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28 21:35:07 赛赛 制度 我要投稿

调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调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调动管理制度(通用11篇)

  调动管理制度 1

  一、目的:

  通过人事调整,协调组织人际关系,合理使用公司人力资源,达到工作与人力资源的最佳匹配,以提高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

  二、人员工作流动方向:

  1、晋升:员工考核成绩优秀,工作任务完成出色,业务、专业知识提高迅速,部门经理、同事反映良好,多次被领导嘉奖,为公司经济和声誉做出较大贡献的,公司给予其晋升机会。

  2、调岗:因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或工作业务需要,或为符合员工工作能力和发展意向,挖掘员工潜力,调动其积极性,公司可安排员工调岗,员工应服从调岗安排。

  3、借调: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个别职位暂缺,公司可把员工借调到其他部门。

  4、解聘:员工绩效表现及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位的工作需要,经过培训仍无法达到要求时,部门可向总办提出安排其解聘。

  三、工作流动程序:

  1、晋升

  ①绩效考核中成绩历次优秀,工作任务完成出色,为公司做出较大贡献者,可由其本人向总办提出晋升申请,填写资料备案,也可由部门经理或总办提出晋升要求;

  ②根据其长期的工作表现及公司组织现状,由总办和其部门经理讨论并上报总经理决定其为晋升发展的对象;

  ③公司由总办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制定重点培养计划,为其提供良好的教育培训学习机会,及各方面锻炼提高的实践平台;

  ④经过培训提高、锻炼发展的观察考核后,由总办下达其晋升的调整通知单。

  2、调岗

  ①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除考虑内部提升及外部招聘外,亦考虑平级调岗;

  公司有关部门及员工本人均可提出调岗。

  ②公司提出调岗的,由总办负责协调,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经理的同意后,按人员聘用权限报公司领导批准。

  ③员工提出的调岗,应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岗申请,填写“人事变动表”并报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写出评估意见,由总办参照员工聘用审批程序办理。

  ④总办向员工和有关部门发出内部调整通知单。

  3、借调

  ①由公司或拟借调部门经理向总办提出借调申请,并经总办与有关用人部门、调出部门及员工本人协商而决定。

  ②用人部门或总办填制“人事变动表”,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③总办发出内部调整通知。

  4、解职

  ①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本岗工作需要,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无法达到要求时,部门主管可向总办提出对员工的解职申请。

  ②总办接到解职申请及时与部门主管交流沟通,然后对其进行观察考核。

  ③经观察考核后,确认其能力欠缺,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由总办对其调岗或进行专职培训,并跟踪培训学习效果。

  ④调岗或培训学习后仍不能达到岗位要求的',由总办向其本人和部门下发解职通知,并督促其办理解职相关手续。

  5、人员内部调整的审批权限

  ①公司操作层员工(不含班长)的调整由部门提出意见,总办批准。

  ②公司管理层员工(含班长)的调整由品质部、总办提出意见,总经理批准。

  ③部门经理、服务中心经理的调整由总经理报知董事长。

  ④所有员工的调整,总办要有调整记录备案,并适时报知总经理。

  调动管理制度 2

  第一条目的

  因工作需要,集团各单位可申请在集团内部调配人员。为规范人事调动工作,保障各经营单位的有序用工,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任命

  指针对集团内部各单位负责人的人事安排,由集团董事会议中形成的决议下发任命通知。

  第三条调动

  一、内部调动

  “内部调动”是指在某一单位内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人员调动。

  二、外部调动

  “外部调动”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的跨公司(独立法人公司)的人员调动。

  三、借调

  由于工作需要,从其他单位或部门临时借入的非本部门编制人员,在完成某项工作后或借调期满时需返回原部门或原单位。

  第四条调动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提交《人员调动申请审批表》(附表1)进行审批。

  二、非工作需要或无特殊原因的人员调动一律不予受理;

  三、其他部门或个人提出的申请一概不予受理。

  四、被调入的岗位必须是调入方编制标准范围内的空缺,超出编制的或未核定人员编制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单员人事部门在审批通过后,会向调动人员发出“调动通知函”,在办理完调动手续后,本人持该函前往新单位人事部门报到。

