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7 18:07:54 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档案管理制度1

  一,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及党和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2.热爱档案事业,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科学文化和档案业务水平,不断进行档案理论和业务研究,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适应改革的需要.

  3.熟悉本单位业务,了解工作活动和文件材料形成情况,积极协助搞好本单位的文书处理工作,使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为档案工作打好基础.

  4.负责管理本单位的全部档案,材料,编制案卷目录,专题目录,人名卡片等必要的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积极为各方面提供服务,使档案的利用快,准,全,充分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督促和协助搞好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立卷归档工作,案卷质量达到规范化,标准化.

  6.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每年组织档案人员业务学习一至二次,不断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

  7.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保护等项工作.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征集工作,不断丰富档案内容,为党和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9.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

  10.不断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11.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12.积极参加上级档案局组织的各项业务活动.按时向上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13.档案人员调动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手续办理之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二,档案保密制度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以下保密制度:

  1.个人所借阅的档案,资料不得随意携带外出.对机密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2.查阅档案时,只能按介绍信指明的内容查阅,不得翻阅无关部分.

  3.私人通信,电话,个人笔记本,私人间的谈话,不得涉及档案的机密.

  4.不准在库房内接待宾朋亲友,谈话聊天.

  5.保密工作要列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或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因失职或有意失密,泄密及违反保密制度者,要按《档案法》和保密规定论处.

  三,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者的姓名,政治面貌,查档内容和目的本单位借阅者也应说明目的

  2.利用档案,一般得经档案室负责同志批准.重要的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

  3.对已归档的文件,一般在档案室查阅.须借出时经批准方可.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4.借阅档案时,应注意爱护,严禁涂划,拆损,更不得抽换,遗失.不经档案室同意,不准公布,翻印,拍照,转借,私抄,如需摘抄,复制,须经批准的负责人同意,作凭证材料时,加盖图章后方有效.

  5.查,借阅档案者,要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如有损坏,丢失,按照《档案法》和《保密条例》之有关规定处理.

  6.凡经查,借档案解决了较大问题,取得了显著效益者,利用者要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档案管理人员.档案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档案利用情况.

  四,档案鉴定与销毁制度

  1.对各种档案的保管期限,密级,必须进行"随时"或"定期"的鉴定,对须鉴定的档案,由档案部门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本单位档案鉴定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审定,提出鉴定报告,经领导批准后执行.

  2.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删除销毁时,必须填写销毁登记表,连同鉴定报告和领导批准手续,一并存档备查.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单位领导指定的监销人员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

  3.销毁档案时,可采取两种法:一是就地焚烧,二是在监销人员的监督下送造纸厂销毁.

  五,立卷归档制度

  1.根据归档范围,按照文件材料形成自然规律和相互之间的联系,以分门别类,便于保存和查找"的原则,搞好立卷归档工作.

  2.凡属本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图表,声像,实物等,均由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进行收集,积累,立卷归档.

  3.依照《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归档的文件材料划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分别立卷,编目,存放.

  4.归档的案卷符合规范化要求.案卷质量达到:文件材料齐全完整,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科学系统,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标题简明确切,卷内目录完整,书写工整,装订结实,整齐美观,案卷排列合理.

  5.文书立卷归档每年一次.三月份完成上年度的文件材料的收集工作,四月份立卷归档完毕,编制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移交档案室统一保管.各专业档案的归档可按各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加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大力推广配方肥尤其是缓释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至少保存两年,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生产过程问题的追查。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业投入品采购记录表;二是种植业农事生产记录表;三是农产品销售记录表。

  三、生产记录由主要负责人填写,并由相关人员对其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通过健全生产记录档案管理制度,全面真实地掌握农产品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情况、质量控制标准、产品生产数量和销售去向,既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也加强了农产品生产者的.自律约束。

档案管理制度3

  1 财务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手工账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及税务相关资料、各种票据领购使用登记薄、财务人员移交清单及交接登记薄、财务软件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各种经济合同、项目成本资料、资产评估报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记合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已作废的各种票据、已使用完的各种票据存根、各项内部审计报告等。

  3 每月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应在每月账务完成纳税申报后,由会计人员协同会计主管人员整理、装订,并登记编号入库管理。对于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手工账薄、各种登记薄、移交清单等在年终账务完后整理装订入库;对于计算机拷贝磁盘或光盘在拷贝后即刻纳入档案管理;对于其他财务资料应该入库保管的,但根据工作需要暂时保管在不同会计人员手中,但对于十分重要的资料也应先办理入库手续,然后由相关财务人员按照正常借阅手续借出,以明确责任,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

  4 建立“财务档案登记薄”,每项财务档案归档前,由主管人员确定档案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档案类别分别编号登记管理,由档案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盖章)。

  5 建立“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财务部门内部需要查阅档案的,需由档案管理人员陪同查阅;需要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须由财务负责人批准,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复印;财务部门以外的人员原则上不能直接查阅财务档案资料,如有特殊需要,确需查阅、复印财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且在“财务档案调阅、借阅登记薄”上登记

