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9 19:50:15 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人员管理制度汇编15篇

人员管理制度1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何正确的.提议或想法书写文字报告交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本公司形象;

  四、员工上钟实行轮牌制,不得抢牌、挑牌、跳牌;更不准拒客、挑客;

  五、员工上钟操作必须按照技术流程完成,不得偷工减料;

  六、卫生实行区域包干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七、认真听取每为客户的提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盗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八、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为客户(您好!欢迎光临!请~!)。作好进取、主动、热诚、微笑的服务;

  2、了解各产品的性能,向客户合理的介绍;(工作中———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走路轻、说话轻)

  十、员工奖罚规定:

  1、迟到、早退、每分钟扣罚1元;旷工一天扣罚50元,请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2、每三个月进行评选优秀员工,奖励100元;(条件:必须全勤员工、业绩名列前位者、无客户投诉者、无拒客者;)客户投诉将取消本次上钟业绩,拒客一次扣罚30元;

  3、卫生区域不清洁扣罚5元次,工作完毕后未整理干净者扣罚5元次;

  4、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影响十一、本公司形象,违者扣罚10元次;

  5、必须服从分配、服从管理,违者扣罚30次;

  十一、辞职条件:

  1、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以便公司安排。

  十二、休息时光

  大工暂定每月休息4天,助理休息2天,(助理在本公司上班时光超过半年可休息3天)

  公司宗旨:敏锐观察和自我创新,以时尚品质、温馨、潮流为产品风格,以信誉、创新、完美经营为理念,以包装精美、质量上乘、价格合理、服务优质、信誉良好为追求目标!

人员管理制度2

  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销售人员日常工作,以便更好的服务于客户。

  二、适用范围:中心经理、行销经理、省经理、专员、城市经理

  三、工作标准:

  1、考勤管理

  城市经理按照驻地客户销售人员的作息时间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销售人员出勤情况由驻地客户办公室及中心办公室共同监督;中心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出具考核通报;

  城市经理需要参加驻地客户每日的晨会,城市经理在每日晨会时,针对走访市场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确定整改落实的排期,同时对公司、销售中心安排的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和布置;

  各销售中心经理、行销经理、专员、省经理在走访市场期间,必须拜访当地客户,并对市场进行走访;同时依据走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客户进行沟通并明确问题整改的措施及排期;

  各销售中心经理、行销经理、专员、省经理在走访市场期间,严格执行当地客户销售人员的作息时间。

  激励办法:

  晚到半小时以内为迟到,负激励20元/次;迟到半小时以上按照半天旷工,扣除当日半天工资;未向上级领导请假说明,无故脱岗2小时以上,

  按照旷工扣除相应全天工资;

  未参加晨会,负激励50元/次;

  各销售中心经理、行销经理、专员、省经理在走访市场期间,未拜访当地客户、未走访市场,负激励100元/次,同时不予报销在该市场发生的差旅费;

  各销售中心经理、行销经理、专员、省经理走访市场,未按照当地客户销售人员的作息时间上班,晚到半小时以内为迟到,负激励20元/次;迟到半小时以上按照半天旷工,扣除当日半天工资;特殊情况除外(出差到该市场时已过上班时间)。

  2、会议管理

  要求各销售中心经理每月25日提报下月例会排期给销售部办公室;省经理(省区例会)和城市经理(经销商主管会、分销商会等)每月25日提报下月例会排期给中心办公室;中心办公室每月1日下班前将各省区、市场的会议排期表汇总后网发销售中心经理、行销经理,销售中心经理、行销经理依据自己的行程参加对应的会议;

  各级销售人员每月按照提报的会议排期进行参会,如会议取消或者会期变更需向办公室(销售部/中心)说明备案;

  要求销售人员在必要时,提前准备相关的资料在会议中与客户的销售团队进行销售分析、市场预测、问题分析及工作安排,要求保存沟通材料以备查;

  各销售中心经理、行销经理、专员、省经理在走访市场期间根据中心办公室网发的各市场例会排期,参加对应的会议。销售部和中心办公室将对该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做不定时抽查。

  激励办法:

  未按时提报下月会议排期,负激励50元/天;

  未按照会议排期参会,负激励50元/次,会议取消或会期变更没有在中心办公室备案的,按照未参会执行负激励;

  经抽查发现各中心经理、行销经理、省经理、各专员在走访市场期间没有按照例会排期参加对应的会议,负激励50元/次。

  3、市场走访

  市场走访总则:原则上要求销售人员每月70%的工作时间必须走访市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走访市场必须向中心办公室说明备案;

