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9-13 08:51:45 智聪 制度 我要投稿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2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2篇)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章程,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确立“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科学的方法、规范的制度推进公司的发展。

  三、公司人事制度的总原则是:“没有重叠、没有空白,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四、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企业的全面经营管理负责,对企业的人力资源问题有决定权。

  五、人力资源工作包括: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薪资和福利、员工培训、绩效考核、劳动合同等。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一、根据公司的发展计划,制定公司人力资源的长期、中期和短期计划。

  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建立人力资源会计体系,核算费用。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配置

  一、为保证集团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招聘、储备好必需的人才,对员工的招聘与岗位配置做以下规定:

  1、所需员工应面向社会广泛招聘,同时鼓励在职员工把德厚的、有才能或有专业特长的亲朋好友推荐给公司。

  2、任人唯贤,力求做到人尽其才,注重培养工作表现好、能力强、有管理才能的在职员工,并尽可能将其提拔到重要的负责岗位,不让人才埋没、浪费和流失。

  3、职位空缺和出现新职位时,优先聘用在职员工,不足时再向外招聘。

  4、在职员工每月和年终的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职务与工资晋升的主要依据。

  二、招聘程序各公司、部门负责人将人员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行政部;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审核汇总,拟制招聘计划上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招聘计划内容为:

  1、招聘的岗位、人员数量及相关的福利待遇范围,招聘信息发布方式。

  2、招聘方法: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主管进行资格审查;再组织进行初试和复试;

  3、招聘时间及人员的安排。

  三、入职手续

  1、应聘者经确认合格后,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和用人部门在《应聘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定批准。受聘者与公司签订《试用合同》,成为公司员工。

  2、新员工向公司提交近期免冠照片10张,提交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岗位资格证,工作业绩和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等原件,查验后公司复印存档。

  ⑴员工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当提供的个人资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暂住地址、电话号码、培训结业和毕业等情况更改时,应及时通知公司行政部。

  ⑵特殊岗位的员工还须提供担保人姓名、在昆住址、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担保人亲笔签名的担保书。

  ⑶公司有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伪造等情况,公司将视情节予以降职、降薪或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⑷公司适时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使其对公司的基本情况和规章制度有初步的了解。

  ⑸报到上岗。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

  1、新员工均有1~3个月的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薪金。

  2、试用期工作表现突出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写出书面推荐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试用时间可以缩短。

  3、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经总经理批准也可缩短或免除试用期。

  4、正式员工离职后重新进入公司的免除试用期,但司龄从最后一次进入时计算。

  四、转正

  1、试用合格的员工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由试用单位负责人和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共同考评签署意见,分管该业务的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2、试用期内员工请假一周以上,其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请假超过一个月者,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五、竞聘制度

  1、集团公司的管理岗位竞聘制度:“五不”、“一有”(即:“不分先后、不分内外、不分亲疏、不分男女、不分年龄”,“有能力就上”)和“先内后外”原则。

  ⑴鼓励员工努力学习,提高理论和实际工作水平,积极参与竞聘;员工自荐、推荐、举荐、引荐适合者参与竞聘。

  ⑵内部竞聘报名后,向社会公开招聘,选其中优秀者与内部人员共同参加竞聘。

  2、竞聘的实施办法

  ⑴在职管理岗位的竞聘:每年年末,公司组织中级管理层(含副总经理级、经理级、副经理级和主管级)在全体员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考评。先本人自述,尔后由总经理和全体员工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其中,总经理的投票权重点50%、全体员工投票权重点50%。述职考评通过率为60%以上视为合格,被考评人可以连任。未能达到60%为不合格,该被考评人降一级使用,其空缺的岗位进行内、外竞聘。

  ⑵空缺、新增管理岗位的竞聘:公司统一组织竞聘。鼓励能胜任某岗位的员工,向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报名积极参与竞聘。

  3、竞聘程序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竞聘演说→竞聘答辩→筛选评定→上岗试用→任职考核→月绩效考核→年终述职考评。

  4、竞聘组织行政部负责竞聘的组织,竞聘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部门经理组成(本岗位竞聘时,岗位的原负责人回避),竞聘题目由公司领导或专家出题。

  5、试用竞聘小组采用打分制决定人选,进入试用期(公司内部员工1个月,外聘人员1—3个月)。试用期结束时进行履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聘期一年,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履职考核。

  第四章员工薪资制度员工的薪金

  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能力、岗位和月、年绩效考评,在集团公司工作的时间(简称司龄)以及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等构成(详见《绩效工资表》)。

  一、薪金构成

  1、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

  2、岗位职务工资:根据员工的工作岗位核发。

  3、月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的每月绩效考评情况核发。

  4、年绩效工资:根据集团公司的全年效益和员工的每年年终的绩效考评情况,年度结束后发放。

  5、项目效益奖金:集团公司项目完成产生效益后,以税后利润的5%提取,按岗位职责和历次员工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发放金额。在公司项目完成之前因个人主观原因(因病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除外)离开公司的人员,不享受项目效益奖金。执行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的单位,按《责任书》约定实施。

  6、总经理奖励基金:总经理拨出专项“奖励基金”,并决定发放对象与方式。

  7、岗位津贴:项目施工一线的员工,出勤率达到26天以上的享受岗位津贴,津贴标准视项目情况而定。公司其他单位均不享受此项津贴。

  8、待岗工资

  ⑴集团公司业务量减少时,可安排部份员工待岗。待岗一年内按政府规定发给“最低生活保障费”,保留劳动关系。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待岗时间也可超过一年。待岗前的工作时间内的'年绩效考评工资和项目效益奖金,按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⑵员工待岗期间接到公司的上岗通知必须按时到岗,否则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保留追回已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的权利。

  二、薪资定级、定档

  1、定级、定档方法。由员工自己选择适合的薪资档、级,并自述理由(包括:岗位职责、工作能力、工作成绩、绩效努力目标和实现的办法以及本岗位的社会平均薪资水平等),经民主评议后报总经理审定批准。执行期三个月,根据每月的绩效考评情况决定维持其薪资级、档或进行上、下调整。

  2、工资的级、档金额随公司效益增加和物价水平的提高适时上调。

  3、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其薪资亦进行相应调整。晋升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下月起执行;降低级、档的工资从公司下发通知的当月起执行。

  4、根据对员工的绩效考评情况,公司每年将进行薪资调整,以激励优秀、督促后进。当年内晋级两次以上者,年终奖励再晋升一级。若当年内未能晋升一级者,次年降一级薪资。

  三、发薪日期。每月的10日,集团公司支付员工上月1日至月末的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于最近的工作日支付。薪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四、集团公司下属各承包单位的薪资标准可参照公司标准和制度执行。

  第五章绩效考评制度

  一、总则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激励其不断改善工作表现,圆满完成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原则

  1、对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建立绩效考核考评档案,作为工资发放、薪资级、档调整、岗位聘用与晋升的重要依据。

  2、考评对象

  ⑴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因病、因私、因伤缺勤者,但不包括当月出勤未达15个考评工作日者。

  ⑵员工在考评期内更换工作岗位,就职新岗位超过15天参加新岗位考评,反之则回原岗位进行考评。

  3、考评分为月考评、年度考评和其它考评。

  4、因完成公司计划外临时安排的工作,影响了月计划工作的完成,考核、考评时应酌情正确处置。

  三、考评指标考评指标按普通员工、主管级以上员工两种类型分别确定(详见附表)。

  四、月考评程序在员工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小组进行考评。考评小组的组成:

  1、普通员工类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组成。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小组: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被考评员工的直接上级、分公司经理、总经理组成。

  五、年度考评程序

  1、普通员工的考评分上级、同级、自我考评三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占总评的70%,同级占总评的2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2、主管级以上员工的考评分上级、下级、同级和自我考评四级进行,各级的考评权重比例为:上级考评占总评的60%,下级考评占总评的20%,同级考评占总评的10%,自我考评占总评的10%。

  六、年度考评方式以考评会议评定的方式实施年度员工考评。

  1、考评会议的成员:由被考评部门全体员工、其它部门的经理、分公司负责人、公司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组成。

  2、考评会议由总经理或指定人员主持,主持人指定一名参评者负责会议的相关记录和评分核算。

  3、会议程序

  ⑴行政部人力资源主管对被考评人各月绩效考评结果进行简要介绍。

  ⑵被考评人作自评陈述。

  ⑶被考评人回避,参评者对被考评人的陈述进行评论和评分。

  ⑷评分以不记名方式,按上级、下级、同级分类后交给记分员。记分员按上述级别分类算出各类的平均分后,再以各级评分权重比例算出被考评员工的年度绩效考评得分。

  七、奖惩办法

  (一)“优秀”:绩效考评得分90以上(包括90分)。

  1、月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获得“优秀”晋升一档薪金。

  2、年绩效考评得分为全公司第一名,晋升三档工资;第二名晋升两档工资;第三名,晋升一档工资。

  3、年度奖励名额:集团公司参评人数在20人以下,评选一人;参评人数在20—50人,评选二人;50人以上,评选三人。

  (二)“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89—80分为称职,不奖不罚。

  (三)“基本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60—79分,考评为“基本称职:

  1、月绩效考评得分为75—7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5%;绩效考评得分为70—7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15%;绩效考评得分为65—69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20%;绩效考评得分为60—64分,扣除本人绩效工资的30%。

  2、连续二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按比例加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若本人为部门经理的,还要扣除其“职务工资”的100%。

  3、员工月绩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20%;连续三个月“基本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四)“不称职”:绩效考评得分为59分以下,作以下惩处:

  1、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本人当月“绩效工资”的100%;连续二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除扣100%“绩效工资”外,加扣100%的“职务工资”;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降薪(降职)一档处理;连续四个月考评“不称职”予以换岗或辞退。

  2、员工月绩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40%;连续两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60%;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不称职”,扣除其直接上级当月“职务工资”的100%。

  (五)年绩效考评为集团公司最后一名的,降薪二档或降职。

  (六)考评后的个人月收入不低于昆明市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自董事长以下各级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分为正式员工、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职务任免、人事变动、出差、离职、考勤、绩效考核、奖惩、薪资、福利待遇、员工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它有关人力资源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聘用

  第五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报次年度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汇总编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报总裁申批。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包括招聘、录用、报到和试用四个环节。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招聘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控制编制、先内后外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八条本公司聘用员工参照应聘人员既往工作表现,遵循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的原则。

  第九条对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各部门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员各额条件以及聘用期限,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董事长审批后自行实施。

  第十条招聘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招聘人员的笔试、初试工作、填写《招聘表》,经初步筛选,再协助用人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复试,后进行招聘总结,根据《面试综合评分》,报用人部门经理审检后呈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部门及录用人员。

  第十一条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报到。录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咳嗽币领下,办理入职手续,其中报到必须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当面交验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书及证书复印件1份。(如上)

  附:录用人员《背景调查表》1份。

  第十二条应聘人员交齐证件、材料后,人力资源部与该员工签订《员工试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员工到对应部门报到,人力资源部出具《聘用员工入职单》,1试3份交于入职部门、公司财务部、考勤员,接收部门接收到新员工安排入职后,需填写《回执单》,交于人力资源部存档。向试用人员发放办公用品及公司的画册及《员工手册》。培训部负责进行公司有关制度、公司企业文化的岗前培训,用人部门自行负责职责、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新进人员的试用期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年限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满转正需经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出试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不合格者予以办理辞退手续,表现优秀者可经部门同意,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批准后提前转正。用人部门须填《新员工试用期鉴定表》,录用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转正。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适合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给予辞退。

  第十五条新入职员工薪资依据试用期标准支付,试用期间工资金额为转正后薪资的80%。

  第十六条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停止试用的,其薪酬按公司与试用员工的《试用期合同》执行。

  第三章职务任免

  第十七条本公司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担任相关职务: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品德良好、能力突出、业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2、部门经理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表现和成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3、中级以下人员,除司机、保安外,均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其自身条件符合所任职务、所在岗们的要求。

  第十八条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以及各职能部门经理由董事长直接聘任。各职能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分管公司根据用人计划要求及结合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备案。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职务任免经核定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形式,发文通知各职能部门。

  第四章人事变动

  第二十条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工作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及推诿。

  第二十一条被调员工接到《调令》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人力资源关于《调令》一试3份交于被调员工的原部门,即将调入部门,及财务部各1份,并附《回执》存档。

  第五章离职

  第二十二条员工离职包括辞退、开除、辞职、退休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训诫、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对于工作中的失误,部门可视情节严重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第二十四条公司对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记过3次的;

  2、连续旷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贻误重大事项,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4、品德不端、行为不检,屡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职者;

  6、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条公司按相关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通知被辞退人员,由其直属领导向员工出具《离职表》,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六条公司员工因个人提出辞职的,应首先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出具局面辞职申请书,向人力资源申请《离职表》,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发意见,部门经理审核同意,董事长署名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

  第二十七条公司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顺利交接。

  第六章考勤

  第二十八条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为月考核,每个月25号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员工依据各部门绩效考核表,经分管公司领导签字转呈董事长批复后,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行政职能部门员工先个人评定,再由部门负责人评定,最终由绩效考核小组,共同评定,得出结果。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整理、存档,并交于财务部一份,列入当月工资绩效考核成绩。

  第三十一条考核小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第八章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福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节假日福利,特制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所有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第三十四条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公司员工提供有法定节假日的11天带薪假期。

  第三十五条公司女职工在妇女节(3月8日)当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条公司在传统节日向每位员工发放价值不等的实物,如汤元、粽子、月饼等。

  第三十七条社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每们正式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第三十八条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4—5月份为所有正式员工安排一次体检活动。

  第九章员工培训

  第三十九条公司员工培训根据《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流程严格执行。

  第十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归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的立卷、归档、补充、借阅、管理等事项。

  第四十二条员工借阅人事档案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经填写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公司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发展。

  第六条行政部对各部门、车间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总经理提出

  公司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总经理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一是从中州分公司成员单位录用,二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十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明确招聘员工的"数量、条件、程序等,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对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培训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以人力资源开发、培养、发展和提升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目标,采取多种培训形式、方法和手段。第十三条被录用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要经过试岗期,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

  第十四条对技术工种和关键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推行职业准入制。

  第十五条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第十六条员工培训管理按照《九力科技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聘用与解聘

  第十七条管理人员为公司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其聘用采取组织选聘和公开竞聘相结合的方式,聘用期限为两年,由总经理进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人员为车间技术人员,其日常考核由所在车间管理。每年底由车间主任进行考核评价,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进行解聘。工程技术人员聘期为三年,由总经理进行聘任和解聘。

  第十九条员工的上岗管理采取持证上岗和员工岗位流动相结合,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人员的岗位流动,按照《员工流动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章考核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的考核,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月度考核以履行《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完成当月工作情况为依据,作为其工资待遇发放的标准。年度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作为人员选拔和干部聘任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考核由行政部组织,考核结果报总经

  理。其他人员的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门、车间组织,不定期考核由行政部组织,考核结果报总经理,行政部备案。

  第七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三条年度工资总额按照当年公司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由公司行政部确定,报总经理审批。实行总量控制,预算管理。

  第二十四条建立健全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统计制度,行政部定期进行工资总额发生情况统计、分析、预测,与财务部核对工资总额使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控制。

  第二十五条具体薪酬管理规定见《薪酬管理办法》。

  第八章社会保障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第二十七条公司级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八条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行政部审核合格后上报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九章离职

  第二十九条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符合提前病退条件,办理完退休手续的;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一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同意,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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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聘用原则:

  1、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试用期规定

  1)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试用期培训

  1)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1、审批流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职位名称。

  4)办公时间。

  5)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工作纪律。

  7)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保密协议》

  12)《担保协议》

  3、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人力资源工作职责及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ABCD(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量才使用,有效激励及约束。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权限及职责

  第四条董事会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第五条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章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

  第七条公司的机构设置及编制核定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管理。

  第八条公司机构设置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总裁审议通过后,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员编制核定及调整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方案,报总裁审议。

  第九条公司在确定职权和岗位分工过程中,应当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才信息库的建设与完善,掌握公司现有人员的能力、业绩及各岗位的需求等情况。

  第四章招聘与录用制度

  第十一条招聘及录用原则:

  (一)定岗定编原则。

  (二)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得在同一部门工作。面试考核人应回避本人亲属、朋友的面试考核。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管理,用人部门可推荐但不得自行招聘。

  (四)录用者须符合任职资格的基本要求(岗位说明书)。

  (五)曾被公司违纪辞退、开除者不得再次录用。自动离职者重新入职须经用人部门负责人提出使用意见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能录用。

  (七)公司人力资源部按岗位实际情况或用人部门要求,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背景核实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有作假者,将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转正录用。

  第十三条招聘审批权限按公司已授权权限执行。

  第十四条各级员工聘任程序:

  (一)总裁、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二)副总裁、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

  (三)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由总裁聘任。

  第十五条试用与转正

  (一)新聘人员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须进行试用考核,达到考核要求才能办理转正手续。如考核不合格或经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表现优异者,可提前申请转正评定,经权限人批准可提前转正。

  第五章员工调岗制度

  第十六条员工调岗类型:晋职、平调、降职。

  第十七条公司可根据管理和业务需要对特殊岗位作定期轮调。

  第十八条调动原则:

  (一)符合任职资格原则。调动人员符合拟调动岗位的主要任职要求。

  (二)合理性原则:根据员工表现和能力,安排和调动合适岗位。

  (三)员工调动必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动手续。

  第六章员工培训制度

  第十九条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

  第二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安排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各部门负责岗前、在岗、转岗培训。

  第二十一条每年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员工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第二十二条对自行申请培训、公司安排的外部培训等情形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培训协议作为劳动合同一部分。员工须遵守培训协议约定,如违约则承担相应赔偿及责任。

  第七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公司员工都必须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

  第二十四条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其负责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涉及技术、财务、采购、管理及其他掌握公司不宜对外公开信息的岗位须签订员工保密协议。员工保密协议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十六条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确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二十七条对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即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补偿: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四)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章离职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员工离职时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离职及工作、财物移交手续。

  第三十一条员工应在辞职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若不按规定的时间提出,或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工作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符合员工奖惩制度开除情形的,公司有权开除员工,且无需事先通知员工亦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且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连续3天(含)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对自动离职员工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因工作未交接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因公司需要其继续留任的拟退休员工,须经所在用人部门提议,经权限人批准,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可被返聘,但返聘人员应与公司签订劳务协议书,每次协议有效期不能超过1年。

  第三十五条员工因违法、违规、人为因素造成公司损失的或违反约定的,应按规定向公司支付赔偿金。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离职时须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一)员工离职不按规定提前书面提出,因工作衔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三)员工在专项培训或福利约定的服务期截止日期之前离职的。

  (四)员工违反其他约定,导致公司损失的。

  (五)员工移交的财物短缺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第九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三十六条公司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员工工时制度。员工具体上班时间以公司公告及通知时间为准。

  第三十七条因工作及岗位需要制订特殊工时及考勤制度的岗位及部门,可由用人部门书面提出申请,权限人审批,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施。

  第三十八条对迟到、早退、旷工的认定,以公司相关规定及通知要求为准,考勤以有效的考勤记录为准。

  第三十九条考勤记录应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如有因虚假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责任用人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和员工按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四十条考勤是薪酬发放依据之一,各部门应重视及加强管理。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员工考勤工作。对考勤领导同意,并于事后补办手续。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确因工作繁忙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部门负责人应提前向公司权限人书面提出加班申请,并交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原则上安排员工一年内调休完毕。具体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员工薪酬与考核制度

  第四十四条员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

  第四十五条员工薪酬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四十六条薪酬原则

  (一)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公平性、竞争力、激励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原则。

  (二)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第四十七条分别采取以下四种不同类别制度:

  (一)与企业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权责相关的年薪制;

  (二)与岗位、目标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三)与劳动定额相关的计件和计时薪制;

  (四)与固定劳动范围相关的固定工资制。

  第四十八条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则调整。

  第四十九条员工必须在每月发薪日前到财务部签收工资单。如对工资有任何疑问,须即时向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人力资源部核查。

  第五十条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一)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二)与公司签订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费用;

  (三)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第五十一条员工绩效考核:

  (一)绩效考核目的: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素质、能力及工作实绩,使员工的贡献得到认可并提升员工的绩效。

  (二)员工绩效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周期考核(月度、季度、年度等)。

  (三)绩效考核要素主要包括:业绩、能力、态度。

  (四)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调配、薪酬、福利、奖惩、培训等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之一。

  第五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

  (一)公司董事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五十三条离职员工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可领取离职前未结算的工资。未按手续办理离职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并停放工资直至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

  第五十四条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故意打听、攀比、议论他人工资情况。管理者和员工有义务对自己或他人的工资进行保密,凡违反本规定,将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五十五条福利:按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包括但不仅限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员工节假日福利等,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员工奖惩制度

  第五十六条目的:为表彰先进,树立良好工作作风,鼓励员工积极向上,规范员工职业行为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秩序。

  第五十七条奖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有依原则:奖惩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等。

  (3)结合原则:奖励以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惩罚以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分明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5)适当原则:功奖相称,过罚相当。

  (6)时效原则:奖惩要及时,必须要有激励和教育效果。

  第五十八条员工被处罚时,若存在领导责任的,应同时追究其上级领导责任,给予连带责任处分。

  第五十九条奖惩结果作为员工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三章员工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十条员工人事档案的主管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确保资料保密、手续完备并及时归档。

  第六十一条员工档案资料不外借。因特殊情况确需外借,须权限人批准。

  第六十二条查阅档案按下列规定:

  (一)查阅人事档案须经公司权限人审批同意;

  (二)查阅档案时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

  (四)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资料。

  第六十三条员工本人保证提供及填写的资料属实,以后如有变更个人资料员工有义务及时(最迟不超1个月)提供书面资料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虚假或隐瞒,后果自负,并自愿接受公司相关处理意见。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具体实施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另行制定。

  第六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制度》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执行。

  第六十七条本《制度》由董事会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草拟、修订及解释。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7

  第一章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培训的目标与宗旨

  1、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

  2、培训的目标是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动性,把因员工知识、能力不足和态度不积极而产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费控制在最小幅度,使员工达到实现自我的目标。

  3、公司的培训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公司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4、培训方针是自我培训与传授培训相结合,岗位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

  第二条培训的组织策划和实施

  1、总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统筹、规划。

  2、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培训的具体实施。

  3、公司其它各部门负责人应协助人事行政部门进行培训的实施、督促,同时在公司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三条培训的形式与方法

  1、公司的培训形式包括公司内部培训和员工自我培训。内部培训又分为员工职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员工态度培训。

  2、职前教育:公司新入职人员均应进行职前教育,使新入职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历程、管理规范、经营业务等方面内容。职前教育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和评估。

  3、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各部门工作的需求,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由各部门进行规划与执行。由各部门提出年度岗位技能培训计划,报人事行政部门,再将其汇总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需求统筹制定培训方案,呈报董事长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共同安排实施。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同时各部门经理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应具备的知识。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事行政部门通报培训情况。

  5、临时培训:各级管理人员可根据工作、业务需要随时设训,人事行政部门予以组织和配合。第四条培训结束后,要开展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评估的形式包括:考卷式评估、实际工作验证评估等。

  第五条培训过程前、中、后所有记录和数据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收集、整理、存档。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经理(主管)实施员工培训的成果列为考绩的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资料之一。

  第七条凡受训人员在接获培训通知时,应在指定时间内向组织单位报到,特殊情况不能参训,应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本制度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二章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增强员工的组织纪律性,体现良好的工作风貌,使公司的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制度化和现代化。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签到制度

  1、考勤是建立公司管理的基础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据。

  2、凡本公司在册员工均应建立考勤登记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每天按人登记考核记录。

  3、公司实行上、下班签到(退)制度。员工须本人亲自签到(退),不得代签,如有违反,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当次签到(退)作废,按旷工处理。并记入每人考核档案。

  4、正常上班签到(退)时间应为7:30—8:00(12:00以后签退),下午13:00—13:30(17:30以后签退),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5、因公外出(含出差)不能按时签到(退)者,要由本人在外出前或返回后当日到办公室领取、填写外事单(附表),报直接上级签字后交公司办公室,考勤员在卡中注明事由,以备核实。没按规定时间填写外事单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自行承担考勤责任。

  6、签到(退)由办公室负责监督实施,办公室派考勤员负责签到(退)登记和出差、病事假登记,并根据当月记录,作出公司员工(当月)出勤详细统计,出勤与个人当月工资挂钩。

  7、正常工作情况不提倡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到办公室领取填写加班单,经审核后方可进行。

  第二条假期及假期待遇

  1、按国家规定休公假。工作日休息,要办理各种手续,遇到公休日连续计算。

  2、请假类别: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探亲假、慰唁假、生育假。

  3、请假批准权限:公司非特殊岗位、非骨干人员病假、事假一天内,由部门经理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各公司、部门中层以上或者公司特殊岗位、骨干人员离开公司办公场所、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不在时由副总经理批准,以上手续均交办公室留存。尤其是后者外出必须在总经理办报备。否则视同旷工,给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总经理视情况给以处理。

  4、员工请假,以请假单为准。事假应于离开前一日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在办公室领取请假单,依照前款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重病未来及先行请假者,应电话迅速向直接上级报告,并于当日由主管或代理人依照请假程序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

  5、本公司实行病事假无薪制。

  6、员工因公负伤,需由县、市以上医院证明和工伤鉴定,假期待遇按劳保条例执行。

  第三条迟到、早退、旷工及其管理规定

  1、迟到、早退:

  以上、下班铃响为准,30分钟以内到岗或者离岗的情况为迟到或者早退。

  2、旷工: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旷工:

  1)没请假上班时间开始30分钟后到岗者,没请假提前30分钟以上的下班者均按旷半日论。

  2)没请假不到岗上班者。

  3)请假未批准不到岗者。

  4)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5)月迟到累计3次以上(含三次)者。

  6)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证明(病假条等)者。

  3、处罚规定

  1)迟到、早退、旷工均与工资挂钩。

  2)迟到、早退一次扣罚50元工资;旷工半日扣罚100元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00元工资。

  3)月迟到、早退一次者,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部门经理点名批评。

  4)月迟到、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办公室通报批评。

  5)月迟到、早退三次,按旷工一天论处,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办公室给予警告处分。

  6)月旷工1天,视情节及认识检查态度,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办公室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月旷工2天以上,除按照本规定扣罚工资外并由公司予以除名。

  8)考勤员应认真负责,不得徇私情,如有违反给以100元/次经济处罚。

  第三章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为适应市场经济形势的发展,为企业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保持和发扬神阳公司的创业精神、使各项工作和经营有创新性的突破,拟实行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对各事业部管理层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等按各自职责的不同进行不同性质及内容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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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医院实行五天工作制。

  2、考勤管理:机关行政科室实行坐班考勤制度;临床各科室及医技科室由科室负责排班考勤,人事股会同职能科室抽查考勤。

  二、请假规定

  (一)全院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医院关于劳动纪律的规定,按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脱岗,有事须先请假。

  (二)请假规定

  1、职工按规定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探亲假等假期。职工请休假必须提供书面请假申请,按相关准假审批权限经领导审批,并于假前报人事股复核后方可生效;

  2、临时急病或紧急事故未能提前请假的,可及时通过电话向所在科室及人事股口头请假,但必须在回岗后两天内按规定补办手续;

  3、准假权限规定

  (三)科以下人员请假规定:

  1、假期在两天以内,由所在科、股、办负责人审批;

  2、假期超过两天在三个月天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上报分管院长签署审批意见,报人事股登记备案;

  3、假期超过三个月的,由科室负责人、业务主管部门、分管院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院长审批,人事科登记备案;

  4、请病假必须持有二级医院以上病情证明或相关科室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书写的`疾病诊断证明书,按照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按以下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三、销假制度

  1、上述各种假期休完后,休假人必须持销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证实),到人事股及时销假,逾期不销假按旷工处理。

  2、具备下述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处理:无正当理由提出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或未经批准续假而缺勤的;经查明请病假、事假理由不真实、弄虚作假的;迟到早退屡教不改的;

  2、旷工在十五天以内者,工资总额按天加倍扣除;旷工十五天及以上的予以辞退直至开除。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维护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人力资源,是指公司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而录(任)用的各种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中)层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

  本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的招聘与录用、劳动合同、薪酬与福利、考核与培训、人力资源档案及信息化、退(离)职与解聘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集团公司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其成员公司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必须遵循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管理原则及职责划分

  第四条 人力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德才兼备。公司各部门(含成员企业)在招聘录用新员工时要注重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养、思想品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应当切实做到因事设岗、以岗选人,避免因人设岗。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对于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在维护稳定、符合法规原则的指导下应当灵活掌握。

  (三)以人为本。公司在制定员工的薪酬与福利政策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在工作分配、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方面要不得存在性别歧视、年龄歧视、民族宗教歧视等不平等待遇,要同工同酬、按劳分配。

  (四)约束与激励并重。在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一方面要尽量做到考核方法科学、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准确,另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奖罚分明。

  第五条 人力资源管理要立体化、系统化。不同的机构、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在人力资源管理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责。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负责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对各成员公司加以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 董事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批人力资源方面的战略规划;

  (二)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总经理的任免;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经理的任免;

  (三)审批公司各单位定编方案;

  (四)审批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方案。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在人力资源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批审核人力资源方面的战略规划;

  (二)审批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三)根据各单位(部门)公司分管领导的提名,决定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助理的设置及调整;

  (四)审批中层管理人员年薪方案;

  (五)编制公司各单位(部门)定岗、定员、定编方案;

  (六) 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承担以下职责:

  (一)审核、汇总、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二)拟定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

  (三)起草人力资源战略规划;

  (四)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招聘录用、入职培训;

  (五)组织实施相关岗位的绩效考核;

  (六)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

  (七)定期对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调研;

  (八)人力资源档案的整理、保管、信息化及其统计利用;

  2 (九)薪酬、福利政策的拟定与实施;

  (十)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制、工资审核;

  (十一)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的掌握与宣传。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在人力资源方面承担以下职责:

  (一)编制本部门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二)制定部门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定期进行考核;

  (三)参与本部门员工的招聘与录用工作;

  (四)负责与员工签订岗位责任书,对员工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

  (五)负责员工的职业素养、工作效率和劳动技能提升。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及各单位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应当关注以下风险,并运用科学合理的控制手段降低或化解这些风险:

  (一)人力资源缺乏,使得工作目标不能及时、高效地实现;

  (二)人力资源过剩,造成人浮于事,工作效率低下;

  (三)人力资源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合理,对关键岗位未加以特殊控制,造成专业人才不正常流失;

  (四)员工退职、离职、解聘等退出机制不当,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公司声誉受损。

  (五)国家劳动人事政策的掌握及正确运用是化解劳资纠纷的保障。

  第三章 招聘与录用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工作强度、相关法规的要求拟定各个岗位的用工定额,包括:生产工人名额、各类技术人员名额、管理人员职数等信息,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经相应机构审批后下达执行。

  其中:总裁助理或总经理助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职数、副总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名额由董事会审批;

  中层人员的职数和名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十二条 每年12月初,人力资源部(行政部)应当编制本公司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在编制人力资源年度需求计划时,应当考虑企业战略、各单位生产经营需求、预期的员工流动情况、人员储备、本地区人力资源供需状况等因素。

  第十三条 招聘录用员工时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各单位根据经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申请。

  (二)人力资源部审核汇总用人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或总经理审批后,发布招聘信息。

  (三)人力资源部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履历、身份证明、照片、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并就其教育、任职背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入复试阶段(如面试、专业笔试、体检等);对初审和复试均合格者,人力资源部汇同用人部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正式发出录用通知。

  (四)人力资源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入职培训。入职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文化、公司的组织结构、主要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安全教育等。对于一些特殊岗位,还应当由用人单位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上岗前培训,如专业教育、公关礼仪等。

  (五)对于已确定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要征求应聘者意见,在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的前题下签定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六)试用到期考核的内容包括该员工的专业能力、工作绩效、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

  (七)转正定薪,试用期满,试用员工应当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人力资源部考察审核,考核成绩合格并经相关人员签字转正。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在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审时,可以按公司的招聘要求向其口头发问。对有明显精神病症、举止粗野、言语严重不雅、健康不良、过分自负、对社会与人际关系看法过分偏激、对以前任职单位严重不满、对关键问题避而不答或答非所问者,不得录用。

  人力资源部应当认真审验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包括年龄、学历、专业技术、从业经验等是否与招聘要求相符。

  第十五条 公司招聘中层助理及以上、专门人才岗位时,由经营班子成员及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面试。公司招聘一般管理岗位时,由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参与面试。通常,用人单位在招聘财务会计、文秘、证券期货专员、审计员、技术员等专门人才岗位时,可以要求人力资源部在面试前先行组织笔试。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对试用员工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果断在30天内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辞退:

  (一)经考核不合格者;

  (二)使用伪造、涂改证件或编报虚假资料等进入公司的;

  (三)有不服从指挥,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的;

  (四)发生打架斗殴,负主要责任的;

  (五)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

  (六)违法乱纪,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第十七条 公司通过内部选拔方式招聘相关岗位时,应当采用考察、公示或者考核的方式确定。

  第十八条 新招聘的属于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的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普通岗位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关键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董事长审批,重要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总经理审批,普通岗位员工的转正申请由用人单位领导审批。

  其中,关键岗位(甲类)是指根据公司规定,具有一定的决策权,能够接触到公司机密级以上信息,或者有权处置重要资产的岗位,这些人员能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发展发挥关键作用。这些岗位一般包括:中层助理及以上、责任工程师(含同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者)、出纳、保管、文秘等。

  重要岗位(乙类)是指能够接触到公司秘密级信息,可以根据专业要求独立完成本职工作的岗位,这些人员可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发展发挥重要作用。这些岗位一般包括:中层助理以下、公司主办科员、采购、销售、审计、监理、关键岗位工段长、班组长等。

  普通岗位(丙类)是指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重复性工作任务的岗位。这些岗位一般包括:生产工人、服务员、保卫等。

  简单岗位(丁类)是指仅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非全日制岗位。这些岗位包括:保洁等各个岗位的归类由人力资源部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加以明确。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当如实、详细地记录员工招聘、录用、转正的全过程,作为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的组成部分。对于报名应聘,但未被录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当建立人才储备信息库。