  6 财务资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围内,不能带出公司。除了财务部门内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阅给其他人员。如有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因执法需要调阅或借阅公司财务资料的,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必须出具正式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判决书”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证件,

  并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按照以上手续办理借阅、调阅。

  7 财务档案的`保管按照《档案法》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如果超过规定的保管时间需要销毁的,应上报财务中心并建立“财务档案销毁清册”,在保管人员、主办会计及财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销毁,“销毁清册”作为财务档案保管;其中未清债权债务虽超过期限也不得销毁。

  8 财务档案管理人员及其他财务人员不得擅自公布财务资料;不得擅自销毁、涂改、伪造财务档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写、复制财务档案;不得损毁、分散、丢失财务档案;如发生以上情况,应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情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检查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9 行政部门应为财务档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条件。

  10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档案管理情况;集团财务中心定期对分支机构的财务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内部审计财务档案管理情况作为审计重点,确保财务档案的科学管理。

档案管理制度4

  为完整系统地保存公司的各类档案,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a.档案管理范围:

  1]政府部门颁布的政策性、指令性文件;

  2]政府部门、集团公司针对本公司的批复、指示、通知、要求等;

  3]公司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资料;

  4]公司文件;

  5]物业的管理、维修、保养计划、记录等资料;

  8]公司领导讲话和年终总结;

  9]其他经济、外包合同;

  10]音像、图片资料;

  11]其他要求归档的.重要文件。

  b.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对归档文件进行整理、分类、编号、编制索引和目录。

  c.借阅档案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归还,不得带出公司;

  2]爱护档案,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涂写、更改档案;

  3]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4]档案如有遗失、损坏、泄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档案借阅按阅档批准权限借阅;

  d.调离公司的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档案工作,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企业档案,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构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企业应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企业档案,明确管理档案的部门或人员,提高职工档案意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四条企业档案工作理解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中央管理的'企业制定本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和办法须报国家档案局备案。

  第五条企业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统筹规划并负责本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带给利用工作;

  (三)指导本企业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构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监督、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含境外机构)的档案工作。

  第六条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有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潜力。

  第七条企业各部门负责归档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定期交本企业档案部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

  第八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系统。文件书写和载体材料应能耐久保存。文件材料整理贴合规范。归档的电子文件,应有相应的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第九条企业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档案保管期限,划定档案密级。

  第十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对档案进行安全保管,并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档案和涉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登记造册,按有关规定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批准后进行监销。

  第十二条企业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有关报表。企业认真做好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档案现代化应与企业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企业档案部门应用心做好档案的带给利用工作,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企业带给及时、有效的服务。

  第十五条企业务必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带给真实、准确的档案。

  第十六条企业带给利用、公布档案,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组织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发生变动,应按<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处置办法>做好档案的处置工作。

  国有企业破产,破产清算组应妥善处置破产企业档案;国有企业分立,档案处置工作由分立后的企业协商办理。

  第十八条企业对在企业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建立档案工作职责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归档而造成文件材料损失的,或对档案进行涂改、抽换、伪造、盗窃、隐匿和擅自销毁而造成档案丢失或损坏的直接职责者,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施。<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企业档案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定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档案管理制度6

  职责部门

  1、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院级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

  2、部门(科室)指派专人兼任档案管理员,负责部门(科室)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须及时办理交接并通知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

  3、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指导与监督各部门档案管理的实施情况。

  4、部门(科室)负责人负责审批本部门(科室)普通文档的借阅申请,其它文档的借阅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5、机密文件借阅、所有文件的复制及销毁申请由总经理(院长)或指定负责人审批。

  档案收集、归档

  1、凡医院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打印的原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等),原件一律由院办(人事行政部)统一归档管理,发文复印件按规定由收文部门各自归档。

  2、各部门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部门文秘集中统一整理、归档。

  3、一项工作分别由几个部门(科室)参与办理形成的文件、决议,由主办部门(科室)负责收集整理,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4、部门(科室)组织召开的工作会议纪要与有关材料由本部门(科室)收集、归档。

  5、医院召开的工作会议文件由院办(人事行政部)收集、归档,并由会议组织部门(科室)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院办(人事行政部)办理归档手续。

  6、医院员工外出学习、考察、调研、参加上级单位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需将文件归档的,应及时交院办(人事行政部)归档。

  档案立卷

  1、档案管理员应使用档案盒(或文件夹)根据文件类型将档案分别立卷,统一存放至档案柜中。

  2、档案立卷应使用归卷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条文必须简明确切。

  3、案卷类目编制原则:含医院全称和经办部门全称,按上(医院全称)、下(经办部门全称)排版;根据文字量,也可以按左(医院全称)、右(经办部门全称)排版。

  4、案卷类目名称需根据5.3款标准,采用标黑一号字体打印,粘贴于档案盒(或文件夹)左侧距顶部3厘米处。

  5、归档的文件资料须按年度分别立卷,立卷必须核对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度,对存在缺陷的文件资料要责成有关人员收集齐全后再行立卷归档。

  6、归档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要求,目录清楚、字迹工整、图样清晰,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纯蓝墨水笔和复写纸复写。