  市场走访标准见下表:

  要求各中心经理每月25日提报下月市场走访计划给销售部办公室,行销经理、省经理、城市经理、专员每月25日提报下月市场走访计划给中心办公室,;要求严格按照计划走访市场,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行程的,需提前提交行程更改说明并有直接上级审核确认;

  在走访结束后与驻地客户的销售人员分析走访时发现的问题,并明确整改的措施和排期;

  每月1日提报上月走访报告,凭走访报告报销差旅费;

  城市经理每天在走访市场后,需对每天工作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在10年半年度客户中下发的城市经理笔记本内。

  激励办法:

  未按时提报市场走访计划,负激励50元/天;

  没有按照计划排期走访市场,负激励50元/次。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走访市场且未在中心办公室备案的按照未走访执行负激励;

  走访市场没有走访报告,按照未走访执行负激励;

  公司人员检查市场过程中,如发现城市经理未在笔记本内填写工作日志,每少填写一天负激励25元。

  4、经销商拜访

  中心经理、行销经理、省经理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重点经销商每月必须进行至少三次面对面拜访;对所管辖区域内的非重点经销商每月至少有两次电话拜访;

  负责多市场的城市经理对所辖区域的.重点经销商每月不少于五次的面对面拜访,对非重点经销商每月不少于两次的面对面拜访;负责单市场的城市经理每天必须严格按照上班时间到经销商处报到。

  激励办法:

  中心经理、行销经理、省经理未按要求对经销商进行拜访,对未达标项目负激励50元/项;城市经理未按要求对经销商进行拜访,对未达标项目负激励30元/项;

  销售人员在拜访经销商或查店时必须携带五项工具、两本书及五张表,未携带负激励50元/次,少带按未带处理,负激励50元/次。

  5、经销商提出问题回复

  经销商将需要解决的问题反映给当地城市经理,如城市经理可以处理,则必须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如城市经理不能处理,则在2小时内反馈给省经理,如省经理可以处理,则必须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如省经理不能处理,则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给销售中心经理,销售中心经理可以处理需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如销售中心经理不能处理,则必须在2小时内反馈给销售部,销售部在6小时内给予处理意见,全部流程时间控制在24小时内。

  ——所有投诉到总部的问题必须通过销售中心反馈。杜绝出现经销商越级反馈的情况。

  激励办法:

  销售部在接到经销商反馈的问题后进行核实确认,如发现经销商反馈的问题已告知城市经理,但城市经理未予解决,或未向上级反馈,第一次出现对城市经理负激励200元,第二次出现城市经理回总部学习;如城市经理反馈至省经理处,省经理未及时处理或未及时向上级反馈,第一次出现对省经理负激励200元,第二次出现省经理回总部学习;如省经理反馈至中心经理处,中心经理未及时处理或未及时向上级反馈,第一次出现对中心经理负激励200元,第二次出现中心经理回总部学习

  6、终端售卖

  售卖时间为17:00—19:00

  售卖地点:所负责市场有导购员的卖场,每三天换一家店;

  销售部办公室、中心办公室不定期对所有人员售卖情况进行抽查;

  激励办法:

  未售卖,对销售中心经理负激励200元/次,行销经理、省经理、分公司经理负激励150元/次,城市经理负激励100元/次;

  参加售卖人员次日参加经销商晨会时告知经销商售卖情况;

  备注: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售卖者与直接上级请假,同意后方可不参加售卖。

  7、工作纪律

  严禁销售人员参与赌博;

  严禁销售人员出入有色情的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严禁驻地销售人员招待走访市场的各级人员;

  严禁驻外销售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经销商吃、拿、要、借行为较严重的(一般指金额超过300元);

  严禁驻外销售人员给巡查人员好处,引导巡查人员在自己管理较好的区域、街道检查;一经发现负激励500元/次。

  逢年过节时,严禁下级部门给上级部门买礼品;

  开会时不允许带特产;

  随时注意言谈举止,时刻维护公司良好形象;杜绝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

  考核办法:

  各销售中心所有人员均负有监督、举报的权利和义务;

  参与赌博,一经查实所有参与人员给予赌博最高金额的三倍考核并解聘,蒙牛公司永不录用;

  出入有色情的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一经查实,买单人给予解聘,其他所有参与人员考核3000元/次,并全公司通报;

