证明的保健品。

  有毒、变质、受污染或其他感官异常的保健品。

  过期的保健品。

  不符合法规要求的保健品。

  (七) 保健品收货验收工作应在待检区进行。保健品质量验收主要包括对外观质量的检查、对保健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标识的审核,以及处理购进保健品和退换保健品的情况。

  (八) 如果发现包装、标识不符或者存在质量问题的保健品,应及时报给质量管理人员处理和裁定。

  (九) 只有验收合格的保健品才能入库或上架销售,一旦发现假冒伪劣保健品应立即现场查封并上报质量管理人员。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0

  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出库复核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4、整件与拆零拼箱保健食品的出库复核:

  4。1、整件保健食品出库时,应检查包装是否完好;

  4。2、拆零保健食品应按逐批号核对后,由复核人员进行拼箱加封。

  5、保健食品拼箱发货时应注意:

  5。1、尽量将同一品种的不同批号或规格的药品拼装于同一箱内;

  5。2、若为多个品种,应尽量分剂型进行拼箱;

  5。3、若为多个剂型,应尽量按剂型的物理状态进行拼箱;

  5。4、液体制剂不得与固体制剂拼装在同一箱内。

  6、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发现以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告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处理:

  6。1、保健食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

  6。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6。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6。4、保健食品已超出有效期。

  7、下列保健食品不准出库:

  7。1、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保健食品;

  7。2、内包装破损的保健食品,不得整理出售;

  7。3、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

  7。4、怀疑有质量变化,未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质量状况的品种;

  7。5、本公司质管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暂停销售的品种。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1

  一、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保健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二、采购保健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保健食品。

  六、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保健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保健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2

  1. 为确保保健品质量与安全,参照《食品安全法》和《行政许可法》,设立此规定。

  2. 保健品指声称有特殊保健作用或补充电解质(如维他命、矿物质)的食品。适合特定人群食用,调整身体机能,而非治疗疾病。无急性、亚急性和慢性的健康风险。

  3. 在中国境内外生产及进口的保健品注册都需遵照此规定。

  4. 注册指的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法律流程、标准、需求和说明,评估和审核申请人提供的保健品安全性、有效性和可控制质量,决定是否批准的过程。包括产品注册、变更申请和技术转移产品的注册。

  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保健品注册工作,并负责审批。

  6. 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处理国内保健品注册申请材料和形式审查,检查试验和样品制造地点,并安排样品检测。

  7. 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检测机构,负责提供保健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含动物实验和/或人体试食实验)、有效成分或标志成分检测、卫生学实验、稳定度实验等服务。同时也负责样本检测和复查工作。

  8. 保健品注册管理应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和方便用户的原则。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3

  为保证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安全法》和《保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1、严格执行保健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保健食品;

  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

  3、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保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4、购进保健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

  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保健食品:无《保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保健食品;无《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保健食品。

  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凡采购的保健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

  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三、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经营场所要定期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等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员工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保健保健食品经营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参与直接接触保健保健食品的经营工作;

  3、员工患上述疾病的,应立即调离原岗位。病愈要求上岗,必须进行健康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4、发现患传染病的职工后,相关接触人员必须立即进行体检,重新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继续留岗工作;

  5、在岗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着装要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经营和办公区域;

  6、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两年。

  五、储存与养护制度

  1、保管员要按照产品储存要求做好养护,保证产品不变色、不变质;

  2、保管员对储存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上报负责人并放入不合格区;

  3、保管员应在专用货架摆放产品;

  4、保管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确保保健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库房要做到干净整洁,符合库房码放要求。

  六、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1、对质量不合格的保健保健食品不得采购、上架和销售;

  2、不合格保健品须与合格产品分开存放,并挂有红牌警示标志,设专人、专帐管理;

  3、对验收中发现质量可疑的保健保健食品,验收员应拒绝接收,并向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退货;

  4、对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放入不合格区,并向负责人报告;

  5、不合格保健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要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七、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1、按年度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和考核要求。

  2、明确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每半年培训一次。

  3、执行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4、培训内容包括保健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和安全知识等。

  5、培训完毕后应进行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6、建立培训记录,及时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4

  一、保健保健食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保健食品的'工作。

  二、保健保健食品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参加工作。

  三、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保健保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保健保健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换工作服,进入操作间须戴发帽,头发必须全部戴入帽内。

  四、定期理发,不留长胡须。

  五、平日不染红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表,手镯。

  六、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大小便后坚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时严禁吸烟。

  八、工作时不要随地吐痰。

  九、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准用手抓直接入口保健食品。

  十一、不准对着保健食品咳嗽或大喷嚏。

  十二、自觉遵守卫生制度。

  十三、抹布专用,经常搓洗,消毒。

保健食品管理制度15

  一、根据“按需购进,择优挑选”的方法,依据行业动态、库存结构及品质部门反馈的信息编制购货计划,报主管同意后执行。要实行供销平衡,保证供应,避免脱销或品种重复积压以致过期失效导致损失。

  二、严格执行本店建立的保健饮料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本店购入合法和品质可靠的保健食品。

  三、要认真核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品质声誉,考察其履行协议的素质,必要时会同质量管控部门对其进行现场考察,签订质量保证合同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并确立有效期。

  四、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协议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应当标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五、质量管控部门要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向供货单位索要加盖企业公章的、有效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保健制品批准证书》和《产品检测合格证》保健食品批文转让,以及美容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和样品实样,执行《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

  六、购进保健饮料应有合法凭证,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储存至低于保健制品有效期三年,但不得超过五年。

  七、严禁采购以下保健食品:

  (1)无《卫生许可证》生产单位生产的.保健食品。

  (2)无保健食品检测合格证明的保健食品。

  (3)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它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食品。

  (4)达到保质期限的保健食品。

  (5)其它不依照法律规章条例的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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