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7 19:36:27 制度 我要投稿

计算机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计算机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计算机管理制度1

  一、计算机是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设施,计算机教室是现代化教学的重要场所,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和保养能力。

  二、计算机教室要有必要的防火、防潮、防盗、防高温、防强光、防尘、防静电设施,机房内严禁吸烟,具备必要的计算机维修、保养工具和软件。上网的`计算机要安装杀毒软件,以防病毒的侵入。

  三、要建立机房工作日志,及时捕捉电脑运行状况信息,要建立故障计算机档案,记载每台故障计算机维修等情况。

  四、要做好系统维护和设备保养工作,要严控外来磁盘和光盘的使用,上网的机房要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和杀毒;重要文件和软件要有备份。

  五、学生上机要实行对号入座,课间不得擅自离开、互换座位,有问题举手示意。要督促学生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卫生,严禁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机房,要求学生按上机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更改设置、设置密码;严禁私自携带光盘、软盘、优盘进入机房,严禁在任何计算机上私自安装卸载、修改计算机程序。

  六、计算机教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一般教师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后按要求使用计算机房,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关闭设备电源、电灯、窗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七、上机期间发现任何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现象等应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八、每天学生放学后值日生认真打扫卫生,做到地面、黑板、电脑桌“三净”。

  九、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调入调出时,要及时做好设备清点和有关帐目等交接手续。

计算机管理制度2

  1、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保持室内卫生,每天放学后都必需打扫教室一次。(打扫时必须先切断电源,注意不要让水进入任何设备,在打扫后须等教室干后方可使用)

  3、室内禁止吸烟、喝水、吃饭等与计算机操作无关的事项。

  4、上机人员只能登录管理员为你开通的用户名。

  5、未经允许上机人员不能带任何盘和软盘去机房。

  6、不能在计算机上随意安装删除程序,由其是不能安装游戏。

  7、上机人员不准确无误使用计算机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更不能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8、不得私自修改计算机系统任何配置和拷贝系统使用的任何软件。

  9、机房的管理教师对教师机设的管理员密码不要告知一般人。

  10、不能在机子上做有破坏性的试验。

  11、每次的开关机都要按标准规范做,不能频繁的开关机。

  12、出现故障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拆卸各种设备。

  13、管理人员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光盘和软盘。

  14、管理人员不能在机子上安装除办公所需而外的'任何软件。

  15、管理人员不能随意格式化硬盘或者安装其它操作系统。

  16、上机结束后应把个人携带的资料和其它物品带出机房,并安全关机。

  17、管理人员应在所有人走后作全面的检查,最后断电锁门。

计算机管理制度3

  计算机房是学生进行计算机学习的场所,为了更好地保证学生的.正常使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必须按照教师指定的序号就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

  2、学生和教师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不得擅自设置、更改密码。

  3、不得拆装、破坏计算机硬件设备,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经管理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携带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进入计算机室,如有需要经管理教师同意后,将移动设备杀毒后方可使用。

  5、不得在计算机室中正常教学秩序,如打闹、喧哗等,如有发现取消肇事者上机资格。

  6、未经管理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携带包、袋等物品进入计算机室。确实需要携带的,经管理教师同意后统一放置。

  7、不得携带饮料、零食等食品进入计算机室,更不得在室内食用。如有发现取消上机资格。

  8、不得乱扔杂物,应保持计算机室的环境卫生。

  9、上网学习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0、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计算机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在我院局域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第四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五条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一、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二、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三、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第六条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统一领导,信息科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

  三、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四、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五、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六、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七、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八、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计算机管理制度5

  一、机房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安全、卫生及总体管理工作。

  二、加强机房硬件和软件管理,维护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做好保养工作,确保计算机及设备正常运转。适时编制设备更新计划或提出购置(更新)报告,以保证打证工作不因设备故障而间断。

  三、如程序出现故障或发现病毒,应及时向外经贸部计算机中心报告。

  四、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非现职打证人员不得上机房操作。门口明显位置张贴告示:“机房重地,非请莫入”。

  五、严禁在发证计算机上玩游戏、上公众网、处理其它文字,不准拷贝任何外单位的'软盘,切实做到打证专用。

  六、必须保持机房整齐清洁,不准在机房内存放其他用品和什物,每周大扫除一次。

  七、如发现机房有失窃情况或其他可疑迹象,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八、要妥善保管专用设备的保修、维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以及备用件、消耗材料。