  出现招待上级部门人员或赠送礼品的情况,对两双当事人各给予发生金额的三倍考核;

  参与打架斗殴,一经查实,给予3000元/次负激励。

人员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对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工作实施控制,为公司员工提供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工作环境。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绿化作业控制。

  第3条职责

  (1)绿化主管

  ①负责确定绿化项目与标准。

  ②对绿化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工作整改。

  ③制定绿化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办法。

  ④进行人员分配以及工作安排,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⑤根据作业频率,负责日检工作,并对员工进行综合考核,做好有关记录,认真做好绿化养护日记,并定期向部门经理报告。

  ⑥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纠正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现象。

  ⑦负责进行绿化班员工的岗位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操作培训。

  (2)绿化班人员

  ①负责花草树木的`浇水、施肥、除草、治虫防病、修剪整形、防护等工作。

  ②对破坏绿化者,要及时劝阻、教育,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③及时处理枯枝落叶,清理现场。

  ④妥善保管、使用各种工具和肥料、药品等。

  第二章绿化工作人员管理细则

  第1条遵纪守法,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第3条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第4条讲文明,有礼貌,服从领导,团结同事。

  第5条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第6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的事。

  第7条不准擅自拿用公司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第三章绿化工作管理细则

  第1条绿化服务的责任范围

  绿化人员的绿化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人员管理制度4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按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授课的方式。教育内容则根据不同工种、专业的具体特点和要求而定。但都应包括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议随两大部分。企业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卡”档案。特种作业人员经理论及操作考试合格后,到有关部门办理领取操作证手续。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参加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指定单位主持的`、每两年一次的定期复审(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两个月内重新参加一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应被收缴操作许可证。凡到期未经复审者,不得继续独立作业。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报经发证部问批准后,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

人员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职责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职责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可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一样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能够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能够解除聘用合同。可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职责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能够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一样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一样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提高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贴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能够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职责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6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回到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回到者除外。

  第三条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元。

  第四条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出下列界限:经理××元,副经理××元,一般人员××元。

  第五条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

  表”,并呈报主管批准。

  第二章销售人员职责

  第七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

  秘密;

  (三)不得理解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光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状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善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推荐;

  (八)退货处理;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三章工作计划

  第九条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销售人员应将必须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状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对于有期望有客户,应填写“期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依据。

  第十三条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状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四章客户访问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户等级确定。

  第十七条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当日预定访问的客户卡,以免遗漏差错。

  第十八条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状况,若库存不足,应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忙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销售人员有职责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证明单”。

  第五章收款

  第二十三条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须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外勤营销售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装入专用“收款袋”中,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销售人员须将每日收款状况,填入“收款日报表”和“日差日报表”,并呈报财会部门。

  第二十八条销售人员应定期(周和旬)填报“未收款项报告表”,交财会部门核对。

  第六章业务报告

  第二十九章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日报表”,逐日呈报单位主管。日报资料须简明扼要。

  第三十章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开拓客户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户管理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办申请,但须填具有关申请和使用保证书。

  第三十二条销售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

人员管理制度7

  一、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

  2、迟到:上班时间晚到10分钟算迟到,迟到一次扣罚人民币10元。每月累计迟到3次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早退:未经同意提前下班作早退处理,每次扣罚人民币20元。每月累计早退2次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4、旷工:无论病、事假,或未经同意私下擅自调班不到岗,作旷工处理,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5、上班时间严禁频繁、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上网聊天、打游戏。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第一次视情节扣罚人民币50-200元,第二次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上网聊天、打游戏,第一次扣发人民币50元并给予警告,第二次违反规定,上报办公室,并扣发人民币50元。第三次不听劝告者,视为严重违反规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6、业务工作计算机不得擅自装入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7、参加中心及所属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或其它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的第2、第3、第4条处理。

  8、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二、请假规定

  凡因休假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1、病假:

  病假在3天以内,由本人或直接亲属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出示医院证明,按每天20元从工资中扣除。

  病假在3天以上10天以下,由本人或直接亲属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出示医院证明,按每天40元从工资中扣除。

  病假在10天以上20天以下,由本人或直接亲属通知所属单位负责人,出示医院证明,按每天60元从工资中扣除。

  病假在20天以上,当月只发基本工资。

  2、事假:按每天50元从工资中扣除,每月事假不超过5天。经领导签字同意的事假,必须先冲低“年休假”。

  3、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对未休“年休假”的.员工每天按160元进行补助。

  4、婚假: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出示结婚材料方可休假,假期7天。

  5、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三、辞职和解聘

  1、辞职:正常离职须提前1月递交辞职报告,未提前1月交辞职报告擅自不到岗者,作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不享受经济补偿。