  六、未持盖章有效的“调动通知函”报到的人员,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可不予接收,用工部门不得给予其办理上岗手续。

  七、人员或调动双方自行私下调动的,一律被视为无效调动,将根据《集团综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给予考核处罚,对脱勤脱岗的人员严肃处理。

  八、各单位内部人员调动的,填写《人员内部调动通知函》(附表2),外部人员调动的须填写《人员外部调动通知函》(附表3)。

  第五条调动上报及员工档案变更

  各单位人事部门需对单位每日的人员变动情况进行汇总,填制《单位人员统计日报表》,每日下班前上报至集团人力管理中心员工关系管理部,便于集团对员工档案进行管理。

  第六条附则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集团人力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调动管理制度 3

  一、请休假制度

  1、请假及休假核准权限为:一日以内(含),由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核准。两日以上(含),由部门经理审批,报人事部核准,最后由总经理审批。经理级请休假需由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备案。副总以上人员休假需经集团分管领导批准。

  2、员工请假除重大伤、病、事故可以事后补办申请手续外,均须事先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按核准权限核准后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

  3、请假经核准后,连同有关证明文件,送至人事部确认假别,做为考勤计薪之依据。

  4、请假事由有虚构不实之处或提出的证明文件有涂改、伪造者,其请假日数撤销,改以旷工论处。

  5、事假、病假之请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其他假别除工伤假外,请假最小单位为1天(8小时)。

  6、请假应先指定职务代理人,若遇重大伤、病、事故,无法事先请假者,由所属部门经理安排工作代理人选。

  7、病假、事假、婚假、丧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假日,不计入请假期间内。

  8、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及法定假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详见《员工手册》。

  9、非特殊原因,原则上试用期内的新入职员工不予休假。

  二、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按照规定详细填写《假期申请表》,务必先指定职务代理人,并按规定出具证明,除重大伤、病、事故外,其余各种假单必须于假期生效日前三天送交人事部备案。

  2、当日请事假、病假者,依规定请假获准后,离开时将《假期申请表》交人事部,须在考勤地点进行考勤;如在当日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有突发性事件或突然患病,次日请事假或病假,则须在次日上午9:30以前电话通知直属领导或人事部,事后按照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3、若遇重大伤、病事故,无法事先请假者,应由本人、同事或家属于事(病)发生后2日内,以电话、口头或书面向直属领导报告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将以旷工处理。

  4、员工请假手续不完整,包括未按规定填写《假期申请表》、未按时送达、未按审批权限核准者或未按照请假程序请假者,均视同请假手续不完整,均予以旷工处理。

  三、员工考勤

  1、刷卡规定:

  (1)员工的考勤实行刷卡制,由人事部统一管理。

  (2)全体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须自行刷卡,无故未刷卡则视为旷工;员工确实出勤但上下班未刷卡的,必须当天或次日填写《签到遗漏证明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送到人事部备案。每月超3次(含)扣当月基本工资的5%。

  (3)员工因公事外出未能刷卡的,提前或当日填写《外出记录单》,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交到人事部。遇特殊情况,经所属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认可可以补签,如未登记备案,按旷工处理。

  (4)轮班制的员工,需要一天上两个班次的部门(如运作部、场地部等),每上一个班次都要刷卡。

  (5)如特殊情况未按照规定时间刷卡,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或证明单》,由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月底与本部门月度考勤表一起交至人事部,否则按旷工处理。

  (6)考勤机内数据每月由人事部导出,与各部门上报排班及考勤进行核对,以考勤机内数据为准,发现谎报、瞒报考勤的,扣除该天工资。

  2、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1)迟到: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到公司刷卡者视为迟到。

  (2)早退:于规定下班前10分钟以内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早退。

  (3)旷工: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而未到岗或请假期满未上班者,视为旷工。迟到、早退30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120分钟视为旷工一日。

  (4)缺岗:工作期间离岗,按照旷工一日处理。累计三次,劝退处理。

  3、有关说明:

