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21 16:57:58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7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用电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7篇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

  1.电气线路及设备管理维护职责范围

  1.1施工供电线路、变配电装置,由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检修和巡视,并定期检查。

  1.2各施工承包商从变压器高压恻引出线(含高压电路保险、避雷器、高压计量装置)到施工生产区和施工生活区的一切设备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安装、检修、维护。应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应有专人负责。

  2.施工用电管理

  2.1各用户方需要用电,应书面提出申请(包括用电负荷),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并指定接口点。

  2.2各施工单位应从指定地点引接。对未经批准私自引接电源者,除停止供电、责令其拆除、追缴所窃电费外,并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2.3各施工承包商必须在电源变压器高压测安装准确的计量装置(电度表),线损及收费办法按合同规定执行。按用电比例分摊各施工承包商。

  2.4各施工承包商安装完电气设备后,必须经设备管理部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

  2.5施工承包商需新增负荷时,必须提前一周向设备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所增设备和容量,经设备管理部批准后,指定接口点。

  2.6各用户方接到电费缴纳通知单后,在三天内向业主缴纳电费;五天内不缴电费者,执行合同有关罚款规定或按电费总额罚款10%的滞纳金,十天以上者,请示有关部门给予相应处理。

  2.7各施工单位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符合电业部门有关要求,否则不得上岗。

  2.8各施工承包商遇有电气线路和设备检修需停电作业时,应与设备管理部办理工作票,遇有电气故障时,故障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和其它单位。

  2.9各施工承包商安装的计量表应按电业部门规定定期效验。

  2.10各施工单位禁止向所承包工程范围以外供电。

  3.架空线路

  3.1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架空裸线,绝缘导线截面应大于16mm2。

  3.2线路架设高度不得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6m,线路交叉时1-10KV的线路最小垂直距离必须大于2m,构筑物顶部架设时必须高于顶部2.5m。

  3.3架空线路的转角杆,分支杆及终端杆的拉线应采取防护措施,并在离地面1.5m以下的部分涂红、白色油漆示警。

  3.4架空线路的安装应符合ISBN7-120-00200-7-TM.47要求。

  3.5几种线路杆架设时,高压线必须位于低压线上方,线间距符合《DL500g.1-92》要求。

  4.变压器

  4.1各类变压器安装必须符合《DL5009.1-20xx》规定。

  4.2变压器周围1m外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围栏,在围栏的明显部位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围栏门必须上锁。

  4.3中性点及外壳接地连接点的导电触面应接触良好,连接牢固可靠,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4.4施工变压器每两年必须彻底检修一次,对于法兰漏油、绝缘老化、螺丝松动、操作机构锈蚀等问题,要进行处理。

  4.5围栏内地面应平整,无杂草杂物。

  5.施工现场的直埋电缆

  5.1电缆穿过道路时埋深要大于0.7m,应采用保护套管。

  5.2地面上应沿电缆走向每隔20m设置“地下电缆”的走向、用途标志牌。

  5.3在地下电缆处严禁用机械推、挖施工。

  6.地线

  6.1施工现场的下列设施必须要有良好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得大10Ω,地线及零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丝连接等方式,严禁简单缠绕或勾挂。

  各种电动机械的电动机、操作箱。

  交直流电焊机。

  铁制配电箱的外壳。

  吊车的轨道及铆焊、焊工的平台(吊车轨道要求接零后重复接地)

  氧气、乙炔气的输出管道。

  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灌的外壳。

  20m以上的竖井架、脚手架等。

  6.2下列设备不得当地线使用

  氧、乙炔气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吊车轨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供暖管道不得当做接地线。

  在同一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接零,一部分接地。

  7.电焊机

  7.1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线,直流电焊机的.二次线一律采用3×10+1×6的橡皮线,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5m。

  7.2电焊机的二次线外皮必须完好,破坏处应妥善处理,否则不得使用。一、二次线应布置整齐牢固可靠。

  7.3露天装设的电焊机应放置在干燥场所,并应有遮当棚。

  7.4电焊机外壳必须完好和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4Ω。不得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7.5电焊机的使用和要求符合有关标准。