  7、部门(科室)经办的文件原则上应于收、发文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医院每年6月份以前必须完成上年度全部文件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档案目录编制

  1、档案文件编号原则:A1A2A3A4—B1B2C1C2—D1D2,其中A1A2为医院代字(遵照《行文管理制度》附件《医院简称对照表》),A3A4为两位数年份号,B1B2为部门(科室)代字(大类)号,C1C2为文件类型(小类)号,D1D2为两位数档案序号。以上代字为汉字的,均用其拼音的首字母表示。例如:山西现代女子医院的行政部为经办部门,归档文件类型为20xx年的通知,是此卷中的第7份文件,则档号为:JX06—XZTZ—07。

  2、档案管理员应在档案盒(或文件夹)首页位置设立《档案目录》(附件10.1)。

  3、所有归档文件必须在首页面右侧用口取纸标记文件编号,并按顺序将档案信息登记在《档案目录》中,以便查阅。

  4、《档案目录》内容应包括目录序号、文件编号、文件标题、页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经办人、归档编号、备注等项目。

  档案保管权限、期限与类型

  1档案保管权限

  1.1财务部档案由财务部保存;

  1.2人事部档案由人事部保存;

  1.3医院证、章、信由总经理(院长)指定负责人保存;

  1.4其它各类档案由院办(人事行政部)保存。

  2档案保管期限

  2.1财务档案应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的保管期限执行。

  2.2医院证、章、信及相关文件资料属永久保存档案。

  2.3政府职能部门授予、发放的各种许可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奖状、奖章、奖杯、锦旗等原件属永久保存档案。

  2.4本医院的历史沿革、重要事项记载及反映本医院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属永久保存档案。

  2.5普通文档保管期限为3年至5年。2.6保密文档须于失效当日即刻销毁。3文档的保存形式:

  3.1文字性普通文档分为文字与电子两种方式保存。

  3.2计算机存储的涉密文件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文件密码由指定的文件保管人设定,并须将该文件路径及密码报院办(人事行政部)备存,并保证其真实性。3.3机密文档以书面或实物形式保存。4档案类型

  4.1行政档案,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对内、对外收、发的`《通知》、《决定》、《函》、《总结》、《报告》等各类正式公文;各项重要活动的组织流程、领导讲话稿、声像图片等相关资料;各部门(含财务、医务科室)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规定、流程等;院级会议的会议纪要、决议;医院年度(季、月、周)工作计划汇总表;《办公房屋租赁合同》、或自置房屋产权证等固定资产档案;购置车辆所有权证、购置税证、保险、行驶证(复印件)等车辆管理档案;对外签订的各类购买(租赁、服务)性质的合同文件;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2人事档案,包括:全院员工个人信息资料(花名册);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勤打卡数据;工资、社保等薪酬相关资料;招聘表格、人才库等相关资料;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其它应归档保管的文件、资料。

  4.3财务会计档案,包括:各类审计帐册及报表;各类会计帐册及报表;固定资产资料;其它须保存文档。

  4.4药械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台帐;设备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验收报告;设备保修卡、保修协议及维修联系方式;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更新改造记录;设备管理制度;其它应保存的设备资料。

  4.5医疗档案,包括:档案内容由医疗管理部门提供。

  档案查阅与复制

  1总经理有权查阅医院所有档案。

  2部门(科室)负责人有权查阅本部门(科室)所有档案。3其他员工因工作需要应经过审批方可借阅有关档案。

  4文档查(借)阅应在档案保管部门(科室)进行登记,机密文档及权限外查借(阅)须办理审批手续。

  5查(借)阅或复制除财务类、人事类以外的档案须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相关登记。

  6查(借)阅或复制财务档案、人事档案须由总经理审批。

  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依据档案保管期限每年3月前编制销毁计划及清单,由院办(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

  2总经理审批同意销毁计划后,必须指派两名(含)以上监销人员监督档案销毁过程,并进行签字确认。

  3销毁档案清册要妥善保管,并将所销毁档案在有关目录中注销。

档案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国家档案馆管理,促进档案馆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家档案馆,包括综合档案馆和专门档案馆。

  综合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和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多种门类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专门档案馆负责收集和管理某一专业领域或者某种特殊载体形态的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

  第四条国家档案馆是公共服务机构,依法履行保存历史记录、提供档案利用、开展社会教育、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职能。

  第五条国家档案馆应当全面收集档案,反映历史真实,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方便社会利用,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国家档案馆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

  第七条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省档案事业,对本省国家档案馆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市、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档案事业,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档案馆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第二章档案资源建设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国家、省有关档案馆网布局的要求设置国家档案馆。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设置综合档案馆。省、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置专门档案馆,也可以与综合档案馆合设。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设置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设置国家档案馆必须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国家档案馆的具体条件和申请审核程序,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商省级有关部门制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职责,拟订档案资料收集的具体范围,报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实施。

  第十条综合档案馆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向本馆移交档案的单位范围。有关单位应当按规定向综合档案馆移交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和形态的档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国家档案馆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接收档案。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接收档案的,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综合档案馆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现行文件查询等服务。各级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综合档案馆移交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档案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规划。

