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15 17:15:04 制度 我要投稿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二、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线槽和供电电缆。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电器设备。

  3、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性较大的'电器设备。

  4、严禁在宿舍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器具和设备。

  5、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6、严禁在冰箱、空调等用电设备周围堆放纸皮、书籍等易燃物品。

  7、严禁在电源线或空调、电暖气等用电设备上晾晒、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员工离开宿舍前,必须切断室内所有灯光、空调、冰箱等用电设备的电源,检查确认后,方可离开。

  9、员工在宿舍内使用电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关闭电源,及时上报宿舍管理处处理,严禁私自维修。

  10、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和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罚则

  1、违反上述第1、2、3款规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资格。

  2、违反其他规定者,根据情节或事件严重程度处100—1000元罚款。

  3、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或承担修复费用,对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发现用电安全隐患或事故都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公司24小时值班报警电话8669333,总裁办值班电话8669611,珠海市公安消防报警电话119。

  2、总裁办应当定期对员工宿舍的用电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员工用电安全行为宣教及管束,及时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2

  一、安全管理

  1、公司设立用电标准,负责各宿舍安全用电管理,每月检查各宿舍用电是否符合规范,对不符合用电规范的行为要及时纠正。检查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清除。

  2、各宿舍如需进行电线路改选,必须先向有关领导提出正式申请,经核实、批准后由专业人员予以实施。

  3、严禁各宿舍人员私自更改用电线路、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否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二、管理要求

  1、各用电宿舍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办法,对违反管理办法的、造成责任事故者,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2、公司将定期检查电路使用情况和不定期巡查宿舍用电情况。

  3、非休息时间或宿舍无人的'情况下,宿舍内所有电器必须处于关闭状态。

  三、处罚制度

  1、如有私接电源者,公司将严肃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2、损坏电路设备照价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3、非休息时间,宿舍有电器处于开机状态时,该宿舍每人扣除50元,罚款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以上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希望宿舍员工严格遵守上述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合理用电,养成离开宿舍随手关闭用电设备电源的好习惯,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浪费。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3

  一、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1、使用和保管好电器,做到人离灯熄,断电源,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违者予以罚款500元。

  2、将自身贵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盗。

  3、床铺安装牢靠,以防砸伤。

  4、在宿舍禁止抽烟者如有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6、禁止使用电热水壶,电吹风等功率大的电器,如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7、严禁在宿舍出口堆放杂物,保障各出口的通畅

  二、卫生管理

  1、保持宿舍卫生每班上班前讲自己宿舍打扫干净,不得有垃圾、烟头等,如有违反罚款50元

  2、禁止在宿舍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澡,洗澡地点为卫生间茅坑处。如有违反直接开除。

  3、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内垃圾必须用袋装好,及时清理,不累积、堆放垃圾杂物。

  4、床铺卫生及被褥每天叠放整齐,如有违反罚款50元

  5、宿舍房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

  三、宿舍纪律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声喧哗

  2、禁止在宿舍打架斗殴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赌博

  5、禁止有偷窃行为

  四、员工住宿制度

  1、集体宿舍免费为员工提供

  2、新入职的员工,须办理相关手续,在管理人员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管理人员安排。

  3、员工须按安排使用各自的床、柜等,不得随意调换或多占。

  4、员工对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5、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22时后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100元,并予以警告处分。

  7、住宿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办公室,办好水电费、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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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1.1根据工作需要,企业为轮岗或家不在本地员工配备单间宿舍,为了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卫生、舒适、详和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1.2范围:

  1.2.1宿舍适用范围。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员。

  2.管理部门职责:

  2.1行政部: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员:厂区宿舍管理员由行政部指定人员,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管理员负责企业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3.职责

