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03 19:43:29 制度 我要投稿

出勤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出勤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出勤管理制度

出勤管理制度1

  为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维护公司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所有职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

  第二条 上班时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酗酒、赌博、吵嘴、打架。

  第三条 考勤形式

  采取机关集体统一考勤和各监理项目组考勤相结合,以各职能部门考勤为主的考勤办法。对外聘人员的考勤,以机关集体统一考勤为主。

  (一)机关集体统一考勤由办公室考勤员负责,每日考勤员将考勤表张贴表填上,按时统一考勤。

  (二)项目考勤由项目内负责,且各项目必需确定专人进行本项目的考勤工作。

  第四条 考勤管理

  (一)公司成立考勤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经理担任,副组由公司副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各部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公司办公室主任兼任考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公司考勤员负责每天考勤登记。

  (二)考勤范围: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公司考勤员应严格按照每天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表。考勤员和各项目组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表及考勤统计情况(包括请假单等)送办公室。凡未报项目组缓发当月工资及出勤补贴。

  (四)凡因旷工、考勤不负责任等需扣除的费用,由考勤办公室核对后,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 批假权限

  (一)职工请假累计每月在4天以内或连续假期不超过2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每月假期累计4天以上或连续假期超过2天的,由各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各部门负责人请假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所有工作人员在市内办事,须按上述批假权限履行口头报告手续。市内办事,一般应先签到后办事,特殊情况需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在市内办事,凡未履行口头报告手续,视为脱岗,达4小时的,视为旷工。

  (四)请假时间以半天为计算单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

  第六条 缺勤管理

  (一)公司职工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不得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出勤必须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经有关负责人批示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如不补假,视为旷工。禁止委托他人代请假。

  (二)根据上级通知和领导指示,外出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等,视作出勤,但应有文字依据。

  (三)经公司领导批准,参加成人高校学习、职称培训等,凡占用工作时间的,经请假后,一律视为事假处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或未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四)一般工作人员省内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省外出差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特殊情况可由公司其他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省内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省外出差由公司分管领导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条 各种假期的有关规定

  (一)病假

  1.职工请病假须持有病假条 和市级以上医院建议休息证明,并按批假权限范围审批,如遇急症病休,必须在两天内补办手续。

  2.病假超过7天的,相关部门要把该职工名单报考勤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职工所在部门要上门看望。

  3.职工病假期间不得从事有收入活动。

  (二)事假

  1.职工请事假须按批假权限范围审批后方可离开,不得擅自离岗。

  2.职工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收入活动。

  (三)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

  职工的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分别按《劳动法》和省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伤假

  职工因公受伤请工伤假一般伤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考勤领导小组批准;损害性工伤,职工所在部门三天之内依据事故发生经过提出报告,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并附病历和证明,报考勤领导小组审核后提交上级处理,同时呈劳动部门审批。

  第八条 假期待遇、违纪处罚

  (一)病假

  工作人员病假时间内不发出勤费。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岗位工资。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半年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事假

  一年内累计事假达3个月的,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三)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

  职工请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在法定假期范围内,工资和福利按月足额计发,但不发出勤费。超过规定的假期,请假者,按事假处理;未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有关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请年休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四)工伤假

  职工因公受伤疗养期间,视作出勤。

  (五)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按规定的上、下午上班时间,迟到20分钟为迟到;按规定的上、下午下班时间,早退20分钟为早退;在上班时间,撤离岗位为中途脱岗。当日迟到或早退或路途脱岗达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

  公司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应集中精力抓紧工作,不得串岗闲聊,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得带小孩上班。旷工工作人员未办任何请假手续,又无正当理由缺勤为旷工。旷工1天扣100元。当月旷工3天的,责令检查。一年内旷工累计达30天,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检查和考核办法

  公司考勤建立随时随地的抽查制度,由考勤领导小组或考勤办公室实施。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外出办事的时间与地点,考勤领导小组或考勤办公室可以随时进行核查。

  第十条 奖惩

  (一)各考勤员必须认真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实际出勤与考勤记录不符的,查到一次,分别扣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100元,以此类推。

  (二)年终进行考勤评比,对认真考勤、严格管理、报表规范的机关考勤、项目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与评选先进、年度考核等工作挂钩。凡出勤率达不到95%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考勤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出勤管理制度2

  一、教职工出勤、会议、请假规定:

  1.学生住校期间,教职工出勤上班时间为周日下午4:30后至该周五下午放学前。班主任教师周日下午6点前到,行政值周、值周教师周日下午4:30前到,有晚自习的教师必须在上该节自习前10分钟到。

  2.学校每周一早上为升旗仪式,周一(13:00点至13:50分)为教职工例会,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星期五上午第三、四节课为德育工作例会,全体班主任教师必须参加;如遇特殊情况会议需要改期或要召开临时会议以提前通知为准。

