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经典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和秩序,以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住宿条件
1.员工在市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入住夫妻房者除外)。
4.保证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入住手续:员工填写住宿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签章确认后,将申请表交给宿舍管理员,并服从统一的住宿安排。
第四条
申请宿舍必须按时归宿,一个月内累计五天不住,收回宿舍。
第五条
水电费用:每个宿舍每月水电费用合计不得超出50元,超出部分由住宿人员分摊,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退休等),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持秩序、水电煤气管理及门户人员管制。
2.监督值班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关闭。
3.掌管住宿者如紧急联络人等方面的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火灾。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至病重,应通知其亲友并及时送医。
第八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第九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出借予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十条
公司行政主管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第十一条
宿舍所有器具设备(如电视、玻璃镜、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私自接配电线及其它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室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用的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指定位置晾晒。
8.使用电视、收音机,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进出时间。
11.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违反规定放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4.废物、垃圾等应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5.房间清洁由住宿人轮流负责。
16.节约用水随手关闭水龙头。节约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床上抽烟。
18.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第十三条
住宿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第十四条
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单位和总务处议处: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蓄意破坏套用物品的设施。
4.擅自自爱宿舍内接待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偷窃行为。
第十五条
住宿者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人员核查。
第十六条
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者办理临时户口登记。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2
第一条.员工宿舍为员工休息场所,必须保持环境清洁。
第二条.员工实行轮流值日,对员工宿舍进行日常清理。
第三条.在员工宿舍不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20元。
第四条.不得在员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电炉子。
第五条.严禁在宿舍内乱写乱画,乱钉钉子,违者罚款20元。
第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第七条.宿舍内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或开除。
第八条.男女员工不得混居一经发现,将开除处理。
第九条.未经他人同意不得翻动他人物品,违者处20-50元罚款。
第十条.不得损坏宿舍内备品,违者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值日卫生清理不干净,将处20元罚款。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3
一、宿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办法。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营业所人员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公约。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
宿舍统由所长(或职位最高者。职位相当以年资长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营业所所长或总公司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炉、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
