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1 16:58:07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安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现在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保安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安管理制度[优秀15篇]

保安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做好人员、车辆和物品出入的管理,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安保人员。

  第三条权责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及执行的监督,保安人员按照相关内容严格执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及主要工作内容

  第一条工作时间

  公司保安人员每日工作实行两班倒工作制,每班12小时(早班:08:00—20:00;晚班:20:00—08:00)。每班配置2人(门卫岗、巡逻岗各1名)。

  第二条主要工作内容

  执勤期间严格执行我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人员、车辆和物品的出入严格管理,对发生在当班期间、执勤区域内的不法侵害及时制止并采取控制措施,对发生的台风暴雨等突发性自然灾害事件,应及时上报行政部并协助处理。同时根据巡逻相关规定日夜不间断对厂区内部各点进行巡逻,做好防火、防盗、防灾等工作。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一条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岗位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协助行政部严格管理公司内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各项规定,及时把每天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具体如下:

  1、负责维护公司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队长与队员一样轮岗值班,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公司行政部联系。

  3、熟悉公司范围内的大小、厂房编号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系,每天不定时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每日查勤内容:保安仪容仪表;值班日志、交接班记录、巡逻记录;物件签收记录;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5、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情况,保证其能正常使用。

  6、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7、做好对保安人员的管理、训练与考核。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保安人员的值班安排,出勤统计,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8、做好保安工作期间各项文件记录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9、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保安人员的门岗岗位职责

  1、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并做好来访登记工作。人员到访保安人员应起立主动上前咨询其来意及受访人等相关信息,并电询受访者得到确认后由受访者将人员带入厂区。对送货到公司的商家或司机要热情接待,与库管人员确认后引导进入仓库待检区待验收。

  2、负责检查、登记进入厂区人员和车辆,凡发现有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或携带污染性物品人员或车辆的,一律严禁驶入厂区(有公司特殊批文除外),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等相关制度。

  3、负责报刊、书信的签收工作,并及时送至办公室。

  4、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5、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6、加强防火活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熟悉公司内部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定期对职责范围内消防栓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照明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保安管理制度2

  一、岗位职责

  (一)、护管队队长岗位职责

  1、主持全队工作,坚决执行管理处领导指令,带领全队人员依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熟悉护管各岗位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考核标准,掌握护管区内的护管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重点岗位的安全防范。

  3、处事公道,言行文明,对自己的缺点勇于改正,虚心接受工作建议和意见。

  4、做好护管队的工作安排(包括训练、学习安排)。

  5、经常检查各岗位工作情况。零点之后的夜间查岗每周不少于两次。

  6、每周召开例会一次,每半月召开队务会一次。

  7、及时做好护管员的岗位培训、军事训练及日常考核工作。

  8、带领护管队配合其他管理服务工作,制止、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9、负责全队员工的内务管理和考勤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

  (二)、护管员岗位职责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做到令行即止,遇事报告。

  2、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做到依法办事。

  3、熟悉本岗位职责和工作秩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4、监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治安案件的发生。

  5、积极配合卫生、绿化、维修等其它服务,制止违章行为,防止破坏,不能制止解决的向管理处报告。

  6、熟悉和爱护小区内配套的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7、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和行为,努力完成各项治安服务工作。

  8、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行为作斗争。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巡逻员岗位职责

  1、熟悉巡逻区内各种设备、物品的位置,发现设备、物品有移动等可疑情况,立即查明报告。

  2、检查电线线路(目视检查、禁止手动检查)和水管道有无损坏,发现漏水(电)时,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

  3、巡逻中闻到异味,听到可疑声响,需立即查明情况并报告。

  4、注意观察来往人员的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发现可疑人员要选择适当的位置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

  5、发现偷盗、流氓等违法犯罪分子,即刻擒获。

  6、发现打架、吵架、斗殴等行为,要予以制止。

  7、发现火警时,立即组织扑灭,并迅速报警。

  8、发现可疑物品,要立即做安全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9、驱赶乱散发广告、捡垃圾等闲杂违章人员。