  3.教职工每天上班实行点名制和坐班制。每天上午、下午点名时间为预备铃响10分钟内。星期一上午点名在升旗仪式时进行,星期五下午无课教职工不能于下午第三节课之前离开,由行政值周负责考勤。坐班时间每天为上、下午为第一至三节课。

  4.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如需要请假,按以下方式办理:

  ?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的,1个月以内必须办理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出院后凭出院证明销假。1个月以上的,须持县级以上医院住院证明,请假条由学校班子集体研究,学校签署意见后,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教职工因事需要请假:半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行政值周负责审批;半天以上,7天以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校长审批;超过7天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学校签署意见,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批准。教职工事假,每学年累计不得超过20天。

  ?教职工婚假、产假、丧假等请假: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批同意后,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假获批准后主动到考勤负责人处登记,并到学校相关处室交接工作安排情况。学校中层干部出差实行行政人员去向公示制。

  5.实行考勤公示制,每周教职工例会公布当周教师当周出勤情况。

  二、考核办法:

  1.教职工请事假:每天扣款70元,如教职工本人将所承担工作安排并落实折半计算,工作安排情况到相关处室备案。每学年教职工有3天内的事假不计入教师个人出勤考核。这3天事假用于教职工本人及父母生日、子女家长会、办理其它事宜等。教职工在使用这3天事假时需先申请,每次至少半天,且不能连续使用,学校有重大活动,如迎检,期末考试等不能申请使用。

  2.教职工请病假:由教职工本人提供相关证明并将所承担工作安排落实(教师因病住院其工作由教导处、政教处统一协调安排),不计入出勤扣款。因病住院超过6个月的报请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局等部门,按相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

  3.教职工旷(课)工:每节课扣款20元,每天按7节计算。

  4.教职工点名、会议、上课(自习)迟到,会议、上课(自习)早退:扣款1元/每分钟,超过10分钟视为缺席。

  5.各类会议请假:每次20元,会议缺席按旷工2节课计算,教师当天已请假除外。

  6.将教职工出勤情况记入教师出勤档案,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与教师评职晋级挂钩。在全校教师中比较,出勤率较低的(缺勤多的),年度考核、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7.教职工上班时间内每学年内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连续旷工、病假、事假超过绵游教体发[20xx]94号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处理。

  三、考勤办法:

  考勤由学校当周行政负责,学校工会作好统计并备案。

  四、本制度从学校全体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相关术语解释:

  ①婚假: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国家法定婚假规定:按法定结婚 年龄(女 20 周岁,男 22 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 天婚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 育条例》〈20xx 修正〉,取消原晚婚 20 天的`假期。

  ②产假:根据《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 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xx 修正〉第二十六条 规定延长女方生育假 60 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20 天。

  ③丧假: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福利与待遇有关规定》,工作人员的主要亲属(指本 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 5 个工作日的丧假。

  ④产检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 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规定, 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规定如下: 怀孕第 1—6 个月,每月可享受 1 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 6—7 个月,每个月可享受 1 天假期; 怀孕第 8 个月,每月可享受 2 天假期; 怀孕 9 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 4 天假期,但其中 2 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 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 则不补假。

出勤管理制度3

  为规范学校管理,促进教师工作积极性,秉承供品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砂子塘第二小学目标管理考核,以下考核办法经学校行政会、校务会审查通过,自宣布之日起实行。考核总分为100分,另班主任总分为110分,每月进行考评通报,期末以各月评为准。具体细则如下:

  师德表现(总分:30分)

  ①变相体罚学生,随便停学生课,每次扣1分,并限期改正。

  ②体罚学生,每次扣5分,并作公开检讨,影响评优、晋升和聘任。

  ③不团结协作,拨弄是非,谩骂他人,造成干群之间、教师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矛盾,影响学校声誉,每次扣5分。

  ④从事家教、私自办班收费以及其他乱收费,每次扣10分,影响聘任。

  ⑤排斥差生,拒收学生,每次扣3分。

  ⑥其他违反师德现象,由校行政会研究决定,每次扣1-5分。

  出勤10

  ①旷工每天扣2分,并影响期末全勤奖、晋升和评优,3天以上学校解聘,报教育局另行处理。半天以上请假,写请假条,校长负责审批。“临时一节课以内请假”月内累计3次,计事假半天(2次不影响服务工资)。

  ②旷课每节扣1分,未经请假或未批准不参加活动、会议作旷课处理,不足1节课,按1节计算,因个人原因请假不参加会议、活动,每次扣1分。

  ③事假(凭请假条,经批准后生效)每天扣1分,每月3天以上扣5分;一周(7天)以上(计连续假),取消出勤分。

  ④病假(凭病历证明)每天扣0.5分。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老年教师每月调课后一天看病不扣分,其他教师半天看病不扣,每月连续5天(含节假日)或累计4天以上病假取消出勤分。

