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8 11:26:43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

  1、制度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主要内容为:

  1、图纸自审制度;

  2、图纸会审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4、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

  5、技术交底制度;

  6、技术核定制度;

  7、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

  8、技术复核制度;

  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0、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11、施工技术总结;

  12、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3、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本制度适用各项目工程的技术管理。

  2、图纸自审制度

  2.1图纸自审由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

  2.2接到图纸后,项目经理部主任工程师应及时安排或组织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工人进行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3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2.4.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4.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2.4.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2.4.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2.4.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结构施工图与设备基础、水、电、暖、卫、通等专业施工图的轴线、位置(坐标)、标高及交叉点是否矛盾。平面图、大样图之间有无矛盾。

  2.4.6图纸上构配件的编号、规格型号及数量与构配件一览表是否相符。

  2.5图纸经自审后,应将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做好记录,待图纸会审时提交讨论解决。

  3、图纸会审制度

  3.1图纸会审目的

  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

  3.2会审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内业技术人员、质检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3.3会审时间

  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

  3.4会审组织

  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督促业主尽快组织会审。

  3.5会审内容

  3.5.1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

  3.5.2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设计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3.5.3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注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

  3.5.4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

  3.5.5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注是否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

  3.5.6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

  3.5.7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如钢筋锚固长度与抗震要求长度等。

  3.5.8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

  3.5.9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

  3.5.10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以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求得圆满的解决方案。

  3.6会审程序

  3.6.1会审由建设单位召集进行。并由建设单位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

  3.6.2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或“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的作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

  3.6.3会审时,由项目内业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作记录。会审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

  3.6.4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以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

  3.7会审记录内容

  3.7.1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

  3.7.2参加会审的单位(要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

  3.7.3会审地点(地点要具体),会审时间(年、月、日)。

  3.7.4会审记录内容:

  1)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存在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的。(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

  2)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商结果与解决方法。(要注明图别、图号,必要时附图说明)

  3)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

  4)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

  3.8会审记录的发送

  3.8.1盖章生效的图纸会审记录由业内技术人员移交给项目资料员,由资料员发送。

  3.8.2会审记录发送单位

  1)建设单位(业主)

  2)设计单位

  3)监理单位

  4)项目部:技术、质安、经营预算、工程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队(班组)、预算员,资料员自存三份作交工资料用。

  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4.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4.2编制原则

  4.2.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4.2.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4.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4.2.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4.2.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4.2.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不止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4.2.7执行《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4.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部门和责任

  4.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的技术部门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4.3.2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自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加编制人员进行分工,规定完成时间。

  4.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4.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4.3.5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

  4.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4.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4.4特大或群体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局科技处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2

  施工现场出入管理制度

  1、凡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或临时出入证,并应佩戴规范,主动出示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2、出入施工现场应举止文明、着装规范,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或赤脚、穿拖鞋、袒胸露背等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罚款处理,严重者清除现场。

  3、出入现场实行签到制度。

  4、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及随地大小便,施工现场内不准打架斗殴,违者立即清除现场。

  5、凡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通行证》,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入施工现场。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6、现场材料堆放整齐,随时保证楼层卫生整洁干净,垃圾及时清理。

  7、工作时的临电设施要挂起来,不能随地乱放。

  8、每层要有消防设施(灭火器、沙箱、消防桶、锹镐等),由施工负责专人管理。

  9、无关人员或车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小孩、亲友或其他人员及其车辆擅自带入施工现场。

  10、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由接待部门与门卫值班员联系,做好接待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

  1、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及交叉道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索、电缆,应报新奥秦港公司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行人来往频繁的区域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交通道路应平坦畅通,路侧应设下水道(明沟加盖)并定期疏通。禁止向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冬季积雪(冰)应及时排除。

  4、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因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新奥秦港公司批准后方可占用。

  5、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绳索、支架高度不得低于2m。

  6、施工用的履带吊车、拖拉机等,未采取护路措施严禁在现场的道路上行驶。

  7、施工用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驾驶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特种车辆驾驶证。

