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28 11:16:51 制度 我要投稿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

  一、住宿生安全制度

  1.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绝对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长及监护人有效联系电话号码或提供假号码的行为。家长及监护人的.电话号码如有改换,必须主动及时到舍务管理老师处更改。否则,校方和舍务管理老师将不承担可能由此导致的相关后果。

  2.宿舍区内绝对禁止黄毒赌盗:包括携带、传阅、租售黄色淫秽音像、图像、文字制品;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偷窃行为。

  3.宿舍区内绝对禁止吸烟,酗酒;严禁将打火机、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与化学药品、炊具(含酒精炉、煤气炉、煤油炉等)电器(吹风机、熨板热宝等)带入宿舍。在寝室内严禁出现燃点蜡烛、蚊香、焚烧纸屑等危险行为。

  4.严禁移动、更换插座和电器设备。严禁私自搬弄电闸和使用电热器具。平时不得随意打开和动用消防设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睡上铺的住宿生要特别注意夜间上下床位时的安全,头睡在有护栏的一面,尽可能避免踩空、磕碰、跌落等安全意外事故发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亲友等)来访要向生活管理老师报告;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将外客带入寝室,绝对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个人钱财、贵重及隐私物品,反对学生将贵重用品(手机和数码相机等)带进宿舍,坚持带入者,要求其家长出具书面保证,出现遗失、被他人用损坏及被盗等意外时学校方面不承担相应责任;晾晒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盗、防坠,尽可能避免丢失、坠物等意外事故发生。

  8.严禁在正常住宿期间擅自离校(包括白天)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课期间凭班主任批条向生活管理老师通报方可离校,住宿时间段内必须在生活管理老师处办理请假手续。假毕返回时必须及时向批假老师销假。

  9.双休日、节假日和非学习日,应按照学校规定及年级组要求离宿返家,休假结束时按时返回宿舍。

  10. 遇到意外情况或事故苗头发生时不慌乱、不恐惧、不隐瞒、不假饰,不急躁、不掉以轻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时向管理老师报告。

  二、寝室纪律制度

  1.严禁吸烟、酗酒和一切黄、赌、毒行为,发现他人有此类意图、行为时要及时规劝制止,并向老师报告。

  2.保持寝室安静与整洁。进入寝室后,不喧哗、不说脏话、不追逐打闹。

  3.不准随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

  宿生进入寝室。熄灯后严禁私开照明设施,燃点蜡烛等,以保证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时离舍,按时回舍,上课和学校开展各类活动期间不得随意进入寝室,有特殊情况需要返回寝室须凭班主任老师的亲笔批的正式住宿生临时回寝单。

  6.男女寝室学生之间不允许串室,反对把异性住宿生带入自己寝室,严禁男女学生在寝室内一对一关门相处,绝对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无正当理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者要受到宿舍管理处分或校纪处分。

  8.早6:30前、晚自习前15分钟时,必须离开寝室,及时参与早晚自习和各种班级、学校活动。

  9.在宿期间做到不戴饰品,不化妆,女不烫发、留披肩发等。参与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内外集体活动时必须以校服着装,自由活动时间着装要大方得体。

  10、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服从管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学校住宿生管理领导、老师、员工、寝室长和值日学生履行管理职责。

  三、寝室内务、卫生制度

  1.寝室内务卫生总要求必须做到整洁、统一、有序。使用学校印制下发的床单、苫帘。床铺铺法整齐划一。被子折成四折,四层面向外,背靠床头栏,不允许平铺床面或叠成长条状;床单(席子)要铺设平整。

  2.衣服须叠置放在箱柜内,不准乱挂放。脏衣服鞋袜要及时洗净,晾晒;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内整齐成排,床下不许凌乱塞放箱包及零杂物品。及时把不用物品带回家中,不在学校大量储物。寝室内不得从事球类及其它器械和体能锻炼活动。

  3.个人洗涤用品不能随意置放,脸盆、水桶等应摆放整齐划一。毛巾折叠后 与香皂、牙具规矩摆放在脸盆 内,放在床底。各床底摆放 成一条美观直线。

  4.各种学习资料应放入个人柜、箱中。

  5.寝室门口、窗台上不允许随意堆放物品,打扫用具一律摆放门后,水壶摆放窗台右侧。务必要保持窗台、走廊和楼梯的'整洁。

  6.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不准随意钉钉、拉绳。所有住宿生都有义务保持门窗、墙壁及桌椅整洁。