  (1)调班应经部门领导核准,并于调班之前或调班当天及时通知人事部变更排班表,事后通知无效。

  (2)迟到一次,扣罚当日基本工资的5%,迟到两次扣罚当日基本工资的10%,每月迟到、早退累计满3次者,以旷工半日计。

  (3)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计算及处理,均依部门排班表所定时间为标准,并以刷卡记录为依据。

  (4)旷工的工资计算方法:扣除当日日工资的3倍。

  四、超时加班及补休申报程序:

  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若经过批准核实有效加班,由部门按照加班实际情况进行补休。

  (1)加班由部门经理提出,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表》,写明需加班的具体原因,部门经理审批,交人事部审核,最后由总经理审批;

  (2)因临时性(未知)工作需要超时工作的,需在加班的第二天补写《加班申请表》,按以上程序审批后,至人事部备案,逾期视为无效加班(注:遇周六日或法定假日,营运部门可电话通知人事部报备,并事后补交。);

  (3)加班人员应按时进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并填写《加班申请表》,最晚于加班的次日将审批过的《加班申请表》交人事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加班未打卡,需作特殊说明并由相关审批权限领导审批,交人事部备案;没有领导审批和未打卡的一律不作为加班。所有未经审批程序批准自愿加班的.均不享受加班待遇;

  (4)超时加班核算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入加班,员工加班可由所在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当月安排调休。若员工当月产生的加班当月未能补休完毕,可延期至年底,逾期作废。

  (5)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职务津贴中已包含加班补助,所产生的加班不再另行调休或补助,但经总经理批准有效的加班可进行记载,必要时用于病事假补休。

  2、补休

  (1)员工加班调休应填写《调休申请表》,各部门主管、经理视情况核假,审批流程如下:

  (2)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按排班正常上班的,一天(含)以内的调休可由部门经理视工作情况自行安排,报人事部备案。一天以上调休需由总经理审批,按流程执行。

  员工岗位调动管理制度

  调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维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推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促进人才资源顺畅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道德品行、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国家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才的重要载体,是流动人员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和核定社保待遇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包括:

  (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六)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五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原则,主管部门为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管理服务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第七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以下服务:

  (一)档案的接收、转递;

  (二)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三)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四)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

  (五)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聘)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

  (七)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等。

  跨地区就业创业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管理。

  第八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不得收取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第九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参考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经费数额。

  第十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保证工作力量,选配政治素质好、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的.人员专职从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工作,关键核心岗位应当选配中共党员。按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从严管理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激励保障。

  第三章日常管理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档案管理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日常管理,推进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规定接收符合条件的人事档案、学生档案,形成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并以适当形式明晰与流动人员、存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流动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个人账户;存档单位工作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申请设立单位集体账户。

  存档单位注销集体账户时,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配合转递相关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或调整为个人账户存档。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主要内容和分类,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鉴别和归档工作。对合格的材料,应当准确分类,逐份编写目录,一般在2个月内归档。对不合格的材料,退回档案材料形成单位。

  第十四条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建设,建立符合流动人员职业发展特点的档案材料收集制度。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档案材料形成单位、流动人员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多方面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相关材料。注重收集流动人员工作变动中形成的劳动合同、企业录用手续及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等材料。加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联动,积极收集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信息材料。

  流动人员及人事档案材料形成单位应当如实、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在材料形成1个月内主动向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移交。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和信息,应当严格保密;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和信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存放秩序,改进完善保管方法和技术,提高安全防灾标准。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档案馆建筑有关标准要求建设档案库房,强化库房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档案库房、阅档场所、整理场所、办公场所应当分开。

  第十七条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全国共享”的原则,推进省级集中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与全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运行平台对接,建立安全、便捷、共享、高效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应用体系。

  第十八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相关技术标准推进,保证数字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新技术应用,通过信息交互等方式不断拓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渠道,探索建立以政务数据为支撑的流动人员人事数字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数字档案在利用、转递和保密等方面按照纸质档案相关要求管理。

  第四章接收、转递和服务利用

  第十九条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转递和服务利用工作,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加大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档案公共服务能力和便民化水平。

