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07 14:13:47 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规范管理课外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根据《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和区局《指导意见》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1.把握方向,守住底线。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附件一)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2.梳理源头,分类管理。

  把控进校园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在采购图书资料时,必须严格审核图书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不得在未获得经营资质的书商处购买,不得善自在网店、微店、手机APP等线上渠道购买图书、教材与教辅材料。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

  三、具体工作

  (一)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作用

  1.增量提质馆藏图书,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必须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采购图书时,以教育部及上海市教委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为主要依据,以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为辅,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合理配置学生用书与教师用书的馆藏比例,严格区分学生书库与教师书库,充分满足师生课外阅读需求。

  2.收集阅读信息,挖掘数据价值

  利用图书软件统计功能,时收集学生借阅信息,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定期向学生发布推荐书目,同时为图书馆课程开发建设等积累数据,提供精准服务。

  (二)丰富课外读物资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前,学校课外读书管理工作组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将受赠图书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二)上报区教育局国资中心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红读等读书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学校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推荐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课外读物、辅导书等一切资料。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获得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备案。通过后,图书馆将进行相关读物的购买,方便学生阅读。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校园漂流书架及学生图书角内流通图书,必须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后,方能上架。学生自带图书原则上不得进行漂流使用。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原则上学校每学年进行课外读物推荐一次,可根据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相关环节由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主导。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学校图书馆每学年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根据图书剔旧的相关规定与流程予以有效处理,消除不良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课程教导、总务主任、学科组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并将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清单及审核承诺书(附件三)上报中教科、小教科进行备案。

  (二)加大经费投入,规范采购流程

  完善图书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落实图书采购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2

  为了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xx〕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恒德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课外读物管理原则

  (一)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课外读物推荐标准

  (一)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四)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坚决抵制的课外读物

  凡是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管理工作原则

  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成立由校长当组长,年级分管领导为组员的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自查工作组,严格把好审核关。

  五、课外读物推荐要求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严格按照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三)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六、控制课外读物渠道

  (一)不允许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二)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三)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七、学校监督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3

  为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进入我校的课外读物必须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原则上学校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为初选、评议、确认、报备四个环节。学校教导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员提出初选目录;各学科分管领导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审查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自愿购买为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学校要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以外的课外读物进行指导。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七、受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由学校进行审核把关,上报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备案。

  八、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九、落实学校图书馆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引进、岗位聘用、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强化图书采购人员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

  十、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我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中小学部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部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中小学部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

  第八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第九条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第十条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中小学部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中小学部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5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抓好“五个管理”工作通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意见,为了抓好“五个管理”工作中的读物管理,确保任务落实、落细,丰富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师生读物管理实施。

  一、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陈飞(校长)

  副组长:晏位兵(副校长)

  成员:杜高(教务主任)杜朝猛(办公室主任)

  秦礼进(团委书记)杜执辉(政教主任)

  黎三湖(后勤主任)袁治禄(工会主席)

  倪天学(教研室主任)蒲红(信息办主任)

  杜执波、杜典雄(图书管理员)及校委成员

  二、学生读物管理

  (一)加强图书室建设

  由于我校是新建学校,目前建有一间学生阅览室,读物配备符合中学生年龄特点,能容纳两个班级学生同时进行阅览,学校藏书逐年增加,配备图书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阅览。

  (二)清理低俗消极读物

  每学期开学对学校阅览室的图书进行常规检查,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读物,如涵盖宗教、色情、低俗、凶杀、暴力、玄幻等内容的'书籍进行销毁。按省市规定落实教材、教辅管理,杜绝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行为。

  (三)加强课外阅读指导

  参照教育部相关部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等,结合每个学生的发展情况,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根据学段和学校特色开设课外阅读指导课,并作为校本课程来实施,每周1节,指导教师可由语文老师担任。每班须有生均5册适合本学段学生阅读的课外书籍供学生交流阅读。

