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31 18:09:3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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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精选17篇)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分包、船舶及机械设备租赁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各区域总部、总承包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受中交集团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准入、清退机制,明确安全、环保职责,依照工程特点和需要合理选择分包队伍、租赁船机设备,严格分级管理,杜绝非法分包、转包或违规租赁船机设备。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实施的行为。

  第五条 工程分包须取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优先选用中国交建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审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条 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资质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满足分包工程要求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二)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齐全。

  第九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有关资质予以审查,并对审核结果进行会签,及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

  第十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分包工程,严禁转包;加强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条各单位与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签订分包/劳务协作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建筑施工分发包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指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严格管理,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乱、导致生产安全或环境保护事故、造成信誉或经济损失的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必须予以清退。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督促分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劳务协作队伍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对劳务协作队伍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施工前,各单位应组织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预控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前,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指派责任感强、施工实践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劳务协作队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对劳务协作队伍的现场组织、安全施工设备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协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督促监督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足额投入安全费用,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施工中,各单位应监督检查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危险源预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违纪等不安全行为。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定期召开现场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参加,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赁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船舶租赁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辅助船舶的租赁行为。

  第二十二条所租赁船舶的所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

  第二十三条 所租赁船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具备经船舶检验和海事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

  (一)船舶营业运输证;

  (二)船舶登记簿(国际航线)或船舶检验证书簿(国内航线);

  (三)船舶签证簿;

  (四)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五)船舶适航证书;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自航);

  (七)船员适任证书;

  (八)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记录簿(国际航线、沿海400吨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应急计划簿和船舶油类记录簿(400吨以上);

  (十)乘客定额证书(交通船);

  (十一)按规定由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他证书或文件。

  第二十四条租赁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机械设备应有维修、使用、保养说明书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二十五条 租赁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及海事安全监督部门对以下设备、设施检查合格后方可租赁:

  (一)船体:船体必须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体强度、长度、宽度、型深、吃水满足船舶规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纵系统:自航船舶的舵机有良好舵效,磁罗经、测深仪、定位及了望设施,必须经校验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机的舵效及有关操纵系统也应灵敏可靠;

  (三)信号系统:船舶号灯、号型、声响设备齐全有效,并符合国家及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

  (四)通讯系统:自航船舶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适航安全要求的通讯设备,确保联络畅通;工程船应配备满足施工作业或拖航要求的通讯设备或设施;

  (五)系泊设施:按租赁船舶等级应配备相应的系缆、锚链、锚爪、系缆柱(桩)、电动(或人力)绞车等,以满足靠泊、锚泊和编解队作业的要求;

  (六)防污系统:按租赁船舶的.等级,必须配备油水分离器、排污和防污设施;

  (七)消防系统:按租赁船舶等级,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辅机系统:租赁机动船舶的主机、辅机应达到施工作业和航行的要求;

  (九)应急救生系统:租赁船舶必须按其等级和使用功能,配备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赁的交通船应根据最大载客量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条 租赁船舶应签订正规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船舶的船舶类型、船舶技术性能、限定的航区应满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门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八条 承租方在下达任务指令时,应同时告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 租赁船舶在调度、使用时,不准超越其船舶技术性能,不得超负荷作业。

  第三十条严禁租赁使用不具备交通船条件的船舶作为交通船。

  第三十一条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数,不准超员航行,船上作业人员及乘员必须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条 承租方应加强租赁船舶安全管理,实施船舶安全监督、定期安全检查,并监督落实船舶消防、通讯、救生设施和防台、防汛、防突风袭击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三条 租赁船舶的船员,必须遵守承租方对船舶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四章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机械设备租赁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车辆等的租赁行为。

  第三十五条 租赁特种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

  (二)特种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当地特种设备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合格证;

  (四)特种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五)特种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六)特种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十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

  (二)机械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四)机械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五)机械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十七条租赁营运车辆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动车执照(号牌);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年检合格证;

  (四)车辆的使用、保养技术资料;