  第二十条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一)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向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开具转档手续材料。

  (二)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接到转档手续材料后,应当按规定审核档案,对符合转递规定的,填写材料目录清单后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转递。

  对不符合转递规定的,原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或原工作单位不得转出。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对曾属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人事档案的,应当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进行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四)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时实行告知承诺制。拟接收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对照材料目录清单认真审核甄别,对缺少关键材料的,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经本人作出书面知情说明、承诺补充材料后予以接收,或与原工作单位协商退回并补充材料;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应当采取先存后补方式予以接收,并督促

  调动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晋升及调任原则

  1.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2.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 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事单位转呈总经理核定;

  3.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练习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

  4.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

  第四条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

  第五条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

  1.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

  2.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

  3.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

  4.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

  5.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

  6.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

  7.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治理有方者;

  8.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

  对成绩非凡突出或贡献非凡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

  第六条晋升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

  调动管理制度 6

  一、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公正执法、权责明确,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高效,结合宣汉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或单位,由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给予奖励:

  (一)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中,保障交通运输管理有序进行,维护国家利益,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突出贡献的;

  (二)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圆满完成执法检查和办案任务;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成绩显著的;

  (三)在执法工作中,坚持维护法律尊严,依法办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成绩显著的。

  (四)检举揭发行政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违法案件查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进行认真处理、及时结案。

  (五)防止或挽救他人执法过错有功,使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六)模范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各项纪律,清政廉洁,秉公办事的。

  (七)其他应予以奖励的。

  三、奖励晋升标准:

  凡具备受奖条件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提出推荐意见,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受奖登记表》,经局办公会研究批准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报批,予以相应的奖励、晋升。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调动管理制度 7

  一、目的:

  为适应企业进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晋升的职业进展通道,建立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公司现状,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和试用期员工,特殊岗位另行制定的除外。

  三、原则:

  1、本制度为确定员工薪酬的干脆根据。员工最低工资的保障和业绩考核的结果相结合,以表达公允、公正原则。

  2、薪酬指员工因被雇佣而获得的干脆和间接的酬劳。为简便起见,本薪酬管理制度中薪酬与工资同义,统一称为工资。

  四、薪酬结构:

  1、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用于保障员工基本生活,较之工资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

  2、岗位工资: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所需学问技能、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为根据确定的工资。

  3、工龄工资:公司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年限的长短赐予的津贴。〔员工无论基于何种理由离开公司后又回来工作的,工龄从新入职起计算〕

  4、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指员工完成岗位责任及工作,公司对该岗位所达成的业绩而予以支付的薪酬部分。绩效工资的结算及支付方式详见《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5、各类补贴:是对员工的工作阅历、劳动奉献等等的积累所赐予的补偿。公司可根据实际状况对各类补贴项目及享受标准进行调整。

  6、个人相关扣款:扣款包括各种福利和个人必需担当的部分、个人所得税及因员工违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而被惩处的罚款。

  7、销售提成:公司相关销售人员享受销售提成,按公司销售提成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8、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奉献的员工的一种嘉奖。公司可根据实际状况对奖金及享受标准进行调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各类补贴+绩效工资-个人相关扣款+销售提成+奖金

  五、试用期薪酬:

  凡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核定岗位等级薪资标准的80%执行,具体可由行政人事部按具体状况确定,试用考核合格后予以升到核定岗位标准工资。

  六、薪酬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同等宏观因素的转变、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以及公司整体效益状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根据经营状况确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

  1〕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工资进行的调整。

  2〕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由于职务变动等缘由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七、薪酬的支付:

  公司将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工资。当月工资应在第三月1号-10号前日发放,遇到休息日及国家法定假日,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八、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编制并说明。

  2、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3、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经公司高层人员协定后补充,相关补充条例同具效力。

  4、本制度由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发布执行。

  调动管理制度 8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员工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权责

  1、人力资源部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员工晋升制度。

  2、相关部门经理负责对晋升员工的考核。

  3、总经理负责对员工晋升的最终审核。

  三、内容及程序

  (一)晋升原则

  1、公司员工晋升,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2、管理层的晋升必须建立在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素质的原则,着重培养管理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