  8、施工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要建立机动车辆及特种车辆的保养制度及维修记录。

  9、施工现场内各种机动车辆执行以下限速规定:

  ①机动车辆进出大门及转弯处为限速5km/h,直线行驶不得超过15km/h。

  ②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且挂“危险品”标志牌。应保持安全车速,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10、机动车辆载货执行以下规定:

  ①不准超过车辆核定的载货量;

  ②散装及粉状中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滴漏在车外,必须盖封严密;

  ③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

  ④货车、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他部位不准载人。

  11、只允许用于施工的运输工具和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不用于施工的交通工具只能停在由新奥秦港公司指定的地点。

  12、施工现场的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繁忙地点,应设立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4

  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叫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一般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电梯工、登高作业、锅炉工、制冷工等。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不能有从事本工种所禁忌的`疾病。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且按规定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不合格者立即转换工种。

  7、按时参加资格证件的年审,过期未审,按无效证件处理。

  8、特种作业人员有休假和疗养的优先权。

  9、单位必须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5

  写字楼二次装修施工现场管理

  由地盘管理小组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装修许可证,注明施工有效期限,并同时发放施工工作牌(带照片),持证上岗,接受监督,规范管理。

  施工现场管理的一般管理规定:

  (i)地盘管理小组根据施工地盘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行使监督职权;

  (ii)进入大厦范围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有关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指挥;

  (iii)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较醒目的地方挂上临时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进出大厦,乘坐指定的电梯到达施工现场和离开大厦;

  (iv)施工单位应将现场工作人员的花名册(附照片)一式二份报送公司消防治安处和大厦管理处备案,交付垃圾清运押金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v)施工场地内一律不准住人做饭,违者罚款。夜晚需国加班的应在白天提前申报,并应登记备案;(不超过晚上九时为限)

  (vi)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客户因噪音问题投诉而影响到施工进程;

  (vii)施工中所用的装修材料和施工期间所产生的装修垃圾一律由电梯运送,装修垃圾必须实行袋装化,出大厦不许停留。

  (viii)施工期间所用的.水、电及其他设备和辅助场地,须按地盘管理合同规定进行管理;

  (i*)施工现场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临时线路要排列整齐,并设置安全保护装置,施工范围及附近的空调、给派水、电话等设施的使用及试运行、停用等都必须经地盘管理小组同意;

  (*)运辅材料和垃圾要按地盘管理小组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

  (*i)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提前提出申请,对施工现场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经地盘管理小组消防监督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

  (*ii)地盘管理小组全权监管施工现场,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者,小组成员有责任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6

  一、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I.施工现场考勤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组成员外出执行任务时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施工队长外出前需要向主管项目经理请示。

  2.项目现场的所有员工每天都必须准时。由于项目进展需要加班时,所有员工必须服从。

  3.施工项目经理外出时应通知项目副经理。

  4.请病假需要病假证明。

  5.事假应向项目经理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6.无故旷工三次或者连续旷工三天的,予以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每天召开例会。

  2.日常会议由施工项目经理召集,项目组管理人员和施工队长参加。定期会议的数据和决定应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和存档。施工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的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重要事项上报公司总经理。必须坚决执行常会作出的决定。

  4.施工班组之间需要协调的问题应提交日常会议解决。在例会上,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作业要求、安全状况和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公司总经理召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组人员参加。定期会议的数据和决定应由项目组指定专人记录和存档。公司总经理可根据具体情况扩大参与范围。

  6.公司各部门之间、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调问题应提交周会解决。定期会议应传达最新的工程趋势、最新的公司文件和公司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文件管理由项目组负责。

  2.对施工现场的日常会议、每周会议和临时现场会议进行记录。

  3.登记现场工作人员。施工队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项目签证、项目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项目检验资料、采购资料、合同等的整理归档