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五)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六)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七)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八)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九)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一)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
(十二)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三)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四)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五)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六)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沐浴以20分钟为限。
(十七)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八)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十条
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
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二条
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
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
本公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供员工住宿、休闲活动,以营造良好住宿环境,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章第七十四条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宿舍以本公司正式编制为提供对象,且外地者优先。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宿舍由总务单位统一安排。
第二章申请与配住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班离公司超过15公里(含)以上者可以申请住宿且外地员工优先;本宿舍配住须由申请本人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经理核准后依其申请先后顺序,由管理处总务组统筹分配住宿。
第二条:住宿人员进住后,由总务单位统一办理暂住证,并于当地派出所登记,手续费10元由个人担负。暂住证有效期为一年。
第三条:离宿人员应填写“员工离宿申请表”经核准后,到总务办理离宿手续;离职人员可不填写本单,直接在离职移交单签核即可,总务管理人员办理离宿手续。
第四条:入住本宿舍人员每人每月从当月薪资中扣除宿舍管理费55元,住宿费用每月从员工工资中代扣,员工离宿或离职时,依所住天数按比例扣除。
第五条:为避免床位浪费,住宿人员非因公或非请假等其它理由,连续7天或当月累计8天未回宿舍住宿者,公司得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六条:退宿未满三个月者,不得再申请入住。
第三章宿舍管理与住宿行为规定
第一条:本宿舍公司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各寝室安排本宿舍人员轮流每人值日一周,管理处总务组不定期对每间寝室进行卫生检查,若发现有寝室卫生脏乱,先警告一次,连续警告三次,取消其寝室人员住宿资格。
第二条:非住宿员工,不得进入宿舍区,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在警卫室登记方可进入。住宿员工不得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否则取消其住宿资格。
第三条:各宿舍未经申请许可,不可暂住或随意进住,入住后未经总务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动住宿。不同宿舍、宿舍楼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他人房间及宿舍楼。
第四条:以下行为为禁止事项,违反者依相关规定议处:
1.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或存放。
2.接待亲属、朋友留宿。
3.赌博、酗酒、吸烟、殴斗、争吵、喧哗。
4.使用电器(如电饭锅、电炉、热得快等)生火烧菜、烧饭。
5.随意破坏宿舍内公共设施,违者负责赔偿。
6.穿着内衣内裤者进出厕所、浴室、电视厅等公共区域。
7.其它影响他人住宿安宁及利益之行为。
8.未经管理处批准或未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空调。
第五条:员工离职时,办妥离职手续后应于当日立即迁出,不可拖延。
第六条:宿舍修理以维护配住员工安全与健康为主要目的,配住人员若发现宿舍区设施不安全或异常,应立即与管理总务或舍监反映,呈报管理处维修。
第七条:离职员工未经同意,擅自回公司宿舍住宿或带他人留宿并在食堂用餐,一经查获,立即报公安部门处理,予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清洁与卫生
第一条:住宿人员应注意下列个人整洁与卫生。
(一)个人衣服应勤洗勤换,洗后衣服应晾晒在指定地点。
(二)个人床铺应保持整洁,起床后被子应叠放整齐,枕头应放在被子上,床单应铺平,杂物不得放在床铺上。
(三)个人所携带物品应收拾整齐放于固定位置,并应排放整齐,晒好衣物应叠好收放在柜子里,不可乱丢于床铺上或其它地方。
(四)桌面物品应摆放整齐,并随时保持桌面整洁。
第二条:住宿人员应注意下列公共卫生:
1.保持室内地板、墙面及窗玻璃之整洁。
2.应保持楼梯、楼梯间,屋内各通道及活动室地板清洁及使用用具之清洁卫生。
3.公共浴室内应保持清洁,使用完毕应把水笼头关紧及清洗干净。
4.文明使用浴厕,不乱涂乱画;卫生间马桶及小便器内不可乱丢杂物,洗漱池上不可有任何油污,镜面及地面、墙面应保持清洁。
5.室内物品应摆放整齐,并随时注意宿舍周围场地整洁与卫生。
6.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垃圾应倾倒在指定地点。
第三条:宿舍清洁与卫生管理:
管理单位负责检查各宿舍,若有违反规定者,每项每次给予50元以上罚款,对累犯者加重处罚,对累犯3次者除罚款外并取消住宿资格。
第五章处罚规定
第一条:处罚规定:
1.发现宿舍内有未清理之垃圾,按每堆10元计扣;若有将垃圾扔出窗户之人员罚款500元。
