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设备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22 09:11:23 宜欢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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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电站设备管理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光伏电站设备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光伏电站设备管理制度

  光伏电站设备管理制度 1

  1、目的

  为使设备的检修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的进行,达到发电公司对设备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定义

  2.1定期检修:根据《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较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光伏发电系统可以有重点的进行)的检查、清理、试验、测量、检验及更换需定期更换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设备和系统缺陷。

  2.2临时检修:对临时发现的缺陷或发生的故障的排除。

  2.3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有直接影响的异常,即在设备运行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试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行的各种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声音异常、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识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3.1紧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

  2.3.2重大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寿命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行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

  2.3.3一般缺陷:是指对设备运行安全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至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按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行,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修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

  2.4故障: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因某种原因丧失规定功能或出现危害安全的现象。

  3、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dl/t969-20xx变电站运行导则

  3.2gj/t264-20xx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

  4、主要职责

  4.1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4.1.1负责批准年度定期检修计划。

  4.1.2负责审核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检修外委单位。

  4.2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2.1负责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执行。

  4.2.2负责组织对缺陷、故障的处理。

  4.2.3负责对缺陷、故障数据的统计分析。

  4.2.4负责对检修过程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

  4.2.5负责监督与检查外委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管理

  5.1.1光伏发电系统分配

  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后,站长组织运行人员对光伏发电系统按人进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电站自行确定,填写附表61“光伏发电系统分配记录表”。

  5.1.2协议签订

  分配完成后,站长分别与各运行人员签订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运行人员人事档案,一份保存在光伏电站档案室,一份由运行人员保存。

  5.1.3光伏发电系统管理

  5.1.3.1光伏发电系统巡视

  协议书签订后,分包责任人是所分包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巡视的主要负责人,巡视工作具体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缺陷,检修班组组织人员对该设备进行检修。

  5.1.3.2光伏发电系统定期维护

  光伏发电系统到达定期维护时间时,分包责任人对光伏发电系统开展定期维护工作。

  5.1.4激励

  根据各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运行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按照签订的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公司对相关人员兑现激励。

  5.2定期检修管理

  5.2.1定期检修计划的编制

  5.2.1.1每年12月份,光伏电站站长填写附表62“年度设备定期检修计划”,编制光伏电站下一年度定期检修计划,编制依据如下:

  a主、辅设备的检修周期。

  b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健康情况。

  c设备生产厂家对其设备的定期检修要求。

  d《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对设备定期检修工作的要求。

  e光伏电站当地的光照情况规律。

  5.2.1.2编制完成后,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5.2.2定期检修的执行

  在定期检修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之后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相关要求开展具体定期检修工作。

  5.2.3定期检修记录

  定期检修工作完成后,分包责任人将该设备本次定期检修的具体情况登记在附表67“设备台账”的“设备定期检修情况”栏目内。

  5.2.4发现缺陷的处理

  定期检修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按5.3条款进行处理。

  5.3临时检修管理

  5.3.1缺陷、故障的发现及录入

  5.3.1.1运检人员在日常巡视、检修等工作中,如发现存在缺陷或故障,应立即向主值汇报,运行人员将缺陷或故障情况记录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中。

  5.3.1.2如认为是紧急缺陷,应同时向站长汇报,核实确属紧急缺陷后应根据当时系统运行情况及相关规程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要立即退出运行。

  5.3.2缺陷、故障的处理

  在设备缺陷或故障处理开工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才能进行缺陷或故障处理工作。

  5.1缺陷的处理

  a主值将缺陷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缺陷情况进行消除,具体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b紧急缺陷的处理:检修班组需立即开展抢修工作,运行人员需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并随时报告站长,同时应迅速拟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现缺陷恶化,应立即采取措施对缺陷设备进行隔离。在处理紧急缺陷时,站长需在现场监督检查紧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处理方案和质量验收,紧急缺陷必须连续处理。

  c重大缺陷的处理: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具体时限由检修班组根据缺陷情况确定并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的“处理结果及日期”栏目中注明。

  d一般缺陷的处理:一般缺陷可结合定期检修计划安排处理,对于一些检修人员有能力可以很快处理的小缺陷,检修人员可自行处理。

  e对有紧急或重大缺陷的设备,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停机处理,而需带缺陷继续运行时,光伏电站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并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