  国家档案馆应当加强电子文件的接收工作,加快传统载体档案的数字化,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网络化。

  第十四条综合档案馆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的电子档案目录中心。向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单位以及专门档案馆应当定期向综合档案馆报送电子档案目录。

  电子档案目录格式标准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电子政务要求和规范制定。

  第十五条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鼓励档案资料所有人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或者寄存;国家档案馆接受捐赠的,应当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并可以给予一定奖励。

  第十六条国家档案馆之间,国家档案馆与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之间,应当加强合作和交流,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及其他机构保管的文物、图书资料同时是档案的,应当向综合档案馆提供相关目录。

  第三章档案开放与利用

  第十七条国家档案馆的下列馆藏档案,应当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按国家规定不宜开放的除外:

  (一)建国以前形成的档案;

  (二)建国以后形成的档案,时间已满30年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档案;

  (四)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形成的档案;

  (五)重大活动档案,进馆满6个月的。

  国家档案馆开放个人捐赠的档案,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

  第十八条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应当组织鉴定小组对拟开放的档案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开放条件,并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一律予以开放。

  第十九条国家档案馆应当采取设立阅览室、档案网站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已开放档案、文件查询服务。

档案管理制度8

  为加强学校档案工作,全面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档案资料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长分管、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教务处、有关人员协助工作。

  2、健全文书档案,坚持专人收拆,及时登记、签批、承办,保证文件资料齐全完整,及时办理。

  3、学校行政人秘档案包括行政会议记录,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各种计划与安排,各种会议学习记录。群团教代会材料等分别由职能部门收集,交行政和校党政办公室整理,交档案资料员,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德育活动档案包括班主任档案,各项学生活动的方案、实施及班主任、学生奖惩记录档案,由政教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5、学校教学档案包括教务会议记录、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教育教学档案、体育卫生档案、教师培训档案等由教务处、教科室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6、学校总务处档案包括总务处会议记录、校舍、校产档案、财务档案、校园建设档案、人员考核档案、基建档案等。由总务处有关人员负责收集、整理,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整理装订、归档。

  7、学校的常规管理资料和财会档案注重平时收集,一般每学期或每学年整理归档。由职能部门交档案资料室,由档案资料员负责归档立卷。

  8、积极做好档案资料的“四平时”(收集、整理、鉴定、立卷)工作,按照档案立卷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分类、组卷、编目、装订工作。

  9、档案资料室坚持做到“五防”: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盗,确保档案安全。

  10、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档案要办理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须凭介绍信和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在本室查阅。查阅档案不得随意借出,不得涂改、抽换和拆散,不得损坏。

  11、按照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__,严格注意保密,不得泄密。

  1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努力创建合格档案资料室和先进档案资料室。有关档案在存电脑的同时应及时刻录成光盘,注意保存,防止丢失。

档案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保证资料完整,使会计档案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集团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它既是本单位档案的一部分,也是国家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会计档案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各级机关的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第五条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和电算软盘资料),应由财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定成册。

  第二章会计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的书面证明。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外来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三种)、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第七条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结的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连续、系统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它包括按会计科目设置的总分类账、各类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辅助登记备查簿等。

  第八条会计报表。会计报表是反映企业会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主要有主要财务指标快报,月、季度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九条其他会计档案包括:

  (一)文书部分:

  1、各种经济合同、协议、担保书契约及其附件;

  2、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总结,年度财务决算编审工作的要求,财政、财务工作会议文件及资料;

  3、各种财务分析资料(包括资金分析、经济活动分析、成本情况分析);

  4、各种调查报告和典型经验;

  5、资信证明;

  6、重点工程决算资料;

  7、各种投标保函;

  8、城建制划转、撤销、合并单位的全部交接资料。

  (二)表单部分:年度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报表(包括统计、质量、劳动工资、安全生产、设备情况、科技成果及效益等);财务检查报告;国库券和其他债券分配和统计报表;会计人员统计表、会计人员考试情况统计表;会计人员考核资料;会计证登记表;职称评定审批表;会计达标升级申报、验收、审批表;先进会计审批表;报废后的固定资产卡片;各种台账、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三)电算化部分:会计电算化存贮在磁性介质上的会计数据、程序文件及其他会计核算资料均应视同会计档案一并管理。

  第十条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即:分类标准统一(一类凭证、二类账簿、三类报表、四类其他会计档案)、档案形成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凭证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第十一条

  会计档案编号级次:2/2/2/4,即大类/年度/类别/流水号。

  第十二条

  大类是指会计内容的大类:01凭证、02账簿、03报表、04其他档案……。

  第十三条

  年度是指会计内容发生的年份,如08、09……。

  第十四条

  类别是指大类下的分类,凭证类别以月份划分01一月、02二月……;账簿类别分为01资产类、02负债类……;报表类别分为01主表、02附表、03内部管理报表……;