  7.寝室环境应适当美化,可以营造一定文化氛围(小心粘贴、悬挂和摆放字画、小挂件或盆景等)。

  8.垃圾杂物须及时放入垃圾桶中,值日生应随时注意将垃圾清理出寝室,任何人不得将本室垃圾向门外、走廊、厕所、窗外、墙外等校内、外公共场地弃置、抛洒,更不允许在楼上向下抛弃。

  9.每周五中午进行一次清洁卫生大扫除,大扫除行动由生活管理老师统一指挥,寝室长负责,值日生具体安排,全体住宿生必须共同参与。大扫除最终效果由管理老师组织寝室长共同评价计分。住宿生报告寝长检查合格方可离校,寝室长报告生活片教师,经老师检查全寝合格方可离校。

  10.注意饮食卫生,不在街头无证流动小食档处购买食品,在商店、超市购买食物时认真查验保质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装密封状况,严防食物中毒。

  四、寝室长和值日生工作职责

  l.寝室长负责组织全室住宿生制定安排寝室轮流值日表,管理、维护寝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与其它寝室的联络工作,接受、传达、并带领、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学校、舍务管理老师布置的具体任务。

  2.寝室长负责检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寝室的内务卫生的整理打扫工作,值日生请假离宿时应及时安排好替补人员做好值日工作,保证寝室环境卫生清洁。

  3.负责检查督促本寝室同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必须按时起床、洗漱、整理内务、就寝;抓好就寝纪律工作。

  4.协助生活管理老师做好夜间查铺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员在本寝室就寝时立即向老师如实汇报。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舍务管理老师汇报。 6.在寝室内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带领全室住宿生积极创建 “文明寝室”。

  7.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生活,有事及时向生活管理老师反映,以便尽快解决。

  五、 值日生职责

  1.寝室实行轮流值日制,值日生负责一日的寝室卫生打扫及整理工作。

  2.值日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天拖地、通风、擦拭窗台、门等处灰尘。每星期五宿舍要组织好寝室卫生大扫除。

  3.协助寝室长检查督促寝室同学搞好当天个人卫生,保证床铺整洁和室内学习、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六、住宿生奖罚制度

  1.每学期末评选 “文明寝室”、“文明住宿生”和“优秀寝室长”。

  2.对违纪的住宿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警告直至退寝处分并记入住宿生管理档案。

  七、住宿生时间制度

  注:对违反宿舍管理条例者,两次以下进行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违纪情节严重者作退宿处理。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2

 一、凡住校学生须经学校批准,手续完备,方可入校住宿。

  二、寄宿生入校后必须严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约,服从值周老师及寝室长的管理。

  三、寄宿生实行集体食宿制,全体住宿同学必须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团结一致,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学校设立文明宿舍评比制度,每周对各宿舍的学习、生活、卫生、纪律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优胜集体将颁发流动红旗。

  五、寄宿生必须严守作息时间,早锻炼、上课及自修时间不得在宿舍逗留,晚自习应上足、上好,保持安静,午休及晚上熄灯后不得在宿舍讲话或弄出声音,影响他人休息。早晨按时起床,参加早锻炼,不迟到,不缺席。

  六、寄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假条交生管老师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值班人员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七、寄宿生必须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保存,贵重物品、现金锁入柜、箱。宿舍钥匙要细心保管,离开宿舍要关锁门窗,睡觉时应关紧、关好大门。

  八、寄宿生必须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随意挪动床位,物品排放应有序,宿舍内不得留其他同学或来客住宿,携带物品出校须有生管老师签发的出门证。

  九、爱护公物,不准在墙上、门上乱涂乱画,不准在室内乱贴纸张,乱拉绳带,损坏公物者要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者,要加倍赔偿。

  十、注意节约水、电。宿舍内不得乱拉电线,乱接电灯及电器设备,水龙头用好后要关好。

  十一、搞好公共卫生,宿舍内每天安排值日生进行卫生值日,整理内务。认真做好周末宿舍卫生大扫除工作,不得乱倒垃圾、污水,禁止向水池及便池内乱扔杂物,不在宿舍内吃零食。

  十二、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发,个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置,禁止在室内悬挂衣物,不能将书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净、齐、美。

  十三、按时用餐,服从就餐管理,协助食堂搞好卫生,做到不浪费粮食,不得将饭菜带入宿舍区,禁止乱倒剩饭剩菜。

  十四、严禁在宿舍区内进行体育活动,宿舍区严禁带入打火机、火柴、电瓶灯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内禁止点蚊香。

  十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寄宿生不得在校外购买无证摊贩的食品。

  十六、寄宿生应坚决服从生管教师和室长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师和室长的检查,不得顶撞、辱骂生管教师和室长。

