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加分制度

时间:2023-11-15 13:26:24 登绮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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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加分制度(精选10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生会加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生会加分制度(精选10篇)

  学生会加分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健全校园文化制度,促进学生会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保证工作高质量完成,引导同学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职责明确,制度健全,纪律严明,组织有序,实事求是,作风塌实,工作认真。

  3、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全系同学与系党团组织的关系,作好系党团组织的助手。

  2)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

  3)积极负责的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任务。

  4)加强同其他院系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增进了解开拓视野。

  4、我系学生会组成部门及各部门职责:

  主席团: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所有系举办的活动中有指挥和预先策划能力。

  办公室:办公室主要职能是档案管理,信息中转。日常围绕系学生会各类文件、通知的起草与整理、档案存档而开展工作。管理办公室;整理日常工作及活动资料。开展活动时协调各部人员岗位,催促各部活动资料的及时上缴(计划、相关资料和总结)。协调其他各部开展活动并负责相关图片及影像资料的管理。为每次学生会会议做好会议通知、记录和总结。

  体育部:系体育部是以丰富我系学生校园文化生活、陶冶同学们的情操,以增强同学们心理和身体素质为目的,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组织策划并举办具有我系特色的体育竞技活动,从中发掘和选拔出优秀的体育人才,激励同学们积极的参与和投入到课外活动中来,从而在思想上加强同学们对体育锻炼的重视,为更好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文艺部:化学系文艺部是一个团结、活泼、高效、务实的集体,我们都在为同一个理想进行着不懈的努力,那就是让校园生活更加精彩!我们为系里同学搭建文艺的舞台,让每个希望得到表现机会的同学得到喝彩;我们为系里同学呈现缤纷的精彩,让每双渴望享受感官盛宴的眼球得到满足。我们一直在努力,因为我们知道我们身后有无数期待的目光。我们的工作职责:

  1、领导和组织学校学生开展各种群众性的文化娱乐活动。指导各班级开展课余文化活动。

  2、挖掘和培养同学们的艺术天赋和素养,丰富校园生活。

  3、学校年度大型活动的计划、方案的制定、排练。

  4、围绕重大纪念日、围绕院里各阶段的中心工作,组织学生以文艺形式进行宣传,或开展相关的文艺晚会。

  5、力求务实创新,搞好各院系及校内外的联谊活动,完成学校交给的文艺宣传任务,努力使我校文艺活动更加丰富精彩。

  学习部:学习部是化学系学生会的一个组成部分,目前共有三名成员。学习部成员本着“为同学服务,帮同学进步”的宗旨,每一学期都会举办许多特色活动。诸如“英语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等。英语演讲比赛为英语爱好者搭建了一个展现自我的大舞台,在这里,大家可以自信大胆地说英语;而征文比赛为同学们提供了一片发表感言的天空,在这里,你可以谈人生,梦理想,觅知音??更为重要的是,你的学习成果将得到检验,你的表现能力将获得认可。

  生活部:化学系生活部隶属化学系学生会,在系学生会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和开展各项工作。生活部对系里各类工作进行参与,组织和策划,配合系完成各项工作。生活部是系学生会的重要部门之一,为我系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提供了强大的后方支持。生活股本着“积极主动,全面周到,用心细致”的工作宗旨,力争为全系同学营造一个良好,舒适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全系同学的生活学习质量。生活部以学生宿舍的管理作为日常工作,从学生宿舍的宿舍卫生,宿舍内务,宿舍纪律,宿舍文化这四个方面着手,制定严格的宿舍管理标准,对全系学生宿舍进行统一管理。在对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不断收集和听取广大同学对我们工作提出的意见的建议,使宿舍管理的工作得到不断的完善。同时通过举办宿舍设计大赛来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生活部除了对学生宿舍进行管路之外,还积极参与,协助完成院系组织的各项工作。如院系运动会协助体育部做好场地布置工作,并为运动员提供所需的后勤服务;文艺晚会协助文艺部完成晚会舞台的布置工作,为演员提供必须物品。

  “无规矩,不成方圆”,生活部有着严明的部门管理制度,部门中所有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拥有良好的部门文化,部门成员互相间友好和睦相处,除职务上划分外,工作并无等级差别。