  第十五条

  其它档案类别分为:99其它。

  第十六条

  流水号是指按会计内容的发生时序,连续编制号码。如20xx年2月份第25本凭证,应编为01080xxxxx5;20xx年第50份合同应编为0408xxxx0。

  第三章会计档案的装订

  第十七条

  会计凭证的装订。每月装订一次,须在次月10日前装订完成,按年分月妥善保管归档。

  (一)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数、编号是否齐全;按凭证汇总日期归集(如按上、中、下旬汇总归集)确定装订成册的本数;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针、大头针、回形针),对大的张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整理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再检查附件有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二)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用“三角两针引线法”装订,装订凭证应使用棉线,在左上角部位打上两个针眼,实行两眼一线并在凭证上方和左侧面各走两次线后再到背面打结,结扣应是死的,并放在凭证封皮的里面。记账凭证装订完成后,要根据三角装订的大小进行完全包角,由装订人在记账凭证侧面注明年、月、凭证种类和起始号码,并在包角处的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装订凭证厚度一般为2-2.5厘米,保证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三)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处标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于调阅。

  第十八条

  会计账簿的装订。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按时整理立卷。

  (一)基本要求:账簿装订前,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按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二)活页账簿装订要求:保留已使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用质好的牛皮纸做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三)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在本账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由会计主管人员和经办人签章。

  (四)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掉页、加空白纸的现象。会计账簿的封口要严密,封口处要加盖有关印章。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全年按顺序编制卷号。

  第十九条

  会计报表的装订。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留存的报表按月装订成册谨防丢失。第一,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地装订;第二,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各种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封底;第三,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第四章财务信息化档案

  第二十条数据资料管理与保密。计算机内数据文件及其备份和作为会计档案资料打印输出的各种凭证、账册、报表,应按有关财会制度使用、保管。

  (一)现金记账凭证及日记账的输出及保管。现金收付业务要做到当日业务当日清。现金记账凭证一律由专职会计人员将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按分录当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出现金日记账页,审核后交现金出纳人员核对现金库存,相符后出纳员及主管负责人在账页上盖章,按月编页码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年终将各月现金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封印妥为保管。

  (二)银行记账凭证、账册的输出与保管。有关财务人员必须及时把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分录输入计算机并打印银行日记账,以保证银行出纳当日业务当日清。银行账页经出纳审核无误后,出纳和主管会计签字盖章,按日装订成册,年终将各月银行日记账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封印,妥为保管。现金、银行记账凭证可采取汇总的方式,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三)转账凭证的输入、输出与保管。有关会计人员应及时将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分录输入计算机。并打印输出,装订成册,妥为保管。

  (四)科目汇总表、账簿打印时间。现金、银行日记账每天打印。银行余额调整表每月打印一次。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每月打印一次。现金、银行存款、转账记账凭证的科目汇总表每本打印一次,并同该本记账凭证一起装订。会计报表、计算表、分析表,按管理要求和时间打印输出,经有关财会人员审核无误后签字生效。

  (五)其他。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要求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账页上签字盖章,财务主管签字盖章认可。

  第二十一条数据备份管理。会计核算数据必须经常进行备份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准备三套软盘循环使用,隔日进行备份,以避免意外和人为错误造成对工作的干扰。需要做备份的包括系统设置文件、科目代码文件、期初余额文件、本月账务文件、报表文件及其他核算子系统的数据文件。机内凭证及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报表,应视同会计资料按月做两套软盘备份,交会计档案保管员分别放置在不同地方妥为保管。

  第二十二条信息化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存档手续: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必须有会计主管的签章才能存档保管。为保证备份数据的安全,备份软盘必须贴上写保护标签,装入盘套,放进硬盒,存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打印输出的凭证、账册、报表等书面形式的会计档案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保管期限和管理办法管理。随计算机配置的操作系统、各类应用程序软件、购买的商品化会计核算系统软件,软件的备份磁盘,作为会计档案保管。各类会计档案的出借,必须经过会计主管审批同意并签章,如果对备份磁盘的操作可能危及该备份磁盘的完整性,应制作该备份磁盘的复制件,使用复制件进行操作。必须加强会计档案的保密工作,任何人如有伪造、非法涂改变更、故意毁坏数据文件、账册、备份磁盘等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会计档案的移交

  第二十三条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人员,应相对稳定。如果保管人员有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后才能离开。交接时移交人与接替人应按会计档案目录逐一点交。如发现会计档案有短缺,应由移交人负责找齐,如有丢失,移交人应查明原因,承担责任。点交清楚后应由双方在移交表上签字。

  第二十四条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移交。被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经上级审计和财务部门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交上级档案或财务部门保管。

  第二十五条被合并单位的会计档案移交。被合并单位应编制移交清册移交给并入单位。双方经办人按移交清册进行点交后,双方经办人和负责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上级档案和财务部门派员监交。

  第六章会计档案的保管第二十六条公司级以上机关应设会计档案室。没有条件设立会计档案室的单位,应设会计档案专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每年会计年度终了,暂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年度终了时填制的会计档案目录送档案部门一份备查。其他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

  第二十七条会计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收集归档。存档前,经办人要整理装订,分类填制会计档案目录,写明案卷号,一切手续完备后,保管人员才能接收。

  第二十八条会计档案的存放应该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霉变质。不允许随便堆放,保证会计档案完整无损。

