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9 08:45:26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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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

  放射科医技人员应通晓放射防护、放射设备、药品、器材等的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

  一.病人安全管理

  1.口服造影剂应密封,设专柜存放,盛器必须消毒分用;注射造影剂应设专人专柜存放。

  2.应备有充足的抢救药品和必要的急救器械;防护用品应种类齐全、数量充足。

  3.碘剂造影前必须作碘过敏试验,严格控制用量,遇有不良反应应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配合抢救。

  4.严防操作不慎或设备故障造成对患者的伤害。

  5.科室应在安全地带设置候诊区,确保候诊病人不受射线辐射。

  二.设备安全管理

  1.保持机房环境条件(温度、湿度)达标,符合机器要求,清洁防尘措施落实。

  2.每天开机前应仔细检查,保证设备处于安全工作状态。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中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严禁机器“带病”工作。

  4.实行专机专人负责制,责任人负有保管、维护、使用指导、监督的责任。

  5.机修人员负责本科室设备的管理,定期保养,定期检查设备的接地可靠性,防止高压电击事故。

  6.新安装或经大修的设备需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在使用中的机器应定时作性能的状态检测。

  三.感光材料和耗材安全管理

  1.感光材料和耗材实行专库存放,专人管理。

  2.感光材料应与其他材料分开放置,严格室内照明管制。

  3.胶片应按其要求存放,拆封后应有严密的`防光、防潮、防粘措施。

  4.CR的IP板应按要求的条件存放并经常检查,严防碰、折、撕、粘。

  四.科室安全管理

  1.主动配合医院保卫科做好科室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保卫工作。

  2.科室各机房和库房应安装防盗、防火设施。

  3.定期检查科室设备、配电柜的安全接地,保证其可靠。

  4.经常检查科室的消防设施,确保能正常使用。

  5.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勤于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阻止安全和治安案件的发生。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2

  一、操作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能熟练掌握机器的'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防上事故发生。

  二、开机后应观察机器是否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三、定期对安全装置、各种应急开关的有效进行检查现。

  四、按标准设置安全装置和个人防护用品。

  五、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它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六、定期对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进行放射防护监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规定和标准。

  七、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按规定配戴个人计,建立个人剂量和健康管理档案。

  八、不将X线胸部检查列入婴幼及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受孕后8-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应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透视检查。

  九、检查时,禁止非受检者进入操作现场;病情需要陪检时,对陪检人员采取防护措施。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3

  1、放射科常设安全小组,科主任为安全组长。

  2、安全小组的职责包括防火安全、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分析、上报辐射等。

  3、各种带电设备必须接地,议器设备不得随意拆卸。

  4、医疗垃圾必须分类送报,显定废液不得倒入下不道。

  5、每个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安全通道,灭火器放置地、最近消防栓地点。

  6、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防护。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4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防范不法分子蓄意破坏,保护生产、设备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保证各项安保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安保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各单位的安全保卫管理及来客接待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全保卫部负责公司的安保归口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物业公司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3.2负责安保摄像监视系统的软、硬件维护和管理。

  3.3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辖区域日常巡视、查疑、监管等安保工作。

  3.4公司全体员工均要遵守安保制度,均有制止扰乱秩序、破坏设施、妨碍安全等行为的义务。

  4.内容

  4.1门卫值班制度

  4.1.1安保人员要树立防范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严格执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坚守岗位,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不得参与其他职责外的活动。

  4.1.2有权督促员工遵守门卫管理制度。

  4.1.3对进出的人员、车辆、物品要密切留意、认真盘查。外来人员进入管辖场所的,安保人员须要求其填写《来客登记表》,发放访客证并

  经电话询问或被访人员当面确认后才予以放行。来访结束后,安保人员收回访客证。

  4.1.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人未到、不得离开岗位,交班应明确交待情况,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4.1.5值班时要佩带规整,仪表整洁,礼貌待人,并做好门岗室环境卫生工作,树立良好形象。

  4.2监视、巡逻制度

  4.2.1安保人员要24小时观察安保摄像监视系统中各监视点的情况,及时发现可疑情况并进行处置。

  4.2.2每隔一小时对安保管辖区域进行巡逻,特别要加强对财务部门、库房、机房、食堂等重要部位的监管巡逻力度。

  4.2.3安保管辖区如设置有重要部位现场扫描条码的,要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巡检、扫描。