  10、巡视护管员各岗位执勤情况,协助处理疑难问题,认真填写巡逻签到记录。

  11、制止私扯乱挂、乱贴乱画等违反小区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监控员岗位职责

  一、监控人员工作应认真负责及时记录异常情况,遇突发事件应熟练操作云台观察,并做好录像同时通报所部,严禁离岗、睡觉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二、负责监控小区(大厦)内有无异常情况,并做好原始记录,提供资料。

  三、保持监控室的整洁卫生,爱护设备,保持设备清洁,完整好用,配合维修保养单位做好设备的维护,发生设备故障,第一时问通知维修人员到场处理。

  四、学习掌握各种先进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方法,按规定程序操作监控设备,并维护好设备,不

  准私自外借任何器材。

  五、做好机房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监控情况,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制度规定

  (一)、治安巡回检查制度

  1、小区设24小时巡逻护管队,集中精力,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盗窃破坏,确保住户治安安全。

  2、对小区巡逻检查的护管队员必须佩带工作证,按规定的`巡逻线巡逻,严禁单独行为。

  3、按照《小区治安巡逻记录表》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巡逻,在检查中,发现险情,应采取果断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管理处,在有关人员及领导到达现场之前不能离开。

  4、巡逻检查人员必须熟悉巡逻区内各类设备、物品放置,如发现移动设备、物品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查明,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应通知及协助住户、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检查消防器材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报告领导,进行更换。

  6、注意观察过往人员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如发现可疑的人员和物品,要选择适当的地点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领导,必要时要对其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7、夜间巡逻检查,应检查清理闲散人员,防止不法分子盗窃、破坏,检查火险隐患。

  (二)、护管队交接班制度

  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前当班人员不能离岗。

  2、接班人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要做到“三明”:上下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材清点明。

  3、交班人在下班前必须填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器械清。

  4、当班人员应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对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5、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

  (三)、收费岗工作制度

  一、服从班长领导,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工作纪律。

  二、认真执行收费办法、标准和程序,做到过而不漏、收而不贪、快而无误。

  三、着装整洁,言行规范,礼貌待客,文明服务。

  四、接受监督检查,敢于同违纪行为做斗争。

  五、按规定妥善保管款、票、卡、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和表格。

  六、爱护并正确使用收费设施,升降杆使用坚持一车一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七、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八、积极参加各种会议,不断总结收费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

保安管理制度3

  1、门卫值班人员本着“对幼儿园负责,安全至上,以人为本,受师生监督”的原则,文明上岗,严格值勤。上岗时必须统一穿着保安服,姿态端正。

  2、门卫工作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值勤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保管好值班室内的设施和值勤物品。严禁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逗留、闲谈、不得存放无关物品,严禁在值班室内吸烟、喝酒。

  3、接收保管好报纸、信件。做好邮件、包裹、汇款单的接收、登记、核对发放工作。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清、接明”。

  4、门卫值勤人员必须及时对幼儿园大门前违章停放的'车辆、摊贩、围堵幼儿园大门的人员进行疏散清理。劝阻不听的,及时报警。保持门岗区域范围内的卫生整洁、道路畅通。

  5、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对出入园门的外单位人员、车辆、物质进行询查,经本单位接待人员同意后,按规定填写会客单,方能进入指定的会客区等待接待人员的会见,无特殊情况,外单位人员不得进入教学区(学校召开家长会除外),车辆按规定停放。离园时交回由接待人员签字的会客单,外出物质必须有相关人员签发的出门条,经对物品、数量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园。特殊情况由幼儿园当天的值班领导同意签字后才能出门,并做好记录。

  6、严禁与幼儿园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管制刀具以及危害师生人身安全的物品进入校园,门卫值班室不得代为保管以上物品。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带宠物进校。

  7、幼儿在园上课、活动期间外出,必须有家长或教师陪同。

  8、节假日没有幼儿园安排活动的,幼儿不准进校。

  9、本制度实行过错追究制,违反上述规定者,幼儿园将酌情给予处罚,因渎职和不作为造成恶果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保安管理制度4

  一、 目的:

  为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保安的工作有序运转,监督与管理好保安人员做好日常工作,确保公司人员与财产安全。明确保安队长岗位职责,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的保安队长

  三、 职责:

  保安队长负责保安队伍的一切管理工作,负责监督贯彻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负责公司上级对保安工作指令的上传下达,落实布置安保工作,负责保安人员的思想教育与训练工作,提高并改善工作效率。

  四、 具体内容:

  4.1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保安接待岗、宿舍岗的岗位职责,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

  4.2 熟知公司各区域楼层的安全设施、设备。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处理各班次的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打架等立即报警,并迅速与消防队、公安部门联系;

  4.3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4 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出处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4.5 保安队长每天应加大巡查力度与巡查次数,要求每天巡查打卡次数不少于4次。时刻密切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与纪律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发现异常及突发事件需及时把起因、过程、结果反馈给相关主管,队长每日查勤必须检查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51 保安仪容仪表;

  4.52 物件签收事宜;

  4.53 人员、物品出入记录;

  4.54 落实交接班的工作事宜;

  4.6 协调本部门保安和其他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提高安保工作效率,接待员工的投诉建议,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违纪行为;

  4.7 及时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定期组织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技能;

  4.8 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完成上级交代的临时工作。

  五、 奖励措施:

  5.1 对待工作尽心尽责,阻止公司财务被盗者;

  5.2 遇到有意外或突发事件,拼力抢救而减少损失者;

  5.3 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避免公司财务遭受重大损失。

  六、 惩罚措施:

  6.1 不服从上级的管理安排,对待上级布置的工作有抵触心理者,造成工作失误,公司给予相关处罚30元/次;

  6.2 上班时间玩手机、看小说杂志、与人闲聊、接打私人电话,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公司给予相关处罚30元/次;

  6.3 对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员工,不予制止视而不见者,公司给予相关处罚30元/次;

  6.4 因工作对员工言语粗暴无礼或故意刁难,而造成员工与保安发生冲突的,公司给予相关处罚100元/次;

  6.5 工作期间睡觉、酗酒、赌博、玩忽职守等,公司给予相关处罚100元/次;监守自盗者公司给予开除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6.6 工作期间保安人员出现异常情况而故意包庇、纵容下属、知情不报,隐瞒上级者公司给予相关处罚100元/次;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开除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 附则:

  7.1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以公告、通知、通告等形式补充或修正;

  7.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保安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创造安全、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门卫人员在行政办领导下工作。

  二、门卫人员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机关工作有序进行。上班时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无故脱岗,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20元,一月内超过三次扣发半月工资。

  三、外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凡发现一例未登记人员进入办公楼,扣值班人员5元。

  四、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应向办公室主任请示经批准后方可更换。未经批准随意更换值班人员的,凡发现一次扣款50元。

  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检查水源、电源,关闭好门窗及电灯,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

  六、传达室杜绝脏、乱、差,严禁闲杂人员入内,除生活用品及床上用品外,其它物品不得在传达室乱堆乱放。

保安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员的职责和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安服务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消防机关维护一方平安。

  第三条保安员不能行使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的职权不能在公司所属单位以外的范围执勤。

  第四条保安员应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保安员负有日常管理教育的责任。

  第二章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保安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保安员按照合同依法维护公司治安秩序和保护员工生命、公司财产的安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

  2、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

  3、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保安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严格履行保安职责。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职权。

  4、保护执勤区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5、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管理工作既是行政工作又是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它贯穿于保安员执勤训练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部门领导和分管科长必须加强对管理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对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第八条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赏罚分明保证规章制度具体贯彻落实。培养优良作风防止事故巩固提高保安人员的战斗力。

  第九条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凝聚力。提高政治觉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国家法律、法令认真执行保安人员守则增强法制观念大力提倡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教育所属保安人员认真熟记和履行职责精通本职业务。班长要熟悉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动群众共同搞好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搞好批评教育定期进行作风整顿坚持训管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把纪律作风贯穿到教育训练、日常生活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去。从大处着眼点滴入手常抓不懈。使保安队伍养成令行禁止、整齐划

  一、遵章守纪、奋发向上的优良作风。

  第四章职业纪律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私自留宿他人。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他人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9、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0、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1、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2、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保安管理制度7

  一、总则

  (一)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强化门卫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和保安人员。