  十七、以上条例,全体寄宿生必须遵照执行,凡违反者,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或取消住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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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寄宿生守则

  1、寄宿学生必须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宿,未经许可不擅自调换。

  2、寄宿生按规定携带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对各类贵重物品及现金要提高防盗窃意识,妥善予以保管。

  3、凡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因病或准假除外)学生不得留在宿舍内。寄宿学生平时及双休日离校,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将班主任签字同意的假条交宿舍管理员后,方可离校。周日必须回校参加夜自修。

  4、双休日白天要离校的寄宿学生,须向宿舍管理员请假登记后,方可离校。当晚9时前必须回校。

  5、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就寝。

  6、按规定要求自觉整理宿舍内务,保持宿舍卫生和清洁,不允许向窗外、走廊、庭院等公共场所泼水、吐痰、抛弃杂物。不将饭菜带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绝不能在宿舍内酗酒、吸烟。

  7、爱护生活设施,不擅自移动、调换室内家具;节约用电、用水;设备自然损坏时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

  8、在宿舍内不私接电源,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毯、酒精炉等器具。不在宿舍区内使用明火或焚烧杂物。

  9、保持宿舍区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起哄。不允许在宿舍区内踢球、打球。

  10、注意安全,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关锁箱柜。随手关闭门窗。在宿舍接待来客必须经宿舍管理员批准并登记。不私自留客住宿。男女同学不得在宿舍内互访逗留。

  11、为防止厕所下水道堵塞,应使用软手纸,不允许随地大小便和将杂物丢入大小便池内。

  二、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舍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内务卫生,生活秩序、日常管理和值日生工作的安排和监督,并定期组织本舍同学进行卫生大扫除。

  2、宿舍内每天安排一人值日。其职责为打扫宿舍地面卫生及门窗玻璃卫生,将垃圾倒入指定地点,督促本舍同学按时作息,按生活用品放置规定存放生活用品和用具,并负责本舍当日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

  3、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地按卫生标准检查、评定成绩。

  4、学生违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检查不卫生(低于60分),由校区分管主任向班主任发“协助教育通知书”,班主任接通知后,须尽快处理并将结果填好“回复单”上,报校区主任室。

  5、对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向班主任签发“协助教育通知书”后即取消其本学期参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资格。若对该同学发出三次“协助教育通知书”,则将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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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学校门卫是学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完备制度,责任到人。要规范操作,又利于学校监督,使学校门卫管理逐步实现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2、学校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学生出入校门时由两名门岗负责学生的常规检查,特别是走读证佩带,无走读证者须验明身份,非本校人员不得入内。负责维护学生进、出校门的秩序。对校外人员进行清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3、学校门卫肩负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的重任,在岗人员要遵纪守法,坚守岗位,严格把关,文明执勤。对门岗及大门周边环境进行保洁,努力将学校门岗建成展示学校良好形象的窗口。

  4、门卫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来访者应该进行登记,填写相应会客单(如有教师打电话预约者不填会客单),写明进出校的时间与事由,由门卫电话联系或来访者打电话给被访者,经确认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不明身份者不得入内。来访者出校时,应凭被访者签字后的会客单予以确认。如被访者遇到上课或开会,门卫应安排来访者在门卫室等候。对因公来校人员,要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5、学校门卫不得让学生在上课期间及晚自习期间擅自离校,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的`学生应持有离校证明(请假条)方可放行。上课期间禁止无关家长和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校。

  6、学校门卫要严把货物、车辆进出关。货物出校门,需凭相关部门证明经确认后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级部门机动车辆进校,应指引其到指定停车区停放,不随意进入学生生活区、教学区。校外机动车辆一律不准入内(特殊情况除外)。

  7、确保门卫值班室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

  8、学校门卫要做好安保巡视工作,特别要加强夜间巡逻。要正确开启报警装置,一旦发生情况,迅速查明原因,积极保护现场,协助警方处理。

  9、学校门卫交接班制度要完整,门卫接班时,必须相互询问情况,移交值班记录,巡视相关场所。门卫人员请假,需事先办理手续,经有关人员批准并安排好接替人员方可离岗。学校门岗严禁脱岗现象发生。

  10、学校门卫要确保校门口左右20米内无设摊;校门口内外通道畅通无障碍;值班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在学校安保人员认真努力工作,在派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共同管理和支持合作下努力将学校门卫创建成安全文明窗口。

  11、学校实行封闭管理,走读学生(走读卡底为红色)上午5:30—6:00凭走读卡进入校门,放学凭走读卡离校,晚上21:10放学后凭走读卡离校。寄宿生周日下午五点后入校至周六(节假日除外)下午放学前不准离校。上课、晚自习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出校门,特殊情况应持有请假条方可放行,门卫要保存好学生的请假条。