  3、公司内部中层领导职位出现空缺时,首先考虑公司内部有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员工。

  4、公司内部员工晋升,旨在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量才适用,使人才尽量发挥自身优势,有利于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减少员工流动率。

  (二)内容

  公司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必要时可以对员工的岗位或职位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公司职位空缺的'情况下,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的意愿申请公司部门之间的调动。

  1、员工晋升可分为员工部门内晋升和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1)员工部门内晋升

  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报人力资源部存档。

  (2)员工部门之间的晋升

  是指职员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由所涉及部门的经理批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2、员工晋升分为三种类型

  (1)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2)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3)职位不变、薪资晋升

  3、员工晋升的形式分为定期或不定期

  (1)定期:公司每年根据公司的营业情况,有年底进行统一晋升员工。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晋升。

  (3)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由试用部门推荐,提前进行晋升。

  (三)员工晋升依据

  (1)公司普通员工,在原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时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评定工作表现优秀。

  (2)公司部门经理级员工,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间一年(不含试用期工作时间)经总经理评定工作优秀。

  (3)因公司需要,经总经理特批的其他情形的晋升。

  (四)员工晋升权限

  (1)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由总经理核定。

  (2)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提议并核定。

  (3)普通员工的晋升分别由部门经理提议,呈总经理核定,并通知人力资源部。

  (五)员工岗位晋升后,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新到员工的部门培训工作,如有必要,相关部门可以指定人员专人带领或引导。

  (六)员工晋升后,一个月内为试用期,期薪资在试用期内员工薪资暂不做调整。

  (七)试用期后的薪资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和参照公司的薪资标准执行,对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恢复其原来的岗位,薪资保持不变。

  (八)公司员工迟到早退十五次、旷工一次以上及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次年不能晋升职位和薪资。

  四、公司各级员工接到晋升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五、本制度的解释权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

  六、本制度经部门经理讨论,总经理审批后立即执行。

  调动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为加强中心工作效能建设,实现劳动贡献与薪酬回报相挂钩,进一步调动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心行政各部门和行政全体在职人员(含借调和借用到行政部门工作三个月以上的工作人员)正常上班期间(除公休、节假日)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但下列人员不予兑现当月绩效工资。

  1、当月请病、事假累计10天及以上的'职工(含婚、丧、产假及函授学习)

  2、当月旷工累计3天及以上的职工;

  3、停薪留职、内退、长期请假、脱岗或不上班的职工;

  4、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职工;

  5、脱产学习的职工。

  三、绩效工资基数及资金来源

  按照每人月工资津贴部分为标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基数。

  四、考核时限

  绩效工资实行月考核兑现制,每月月底由各部门完成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分值

  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和定性相结合的考核制度。百分量化分值由两部分组成:工作纪律占50分,工作成绩占50分。

  (一)工作纪律。即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态度表现情况,包括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中心管理制度、日常工作态度及出勤等,该项占50%。

  (二)工作成绩。即所承担或分工负责的具体工作和职责范围的基础工作完成情况,包括完成工作所具备的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的效率、结果、成绩等,该项占50%。

  (三)考核等次划分。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项,考核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六、绩效考核步骤及绩效工资计算

  (一)绩效考核步骤

  1、各行政部门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工作人员的考勤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逐日签到,工作人员请假、旷工、公差外出及公休节假日必须在考勤签到表上标注清楚。

  2、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按办法进行逐项考核,形成本部门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连同本部门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一并上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核。

  3、各行政部门在规定考核时限内,将经分管领导签字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表、工作人员考勤签到表于次月1日前交人事处汇总。

  4、中心人事处将中心行政所有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由劳资科根据此办法计算绩效工资,并由财务处按月负责兑现落实。

  5、中心行政工作人员月绩效考核资料由人事处审核后交劳资科负责保存。

  (二)绩效工资计算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人员兑现当月绩效工资。并按照请假每1天扣20元,旷工每1天扣100元的标准计算绩效工资。