  二、管理办法

  (一)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保安工作条例》、《保安服务协议书》等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二)保安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留值勤,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向上级汇报并作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协助处理。

  (三)保安人员必须出门站岗值勤。

  (四)警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警卫室内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警卫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双方协议书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当班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含工程建设工地),确需外出,应如实填写员工出入证或凭出车单出入。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外出,须由所在部门经理审批;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外出,须经总经理室审批手续者,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部。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经被访人同意,凭有效证件,准确填写会客单后,佩戴"来宾证"方可进公司;(税务、供电)等公务车辆可免于登记,提供进入单位的便利条件。

  4、值勤、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睡觉,不得从事与值班值勤无关的活动。

  5、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对电汇、挂号信函要及时登记,通知、交送有关部门和人员。

  6、值勤、值班人员对出入单位车辆、人员有权进行必要的检查,特别是运货车辆应严格检查手续,核对货单,对手续不全或单货不符的不得放行并及时向单位保卫人员报告;对夜间出入单位车辆、人员应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单位保卫干部,特殊情况可直接拨打公安机关电话报警。

  7、值班、值勤换班交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工作,严密交接手续,交代有关未办事宜,明确事宜要求,落实未办事宜。

  8、值班、值勤人员要熟悉了解单位带办领导姓名和联系电话。

  9、值班、值勤人员要按时开启设防单位有关技防设施,技防设施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报告单位保卫人员。

  10、值班、值勤人员违反单位门卫管理制度单位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保安管理制度8

  XX办事处机关大院门卫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门卫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行为,明确职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XX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守则

  1、做到坚守岗位,文明服务,不得擅离职守,认真执行领导指定的任务,树立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

  2、上岗时注意形象,统一穿着工作服,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随便会客、聊天,不擅自把无关人员带进机关,严禁在门卫室内进行上网、玩电脑游戏等娱乐活动。

  3、全天24小时守卫,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无迟到、早退、缺勤,因事、因病离岗或请假必须提前报告XX政务办,经批准并确定代班人员后方可离开,不得擅离岗位。

  4、值班室电话非工作原因原则上不能使用,以确保线路畅通。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大院内的一切安全保卫工作,忠于职责,勤巡勤查。防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机关院内;对陌生人员或可疑人员要询问,发现可疑人员要提高警觉,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

  2、严防闲杂人员进入大院推销业务、乱窜或作案,维护机关大院内治安和正常的.办公秩序。

  3、加强防范检查,要以防火、防盗、防破坏为主要内容, 随时巡查机关大院防火、防盗及防漏(水、电)情况,并填写好巡查日志。每天要对办公楼进行全面检查,查看各办公室和大堂的门窗、电

  器是否关好,如发现未关好的,要立即与相关办公室或人员联系,夜间要定时巡视机关大院。

  4、严守大门,大门在办公时间(7:30-18:00)要求电动闸门全闭,小门打开,非办公时间(18:00-7:30)要求电动闸门及小门全闭。信访楼侧门要求在办公时间(7:30-17:30)敞开,非办公时间关闭。

  5、熟悉XX办事处机关人员、车辆等基本情况。在办公时间要求对外单位及办事群众车辆和人员实行停车问询制度,要求每辆外单位及办事群众车辆进入机关大院前停车,并由值班门卫询问其进入机关大院原因;另外,对于XX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车辆,出入大门必须降低玻璃窗,表明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慢行进出机关大门。在非办公时间及公休日,原则上禁止非机关大院单位及个人车辆在院内停放,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但必须到门卫进行出入登记,不登记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每月将登记表报政务办归档。

  6、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或刑事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警和向政务办报告。巡查中发现机关公物损坏时,要及时联系有关人员检修。发现火险迅速报警,并尽力组织扑救。

  三、违规责任

  门卫人员对机关院内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确保机关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出现失(盗)窃等安全保卫问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保安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对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员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保护公司的财产、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公司大门安全管理规定

  1、公司的大门警卫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当班执勤应有分工,保证一人在室内电话机旁,执行室内公务,另外负责在厂区内游动观察,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体职责:

  ①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②执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

  ③执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

  ④执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行为。

  ⑤应熟记厂内各处的水、电、易燃品、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位置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时整修。

