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考勤制度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考勤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考勤制度1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2、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4、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5、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6、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
二 培训考勤
每学期公布一次,学年度累积计算。教师出勤情况与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和学校奖惩制度挂钩。
三 培训
学习时,全体参培人员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不说话、不开小差),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认真听讲,认真笔记。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小学考勤制度2
一、在岗工作时间规定:
1、教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学校值周教师提前30分钟到岗,楼层值日教师提早20分钟到岗。若因交通、车辆故障等客观原因要迟到的,必须立即与校级领导电话汇报,并在到校后在签到本上注明批准领导的姓名,便于办公室核实,可按零星假处理。
2、周五下午的会议,与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若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征得校长同意,遇学校重要会议或重要活动,一般不予批准。
二、离岗请假有关规定:
教师在工作时间内未到岗,一天以上(含一天)都要事先报校长同意并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直接书面向校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遇有急事,事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1、教师在工作时间内出入校门,要协助门卫做好教师出入登记,如不接受登记作擅自离岗处理。
2、教师因病不能坚持教学工作,病假一天以上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同意后才能请假。如确系卧床不起或急诊,应及时打电话或托人请假,回校后办理补假手续。
3、原则上不请事假,如确需请假,一至三天必须书面向校长请假,三天以上必须报教育局同意,允许后方能请假。
4、教师的婚假、产假、丧假等法定公假,按有关规定给假,具体如下:
婚假:晚婚15天(经学校同意可分散在一个月内安排),不符合晚婚规定或再婚的婚假为3天。对放弃婚假提前回校上班的,学校给予奖励(每天50元)。
丧假:直系亲属及双方父母死亡后,可给予3天丧假;教师本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过世可给予1天丧假。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给予路程假(省内1天,省外2天)。
产假:顺产九十天,难产一百零五天(遇寒暑假可顺延)。(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原则上不请哺乳假,哺乳期间每日享受一小时哺乳假。)
上环假:安置宫内节育器、进行节育手术,准予休假三日(建议尽可能利用周五或双休日,学校发放相应的调休单,持医院证明。);取环假:1天。
小产假:计划内的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二天产假;计划外第一次意外怀孕流产,给予十五天的产假,以上情况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月考勤奖扣除。计划外意外怀孕,第二次按病假计算。
其他假:女教师产前检查(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无特殊原因,时间不得超过半天,有医院证明);男教师的妻子生产可享受一周护理假(建议其中三个工作日要求来校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女教师产假和男教师护理假享受不足,提前上班,每一工作日奖励50元。
以上假期中除产假外,其他假期如遇法定节假日,不重复计算。
5、校假:每位教职工每月可享受6小时机动假,一次不超过两小时,在安排好工作,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或分管校长报告;学校中层、职能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向校级领导报告,征得同意后,方能离校,并在临时外出登记本上记录完整(登记本上要填写审批人名字、离校时间、返回后填写返校时间。登记外出时间要与请假时间一致),可以不计缺勤。但逢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准假。超过6小时按1天计算。
6、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按旷工计;假满未续假而又未上班,按旷工计。
7、教师如提前结束假期,应向批准人销假,请假时间予以更正。
8、假日值班或返校等同于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要事先请假。
三、加班和调休有关规定:
1、教职工节假日、下班后接受学校委派,承担临时性、突发性任务,必须填写加班登记单,先交分管校长审批,再交给年级组长汇总后报办公室主任处。每月25日,由办公室统计、发放调休单(2小时以内作为奉献,2-4小时为半天,5小时以上为一天),没有加班登记单,不予认可。
3、需要调休的教师,不能影响正常工作,遇学校集会、教研或有其他活动一般不予批准。调休时间原则上一次不能超过半天,一天及一天以上连续调休需经校长批准,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把课务安排情况报备教导处,然后将调休单交给校办公室。调休单使用本学期内有效,一学期结束未作调休的按加班费予以结算,半天40元,一天80元(法定节日加班,加班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每代课3节可作调休半天处理,但未调休的代课单按每节课10元结算。
四、在岗工作有关规定:
1、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热爱教育工作。
2、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教师要自觉遵守办公制度,空课时间必须在学校的办公室办公,不能私自外出,办公时间不离岗串室,不闲聊,不吃零食,不进行网络游戏,不做私事。
