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1 19:38:27 志彬 制度 我要投稿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精选12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精选12篇)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1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服务需求,帮助学生家长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建立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一、健全机制

  确保服务安全向学生提供课后服务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切实消除场地、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尤其是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健全学生的.医保制度、校园伤害保险、学生意外商业险等制度,为校内课后服务提供保障。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同时要争取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切实保障参加课后服务活动的学生安全。

  2、完善工作管理制度。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规范服务行为,把课后服务的管理纳入学校教学管理,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统筹资源进而提供优质的学校课后服务课程,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3、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制定提供有关课后服务工作的考核办法,将服务管理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教师进行课后服务绩效考核。

  二、教师管理

  1、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和课后做好签到工作。

  2、任课老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课,每次上课提前5-10分钟到位,不无故旷课,任课老师要维护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不无故在上课途中离开教室。

  3、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

  4、教师进入课堂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班主任、教务主管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5、课前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后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进行沟通,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2

  为切实落实各级关于做好学生课后服务以及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保证课后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实效性,特要求校内课后服务指导教师遵循如下要求: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注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言传身教,遵守师德,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

  二、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做好托管基本服务,看管学生自习、组织开展适合的艺体社团活动等。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组织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做好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排查工作。

  三、做好各项课后服务准备工作,做好学生管理和课堂、课间及课后纪律管理工作。

  四、每次校内课后服务都要对学生进行点名签到,发现学生未及时到课应及时了解情况,汇报给班主任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并记录。

  五、课后服务结束后,蒋卓怡整理整齐,做好教室卫生,关好门窗,电灯和多媒体断电。

  六、课后服务结束后,应带领学生路队到校门口与家长签字进行交接,等家长接走学生后方可离开学校;家长未及时来接的学生应将其带回学校,并与家长及时联系,保证孩子在校安全。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3

  一、学校登记在册的需要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在课后服务当天,班主任(第二节课上课教师)当面对课后服务学生考勤。

  二、有事暂时不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须向课后服务班主任请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请假条(向原班主任请假也可以,但必须做好交接)。

  三、课后服务班主任必须保管好学生请假条,掌握好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数量及活动情况。

  四、每次课后服务结束后,课后服务班主任须清点人数,逐一交送学生家长。

  五、每天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放学时到课后服务办公室签字,当天忘记签字的`课后服务老师可写情况说明由值班领导签字后补签,教师课后服务签字表是计算课后服务工资的依据,任何人不得代签,谁签字谁负责,值班领导不履行职责,扣发值班领导及代签教师当天课后服务费。

  六、负责学生课后服务的教师有事不能参加,须提前向教务处请假说明理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其他教师替代。

  七、课后服务教师不得早退、迟到(2分钟未到教室或2分钟提前离开教室)。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当天课后服务工资的四分之一。

  八、本制度最终解释权由中心小学校委会负责。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4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方面教育,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2、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老师必须通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培训。

  3、所有辅导教师应与学生监护人密切联系,掌握家长的通讯联系方式。

  4、辅导老师必须在所有学生离开校园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关好门窗后方能离开。

  5、辅导教师要严格执行“课后服务”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活动安排时间。如果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间的辅导员,应填写调整单,经领导同意后,提前用书面的`方式通知家长,谨防小学员被误接和走失。

  6、辅导教师有义务负责班级的卫生检查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如发现学生有任何患病迹象,应第一时间告知学校相关部门。

  7、门卫管理人员应管理门前停车和师生进出,保证“课后服务”无安全无事故。

  8、所有教职员工,如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且不得随意离开事发现场。

  9、学校管理人员、巡逻教师加强校园内的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应急情况,以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10、与学校一起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职责,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的岗位职责、安全知识,应急处突能力等方面的培训,切实做好学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管理。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5

  为确保师生在校课后服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职工要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教职工请假不事先办理手续的;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而又无故超假的;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组织和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的;不服从工作调动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3、教师严格执行课堂常规,规范课堂行为。

  4、课后服务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在课后服务期间,各年级组要安排值班人员必须加强课堂、课间、放学时段的校园、楼梯楼道安全巡查工作。杜绝踩踏、打架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5、取暖期间加强学生消防意识,杜绝因取暖发生火灾。

  6、学生在校期间遵守学生一日常要求。

  7、严禁学生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远离陌生人,以防受骗受害。

  8、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9、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10、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11、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2、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服务,需提前向班主任或辅导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13、课后服务结束放学时,年级组组织当班辅导的教师整理好放学路队,并护送至学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学校要求家长在校大门主干道隔离桩外接送孩子回家。

  14、学校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非在校时段的学生安全由家长负全责。

  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6

  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程序规范,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一、相关人员职责