  宣传部:对外对我系进行大量宣传,对内做好对所有活动的宣传和通讯报道。协助其他兄弟部门完成学生会的工作。

  外联部:外联部的职能,是和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广泛联系,负责对外联系和交流,以解决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所需资金,即赞助问题。外联的存在是各项活动成功开展的保障。

  实践部:实践部的职能,通常指组织各专业同学在校内外开展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为同学们进行社会实践提供机会,并负责工作计划的起草和落实及事后总结。尤其是在暑假期间的实践调查活动中,实践的职能得到最充分的体现。

  第二章学生会工作准则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3、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应该具备一定的学生群众基础,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将工作建立在全系同学基础上。

  4、学生会全体成员要合理调配学习与工作,力求做到工作出色,成绩突出,两者相互协调。

  5、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院、系规章制度,塑造完美学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6、学生会干部要积极配合院、系领导的工作,在班级自律和他律过程中起带头作用。各部门内部或和兄弟部门不得出现内讧现象。

  7、学生会全体成员在参加我系学生会举办的每次活动中必须配戴黄山学院化学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证。

  8、在举办活动的过程中不得与参加人员发生口角,更不得出现打架现象,要耐心给予讲解活动的流程和规则,不明白的可以向主管副主席或部长询问。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度

  1、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副部长负责,副部长对部长负责,所有的.学生会成员要对系的学生工作负责,认清岗位,加强合作,一切以“服务同学”为基准,不得存在官僚主义。

  2、学生会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归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4、主席、副主席必须参加所布置的各项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做好协调。

  5、学生会各部采取部长责任制。

  6、学生会各部成员应兢兢业业,努力工作,遵守有关规定,全力支持学生会的各项工作。

  7、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塞责,不推卸责任。

  8、学生会各部应积极服从主席团的调配,协调配合其他兄弟部门的工作。

  9、凡学生会举办或参与的大型活动,都由主席团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有关策划,执行等计划,学生会各部须无条件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形成决议前向主席团提出,一经形成决议,不得私自变动。

  10、学生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在继承以前好做法基础上,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把活动搞得具有我系独立的特色。

  第四章问责制度

  1、学生会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

  2、在各项工作中,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明确分工,并做好相应记录,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主席团成员或各部部长。

  3、对于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有违反学生会章程及各项制度、未完成交付的任务、有损学生会形象等情节之一发生者,被认定为一次重大责任事故或过失。并作记录,以备学生会考核时用。

  4、学生会干部在平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要起带头作用,自觉遵守各项制度,如果发现学生干部有违纪现象,将加倍处罚。并作记录,以备学生会考核时用。

  第五章会议制度

  1、学院或系组织的会议、部门例会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未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事先请假,事后一定说明原因。

  3、部长级以上干部例会、临时会议、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例会的会议记录由各部委托一人负责。

  4、开会时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早退。每次都要记录会议出勤情况,有事会前请假,会后补假无效,两次违反者点名批评,三次以上者由主席团讨论决定。

  5、严肃会场纪律,开会时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各部要有相应的会议记录(主席团要定期检查)。

  6、开会时实行民主集中制,全体参加会议成员都有发言权,可以提出对学生发展有利的建议和好的想法以及创新的思路。

  7、提高会议效率,少说空话,多办实事,会议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泄露。

  8、学生会每一位成员必须在开会带时携带会议记录本,以便更好的记录会议内容,了解学生会活动和自己的任务,违者记过一次。

  9、学生会部长级会议每个月的第二周的周日晚上7:00,全体例会在每个月的第四周周日晚上7:00。如有紧急情况可酌情增减。

  第六章请假制度

  1、事前写请假条,事后不补假。

  2、干事请假由部长审批,副部长、部长请假由副主席或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要由指导工作的负责人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口头请假或托人代请一律无效(特殊情况除外)。事后请假,若没有特殊原因,一律以旷到一次论处;

  6、请假理由必须是事实,若以编造理由来达到目的,加部处罚。

  第七章报帐制度

  1、各部门开展活动前必须申报活动费用的详细数目,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2、必须使用全国统一专用财务发票,凡是购物者须签上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3、做到每笔支出都有条可查,有据可循。