  5.整理和归档项目中的其他文件、数据和文件。

  6.各类档案应分类保管,备份不得丢失。同时,应建立相关的电子文件,以便于查阅。

  7.项目组人员办理档案借阅手续。填写项目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和外购件的入库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验收和签字。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库,采购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仓库管理员必须清点所有材料和外购件,然后才能入库和记录。填写材料、外购件入库单。如有可能,应将其输入电子文件以备将来参考。

  3.材料和外购件的账簿必须有日期、入库数量、出库数量、接收人、存放地点等栏

  4.仓库内材料、外购件分类存放,堆放整齐有序,做好标识管理。应预留足够的通道,以便于搬运。

  5.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如果散装材料和外购件不能入库,应对数量进行清理和覆盖,以防雨淋和日晒,避免损失。

  7.储存在仓库中的材料和外购件必须做好防火和防潮保护。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进入仓库的.重要区域。

  8.材料和外购件出库时,必须填写领料单,由施工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员签字。

  9.借用工具和设备,建立借用物品账户。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收、谁留、谁赔的原则。

  五、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期间不允许吸烟。

  2.施工现场必须到指定的厕所。厕所使用后应随时进行清洁。

  3.材料、外购件等物品分类堆放整齐。不要沿途溅落,及时清洁保养。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工作结束后,应清理材料。

  5.现场施工人员着装必须统一、规范、整洁。

  6.工作场所必须保持干净整洁,轮流清洁,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要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坚决杜绝酒后上岗,酒后闹事,打架斗殴,勾结,毁谤等现象。

  8.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尽量减少噪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了解“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佩戴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带。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械设备。上岗前检查各项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首先检查砂轮是否有裂纹或危险。切割材料时,应力均匀,切割部位应夹紧牢固。

  5.高空作业时,系好安全带。禁止在空中无扶手的攀爬物上自由行走。

  6.深沟施工边坡应稳定,并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缘和凹坑应严格围挡、覆盖,并设置必要的安全标志。

  8.根据需要设置足够的通道和安全梯。

  9.装卸和堆放材料、设备和施工车辆及坑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10.配备专职人员指挥大中型施工机械。

  11.小型和电动工具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体系&rdquo。

  13.在施工现场悬挂、粘贴安全施工标志。

  14.严禁违章指挥和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负责(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接电。

  2.施工现场每层必须配备各种安全配电箱。

  3.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二次漏电保护。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管线必须使用橡胶护套管线。电线必须牢固地架设,通常是架空的,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体上。

  5.严禁用花式线、铜芯线拉接。违者将受到严惩。

  6.所有插头和插座应完好无损。一个电气开关不能用于多种用途。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在故障或过载情况下运行。

  8.有限公司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7

  为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交通安全管理,杜绝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交通事故,提高各类机动车辆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的保障施工生产,结合我单位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工程施工现场、交通道路、厂门、弯道以及单行道交叉等禁止各种车辆停放,并结合现场的具体情况设置禁止车辆停放标记。

  2、对破路施工和跨越道路拉设绳、电缆,应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并设有明显的标记,夜间还应设红灯。对施工场地狭小、车辆和行人来往频繁的道路应设置临时交通指挥。

  3、严禁在道路上堆放材料、设备,禁止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如确应施工需要临时占用路面或破土施工时,必须报公司和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后方可占用。

  4、道路两旁堆放的设备材料要距离道路2m以上,跨越道路拉设钢丝绳或架设电缆时高度不得低于7m。

  5、施工用的机动车辆和特种车辆(吊车、叉车、翻斗车等)的车况必须良好。进厂应严格检查,并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年审,除发给的'年审证外,还应持有经公司安全部门考核的司机上岗证,司机必须持“三证”上岗。

  6、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氧气、乙炔气)的机动车辆,还需持省市安全部门签发的危险物品专用运输证。