  3.1.人事行政部职责

  3.1.1.人事行政部负责此制度的制订、修改、监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对宿舍统一布局、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据员工住宿情况,储备足够的空房间,保证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1.4.人事行政部每月组织6S小组、电工、保安队对宿舍进行6S大检查,主要检查:水电供应情况、有无乱拉乱接电源现象、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标准、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有无员工私自调换床位或房间现象、员工是否有乱窜宿舍现象、卫生是否干净;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员按此制度安排、监督、执行等工作;

  3.3.保安队负责对此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工作;

  3.4.所有员工必须按此制度执行。

  4.宿舍管理程序

  4.1宿舍管理员职责

  4.1.1宿舍管理员必须服从人事行政部的管理与监督工作,宿舍管理员必须按此制度执行,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4.1.2所有员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员工都必须由宿舍管理员按标准统一安排、统一分配;所有在入职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经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分配;

  4.1.3宿舍管理员如未按标准分配者,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并重新按标准给当事人分配;

  4.1.4宿舍管理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的亲戚或朋友不按规定标准安排而超出标准安排的,对宿舍管理员处以警告一次,取消当事人住宿资格;

  4.1.5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进行财产、安全大检查至少一次,少于一次者,给予警告一次;具体检查内容:宿舍硬件设施(床、门窗、热水器、洗手台、冲水箱、风扇等)、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是否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等)、乱拉乱接电源现象、有无员工乱窜想象、乱换床位或调换房间现象等;对有违反者作出处理并通报表扬和批评;

  4.1.6每月底安排电工对工厂、宿舍水电底数进行抄表,宿舍管理员监督电工抄表是否准确,建立水电台帐,电工抄表出现错误或宿舍管理员计算错误的,处以警告一次,具体水电支付标准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统一标准为:水费XX元/立方、电费XX元/度,公司根据公司所在地物价局的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4.1.7入住宿舍人员水电费自付,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分摊水电费;中途离职人员由公司电工同保安人员到该宿舍抄水电底数,平摊自己应扣除部分费用;

  4.1.8.宿舍设施维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电工进行维修,电工在收到维修申请单后在三天内修复,修复完毕经申请联络人确认签字后将《水电维修申请单》交宿舍管理员登记台帐;所有维修事宜必须在三天内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否则,对宿舍管理员或电工作出警告一次处理;

  4.1.9.宿舍管理员必须每月将水电费用支付情况、6S检查情况、公司管理信息等给予宣传或通报。

  4.2住宿条件

  4.2.1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须满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

  4.2.3外宿则可随时申请;

  4.2.4住宿公司宿舍员工水电费自付。

  4.3住宿申请

  4.3.1新进人员: 行政人员根据人员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长一人/间,主管两人/间,宿舍分为职员和员工宿舍两类;

  4.3.2外宿人员:外宿人员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时须填写《宿舍申请单》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入住。

  4.4住宿须知

  4.4.1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需变动宿舍或床位者须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4.4.2宿舍内铺位等资产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布局,不准随意挪动;

  4.4.3住宿者需按标识要求将生活用品按规定摆放,以保持宿舍整齐、整洁;比如:被子要卷起来摆放在床的中间位置,枕头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摆放在床下;

  4.4.4员工需增加设施应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方可购置;

  4.4.5清洁宿舍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舍员必须保持整齐、整洁,物品按类摆放,宿舍内各员工轮流值日,全体舍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安排;

  4.4.6节约用水用电,因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由员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电炉、电茶壶、电暖器、电炒锅、电饭煲等电器。违者按情节轻重处以严重警告一次;用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不随意把水倒在宿舍内、楼道上、墙壁上、门窗外。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做到:人走灯熄、水关;

  4.4.7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对宿舍做6S检查,每个月一次,评选出前三名与后三名,并对前三名的.宿舍进行奖励,同时对后三名的宿舍进行教育;

  4.4.8禁止高空抛物,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造成人身伤害的理应赔偿;

  4.4.9禁止在宿舍酗酒、赌博,一经发现记严重警告一次,赌博者没收赌资;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并作开除处理;

  4.4.10宿舍财产损坏或损失,经查实属人为原因导致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无人承认或无人举证,则由该宿舍所有人员一并承担赔偿;