  ⑤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超过十分钟不足四十分钟计旷课一节。

  ⑥活动、会议非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元。

  ⑦法定丧假不影响服务工资;婚假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学校给予200元奖励,否则,需逐级上报批准。

  ⑧产假(法定期限内)享受全部岗位津贴工资;领取独生子女证和晚婚晚育增加的两个月视为上班,公伤享受全部岗位津贴工资。

  ⑨病假1-6个月,扣发相应的'学期目标管理奖和年终奖,当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者(计连续假),工资按政策规定打折,并扣除相应的学期目标管理奖和年终奖。病假一年扣除工龄教龄一年。事假一个月以上自行解聘。

  ⑩哺乳假(1岁以内)不影响工作前提下,每天1小时,不影响服务工资。

  全勤奖1、学期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现象,视为全勤,发全勤奖100元。

  2、男55岁,女50岁以上老年教师,每学期病、事假合计不超过6天,其他教师病、事假合计不超过4天,发给出勤奖50元(学期累计迟到、早退每10次计事假半天)。

出勤管理制度4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

  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

  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总务处分管食堂职工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出勤。门卫将对教职工上下班不按时进出校门的情况以及白天工作时间私自走出校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作为在岗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在白天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出校门,一律以离岗论处。

  五、坚持出勤与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或上课、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课一节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总工 资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出勤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工管理,严明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考勤工作由联社和各信用社指定专人负责。考勤人员对职工出勤情况要认真记录,如实反映,对考勤工作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职工考勤内容包括出勤、休假、请假、加班、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在考勤表中用不同符号表示。

  第四条职工按照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即为出勤。职工因公出差、外单位借用或经组织批准参加全脱产、半脱产学习,不能按时上下班的视为出勤。

  第五条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即为休假。法定节假日指元旦1天(1月1日)、春节3天(正月初一至初三)、“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至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3日),共10天;公休日指星期六、星期日。

  第六条职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

  第七条职工未按时上班即为迟到,提前下班即为早退。上班中途未经联社领导同意擅自离岗即为脱岗。

  第八条职工未请假或请假未准不上班、超假又未履行续假手续均为旷工。职工一月内迟到、早退(脱岗)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一月内累计达3次(早退、脱岗以抽查记录为准)另扣工资500元。

  第二章请假审批权限

  第十条职工请假必须履行相关手续。请假人应填写统一印制的一式两联的《职工请假审批单》,病假应附县级医院以上证明,按审批权限经联社领导批准后,一联由办公室留存并作好登记,另一联本人收执,待假满结束,经办公室签字后送员工管理部门,作为计算工资、奖金、津贴发放的依据。

  第十一条职工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本人不能亲自履行者,可委托他人代替履行。

  第十二条联社职工(含中层干部)请假,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后(但科室负责人要安排好代班人员),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联社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理事长审批。

  信用社一般职工请假3天(含)以内由信用社主任审批;请假3天以上信用社主任签注意见后报联社主任审批。信用社主任请假一律报主任审批;超过3天以上报理事长审批。

  第三章假期规定和加班报酬

  第十三条事假。事假按天扣发工资100元。

  第十四条病假。职工请病假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的,按病假实有天数每天地扣发工资50元;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只发基本工资和津贴。因公(工)负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婚假待遇。职工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享受假期7天,按晚婚年龄结婚,享受假期1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六条丧假。职工为其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岳父、岳母、公公、婆婆办理丧事的享受假期7天,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七条产假。已婚女职工不足晚育年龄,经过批准生育第1胎子女者,以及按政策规定,经过批准安排生育第二胎子女者,产假为90天;已婚女职工在晚育年龄以上,经过批准生育第1胎子女者,产假100天(男职工护理假10天)。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八条怀孕女职工流产休养假。已婚女职工计划内怀孕发生流产,假期在30天以内,休养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九条女职工哺乳婴儿的考勤。女职工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周岁的婴儿,每天哺乳两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视为出勤。

  第二十条计生手术休养假。男女职工因做节育或绝育手术,休息时间超过7天和女职工计划内怀孕,经医院诊断需要保胎休息者,以及计划外怀孕做了流产手术需要休养者,均执行病假规定。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除见习生和1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病假累计超过2个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计超过1个半月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外,凡距父母和配偶居住地在300公里以上的'职工符合探亲规定,分别享受未婚职工每年一次或已婚职工四年一次的探望父母假在20天内,以及每年一次的探望配偶假在30天内,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十二条休假。职工休公休假和法定节日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二十三条加班报酬。法定假日(全年共10天)经批准加班者,按日标准工资的300%计发加班工资,不再安排补休。经批准在其他时间加班,以及在外地出差、学习而占用了公休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双休日按日标准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加班按日标准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章假期计算与出勤考核