  九、机房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时,应向接任的负责人办理书面移交手续。

  十、本规定从二00四年八月起实行。

计算机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提高软件质量,加快工程设计软件的系列化、标准化和商品化的进程,根据建设部《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软件系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系统直属院(局)级单位开发的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管理。地方交通厅所属水运系统设计院开发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交通部基建管理司是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或部下达的软件(国家和部科技攻关项目除外)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批、审定、登录和推广工作;各直属院(局)自行开发的项目,一般由立项单位管理,对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优秀软件,经批准后也可纳入部级管理。

  第五条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应用的设计软件,必须经过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在审定范围内应用。

  第六条 计算机软件实行有偿转让。经部审定合格并登录的项目可在水运工程全行业内使用和转让;经院(局)审定合格的项目仅限于在本单位内部使用,不得转让。

  第二章 软件开发立项

  第七条 软件开发一般是指软件的研制、编制、改编和移植。研制是指自行建立数学模型,方法有所创新,具有研究或探索性;编制是指利用已有的数学模型和方法,针对具体问题开发程序;改编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上,扩大或改进其功能,或对若干软件进行综合;移植是把程序从一种机型或语言翻译到另一种机型或语言,程序功能无实质性改变。

  第八条 软件开发要有计划地进行,尽量避免重复开发。部一般两年组织一次设计计算机软件的立项,各院(局)级单位组织开发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可自行安排立项。

  第九条 对于水运工程设计中普遍存在的技术难题,且其开发成果具有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可申请部立项。并于可立项年的3月底前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四份,报部(基建司)。

  第十条 部根据行业需要,适时组织专家评审立项或采用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一条 承担部下达的计算机软件项目的单位,应按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签定合同,并遵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完成开发任务。

  第十二条 软件开发单位应加强对软件开发、实施过程与成果的后期管理,确保软件成果的质量。

  第三章 软件审定

  第十三条 部立项下达的计算机软件开发项目,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必须报部审定。各单位自行开发的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的计算机软件,经过院(局)级审定后可申请部级审定。

  第十四条 部级审定由部组织跨部门或单位的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7名)组成审定委员会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院(局)级审定应组织同行业专家(一般不少于5名)通过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审定意见。

  第十五条 申请部级审定的设计计算机软件应提交下列主要文档:

  1、技术报告(含功能、编制依据、计算方法、数学模型、框图等);

  2、用户手册、使用说明;

  3、测试报告;

  4、用户报告;

  5、院(局)级审定意见及推荐意见。

  第十六条 软件审定委员会应在审定会前组织专家对送审软件的功能进行必要的测试,并写出测试报告。审定期间还应对重要技术数据进行现场演示并听取开发单位必要的补充说明。

  第十七条 软件评审考核的主要指标是:

  1、软件成果正确、可靠、实用、先进、符合有关工程设计的标准规范,无产权争议。

  2、软件结构清晰,操作方便,可维护性好。

  3、软件通用性好、经济 效益高,有推广应用价值。

  4、技术文档齐全。

  第十八条 部根据审定委员会的审定意见,对审定合格的软件颁发软件审定合格证书,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内予以公布,并组织推广应用。

  第四章 软件的'登录

  第十九条 经部审定合格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实行软件登录制度,具体登录要求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登录在案的软件扩充功能、更新版本后,也应经过相应的审定,并及时通报原软件登录部门。

  第二十一条 软件登录部门有义务及时向本行业内各单位通告新登录的软件以及软件版本更新等情况。对于已无实用价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登录部门有权宣布自然淘汰终止使用。除特殊情况外,登录的软件一般保留5年。

  第五章 奖 励

  第二十二条 软件管理主管机构对审定合格并登录在案的软件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软件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 对水运工程建设行业应用价值高、通用性强和经济 效益较好的优秀软件,可申报参加全国工程设计计算机优秀软件的评选。经部科技成果鉴定通过的水运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部科技进步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基建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计算机管理制度7

  本文涉及的电脑设备,包括电脑室电脑设备及由电脑室负责安装在其它部门或单位的电脑设备。

  一)病毒防护

  要求

  装有软驱的微机一律不得入网;

  对于联网的计算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对于尚未联网计算机,其软件的安装由电脑室负责;

  任何微机需安装软件时,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经理同意后,由电脑室负责安装;

  所有微机不得安装游戏软件;

  数据的备份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管理,备份用的软盘由专业负责人提供;

  软盘在使用前,必须确保无病毒;

  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

  任何人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

  监管措施

  由电脑室指定专人负责电脑部管辖范围内所有微机的病毒检测和清理工作;

  由电脑室起草防病毒作业计划(含检测周期、时间、方式、工具及责任人),报电脑经理批准后实施;