  七、附则

  (一)各行政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职工绩效考核工作,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取消本部门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兑现资格。

  (二)在考核中,当被考核人调入、调出(含退休)时,当月在岗时间不足半月者,按半月兑现绩效工资;超出半月,按照全月兑现绩效工资。

  (三)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中心人事处负责解释。

  调动管理制度 10

  一、药店实行两种工作制

  夏天全天:上午8:00至下午6点;

  半天班:早上7点30至中午1点,下午1点至晚上9点。

  冬天全天:上午8:00至下午5点半;

  半天班:早上7点30至中午1点,下午1点至晚上7点半。

  不迟到早退,不无辜缺班,不擅自脱离岗位,有事提前向大堂经理请假,仅限1天,2天以上向副总经理请假。

  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扣发一日基本工资,未经批准缺勤、离岗或上下班时间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二、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三、员工上班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大方、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披头散发;工作服要干净整洁。

  四、店内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卫生,并要做到随脏随打扫,陈列药品的柜架要保持整洁明亮,应按分类将药品摆放整齐,所陈列商品应无积尘,严禁在营业场所乱放杂物,乱吃零食,不得擅离岗位,闲聊天、喧哗嬉闹、打瞌睡、看小说、带耳机听音乐等有损店员形象且与工作无关的举动,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五、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六、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七、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您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八、按时参加开会,学习培训,并要及时做好学习笔记,针剂组每天上班时应做好早晚两次温湿度记录,各组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近效期药品(半年内)应及时催销,不能过期,否则过期的药品要按进价的80%从提成中扣除。

  九、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对已销售完的商品及时填写缺货申请并上报大堂经理,如果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十、员工有责任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与销货记录核对。

  十一、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销或更改。

  十二、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由营业员承担。

  十三、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10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十四、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销售的,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互推脱,否则每人罚款20元;

  十五、营业刷卡用电脑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乱动并做他用,不得修改、添加删除任何文件,更不许外人动电脑插光盘、U盘听歌、看电影、玩游戏等,电脑出现故障或停电应立即关闭电源停用,做好手工记录,并告知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十六、员工之间要搞好团结,积极配合。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互相帮助,互相勉励,共同进步,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论长道短。

  十七、保守店内机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当天或当月销售额,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进货价以及文件资料电脑资料等其他信息,上班时间不得会见亲友,确有事时间不得过长。

  十八、做好积分,赠品的发放及上、下帐登记,做到记录账物相符,做到电脑售价与药品盒售价相符,不符的及时做好调整。做好会员资料信息齐全录入等工作,做好缺货登记。

  十九、加强员工自身素质修养,不断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能力;新员工应拜老员工为师,尽最大努力快速熟练、掌握业务。应对药店所有品种及新品、高毛利品种做到心中有数;尽量做到进店顾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营业额及自己的经济收入。

  二十、禁止销售店内以外的产品、店里员工私自上药,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二十一、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按考核情况给予50—100元的奖励。

  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对屡教不改者或严重违反制度者予以辞退处理。

  调动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使公司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涵盖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账款管理制度、客户关系管理办法等。

  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销售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第四条、销售员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安排。

  第五条、销售员之间应相敬相爱,团结互助,要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不得私下用武力等不良方式,一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予以解聘。

  第六条、销售员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销售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或举动,不得作出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如经发现,或有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

  第七条、公司本着充分保障每个销售员利益的原则,严禁销售员之间出现抢单或划单的行为。

  第八条、销售员应善待公司的任何财物。如有恶意破坏者,除要求赔偿外,公司予以扭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不小心损坏者,公司按成本价从其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销售员在外不得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条、销售员应具备职业操守,履行保密义务,遵守公司相关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秘密告诉竞争对手。如经发现,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奖金,立即予以解聘,并根据合同内容中的相关保密协议向法院起诉。

  第三章、销售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第十一条、销售员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按时上下班打卡。

  1、工作时间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7.5小时,其中: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为工作时间。

  12:00—13:30为午餐休息。

  2、考勤

  (1)所有销售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亲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迟到、早退、旷工