  4、需要申请经费购买活动物品,需提前写好书面申请。

  5、学生会办公室和生活部负责监督各部物品使用情况,任何人若发现有滥用、浪费,需立即上报进行处理。

  6、学生会全体成员,亦可就有关问题随时向主席团申请查对账目。

  7、不得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甚至贪污,一经发现给予重处。

  8、凡对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经费,主席团应拒绝报销,并向书记汇报;对于违反本制度假公济私,虚报帐目,私自处理财务的人员,根据情节的不同,由书记来决定予以一定的处分,可停职反省,劝其退会,开除出会,并通报其所在的班级。

  第八章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

  1、进入老师办公室,不得穿拖鞋,衣衫不整

  2、各部搞活动时,主管副主席必须在活动开始前10分钟到场,与之相关人员在前15分钟到场,否则出现问题,将追究主管副主席,部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上报领导。

  3、各部副部长应协助本部部长作好本部事物,并且应积极献计献策,并积极反映监督,必要时可直接将意见反映到主席团。

  4、学生会以评分方式进行考核,一个学期进行一次考核,作为期末干部综合测评成绩和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

  5、办公室的记录内容和资料不经过主席批准的不得随便查看,违者实情况而定给予处罚。

  第九章物品管理制度

  1、学生会集体财产和备品归集体所有。

  2、所有物品由主席团和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需要时,必须向主席团借取。不经主席团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带走或外借(外借宣传部的物品,必须先由宣传部的部长或副部长允许)。

  3、各部使用物品时,务必小心,如有损坏,丢失等,视情节严重由主席团讨论处理。

  4、物品外借时,须经主席团或值班人员同意,并且要有借条,重要物品外借,须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第十章资料汇编归档制度

  1、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办公室报上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须包含:活动开展时间、地点、场务、活动经过、相片及达到的效果,每学期刚开学交本学期活动计划,每学期结束交本学期大总结。未及时上报的主管副主席有责任加以催促(注意电子版的格式,必须符合秘书处的要求)。

  2、学生会大型活动由主席团同有关部门编写活动总结,并通知宣传部进行宣传。

  3、学生在总结自己的活动与工作的成效过程中,要体现出活动的效果与存在不足,在那些方面在今后工作中还需要改进和加强,同时各部门在开展工作同时要加强部门的合作与协调。

  4、办公室须妥善安排保管好每份总结材料,本届学生会结束时及时进行总结汇编成册,供下一届参考与借鉴。

  第十一章责任处罚制度

  1、学生会全体成员的考核为十分制(即每学期每一位学生会成员有十分进行考核)。

  2、考核时,做好事(关于学生会)并被班级、系或校里通报表扬的不加分,但作为考核资料。

  3、有违纪现象的扣分。具体如下:

  (1)例会迟到或早退的(没有正当理由),扣0.1分;

  (2)例会无故缺席的(没有正当理由),扣0.5分;

  (3)例会不带会议记录本的,学生会举办活动时不配带工作证的,参加活动时有吃到或早退现象的,扣0.1分;

  (4)学生会举办活动时无故缺席:属于本部门活动的,扣0.7分;不属本部门活动但要求要到的,扣0.4分;

  (5)没有及时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任务,没有正当理由可以表明没有完成任务的原因,并且影响到学生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的,扣1.0分;

  (6)没有及时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任务,没有正当理由可以表明没有完成任务的原因,但没有影响到学生会正常工作的进行的,扣0.6分;

  (8)没有及时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任务,有正当理由可以表明没有完成任务的原因,并且没有影响到学生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的,扣0.3分;

  (9)在学生会举办的活动过程中出现被人举报现象的,且经检查属实的,严重损害学生会声誉的,扣

  1.5分;有损害学生会声誉的,扣1.0分;影响学生会声誉的,扣0.5分;

  (10)在学生会内部工作期间被系里通报批评的,扣3.0分;(11)在学生会内部工作期间被校里通报批评的,扣4.0分;

  4、考核标准为:

  (9.5-10.0)分?D?D?D非常优秀

  (8.5-9.5)分?D?D?D优秀

  (7.5-8.5)分?D?D?D良好

  (7.0-7.5)分?D?D?D合格

  (6.0-7.0)分?D?D?D不合格

  (6.0以下)分?D?D?D极差

  5、每学期根据考核的标准:在极差档的直接被开除学生会或劝其退会;在不合格档的给予一次改过机会,如表现不良的开除学生会或劝其退会;在合格档的给予三次表现机会,如继续保持在合格档或以下档的开除学生会或劝其退会;在优秀或非常优秀档的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6、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分中有1.0分为我系部分非学生会学生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分。