  2、解聘:凡因发生重大事故使中心名誉或经济利益受到损害被解聘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中心对被解聘人员不作出经济补偿;中心及所属公司在劳动法规定的情况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员工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3、中心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中心承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4、对下列情况之一,单位一次性补助500元:A.员工(或者员工的配偶)生小孩;B.员工(或者员工配偶)的父母去世;C.员工生病住院三天以上;D.员工因公受伤。

  5、建立职业培训制度,结合中心实际,有计划地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从培训之日起一年之内,接受培训者不得提出辞职。(接受职业培训以自愿为原则)

  凡员工请假,必先经本科室负责人同意,再报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最后送办公室备案。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市气象服务中心,属于市气象服务中心及其所属公司与员工聘用合同的组成部分,已经本中心职工代表大会协商讨论并向该部门员工公布,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人员管理制度8

  人民医院病案管理、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一、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病案管理、医疗统计人员在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材料,统计资料誊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二、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三、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四、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五、负责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病案借阅手续。

  六、负责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七、负责做好病案、统计室的管理工作,保持室内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八、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科室收集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九、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科室登记好的原始材料,按上级和本院有关规定,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按规定时间报送各类报表。

  十、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督促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并给予必要的帮助。

  十一、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做好病案管理和病历统计工作。

  十二、完成科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管理制度9

  (一)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服装,必须保持衣着干净、整洁、大方。

  (二)工作人员的服装不得私拿乱借,严禁丢失和损坏,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着工装时要整体统一,不得工装和普通服装混穿、乱穿。

  (四)在单位组织的一切活动中需要穿工装的'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

  (五)其他场合穿着时,要按规定进行着装,树立xx景区良好形象。

  (六)在脱离xx旅游景区工作岗位时,工装要按要求及时上交。

人员管理制度10

  1、 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秩序。

  2、 协助消防部门做好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协助业户做好防盗、防爆、防火、防灾害事故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提出整改意见。

  3、 消防安全的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监督执行。

  4、 负责治安、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组织物业公司内部员工进行治安、消防知识学习和消防演练。

  5、 负责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的监督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处于良好备用状态,通道畅通。

  6、 会同工程部及消防系统保养公司制定消防设施年度维修保养计划并配合工程部及外判单位实施。

  7、 制定治安、消防应急处理方案、防范措施。

  8、 二次装修的管理,督促施工方按《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对违章装修予以处理、纠正违章行为。

  9、 出入小区访客、车辆的登记(如检查员工、装修工人、探访客、临时雇工、外判商工作人员),对可疑人员、车辆、物品按规定进行检查。

  1) 凭物品出闸条核时带出物品;

  2) 检查时按章行使权力(如先敬礼);

  3) 外判工作人员在管理部没人陪同进入业户家中维修时,陪同进屋。

  10、 发生各类案件或重大事故现向,有扭送犯罪分子到机关或监视盘查的权力,但没有拘留、关押、罚款、审讯、审查、侦查和处理的权力;有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的权力,但没有勘察现场的权力。

  11、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批评、教育。

  12、 对可疑人员、鬼鬼祟祟的`人员进行检查、盘查(不得打骂和污辱人格)、监视,掌握事态发展,不轻易采取行动,以免打草惊蛇,并报当地部门处理。

  13、 遇到下列情况时,按培训时要求采取正确的行动并向上级报告;发现工程、清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知会,通知工程人员、管理处人员,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a) 暴力侵害事件

  b) 斗殴

  c) 人身及其它骚扰事件

  d) 火警

  e) 灾害性天气

  f) 水浸

  g) 违章装修

  h) 设施损坏

  i) 煤气泄

  j) 保安系统、可视对讲等出现故障

  k) 停水停电

  l) 人员受伤

  m) 灯泡坏了、缺损

  n) 不干净的地方

  o) 发霉、青苔

  p) 设施的跑、冒、漏

  q) 公共设施损坏

  r) 其他紧急事件

  14、 对违反小区各项管理规定的行为予以劝阻、批评、教育、制止。

  a) 噪音

  b) 损坏公共设施、消防设施

  c) 违章使用公共场地、占用消防通道

  d) 环境卫生管理(如乱扔垃圾)