  12、在发生校外来人员入侵学校和危害教职工及学生安全事件时,要及时制止并报警。

  13、在岗时不得从事喝酒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4、要服从领导,团结协作,不做有损团结安全的事情。

  15、周日学生入校园时要重点排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16、门岗值班处不得让无关人员逗留。

  17、学校配备的物资要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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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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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寄宿生往返家校之间的安全

  1、寄宿生每周星期一早上按时返校,周五放学后由学校组织放学,平安回家。

  2、学校禁止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准骑、搭乘自行车、摩托车,积极向家长宣传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要求,取得家长配合和支持。

  3、寄宿生在上学、回家途中要严守交通规则,径直回家,不得在路上逗留、追逐、打闹、打牌、做危险游戏、走人户、私自下河(堰、塘)洗澡等,不得损坏、残踏、攀摘群众庄稼、树木、果实、花草等。

  二、寄宿生校内生活安全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有规律地生活、作息,文明活动。不打架、不骂人、不参与危险性活动,时刻注意安全。

  2、一周之内确需离校回家,必须有充足的理由,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签字同意后将准假条交当晚自习辅导老师方可离校。

  3、寄宿生平时不得擅自出校门,有特殊情况也须向老师请假许可后方能出校,并速去速回。

  4、寄宿生必须在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堂就餐,注意饮食卫生,不吃生冷食品和不洁、霉变、劣质、过期变质及"三无"等食物。用餐时不得追逐打闹、大声喧哗。取饭菜时应有序排队,相互礼让,防止烫伤。

  5、学会关心、照顾自己,根据天气冷暖添减衣服,若生病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学校、班主任或值班老师。

  6、在参加各种锻炼活动中,要注意安全,杜绝事故发生。

  三、寄宿生宿舍区安全

  1、学生就寝由当天上晚自习任课老师、班主任、当天值班教师、领导共同管理,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巡视学生就寝情况,了解住校生生活困难,处理偶发事件,维护就寝纪律,清点住校生数。

  2、寝室门要及时上锁,晚上就寝后关好门、窗,上课期间不准随意进寝室,保管好个人贵重钱、物,也可交由班主任老师代为保管,防止失窃。严禁乱拿乱翻别人的.东西。

  3、有家长或亲属来访,必须到门卫室、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处登记,拒绝陌生人进入宿舍区。

  4、严禁携带刀具、有伤害性的玩具(如打火机、玩具枪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进入寝室。

  5、不准在寝室内打逛、追逐、蹿床跑跳或做危险性游戏。

  6、不准在寝室内打手电筒或点蜡烛看书。

  7、严禁带火种进寝室,不准在寝室内点燃蚊香、烧开水煮饭,严防火灾及开水烫伤事故发生,不准触摸带电设施及私拉乱接电线。如有意外发生要及时向学校及老师报告。

  8、各班选好寝室室长,并认真履行职责。

  9、严禁互串寝室、私换铺位,未经班主任允许,不准留宿他人。

  10、爱护公共财物设施,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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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整顿寝室纪律,加强寄宿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寝室制度。

  一、组织纪律

  1、建立健全宿舍舍长负责制,每人服从宿舍长管理;

  2、不准在宿舍里的.打架、骂人、抽烟、打牌,与校外人员串连打架,肇事者从严处理;

  3、按时起床、睡觉,切实保证午间休息;

  4、节约用电、用水,人睡灯熄;

  5、不准在宿舍里点蜡烛。

  二、安全保卫工作

  1、上课期间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

  2、不随意破环别人东西,非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挪用别人东西,更不能占为已有;

  3、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应妥善保管;

  4、不得随意留宿非宿舍人员住宿,确实需要住宿者,需值日老师同意。

  5、按时返校、回家,有事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师请假。

  三、清洁卫生

  1、天早晨内务整理,叠好被子,口杯、牙刷、毛巾、脸盆、桶、箱子放在指定位置。

  2、坚持轮流打扫宿舍,宿舍内无果皮、纸屑、饭渣、剩菜、米粒。

  3、晚间起床、进厕所,不得随地大小便。

  4、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得乱泼脏水。

  四、爱护公物

  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如有损环照价赔偿。

  五、文明宿舍评比

  1、每周评一次文明宿舍。

  2、违犯以上规定者,三次以上,本期不能评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学习积极分子等。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8