4、保持办公桌、教室讲台上的物品安放有序,经常打扫,保持整齐清洁。
五、根据出勤制度,月出勤考核得分如下:
1、一月内教师出全勤,无迟到、早退、缺岗现象得满分15分。
2、一月内累计病假天数1天,得14分,2天得13分,3天得12分,以此类推,累计病假7-1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病假16天及16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3、一月内累计事假天数1天,得13分,2天得11分,累计事假3-5天,月考核奖发放一半,累计事假5天及5天以上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4、一月内教师有1次迟到、早退现象得14分,2次得13分,以此类推,累计迟到早退现象超过3次的,月考核奖发放一半,超过5次的不发当月考核奖。
5、一月内有旷工现象的,出勤分为0分,不发当月考核奖,并影响学期考核。
6、一月内教师没有请过任何假并且没有调休,无迟到早退现象,除得满分15分外,再额外奖励20元。(用法定节假日加班发放的调休单调休的情况除外)
小学考勤制度3
为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着重和保护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教师职业信心,形成目标一致、互相学习、彼此支持、共同成长的优秀教师群体。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训考勤考核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产假)请假,培训内容自行后补。公假不记入奖惩范围。
②事假:凡因事请假者,须具备请假条,并经校本培训领导组组长同意后,记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参加培训学习,须持医院证明并出具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记病假一次。特殊情况(如急诊等)除外。
④迟到:培训学习两次点名后未到者,记迟到一次。
⑤早退:学习中提前退场者,记早退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⑥旷工:无故缺席不参加培训学习者,缺席一次记旷工一次,无故旷工三次者视为不合格。
2.培训中老师要认真听、认真记,同时加强自学,积极参加读书研讨等活动。学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师学习笔记,考核是将学习态度作为成绩参考。
3.每位教师每学年开一节校内公开课;能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能读若干本教育类书刊(有读书笔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案例)或小结。
4.培训结束时,应及时完成相关作业和培训调查,作好自我小结和自评。
5、在校外参加培训,要凭学分卡到负责人处登记学分。
6、学期结束前两周要做好学分自评,再交教研组考评,最后由考核小组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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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职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负责,村小由村小负责人负责,分块进行。考勤情况每周一结,月底汇总,公示后报档案室存档。
2、审批权限及手续
1)、审批权限
请假半天之内(含)的教学人员中心校由分管领导、村小由村小负责人签批;超过半天在一天之内由教导主任签批;请假超过一天在一周以内由校长签批;超过一周(含)则通过校务会研究决定后由校长签批。公假由行政会决定校长签批;行政会成员请假由校长签批。
2)请假手续
教职工请假需按照规定,先根据请假时限长短持学校统一制作请假条到规定责任人处批假,由责任人签字同意后,再持条到学校办公室,由办公室人员填写请假日志。
3)销假
请假结束后要销假,先向批准人销假,再到办公室销假,不及时销假者所误时间以旷工计。
4)补假
若遇有紧急情形,在校可先口头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办理请假手续,但事后必须及时补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难情况,可先行处理,过后再到校相关责任人处说明情况,办理补假手续。
3、病假
1) 病假必须出具乡级及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或病历)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疗需陪床时,假期期限为:
陪父母为住院天数除以子女人数;陪配偶为住院天数;陪子女为子女住院天数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亲属为其住院天数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数以医院住院结账清单为准。超过两个月的作个人请假处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论。
4)、病假除以上规定外,不再作处理,但量化时按规定处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假期为一周,连同星期六、日在内共计7天(晚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准假2天;超假以事假论。
2)、丧假
教职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过世,可请丧假。假期视其情况为3——7天,工资照发,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论。
3)产假
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长15天。但若遇跨学期情形或学校人员紧张,一般休假3个月,满三个月后上课。上班后6个月内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机动;满6个月后恢复正常上班。女职工意外怀孕后流产者,根据医院或计生部门证明给予两周工作日休假。产假和流产请假期间一切待遇正常。但流产请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工作后报相关处室备案。
4)、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
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3天向学校提出口头申请,并填好请假条参加学习,按时往返,逾期不归或提前不假离校者以旷工论。所任工作由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安排。旷课一节扣40元。