  原则上全体教师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年级组安排教师服务日期。教师不得擅自离岗或缺勤,校长室每天安排2名行政领导值日检查。

  1、课后服务教师职责:

  (1)服务教师依据不同接领时段名单清点学生人数,按学校安排,带领学生到规定地点进行活动。

  (2)服务教师必须提前做好计划,有充分的准备,避免放养式管理。

  (3)在课后服务过程中,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间,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当天值日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亲自将学生送到校门口,学生全部走后方可离开。

  2、值日教师配合工作:

  (1)按照《教师值日岗位职责》中要求的时间点,护送学生出教室到接送点,不要提前或推迟。值日教师在接送点陪学生到下班前2-3分钟左右,才可组织剩余同学整队带回到门卫处(遇下雨天时,值日教师下班前把教室里剩余学生整队,直接带到劳技教室)。

  (2)原则上,教师在放学后不留学生补缺补差。如出现滞留情况,以“谁留谁负责”的责任,教师要负责和家长事前沟通好接送时间,并把滞留学生送到课后延时服务点,做好交接。

  3、班主任配合工作:

  (1)要求家长按照选择的放学时间点和校车,保证及时到校接领学生。

  (2)家长如未能按时接送,需要在第一时段放学前电话联系班主任,确定接领时间点。

  (3)提醒值日的学生,16:10前完成值日,不滞留学校,错过接送时间,及时联系家长,并到课后服务班级等候。

  二、课后服务管理要求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后服务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蒋利民

  组员:陈健(副校长)、鲁晓杰(总务主任)、宋琴(德育教导)、鲍菊平(卫生老师)、保安队长、各年级组长。

  2、时间节点及要求:

  ①周一~周四:

  (1)15:05—15:40

  开展快乐30分,15:40值日护送教师清点队伍,统计当天看护学生数,将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带到指定教室。其余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2)15:40—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看护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3)17:30之后如果还有个别滞留学生,带到门卫处进行交接。

  ②周五:

  周五放学后—17:30

  服务教师清点当日学生数,学生集中指定班级开展作业辅导,17:30课后服务教师将学生带到指定地点离校。

  每天2名负责行政领导参与课后服务,在不同离校时间到学校正门口,维护学生秩序,开始安全看护。如遇下雨天,到室内看护点等候。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7

  一、指导思想

  开展小学生课前、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实际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我们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课前、课后服务工作对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保障学生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回应群众关切,立足工作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学生课前、课后服务工作。

  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根据教体局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以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指导,在课前、课后时间内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课业辅导、兴趣社团活动,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二、实施原则

  1、主动性原则。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作为,对监护人确有困难无法按时接送需要早到或晚走的学生,在早间课前、午间课前和下午放学后等时段,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2、自愿性原则。课前、课后服务必须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课前、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组织领导

  组长:

  组员:

  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

  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业辅导、兴趣社团(内容、指导教师、学生等等);

  3、每天查看各组活动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延时服务活动开展的富有成效。

  四、具体延时服务安排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年龄特点,本着“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照顾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因地、因校制宜”的原则,以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在活动中学习,在活动中进步为目的。

  1、以班为单位,对有需求的学生,安排早晨和中午提前半小时到校的学生读书计划,下午放学进行课后作业辅导(培优补差)及自主阅读指导等。由各班级团队老师负责看班,具体安排见附件。

  2、为更好地延伸课堂学习知识,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学校还将利用现有功能室,开展举行各种艺术活动,在放学后的两小时作为活动时间。比如:英语兴趣社团,体育运动社团,音乐美术活动等,通过这些活动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扩大学生认知领域、激发学生创造能力,使他们在快乐中成长。

  3、为防止集中放学时校门口拥堵,我校实行错时错峰放学。一是不参加延时服务的下午4:30离校,二是参加延时服务的6:15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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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课后服务”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1、值班老师必须提前五分钟到达值班教室,与前一节课老师做到无缝对接。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擅自离岗,不得旷课。

  2、周一~周四,由最后一节课值班教师负责整好路队,清点学生数,护送出学校。周五由班主任负责护送路队。不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应由各办公室轮值派专人统一护送到校外,以确保安全。

  3、周五下午课后延时服务为社团课。要求每个社团在学期初制定好一学期课程活动安排表,每周四前根据活动安排表中本周教学内容撰写好教案交蹲点行政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上课。

  4、值班老师必须全程关注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安全有序地学习、活动,做到学生不带书面作业回家。并对完成的作业进行批改,至少批改完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作业。

  5、值班教师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坐着上课(若有特殊情况需先报备蹲点行政),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玩手机,不得接打电话。

  6、不得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提倡利用后5~10分钟对学生作业中普遍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