  (1)入宿及退宿

  1、学生入宿必须填写入宿申请登记表经班主任或学校签字同意,由学生公寓审批后到公寓财务部门缴纳规定的住宿费,学生公寓查验缴费收据后安排床位,学生方可入住。

  2、学生住宿的房间、床位、床上用品由学生公寓部统一安排,学生不能自行变动。

  3、学生公寓不办理中途退宿、退费。学生毕业或休、退学时,经公寓工作人员验收房间配套设施并签字盖章后,持手续单到指定地点办理退宿手续。因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途被取消入宿资格者一律不退费。办好手续后应立即搬离寝室。

  4、凡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和不良习惯,不能自觉接受教育管理者严禁入宿。

  5、寒、暑假期间不准留校住宿,学校统一安排的补课除外。

  (2)日常管理

  1、任何寄宿生不得私自带家长、朋友等非寄宿生进入公寓。

  2、不得擅自占用他人物品,严禁将他人私有财产、物品窃为己有。

  3、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少量现金随身携带,多余现金存放银行,随用随取,贵重物品不得带至宿舍和教室,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其他物品。

  4、严禁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学校和社会秩序。严禁偷窃、抢夺、诈骗行为。严禁策划、组织和指挥群殴,肇事或参与打架的行为。严禁流氓、道德败坏及其它举止不文明行为。严禁赌博。严禁观看、传播非法书刊、影碟片。严禁搞迷信活动或影响他人休息的各项活动。

  5、严禁私自转让、转卖床位。严禁留宿非本寝室成员。

  6、严禁破坏公共财务。严禁学生经商。严禁乱贴标语、广告及乱写乱画。严禁在走廊溜冰、玩球、泼脏水。严禁饲养猫、狗、鸡、兔、鸭等动物(小盆花、小金鱼除外)。熄灯后不准玩牌、大声喧哗、怪叫、高声播放音响。公寓区严禁燃放鞭炮、摔瓶子。严禁向寝室外乱扔烟蒂、纸屑、瓜皮、果壳和倒脏水。

  7、要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管理,严禁侮辱、威胁、殴打工作人员。

  (3)寄宿生请假与接待

  1、双休日、节假日寄宿生离校,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程序为:寄宿生填正规请假单注明原因,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每周四晚7点前(节假日在请假回去的前一天交请假条。如:10月1日放假,30日晚上要离校,请在29日晚7点前交请假条)交所在楼层的生活老师登记存档,过期交假条无效,视同没有履行请假手续。

  2、寄宿生不得随意离校。确有需要离校处理个人事宜必须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并填写请假单交生活老师方可离校。双休日、节假日留校寄宿生按正常作息时间安排学习、休息和活动,不得私自外出。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按要求回家,不得在外上网等。节假日、双休日经批准回家的`同学必须于上课前一天下午6:00前返校。

  3、因病不能上课要卧床休息的寄宿生,必须事先出具医生病情证明或有老师签字,方可进入寝室,否则不予批准。

  4、寄宿生白天上课时间、晚自习其间没有特殊事由不得回寝室,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

  5、家长与学生见面一般在公寓一楼接待处,家长确需要进入寝室必须经公寓值班人员登记同意后方可入内。

  6、为保证学生安全中午静校及晚间就寝后概不会客。

  (4)寄宿生内务卫生要求

  1、每个寝室要有值日制度,由寝室长负责本宿舍的内务管理,由当天值日生具体负责室内卫生工作。

  2、床上用品保持干净,叠放整齐。衣物折叠好放在衣柜里,不能堆放在桌椅及床上。

  3、擦拭窗台、口杯架、洗漱台、镜面等各处灰尘,保持台面物品摆放统一。

  4、房间、洗漱间、厕所地面每天擦拭,保持地面光亮;便池冲洗干净,垃圾及时清理。

  5、门窗常开,保持空气流通清新,最后离宿的同学关灯关门,水电要做到人走即关,杜绝浪费。

  6、所有寝室成员必须参加每周五12:30寝室大扫除。

  (5)寄宿生纪律要求

  1、按时作息,规定的时间内进出寝室、起床、关灯、安静就寝。(早7:30前离开公寓楼去上课;中午12:30-1:40在寝室午休;晚7:00前离开公寓楼去晚自习,高三和体育生8:00离开公寓楼去晚自习;晚10:40前回寝室;高一、高二晚11点熄灯就寝、高三晚12点熄灯就寝)

  2、爱护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不准带违禁品(危险器具、管制刀具、贵重物品、球类、电热毯、热得快、烧水壶等)进入寝室,不得在寝室内抽烟、打牌、喝酒等。