  5.2故障的处理

  运行人员填写附表60“设备故障检修通知单”,将故障情况通知检修班组,检修班组组织对故障情况进行消除,检修具体工作按《光伏电站检修规程》、《变电站检修规程》执行。

  5.3光伏电站不能自行消除的缺陷或故障的处理

  a质保期外光伏发电系统、箱变、生活设备发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寻找外委单位,对缺陷或故障予以处理。

  b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所发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批准后,光伏电站联系外委单位进行处理。

  c外委单位处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电站人员填写附表67“设备维修验收单”,对缺陷或故障消除情况进行验收。

  5.3.3缺陷或故障的登记

  缺陷或故障消除验收完成后,运行人员将该设备本次的临时检修情况记录在附表63“设备台账”的“设备缺陷、故障检修情况”栏目内。

  5.3.4总结分析

  5.3.4.1光伏电站每月在月报中将本月的缺陷发生情况、消缺完成情况及消缺率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注: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数/本月发生缺陷数)×100%

  5.3.4.2光伏电站应重视对检修管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不断提高检修管理水平,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5.3.4.3光伏电站需对设备缺陷、故障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中分析出设备运行规律,为备品备件定额提供可靠依据,预防设备缺陷、故障的发生,降低设备缺陷及故障发生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将设备管理从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

  5.4供应商检修时停送电的管理

  5.4.1供应商如需停电检修时,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停电。

  5.4.2供应商检修完成后,如需送电,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批准后予以送电。

  6、检查与考核

  6.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光伏电站设备管理制度 2

  1、变电站运行人员岗位责任制

  制定变电站运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变电站运行人员岗位职责。

  2、值班管理

  2.1制定“变电站值班工作标准”,按要求做好值班工作。

  2.2电站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正式担任值班工作。

  2.3电站运行人员应根据上级批准的值班方式安排轮值,由站长(值班班长)编排,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班。

  2.4电站当班运行人员应穿统一服装,衣着整齐,并配戴值班标志。

  3、交接班管理

  3.1制定“变电站交接班工作标准”。电站运行人员应按照交接班工作标准进行交接,未办完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职守。

  3.2电站运行人员应提前到站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交接班时,如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并立即报告领导,做好安排。

  3.3交接班时如遇倒闸操作,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完成:要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班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在交班班长指挥下协助工作。

  3.4交班前,值班长应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本值工作小结。

  3.5交接班内容经双方确认清楚无误后,交、接班值班长签名并记录交班完毕时间。接班人员在接班中发现的问题,应由交班人员重新处理,直至达到要求方可履行交接班签名手续。

  3.6接班后,值班长主持召开班前会,向全值人员交代本值运行注意事项,安排本值工作。

  4、设备巡回检查管理

  4.1制定“电站设备巡回检查工作标准”。电站运行人员应按照工作标准要求巡视设备,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状态,并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及时汇报,做好记录。

  4.2有权单人巡视高压设备的值班人员和非值班人员进行设备巡视时,应遵守电网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4.3电站设备巡视分为日常巡视和特殊巡视两种。

  4.4电站设备的日常巡视周期由值班长根据设备状态评价的结果,经综合分析确定。

  4.5电站设备的特殊巡视的对象、时间和次数由值班长根据设备的健康状况、设备的运行工况、气候情况以及设备状态评价综合结果确定,可随时调整。如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特殊巡视。

  1)设备经过检修、技术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2)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3)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5、倒闸操作管理

  5.1电站运行人员应每月对倒闸操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统计、分析、上报,运行人员应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反馈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5.2电站应对倒闸操作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检查、监督。

  6、运行分析管理

  6.1电站应每月开展综合运行分析,分析电站的安全运行、运行管理情况,找出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因素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薄弱环节,提出实现安全、经济运行的有效措施。

  6.2综合运行分析主要包括:系统接线方式,设备更动情况,保护、断路器动作情况,工作票合格率,设备事故、障碍、异常、重大缺陷,最大、最小发电量,电压质量,母线电量不平衡率,综合自动化系统及直流系统运行情况,本站培训情况等。