  4.4.11未经允许,不得拿、动、用私人物品,如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处罚,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4.12宿舍内禁止吸烟,发现第一次记警告一次,第二次记严重警告,第三次记小过一次;

  4.4.13男生不得光着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楼道走动;

  4.4.14所有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探访至异性宿舍;

  4.4.15公共楼道上的热水器只限于饮用用水,不得作为其它用途;

  4.4.16不得随意在墙上钉铁钉、拉线、乱接电源,禁止在墙上、房门上乱写乱画,严禁破坏现有生活设施;

  4.4.17为了确保住宿人员的安全,并保证同宿舍人员的休息时间,平日不加班者,须于23:00时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过23:00时,则在公司值班保安处登记;周末员工必须24:00时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违反此规定;

  4.4.18 员工在22:00时以后,所有的有声电器必须关闭,如有需要收听的则必须带上耳机,不得打扰其它人员休息;

  4.4.19进入宿舍须出示厂牌或能证明是宿舍入住人员,凡有不配合保安员工作者,保安员有权不让其进入宿舍,利用他人厂牌蒙蔽闯关者,对当事人双方记严重警告处分;

  4.4.20保安员在不影响员工休息或不侵犯员工隐私的前提下定时或不定时查房,查房内容有:清理离职人员、是否有异性逗留等现象,有无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现象,并记录查房结果报告人事行政部;

  4.4.21所有离职人员办完手续后,离开宿舍时必须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严禁将废弃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乱扔等现象;

  4.4.22严禁在宿舍内或走道上出现嬉笑打闹、大声喧哗等现象;

  4.4.23.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瓜子果皮等杂物,违者记警告一次。

  5.0宿舍长职责

  5.1以身作则,遵守并维护《宿舍管理制度》;

  5.2配合行政文员加强宿舍室内外管理,督导舍员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员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长呈报行政文员、人事行政主管处理;

  5.3对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况予以监督;

  5.4安排本宿舍卫生值日,制定卫生值日表,监督全体舍员做好卫生工作;

  5.5监督舍员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

  5.6宿舍长有权清理自离与离职人员,如宿舍长知情不报,由宿舍长承担后果。

  5.7宿舍长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岗位补助津贴;

  5.8宿舍所有公共设施损坏的,由宿舍长或宿舍人员到宿舍保安处填写《维修申请单》,由当班保安统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内由电工对指定设施进行维修;

  5.9按时参加宿舍长会议,及时反映宿舍舍员生活情况,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6.0物品管理规定

  6.1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钱包、现金、银行卡、手机、电脑等,身份证请不要和银行卡存放在一起,遗失后果自负;员工丢失物品应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报警处理;

  6.2为了大家的财产安全,所有物品带入宿舍时,必须到人事行政部开具《宿舍物品放行条》,经批准后按放行时间放行,请自觉接受保安检查。

  7员工外宿

  7.1外宿申请:临时外宿或时间较短(一夜),申请人填写《外宿申请单》交由人事行政部备案;

  7.2需长期外宿者,填写《外宿申请单》提出申请,经逐级批准后严格按《外宿申请单》上的事项详细登记便于备查;

  7.3外宿人员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非法活动,物品安全自行负责;

  8.0宿舍借宿管理规定

  8.1申请借宿人员一次最多申请三晚,公司每天不超过十人借宿,且必须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执行;

  8.2担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请,批准后借宿人员将《借宿申请单》交给当班保安;

  8.3所有借宿人员必须于次日08:00之前离开宿舍,否则当班保安有权立即将其请出宿舍外;

  8.4借宿申请单须到宿舍保安或部门文员处领取,未申请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8.5.1厂内员工正常离职者(离职不超过一天);

  8.5.2厂内员工之朋友、同学及亲属;

  8.6.只限同性申请,异性则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处理

  8.7.1遇台风、火警、盗窃、斗殴等自然灾害或治安案件现象时,请及时报警或报告保安,并协助公安或管理人员处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员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时,应及时上报值班保安处理;