  4、讲文明,不讲粗痞话、衣冠不整不得在走道上穿行,进出宿舍配带好校牌,穿好校服。

  5、不准串寝,不准在寝室内高声大叫、追跑打斗。

  6、不得在寝室内乱贴乱画,不得随意更换寝室及床位。

  7、严格遵照学校制度,按时熄灯,按时就寝,就寝后不得到处走动、讲话、吵闹、打电话、玩电游或玩手机(高一、高二晚11点熄灯就寝,高三晚12点熄灯就寝),查寝前不准自行锁门,查寝后生活老师统一锁门。

  8、尊重老师,不提无理要求,不耍脾气,时刻谨记“朴实沉毅”的校训。

  (6)寄宿生晚自习要求

  1、全体寄宿生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在指定教室指定位置参加晚自习,不准迟到及早退。

  2、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病(或因特殊事件)不能到教室上晚自习的,应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3、遵照晚自习纪律,不得在教室随意走动,不离开教室,不准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课间不准走出校门或在校门附近叫买等。

  4、要保持教室内的安静,不准讲小话,不准讨论问题,不准玩手机。

  5、要保持教室内的整洁,不乱扔乱丢。

  6、晚自习时间段不得在任何地方玩球,晚自习后要马上进入寝室。

  7、不准损害学校财物,未征得他人同意不准动用他人物品,晚自习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电器等然后落锁。

  (7)寄宿生违纪处理

  1、违反以上任一条例将通报到班级并视情况扣除班级常规分。

  2、违反以上条例三次以上通报到班级,视情况扣除班级常规分并给予停宿一周到两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3、违反以上条例五次以上通报到班级,视情况扣除班级常规分并取消寄宿资格(不予退费)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相应处分并记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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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文明、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文明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况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踌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挺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约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责任人按价赔偿,责任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气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约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自觉节约资源、能源;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节约风尚,厉行节约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老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积极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文明上网,自觉抵御秽、色情、低俗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文明、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动、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况,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馈给值班老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返回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返回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况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老师联系,由值班老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校园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提供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老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老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老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保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老师保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老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责任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责任追究制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责任事故,根据责任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责任,对责任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提供,谨致感谢。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0

  一、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

  二、学校对学生带手机到学校实行登记制度。

  从携带手机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处申报并登记姓名、品牌、手机号码、估价等基本信息。发生手机丢失或号码更改要及时在班主任处做信息变更。对未申报登记的手机学校将予以没收并通知家长来学校领回。

  三、使用时间。

  禁止在早读课、自习课(包括白天、晚间)、上课、学校正式集会、晚间就寝后时间开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玩游戏、上网。如有违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德育积分3分/次。学校将派人在以上各时段从申报表中抽号码拨打,如接通,将及时向家长通报,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给予通报批评,加倍扣除德育积分。

  四、学校将实行手机统一上交保管制度,并设立上交、取回时间段,具体规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下课和放学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二)晚间:每天晚自习上课前10分钟为手机上交时间,次日早读课后为手机取回时间。

  (三)以寝室为单位(走读生单列),上交手机分袋保管。

  (四)在规定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需开机联络,须向班主任或当堂科任教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取回开机,联络完毕立即放回手机保管袋。

  五、各类考试期间禁止携机进入考场。

  一旦发现,试卷作零分处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扣除德育积分5分/人次,并将手机交家长保管。

  六、手机需在固定充电区域充电,不得使用劣质充电器。

  七、学校提倡文明用机

  收发健康有益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干扰。

  八、本条例所有扣分纳入学生行为规范管理,班主任加强本细则宣传和督查。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1

  1、学生宿舍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寄宿生凭有关证件进入,迟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值班教师准许方可进入。

  2、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器。

  3、学生离开宿舍,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及时关锁好门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4、保持宿舍区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5、保持宿舍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无脚印,无蛛网、污垢,无乱张贴、乱涂画,内外窗台无灰尘。

  6、注意宿舍卫生,勤晒被褥,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7、宿舍须安装纱门、纱窗,定期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8、盥洗室瓷砖无积垢,便池、水池、地漏内无杂物。拖把、畚箕、垃圾篓保持洁净,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摆放。

  9、床上、桌面物摆有序,床下、桌下无杂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讲究个人卫生,不随便动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洗头、洗澡、换衣。

  11、按时起床、就餐、出操、早读、就寝。

  12、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午休和熄灯后不讲话,严禁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文体活动。

  13、学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条,临时不住宿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值班教师处登记。外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人为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由损坏者按规定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15、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发生水电故障、门窗锁损坏,及时报告值班教师安排维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从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争创文明宿舍。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2