  6.3电站进行综合运行分析后,应按有关工作标准填写运行分析报表报上级。

  6.4电站可结合事故、障碍、异常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专题运行分析。

  7、电站事故处理管理

  7.1运行人员应根据电力安全生产规程、电力调度规程、青海省电网公司有关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电站工作标准、有关安全工作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7.3电站应根据电网运行情况、设备运行工况、状态评价确定的设备健康状工况、状态评价确定的设备健康状况、季节特点、气候情况等每月进行一次事故预想,每季度进行一次反事故演习,并按要求填写记录。

  7.4电站在事故发生后应按照电站事故处理工作标准规定,记录并汇报事故有关情况。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前的`电网运行方式和设备运行状态,事故发生时间和经过,断路器跳闸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录波器及其他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设备损失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

  7.5运行人员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提交事故初步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前的电网运行方式和设备运行状态,事故发生时间和经过,断路器跳闸和继电保护动作情况,录波器及其他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设备损失情况、事故处理情况,以及继电保护动作行为分析,录波器及继电保护报文分析,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等。应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7.6电站应开展事故统计分析工作,总结经验,为设备选型、设备维护、设备运行管理提供技术依据。

  8、电站工作标准的管理

  8.1应依据上级有关电站的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运行管理需要,制定“电站工作标准”,包括:岗位责任标准、倒闸操作工作标准、设备运行工作标准、值班工作标准、交接班工作标准、设备巡回检查工作标准、运行分析工作标准、事故处理工作标准等标准化作业文档。

  8.2“电站工作标准”应随设备变化动态更新,定期修编、批准。

  光伏电站设备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切实加强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管理,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制定本制度。

  2、定义

  外来人员:是指除本光伏电站以外的人员,包括进入光伏电站进行施工、参观、检查及办理其他事项的所有人员。

  3、职责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负责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光伏电站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外来人员进站时,光伏电站需将外来人员进站信息登记在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中,具体按如下条款对外来人员进行管理。

  4.1外委单位人员管理

  4.1.1外委单位的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必须履行工作票手续,在作业中必须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

  4.1.2所有进入生产区域进行作业的`外委单位人员必须经光伏电站进行安全培训,在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中签名确认,方可进入生产区域;附录a“外委单位人员安全告知书”作为附表80“外来人员登记表”的附件留存。

  4.1.3作业人员如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如不改正,有权责令其离开作业现场。

  4.1.4作业中使用变电站电源时,必须经运行人员同意,并履行工作票手续,在指定接引位置接引,安装计量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并有防止过负荷措施。

  4.1.5作业中发生疑问时,必须先停止作业,向工作负责人汇报后,工作负责人与光伏电站站长、主值沟通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4.1.6外来人员未经运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1.7作业区域严禁吸烟,作业完成或告一段落后,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文明施工。

  4.2外来参观、检查人员管理

  4.2.1参观、检查人员必须得到光伏电站负责人允许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4.2.2参观、检查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域前,必须由运行人员交代好注意事项,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手套等防护措施,并在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生产区域进行参观、检查。

  4.2.3参观、检查人员禁止操作任何设备。

  4.3其他外来人员管理

  4.3.1其他外来人员必须在取得光伏电站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入光伏电站。

  4.3.2其他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4.3.3在事情办理结束后,其他外来人员必须立即离开光伏电站。

  5、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检查与考核。

  光伏电站设备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光伏电站安全管理,确保光伏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杜绝倒送电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晟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各光伏电站。各员工均有责任保护光伏电站的各项设施,并有权对损害电站正常运行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举。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岗位职责

  3.1凡电站工作人员,必须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并执行安全管理维护规程。

  3.2电站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电工知识,了解电站各部分设备的性能,并经过运行操作技能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四条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电站安全运行的主要负责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人员值班时应遵循以下事项:

  4.1值班人员应随时注意各项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时巡回检查,并按时填写值班记录。