  (五)机动车保险凭证(车损和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

  第三十八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第三十九条 承租方应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实况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赁。租赁机械设备、车辆应签订正规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四十条承租方必须依据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作业性能、技术状态及其适应的工作环境合理调度使用。

  第四十一条 承租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下达任务通知单时,必须对操作、司驾人员进行该项任务的作业技术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十二条 租赁车辆运载超长、超高、超宽物体时,必须严格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租赁车辆运送人员时,应严格控制乘员数量,不得超员,安全行驶。

  第四十三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酒后操机作业和驾驶作业。

  第四十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第四十五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和随机(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调度管理,安全生产。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在进场前对设备、车辆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作业完毕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十七条 承租方应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无法立即纠正的,应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

  第四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予以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交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赁船机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交股安监字2007331号)同时废止。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2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矗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要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大型精密仪器。

  第三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四条、常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①电子仪器设备

  a.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b.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c.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用。

  ①机械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洁、润滑、防锈、防尘、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

  ②实验室环境条件调节设备

  a.空调器室内机及去湿机的防沉滤网至少半个月清洗一次,室外机要定期维护清洁,提高散热效果。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过载诱发火灾的和损坏设备的需要。

  b.实验室内吊扇、风扇要定期清洁、除尘、润滑。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生产、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可用来指导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以及设备管理科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第二章设备使用规定

  第三条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接受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第五条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第六条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车间、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八条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第九条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十条设备管理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内容。

  第三章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科每年12月份编制下一年度的《设备检修计划》,在使用部门的协助下按计划进行检修。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可以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设备管理科检修。

  第十二条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由设备管理科将设备检修的情况,记录于《设备检修单》及相应的《设备管理卡》上。

  第十三条设备的技术改造可纳入检修计划一并执行。

  第四章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第十四条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管理科在《设备维护保养项目表》中规定保养项目、内容及频率,并发放至设备使用部门执行,设备管理科负责配合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七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五章新增设备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达到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科审查,报生产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由生产车间提出,由生产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第二十条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1.采购或自制的生产设备,由生产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符合要求后,由技术部、生产部和使用部门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验收不合格的生产设备,相关部门把情况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最后由验收人员把处理结果记录在《生产设备验收单》上。

  3.生产部对验收合格的生产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科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安装的设备,由设备管理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第六章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五条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内容、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第二十七条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第二十八条信息传递与反馈。

  1.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第二十九条动态资料的'应用。

  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况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第三十条薄弱环节的立项。

  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安全隐患,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一条薄弱环节的处理。

  1.有关部门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对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各作业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方案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给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第七章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及残值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4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调度员必须根据机台、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3.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4.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5.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6.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5

  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指挥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停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制订停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特别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登记。

  6、生产装置停工前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本制度规定了设备巡回点检的管理组织及工作内容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工艺线上的生产设备管理;

  二、管理组织

  1、根据本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实际需要,建立以岗位人员为基础,工段技术人员为关键,设备管理部门巡回点检为督促检查的三级管理网络。

  2、生产设备由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工段应建立健全定人定机制度。岗位操作人员坚持不离设备,设备有人管理,做到手勤、眼勤、耳灵,把本岗位的设备维护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或报告相关人员及时排除。

  3、工段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要掌握好本工段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各岗位工人对设备的点检及维护情况,随时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4、设备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对全生产工艺线上的在线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不定期对主机设备进行巡回点检,以便掌握全线设备的运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工段,班组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以达到生产设备安全、高效运转。并做好巡回点检记录及问题处理记载,巡回记录要保存齐全。

  三、点检的工作内容

  1、设备管理部门

  ⑴由设备主管组织,各工段设备段长或技术人员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月一次,对生产主机设备定期点检。

  ⑶点检内容:

  a、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有关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b、检查日常点检和巡回点检记录。

  c、检查主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

  d、对异常情况的'设备组织监测和提出解决措施。

  2、工段级点检:

  ⑴由工段设备段长主持,技术人员班组长参加。

  ⑵点检周期:每周一次。

  ⑶点检内容:

  a、按点检标准书规定的项目进行,监督并复核岗位与维修班组的日常点检记录。

  b、检查主要设备和重要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技术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损坏和磨损情况应做好记录以便确定修理部位,更换零件,修理的种类和时间,以此安排维修计划。

  c、检修设备测试、维护情况和设备环境卫生。

  ⑷检查方法:

  除人的感官外,对重要的设备定期用检查工具和仪器进行检查、测定,做好记录,便于准确掌握设备的技术状态。

  3、班组岗位点检:

  ⑴岗位点检由岗位操作人员进行。

  ⑵点检周期:岗位工按照各工段制定的“岗位点检标准”规定的周期进行,负责点检分管范围的全部设备。

  ⑶点检内容:

  a、设备运行中的异音、震动。

  b、润滑系统工作情况(油温、油压、油位、冷却水等)。

  c、运转件是否移位、窜位等。

  d、目测部件是否开裂、变形、开焊。

  e、设备地脚螺栓、紧固螺栓是否松动。

  f、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可靠。

  g、检查安全保护装置。

  h、检查设备跑、冒、滴、漏等现象。

  i、变电站及各电气控制等专业电气设备按设备规定内容进行。

  ⑷点检方法:

  运用眼看、手摸、耳听、鼻嗅等方法,结合设备的仪表和信号标志。

  四、考核

  1、结合工段经济考核责任制,纳入工段考核。

  2、对点检工作不负责而造成不该发生的设备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事故大小酌情处理。

  五、附则:

  1、各级点检工作记录,应记载在点检标准书上,并存档备查(填写时一式两份,工段留一份,上交设备管理部门一份)。

  2、运行中岗位点检也应使用点检标准书,并签名,对于运行中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做详细记录。

  3、对于点检中不能查看的零部件可安排在停机后进行定查。

  4、制定点检考核细则。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验收、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验收、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三、职责

  3.1运营部负责监督有关部门或下属单位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设备所属部门或单位负责。

  3.4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运营部、使用部门负责。

  四、控制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建立设备设施运行台账,制定检维修计划。

  (1)日常点检:操作人员上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设备运行中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2)定期检查:设备管理部门每月对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并认真填写《设备安全检查表》,特种设备应定期联系国家检验部门年检。

  (3)季节性检查:由于季节原因设备使用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查,主要内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冻等。

  (4)定期保养:维修工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并认真填写《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2生产设施安全检维修管理

  1、维修前的准备

  (1)根据设备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部门应进行检修前风险分析并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维修人员、维修组织、安全措施。

  (2)设备维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等,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和各种工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转动设备维修前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合闸”的安全标志。

  (3)对维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可靠并合理放置。

  (4)对维修中使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应将检修现场的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杂物清理干净。

  (6)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障畅通无阻。

  (7)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3、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

  (3)严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6)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7)因检修需要而转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措施应恢复正常。

  (8)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应及时拆除。

  (9)设备检修人员会同设备所在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试车、验收、交接。

  4.3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

  1、生产设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门应对拆除设备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水道、供热设备等相连接部分切断。

  (3)生产设备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介质的,应先清洗干净,经化验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动火拆除。

  (4)工人从事拆除工作时,应有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份方可操作。

  2.生产设施的报废

  (1)生产设备使用或保管部门应填写《设备设施报废单》

  (2)由归口管理部门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

  (3)报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批示。

  (4)报批后由运营部统一办理报废。

  4.4新设备设施的验收

  1、设备到达物资库或现场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联合设备采购人员参加设备的开箱验收。

  2、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指定地点进行验收。首先检查设备包装情况确认设备包装完整无损的情况下即可开箱验收。开箱后依据装箱单明细逐件核对设备的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如发现资料短缺,应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追回。

  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设备破损、生锈、变形等外观质量不合格时,验收人员应暂停验收,并责成设备采购部门监督设备供货厂家返修或更换。返修或更换后再行验收。

  4、开箱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采购人员填写设备入库验收单,由参与验收人员签字确认。

  5、对于设备完成安装进入调试阶段后,调试人员对调试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与设备采购部门,由设备采购部门联系并督促设备供货厂家及时进行返修,直至符合质量要求为止。对无法现场返修的供货厂家应予以更换。