  第二十九条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会计档案保管年限表执行。保管年限期满后方能销毁。会计部门保管的其他会计档案,各种契约、重点工程决算资料,会议记录本永久保存;其他档案按其使用价值各单位自定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序号档案名称

  一、会计凭证类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证其中: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凭证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会计账簿类3日记账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4明细账5总账6固定资产卡片7辅助账簿8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簿

  三、会计报表类9主要财务指标快报10月、季度会计报表11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四、其它类12会计移交清册1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14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15年永久3年15年25年15年15年包括日记总账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可存5年15年永久包括各级主管部门的汇总会计报表3年包括文字分析5年同上永久同上15年25年25年备注

  第七章会计档案借阅的批准权限

  第三十条公司财务部门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存在财务部门的,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会计档案存在档案部门档案库的,到档案库借阅,档案保管人员应及时提供。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其他部门借阅会计档案。会计档案存在财务部门的,要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借阅;会计档案存在档案库的,要经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方能借阅。

  第三十二条外单位人员查阅会计档案。要持单位介绍信,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第三十三条借阅会计档案应在财务部门或档案部门的档案库(室)内查阅。须拿出档案库(室)时要经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必须携带出单位的要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十四条需要借出财务部门或档案库的会计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在“会计档案借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归还时还应注明归还时间。

  第八章会计档案的销毁

  第三十五条公司级单位会计档案的销毁。由档案、审计和财务部门共同对应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总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批准并派人监销时,方能由档案管理部门销毁。

  第三十六条总公司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档案、审计和财务部门对应销毁的会计档案共同进行鉴定,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审查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市档案局、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市分行批准并派人监销。方能由档案管理部门销毁。

  第三十七条会计部门保管的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会计部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报经档案、审计部门鉴定、审批和监销。

  第三十八条基层单位会计档案的销毁。应由财会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销毁清册审批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查后,报经公司档案部门和财务部门审查批准,并派人监销,方能销毁。

  第三十九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应销毁时,其中有的原始凭证还有使用价值的,例如未了结的债权、债务业务的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直保管到确无使用价值时再销毁。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相关账表

档案管理制度10

  1、为加强酒店档案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定本条例。

  2、总经理室主管酒店档案工作,对酒店档案实行统筹管理,组织协调,统一高度,监督指导,并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酒店档案各部室及个人从事酒店公务活动直接形成的,对酒店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象、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4、酒店各部室和全体员工均有保存档案的义务,各部室须指定专人保管本部室的档案,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并具备专业知识。

  5、各部室应按照酒店文书档案、管辖和保管期限表中的有关规定,收集、整理、保管归属本部门管理的档案,并向有管辖权的部室转交有关资料。有关组织和个人因工作需要须查阅各类档案时,各部门应提供方便并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

  6、任何个人都不得将属于酒店所有的档案据为已有或者拒绝归档,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必要的处罚、处分,并根据档案的价值和数量,责令赔偿损失。

  a、损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部室应保存的档案,

  b、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已有,拒绝向组织和档案工作人员转交。

  c、擅自提供 、抄录、公布属于酒店档案以及应当保密的档案。

  d、涂改,伪造档案。

  e、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

  7、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或个人,由酒店保密委员会和总经理室给予奖励。

  8、本条例由总经理室负责解释。

  附:酒店文书立卷归档的几点说明

  1、会议及酒店、部门召开的专业会、研讨会,单独立卷归档。其内容包括:会议的筹备、时间、地点、会议文件资料、参加人员、领导人员讲话、简报、总结等。

  2、各部的专题报告、集体和个人的'调研资料亦须归档。

  3、各种基建施工图纸在工程结束后应专门立卷归档。

  4、以酒店名义的发文,包括与有关部门的联合发文,由主管部门或会签部门归档。

  5、上级单位、各地方旅游部门发给酒店的文件,由有相关的业务部门归档。综合性的总结、计划,由总经理室归档。

  6、关于原稿,如有修改,以领导最后批签字稿归档。

  7、重要的照片和底版、录音带、题字、题词等,亦应立卷归档。

  8、立卷归档的资料每卷不超过150面,超过者可立分卷。

档案管理制度11

  1、学费收费工作统一归口,由校长室授权财务科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直接向学生和 其他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建立收费报告制度,严格收费程序。学校新增收费项目及标准,由隶属处室提交申请报告,经 分管校长、主管校长审核后报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经物价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学校新学期向学生收取的一切费用均要做好“四统一”。

  ⑴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

  ⑵统一持收费许可证收费。

  ⑶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

  ⑷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收取,入学校行政大账。

  4、学期初收费时,财务科要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及时变更、公示,以便学生及群众监督。

  5、代办费管理。

  ⑴代办费坚持必要性原则,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需求由学校统一代办支付。

  ⑵代办费在每学期初和学费等一起一次性收取,不得提前预收和中途补收。财务科统一管理,设 明细账,分班分项核算,学期结束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结算情况对全校公布。