  e) 工作证、出入证、加班事务的清场

  f) 治安、消防制度

人员管理制度11

  (1)隧道洞口值班人员对进洞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监控。

  (2)隧道洞口值班人员应持有允许进洞人员名单,非名单上的人员不得进洞;上级及外单位等检查、参见人员确需进洞的,需持有分部领导的同意进洞批条或由分部领导带领。

  (3)所有进入隧道的人员必须在洞口进行登记,经允许后经过安检系统的检查方可进入洞内。

  (4)所有人员严禁携带香烟、火机、火柴、手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洞。

  (5)所有人员严禁穿着易于产生静电的.服装(如化纤衣服)进洞。

  (6)洞口监控设备对进洞人员通过自动跟踪装置进行实时监控。

  (7)所有进洞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后方能进入隧道,对临时进入隧道人员,由作业队安全负责人经过洞内安全知识讲解后,方准进入隧道。

  (8)洞内遇到险情或警报信号后,施工人员应服从管理人员和洞内安全负责人的指挥,有秩序的撤出危险区。

人员管理制度12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权责单位

  (1)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

  (2)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

  (3)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

  (4)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

  (5)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6)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

  (7)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B、收款报告。C、销售日报。D、考勤日报。

  (8)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D、不得于工作时间内凶酒。

  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

  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客户抱怨之处理。

  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3)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

  F、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G、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

  H、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销售单位主管

  (1)移交事项

  A、财产清册。

  B、公文档案。

  C、销售帐务。

  D、货品及赠品盘点。

  E、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

  F、已收未缴货款结余。

  G、领用、借用之公物。

  H、其他。

  (2)注意事项

  A、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销售人员

  (1)移交事项

  A、负责的客户名单。B、应收帐款单据。C、领用之公物。D、其他。

  (2)注意事项

  A、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

  B、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责任。

  C、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工作规定

  3.1.工作计划

  3.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客户管理

  (1)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2)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工作报表

  3.3.1.销售工作日报表

  (1)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内容,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2)《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月收款实绩表

  (3)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售价规定

  (1)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3.5.销售管理

  (1)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2)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责任。

  (3)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收款管理

  (1)有销售人员收款,必须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责任。

人员管理制度13

  第1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使本公司外包管理更加规范合理,约束参与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信誉,并提升业务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外包人员管理

  外包人员指承包单位派来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人员,公司外包技术支持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考核等管理由所在项目实施经理负责,项目经理共同参与。

  第2章过程管理

  2.1考核和管控

  (1)在外包人员参与具体项目过程中,实施经理应密切关注和评估外包人员的工作能力,采取动态管理方式,对外包人员开展日常绩效评价和定期月度考核;一般月初确定绩效承诺指标,月底由实施经理与项目经理共同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2)一旦发现外包人员偏离工作目标等情况,应及时沟通,要求外包人员和承包方调整改进;对绩效良好的.外包人员,有权要求承包方给予员工奖励。

  (3)我方项目管理人员有权按照项目外包制度、工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落实项目外包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措施;

  2.2项目实施管理

  (1)承包方派出人员需向本公司提供外包人员详细清单,详尽提供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工作简历等情况,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2)承包方需提供外包人员上级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建立外包人员工作情况反馈机制,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负责人进行相关处理;

  (3)承包方派出人员必须执行本公司日常管理制度,服从项目实施经理指导和日常监督管理,未按要求执行的外包人员,本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进行撤换;

  (4)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经理需定期主持召开项目实施工作总结会议,外包人员须汇报项目的工作进度和总结报告;

  (5)公司有权对承包方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要求承包方进行处理或要求承包方撤换;

  (6)承包方派出人员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客户公司财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承包方或外包人员给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法律责任。

  2.3人员管理要求

  (1)外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资产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安全管理等规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我公司信誉受损、资产遗失或损坏,我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外包人员工作期间应自觉维护和监管本公司的资产或客户公司的资产,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遗失或损失行为按相关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3)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若迟到、早退、旷工或违反本公司员工管理规定,我方将予以申诫警告,情节严重者将通报外包方上级负责人予以处理;

  (4)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规定(本公司项目人员工作时间遵照客户公司工作时间),除遇特殊情况并及时通知项目管理人员外,不得上班迟到,不得下班早退;