  4.2值班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应有人代替值班,并经站长允许。

  4.3值班时不得喝酒,游玩。

  4.4严格按照规程和制度进行操作,注意安全作业。

  4.5未经批准,不得拆卸电站设备。

  4.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电站参观。要保证经批准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交接班制度

  5.1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填写值班日志,对设备运行情况及缺陷处理情况、运行操作、调度命令等进行详细记录。

  5.2交班人员应认真清点工具,仪表,查看有无损坏或短缺,向接班人员点交,并检查主控、设备间、宿舍、卫生间的卫生是否合格、具备交接条件。

  5.3交班时如发生事故,应分清情况,由交接班人员共同处理,严重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

  5.4未正式交班前,接班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交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开岗位。

  5.5在接班人员接清各项工作分别签字确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条生产管理

  6.1电站应根据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的原则,遵守当地电网公司的发电计划曲线。

  6.2要制定必要的生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发供电计划的完成。

  6.3电站应按批准的计划停、送电时间执行,不得随意借故缩短或增加送电时间。因故必须停电时,按当地供电部门的管理权限办理停电申请手续,批准后方可执行。

  6.4停送电、检修时,必须服从当地供电局、地区调度命令。

  6.5要定期检查光伏电池方阵的金属支架有无腐蚀,并根据当地具体条件定期进行绝缘检验。方阵支架应良好接地。

  6.6在使用中应定期对光伏电池方阵的光电参数包括其输出功率进行检测,以保证方阵不间断地正常供电。

  6.7遇有大雨,冰雹,大雪等情况,光伏电池方阵一般不会受到损坏,但应对电池组件表面及时进行清扫,擦拭。

  6.8应每月检查一次各光伏电池组件的封装及接线接头,如发现现有封装开胶进水,电池变色及接头松动,脱线,腐蚀等,应及时进行理处。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电力管理部汇报。

  第七条逆变器维护管理

  7.1应严格按照逆变器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操作使用、尤其是,在开机前注意输入电压是否正常;在操作时要注意开关机的顺序是否正确,各表计和指示灯的指示是否正常。

  7.2逆变器一般均有断路,过流,过压,过热等项目的自动保护,因此在发生这些现象时,无需人工停机;自动保护的保护点一般在出厂时已设定好,无需进行调整。

  7.3逆变器机柜内有高压,操作人员一般不得打开柜门,柜门平时应锁死。

  7.4在室内温度超过30度时,应采取散热降温措施,以防止设备发生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7.5应定期检查逆变器各部分的连线是否牢固,有无松动现象,尤其应认真检查风扇,功率模块,输入端子,输出端子以及接地等。

  7.6一旦告警停机,不准马上开机,应查明原因并修复后再开机,检查应严格按逆变器维护手册的规定步骤进行。

  7.7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应达到能够判断一般故障的产生原因并能进行排除,如能熟练的更换熔丝等,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使用设备。

  7.8如发生不易排除的事故或事故的原因不清,应做好事故的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电力管理部。

  第八条配电柜和测量控制柜的维护管理

  8.1配电柜和测量控制柜的具体操作使用和维护检查,按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

  8.2值班人员对配电柜的巡回检测的内容主要包括:

  1)仪表,开关和熔断器有无损伤;

  2)各部件接点有无松动,发热和烧坏现象;

  3)触电保护器动作是否灵敏;

  4)接触开关的触点是否有损伤;

  5)检查接地情况,用兆欧表测试外壳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

  6)柜体有无锈斑。

  8.3配电柜检修内容主要包括:

  1)清扫配电柜,修理,更换损坏的部件和仪表;

  2)更换和紧固各部件接线端子;

  3)修理损坏的引线绝缘;

  4)箱体如有锈斑,应清除锈斑并涂防锈漆,检修后,必须检查接线和极性完全正确后方可通电实验。

  第九条值班人员应定时监视测量控制柜指示的有关数据。如有异常,立即汇报、处理。

  第十条由于测量控制柜内有直流高压,非值班人员不经允许不得打开机柜。

  第十一条在逆变器内设置孤岛效应的检测防护功能。当设备和线路进行检修需要办理停电安全措施时,应先断开并网逆变器,避免检修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其它

  22.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2.2本安全管理规定由XX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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