  第四章 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公司根据岗位的重要程度、员工的学历、专业技术水平及用工情况等因素将员工分为管理岗位及操作岗位两大类。

  第二十一条 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临时用工合同三类。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素:1、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2、 劳动合同类型与期限(员工到职日期、试用期约定、合同起止日期);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5、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6、教育培训和劳动纪律;7、违反合同责任,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8、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9、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第二十二条 员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可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公司董事、监事;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满,经批准转正的员工,公司可以与其签订3-5年期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 员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与其签订退休返聘劳动合同:

  (一)从本公司办理了退休手续,经批准仍然从事一定工作的;

  (二)从其他单位办理了退休手续,聘用在本公司从事一定工作的;

  (三)劳动关系或人力资源关系在其他单位(包括其他单位内退、病退、病养等),经批准在本公司从事一定工作的。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按以下权限执行: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退休返聘劳动合同、属于关键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董事长签订;

  (二)属于重要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总经理签订;

  (三)属于普通岗位和简单岗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总经理授权,由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中应当对以下内容加以明确约定:

  (一)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必须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二)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三)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接受了专项培训而未达到约定服务期限、违反了保密协议等行为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

  (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用续签;

  (二)退休返聘劳动合同,经董事长批准可以续签;

  (三)与公司首次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当在原合同期满前6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续签意见,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关键岗位员工,经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通过后,续签为期五年的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重要岗位、普通岗位员工,经人力资源部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通过后,续签为期三年的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二次合同期满的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经群众评议、单位签署意见,由人力资源部报请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通过后,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二份,一份员工自存,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第五章 绩效考核与培训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绩效考核分为部门层面考核、关键岗位员工考核和其他员工考核三个方面。其中战略管理部或经营管理部负责部门层面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关键岗位员工考核,用人单位负责重要岗位、普通岗位、简单岗位员工的考核。

  第三十条 对员工进行考核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原则,即考核标准、考核程序、考核责任都应当有明确规定,同一岗位要执行相同的考核标准。人力资源部制定全公司统一的考核规则,并拟定关键岗位的考核标准;用人单位拟定其他岗位的考核标准;

  (二)定量化与定性化相结合,对员工的考核指标分为定性化与定量化两种,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一般而言,定性化指标40%,定量化指标60%);

  (三)沟通与反馈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应及时与被考核者进行沟通,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者。

  第三十一条 对员工的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员工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益等。针对不同的岗位,考核重点应有所侧重。

  (二)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态度:主要考核员工平时的工作表现,包括纪律性、积极性、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等。

  第三十二条 对关键岗位员工的考核一般是每年一次,对重要岗位的考核一般是每半年一次,对其他岗位员工的考核一般是每季一次。重要岗位的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他岗位的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自行存档。

  第三十三条 考核结果具有以下作用:决定员工职位升降的主要依据;与员工绩效薪酬、绩效奖励挂钩;与福利(住房,培训,休假)等待遇相关; 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决定对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变更与否。

  第三十四条 为了持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使员工掌握最新的专业技术和技能,更新管理理念,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员工培训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五条 公司的培训分为不定期培训和定期培训两类。

  (一)不定期培训包括:

  1、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所属员工经常实施培训和指导;

  2、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拟订所辖部门教育计划,并按计划推行;

  3、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经常督导所属员工,以增进其处理业务能力,充实其处理业务时所具备的知识,必要时指定下属限期阅读与业务有关的专门书籍,并实施考试;

  4、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利用部门集会,以专题研讨报告或个别教育等方式实施教育。

  (二)定期培训包括:

  1、所有员工均应参加定期培训,其中:高层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30课时,中层管理人员不得少于40课时,基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0课时。

  2、定期培训分为高层管理者培训、中层管理者培训和基层人员培训。

  3、培训考试成绩将纳入员工考评。

  第三十六条 高层管理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总助及以上岗位人员。高层管理者的培训以理念和意识培养为主,由董(监)事会办公室和组织人事部制定计划,并通过外聘专家、脱产等方式组织实施:

  (一)创造意识:高层管理者应当从旧观念的羁绊中解脱出来;勇于创新,解除过去经验的束缚,接受新思想、新观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掌握新的管理方法,了解公司经营的新技术;努力开拓新市场、新领域。

  (二)素质提升:责任心、使命感;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诚实、守信的经营方针;热忱服务社会的高尚品质。

  (三)战略理念、市场理念、财务理念。

  对于关键岗位员工的培训还应当包括职业道德方面的内容。

  中层管理者是指各公司中层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中层管理者的培训以提升管理水平和督导能力为重点,由人力资源部制定计划,并通过外聘专家、脱产、内部培训等方式组织实施:

  (一)计划能力:明确工作的目的和方针;掌握有关事实;以科学有效的方式从事调查;拟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能力:分析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方针;分析并决定工作内容。

  (三)控制能力:制定执行的客观标准和规范;严格实施标准,及时向上级反馈。

  基层管理者是指工段长、班组长和行管等岗位人员。基层管理者的培训应当以工作责任心、奉献精神、实践能力、合作意识、团队意识等为重点,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公司的以下岗位必须定期进行轮换:出纳、采购员、销售员、审计、保管、总帐会计 轮换的期间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5年;轮换的方式可以是从一个岗位调整至另一个岗位,也可以是调整岗位负责的内容,包括在成员企业之间内部调动等;岗位轮换方案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每年12月中旬制定,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岗位任职资格及晋升

  第三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关键岗位、重要岗位的任职资格,编制详细的岗位说明书,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

  岗位说明书的内容包括:岗位名称、上下级岗位名称、行政级别、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从业经验、专业技术要求等。

  第三十九条 公司新进人员须达到以下条件:各单位财务、文秘、人事、审计等岗位必须为统招二本以上学历并持有学士学位证书或具备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聘任中层助理级及以上岗位原则上应为本科学历并持有学士学位证书(指统招、自考和成人,不含函授。下同)或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资格。

  第四十条 员工晋升按以下程序执行:

  (一)提名,由相应岗位推荐拟晋升者名单;

  (二)人力资源部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任员工的以下内容:

  1、品质:主要考察其是否以企业利益为重,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2、能力:主要考察其是否具备拟晋升岗位任职条件,是否符合经批准的管理者职数;

  3、态度:主要考察其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责任心;

  4、业绩:主要考察其工作成果及对企业的贡献。

  (三)审批,由相应机构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考察结果,审议确定是否准予晋升。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各类岗位按行政职务分为7级,分别是:第1级,董事长;第2级,总经理;第3级,副总经理;第4级,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第5级,中层正职(经理、部长、主任);第6级,中层副职(副经理、副部长、副主任);第7级,中层助理(经理助理、部长助理、主任助理);第8级,基层管理者(工段长、值长、班组长);第9级,职能部室行政管理人员。

  鉴于个别岗位的重要性或个别员工具有特殊技能,其福利待遇可以提高一个级别,但是,待遇级别不得等同于行政级别。个别职员可能身兼数职,对于这种情况,应当以其主要职务确定其行政级别。

  第四十二条 公司的各类岗位按技术序列分为4级,分别是:高级(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中级(会计师、工程师、预算师、造价师等);初级(助理会计师、助理工程师等);技术员。

  对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员工,需要聘任的,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

  第四十三条 经过正式程序任命的行政级别的职员具有相应的指挥权、决策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技术系列的可以享受高于其行政级别的待遇,不具备指挥权、决策权,但具有建议权,同时对其建议的技术方面的准确性负责。

  第四十五条 公司的级别划分仅仅是规范内部管理的需要,只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部,不应当与政府机关或其他企业对号入座。

  人力资源部应当另行制定各个岗位的编号、行政序列、技术序列、薪酬标准等要素对照表,经相应机构审批后实施。

  第七章 薪酬福利

  第四十六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计件工资、年终奖、各类社会保险、公积金、加班工资、住房补助、工龄工资、等其他内容。

  本管理制度未明确的,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制定。

  第四十七条 公司员工的薪酬实行岗位工资、效益工资和计件工资相结合的方式。人力资源部在调研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区、同行业不同岗位的工资水平,拟定岗位工资标准,经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其中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标准由市国资委考核确定,董事、监事、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薪酬标准由董事会批准。

  效益工资和计件工资由各成员企业结合本单位的经营任务和工作强度,自行确定。各成员企业应当组织定期考核实行工资分级管理,真正实12 现按劳分配,最大限度地发挥工资薪酬对于员工的激励作用。

  第四十八条 各成员企业拟进行调整工资时,应当将调整方案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第四十九条 公司为符合以下条件的员工按国家法规的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一)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二)与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的。