  三、培养师生阅读习惯

  我校全体教师积极阅读,多读经典名著,不断丰富教育教学素材,提升人文素养。想方设法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确保每生每天有30分钟以上的课外阅读时间,确保学生的课外阅读总量达到本学段的课标要求。通过举办读书节、朗诵会、读书分享会、写读书笔记等活动,促进师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区教体局文件精神,我校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学生阅读活动,努力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现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二、基本原则

  把握方向,守住底线。课外推荐读物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梳理源头,分类管理。把控进校园课外读物主要渠道,实行分类管理。对于各类进校园课外读物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机制。

  加强研究,创新机制。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筛选平台和数据库,探索有关文献资料的采集、日常借阅和风险防范等管理模式,加强对阅读数据的分析和运用,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学校图书馆建设,发挥阅读主渠道作用

  1、增量提质馆藏图书,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作为课外读物进校园最主要的渠道,图书馆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结合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鼓励学科教师、图书馆专业人员、家长、学生代表等多方推荐,积极扩充馆藏图书数量,确保和提升馆藏图书品质,充分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

  2、建设图书馆课程,丰富课外阅读活动。重视学生阅读需求,关注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组织全校教师共同开发图书馆课程,定期开展图书馆利用教育,面向全体新生开设入馆教育等课程;组织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新书推荐等分享交流活动。

  3、有序引进数字出版产品,探索有效管理办法。在充分保证学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上,根据学段特点,有序引进馆藏图书中的数字出版产品,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要求,探索出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数字出版产品进校园管理办法。

  4、加大图书馆建设力度,提升服务能级。根据图书馆建设相关标准,加大空间改造、资源配置和信息化环境建设力度,提升图书馆服务能级。积极参加学校图书馆评估活动,争创示范图书馆。以评促建,提升图书馆品质,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校教育资源的“配送中心”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文献中心”,力争把图书馆办成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5、收集阅读信息,挖掘数据价值。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技术,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对策研制。及时收集学生借阅信息,并从不同维度做好分类统计和差异比较。利用信息化手段,定期向学生推送个人借阅信息和个性化的推荐书目,同时为馆藏图书管理和新进图书遴选、图书馆课程开发建设等积累数据,提供精准服务。

  6、加强队伍建设,服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落实图书馆专业人员资格准入规定,建立与完善图书馆专业人员培训进修、绩效考核等管理制度。

  (二)丰富课外读物资源,规范进校园渠道

  1、严格遴选各类捐赠读物。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学校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审核,并报区教育局备案。

  2、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学校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建立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有相关推荐组室负责人认可并审核,报学校备案。

  4、不鼓励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报备并得到许可。

  (三)完善细化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规范课外读物推荐环节。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当增加推荐次数。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相关环节可增加学生和家长代表,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推荐的课外读物指导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应急机制。充分做好预案,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防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筑牢问题读物进校园“防火墙”,守住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底线。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学校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主体责任,完善指导、监管机制。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二)加大经费投入,规范采购流程

  完善学校图书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经费的投入。用足用好图书馆文献资源购置经费,确保进校园图书资源的质量。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7

  为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科学有效的提高学生对课外阅读的兴趣和积极性,丰富学生的课外知识,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分要求,定期添置以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目录为主的图书,切实做到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并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旨在鼓励学生加强阅读习惯的培养,积极引导孩子阅读健康有益的读物,不断激发每位学生的阅读兴趣和爱好。特制定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一、科学添置课外读物种类

  1、严格遵守上级教育部门采购流程,做好审批、报备、编目、验收等手续。

  2、根据藏书要求,严控各类图书占比。

  3、各类添置的课外读物必须适合学生身心发展。

  4、坚决杜绝非规范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二、规范踢除课外读物要求

  1、剔除范围:

  (1)复本过多,长期压架的图书;

  (2)内容有严重问题,不宜公开流通的图书;

  (3)残缺破损,无法再投入流通的图书;

  (4)陈旧过时,已无利用价值的`图书;

  (5)实用性差,流通率低的图书。

  2、剔除与外理方法:

  (1)以剔除过多的复本为主。

  (2)在具体判断上根据外借流通统计、书龄以及利用价值三项指标为依据。

  (3)平时对残缺破损无法利用的图书给予剔除。

  (4)经常性与定期剔旧相结合。

  (5)对于丢失及剔除的图书应及时处理,做到帐、书一致。

  三、切实提高课外阅读力度

  1、图书馆定期对添置新书作好书推荐,促进课外阅读兴趣,提高课外阅读积极性和有效性。

  2、图书馆全日开放,错时错班借阅归还,保证规范流通。

  3、开放式图书阅览区每学期至少二次更新上架图书,方便学生借阅。

  4、班级充分利用图书角功能,周一至周五班级内图书实行借阅并做好相应记录,避免图书无故流失。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8

  学生应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能力,从阅读中获取精神滋养与智能提升。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我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课外读物管理制度》,制度如下:

  1.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2.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建立图书馆,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3.学校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5.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课外读物领导小组:

  组长:王胜(校长)

  副组长:陈国强(分管校长)李瑞兰(语文教研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9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以及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意见,根据《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到一个坚持,五个体现即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要求,体现中国和中华民族风格,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体现人类文化知识积累和创新成果。现就做好我校中小学课外读物、校本教材管理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小组。

  二、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三、学校清理班级和图书馆所有书籍,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四、学校每学年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向孩子推荐课外读物,设立班级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五、学校对孩子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家长应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书籍,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七、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倡导亲子阅读,教育孩子爱护图书。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10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的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业务校长任副组长,领导成员全员参与,成立工作组,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推动本校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1、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导处要带领图书馆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要求认真排查馆藏图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12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强化管理,严谨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3、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4、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导处要做好学校“书生课程”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书生课程建设委员会年度计划,定好工作方案、阅读内容、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书生课程”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导处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5、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如: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等。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11

  阅读是个人提升自我涵养、储备知识分量、开阔个人视野、陶冶个人情操的有效途径,也是孩子们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所以“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是十分必要的。为了使学生养成优秀的阅读习惯,更好地贯彻新课程理念,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建设书香校园,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读物管理制度:

  一、明确阅读目标

  1、用阅读引领成长,让师生亲近书籍,与好书为友,与经典对话,与博览同行,开阔视野,陶冶情操。

  2、积淀文学底蕴,提高文学修养,让学生爱上阅读,同时监督学生要读有意义的书,适合的书。

  3、通过阅读、分析、赏析、评价、感悟、辩论等多种方式培养孩子的阅读能力。以文化素养铸就学生的人格气质,养成终身阅读的习惯。

  4、弘扬中华文化,培养学生对祖国传统文化的热爱,同时兼具放眼世界的胸襟。

  二、读物遴选审核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坚持读物内容公开,购买自愿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选择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四、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加强学生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严格落实检查与监督,发现问题读物要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营造读书氛围

  1、开放学校图书阅览室,建立公共阅读场所,给孩子们自主阅读创造一切条件,激发孩子们阅读的热情。

  2、班级建立图书角,可从学校图书馆借阅图书或自己捐赠图书,设立图书管理员,制定借阅制度。

  3、营造读书氛围,设计班级读书标语,让教室散发出文化气息。各班进行文化氛围创造,适当布置些有关读书的名言、警句等,渲染读书的气氛。

  4、在升旗仪式上创造读书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如校长诵读、教师诵读、学生诵读、演讲等方式宣传读书的好处,倡议全体师学共读,多读书,读好书。

  5、学校图书管理员、班主任、语文教师向学生推荐好书(参考书目:教育部中小学生推荐书目等)。

  七、落实阅读措施

  1、活动落实:我们定期开展一些班级学生喜爱的读书活动,使课外阅读成为一种有组织的集体活动,让尽可能多的学生乐在其中,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文学才能。活动的形式多种多样,如举行读书故事会、人物评论会、读书心得交流会,好的.读书笔记的展评,演讲比赛、师生共读、亲子阅读、读书手抄报比赛等。有计划地开展各种读书活动,制定细致的活动方案。