  ①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10元。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20元。超过1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3、请假

  (1)病假

  ①销售员病假须于上班开始的前30分钟内,即8:30—9:00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区、县级以上医院就诊证明。

  ②销售员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4、出差

  (1)销售员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第十二条、销售员请假出差批准权限:三天以内由直接上级审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内由隔级上级审批,十天以上集团总部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裁审批,子公司员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审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禁止奇装异服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有披头散发、敞衣露背、穿拖鞋等有碍观瞻的举止。

  第十四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第十五条、销售员在上班期间,不得瞎晃闲逛,不得到各个部门串岗聊天消磨时光,影响他人的工作。

  第十六条、销售员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口头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的办法。每周周一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

  第十七条、公司对优秀业绩者会给以特殊优待假期,具体假期时间视公司而定。

  第十八条、销售员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销售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出差期间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以上级主管备案。

  第四章、账款货物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销售员每天从财务处领取“收款账单”,当天下班前必须将收回的账款(现金或支票)交给出纳,与财务核对剩余的“收款账单”是否对数。销售员收回账款后,才能凭账款开取发票。因业务的灵活性,如果销售员当天不能在下班前赶回公司,可以于次日与财务交接“收款账单”,再重新领取新一天的单子。

  第二十条、若有客户因某些原因,收到货后却不能及时交款,销售员必须收取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上面须有客户自己注明的未付款项,并签字盖章。销售员必须把客户的“签收单”或凭据交回财务处,自己留复印件。

  第二十一条、销售员应在公司每月收款截止期限内将货款交回公司,销售员不得将已收款项故意挪至下月。一经发现,从工资中扣除500元。

  第二十二条、销售员如遇到客户坏账情形的,应及时上报公司备案处理,不可私下纠纷。

  第二十三条、对于那些暂时收不到账的规定:公司本着“出货见款”的原则,要求销售员在客户收到货物后当即予以收款,但由于一些非人为的原因存在,客户暂时交不出款的,销售员除了交回客户的“签收单”或借条凭据到财务处外,还应及时报知直接上级主管备案,在这期间,销售员应主动提醒催促客户,超过十天仍未见到款项的,应与上级主管协商妥善追款办法。

  第二十四条、销售员出差旅费报销时,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其交通总费用的80%,且不超过签单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销售员。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为谈业务请客吃饭报销的,以签单为基准,单没签成,不报销;签成单,报销实际消费数字的60%,且不超过成交金额的2%,如若超过,以2%支付给销售员。

  第二十六条、对于货物的管理,公司实行货物出借制度。在与客户洽谈中,有时需要货物的'现场展示,为了方便销售员的谈判,销售员可从仓管处借出货物,销售员开具借条。货物必须在两日内交还,交还的货物不能有破损,破损的货物由销售员照价赔偿。

  第五章、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销售员应该认识到,客户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维护客户关系的重要性。

  第二十八条、销售员每月必须详细整理新增客户的资料,包括姓名、地址、客户的实力或规模、尽可能多的关系网等等,将其填入“客户档案”里,复印一份交予公司备案,公司将严密保管这些资料。

  第二十九条、销售员要养成定时回访客户的习惯。每次将回访客户的.内容及经过简要地记述下来,上级主管会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如被查到毫无记录的,处以200元的罚款。

  第三十条、公司会全力配合销售员和客户的洽谈工作。包括协助洽谈,提供便利等等。

  第三十一条、销售员要正确处理客户的投诉。仔细倾听是最重要的。这能充分显示出对客户的尊重,即使客户火冒三丈,也会先消掉几分气。积极寻求与客户的沟通之道,切实考虑解决客户的疑问或困扰。

  第六章、销售员注意事项

  第三十二条、在销售过程中,销售员应注意仪表,态度谦和,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第三十三条、销售员要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

  第三十四条、销售员在与客户接洽过程中不得接受客户礼品盒接待。

  第三十五条、在执行职务工作中,不得饮酒。

  第三十六条、不得诱劝客户透支或者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不得进行与法律相违背的销售行为。

  第三十七条、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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