  第二十四条职工请(休)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应包括在内,但在考勤计算假期时应予剔除。

  第二十五条职工请(休)假期限末满而提前到岗上班者,则按销假时间计算实际假期。

  第二十六条职工按政策规定享受的婚假、产假(含男职工的护理假)、探亲假、计划生育假(含男职工护理假),均应一次使用,未用完的不再调休,视为奉献。

  第二十七条职工出勤考核实行日考月清,职工民主监督。

  第二十八条考勤情况由办公室填写统一印制的《农村信用社考勤表》,于每月的三十日前(假日顺延)报送联社员工管理部门审核留存,作为考核职工出勤情况的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遵守本制度,出满勤、多出勤的职工,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

  第三十条对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病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事假相加累计超过一个半月的职工,除有特殊贡献者外,一般不得评选为年度先进工作者。

  第三十一条职工无论什么原因旷工,旷工1天,则扣工资300元。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经过批评教育无效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则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予以除名。

  第三十二条发现办公室考勤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在考勤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除扣发当事人工资800元外,还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县农村信用社全体职工。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属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制度同时废止。

出勤管理制度6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单,并呈请相关主管核准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查,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者,必需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1/3者,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

  第五条 自学员收到培训通知当日起,所有上课学员凡遇公务或私事与上课发生冲突者,一律需办理培训::请假手续,凡违反规定的人员,旷课时数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第七条 培训单位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学员的上课记录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出勤管理制度7

  为了严格出勤、请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请假、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1、会议、学习及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有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由值日老师监督下执行。

  4、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作半天事假处理。

  5、每位教师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权利和义务。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7、负责考勤统计人员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考勤情况送总务处。

  二、请假手续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需校长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超过两天的应持病例或医院证明到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作病假处理。

  3、假毕或续假应输销假或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须在离岗次日办理补办手续。

  三、假期处理办法

  (一)规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半个月;

  (2)丧假(指直系亲属亡故):三天;

  (3)小产:(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二周;

  (4)产假:(指晚育者)98天(含产前半个月,产后2个半月);

  (5)哺乳期(得经报告后批准)六个月。

  2、待遇:

  (1)婚、丧假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学校及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享受校发的月考勤奖。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2)小产、产假(指符合计划生育的)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不享受校发月考勤奖。产前请假按病假处理。

  (3)哺乳假(指已批准的)期限内,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享受期间校发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提倡敬业精神,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但如确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经批准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病假2周(含双休日),扣发当月全勤奖。

  事假:经批准的事假,自负代课金(按每节15元计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事假7天(含双休日),扣发当月考勤奖。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每日二次,教师本人签名,教师之间不得代签。

  2、时间:上午到校8:10,下午离校4:00;值日老师上午提早30分钟到校,下午推迟30分离校。

  3、教师婚假、产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

  4、教师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经学校批准可请假3天,祖辈可请假1天,不扣考勤奖(不影响学期全勤奖)。

  5、确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可凭医院有关证明,调整好功课后,经教导处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资,但一个月限二次以内。

  6、一学期全勤,无一次迟到、早退、请假,奖300元,累计一天内奖200元,累计二天以内奖100元,请假超过二天,不享受学期全勤奖。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含值周、值日、值操、会议活动等)。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

  5、拒不接受教导处或教研组确定的公开课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发考勤工资。情况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出勤管理制度8

  1、幼儿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上班执行签到制度。

  2、事假须经领导批准填写事假单,方可有效;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并及时通知主管负责人员,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按旷工论处。旷课一天扣50元,旷课一节、旷会一次各扣20元。

  3、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有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方可离岗。迟到、中离、早退,不坚守岗位每次扣5元;

  4、婚、丧假,探亲假,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婚假三天;丧假三天(指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祖母一天,可减路途时间;产假三个月(晚育24岁,增加20天)超假须具备书面假条作事假,妻子剖腹产,丈夫可请护理假一周,否则视为旷工;配偶住院,若不能自理生活(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可请护理假一周。

  5、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五天,每期不得累计超过十五天,超过者,当年度不能评优选先;每期教师有一天事假不作假。事假一天扣20元,事假一节、事会一次扣10元;病事假必须先填好假条交后勤处,后勤处无法安排代课时,由请假人自己请人代课,否则经旷工论处。事假超过3天到教管中心请假,半月以上到教委请假。

  6、病假一天扣5元,病假一节、病会一次扣3元;没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不能作病假,视为旷工;经医院证明,经查属实,长期患病或疑难病症需要住院治疗者,按有关文件执行,减半斟情考核。

  7、积分考核:迟到、早退、中离一次扣0.2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扣0.1分,事假一天扣0.5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一节或旷会扣1分,事假一节或事会一次扣0.2分。(每期一天假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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