  8.7.3保安员必须不定时对生活区、宿舍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8.7.4遇公安人员合法办案,宿舍人员应主动积极配合,不得借故推诿或阻挠;

  8.8 探访

  8.8.1每天18:00—20:00为亲友探访时间,原则上亲友探访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8.8.2亲友必须在员工的带领下,在保安处登记,探访人员不得超时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及维护集体利益,请务必遵守,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处以对应行政处罚。

  9.住宿申请及宿舍管理:

  9.1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员工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行政部报房屋物业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通知员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进行统一编号。

  9.4员工入住前与宿舍长对宿舍内物品进行确认,并一式两份,行政部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9.5入住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更换须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电费、煤气费由员工自付,除轮岗外入住人员的房租需每月缴纳。

  9.7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9.8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9.9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9.10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10.宿舍设施与安全管理

  10.1企业配备的设施设备,属于企业财产,未经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以偷窃论处。

  10.2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11.宿舍卫生管理

  11.1自觉将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不准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11.2严禁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和烟头 。

  11.4禁止在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堆放杂物,养宠物等。

  11.5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由住宿员工负责,实行轮值制度,宿舍管理员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任务,每天的卫生值班员负责卫生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楼内整洁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员工发现下列行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其所在部门和行政部。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管理。

  2.在宿舍内赌博、打麻将、斗殴和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节严重的。

  5.经常破坏宿舍安静、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规定。

  7.有偷窃等不法行为。

  8、员工私自将宿舍转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

  13.员工退宿管理

  1、 员工退宿时应填写退宿单,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 员工退宿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罚款100元。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和退休等),应于离职之日起 5 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

  14.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

  14.1安保人员/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14.2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安保人员同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15.附表 :

  1、《员工宿舍登记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2

  3、《宿舍检查评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书》附件4

  5、《退宿单》 附件5

  16.备注:

  1、各项罚款由行政部统一制表备案,现金由财务部保管,用于员工宿舍建设专款。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3、本制度报局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5

  安全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用电要求及措施

  1、各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办公室、教室、食堂、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2、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电风扇、教室多媒体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下课、或活动结束)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3、教室的照明、饮水机、电视机、多媒体等,应专人专管,其它人不能随便开启,多媒体讲台内插座不得私接乱用。

  4、食堂餐厅就餐后,餐厅的'照明设备应该及时关闭,不用的耗电设施也应及时关掉,功率的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二、管理责任

  1、教室内一切照明、电器设备均由所在班级负责管理,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

  2、行政办公室、教研组、年级组的照明和电器设备(饮水机、电风扇、电脑、空调等),由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专门指定人负责管理,各处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主任或指定责任人是该室用电第一责任人。

  3、教学区走廊及室外各种照明、电器设备由所在保洁人员以及电工负责管理,保洁员及电工为第一责任人。

  4、食堂照明、电器设备由食堂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各种用电设备的使用保养由总务处专门指定人员负责。

  三、检查考核

  1、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定期派专人进行相应的检查,如发现违制度的现象,则对责任人按照师德考核细则中的履责不到位条款予以追究。

  2、本制度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并入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范围》。

员工宿舍用水用电的管理制度6

  一、照明灯具和器材必须绝缘良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照明线路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室内安装的固定或照明灯具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m。

  三、现场办公室、宿舍、工作棚内的照明线,除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线外,均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应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套绝缘管。

  四、照明开关应控制相线,当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

  五、照明灯具与易燃物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普通灯具不宜小于300mm。

  六、职工宿舍照明必须采用36v低压照明,不许使用220V的.电压用来照明,低压照明由项目部统一安装,统一管理。

  七、职工宿舍内不许安装插座,如手机、对讲机充电到办公室进行充电。

  八、宿舍内不许私拉乱接。

  九、宿舍内的照明灯具必须达到2。4m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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