  7、值班教师在服务过程中应注意因材施教,可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分层布置适量作业。一、二年级应布置20分钟以上作业量,三年级应布置25分钟以上作业量。

  8、值班教师需耐心、细致地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不得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9、值班老师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全权负责值班时间内的学生安全。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立即向蹲点领导汇报,由学校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10、值班老师负责值班教室的环境卫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齐、地面干净。第二节课值班教师负责组织学生打扫好教室卫生,整理课桌凳。

  11、学校安排检查人员每天不定时巡查、记录、通报,并作为“课后延时服务”考核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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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缓解部分家长接送和照看学生的困难,确保学生放学后看护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1、放学后看护服务的对象为家庭看护确有困难的学生。由家长提出申请,经过班主任审核,学校批准确定学生看护名单。

  2、看护值班人员由品德良好、责任心强的学校教职员工担任。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迟到早退。值班管理人员前后交接班做到无缝衔接,直到后一时间段值班人员到岗方可下岗。看护工作与年终安全考核相挂钩。

  3、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放学后看护。学校、个人不得向参加的学生及其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而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

  4、参加放学后看护的学生家长,放学后凭入校证进校接送学生,在看护本上签名方可带学生离开。

  5、看护时间最迟到下午6:00,家长要及时到校接送学生。

  6、处于传染病隔离期间的班级学生,隔离期内暂时不能参加放学后的看护,家长克服困难准时来接送孩子。

  7、看护期间,对于违反学校纪律屡教不改,影响他人的学生,学校和家长都要进行教育,知错能改的,该学生才能继续参加放学后看护。

  8、参加放学后延时看护的学生,如果当天有事,请家长提前和班主任联系。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10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广大家长对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xx〕4号)、《长沙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长教通〔20xx〕96号)、《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中小学课后服务是发挥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规定教学任务之外开展的便民服务,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的重要举措,是教育为民服务、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各中小学要从“以人民为中心”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为主体原则。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中小学校。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二)自愿选择原则。中小学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三)规范服务原则。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四)公益普惠原则。建立完善成本分担机制,采用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免费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五)稳妥推进原则。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把好事办好。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三、课后服务对象和时间

  服务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等亟须服务群体。

  服务时间:小学、初中阶段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三个课时(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小学每天下午课后服务原则上不少于两个课时,初中按实际课时计算;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

  特殊情况需报区教育局核准。

  四、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学校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强化实践、提升能力,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要重点落实我区“体艺2+1项目”的实施要求,开放体育、艺术场馆,提供各类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开展体育、艺术项目培训和辅导,组织体艺特长认定,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各中小学校也可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可根据学生实际因材施教,开展答疑解惑活动学科拓展训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并切实加强创新拔尖型人才培育。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团队活动、体艺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类作业辅导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以上以体艺活动、课外阅读、作业辅导、兴趣小组、科技创新、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初中阶段:以体艺活动、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科技创新、团队活动为主,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拓展提升、对学困生进行补缺补差。

  五、课后服务组织方式

  (一)利用自身资源开展课后服务。师资以本校教职工为主,向其发放合理报酬。学校师资力量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

  (二)联合公益组织开展课后服务。积极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提供场地、设施等条件,公益组织提供经费、师资等支持。

  (三)引入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确因学校师资力量不足、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可以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具有专业资质和良好社会声誉的社会机构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与社会机构签订合同,并按双方协议组织实施。

  (四)组织优秀教师开展课后服务。组织名校长、名师、骨干教师、教研员,通过长沙在线学习中心,定期开展专题讲座、主题报告、在线答疑、个性辅导等,免费服务学生课后个性学习需要。

  六、课后服务收费管理要求

  各中小学严格按照《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长发改价费〔20xx〕213号)的有关规定收取和使用课后服务费。各学校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对不愿参加下午放学后课后服务的学生,学校不能收取费用),收费统一缴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从20xx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同时明确价格指数涨幅与收费标准之间的联动机制。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台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含课后服务人工费用、教学用品、水电费等,严禁挪作他用。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各学校收费需开具非税票据,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学校在办理支付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财务督查。

  七、课后服务实施流程

  各中小学要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立项、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分项目混班编排,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一)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对本校功能室、仪器设备、活动场地、师资等及区域内实践场地、企业或设备等资源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根据摸底调查结果设计课后服务学生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二)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并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开展课后服务的时间、内容、安全保障等事宜告知家长。

  (三)学生申请,班级审核。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签订协议、学校统一实施的原则,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自身实际指导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或内容,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学校依据学生申请,在充分考虑可利用的校内外资源的基础上,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五)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密切联系综合实践活动、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社团等工作,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形成相应的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八、加强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对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过程进行监管,要对每种课后服务的人数、内容、时间、形式等进行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过程清楚,有案可查。要加强对课后服务问题研究,创新服务模式,不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