  ⑥应检查、监督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有有效证件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是本厂所需物品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⑦应遵照巡逻路线夜间每两小时巡逻工厂、车间、仓库,并做好巡查记录。

  ⑧交接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入“交接记录“,做好存档。

  二、人员管理

  1、员工进厂区必须佩带工作证、考勤卡,不佩带者一律禁止入厂;

  2、检查、监督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打卡情况。

  3、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查验厂部开据的放行条后,方可放行。

  4、亲属、朋友来厂找人一律在门卫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员电话通知所在单位在值班室会客,禁止私自进车间或办公室找人。其他人员无正当理由一律禁止入厂。

  5、外来人员到工厂接洽业务,应在值班室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并电话联系有关部门接待人。经同意后,方可进入;离开时收回会客单。

  6、因工作需要在厂内施工人员,经工厂领导批准办理临时工作证,方可入厂。工程结束后将临时工作证全部收回。

  7、来公司、工厂参观访问的人员,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由接待人发给参观证,方可入公司或工厂。

  8、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的职工,根据生产部所报送的加班人员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公司人员假日、休息日进公司门卫负责登记出入时间。

  9、厂内住宿人员,在工作时间外,凭工作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员,做好出入登记。

  10、外来人员进入工厂,告知厂内严禁吸烟。

  11、公司、工厂职工及外来人员严禁带小孩入厂。

  三、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携带产品、模具、工具设备和相关资料出厂,否则门卫有权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须带以上物品出厂时,需要出具主管部门及公司业务员审批的放行条,核查清楚后方可放行,放行条保存备查。

  2、各外协厂交货时所随带其厂物品的进出,在进厂时先由门卫值班人员查验登记,在离厂时再经门卫值班人员根据原登记核对符合后给予放行。

  3、离厂人员经值班人员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①记录携带人所属部门、姓名、时间、地点。

  ②由携带者亲自写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③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主管处理。

  4、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个人物品出厂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①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厂部开据的放行条核查后放行。

  ②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卫人员查验后放行。

  四、车辆管理

  1、本厂所有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在值班室按规定要求登记。

  2、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随车人员必须办理登记,经值班人员检查无可疑后方可放入。

  3、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应注意进厂车辆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属工厂生产业务的,凭业务部开据的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属于快递公司发送物品出厂,必须由主管业务员签发的放行条,经核查后方可放行。

  五、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处理。

  2、保安应熟悉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①判断情况若尚可控制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主管及通知相关部门。

  ②判断事故无法控制,应急速报主管领导和上级领导。

  ③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援单位及本厂安全负责人。

  3、夜间或休假时,近邻厂区、街道发生灾害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领导。

  六、消防工作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每一名保安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应掌握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了解相关的消防知识。

  2、保安科负责人应根据公司消防规划落实具体的措施,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所有保安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3、所有保安人员都应遵循防火工作的“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的声响、亮光、异味、烟雾、车辆漏油等现象。

  4、保安人员应积极参加、配合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防火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保养。

  5、一旦发生火警,除了门卫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员(包括下班人员)均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参加救火及维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七、奖励与处罚

  1、发现违章一次,扣罚5分,并酌情扣减当月绩效工资。

  2、月内累计违章四次,扣罚50分,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因违章造成一定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罚当月全部工资,直至开除。

  4、发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员,如已知情况而不赶到现场救火的,公司将给与从重处罚直至开除。

  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行政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

  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

  出入管理

  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胸卡(出入证),对于未佩戴胸卡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2、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综合管理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3、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4、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5、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6、外来人员约见公司领导的,保安人员在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有上级领导来访或领导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员和大厅接待员应陪同引导至领导办公室,领导不在时应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临时接待。

  7、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院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8、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综合管理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9、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厂区。

  10、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它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

  保安人员应对站场及办公楼、公寓楼以外的其它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1、保安人员应根据综合管理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厂区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厂区仓库、办公楼周围、营业厅周围、站场和消防配电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每小时最少一次。

  2、保安人员在厂区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应及时清除发现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3、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办公楼外围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4、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1)在厂区、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

  (2)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3)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4)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玷污环境卫生的行为;