  一、入、退宿制度

  1、寄宿生须在学校政教处的统一管理下入、退宿,并填写相关申请表;

  2、不准擅自调换床位和宿舍,有特殊要求,需经生管老师同意方可调整;

  3、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住宿区。

  二、日常管理制度

  1、请假制度:寄宿生有事外宿须履行相关手续并填写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视为违纪;

  2、点名制度:寄宿生每天进行点名工作,每晚就寝前30分钟为生管人员固定点名时间,其余时间由学校有关管理人员进行随时检查,以强化寄宿生考勤工作;点名超过三次无理由不归宿的,又不办理退宿手续的视为自动离宿;

  3、晚自习制度:全体寄宿生须于学校规定的时间到班级参加晚自习,不得逗留在宿舍,不得迟到、旷课或早退。

  三、卫生工作制度

  1、个人卫生:全体寄宿生应讲究个人卫生,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宿舍内用膳;个人物品应按学校要求整齐摆放,被褥应每天叠放整齐,地上物品应整齐有序,悬挂物品应按要求悬挂,;寄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生职责,不得因个人原因导致宿舍卫生工作受损;

  2、宿舍、卫生责任区卫生:各宿舍每天应安排值日生对宿舍及卫生责任区进行卫生保洁工作,每天一次保洁,及时倾倒当日垃圾;各宿舍每周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工作,要求全员参与,做到门窗无灰尘、地板无污迹、垃圾无残留;学生会定期对卫生考评成绩进行公布,奖优罚劣。

  四、安全制度

  1、寄宿生应遵守学校各种安全规定,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2、凡损坏宿舍器物的,按学校有关赔偿制度赔偿;如无法找到责任人的`,由全宿舍承担责任;

  3、寄宿生不得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不得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棒等有碍安全的电器产品,不得带打火机入校,不得点蜡烛;

  4、寄宿生不在舍区喧哗、吵闹,严禁打扑克、赌博、抽烟、喝酒、盗窃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予退宿及纪律处分;

  5、应养成及时锁门的习惯,无人在宿舍时,要及时锁门,平时要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钱包,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凡违反寄宿生管理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停宿直至校纪处分。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3

  (一)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及行为习惯的培养

  1、实行目标管理

  在寄宿制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的过程中,分别给学生制定出系列性的养成规范,是使学生认识转化为实践的有效保证。正如著名教育家马卡连柯所说:“如果没有合理的得到彻底实行的制度,就没有行为范围的合理界限,任何高明的语言都弥补不了这种缺陷,制度越严格,越明确,它就越能形成内部的动力定型,这是形成良好习惯的基础”。

  2、加强寄宿制学生生活自理能力的训练

  学生在家里都有父母照顾生活,到学校后在教师的指导下一切都得自己料理,刷牙、洗脸、叠被、打扫房间、洗澡、洗衣服,妥善保管自己的西,还要适应学校的集体生活。寄宿制师生近400人在一起学习生活,犹如一个小社区,拓宽了学生的群体交往,因此通过班级组织、寝室小集体及兴趣小组等多层次多形式的交往,使学生在交往中学会做事,学会共同生活,学会关爱他人。

  (二)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

  1、加强卫生检查监督力度。通过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督促全校学生卫生习惯的养成,充分发挥校园环境管理中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校园环境的潜移默化的作用。

  2、开展个人卫生检查。由学校负责卫生工作的干部、寝室管理员和各班卫生委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班学生进行逐个检查,并成为每学年一次的文明示范班级评比的依据。

  3、开展以卫生知识、文明举止、保护环境等为主题的班队活动。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氛围中愉快地接受教育。

  4、开展文明寝室、文明示范班级评比活动。通过评比活动,有力地调动寝室、班级、学生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由卫生认识上升为卫生行为。

  寄宿制学校管理特色

  一、处理好生活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关系。寄宿制学校的学生食宿在校,首先要解决好学生的生活设施,安排好学生的食宿,同时要抓好教学质量。

  二、寄宿制学校管理要紧紧围绕学校指导思想,营造良好学风校风,创建优良的育人环境。

  三、建立合理的费用分担机制,多渠道筹集解决学生生活费。

  四、人人树立责任意识,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寄宿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是一项很细致、很辛苦、责任很大的工作。

  五、丰富课外生活,吸引学生注意力。学校或年级组充分利用学校场地或器材,搞不同形式的文体活动,吸引学生注意力,让他们认为校园活动丰富多彩,生活有趣,避免他们产生出校门的'想法。

  六、规范实施,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创新开展后勤服务工作,尽量符合学生需求。

  寄宿制学校好吗

  个人认为“寄宿制学校”也就是在整合教育资源方面有那么一点积极的作用,除此之外,并未发现它于国于民有多大的益处。为什么这么讲呢?