  6、若设备在质保期中出现问题,由设备采购部门督促厂家直至解决。

  7、对进厂设备中的安全装置在验收中必须注明完好与否,并要所有人员进行确认。

  8、对有关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要求由安监部门人员参加并建档。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8

  第1章 总则

  第1条、目的

  1、保证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2、保证公司设备的正常运行,防范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2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公司各类设备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适用于操作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操作、检查和维修等常规工作。

  第2章 操作设备前的规定

  第3条、操作前的准备

  1、操作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操作说明,熟悉安全操作规范。

  2、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性能和特点,对于危险环节,有关职能部门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安全防范装置。

  第4条、操作人员的纪律。

  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的传动、电器部位的安全防护装置、辅助材料的安全性进行检查。

  2、作业中,如果发现设备设施的转动、电器部位发生故障,应立即予以解除。

  3、作业中,如果发现辅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

  4、作业中,一旦发生事故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操作完毕,应认真擦洗、注油、,保持设备实施处于良好状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第3章 操作设备中的安全管理

  第5条、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范

  1、生产操作的设备,均应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防火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

  2、各种机械设备的调试、安装、使用和修理均须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装、改装、扩装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设备项目,必须以安全技术、工业卫生、劳动保护观点来确定技术方案。

  4、设备在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

  5、新安装的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第6条、安装安全装置

  1、生产过程中容易发生有毒气体或粉尘,应安装安全装置,确保设备的密封性和机械性。

  2、因压力的施压以及其他部件运行使得人体可能产生伤害的设备,都要为设备设有安全装置。

  第7条、其他安全装置的设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宽度为0.6毫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有该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地栏杆。

  2、电动机及动力转动装置中,人员可能会接触的部分应安装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3、机械设备在停车进行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而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4、使用的阀门及其他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5、使用的阀门及其他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阀门或经常关闭的阀门和闸板上应悬挂明显标志。

  6、被切断的`与生产系统相连的管道应上好盲板,并挂上明显的标志。

  第8条、操作中的应急措施。

  1、设备拆卸、贮槽时,其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构筑坚固的围栅和扶栏。

  2、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风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气体发生爆炸的措施。

  ⑴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应达到防止气体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带有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持充分的换气,禁止动用明火。

  ⑶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第4章 操作设备后的维护

  第9条、操作后的维护。

  1、操作设备后应立即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对设备进行清洗,检查各支架和个链接处是否有异常。

  2、设备开始使用后,没半年应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护,保证设备能够灵活、正常开启,排污口干净。

  第10条、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设备后,应从设备的外表开始,对表面各部位可见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确保设备各部件的安装位置,将设备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进行清洗。

  3、检查各部位有无缺陷,是否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要,应对其进行更换和修复。

  第11条、操作后的检修。

  1、根据设备的结构、生产运行特点及重要程度选择在线修理或离线修理。

  2、根据检修方案,备齐有关技术资料、工装、夹具、机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则

  第12条、本规定由生产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13条、本规定经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9

  电气试验工作是鉴定电气设备的绝缘状态,测试分析设备技术性能,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使用,予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为搞好我厂电气实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⒈长期(超过8个月)停止运行和移动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实验。

  ⒉新安装、大修理和检修后的高压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分别按规定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

  ⒊本厂使用的各种保安用具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周期,试验标准,定期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⒋地面电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元件,接地电阻,于每年雷雨季节前测定一次,主要场所如土质不良,应酌情增加测量次数。

  ⒌厂各机电保护,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试运行和各负荷变化情况,进行依次整定试验。新安装主要设备在投入运行前,机电作整定试验。

  ⒍参加试验人员须由有实际检修经验,经考试合格并发给试验操作作证的电工或技术人员担任。

  7.试验人员应熟悉现场和设备的情况,严格执行电气试验规程,严格采取现场保安措施而后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表、仪器和设备,准确无误的进行试验。

  ⒏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和历年实验资料和档案,对实验结果必须全面得、历史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实验技术水平。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10