  (6)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

  (7)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8)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综合管理部门报告;

  (9)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

  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厂区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综合管理部经理或调度值班班长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

  门卫检查时应注意:

  (1)不可触及人身。

  (2)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

  (3)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4)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

  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1、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2、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3、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5、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7、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8、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9、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条

  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安保服务的,应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全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

  公司自聘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保安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保安(护卫)队内务设置(主要指值班室、宿舍内务)应当利于工作,方便生活,因地制宜,整齐划一,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条值班室、宿舍内只准张贴(悬挂)公司统一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常用规范、值(排)表等文件,张贴(悬挂)必须整齐划一。

  第三条 值班室内务

  1、值班桌面必须保持干净、整齐,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2、值班桌抽屉内必须保持干净、整齐,物品放置有序。

  3、文件柜内物品必须保持干净、整齐。

  4、值班室内地面、窗户、门等必须保持干净、无积尘、无污迹,交班人员必须在交班前彻底清洁值班室卫生。

  第四条宿舍内务

  1、地面干净、无积尘、无污迹。

  2、床铺上被子、枕头和床铺下鞋子摆放统一、整齐。床铺下需要摆放其他物品的,也应按照整齐划一的'标准,分类统一摆放。零散物品应统一放置到整理盒内,分类摆放整齐。

  3、床头柜、衣柜、书桌等物品统一标准,摆放整齐。

  4、墙体、窗户保持干净、无污迹。

  5、建立宿舍每日卫生值班制度。保安(护卫)队长应安排宿舍内成员轮流值班,将每日宿舍卫生责任到人,并设立值班记录。

  6、建立宿舍每月大扫除制度。保安(护卫)队长应安排每月不少于一次全体保安(护卫)参加的卫生大扫除(当班人员除外)。

  第五条各管理中心(处)应将值班室内务和宿舍内务检查列入保安(护卫)员的月度考核。

保安管理制度11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幼儿园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1、幼儿园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幼儿园,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园门口摆摊叫卖。

  6、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7、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8、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幼儿离园后及时检查教学楼、办公室门窗及水电等的关锁工作,并认真填写夜间巡逻登记表。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9、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保安管理制度12

  1、门卫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积极主动做好门卫值班工作,及时传达、报告有关情况.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离岗须经办公室批准,并确定临时值班人员后,方可离开.

  2、上岗时注意形象,统一穿着工作服,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工作期间禁止喝酒,禁止进行娱乐活动,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外来办事人员要查验证件、进行登记,经电话与有关领导和科室联系并获其同意后方可入内;遇到群众来访,应先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接待,未经许可不得放人进入办公区域.禁止各种商贩及闲杂人员进入政府机关.

  4、值班人员要做好门前“三包”(即包卫生清洁、包绿化完好、包设施无损),并保持传达室、机关大门周围全天清洁.坚持定时巡逻查看,搞好“三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确保机关安全.

  5、门卫人员要维护好机关的秩序,特殊情况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对高声喧哗、大吵大闹和影响机关办公的行为,门卫人员要几时劝阻和制止;发现偷盗等违法犯罪分子,应想方设法擒获;如遇治安

保安管理制度13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第一章规定保安服务公司的内容,第二章规定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第三章规定了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第四章规定了保安员的相关规定。第五章规定保安服务相关的条件。

  第二条(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的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三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六条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保安管理制度14

  (一)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安人员值勤执行任务有所依据,保障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保安制度。

  第二条保安人员的服勤,代表本公司执行职务,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三条公司保安勤务应每日24小时执行不间断,其各班服勤时间,由保安课订定呈准公布实施。

  第四条保安人员的职责规定如下:

  1.工厂及办公处所各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房)巡逻事项。

  2.工厂及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措施。

  3.进出工厂及办公处所的外宾及员工之管制,联络登记事项。

  4.进出工厂车辆的管制事项。

  5.进出工厂物品的查验及放行。

  6.防止窃盗,协助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7.其他交办事项的处理。

  第五条保安人员除前条各项职责外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尤应严遵下列守则:

  1.应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

  2.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

  3.服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对于应急及防身器具等应经常佩带,或储备齐全,以应不时之需。