  由各专业负责人和电脑室的专人,根据上述作业计划按时(每周最少一次)进行检测工作,并填写检测记录;

  由电脑经理负责对防病毒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硬件保护及保养

  要求

  除电脑室负责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机或相关的电脑设备;

  硬件维护人员在拆卸微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硬件维护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要求各专业负责人认真落实所辖微机及配套设备的使用和保养责任;

  要求各专业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微机及外设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

  所有带锁的微机,在使用完毕或离去前必须上锁;

  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监管措施

  各单位所辖微机的使用、清洗和保养工作,由相应专业负责人负责;

  各专业负责人必须经常检查所辖微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奖惩办法

  由于电脑设备已逐步成为我们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电脑部决定将电脑的管理纳入对各专业负责人的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

  从本文公布之日起

  凡是发现:

  电脑感染病毒;

  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

  微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

  离开微机却未退出系统或关机;

  擅自使用他人微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

  没有及时检查或清洁电脑及相关外设。

  电脑部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

  凡发现由于:

  违章作业;

  保管不当;

  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

  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当事人如数赔偿。

  电脑部将根据检查的结果,按季度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的专业负责人和系统维护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计算机管理制度8

  计算机社团通过开设各种计算机社团活动,以适应现行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各类需求,提高学生整体信息素养。为实现计算机社团各项活动,正规、有序、高效的开展,特制定此制度。

  1、每个计算机社团活动前期,必须在学生中选好社团负责人,填写好社团活动名单。

  2、计算机社团负责教师要撰写好开课的计划,教案。计算机社团活动需按照课程表安排表严格进行。

  3、每次计算活动,要填写学员签到表,和活动记录表。

  4、在机房开展社团活动,要保持机房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带食物饮料进入。

  5、进入机房,必须佩带鞋套,离开时鞋套不得乱扔,及时清理带离机房。

  6、使用机房计算机,必须爱惜软、硬件设施,不得损坏,如有损坏必须按当前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7、学生进入机房时,脚步要轻,不拥挤,不大声喧哗。上课时,不做与计算机课无关的事。

  8、授课后,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教师检查,确定公物,设施无损,环境整洁,关好门窗,方能离开机房。

  9、每学期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学生在信息技术学科的竞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社团成员并予以表彰奖励。

  10、对于不遵守社团制度,缺勤达社团活动次数1/5以上的'同学,我们将视具体情况给出社团除名的处理。

计算机管理制度9

  一、计算机教室是信息技术教育的重要场所,供师生教学、培训使用。

  二、学校要加强对计算机教室的管理,安排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负责计算机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维护、安全工作。

  三、做好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登记造册工作。要分类编号定位,逐一登记入账,做到账据齐全、账物相符。

  四、做好计算机教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整洁。

  五、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要有防尘、防潮、防高低温、防晒、防静电等措施。雨季和假期要定时开机。

  六、严控外来磁盘、光盘和优盘等存储介质的使用,定期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和杀毒工作。

  七、建立工作日志,记载每天计算机教室的'日常工作情况。建立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保养、故障维修的技术档案。

  八、加强防火、防盗的安全保卫工作。机房内严禁明火并合理配置消防器材,管理员应正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下班离开教室时,管理员要负责关闭电源、锁好门窗。

  九、禁止擅自拆装硬件,凡有人为损坏,查明责任、照价赔偿。

  十、禁止使用人员对计算机教室机器的系统软件进行删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安装应用系统软

计算机管理制度10

  一、计算机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为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全校设立计算机财产总帐,中小学部各设立分帐,设备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并定期清点,帐物相符。

  三、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的,须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四、确保学校课程资源的安全,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校外。

  五、非本校人员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批准不得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经学校批准,安排外来人员参观时,须有学校指定人员陪同。

  六、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负责人,提高计算机的利用率。

  七、对计算机及其外设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计算机运行安全可靠。

  八、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工作,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九、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学校网络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利用本校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十、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十一、采购电脑软硬件1000元以内,需填报申请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购买。专项采购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学校领导逐级批准,依区财政局认可的方式定点采购。

  十二、完整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专职人员鉴定、确认后,逐级审批后方可报废。

  十三、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十四、外请人员对计算机及外设进行维修时,学校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网络中心安装专业安防系统,晚上设专人值班。

计算机管理制度11

  为加强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单位信息中心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

  第二条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网络必须与国际互联网物理隔离。各单位接涉密网络的计算机不得上国际互联网。