  1、所有设备执行定人定机,操作者必须了解设备的结构、性能、润滑及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

  2、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故障,立即停车检查报告,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知检修。

  3、操作者应认真按三级保养要求保养设备:

  (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

  (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和丝杠等处无油污,无碰伤,无划痕;

  (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杯清洁,油路畅通;

  4、爱护设备,不得任意拆卸机床的零部件,机床床身、导轨及滑动面禁止放工具、量具、工件等物。校正工件时,禁止猛击机床,不运转时,要关闭电机。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关闭照明灯。

  5、设备的维修人员(电工、机修)应经常巡视、负责监督设备的合理使用,有权提出意见,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使用。

  6、在生产和实习工作中如果发生设备或人员事故,首先应切断电源,保持设备现状(如果有人员伤害情况发生,应即时对伤员进行相关处理或送医院治疗。相关处理办法见工伤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心领导、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责任鉴定。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11

  设备使用、维护规程是根据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和生产工艺要求制定,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和维护设备的法规。各大公司所属厂矿、公司都必须建立、健全设备使用规程和维护规程。

  一、规程制定与修改的要求

  1.厂(矿)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以及使用、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重要设备、主要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使用、维护规程。

  3.对新投产的设备,厂(矿)要负责在设备投产前30天制订出使用、维护规程,并下发执行。

  4.当生产准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在改变工艺前10天,生产厂(矿)要根据设备新的使用、维护要求对原有规程进行修改,以保证规程的有效性。

  5.岗位在执行规程中,发现规程内容不完善时要逐级及时反映,规程管理专业人员应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对规程内容进行增补或修改。

  6.新编写或修改后的规程,都要按专业管理承包制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审批。

  7.对使用多年,内容修改较多的规程,第三年要通过群众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由厂(矿)组织重新修订、印发,并同时通知原有规程作废。

  8.当设备发生严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产修复时,必须制定可靠的措施和临时性使用、维护规程,由厂(矿)批准执行。缺陷消除后临时规程作废。

  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一)设备使用规程必须包括的内容:

  1.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电流等;

  2.设备交接使用的规定,两班或三班连续运转的设备,岗位人员交接班时必须对设备运行状况进行交接,内容包括:设备运转的异常情况,原有缺陷变化,运行参数的变化,故障及处理情况等;

  3.操作设备的步骤,包括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和操作顺序;

  4.紧急情况处理的规定;

  5.设备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操作本机,任何人不得随意拆掉或放宽安全保护装置等;

  6.设备运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的`内容:

  1.设备传动示意图和电气原理图;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

  3.定时清扫的规定;

  4.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各项检查要求,包括路线、部位、内容、标准状况参数、周期(时间)、检查人等;

  5.运行中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6.设备主要易损件的报废标准;

  7.安全注意事项。

  三、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的贯彻执行

  1.新设备投入使用前,要由厂(矿)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人手一册,并做到不离岗。

  2.生产单位要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认真学习规程,设备专业人员要向操作人员进行规程内容的讲解和学习辅导。

  3.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厂级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4.生产单位每周都要组织班组学习规程,车间领导及设备管理人员,每月要对生产班组规程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抽查情况纳入考核。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12

  设备技术状况的管理对所有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各单位的生产设备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技术状况指标,即考核设备的综合完好率。专业部门,要分别制订出年、季、月度设备综合完好率指标,并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岗位。

  01、设备润滑管理

  (一)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要求

  1.各单位机动部门设润滑专业员负责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厂矿或车间机动科(组)设专职或兼职润滑专业员负责本单位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修理车间(工段)设润滑班或润滑工负责设备润滑工作。

  2.每台设备都必须制订完善的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和要求,并认真执行。

  3.各厂矿要认真执行设备用油三清洁(油桶、油具、加油点),保证润滑油(脂)的清洁和油路畅通,防止堵塞。

  1.厂矿生产设备润滑“五定”图表必须逐台制订,和使用维护规程同时发至岗位。

  2.设备润滑“五定”图表的内容是:

  定点:规定润滑部位、名称

  4.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

  5.润滑专业人员要做好设备润滑新技术推广和油品更新换代工作。

  6.认真做到废油的回收管理工作。

  (二)润滑“五定”图表的制订、执行和修改

  及加油点数;

  定质:规定每个加油点润滑油脂牌号;

  定时:规定加、换油时间;

  定量:规定每次加、换油数量;

  定人:规定每个加、换油点的负责人。

  3.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设备润滑“五定”图表规定,并做好运行记录。

  4.润滑专业人员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润滑“五定”图表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必须随时注意设备各部润滑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三)润滑油脂的分析化验管理

  设备运转过程中,由于受到机件本身及外界灰尘、水份、温度等因素的影响,使润滑油脂变质,为保证润滑油的质量,需定期进行过滤分析和化验工作,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各厂矿对设备润滑油必须做到油具清洁,油路畅通。

  (四)设备润滑新技术的应用与油品更新管理

  1.厂矿对生产设备润滑油跑、冒、滴、漏情况,要组织研究攻关,逐步解决。

  2.油品的更新换代要列入厂矿的年度设备工作计划中,并经过试验,保证安全方可加以实施,油品更新前必须对油具、油箱、管路进行清洗。

  02、设备缺陷的处理

  1.设备发生缺陷,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日志中详细记录。

  2.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缺陷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精心操作,加强观察,注意缺陷发展。

  3.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4.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03、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牢牢掌握住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一)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标准

  各厂矿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的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二)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各厂矿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工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工除负责承包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三)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调度,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专职巡检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并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向厂矿机动科传递。

  机动科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帐之外,还应及时输入计算机,便于上级大公司机动部门的综合管理。

  (四)动态资料的应用

  巡检工针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立即处理的,由当班的生产指挥者即刻组织处理;本班无能力处理的,由厂矿领导确定解决方案。

  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厂级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方案和处理方案。

  (五)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六)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各大公司机动处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审理,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厂矿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检修计划;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作出评价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设备管理目的

  规范维修作业人员的维修行为和作业要求,提高维修作业质量和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故障,提高设备完好率。

  二、设备管理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厂设备日常点巡检、故障抢修、预防检修、设备专项计划等设备维修活动。

  三、相关人员

  各厂设备科、生产厂长、生产科长、工艺员。

  四、设备管理职责

  1、生产计划物流中心工程设备部

  生产计划物流中心工程设备部是设备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对各厂的设备维修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

  2、各厂车间及设备科

  各生产车间和设备科负责设备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五、设备管理管理内容和规定

  1、维修人员基本要求

  设备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设备管理程序》等相关管理制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设备说明书等相关培训内容。

  学习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和性能。

  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精度、技术指标、工艺要求。

  掌握分管区域设备的基本操作,认真学习设备使用与维护说明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清楚分管区域设备备件清单、预防性维护标准。

  符合工厂人事部门要求的上岗条件,特殊工种有操作证。

  2、设备管理之设备点巡检和保养

  1)点检

  上班后操作人员按设备点检表及点检要求进行设备点检工作,每天在班前利用感官手段对规定的部位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

  设备维修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查看点检表并听取操作者反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操作工人每天必须对按《设备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设备清扫和保养

  2)巡检

  每天上班后,所有的维修人员必须对分管区域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巡检首先要检查操作者的点检记录并听取操作工人的反应意见,经复查后及时排除。

  通过感官或仪器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达到有效监视的目的。

  查看设备漏油情况,采取治漏措施,查看油箱油位,补充油量,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维修人员要认真记录每天的巡检情况,能及时解决问题的要及时解决,较大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设备管理人员汇报,并积极参与解决。

  设备巡检要绕设备四周检查,不能用在过道上的简单行走以及走马观花的形式代替巡检。

  3、设备管理之维修过程与效率要求

  设备发生故障后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故障管理标准执行,接到请修通知要立即开始维修,判断故障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方案,尽快完成维修任务,对于不能处理问题,应该及时上报设备科长和相关领导,并跟踪进展情况。