5)、凡规定公假不予处理。
5、会议、升旗、临时集会、各种日常常规会议迟到、早退、请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旷会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请事假超过2次后即按旷会处理。旷课每节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课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10元,10—20分钟扣20元,20—30分钟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钟及以上按旷课处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职工每月合计请事假最多累计1天,每超过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节课或每半天(非教学人员)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内不予经济处理。
7、一学期病假超过20天,事假超过10天或有2次旷工或旷课现象者不能参加任何评优晋级。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
8、考勤每周统计公布在公示内上,如有出入,请及时找相关人员核对。考勤在每期期末时与教育教学成绩挂钩。
9、全学期无任何迟到、早退、旷课、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处理。学校将视学校具体情况在学期末对全勤者予以表扬。
10、教师因病请假,另请其他教师代课,每节课补助该代课教师5元。
11、凡上级文件有规定的一律按上级文件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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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肃劳动纪律,保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体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早晨7:50以前到校(执勤老师7:20到校、有早读教师7:40到校),11:20下班;下午2:20以前到校(执勤教师1:50到校),5:50下班(随学校作息时间及时调整)。
2、上课:上课小预备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四、考勤办法
1、实行个人签到制。全体教师一律在每天上午、下午规定到校时间在签到处签到,届时不签视为迟到,不能代签。
2、坐班考勤。对有事外出人员,一律实行请假登记制。
3、会议及其它活动均采用实名签到制,不得替代签名。
五、缺勤界定及考勤奖励和扣发
▲迟到:晚到十分钟以上作迟到处理(灾害性天气等特殊情况除外),如当月迟到累积满三次,在绩效工资中扣1分;情节严重者另作处理。迟到十五分钟后作事假处理。迟到、早退,不说明事由,按旷工处理。
▲事假:由本人事先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为了不影响学校的正常工作,应先口头告知相关人员(教导处、组长)。请事假者每节课扣1分,每天计8节课,当月全勤奖扣完后从绩效工资扣除,请假超过2天期末扣除学期全勤奖。
▲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请假未准而或不请假擅离职守,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次扣50元。 。
▲上班期间出入校门要登记,被查到1次不登记外出,又无请假记录者扣10元。
▲教职工当月全勤计30分,全学期全勤,发学期全勤奖50元。
六、有关婚、丧、产假的规定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1)婚假:职工本人结婚,经校长批准,给予7天婚假(包含双休日)。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丧假期为7天(包含双休日)
(3)产假:参考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哺乳期到孩子一周岁为止。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学校考勤制度补充规定
1、病假:
请假两个月以下者,由学校批准,每月扣除480元(按照每天16元,30天计算);
两个月以上至一学期者,单位校务会研究批准并报区教育局备案,请假人员必须持个人书面请假条(因病请假者,还须持病例及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逐级签字审批,假期满后立即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每月扣除600元;
一学期以上者,每月扣除800元。凡未经批准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工处理。
2、事假:
请假两周以内者,按照以前考勤制度规定每天扣16元。
请假两周到一个月者,按照每天20元,一个月按照30天计算,扣除600元。
请假两个月以上至一学期者,单位校务会研究批准并报区教育局备案,请假人员必须持个人书面请假条逐级签字审批,假期满后立即销假,因特殊情况需续假的,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每月扣除800元;
请假一学期以上者,每月扣除1000元。
3、严禁以休病假为名,从事其它职业,一经发现,视为自动辞职。
4、因工作需要,由学校安排的教职工节假日值班,给予适当的值班补贴。
小学考勤制度6
为了严格出勤、请假、考勤制度,完善出勤、请假、考勤制度,使全体教职工有章可循,依规操作,进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1、会议、学习及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
2、教师上课出勤情况有教导处负责考勤。
3、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有关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由值日老师监督下执行。
4、每周对全校教工的出勤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作半天事假处理。
5、每位教师均有反映他人出勤的权利和义务。
6、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徇私情,违者与缺勤者同样处理。
7、负责考勤统计人员每月28日前将本月的考勤情况送总务处。
二、请假手续
1、教师因公、因事、因病请假,均需在事前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校长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两周,需校长签署意见,报教育局审批。