  7、每学期的考核有学生会部长级成员进行考核,办公室负责整理全部考核结果,并在结束后及时公布结果。

  8、以上为学生会规章制度暂行方案,有待作出合理的更改,并且以上的暂行方案最终解释权归黄山学院化学系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加分制度 2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现金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地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写请假条交至秘书长陈淑楠<高二3班>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于开会后第二天内上

  交至秘书长陈淑楠<高二3班>处。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二)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第四章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部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

  度。(成员考核任务由部长负责,期末交至副主席连林雯<高二1班>处汇总)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扣完后直接开除。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高一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学生会成员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7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成员。

  (三)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每学期大型活动策划缺写成员扣2分,不够认真或迟交成员扣1分

  (2)旷会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3)会议记录迟交扣1分

  (4)大型活动布置会场无故不参加者扣2分(5)会议上吵闹依情况扣1~2分不等

  (四)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1)部门成员工作出色成员加1~3分。(由部长反馈)

  (2)提出合理意见并采纳成员加1~2分。

  第五章奖惩制度

  (一)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标准如下:

  (1)每学期评出优秀学生会成员

  (2)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务者、开会不认真者给予警告

  (3)旷会3次以上者予以开除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周宁一中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二)学生会各部门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三)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生会加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

  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五)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六)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七)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八)学生会搞的任何活动的帐目应清楚明了,由主席团授权办公室及纪检部审查,并定期向全体同学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考核制度

  (一)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考核办法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三)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文员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文员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文员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缺席一次扣2分。

  B、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4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

  3~5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

  B、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4分。

  C、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5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5分。

  (四)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2~5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2~5分。

  (五)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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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是全校大学生(本科生、专科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本会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本会欢迎来自其他方面的指导和调动,并注意协同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和宗旨: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带领同学努力学习,刻苦实践,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疏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之间的民主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在维护党的利益、学校利益的同时,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习、科研学术、文娱体育等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五)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为中华民族的大团结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加强与校内各有关单位的联系,争取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密切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联系,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加强合作。

  第五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在校大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的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本会工作运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有权要求本会支持和维护个人正当权益,要求本会反映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创造性地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科研和工作任务;

  (四)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尊敬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我校荣誉。

  第九条会员因各种原因离校,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一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校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校学代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由上届学生委员会讨论决定。校学代会每二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常委会提议并得到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和党委的同意,可以提前或延迟举行。校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校学代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

  第十二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校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

  (四)选举下届校学生会委员;

  (五)讨论、审查和通过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和有关代表提案;

  (六)修改和撤消学生委员会不合适的决定。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委员会是本会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外代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全校学生委员会由当选为委员的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

  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四条全校学生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和全校学生委员会全部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全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选举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四)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兼任;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六)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负责人,学生会成员和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会常委会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和常委委员9~11人组成,学生会常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议或常委扩大会议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学习部、科技部、生活部、宣传部、文艺部、女生部、治安保卫部、国旗班、对外联络部、第二课堂部、体育部等职能部,根据工作需要可由常委会对本机构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长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部长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四章院(系)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九条各院(系)学生会为本会下属组织,接受本会领导,并在各院(系) 党总支的领导和分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各院(系)学生会应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任务,根据本会宗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院(系)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校学生委员会

  委员,卸职后也相应退出校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一般每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由院(系)学生会提议报校学生会批准后方可举行,院(系)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决定院(系)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工作事项;

  (二)选举院(系)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领导机构;

  (三)修改院(系)学生会章程。

  第二十三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苦干人主持日常工作,并可聘任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职能部门参照校学生会机构结合院(系)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第二十四条院(系)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人选经校学生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生效,在院(系)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工作领导机构调整要报校学生会批准并任命。

  第二十五条班委会是本会的基层组织,直接接受各院(系)学生会领导,班委会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任期一学年,可连选连任,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治保委员。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校学生会、院(系)学生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

  第二十六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一定的工作能力和优良的学习成绩,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自愿为同学服务并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第二十七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必须做到: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思想上要求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建设;

  (二)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工作积极主动,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成绩优良;