  4.2.4对无理取闹与违反规定的人和事,或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要及时向安全保卫部报告。如发生重大、紧急情况要向当地公安机关求援

  4.2.5认真做好安保监视及巡逻情况记录。

  4.3办公安全管理制度

  4.3.1公司本级各部门所有钥匙统一由总部行政部登记配给或更换手续,由各部门保管使用。

  4.3.2要害部位要张贴“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标志。

  4.3.3办公室内不得存放个人贵重物品或大额现金。

  4.3.4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电器设备,切断电源。

  4.3.5办公室内严禁使用危险电器用品。严禁各部门以及个人私自搭接(换)、改变用电线路,因工作需要和电线老化确需更换(改变)线路的报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4.4重要部位安全保卫制度

  4.4.1财务部门

  4.4.1.1财务部门要配置保险箱、密码柜,设置防盗门、防盗窗等防盗设备。

  4.4.1.2财务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安装报警器、开通报警专线。

  4.1.1.3财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存放预留款,超过规定金额的应存放银行。

  4.1.1.4财务人员到银行存、取大额现金应由专车、两人以上接送;发生盗窃、抢劫事件要及时报警。

  4.4.2库房、机房、配电间等

  4.4.2.1要保持门窗完好,人走锁门。

  4.4.2.2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警示标志。

  4.4.2.3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更新;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4.4.5食堂

  4.4.5.1食堂工作人员在下班期间要将门窗关好、锁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和盗窃等。

  4.4.5.2发生食物中毒事故,要及时主动与医院取得联系,确保病人及时得到救治。事后要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取证,查明原因。

  4.5治安安全检查制度

  4.5.1检查内容

  4.5.1.1单位各项安全保卫制度是否落实。

  4.5.1.2来客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4.5.1.3门窗是否牢固,下班后门窗是否锁闭。

  4.5.1.4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4.5.1.5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4.5.1.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有无漏洞。

  4.5.1.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报警系统、巡检系统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4.5.1.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

  4.5.1.9有无火险隐患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4.5.1.10各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安保隐患,是否认真整改。

  4.6公司下辖各部门搞大型活动,外单位借用场地,要事先通知安全保卫部(时间、人数、内容等),以便协助搞好各项安保措施。

  4.7与党委办牵头公司职能部门每季进行1-2次的安保检查。重大节日前夕或有重大活动时,要组织专项检查。

  4.8每次安保检查情况,要认真记录,对经检查发现的安保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9各部门对存在的安保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安保部,同时采取临时安保措施。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5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在院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全院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与检查。并经常检查各种制度、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二、组织实施放射防护法规,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组织放射防护知识的宣传,并对有关人员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

  三、会同上级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整和处理放射事故,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四、负责本院放射人员的健康体检。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6

  一、放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放射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定期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防护知识培训,持《放射工作人员证》上岗。

  二、放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业务技术,提高放射防护意识,工作时必须采取时间、距离防护措施,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格掌握x线检查适应症,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三、放射工作人员在不影响诊断质量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厚过滤和小视野进行工作。

  四、x线检查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当受检者确需他人扶携时,除对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外,还要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进行屏蔽防护。

  五、严格控制孕妇及婴幼儿的`检查适应症。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孕妇的下腹部检查。

  六、放射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x线机、工作指示灯等设备,使其处于最佳工作状态,机房内严禁堆放与诊断无关的杂物。

  七、有专(兼)职放射防护管理人员,要建立健全射线装置使

  用、维护、监督监测等档案。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7

  为了防止放射性污染,保护环境,保障职工健康,使放射性技术应用很好的为企业生产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环境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公司放射性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在放射源附近,为防止他人无故进入附近地区,应设置安全区,并在安全区的边界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牌。

  2、定期对放射源进行监测,检查是否泄漏。

  3、对放射源照射的楼板上加设防护铅板,避免对其他人员不必要的的.照射。

  4、安装使用新源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放射保护条例》。

  5、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行应急照射。

  6、废放射源必须请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7、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接受个人计量检测。

  8、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受到的射线照射,应低于国家《放射保护规定》中非放射性工作人员的限制标准。经国家主管部门检测超标时,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应享受必要的保健。

  9、在射源装置上设明显的放射性标志。

  10、岗位人员每班记录好详细的岗位交接班记录,包括设备的存在状态、运行情况。

  11、设备专业检修工作人员每周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包括设备有无丢失、设备运行状况,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等。