  第一:农村“寄宿制学校”拉大了孩子和家庭的距离,淡化了亲情。

  寄宿制教育形式的实施,使孩子过早的(大则十二三小则十岁左右)离开了父母。这样以来孩子和父母见面少了、沟通少了,感情的距离越拉越远,代沟越拉越大。长此以往,亲情自然就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

  第二:农村“寄宿制学校”的诞生是农村学生的辍学率明显上升。

  “寄宿制学校”为了避免学生事故的发生,严格规定了学生行为,取缔了一些大型的有意义的活动。失去自由的学生不仅行动受到限制,而且思想也受到禁锢。他们把学校看做是可怕的监狱,于是开始厌学,最终把离开学校作为了第一选择。

  第三:农村“寄宿制学校”不利于孩子的健康发育。

  小学和初中阶段是孩子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这一时期孩子不仅需需要合理的足够的营养,更需要充足的睡眠。然而这一“寄宿制”却打破了这一规则,遏制了孩子身体的健康发展。就饭菜而言,孩子们普遍认为学校食堂的饭菜难吃,总不想吃,将就吃点,时间不长就又饿了。至于为什么这样,我不得而知。但我知道这一定或多或少影响孩子发育。就休息而言,孩子们大都有睡眠不足的感觉。出现这一问题,我认为是相当正常的。因为“寄宿制”学校大多是七八人一间宿舍,宿舍人多,再加上这个年龄的孩子本来就好说好动,一说就10点以后了,就是你想睡也睡不成。于是睡眠不足,从而影响了孩子的发育。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校内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检查等各项校内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

  第六条建立学生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排查制度

  第一条建立校内日常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情况。

  第二条建立专项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检查,提高学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坚持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四条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楼梯过道管理

  第一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二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意识。

  第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学生离返校

  第一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往返学校。

  第二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教育制度

  第一条建立经常性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教育读本》和《服务手册》等教材,落实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消防、用电、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二条建立专题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隐患,各校要根据20__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四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意识,防止学生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责任

  第一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一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15

  一、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办学形式上采取“集中为主”的原则,对学校布局进行了调整,人口少的村小合并为九年制学校,加强师资力量,学校规模适当扩大,区域教育成本降低,协调发展,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二、处理好学生生活管理和教学管理的关系。

  寄宿制学校的学生食宿在校,首先要解决好学生的生活设施,安排好学生的食宿,尽量做到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吃得好”,“吃得饱”,“愿到学校来”,“走进书中去”。同时,学校的食堂和课堂同抓,共管。

  三、学校,家庭和社会要齐抓,共管。

  现社会,随着打工的热潮,留守儿童逐渐增多,现在几乎占学校总人数一半之多,光靠学校管理是不行的,还需要家庭和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管理。实行“三包”制度,村委会包入学率。学校包巩固率。教师包合格率。分别签订目标责任状。学校与政府主管教育的签订责任状。学校与家庭和学生签订责任状。学校与教师签订责任状。层层管理,捆绑家庭,管好学生。定期召开家长会,以家长校长为龙头,监督学校的工作,参与学校的管理。

  四、人人要树立责任意识,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

  寄宿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服务是一项很细致,很辛苦,责任很大的.工作。学校不但要有专门的生活管理人员,而且教师的工作量也很大,既要做好教学工作,还要尽到父母和兄长的责任,只要学生在学校,凡父母应做的事老师都要做,父母想不到,做不到的事老师也要想到,做到。这不仅是一种工作量的体现,更是一种情感的付出,爱的奉献。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一方面,我们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对寄宿制学校中小学实行的是核编办法,以保证必要的生活管理人员。另一方面,在学校内部推行全程,全面,全员的“三全”管理办法。“全程”就是从学生入学到离校的全部过程,都有管理任务。“全面”就是全方位,学校的每一个场所,学生的每一个方面都有管理的具体要求。“全员”就是从校长到清杂工,每一个教职员工都有管理学生的具体岗位和职责。寄宿制学校的管理是一项既全面又具体,既系统又繁杂的工作。要真正管到家,管到位,就必须做到“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嘴勤,腿勤,手勤”,“劳心,劳神,劳身”。要求每一位管理人员,多走走,多看看,多谈谈,多说说。走到校园内的每一个角落,要看出师生的安全隐患在何处。要多与学生交谈,要让学生说出自己的心理话,学生有什么问题要敢对老师说。尽量融洽师生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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