  如果员工申请不缴的,或者员工拒不缴纳个人应当承担的费用的,公司可以中止各类保险的缴纳。

  第五十条 各成员企业可以根据岗位的安全风险,为相关岗位缴纳工伤保险,并将缴纳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工伤保险应该是必买的吧)

  第五十一条 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会同的正式员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公司为其交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自批准之日起开始交纳。

  第五十二条 假期管理:

  (一)员工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员工不能无故缺勤,若有特殊情况,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无故缺勤或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2、员工需要请假时,3天内由部(室)室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批准,最后将请假条交考勤人员。

  3、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规定相应的请销假制度。

  (二)假期类别

  1、私假:员工私假期间无工资。

  2、员工请休病假必须持有医院建议书,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获准病假。员工病假期间,工资按70%计发。

  3、工伤:员工因工负伤应立即送就近医院治疗,并及时报安监部(技安部)和人力资源部。工伤治疗休养期间,工资照发。

  13 4、产假:员工申请产假,可享受有薪假期的天数是:国家规定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已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员工增加产假30天。员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5、婚假: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3天有薪婚假,符合国家晚婚年龄的员工(女23岁,男25岁)可获加10天的有薪婚假。员工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6、慰唁假: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之父母、亲兄弟或姐妹、配偶、子女不幸逝世,其中嫡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7天有薪慰唁假,上述其它亲属可申请3天有薪慰唁假。员工慰唁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八章 档案信息化管理及统计利用

  第五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关键岗位和重要岗位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统计利用工作;各成员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负责其他岗位员工人事档案的建立、健全、保管、统计利用工作。

  第五十四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 履历表及其他简历材料等;2、 自传及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3、 各种鉴定;4、各类考核、评价材料、学历证明(副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副本等;5、 参加中国共产党或其他党派的材料;6、 各种奖励及荣誉;7、处分、撤销处分;8、 任免文件;9、退职审批表;10、培训记录等。

  第五十五条 公司员工人事档案按以下规定期限保管:

  (一)需要永久保管的员工:公司历任董事、监事;公司历任关键岗位人员;与公司发生过劳动争议并且在劳动部门立案的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被公检法等部门拘留审查的员工;对公司有过重大贡献由总经理指定特别永久保留信息的员工;在公司有未报账款、未还财物携款、物不辞而别的员工;被公司开除、除名、违纪辞退、经济性辞退的员工;曾任职公司财会、采购、司机、业务、保管、监理及门卫的员工。

  (二)需要保管到离职后十年的员工:重要岗位员工;任职车间主任、14 工程师、班组长、质检员的员工。

  (三)需要保管到离职后五年的员工:以上两项以外的员工。

  第五十六条 员工人事档案的密级划分、装订、借阅、保管等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及成员企业应当加强人力资源的信息化建设,要及时掌握公司各单位、各层级员工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技术结构、性别结构,掌握不同管理岗位的管理幅度,不同岗位的员工流失状况等,并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书面汇报。

  第五十八条 每月3日前,各成员企业应当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送上月《人力资源状况变动表》,人力资源部在汇总审核后,在每月10日前向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呈报人力资源状况报表。

  第五十九条 每年1月份,人力资源部应当就上年度的人力资源管理及运行情况向总经理办公会议和职代会专题汇报。

  汇报的内容至少要包括:公司总体及各成员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当年人力资源变动情况综述,变动原因分析,人力资源制度执行情况评价等。

  第九章 员工退出

  第六十条 公司员工退出分为以下五种:

  (一)合同离职:劳动合同期满,而未再续签;

  (二)协议离职:因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与员工协议离职;

  (三)辞职:员工由于某种因素,个人主动提出辞职;

  (四)辞退或解聘:员工由于违反《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予以辞退或解聘;

  (五)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

  出现以上五种情况,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即终止。

  第六十一条 员工离职如有欠款,公司有权从其工资、股利、奖金、经济补偿金等收入中扣除其所欠款项。离职手续结清后,档案转至失业保15 险中心,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

  第六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辞退或解聘:

  (一)不服从分配,连续旷工15天以上。

  (二)有盗窃财物、贪污受贿行为,或挪用公款,或因赊欠形成呆死帐数额较大,或故意毁坏公物。

  (三)在工作场所聚众堵博,或打架斗殴性质恶劣。

  (四)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五)未经领导批准,擅用公司名义盗盖印信。

  (六)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

  (七)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八)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其他规章制度。

  第六十三条 若员工擅自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劳动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员工辞职,应当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申请;协议离职,公司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

  员工的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经原聘任该员工职位的相应机构批准。

  第六十五条 员工退出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员工退出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1、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2、 向办公室归还公物、办公用品。

  3、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劳保用品等。

  4、向档案管理部门归还借阅的档案。

  (二)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三)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将有权在其工资、奖金、股金等款项中扣除未归还公司财物的等值金额,不够的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四)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移交、注销等手续。

  第十章 机构设置管理

  第六十六条 丝丽雅体系各公司、部(室)均实行定编、定岗。各公司的职能部门及生产经营机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 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行政办公室)提出书面方案,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或党委会批准。

  第六十七条 各单位所属的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机构内部班组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各单位提出书面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十一章 罚则

  第六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一)未按规定时间编制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或虽编制但内容粗糙,数据严重脱离实际的;

  (二)未按规定期限、频率对相关岗位进行如实的绩效考核的;

  (三)人力资源档案要素不全、丢失、损坏,管理混乱的。

  第六十九条 上述情形在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的,人力资源部可以建议将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

  第七十条 实际用工人数超过经批准的劳动定额的、各单位岗位职数超编的,责令改正,并对用人单位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处100元罚款。

  第七十一条 未按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员工退出后给企业造成损失的,由有过错的单位或部门承担,其中单位(部门)负责人承担30%,相关责任人承担70%。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10

  1、总则

  1.1为确保公司人力资源工作顺利开展,为公司业务的发展提供人力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招聘

  2.1. 招聘目的与范围

  2.1.1为完善规范员工招聘录用程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

  2.1.2人事部应确保招聘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并不断拓宽招聘渠道,改进测试评价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2.1.3人事部负责制定并发布对内和对外招聘信息。

  2.1.4公司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从社会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2.1.5招聘范围原则上以招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经验的各类人才为主,包括录用正规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特殊岗位可面对国内外公开选聘。

  2.1.6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中专院校的需求见面会、网络广告和媒体广告等。

  2.2. 招聘原则和标准

  2.2.1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1) 机会均等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空缺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一样的应征机会,具体程序见内部招聘有关条款。

  2) 双重考查原则:所有招聘都需经过业务部门和人事部的双重考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发录用通知。

  2.2.2所有成功的应征者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含),特殊岗位和经验特别丰富的应征者可以适当放宽要求。

  2.3. 招聘申请程序

  2.3.1公司各部门经理应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计划的同时拟订人员需求计划,填写《年度人员需求计划表》经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留在人事部备案,作为招聘的依据。

  2.3.2如果有计划外的人员需求或因员工离职需补充人员,部门经理应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

  2.4. 招聘组织程序

  2.4.1内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人事部根据人员需求计划或《人员需求申请表》,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2) 应征员工填写《内部应聘登记表》,和自己的部门经理做正式的沟通,并由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批后交人事部。

  3) 人事部接到《内部应聘登记表》安排和该员工面谈,并在《内部应聘登记表》填写相应的内容,签署意见。

  4) 人事部安排应征员工和空缺岗位的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面谈,必要时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5) 人事部和招聘部门沟通应征员工的情况,达成一致意见。

  6) 人事部开具《人员调动通知单》发放员工本人、调入、调出的部门经理。

  7) 人事部在调动通知发出后督促员工进行工作交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

  8) 人事部在员工正式调入新岗位前更新员工档案。

  9) 如应征未成功,由人事部负责将结果通知应征员工。

  2.4.2在没有职位空缺情况下员工调换岗位的申请参照以上步骤执行。

  2.4.3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公司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反映部门缺员情况、增人要求、理由及任职资格条件,上报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根据批准后的申请表制定人员招聘计划,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招聘事宜。

  2) 人事部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员资料(应聘人员填写《应聘登记表》)收到应聘资料后,进行初步的筛选,然后交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根据岗位任职资格确定需面试的人选。人事部负责通知初选合格人员来公司进行面试、笔试。

  3) 人事部与用人部门协同组织应聘人员的面试工作,由人事部、用人部门经理或相关副总面试应聘者,填写《面试记录表》,也可结合具体情况组织考核,填写考核成绩记录。必要的时候也可进行其它方式的测试。