  8.现场照明

  8.1现场照明应采用广集式照明灯塔。广集式照明标准规范是使用说明书。

  8.2工具房、临时工棚,一般场所的照明线,应固定在绝缘子上,距建筑物距离大于2.5m,严禁导线在钢结构上缠线。

  8.3在金属容器内,井坑下及潮湿的场所,应使用行灯变压器照明,照明电压不得高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行灯电压应为12V。

  8.4易燃、易爆场所必须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

  9.配电室

  9.1配电室的安装、使用应符合《DL480-91》。

  9.2配电室内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母线及开关上部的灰尘、蜘蛛网要定期清扫,消孤罩要齐全,熔断器的安秒特性要与负荷相匹配,电流整定值要适当。

  9.3配电室内有专人值班,无人时室门要上锁。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2

  为了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确保人身和机械设备安全,制定本项目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施工电源的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源箱采用双门、双漏保的标准闸箱,箱内标明负荷名称,箱门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并加贴专业负责人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二、各工程项目部应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及通讯方式,并以书面形式报电气处。

  三、电源闸箱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电源箱(包括电源箱内的设备、维修)由电源管理单位管理;二、三级电源箱及各分路开关下口所使用的用电设施、二级电源箱负荷侧接线及三级电源箱由施工队伍管理。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一机一闸一保一箱一锁。

  四、各类电源箱必须使用国标正规产品,并经电气处检查验收合格,办理完用电许可手续后,方可送电。

  五、电源管理、维护和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监护人员等级应高于操作人员。

  六、施工现场直埋电缆必须用铠装电缆或加保护管,深度不得低于0.7米,经过道路和铁路需加保护管,缆沟回填应沿电缆走向每隔15米立'地下电缆'标志。

  七、敷设各处的临时线路绑扎牢固整齐,电气连接及绝缘可靠,防止外部受机械损伤。

  八、施工现场一律不准采用裸导线,采用架空线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绝缘导线,架设高度不得低于3.5米,有车辆通行的路口不得低于5米。

  九、禁止使用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的活动线轴。三相电动工具必须采用三相四极插座或插销。

  十、在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必须设在室外;在缆沟、循环水沟及潮湿地方,用24v电压照明;在箱罐容器内施工必须使用12v的低压行灯电源,(行灯变压器不得放在容器内)应采用橡皮软线和手持灯,且低压线路必须与高压线路分开敷设。

  十一、交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6mm2的'橡皮软线,直流电焊机的一次线一律采用3×10+1×6mm2的橡皮软线,集中布置的电焊机的一次线要装电缆槽盒,电焊机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十二、轨道式起重机械的动力电源软线要装设电缆托架,轨道应多点接地,轨道与轨道之间做好跨接。

  十三、施工用电设施除经常性的维护外,还应在雨季及冬季前进行全面的清扫和检修,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检查、维护。(测试用电设施的接地电阻值,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同时做好特殊性检查维护记录)

  十四、施工用电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和恢复送电严格按照《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严禁采用预约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监理公司、指挥部电气处负责定期对现场临时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拒不改正的单位进行通报及处罚。

  十五、因施工用电采用的是预购电制,为保证施工单位用电负荷,请各单位积极配合预缴电费。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3

  为了保证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施工用电管理责任制如下:

  (一)全体机电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遵照国家有关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完成施工安全用电的保证工作。

  (二)机电管理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的电气安装、机械设备用电等安全防护废话和装置组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用电规程,教育工人新意守纪,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三)机电班长在带领全班模范遵守施工用电安全制度,带领本班安全作业,执行安全交底措施,拒绝违章指挥。班前对所使用的`施工用电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积极做好安全用电工作。

  (四)全体机电工作人员在班长领导下,严格执行各贡安全用电规章制度,积极完成班长交给的一切工作任务,对所有施工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要经常检测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解决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用电的顺利进行。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4

  一、基本原则

  1、建筑施工现场的电工、电焊工属于特种作业工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其他人员不得从事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的安装、维修和拆除。

  2、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用Y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系统。

  3、建筑施工现场必须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

  4、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自己专用的开关箱,专用开关箱内必须设置独立的隔离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5、严禁在高压线下方搭设临建、堆放材料和进行施工作业;

  在高压线一侧作业时,必须保持至少6m的水平距离,达不到上述距离时,必须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6、在宿舍工棚、仓库、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怀等较大功率电器。如需使用,应由项目部安排专业电工在指定地点,安装可使用较高功率电器的电气线路和控制器。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炉、电热棒等。