  7、项目工地内各种机动车辆限速行驶

  1)机动车辆进出装置大门及转弯处为5km/h,直线行10-15km/h。

  2)运输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和进出装置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装危险物品的车辆还必须挂“危险品”标志牌。行车过程中,保持安全车速和保持一定的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强行会车。

  8、机动车辆载货规定:

  1)不准超过驾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

  2)散装及粉状或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荡、到处飞物、滴漏在车外,必须用帆布等封盖严密。

  3)货车不准人、货混装,除驾驶室内可以按额定人员定座外,其它部位(驾驶室顶部、脚踏板、叶子板等处)不准载人。

  9、施工作业现场及机械设备附近不准停放自行车、三轮车、自行车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10、吊车在吊装作业时,360度旋转区域和吊车扒杆底下禁止站人。

  11、吊装作业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2、机动车进出本市,必须办理长途车会签制度,由项目经理签发。

  13、为提高机动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现场交通安全,对施工项目部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实行奖惩制度。对全年安全无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给予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部及驾驶人员除承担事故赔尝责任外还要给予经济上的处罚,造成重大、特大人员伤亡的依法移交安全机关处理并强制解聘驾驶人员等。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8

  西景花园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施工时间为:每日8:30---19:00,其中12:00---14:00 18:00---19:00之间不得使用噪音较大的设备、设施。如需加班,应提前向物管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非施工时间,施工人员严禁在小区内逗留或留宿。

  2、严禁向楼下扔垃圾、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3、《装修施工许可证》应放于施工现场、《装修出入证》应随身携带,随时备查。

  4、施工中注意安全,出现人身事故,由责任者自负。

  5、严禁在小区内闲逛或洽谈业务。

  6、下班后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气阀门或开关,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7、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施工,不准无证进入小区。

  8、更换施工方案需经物业公司同意。

  9、施工期限原则上规定为90天,如超过须经装修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

  10、施工期间,室内防盗、防火、人身安全工作由装修公司负责,业主自装的由用户负责,施工期间的.防火责任人为装修公司负责人(自装的为业主本人)。

  11、施工期间,每个施工现场必须配置至少4公斤的灭火器,否则,物管公司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12、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13、动用明火,请到物管处备案。

  14、施工期间,严禁在小区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炒)锅、电水壶、电热棒等大功率家用电器以及在施工现场做饭和擅自动用明火作业。

  15、施工期间,须遵守电梯使用规定:

  (11)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丢弃杂物。

  (12)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嬉戏玩耍。儿童乘电梯应由成人陪同。

  (13)严禁使用客梯搬运货物、垃圾等。

  (14)不得擅自装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如特别需要,应报经物管处批准且派专人护运方可。

  (15)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倚靠轿门,进出门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16)使用电梯禁止动作粗野,只按运行之按钮,不得击打按钮,撞击门板。

  (17)搬运货物,不得超过限定重量。

  (18)不得开启轿顶安全窗装运较长物件。

  (19)搬运物品时使用不当或蓄意损坏电梯,由当事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16、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物管处: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时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的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现象。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 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

  (二)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

  (三)施工单位已确定;

  (四)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 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 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 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门备案。

  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国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工程任务情况;

  (二)施工总方案、主要施工方法、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单位工程综合进度计划和施工力量、机具及部署;

  (三)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包括工程质量、安全防护以及环境污染防护等各种措施;

  (四)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五)总包和分包的分工范围及交叉施工部署等。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在施工过程中确需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重大修改的,必须报经批准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十四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设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经 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持说明使用爆破器材的地点、品名、数量、用途、四邻距离的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审请《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程。

  第十六条 建设工程施工中需要架设临时电网、移动电缆等,施工单位应当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施工中需要停水、停电、封路而影响到施工现场周围地区的单位和居民时,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通告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进行地下工程或者 基础工程施工时,发现文物、古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当暂停施工,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工程竣工图,进行工程质量评议,整理各种技术资料,及时完成工程初验,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 竣工验收报告。