  4) 面试/测试后人事部和用人部门对应聘者的情况进行讨论,如必要提请总经理面试应聘者。

  5) 人事部将《面试记录表》及考核成绩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在《面试记录/评价表》上签署意见,确定试用员工名单,人事部按名单向应聘者发出初步录用意向,通知体检事宜,同时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核定试用员工的薪酬水平。

  6) 人事部确认应聘者体检合格后,发出正式的录用通知,并确认具体的上班报到时间,同时将上班报道时间通知用人部门经理。

  2.5. 招聘费用管理

  2.5.1人事部负责每年末制定招聘费用预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6. 招聘文件或表格

  3、试用期员工管理

  3.1 目的与适用范围

  3.1.1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加强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3.1.2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内聘员工的试用期为3~6个月,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要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予以调整)

  3.1.3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3.2 试用期管理程序

  3.2.1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人事部在外聘新员工入职一周内安排入职培训。

  用人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事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新员工的

  工作表现,并给予指导。

  4) 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面谈,

  向公司人事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并签署意见

  5) 人事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员工转正申请表》、转报公司总经理审

  批。

  6) 总经理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经理,

  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签订劳动合同。

  7) 总经理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事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

  3.2.2试用期的员工由人事部及用人部门共同负责培训、考查。

  3.3 试用期薪酬福利

  3.3.1试用期工资按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期间不发放各种补贴和奖金,不享受公司福利;进公司工作不满6个月者,不发放当年度年终奖金,满6个月以上者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4、临时用工管理

  4.1本制度所指临时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试用编制内的由公司支付劳动报酬的短期雇佣人员。

  4.2部门因业务需要增加临时用工的,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计划,交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4.3临时用工申请计划应写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数、用工来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议工资水平。

  4.4总经理批准部门用工计划后由人事部会同用工部门核定临时用工量、用工时间和用工工资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4.5总经理批准用工工资预算后由人事部按计划组织招募临时用工人员,用工部门负责组织安排临时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5、任职资格评审

  5.1.目的与原则

  5.1.1岗位任职资格评定的目的在于评定任职人员与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岗位员工的任职能力,保证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5.1.2公司对员工的任职资格评定遵循以下原则:

  1) 公正性原则:公司对员工任职资格的评定针对员工个人特定岗位和所需素质做出评定,评定不受任何非客观因素的影响;

  2) 公开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在被评定人知晓并参与的前提下进行;

  3) 公平性原则:任职资格评定是对被评定人针对评定岗位所需能力进行,而非与其他被评定人对比进行。

  4) 客观性原则:用事实说话,切忌主观武断,缺乏事实依据

  5.2.评定者与组织者

  5.2.1任职资格评定者

  1) 新应聘者、转正员工任职资格由人事部协同用人部门经理共同完成;

  2) 基层员工由其部门经理会同分管副总进行资格评定;

  3) 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的任职资格由总经理进行评定;

  4) 总经理任职资格由董事会进行评定。 2)

  3)

  5.2.2任职资格评定的组织者为公司人事部。

  5.3.岗位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5.3.1新聘员工任职资格标准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门根据具体岗位需求而定。

  5.3.2正式员工任职资格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的工作业绩指标和态度考评指标、能力考评指标标准。

  5.4.任职资格定期评定程序

  5.4.1人事部将组织各部门对各岗位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评定。

  5.4.2人事部在每年12月30号汇总各岗位月度考核结果和年终360度考核结果;

  5.4.3对于考核平均分低于70分的人员与其上级主管进行沟通,根据需要进行调岗或降级处理。

  6、岗位调动与行政级别调整

  6.1.目的与范围

  6.1.1为鼓励先进,保证人尽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6.2.岗位调动程序

  6.2.1岗位调动分为临时借调和长期调动。临时借调是指部门因为临时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门借用人员,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员需要返回原部门工作;长期调动是指部门因工作需要从其他部门调入人员长期工作。

  6.2.2公司岗位调动程序如下:

  1) 调入部门经理书面提出调用或借调申请,总经理和人事部批准;

  2) 总经理或人事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调用或借调建议;

  3) 人事部通知调动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征求意见;

  4) 部门经理书面同意后,将意见反馈给人事部;

  5) 部门经理和人事部与调动员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见;

  6) 员工本人同意后,相关部门和人事部为其办理相应离职和新入职手续;

  7) 人事部核定员工在新岗位上的工资和福利。

  6.2.3借调人员一般待遇不变,长期调动人员一般按照新的岗位工资福利标准进行调整;

  6.2.4临时借调期满后,一般情况下员工应回到原岗位工作,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借调或转为长期调动的',由人事部、调入部门经理和原部门经理一起协商,并报总经理批准。

  6.3.行政级别调整程序

  6.3.1行政级别调整包括行政职务晋升和降级,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分为不定期调整和年度定期调整。

  6.3.2公司行政级别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 人事部汇总年度考评成绩;

  2) 人事部根据年度考评成绩与部门经理一同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胜任度评估,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的胜任度进行评估;

  3) 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来年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4) 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5) 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6) 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7) 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8) 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3行政级别不定期调整程序如下:

  1) 部门经理或人事部根据员工考评结果对部门员工提出调整建议,总经理和人事部对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和部门主管提出调整建议;

  2) 人事部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当时岗位空缺进行调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给出调整意见,制定调整方案,交总经理审批;

  3) 总经理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人事部分别通知被调整个人;

  4) 部门经理与被调整的个人进行调整沟通。总经理与被调整的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进行调整沟通;

  5) 人事部根据调整方案核定被调整人的新的岗位工资级别

  6) 被调整员工在原部门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到新部门办理入职手续

  7) 人事部更新员工档案。

  6.3.4行政级别调整后,工资及福利依照新的岗位标准确定,被调整对象从调整实施后当月享受调整后的行政级别工资和福利,具体标准见《薪酬管理制度》。

  7、绩效考核

  7.1有关绩效考核的规定参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8、薪酬管理

  8.1有关薪酬管理的规定参见《薪酬管理制度》。

  9、辞职和辞退

  9.1.辞职

  9.1.1辞职。员工主动要求脱离现任岗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退出公司的人事调整活动。

  9.1.2审批。员工辞职的,须提前三十天向其直接上级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其直接上级签字同意后,报人事部审核,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9.1.3交接。员工辞职后,经与其直接上级协商,确定离职期限,并在离职前,到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

  9.1.4违规。员工不按以上程序办理辞职手续,并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2.辞退

  9.2.1辞退是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员工有“行政管理制度中”行政处分描述中除名行为的,应接受辞退处理:

  9.2.2被辞退员工按辞退表办理会签手续,情节特别严重造成重大损失者,要赔偿经济损失,直至法律制裁。

  9.2.3交接。被辞退员工应以工作为重,及时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指定日期内到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交接者,公司有权采取处罚措施。

  9.3.离职程序

  9.3.1员工离职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中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有关条款;

  9.3.2员工主动离职时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按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9.3.3劳动合同没有到期而由公司提出解聘的或合同到期但公司没有继续聘任的,公司人事部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当事人,并说明解聘或不续约理由,并按劳动合同和公司相关规定办理有关事宜。

  9.3.4员工离职应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经本部门经理签字后,由人事部送交至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9.3.5离职人员必须按《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完成工作及相关事宜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9.3.6审计。公司部门经理(含)以上人员及销售人员异动时,公司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离职审计,审计结果将作为办理手续的依据。

  9.4.有关文件和表格

  9.4.1有关离职的表格如下:

  1) 《员工离职申请表》

  2) 《员工离职移交手续清单》

  10、人事申诉

  10.1公司员工因对公司对自己或他人的奖惩、晋升、降级、调动等处理过程和结果有以下异议的可以进行人事申述:

  1) 对有知情权的事情原因经过询问仍不清楚的;

  2) 发现奖惩、职务变动标准没有被严格执行的;

  3) 发现结果存在严重不公的;

  4) 其他违反法律或公司原则和制度的。

  10.2人事申述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对副总、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的异议可以向人事部递交书面形式的申诉要求,申诉书应写明事由,并尽量详细列举可靠依据;

  2) 人事部组织调查认为属实的在申述书上签署意见并将申述书和调查材料呈报总经理审阅;

  3) 总经理根据调查材料和申述书与当事人、人事部核实,必要时另外组织调查;

  4) 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总经理根据公司制度作出裁决。最终结果以总经理的裁决为准。

  5) 对人事部的申述可以直接上交给总经理,但必须附有详细符合事实的证明材料。

  10.3对申述不属实的,人事部给予申述人必要解释,以消除误会澄清事实。

  10.4对假借申述蓄意制造事端,无事生非、挑拨离间、陷害他人的,其行为将不被认定为申述,同时公司将给予当事人严厉处分。

  10.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若发现对申述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公司将严厉惩罚相关人员。