  7、严禁在宿舍内乱拉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或更换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保险)丝。

  8、严禁在电线上凉衣服和挂其他东西等。

  9、搬运较长的金属物体,如钢筋、钢管等材料时,应注意不要触到电线。

  10、在临近输电线路的建筑物上作业时,不能随便往下扔金属类杂物;更不能触摸、拉动电线或电线接触钢丝和电杆的拉线。

  11、移动金属梯子和操作平台时,要观察高处输电线路与移动物体的距离,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再进行作业。

  12、在地面或楼面上运送材料时,不要踏在电线上;停放手推车、堆放钢模板、跳板、钢筋时不要压在电线上。

  13、在移动有电源线的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水泵、小型木工机械等,必须先切断电源,不能带电搬动。

  14、当发现电线坠地或设备漏电时,切不可随意跑动和触摸金属物体,并保持10m以上距离。

  二、安全电压

  1、安全电压是指36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是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50V以下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分为36V、24V、12V和6V四个等级,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选用不同的安全电压等级。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

  2、特殊场所必须采用电压照明供电以下特殊场所必须采用安全电压照明供电:

  (1)室内灯具离地面低于2.4M,手持照明灯具,一般潮湿作业场所(地下室、潮湿室内、潮湿楼梯、隧道、人防工程以及有高温、导电灰尘等)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导电良好的地面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等,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三、电线的相色

  1、正确识别电线的相色

  电源线路可分工作相线(火线)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一般情况下,工作相线(火线)带电危险,专用工作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不带电(但在不正常情况下,工作零线也可以带电)。

  2、相色规定

  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黑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

  严禁用黄绿双色、黑色、篮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

  四、插座的使用正确使用与安装插座

  1、插座分类

  常用的插座分为单相双孔、单相三孔和三相三孔、三相四孔等。

  2、选用安装接线

  (1)三孔插座应选用“品字形”结构,不应选用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结构,因为后者容易发生三孔互换造成触电事故。

  (2)插座在电箱中安装时,必须首先固定安装在安装板上,接地极与箱体一起作可靠的PE保护。

  (3)三孔或四孔插座的接地孔(较粗的一个孔),必须置在顶部位置,不可倒置,两孔插座应水平并列安装,不准垂直并列安装。

  (4)插座接线要求:对于两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对于三孔插座,左孔接零线,右孔接相线,上孔接保护零线;对于四孔插座,上孔接保护零线,其他三孔分别A、B、C三根相线。

  五、“用电示警”标志

  正确识别“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不得随意靠近、随意损坏和挪动标牌。

  颜色使用场所常用电力标志红色

  配电房、发电机房、变压器等重要场所高压示警标志字体为黑色,箭头和边框为红色

  需高压示警场所配电房示警标志字体为红色,边框为黑色(或字与边框交换颜色)配电房或发电机房维护检修示警标志底为红色、字为白色(或字为红色、底为白色、边框为黑色)维护检修时相关场所

  其他用电示警标志

  箭头为红色、边框为黑色、字为红色或黑色

  其他一般用电场所

  进入施工现场的每个人都必须认真遵守用电管理规定,风到以上用电示警标志或标牌时,不得随意靠近,更不准随意损坏、挪动标牌。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5

  1.建立现场临时用电检查制度,按市建委关于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对现场的各种线路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将检查、抽查记录存档。

  2.临时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架设,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设。

  3.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4.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现场内所有电闸箱的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电闸箱内电器系统须统一式样、统一配制,箱体统一刷涂桔黄色,并按规定设置围拦和防护棚,流动箱与上一级电闸箱的连接,采用外插连接方式。

  5.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定。

  7.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

  8.结构施工内部照明使用行灯照明的,其电源电压应不超过36伏,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须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设施。外围的强电照明,必须搭设灯架,灯架高度不得低于2米,并做好绝缘。

  9.电焊机应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所有电焊机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30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6

  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管理机构与专业班组的职责。

  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单位的供用电系统。

  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4、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⑵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⑶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⑷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⑸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⑹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的标志;

  ⑺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⑻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7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技术交底资料。

  ⑶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m2,铜线≥10mm2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m2,铜线不少于16mm2。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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