  12、公司设备部、设备使用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对放射性设备进行检查,检查有无丢失情况,并做好记录。各检查人员检查中发现丢失、被盗、泄漏等情况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司放射源管理小组,公司立即报告市环保局、卫生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13、含源设备的使用场所不得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登记,暂时不使用时,向地方环保部门申请,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储藏,并做好相关的移交手续。

  1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使职工认识到它的作用以及由于使用不当发生泄漏或丢失、被盗对人员及环境所产生巨大的不可估量的危害。

  15、公司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管理,防止出现意外,给国家、集体及个人造成损失。

  16、放射事故管理

  16.1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事故管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6.2一旦发生放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向卫生、公安部门报告,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的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16.3公司安全部应建立全面系统和完善的事故档案,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8

  第一条、制定放射源安全管理目的

  为了按照xx煤矿建设管理处要求,加强选煤部对使用、存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放射源安全管理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选煤部主厂房、浮选、浓缩池等各处放射源的存储、使用、转移、运输。

  第三条、职工操作规范

  1、全体人员必须充分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放射源所在岗位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源的日常检查和监护。

  2、所有进行与放射源工作有关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要预先戴好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计专人专用,不得损毁、拆卸、转借他人。

  第四条、放射源的存储

  1、放射源存放地点要有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牌,以及危害性和防护措施标识牌。

  2、严禁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存放在放射源附近。

  3、放射源资料健全,认真填写放射源记录本,不允许撕毁和缺页。

  第五条、放射源日常管理

  1、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交自查结果。

  2、放射源周围要保持卫生清洁。

  3、严禁在放射源附近休息、饮食、吸烟。

  4、定期检查灭火器、个人剂量计等设备工况,确保这些设备能正常工作。

  5、每天交接班认真检查安全锁是否处于锁好状态。

  第六条、紧急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放射安全异常情况(发生放射源损坏、脱落等),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采取妥善措施,撤离人员、保护现场,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且保护好现场,密切配合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工作,以便迅速查找、侦破。

  3、发生火灾时,火势较小时,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如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上级部门负责人,以便及时处理火灾后具有放射性的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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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科主任以身作则,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诊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会诊。

  2、各人员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做好指导工作,遇到疑难病人及时提请全科讨论。

  3、严格技术操作常规,牢固树立无菌消毒观念,熟练无菌技术,经常监督、检查,做到一丝不苟。

  4、密切科室间的'协作关系,放射科业务涉及全院各临床科室,及时与临床科室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得到我科的一些缺陷,同时积极予以处理。

  5、加强放射科教学、科研工作,对低年资医生加强临床指导。

  6、对放射科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经常性的检查督导,随时发现医疗缺陷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7、做好图像质评及疑难病例分析读片会活动。

  放射科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0

  总则

  第一条、公司安环科对各单位放射源实行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对放射源的日常管理负责。

  第二条、公司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采购

  第三条、购买放射源必须选择具有放射源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按计划采购,采购的放射源必须有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采购时必须签定废源返回协议。

  第四条、购进的放射源应做好登记,建立完整的.用户档案,以备随时核查。

  使用存放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专业部门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放射源必须设安全防护网,24小时上锁,钥匙由工作人员专人保管。

  第六条、放射源安全防护网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识,根据辐射源防护最优化原则,各单位积极做好防护工作,使照射保持在合理状态,达到最低的照射水平。

  第七条、非岗位操作人员严禁进入放射源工作岗位,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熟悉操作,尽量减少操作时间,没有操作任务时,不准在放射源周围停留。

  第八条、各单位要加强放射源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放射源损坏、丢失或恶意破坏等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并符合辐射安全健康要求。

  第十条、放射工作人员接触放射源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元件,并定期送有关部门检测。

  第十一条、严禁私自挪动、拆除放射源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放射工作人员近距离操作时,必须穿戴专业防护工作服。

  第十二条、放射源属毒性物品,使用的放射源应经常检查,对于长期不用的放射源不能与其它杂物堆敬在一起,必须装箱入专库,由防护安负责人负责保管。

  废源处理

  第十三条、由于工艺的改变,退役的放射源必须,应尽早与当地环保管理部门联系,送交废源库或退回原销售单位,不得随意丢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第十四条退役后的放射源处置后20日内应向环保部门备案。

  应急处理

  第十五条、发生如、泄漏、丢失等事故,必须立即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进一步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报告辐射环保领导小组和公司安全环保科、保卫科部门,同时启动《放射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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