  单项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单位可以将该单项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管理。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 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分包单位确需进行改变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活动的,应当先向总包单位提出申请,经总包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第二十三条 施工机构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的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道,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 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档围拦,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第二十八条 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通过或者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 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第四章 环境管理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一)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五)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六)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由于受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整顿,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的;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或者管理不善的;

  (三)施工现场的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符合保卫、场容等管理要求的;

  (五)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 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原国家建工总局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一日发布的《关于施工管理的若干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0

  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并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弯度与宽度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急转弯、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靠近河流和陡坡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示。

  2、机动车装载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要求。

  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的设施/设备,在低缘设置低压红色闪光灯;

  4、机材部/综合部按工作职责范围负责对驾驶员、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车辆安全管理措施。

  5、驾驶员负责对本人驾驶的车辆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6、发生场内的交通事故的处理:

  如发生场内交通事故,按长大公司的《事故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1

  施工现场值班管理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上岗时要坚守岗位,敢于劝阻、制止扰乱企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2、门卫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不得看书、下棋、睡觉或做其他有碍本职工作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岗。亦不得随便让他人代岗。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严禁酒后值班。

  3、进入工地的.各种材料,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认真登记,注明材料数量、车的种类和车号,并填写日期、装卸材料要登记。

  4、外运材料必须有单位工程负责人签字,门卫值班人员认真查验、登记无误,方可放行。

  5、值班人员要建立交接班记录本,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在交接班时,经接班人员核查无误后,双主签字后方可接班,以便分清责任。

  6、保证昼夜轮流值班,严禁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值班时间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逻检查,违者罚款100元。

  7、如发现有偷盗者,迅速报警并通知管理人员。

  8、白天值班期间,门卫要负责大门处的卫生环境。

  9、节假日、敏感时期要加强保卫工作。

  10、如因值班期间因值班门卫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失,项目部视情况的严重性给予值班门卫罚款处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2

  为维护本工程现场交通秩序,加强所有车辆停放管理,营造工程施工的和谐氛围,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要求:

  1、凡项目部自备车辆和各施工现场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必须持有项目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按规定停放其院内;停放车辆按照泊车位对号入座停放,且车头朝里;

  2、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严禁超速,严禁有安全隐患的车辆行驶。

  3、严禁非施工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

  4、严禁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5、所有进入车辆必须靠右行驶,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进出路口;

  6、外来车辆进入时,门卫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型号,以备查阅;

  7、非公司和项目员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院内停放,若需要进入项目办事、货运等,有门卫指引并停放;

  8、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如有车辆、物品、财物丢失或损坏项目概不负责。

  9、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当地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3

  施工安全守则

  1、未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工地设定指定吸烟处,其它区域严禁吸烟。

  3、工地严禁烧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

  4、工地施工动工前,配电箱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机具用电必须配插头、插座,否则不得动工。

  5、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长发者、带手套者操作机械设备,设备用毕要切断电源。

  6、射钉枪应上好专用防护罩,操作时带好防护用具,严禁对人射击。

  7、施工现场的刀、斧、锯等工具,应放在工具箱内。

  8、严禁把东西放置在窗台、阳台上,严禁从窗口往外丢东西,以防坠物伤人。

  9、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顶作业时,不得垫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宽度≥600mm的吊顶和重量≥2公斤的吊灯,吊柜要用合格的`膨胀镙丝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动煤气、液化气、建筑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改动房屋结构。

  1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范操作规程。

  14、施工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随时做防火、防盗等工作。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施工工地现场文明施工事关企业形象,每一个员工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工地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施工安全守则》《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上岗者需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工艺质量和材料规范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优良,进度符合要求。

  4、上岗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条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现场原材料必须分门别类码放整齐,专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现场文明卫生工作,严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须清扫施工现场。

  7、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成品的保护。

  8、施工现场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私拿他人财物。

  9、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要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4

  一、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责任制

  1、组织机构

  (1)本公司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境领导小组,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2、项目经理部主要职责