  (四)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团结同学,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生会组织要关心和培养学生会干部,每学期将其工作情况向所在院(系)德育工作组汇报,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对优秀学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称职的干部予以免职或撤职。其工作绩效记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如要求辞职,需正式提出申请,分别由校学生会常委会或各院(系)学生会讨论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会。

  学生会加分制度 5

  一、每周举行一次副部以上全体人员工作例会,时间定于每周二16时40分,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会议由主席主持;

  二、各系主席团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定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三18时,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会议由主席主持;

  三、各部门工作例会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案,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四、会议的内容要求:

  1、传达学院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信息。

  2、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3、进行必要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4、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

  五、会议的组织要求:

  1、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2、会议有明确的议题,会前由主席团确定议题。

  3、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

  4、办公室在会前组织签到,部门例会自行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议的纪律要求:

  1、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团请假。

  2、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3、严禁会上抽烟、吃零食、会前喝酒等不文明行为。

  4、会议上语言文明。

  5、会议时间内,手机调为无声或震动。

  学生会加分制度 6

  一、为贯彻执行xxx学院公共管理系学生会纪律,特制定此考勤制度。

  二、本考勤制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制定完成,并严格贯彻实行。

  三、学生会成员每人每学期考勤基础分为100分。

  四、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或各部长会议通知,须及时回复并准时出席(在大会开会前回复即可,未回复一次扣2分)

  五、学生会干事或学生会干部在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或例会中无故缺席(会前未请假,会后未补假)一次者在学生会例会提出口头警告并扣3分;迟到累计三次或无故缺席两次以上者应在学生会例会作公开检讨并加扣5分。

  六、与会者迟到超过五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如果会后(在一天之内)向办公室补假,则扣1分,不补假者扣2分。

  七、会前或活动前未请假但会后或活动后一天内及时补假,一次扣2分。

  八、凡学生会成员请假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向上一级请假并说明原因,如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上一级补假并说明原因,由办公室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请假,干事须向本部部长或办公室请假。

  九、请假累计超过三次者扣5分并作检讨。

  十、学生会各部门单独的工作会议或部门活动由部长或副部长统计会议或活动考勤并制定成册,保存,此为本部门内部成员考核基础标准之一。

  十一、学生会全体成员例会及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的考勤分数将作为学生会成员评优等各项评选的基础标准之一。

  十二、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由办公室认真填写“学生会干部考勤表”并记录到会议记录中。会议记录及时发布到系网页,接受老师和学生的监督。

  十三、以上考勤制度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同时学生会全体成员共同监督考勤制度的实行。

  十四、本考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x学院公共管理系学生会。

  学生会加分制度 7

  一、会议迟到、早退方面

  1.学生会成员收到通知后,准时到达开会地点,迟到者罚款5元,无故直接不到罚款10元,迟到或未参加会议者在下次会议上向老师和其他学生会干部作出解释并检讨。

  2.迟到3次或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3.每次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会议通过提议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制。

  二、工作方面

  1.开展活动期间,各部必须服从工作安排,部内成员、各部间要相互配合,协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动实行见到考勤制度,由分团委或主席团成员负责监督考勤。

  3.工作期间,全体学生会干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级、宿舍内算分,违者取消其部评优资格并对当事人罚款10元。

  5.每周例会对各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对优秀部门表扬并给与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门批评并惩罚。

  三、个人考核方面

  1.见到领导、老师必须问好。

  2.着装要统一,必须穿校服,佩戴胸牌,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二次罚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批准)。

  3.不得染发、烫发,不得打架、抽烟、喝酒,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4.必须配合主席团工作安排,不得泄露学生会保密工作内容,违者交由学生科处理。

  5当值检查人员须提前到位(宿舍检查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 迟到一次罚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学生会干部职务。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学生会加分制度 8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之间,干部与干事之间的团结合作精神,协调好各部门工作,保持各部门思想的一致性,让每一位学生会成员都能及时了解学生会总体运行情况,使各项工作得以顺利离开展,特制定例会制度。

  第二条:

  一、 计算机学院学生干部例会每月召开两次,时间分别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一和每月第三个星期一。干事例会为各部门单独召开,有个部门部长遭际,时间在每月第一次干部例会之后一周内,具体时间由各部门部长决定。

  二、 出席干部例会的人员为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及各部正副部长。出席干事例会的.人员为部门正副部长及相应部门的全体干事。