  10.6有关因考核和薪酬产生的申诉,见《薪酬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1、附则

  11.1本制度由人事部制定。人事部每年年底组织修订本制度,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审议。年中如因公司政策和工作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内容有重大变更时,人事部根据具体要求临时提请总经理办公室讨论修订本制度。

  11.2本制度执行之日起,公司原有制度中有关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条款作废。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11

  一、目的

  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三、工作职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修订,全体员工需遵照执行。

  四、工作程序

  本制度规范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主要包括人员定编、招聘、录用、试用与转正、内部异动、离职管理。

  (一)人员定编

  1、每年年末由人力资源部在充分了解公司次年年度经营目标的基础上,与公司总经理、分公司总经理及各分管副总共同沟通修订公司组织架构图及岗位配置情况。

  2、人力资源部根据沟通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及岗位配置情况编制《人员编制表》(附件1),经各分公司总经理、分管副总审核后,报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招聘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人员编制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编制《年度招聘计划表》《附件2》,报行政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招聘计划表》开展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微调。

  2、每月月底前,负责招聘人员根据《年度招聘计划表》并结合各部门实际人员需求制定次月《月度招聘计划表》《附件3》,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分管副总审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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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当各部门的人员需求超出编制时,需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提交《人员扩编申请表》(附件

  4),依次报分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转人力资源部实施招聘。

  4、人力资源部根据对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相应的招聘渠道,收集应聘人员资料,经初步筛选后,向用人部门推荐。

  5、用人部门对人力资源部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刷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安排面试。

  6、面试人员来司后先填写一份《应聘登记表》(附件5),填写完毕后由招聘人员安排相关领导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官根据具体面试情况填写《面试评价表》(附件6)。

  7、候选人面试通过,确定录用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人员具体入职时间、入职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将人员入职信息告知行政部、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提醒相关部门做好新员工入职准备工作。

  (三)录用

  1、新员工入职时应向公司提交以下资料:

  1.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2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

  1.3原公司离职证明

  1.4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1.5体检证明(生产管理人员、车间工人、品控人员提供)

  1.6其他相关证书或资料复印件一份

  2、新员工入职当天应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以供查验,人力资源部应仔细核查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员工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行为属于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该员工的

  劳动关系。

  3、新员工入职当天还需要填写或签署以下文件:

  3.1填写《员工档案表》(附件7);

  3.2签订劳动合同;

  3.3签署员工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书(根据需要)。

  4、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表》(附件8),并依据入职表中所列事项带领新员工办理其他入职事宜。

  5、人力资源部在引导员工入职后,建立员工在公司的人事档案,更新公司员工花名册。

  6、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介绍、规章制度、产品知识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等。

  (四)试用与转正

  1、新员工加入公司之后,将经过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起始时间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原则上为3个月,有特殊约定的依据特殊约定。

  2、在试用期内,如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有权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如认为不能适应岗位工作,亦可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3、新员工于试用期结束前七个工作日内,填写《新员工转正申请表》(附件9)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对于审批未通过的,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领导沟通最终处理意见(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将最终意见反馈给转正申请人。

  (五)内部异动

  1、公司为培养或提升员工工作能力,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员工进行轮岗,同时,公司也可依据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将员工调往不同部门工作,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拒绝。公司安排岗位调动的,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工作调动审批表》(附件10),报相关领导签字,手续签批完后,

  通知被调动人员进行工作交接,被调动人员根据《工作移交清单》(附件11)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至新部门报到。

  2、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申请工作调动的,应由员工本人提交书面《工作调动申请表》(附件

  12),被批准调动的员工,根据《工作移交清单》办理完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至新部门报到。

  3、公司内部异动人员,以每月15日为限,凡15日前(含)调动的,其考勤及工资归入新部门,15日后调动的,其考勤和工资仍归在原部门。

  (六)离职管理

  1、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要求辞职的,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表》(附件13);试用期结束后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表》。

  2、《离职申请表》审批后,员工到人力资源部领取《离职工作交接单》(附件14),并按交接要求至各部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负责交接的工作人员需认真核对接收材料,接收清楚后方可在《离职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认,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交接手续负最终责任。

  3、对于部分岗位,如财务人员、采购人员、仓库管理员等与公司财、物直接接触的岗位人员离职时需进行离职审计,具体审计工作由财务部负责,审计无问题的正常离职,审计出现问题的,离职员工需将问题处理完毕后方可离职。

  4、员工离职未结算的工资及相关费用在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时予以确认,并于正常工资或费用发放日发放。

  5、员工因各种原因被动离职的,离职程序依据主动离职程序办理。

  五、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最终解释权归京味福江苏有限公司。

  (二)本制度自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明确人力资源管理职责和流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制定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

  2.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规划和招聘工作;

  3. 负责员工的培训和开发;

  4. 负责员工的绩效管理和考核;

  5. 负责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6. 负责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

  7. 负责员工档案管理和信息维护。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参与制定和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政策;

  2. 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招聘工作;

  3.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和开发;

  4.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绩效管理和考核;

  5.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薪酬福利管理;

  6. 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处理员工的劳动关系问题;

  7. 负责本部门员工档案管理和信息维护。

  第三章 人力资源规划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人力资源需求预测、人力资源配置计划、人力资源培训计划等。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业务需求,提出本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汇总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相应的招聘计划,包括招聘渠道、招聘方式、招聘时间等。

  第四章 招聘管理

  第九条 招聘原则

  1. 公开招聘原则:所有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 竞争上岗原则:通过竞争选拔优秀人才,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3. 人岗匹配原则: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素质,选择最适合的人才。

  4.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聘过程合法合规。

  第十条 招聘程序

  1. 制定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制定招聘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根据招聘计划,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 筛选简历:人力资源部门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4. 组织面试: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评估。

  5. 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符合公司的招聘要求。

  6. 录用决策:根据面试评估和背景调查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7. 入职手续: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新员工的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 试用期管理

  1. 新员工入职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2. 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门和用人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转正的重要依据。

  3. 试用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新员工是否转正。

  第五章 培训与开发

  第十二条 培训原则

  1. 针对性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

  2. 实用性原则:培训内容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培养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3. 多样性原则: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线上培训等,提高培训效果。

  4. 全员参与原则: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培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第十三条 培训内容

  1. 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公司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2. 岗位培训: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技能、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3. 职业发展培训:为员工提供职业规划、职业素质、领导力等方面的培训。

  4. 安全培训: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四条 培训方式

  1.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员或邀请外部专家进行培训。

  2. 外部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的培训课程。

  3. 线上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远程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效果评估

  1. 人力资源部门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方式包括问卷调查、学员反馈、考试等。

  2. 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绩效管理

  第十六条 绩效管理原则

  1. 公平原则:绩效评估要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因素的影响。

  2. 透明原则:绩效评估标准和流程要公开透明,让员工清楚自己的绩效目标和评估结果。

  3. 沟通原则:在绩效评估过程中,要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了解员工的工作情况和需求。

  4. 激励原则:绩效评估结果要与员工的薪酬、晋升、奖惩等挂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第十七条 绩效评估内容

  1. 工作业绩:对员工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估。

  2. 工作能力:对员工的专业技能、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进行评估。

  3. 工作态度:对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纪律性等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 绩效评估方式

  1. 定期评估:根据公司的绩效评估周期,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

  2. 不定期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不定期评估。

  第十九条 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1. 薪酬调整: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员工的薪酬进行调整。

  2. 晋升决策:绩效评估结果作为员工晋升的重要依据。

  3. 奖惩决策: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员工进行奖励或惩戒。

  4. 培训需求分析: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七章 薪酬福利管理

  第二十条 薪酬福利原则

  1. 公平原则:薪酬福利要体现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确保员工的薪酬福利与岗位价值和市场水平相匹配。

  2. 激励原则:薪酬福利要与员工的绩效挂钩,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3. 合法合规原则:薪酬福利政策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二十一条 薪酬结构

  1. 基本薪酬:根据员工的岗位价值、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2. 绩效薪酬: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确定。

  3. 奖金: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放。

  4. 补贴:包括交通补贴、餐补、通讯补贴等。

  第二十二条 薪酬调整

  1. 年度调整: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年度薪酬调整。

  2. 晋升调整:员工晋升后,根据新岗位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3. 特别调整:根据特殊情况,如市场变化、员工个人情况等,进行特别薪酬调整。

  第二十三条 福利待遇

  1.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2. 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 带薪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给予相应的带薪年假。

  4. 其他福利:如体检、节日福利、员工活动等。

  第八章 劳动关系管理

  第二十四条 劳动合同管理

  1. 劳动合同签订:员工入职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内容需要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3. 劳动合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劳动争议处理

  1. 劳动争议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

  2. 劳动争议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劳动争议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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