  ⑶各项代办费支出要在预收的范围内,超过范围内的部分,财务科不予办理,学校收取的代办费 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各代办物品均以成本价计算。代办项目取得的折扣、回扣、折让等一律冲销代办 费支出。

  ⑷代办费属于代管款项,不属于学校的资产,学校不得挪用。

  6、学生购买保险、校服、接种疫苗、打防疫针必须采取自愿原则,学校不得统一规定,不准代收 保险费。任何部门和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强制推销、购买规定之外的教辅材料、图书、报刊和学习用 品。

  7、收费减免规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学费、住宿费可分期交纳,分期交纳仍有困难的 ,可酌情减免。具体程序和办法为:学生先凭民政部门、当地村民或居民委员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向校长室提出应交纳费用的分期交纳或减免的申请报告,然后由政教处会同班主任调查证实,校长 室根据调查材料研究决定分期交纳或减免学费等费用的学生名单。政教处将名单打印交财务分管校长 签批后送财务科,统一办理减免工作。

  8、收费培训。新学期开学前,组织由校领导、分管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及收费管理员参加的教育 收费政策培训。学校收费管理员每年必须另外参加物价局组织的收费管理员培训。

  9、每年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对收费和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档案管理制度12

  1、档案鉴定制度

  1、档案鉴定工作,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

  2、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全面观点、坚持历史观点、坚持发展观点。

  3、档案鉴定,必须按照党和国家制定的鉴定工作原则和鉴定标准进行。

  4、档案鉴定工作,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般应有领导、专业人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的鉴定小组负责进行。

  5、凡是经过认真的鉴定,判定为保存或销毁的档案,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好鉴定手续。

  6、档案鉴定工作,是一项决定档案命运的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肃、慎重地对待鉴定工作,严格遵守档案鉴定工作制度。

  2、档案借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搞好各门类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 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6、凡私自抄录、摄、描绘、折散、删刮、撕毁档案等行为者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保密法》予以追究法律现行责任。

  3、档案保密管理制度

  一、档案竖家的宝贵财富,企业各门类档案本身具有机要性质,因此,档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手续,严格遵守保密十条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凡是利用档案,必须经档案人员提供,任何人不得直接动用。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按照档案借阅制度办理手续,限期使用,按期返还,返还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追查。

  四、利用绝密、机密档案以及引进技术资料、科研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新产品、新工艺等技术文件材料,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严禁提供利用。

  五、外单位查阅档案,需持介绍信经公司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复制档案和外供图纸和技术文件,统一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严格按照审批手续提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外供。对于擅自向外转借、提供图纸资料和技术文件等档案材料者,必须追查责任,对于严重损害国家和我公司利益者,要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六、停产或已生产完毕的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材料以及其他经鉴定审批拟销毁的档案资料,统一按公司下文件由公司档案信息中心组织回收,统一销毁,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无权处理或自行销毁。

  七、发现有关泄密事件,应立即报告,及时追查。

  八、不允许传抄、自行翻印机密文件和带密级的档案材料。

  九、不允许将机密文件带回家中和到领导办公室随意翻阅文件。严禁携带机密文件、档案资料游览、参观、探亲、友,出入公共场所。

  十、单位领导和保密小组要定期检查保密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严防失密、泄密发生。

  4、档案复制制度

  1、本单位工因工作需要复制一般文件材料时要经档案室审批;本单位工复制本职工作范围以外的档案,需经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复制机密档案材料(局会议记录等)须经局档案员和分管档案工作的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复制。

  2、外单位一般不予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应持单位介绍信,经档案员同意方可复制。

  3、 复制后要及时进行登记。

  5、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是以档案工作中量的现象为对象,以表格、数字的形式揭示档案和档案工作中诸现象的'现状、发展过程及其一般规律性的工作。

  2、统计作用。档案统计工作,为制定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开展档案科学研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提供科学的依据。

  3、统计内容。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数量和状况,以及档案的构成、利用、机构和人员等情况的基本统计和其他专门统计。

  4、统计任务。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5、统计对象。对档案实体及其管理状况的统计和档案事业的组织与管理现状的统计。

  6、统计方法。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把零星的个别的原始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使之成为能映整体现象的资料,再进行分析和研究,总结出典型性的经验教训,以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

  7、按期统计。平时必须积极收集资料,做好单项的统计;半年必须做好各项工作的初步统计;年终必须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统计。

  8、专人统计。配备统计人员,熟悉统计业务;掌握统计资料,数字统计连贯;准确统计数字,按时统计上报。

  6、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保管工作,是采用一定的技术设备、措施和方法,对档案实行科学保管和保护,防治档案损毁,延长档案寿命,维护档案安全。

  2、按专业类项进行保管,做到档案存放条理化、排列系统化、保管科学化,以利于档案的保护管理。

  3、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切实做好档案“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4、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购置先进设备,改善库房管理条件;引用先进科学技术,实行科学管理。

  5、库房要保持温度在摄氏14-24°c,相对湿度在45-60%之内;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无鼠、无有害气体污染。

  6、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到天天打扫卫生,每天上下班各检查一次温湿度,每月清理二次档案柜卫生,发现有字迹褪变和纸张破损的案卷,及时进行抢救。