  三、 干部例会的考勤由秘书处部长负责,干事例会的考勤由各部部长负责。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与考勤负责人说明。

  第三条:

  每月第一次干部例会的议程安排:

  1. 由主席总结上一个月总体工作情况。

  2. 由各部门部长总结上一个月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个月工作计划。

  3. 全体到会成员对上个月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评定

  学生会加分制度 9

  一、总则

  第一条: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为加强内部管理,保持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学生会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由组织部具体执行。

  二、例会、活动考勤

  第三条:凡参加集体会议、活动的,必须准时签到。

  第四条: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

  第五条:会议、活动开始后未逾总时长的四分之一签到的.,记为迟到,其后均为缺勤。

  三、请假规定

  第六条:因故不能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活动的,均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去。(请假条由组织部提供和管理)

  第七条:请假条一律使用a4纸(方便存档),格式正确(参照请假模板)、字迹工整,理由真实且充分。请假条统一交由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若事后发现违规请假的,当次请假作废,记为缺勤

  第九条:原则上不接受事后补假;若确有特殊原因,经上级领导证实和批准后,可进行补假,但每学期不得超过三次(含三次),否则记为缺勤。

  第十条:禁止以短信、电话等非书面形式请假。

  四、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学生会加分制度 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旨在为学院发展服务、服务同学、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做好学院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作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第四条本会的任务:

  1、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学生成长进步;倡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及时传达贯彻院学生会及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根据学院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集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各项任务的完成。

  3、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积极开展有关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公益劳动和校园文化的多种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4、关心学生疾苦,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学生对学院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好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各项工作。

  5、配合本院作好部分学生管理工作,检查学生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早操、作息、课堂纪律等,并定期向有关组织汇报。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取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院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各项活动,并使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4、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5、会员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培养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义务。

  6、会员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义务。

  7、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8、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9、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是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代会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对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八条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第九条参加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院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系,由各系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

  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3、讨论并决定院学生会今后的工作计划。

  4、制订、修改学生会章程。

  5、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6、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同学做出答复。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的任职范围和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参加学生会干部的竞聘。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3、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没有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5、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

  6、有创新精神,善于思考,勇于开拓;

  7、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不计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五章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及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选拔学生会常委的基本方式是竞聘上岗,程序如下:

  1、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有意担任学生会常委的同学填写学生会常委申请表;

  2、由院团委组织面试,各系派出学生代表进行公开投票,评审时考查的主要内容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任职后的工作计划、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

  3、综合测评竞岗人员,组织审查并确定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学生的监督和建议;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委员的选拔程序:

  1、竞聘人员递交申请表,注明自己的特长,优势等;

  2、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及各部门实际的人员需要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3、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组织面试;

  4、通过对竞聘人员的综合打分,确定人员,报院团委和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确定各部门成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考核、免职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请,院团委按章程及程序办理。

  第六章学生会干部的奖励、处分和免职

  第十八条学生会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期末综合测评中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给予适当加分。第十九条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绩、活动效果,由主席团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在学期末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综合评定,评出部分优秀部门。

  第二十条对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和无故缺勤会议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警告,内部通报批评,态度恶劣或失职者,予以学生会内部停职反省。

  第二十一条经考核,对不合格的学生会干部要实行免职,具体要求如下:

  1、免职程序:主席团对拟罢免的学生会学生干部平时表现予以查证,形成书面材料,由学生会常委会进行审议,经全体常委2/3及以上同意的,通过撤职决定,报院团委、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学生会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出于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愿或不能再担任职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程序如下:由本人向组织提出申请,主席团审议通过,报院团委、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七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学生"三自"作用,使学生会更好的'凝聚学生、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和引领学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设有: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学风建设部。

  第二十五条主席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议;

  2、定期向团委指导老师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接受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3、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4、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

  5、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6、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及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协调好方面的关系。

  第二十六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主席和学生会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职责

  1、负责整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等;

  2、负责院团委学生会物资的管理与借用;

  3、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并和有关院校联系;

  4、负责安排学生会正常值班;

  5、负责做好协调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工作;

  第二十八条生活部:协助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服务及相关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二十九条体育部: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

  第三十条文艺部: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

  第三十一条宣传部:宣传学院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及时向同学们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第三十二条学风建设部:提高同学们的自我约束,自我学习的意识,增强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团结写作的能力,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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