  第三条 凡是上国际互联网的信息要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做到涉密的信息不上网、上网的信息不涉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上网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提高上网人员的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有关规定。

  第四条 使用电子邮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 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到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并派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六条 如果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八条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照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计算机管理制度12

  1.计算机教室分别由两名计算机教师负责管理,谁的课谁负责,课间归入上节课。空节时、午休的责任归属两个人。

  2.计算机教室是学生学习计算机的主要场所,除计算机教师外,其它任何教师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特殊情况要经主管电教的教导主任允许。计算机教室的管理教师依据批条,方可准许教师使用。不许校外人员使用计算机。没有批条使用学生教室计算机的,使用教师、计算机教室管理教师按违反工作纪律处理。

  3.计算机教室除擦玻璃之外的`一切卫生工作由计算机教师负责,不安排学生值日。清理粉笔痕迹要用湿抹布。

  4.教师每天中午、放学两次打扫卫生,并严格要求学生保持卫生。

  5.教师穿拖鞋、学生穿鞋套进教室。

  6.各班学生按座位表入座使用机器。教育学生爱护机器。

  7.损坏的机器或部件视其轻重追究责任。

  8.机器出现故障要及时告知主管领导,人为事故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需要停课维修的要告知教务处。维修时要抓紧时间。

  9.维修时力求勤俭节约。

  10.计算机教师一定要注意机器的维护。

  11.计算机室的管理纳入计算机教师的量化考评中。

计算机管理制度13

  一、计算机是教师了解教育信息、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的工具,计算机设备不得用于工作之外的用途,外来人员不得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

  二、为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转,防止病毒感染及造成计算机瘫痪,原则上不得将外来软盘、光盘、移动盘等在本单位计算机上使用(若工作需要使用,必须先经过杀毒处理),不得在计算机中任意安装与工作无关程序或删除重要文件。

  三、不在计算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严禁在计算机上进行炒股和聊天、游戏等娱乐活动;不进入商业性网站进行猜奖、传销之类活动;遵守道德准则,严禁进入不健康网站;遵守网络规范,不传播有害信息。

  四、爱护一切计算机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设备配置,严禁将计算机设备移作它用,并做好防雷、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以保障计算机设备处于良好状态。确实需要,须经管理人员许可。

  五、开机、并机等操作都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进行联系处理。使用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六、做好计算机内文件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不要将资料放在c盘,以免丢失。

  七、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八、每台计算机的管理员要认真管理,严格落实上述各项规定。

计算机管理制度14

  计算中心实验室是进行计算机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软硬件系统的可靠运行,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使实验室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重视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做好计算机机房的安全防范工作,防患于未然。

  二.软、硬件系统均由机房管理员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其它无关人员拆卸机器、插拔设备。故意损坏机房设备者要照价赔偿并追究责任。实验过程中,如机器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

  三.凡进入机房的人员必须遵守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机房内的所有财产,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更不得损坏,如发现人为损坏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机房管理人员要爱护设备,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对机房的'电脑网络设备及其他教学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检修,并要登记、报告。因管理不当所造成财产损失的,要按责任事故处理。

  五.机房是重点防火防盗单位,机房管理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应在每学期初检查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如有问题应及时与后勤、保卫部门联系解决。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房的安全、防火制度,不准在机房内吸烟。发现火警应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并立即报警。

  六.机房使用结束时,机房管理人员必须进行设备检查整理并做好记录,关闭门窗、设备和外部电源。

  七.健全计算中心全部设备固定资产帐目,机房内所有设备要妥善保管。管理人员每年核对一次,做到账、物、卡相符。

计算机管理制度15

  一、计算机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为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全校设立计算机财产总帐,各组、处、室、部门设立分帐,

  设备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并定期清点,帐物相符。

  三、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

  的,须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四、确保学校课程资源的安全,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校外。

  五、非本校人员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批准不得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经学校批准,安排外来人员参观时,须有学校指定人员陪同。

  六、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电脑都有负责人,提高计算机的利用率。

  七、认真学习电脑知识,努力掌握信息技术,加强教育信息技术

  的科学研究,努力将信息技术整合于学科教学。积极制作教学课件,

  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学会上网,学会从网上获取信息的'方法,并能将

  所获取的信息资源应用于教学和工作。

  八、对计算机及其外设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计算机运行安全可靠。

  九、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工作,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十、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学校网络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利用本校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十一、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十二、完整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专职人员鉴定、确认后,逐级审批后方可报废。

  十三、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十四、外请人员对计算机及外设进行维修时,学校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网络中心安装专业安防系统。节假日设专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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