  2、数量落实。要求一、二年级采取听读和自读结合的做法,每学期要保证学生读1本书;三、四年级学生每学期至少读2本书;五六年级学生每学期读3本书。七、八、九年级学生每学期读3本以上。

  3、各班建立图书角。充分利用学校现有资源(校图书馆)及学生自愿订阅的图书,保证学生有书可读,有好书可读。

  4、指导落实。教师的指导,主要是引起兴趣,提示方法。阅读的方法指导也是多样化,可以指导理清情节,评论人物;可以提几个思考题,要求读后回答;可以指导欣赏语言、写法;可以看录像,欣赏音像资料提供的内容,指导写观后感等等。对阅读指导,教师同样是精心备课。

  5、检查落实。学校相关部门要落实检查校级读书活动及比赛的开展情况。班主任、语文老师对学生课外阅读、读书笔记记录情况等要经常检查、督促、交流、评价。以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

  八、开展读书活动

  1、“传承经典,诵读诗书”主题演讲比赛。

  2、“品味经典,落笔开花”读书交流会活动。

  3、“智慧碰撞,亲子阅读”。并开展与父母共读一本书活动。

  4、“传承经典,师徒同行”。开展“师生共读”类的演讲比赛。

  5、“向国旗敬礼,与阅读同行”。每周国旗下演讲活动。

  九、进行阅读评价

  1、各班级以小组为单位成立读书活动管理小组,负责组织管理班级开展的各项读书活动。学校读书活动领导小组给予班级读书活动检查评价。

  2、评选书香班级,对班级读书氛围建设好、读书活动开展得好的班级每月将结合考核给予加分。期末评选优秀读书班级和优秀指导老师,给予表彰。

  3、每期定期评选“阅读明星”,给予奖励。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12

  xx初中在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也用心做好课外读物的管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确保高品质地阅读。

  一、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遴选一次。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提高认识,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和征订工作

  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广大教师意识到规范学生用书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学校将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与老师们签订《xx初中不乱征订教辅资料教师承诺书》,设立了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底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师德师风及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精心挑选适合学生课外读物

  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xx初中课外读物进校园标准。

  1.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是除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2.明确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的推荐原则,要求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推荐标准。

  3.下列十二种情形的读物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5.存在下列五项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读书活动,确保阅读有品质

  有序开展教师读书论坛、读书节、整本书阅读、图书漂流、亲子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校园。

  学校制定相关阅读计划,确定阅读内容,在和教学结合的过程中进行专业的整本书阅读指导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如读书漂流、整本书阅读、阅读展演等活动,鼓励各班开展亲子阅读,建设书香家庭。学校定期进行教师读书论坛、书香少年、书香班级评选活动,以引领学生的阅读有广度、有深度地有效开展。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1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新大桥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要求:

  第一条把好图书馆课外读物采购关,做好馆藏课外读物排查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对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相关要求,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图书馆、学生处、教研组协作,做好遴选和审核工作,把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关口。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对图书馆课外读物的梳理、调整、清理等工作。对于违反《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第二条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条负面清单”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第三条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

  学校切实做好学生课外阅读需求调研,提升馆藏读物品质,满足学生课外阅读需求。加大学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分享交流活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学生阅读兴趣,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读书征文活动。借助各类读书分享交流活动,在学校营造一种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提升学生内在素养,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此外,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学生最喜欢的学习空间。

  学校切实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14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四、做好家校沟通

  1.引导家长和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2.学校每学年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经过严格程序筛选、推荐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供家长为孩子购买课外读物时参照,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购买,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家长和学校共同努力,切实加强对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培养。

  五、强化督导落实

  学校严查各班乱征订、购买教辅资料和强制或推荐暗示学生在特定地方购买图书情况,一经学校发现将取消教师职务晋级、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学生读物的管理制度15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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