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3-08-15 18:55:48 文圣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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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1

  住宅小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每个住户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了确保小区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物业管理中心保卫部全体成员员均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卫部部长为消防主要负责人。全体环卫绿化人员和物业管理中心职工均为兼职消防人员,全小区每个职工都有维护小区防火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2、小区配有多个消防栓和消防器材,除治安保卫人员注意保护以外,小区每个职工都要共同保护和维护。如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丢失,必须及时报告小区卫室或校公安处,以备完好,随时启用。

  3、消防值班员要阶段性对消防加压泵进行试运行和维修维护,以便随时启用。

  4、任何人员一但发现火情,必须与小区门卫、物业管理中心取得联系,说明火情所在楼号。火警电话:119,物业公司办公电话:xxxxxxxx。

  5、大力宣传消防知识,提高每个住户和职工的防火安全意识和基本操作技能。进行防火演习,锻炼队员遇火应变能力。

  6、及时检查督促占用消防通道人员清理障碍,确保人员及消防车辆通行。

  7、经常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会同校公安处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令期限期整改。

  8、未尽事宜按消防部门要求进行。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2

  1、对安全班长负责,按期并完成班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2、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劳动纪律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在安全班长的安排下使用小区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对讲系统,消防报警系统,保证物业的安全。监控人员的`进出,和管区内的人员安全的举动;

  4、负责小区门岗的站岗,登记来访者和大件物品的出入。防止物品随意大流失和危险品进入物业;

  5、巡逻物业内部,保证不受人为的破坏,遇到业主求救,马上支援;

  6、在中控室监视整个管区的情况,禁止有玩火,爬墙,打架,小偷小摸,抢劫等事情发生,同时禁止有损害别人的利益的情况发生;

  7、认真作业,遇到情况作记录,受权限和手段等原因不能马上处理的通知班长和其他队友来处理;

  8、在停车场指挥车辆有序进出,有序停放。车辆进出靠出入证件,防止车辆被破坏和盗窃;

  9、负责在班长的统一安排下对消防系统和设备定期试运行工作,并且做消防演习,保证有事可以马上行动;

  10、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事故必须马上集合,在指挥下到现场作业;

  11、负责协助班长向安全部主管提交管辖范围内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方案,并在主管的安排下负责具体实施项目整改。向主管提交安全设备的改造、更新前后运行效果的各方面对比和改造、更新经验总结;

  12、努力学习安全保卫的技术,提高自身的素质,以更好的业务水平更好的态度服务业主、社会;

  13、负责小区突发性事件如停水、停电、跑水、火警情况的处理,疏散人群,扑灭火灾,事前通知业主停水电,以便作业;

  14、积极配合部门内其他组的工作。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3

  1、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办公室的统一管理和安排。

  2、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3、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挪为它用。

  4、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时须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5、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6、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7、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8、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

  9、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10、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11、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12、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13、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14、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5、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6、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请主动上交办公室,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17、员工宿舍范围内若遇到非公司员工有义务询问其情况,以防盗贼混入宿舍内。宿舍严禁以任何形式聚众赌博,违者没收、赌资并罚款5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做到人走灯灭、风扇停,注意节约用水,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火警: 119匪警电话: 110急救电话: 120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4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9、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小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小区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10、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11、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小区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12、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3、小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14、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15、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16、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17、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8、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19、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20、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21、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22、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安保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5

  (一)居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识欠缺。居民群众做为占用、堵塞小区消防通道的主体,其消防安全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等是主要原因,并未从自身小利益和消防安全的大利益之间加以考虑。这些也反映出消防宣传的广度、力度不强,强制手段、措施应用不到位。

  (二)物业管理单位措施不足。做为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对消防通道的管理工作担负主要职责。但很多物管单位为避免与居民发生冲突,物业管理费收缴便利等因素,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推诿扯皮,对居民违法行为约束力不够。

  (三)岗位职责不清。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的消防通道管理通常都依靠保安来兼职,没有形成专人专管,也未从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特别当发生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互相推卸职责,往往形成发现问题后“无人管、无人解决”的尴尬局面。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6

  (一)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这种现象在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村等地最为常见。居民私自搭建简易车棚、储物棚等临时搭建,且很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极易引发火灾蔓延,且这些违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导致消防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二)违停占用消防通道。随着家用汽车的普及,住宅小区的停车问题一直难以妥善解决,居民购买或租用停车位或车库要花费大量资金。由此导致很多住宅小区的'居民一方面图方便,一方面图省钱,经常将私家车停放在消防通道上。长此以往,违停占道也成为小区消防安全通道管理上的最大积患。

  (三)擅自堆放占用消防通道。在一些小区检查中经常可以发现,很多居民擅自将杂物堆放在楼梯间,有些居民家中装修甚至将大量装修材料和砖墙破瓦随意堆放,造成严重的消防通道堵塞。有些居民将电瓶车放置在共用楼道充电,不仅占用消防通道,还带来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7

  (一)全面开展防火巡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小区内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以及相关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消防车通道上若需设置石墩或其他障碍物,应设置可移动式,紧急情况下可迅速移除。

  (二)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单位违法,可依据《消防法》第六十条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违法,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有违法行为人承担。《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并加强日常管理。划定、设置停车泊位、设施时,不得妨碍消防车通行。不得在消防车通道出入口设置固定隔离桩等设施。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的,可依据《江苏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以处罚。

  (三)加强消防通道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小区业主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学习消防常识,加强日常检查,共同维护小区消防通道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车通道时刻保持畅通,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及小区公共消防安全,全力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四)积极开展宣传演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成立专门的保安防火应急队伍,经常性开展消防常识及消防技能的培训和宣传;小区业主委员会和所有业主要积极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成立义务防火巡查队伍,每个单元设置一名“楼道长”,每幢建筑设置一名“消防网格员”,定期联合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物业管理部门要联合小区业主积极开展日常消防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家庭防火水平以及小区整体防火自救能力。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8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lt;消防法%26gt;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建立由居委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委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将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作为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社区消防工作会议,组织、督促、协调社区消防工作的开展;

  (二)督促指导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定期开展社区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受理群众举报,开展消防咨询服务;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六)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组织年度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委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二)对居民住宅楼院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巡逻,疏散消防通道,整治清理居民楼道可燃物,发现和纠正消防违章行为;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五)制定居民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为辖区老、弱、病、残和孤寡老人提供消防安全服务;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帮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单位、部位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有关消防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是否完备;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大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委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委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委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委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9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储存燃气的库房,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四、保卫科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五、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小区消防人员管理制度 10

  一、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三、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五、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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