  4.服勤中应时刻提高警觉,遇有重大灾变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敏捷,作适当之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5.服勤中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睡觉等失职情事。

  6.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7.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8.应遵照巡逻路线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

  9.交换班时,应将注意事项交代清楚,并将服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登列)入"保安日志簿",检附有关资料逐日分呈厂单位及保安课核阅。

  (二)人员管制

  第六条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第七条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卡纪录。

  第八条员工在勤务中因公或事(病)假离厂时,应切实查验公出申请书或请假记录卡,始允其外出,并在公出单或到工卡上记录离厂,回厂时间以备查考。

  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之核准权责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经副理以上人员由保安登记进出。

  第九条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第十条外界来宾到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保安室办理入厂手续,发给来宾证,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第十一条协力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得凭厂务单位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第十二条假日加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厂者,应凭厂务单位所送之名单核对相符后,准予进厂。但本厂课长(含副课长)以上人员得于登记后进厂。

  第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同仁得凭识别证办理登记后进厂。

  第十四条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但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出入厂者,应即通知舍监室处理。

  (三)物品管制

  第十五条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的放行单核对无误始得放行。

  经保安签认后之放行单由保安室按顺序装订保管。

  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各厂订定列表送保安室执行。

  第十六条各协力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第十七条离厂人员经保安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记录携带人所属单位、姓名、时间、地点。

  2.由携带者亲书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等。

  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厂,应速呈报处理。

  第十八条厂内住宿人员携带人个物品出厂时,按下列所定处理:

  1.携带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应凭舍监室开立之放行单放行。

  2.携带一般日常用品者,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第十九条本公司员工及一般外宾不准携带照相机进厂,遇有特殊情况,如参观、访问或外籍人员携带照相机者,应按厂单位主管所示处理。

  第二十条同仁进入工厂上班不准携带与本公司产品相似的产品,厂内住宿人员如因需要,经厂务单位开立证明单者(注明品种、型号)准予携带进厂。但携带出厂者,应凭厂务单位开立的物品放行单,经查验无误后放行。

  (四)车辆管制

  第二十一条本厂各型车辆(汽车、机车)出厂凭厂单位的核派单放行。

  第二十二条外宾车辆进入工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条及第十一条办理外,依下列所定处理:

  1.持有证明来厂交货或提货之车辆,准予驶入厂区内有关处所。

  2.一般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厂商之营业、采购、检查、安装等人员所乘车辆,一律按指定位置依序停放,不照规定者,保安应即时纠正。

  第二十三条公司或其他各厂车辆进厂,除随车人员按本准则第十三条处理外,应依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处理。

  第二十四条进出工厂车辆应一律检查,进厂车辆当注意有无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出厂车辆载有货物时,应凭放行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五)紧急事件之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现窃盗时,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并应立即呈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保安人员应熟练安全装备的使用。了解配置地点,紧急事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使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置:

  1.判断情况若尚可镇压消除时,速采取行动,并报告上级及通知厂务单位。

  2.判断事故无法镇压,应急速通报有关单位。

  3.日间灾害急报有关主管,夜间灾害急报派出所,消防单位或救难单位。

  第二十七条夜间或休假日近邻发生灾难时,应将所知及判断是否波及本厂等情形,迅速通报有关主管。

  六)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二十九条本准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保安队长每天的工作详细职责

  1.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

  2.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要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做到政治上关心,思想上信任,工作上教导,生活上体贴。

  3.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检查督促队员管好、用好装备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加强与客户保卫部门的联系。要与客户保卫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换工作情况,熟悉客户单位周围的社会治安情况,从进驻单位的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以保障客户安全,维护客户利益。

  5.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要贯彻公司提出的"从严治队"的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公司印发的考勤报表,并于当月25日前开展分队会议,及时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和计划下月的工作目标。

  6.组织责任区内的工作。要根据公司宗旨和保安服务的合同事项,组织好责任内的守护,巡逻等工作,维护责任区安全,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

  7.做好领班思想工作。根据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保安领班的失职行为,造成后果的报公司保安部门处理。

保安管理制度15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 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 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 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 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 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七条 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 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 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 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 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 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 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 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 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 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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