2、病假超过两天的应持病例或医院证明到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作病假处理。
3、假毕或续假应输销假或手续。
4、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最迟须在离岗次日办理补办手续。
三、假期处理办法
(一)规定假:
1、期限:
(1)婚假(指双方均达晚婚年龄者):半个月;
(2)丧假(指直系亲属亡故):三天;
(3)小产:(指符合有关政策规定):二周;
(4)产假:(指晚育者)98天(含产前半个月,产后2个半月);
(5)哺乳期(得经报告后批准)六个月。
2、待遇:
(1)婚、丧假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学校及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享受校发的月考勤奖。超出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2)小产、产假(指符合计划生育的)期限内,工资照发,可享受上级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不享受校发月考勤奖。产前请假按病假处理。
(3)哺乳假(指已批准的)期限内,工资按上级文件执行,不享受期间校发的福利待遇。
(二)病、事假
个人利益应服从集体利益,提倡敬业精神,一般情况不得请假,但如确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
病假:经批准的病假,1天扣全勤30元;2天扣60元;3天扣9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病假2周(含双休日),扣发当月全勤奖。
事假:经批准的事假,自负代课金(按每节15元计算)。事假超出一天者扣全勤60元,2天扣120元;3天扣180元;以此类推,扣完为止。事假7天(含双休日),扣发当月考勤奖。
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0元。
四、考勤制度
1、教师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每日二次,教师本人签名,教师之间不得代签。
2、时间:上午到校8:10,下午离校4:00;值日老师上午提早30分钟到校,下午推迟30分离校。
3、教师婚假、产假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春节福利因病事假(产假除外)按请假月数比例扣除,其它节日福利逢请假满一个月不享受,教师节除外。
4、教师直系亲属红、白喜事,经学校批准可请假3天,祖辈可请假1天,不扣考勤奖(不影响学期全勤奖)。
5、确因身体健康问题,需在工作时间内到医院就诊,可凭医院有关证明,调整好功课后,经教导处同意,早退不扣本月扣考勤工资,但一个月限二次以内。
6、一学期全勤,无一次迟到、早退、请假,奖300元,累计一天内奖200元,累计二天以内奖100元,请假超过二天,不享受学期全勤奖。
五、旷工范围
1、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擅自缺课(含值周、值日、值操、会议活动等)。
2、非特殊情况临时电话、字条、口信等办法请假。
3、未按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4、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调课。
5、拒不接受教导处或教研组确定的公开课等任务或在接受后无特殊原因逾期两周未完成的以旷工一天论。
旷工一天者,按事假2倍扣发考勤工资。情况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小学考勤制度7
为了进一步推进实行学校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的治校方略,加强教师考勤管理,加大教师的德勤管理力度,严明校纪校规,增强教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一、签到
1、教师上班签到时间:班主任要早于学生20分钟到校,其他教师上午7:30―11:30,下午12:30―4:30记录.
2、签到必须由本人签名,任何人不得代签。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或需要提前离校者(30分钟以内),应事先向校长或值班领导打招呼,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不视为病事假,只视为迟到或早退。
二、请假和扣罚
1、请假程序:请假1天以内,教师自己调课和安排其它事务,校长批准;请假超过1周,学校调课和安排其它事务,报中心校批准;但请假结束,教师应尽量将所调的课时和其它事务补上。如有特殊原因,事前未能请假的,返校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2、教师因事、因病请假,不能按时到校上班者,学校按以下条款扣罚年终奖励工资:
①病、事假每天扣10元,公假不扣工资。
②请假不够半天,但超过1节课的,按每节课2.5元计算,课时小数点只进不舍。
③迟到、早退或工作时间请假不超过30分钟,只在个人量化考核中扣分,不扣工资。
④教师产假、婚假、丧假(婚丧假指教师直系亲属)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⑤旷工每天扣20元。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教师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不足一天者按小时计算,扣发工资。
⑥一个学期累计旷工3天者、累计事假7天者、累计病假30天(大病除外)者,都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要求
1、教师要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班主任提前20分钟到校),不旷工,不随意迟到、早退,不中途私自外出,上班时间不私自处理私事(不回宿舍或到厨房提前做饭)。每天要自觉签到,无特殊事情不请假。
2、每位请假的老师都要填写请假表并签名,急事电话请假的一定要补填。
3、值班领导要按纪律认真操作,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全体教师要互相监督,敢于揭露在考勤上出现的问题,确保公平公正。
5、除了急事、生病、路途遥远等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接受电话请假。
6、教师考勤由学校统一管理、统计,月末向全体教师公示。
7、教师节假日、寒暑假值班按正常工作日处理。
8、值班教师的考勤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9、全校教师要加强责任意识,倡导奉献精神,自觉遵守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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