2.非住宿员工未经批准进入宿舍,罚款100元。
3.未经申请入住或入住者随意调换宿舍或床位,罚款50元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4.未经允许随意进入他人宿舍者,私自带本公司员工或外来人员入住员工宿舍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5.宿舍区域设置吸烟区,宿舍内禁止吸烟,检查发现宿舍内有吸烟者,每一次罚款100元;若宿舍内有烟头,每个烟头计扣10元,由该宿舍成员平摊罚款。
6.在宿舍内使用电饭锅、电炉、热得快等各类电器用品蒸煮食物的给予小过以上处分。
7.破环公共设施者,原价赔偿,记大过以上处分并取消其住宿资格,如被破坏之公共设施为宿舍内使用又无法确定肇事者时,赔偿费由该宿舍人员平摊。
8.未达使用空调之温度(夏季28度以上,冬季5度以下),擅自使用空调者,小过以上处分。
9.穿着内衣裤、仪容不整者,不得进出厕所、浴室、电视厅等公共场区域,一经发现申诫以上处分。
10.宿舍人员私自更换宿舍门锁,造成检查人员无法正常进入宿舍内检查,责任人罚款30元。
11.住宿员工自行车、鞋子等私人物品严禁放在宿舍楼梯间或宿舍公共区域内,一经发现申诫以上处分。
12.违反清洁规定者,罚义务打扫公共区域卫生及罚款100元。
13.宿舍内禁止喝酒,由总务人员检查,一旦发现有宿舍有酒瓶,每个酒瓶计扣50元,由该宿舍成员平摊罚款。
14.宿舍无人情况下未关电扇罚款100元,未关空调罚款200元,由该宿舍成员平摊。
15.其它未尽违规事宜,另行签核处分或罚款。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确保员工寝室卫生区整洁美观,给全体员工创造一个洁净、优美、舒心的学休息环境,结合目前寝室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供应公司全体住宿员工的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
教育和要求本单位住宿员工自觉遵守公寓楼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宿舍卫生。
3.2综合管理部
3.2.1定期检查本单位住宿员工的宿舍卫生,督促员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2.2对住宿员工宿舍卫生情况进行评比。
4卫生区域及清扫要求
4.1卫生区域
各寝室室内卫生。
4.2清扫要求
每天至少要清扫一次寝室,确保全天候清洁、整齐、规范。确保各寝室内卫生洁净无死角。
5员工宿舍检查评比制度及标准。
5.1评比制度:
5.1.1工作程序
5.1.1.1确定每月集中评比检查的.人员名单。
5.1.1.2准备各类检查所需的评分表、宿舍分布表等资料。
5.1.1.3到宿舍检查。
5.1.1.4汇总评分表,组织专人进行统计。
5.1.1.5审核统计结果。
5.1.1.6安排奖惩事宜。
5.1.1.7在OA上通报评比结果及奖惩纪录。
5.1.1.8档案整理。
5.2评比时间
统一为每月3日。
5.3评比方法
每月安排统一检查1次,突击抽查至少1次,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寝室取消文明寝室评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比,对通知检查和突击检查的评比结果进行累积分,评出“标兵寝室“。
5.4评比标准:
5.4.1优秀卫生宿舍标准
5.4.1.1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痰迹、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5.4.1.2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墙面墙角无蜘蛛网。
5.4.1.3铺面:被子统一叠放在床头一侧,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床上不允许放书本和衣物。
5.4.1.4桌面:常用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放整齐。
5.4.1.5卫生间:洗漱用品在清洁架上;物品挂放整齐;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
5.4.1.6其他:阳台保持清洁,无垃圾;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不私接电线,不违章用电。
6员工寝室奖惩制度
6.1奖励
供应公司设有“标兵寝室”奖,在评比中第一名的寝室,给予该寝室50元以示鼓励,并公告表扬。
6.2惩罚
6.2.1在每次评比中将各寝室检查情况公布于OA,最后一名处以50元罚款。
6.2.2每次检查不合格的寝室将会得到书面整改通知
6.2.3对于2次及以上检查不合格者,其成员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100元罚款。
6.3其他
任何寝室成员若打架、斗殴及有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等行为,将取消“标兵寝室“评比的资格并视情节严重性处以100至500元罚款。
7附则
7.1本办法由供应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7.2本办法自供应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
8附件《供应公司宿舍卫生评比表》
检查日期:
检查人:
评比标准/宿舍
权重
考核标准
地面:室内地面无垃圾、脚印、积水,鞋子摆放整齐
20室内有明显垃圾扣4分,有积水、脚印扣2分
墙面:墙面清洁,无印迹,不钉钉子,室内不准拉绳子、铁丝。
20墙面不清洁,有印迹扣2分,室内拉绳子、铁丝扣4分。
铺面:被子统一叠放在床头一侧,叠放整齐,床单平整;床上不允许放书本和衣物。
20不叠被子扣4分,床上堆放杂物扣2分。
桌面:常用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清洁、无杂物,物品分类放整齐。
10桌上有杂物扣2分,物品摆放不整齐扣2分。
卫生间:窗台物品挂放整齐;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
10卫生间窗台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地面、水池有垃圾及积水扣2分
其他:阳台保持清洁,无垃圾;室内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
20阳台有垃圾扣4分,室内空气污浊扣2分。
合计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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