  (5)外包人员如需请假、休假或遇特殊情况未能上班,应在确保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及时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6)外包人员需服从因业务需求进行的加班,不得无故缺勤或早退,特殊情况需告知我方项目实施经理;

  (7)外包人员工作期间,要求着正装或休闲职业装;

  (8)外包人员需根据项目的实施需求完成规定的文档编写和资料整理,并保证信息资料的安全保密性;

  (9)外包人员应每天提交工作日报,发邮件给社管实施邮件组和所在项目项目经理,包括解决的问题、碰到的困难、如何解决以及工作规划。

人员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

  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8、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9、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0、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1、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12、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13、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14、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15、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分管生产的副总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16、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分管生产的副总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17、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生产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18、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19、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发生意外。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20、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21、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22、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

  23、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24、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25、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26、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人员管理制度15

  为了使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更能有效的约束员工的行为规范,充分的调动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人员的自身的素质。达到人人都能按章办事,按制度行事。对员工的所作所为有章可循。特制定此制度。

  一、所有人员必须在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框架内做事,不可超越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不论是当地员工还是中方员工,都必须要遵守。否则按照制度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员工应严格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并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内安全高效的完成下达的任务。如果拖延时间或不能够在时间内完成任务,算误工。在工作期间严格正规操作,杜绝违章、严守劳动纪律。凡在此期间违章、违反劳动纪律、出现质量问题、工作延误问题,将受到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扣除相应比例的考核工资或工时。

  三、在工作职责内所有员工必须要尽职尽责,不能够产生依赖、等、靠的思想,对于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能够尽心尽力,或玩忽职守造成工作被动或生产任务延误。当事人必要承担全部责任,在内部写出检查并直接影响当月的.考核工资或工作小时。

  四、技术管理干部必须要起到技术带头作用,在技术上积极主动的解决问题,必须要深入现场解决现场出现的技术难题,带领维修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同时要对现场维修情况必须要做到心中有数,对车辆技术状况要了如指掌,如果现场出现问题无人问津或车辆进场不能够及时出场,技术员负主要责任,算为失职行为。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XX%。

  五、管理干部必须要对每天的工作作出计划,进行工作安排,对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因工作无计划、无安排,无监督,造成部门工作混乱、滞后,管理干部要主要责任,算管理干部不负责任,要对管理干部进行警告,连续出现同类问题,要对管理干部进行处分或经济处罚。视情节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XX—XX%。

  六、维修人员要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达的各项指令,要无条件、不折不扣的执行,不得延误,如果因无故延误工作或不接受工作而造成工作不能按时完成影响到生产,则有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算违令和不服从安排。要在部门内做出检查或接受处罚。

  七、现场管理负责人必须对全班人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班组人员的安全、表现、效率、劳动纪律全面负责监督。班组的工作进度,维修质量,工作的安排,必须要督促,检查。如发生安排工作不合理影响工作进度,或班组人员拖延时间,视而不见导致工作进度严重滞后,则有现场管理负责人负主要责任。扣除当月考核工资的XX%。考勤必须要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要严肃处理,如出现遗漏而造成人员工资损失,损失金额由现场管理负责人承担损失。班组人员的劳动纪律有班组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要做好班组人员倒休交接班制度,工作期间的人员的请销假制度,并严格照规定执行。

  八、被推选的当地班组管理人员,必须在遵守《班组长岗位职责》前提下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现场管理负责人的各项指令,负责对本班组的工作安排,人员管理。要对本班组的工作进度、维修质量、现场安全、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2、班组长首先要起到带头模范作用,带领班组人员优质高效的完成任务。如不能够积极主动的带动本班组人员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班组长负主要责任,要对班组长提出警告,并对其记录签字,直接影响班组长的当月工时。连续出现两次此类现象,直接扣除班组长本月班组长津贴。

  3、如牵头挑起班组人员无理取闹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造成生产停顿,直接撤销班组长职务,扣除当月班组长津贴,并做出深刻检查,严重者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如出现本组内部维修质量,班组长负班组管理责任,轻者未造成损失的对班组长提出批评,并要求写出质量保证书。对于造成损失的损失在50美元以内的扣除单月班组长津贴;损失在XX美元以上XX美元以内的,扣除单月班组长津贴并岗位工资降一级。

  5、如损失更大直接撤销班组长职务,扣除单月工资的20%,扣除津贴。情况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6、现场人员的安全或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或纠正,班组长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初次提出批评,限期整改。连续出现2次直接扣除班长津贴,严重者撤销班长职务或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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