  7、接交进馆的档案,要认真清点,履行签字接交手续;档案外借,要认真清点,履行批准手续,并保证按期归还;筏作人员不得进库房,以防意外;在库房里不准吸烟。

  7、档案销毁制度

  1、档案的销毁,是指对没有保存价值的不归档文件和保管期限已满无须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处理。

  2、档案销毁,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档案销毁的标准,严格进行鉴定。

  3、经过鉴定确需销毁的档案,必须写出销毁档案内容分析报告,列出档案销毁清册。

  4、档案销毁,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履行批准手续。

  5、批准销毁的档案,应及时送造纸厂化为纸浆或焚毁,且要有两人鉴销;销毁完毕,鉴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写明某曰已销毁并签名盖章。

  6、档案的销毁,必须在相应的《案卷目录》、《档案总登记簿》和《案卷目录登记簿》上注明“已销毁”。

  8、统计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统计档案包括:统计台帐、统计年报及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文件等有保存价值的统计资料。

  二、统计档案属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统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时,必须移交所有统计档案资料。

  三、统计档案要有专人负责,并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统一编号、统一格式装订,保管期限按照国家档案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统计档案严格执行统计档案资料的保密制度,不准外借,不准私自带回家中,不准损坏丢失。

  五、统计档案要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13

  档案资料是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各项职能的具体反映,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是公路工程建设监理的职能和工作内容;是制止公路工程建设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保证建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施工程序、质量按规范的要求实施,进度、造价按计划、合同实行。

  1、对施工单位日常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

  2、对表格填写中的.问题给予解答。如表格中有产生歧义及疑问的地方,应及时向业主或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请示,并将答复及时反馈施工单位。

  3、完成监理独立抽检资料和独立评定资料以及对所辖合同段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督导、汇总和移交。

  4、为实现公路工程竣工资料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目标,驻地监理办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使用建设单位统一印制的抽检检查表格及指令性表格。

  5、从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驻地监理办安排专人收集、分类整理存档的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综合管理类的往来文件、独立筹建资料及工程监理过程中采集的照片、底片、音像、图片、磁盘、光盘等非纸张载体资料,

  力求做到资料整理与施工进度同步。在对建设项目的形成、积累的资料分阶段进行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中,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驻地监理办应按时整理,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移交前综合管理类文件、、重要会议记录、变更设计文件及非纸张载体资料按年度、按合同段、按问题、按保管期限进行整理;独立抽检资料按合同段、以每公里为单元或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以方向进行整理。

  6、驻地监理办设一位负责人分管档案资料工作,并建立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本建设项目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并配备必要的档案设备。

  7、驻地监理办必须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对管理处、总监办、驻地监理办、承包人、地方政府、设计单位之间的有关质量、进度、费用及其它的一切往来函件和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档案管理制度14

  1.目的

  通过对防火档案进行规定,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商场各类防火档案的管理。

  3.主要职责

  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商场的安全性。

  4.内容

  商场物业需根据政府规定建立完善的防火档案,并予以妥善保管。

  4.1物业商场物业分管的档案

  4.1.1各级防火组织及其成员名单。

  4.1.2各部门防火责任制。

  4.1.3商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4公安消防部门的`来文。

  4.1.5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4.1.6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材。

  4.1.7消防演习计划、记录。

  4.1.8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资料。

  4.1.9消防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4.2.0奖罚记录。

  4.2.1其他有关消防资料。

  4.2工程部分管的档案:

  4.2.1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布局平面图。

  4.2.2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技术资料。

  4.2.3自动报警系统的检测资料。

  4.2.4自动喷淋系统的检测资料。

  4.2.5防排烟设备、防火门、消火栓等到防火器材的检测资料。

  4.2.6供水系统的检测资料。

  4.2.7避雷装置系统的检测资料

  4.2.8危险品使用、保管安全制度及资料。

  4.2.9动用明火作业的申请及作业记录资料。

  4.2.10电气设备的开关、线路及照明灯具的检修资料。

  4.2.11更改消防设施的报告、批文及作业记录等资料。

  4.2.12其他消防器材设施方面的资料。

档案管理制度15

  为不断加强学校档案的保管、保密和利用工作,根据依法治档的原则,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它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二、凡已入档的各类档案,须经统一分类登记、编目、科学管理,妥善存放,并制订案卷目录等索引查询工具。

  三、设立档案库,配置专业存档箱柜,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四、对已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档案材料,要清理造册,报校领导批准。

  五、档案责任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

  六、属保密范畴内的档案,利用者须报经校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与利用目的无关的.章节,请勿翻阅或摘录。

  七、凡有需查阅档案者,查阅时不得把案卷拆散、涂改、损毁或转让他人。

  八、利用者如须摘录、复印有关档案,一般的经档案员同意,重要的机密档案须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摘录。

  九、外来人员需利用本单位档案的,需持单位介绍信,并注明利用目的,经校领导同意,方能查阅。

  十、做好档案利用记录工作,档案员有权向利用者收集利用效果;利用者有义务向档案室反馈利用效果。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要定期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改进。

  北兴农场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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