  (1)各项目经理部是公司环境保证体系的具体落实者,负责执行公司环境安全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环境保护体系的实施进行连续监控。

  (3)负责项目部环境因素、重大环境因素的识别、危险源、重大安全风险的识别与评定,建立项目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泉台帐和重大安全员风险清单及控制计划。

  (4)负责建立项目环境保证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应急响应预案及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环境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组织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进行环境、安全交底,进行分包环境保证管理的考核和评定。

  (7)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环境保证资源,进行生产进度、成本的管理,保证项目环境,保证体系的`运行。

  (8)负责组织项目每月进行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自检,进行内部沟通,负责纠正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3、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

  (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2)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全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水平。

  (3)制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组织、检查和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4)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环境管理员主要职责

  (1)对项目经理负责,贯彻实施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协助建立、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其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环境管理方案,并保存记录。

  (3)负责环境管理体系文件收发工作,及时传递到有关人员手中,保证运行有效。

  (4)负责与外部、本部门各层次之间的信息交流,并保持渠道畅通。

  (5)负责收集整理有关记录,以备查阅。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15

  (一)承包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施工设备首次进入现场前必须由监理单位核验《职称证书》、《岗位证书》、《施工设备合格证》、《年检证》、《准用证书》及体检证明,并报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备案、批准后,方可进入现场;

  (二)禁止与本工程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特殊情况应由建设(项目管理)、监理或承包单位人员陪同进入;

  (三)出入口由承包单位派人,并在建设(项目管理)单位的监督下负责守卫,严格监督检查所有人员、车辆的出入,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除本工程材料、设备运输的车辆外,其他任何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五)运送物资材料出场的车辆必须出示有关负责人签发的出场单,并由相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核验出场材料是否与出场单一致。

  (六)出场须自行清理、清洗轮胎,避免造成城市道路污染。因车辆污染城市路面所产生的责任由车辆驾驶人或使用人承担。

  (七)当施工现场发生车辆伤害事件时,按以下程序组织救援:

  1、应急措施原则

  a.抢救伤者要及时,体现时间就是生命;

  b.抢救方法得当,避免二次伤害;

  c.实施现场急救与送医院救治相结合的原则;

  d.送现场最近的医院救治的原则;

  2、现场急救措施

  2.1收集信息和事故评价

  a.保持通讯畅通,信息及时沟通,随时掌握现场事态发展状况;

  b.确定事故类型、伤害形式和范围;

  c.确定人员伤害情况;

  d.掌握天气变化情况(电话咨询、气象预报);

  e.确定现有资源是否满足救援需要(人力、物资和设备),是否需要外援;

  f.根据上述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行动。

  2.2救护救援应急分队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和事发现场抢险小组一起把伤者转移到安全地带;

  2.3针对伤者的受伤情况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避免搬运过程中的二次伤害。

  2.4与医院或急救中心及时取得联系,转送伤者,使伤者得到进一步的救治,减少伤亡。

  2.5为了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卫组实施警戒工作保证抢险道路畅通。

  3、人员自救及救治方法

  3.1外伤止血:由于事故可能引起出血,出血量大(达到总血量的.40%),就有生命危险。现场抢救时,首先采取紧急止血措施,然后再采取其他措施,常用的止血方法有:指压止血、加压包扎止血、加垫屈肢止血和止血带止血。

  3.2包扎:可以起到快速止血、保护伤口、防止污染作用,有利于转送和进一步治疗。常用方法有绷带包扎、三角巾包扎、尼龙网包扎自粘贴包扎。

  3.3骨折固定:为了使断骨不在加重,避免加重断骨对周围组织的伤害,减轻伤员的痛苦并便于搬运,常用夹板的方法来固定。搬运时应注意:

  a.下肢骨折需用担架;

  b.脊柱骨折,用门板或硬板担架,使伤者面向上。由3-4人分别用手托起头、胸、骨盆、腿部,动作一致平放在担架上,用布带将伤员绑在担架上,以防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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