  (二)做好经费保障。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具体收费事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文件执行,每生每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收取的费用必须建立专账,专款专用,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工作方面的开支,严禁挪作他用。严禁以校内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切实保障安全。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四)争取社会支持。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鼓励家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并提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要加强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严格监督管理。各学校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对成建制上课的、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教学或补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禁学校和学校引进的第三方机构重复收费,坚决禁止、严肃查处学校、家委会、社会团体等公益组织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等行为。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机构资质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学校要定期向区教育局报告方案及执行情况。于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前向区教育局上交课后服务整体实施方案(含收费标准);每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将相关纸质材料交基础教育科,电子稿发至邮箱:xx

  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机构负担,进一步加大课后服务工作力度,落实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全面覆盖、保证时间、提高质量、强化保障”的要求,落实“5+2”政策顺利开展,解决学生课外负担过重的困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课后服务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班主任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体原则。学校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在教育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实施和全程管理课后服务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高效、有序。

  (二)家校协商原则。实行课后服务工作,学校依托家长委员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充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家长委员会参与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及方案。学校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各种课后服务项目,家长委员会协助和监督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三)自愿参加原则。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由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及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因地制宜原则。学校坚持以生为本的思想,切实维护学生利益,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因地制宜开展课后服务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一)内容安排课后服务主要内容:学生课后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影片等。

  (二)场地安排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等功能教室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可与各类校园活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兴趣小组活动以及“每天锻炼一小时”等要求有机结合。

  (三)时间安排

  冬季:

  16:50-17:20课外活动

  17:20-18:05自主阅读

  18:50-20:20课后作业

  夏季:

  17:40-18:10课外活动

  18:10-18:50自主阅读

  19:30-21:00课后作业

  (四)师资安排课后服务师资主要由学校在职教师组成,适当邀请相关专业特长的社会人士、大学生、家长等各类志愿者。

  四、实施步骤

  1、征求意见。

  学校要召开家校联席会议,专题研究课后服务工作。在广泛征求学校领导、教师、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服务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等,明确学校、家长、服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方知情权。

  2、报名审批。

  课后服务工作报名审批按照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审批的工作程序进行。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核相关信息后,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批准后,确定全校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

  3、组织实施。

  课后服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每天安排责任心强、素质高的领导和教师负责课后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有序进行。学校根据课后服务项目采取合班、走班等方式开展课后服务。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

  (二)加强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

  (三)加强督导宣传。

  做好课后服务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引导社会和家长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推进。

  六、考核办法

  学校将参与课后服务的辅导教师工作表现纳入教师考核范围,并对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计算一定的工作量,每月将对课后服务的常规管理情况给予公示,对在这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老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对不认真参与的老师将给予纪律处分。

  课后延时服务管理制度 12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淮北市教育局的要求,从本学期起,我校将实行课后看护服务。为确保师生在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保证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实效性。特制定以下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

  一、服务值班领导的基本职责

  1、当天服务值班领导为当天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当天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

  2、值班领导要统计当天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统计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在岗情况。

  3、值班领导要密切关注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值班领导要督促服务人员打扫卫生,注意保洁。

  5、负责晚上值班的领导在放学时要到校门外的十字路口疏导交通。待学生离校后方可离开。

  6、遇到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并把处置情况上报校长。

  二、服务教师的基本职责:

  1、服务教师每天要清点人数。发现有迟到、缺勤等问题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下午放学后有缺勤现象的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及时和家长联系。

  2、服务教师负责对看护的学生进行管理。活动期间不得擅自离开。

  3、活动中,服务教师必须密切关注学生活动状态,确保学生安全。

  4、课后服务时如遇突发状况,教师必须及时做出处置,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学校启动应急预案。

  5、晚上课后服务结束后,服务教师须学生全部走后才离开教室。

  6、服务教师记律方面:

  (1)严禁在辅导期间在教室里接打电话。

  (2)服从学校统一管理,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勤。服务期间不擅离岗位。

  (3)有特殊情况需要向校长请假。

  (4)在活动开展时不得体罚学生,不要和学生发生口角。

  三、学生安全管理要求

  1、上课期间禁止学生外出走动,不得随意进其它班级。

  2、班主任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乘坐“三无”车辆。

  3、严禁学生在校进行危险性游戏。

  4、严禁学生动用学校电器、开关等,防止事故发生。

  5、如遇特殊情况,学生未能参加当天的课后看护,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护老师请假。在看护期间,学生不准私自离校,私自离校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6、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看护资格:

  (1)纠结校外人员到校滋事者;

  (2)顶撞、不服从老师管理者;

  (3)随意丢弃垃圾经教育后不改者;

  (4)故意破坏教室或活动场所公共财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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