  接到维修任务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如没有备件、不会处理、没有图纸、质保期内、应该外委等)不进行维修,当维修过程中碰到领用备件、送修、图纸查询时,维修人员必须积极主动解决,不得找任何借口和原因推委、拖拉。维修人员要满足生产现场要求,随叫随到。

  维修活动开始前必须收集弄清必要的信息(如质量、故障、安全等),明确维修目标,维修内容,标准和要求。

  因质量问题的停机由工艺人员牵头对整个工艺系统进行分析,确认是设备因素后,立即按设备故障处理程序执行。

  维修活动没有完成,不得擅自停止维修活动,如需停止必须得到车间主任以上的领导批准。

  有困难和技术问题时,要及时反馈信息,并跟踪情况。其它人员帮助解决问题时,并不意味着维修者的维修责任的降低或其维修活动的结束。

  配合和辅助人员必须听从维修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

  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控制、协调维修活动,并掌控维修进度等情况。

  维修项目计划、预防性检修计划等需要变更时,必须获得批准。

  重点维修项目或疑难设备故障,要制定方案、计划。当方案制定后,不得擅自变化,当需要变化时,必须重新讨论,制定后按新的计划执行。

  对于计划检修项目,必须提前做好技术方案和备件准备,提前进行备件确认,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维修作业只有在通过验收后方可以结束,让步接收必须得到领导批准。

  积极参加设备异常分析改进工作,提出经济合理的维修方案。

  督促工艺员正确使用设备,杜绝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事故和故障,减少损失。

  维修人员有责任按上级要求参与新设备、外协维修设备的配合工作及验收工作,并寻找问题,向设备厂家和维修服务厂家提出整改意见。

  4、设备管理之维修成本管理

  维修作业,必须具有成本节约意识,做到领用相符,杜绝浪费,坚持修旧利废,能少领的备件、材料不多领,并按照以旧换新的管理制度实施,把能修复的备件尽量维修使用,或更换后修复备用的原则,当单项修理备件费用超过500元时,必须得到设备科长的批准。超过1000元时,要获得厂长和总部的批准。

  维修人员要根据巡检、维修和预防维修计划按周度提报分管区域的备件需求计划,确保备件采购的及时、准确。领用备件后要及时开领料单由设备科长签批,因故不能及时领料单,事后要积极补办领用手续。备件领用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5、设备管理之维修质量要求

  完成维修计划要求的各项内容。

  按设备精度标准及设备技术要求进行维修。

  满足工艺要求。

  维修过程拆卸部分(罩、壳、防护等)在修理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并防止维修导致的水、电、油、气的泄漏问题。

  当需要更改设计结构时,必须获得专门的评估和批准,并有记录资料。

  涉及到工艺及产品精度的'设备维修作业,要进行满足工艺要求的验收流程。

  计量仪器仪表的更换和维修,要获得计量部门的确认。

  维修部分修完以后,要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及设备说明书的各项要求;涉及设备精度的维修要在设备维修前后进行精度检查并做好记录。

  当维修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需要让步接收时,要获得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科长的批准。

  任何维修作业维修后,要按设备管理要求进行记录。

  维修作业要彻底完成,因生产需要采取临时措施,必须通知设备科长,并尽快实施永久修复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同类问题。

  6、设备管理之验收

  解决故障问题的维修在维修后要进行功能和性能验收。如果维修工作可能影响加工精度,维修前必须同工艺人员确认加工质量状况和检查方法。维修后必须保持设备原有的加工精度。

  解决质量问题的设备维修,在维修前要有原始加工精度记录,维修前要明确维修目标和方案,维修完成后按目标进行验收,工艺员和质量人员要参与验收。

  涉及加工精度变化的维修活动完工后,首件必须做本工序的全尺寸检查,确保满足工艺要求,使用后密切注意质量变化情况,当质量稳定后,设备维修工作才算结束。

  维修完成后,要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恢复、各部件是否紧固、电器接线是否正确、开关位置、动力部件的原始位置等,确保顺利试机。

  7、设备管理之安全文明维修与5S管理

  1)维修准备及清理工作

  维修活动必须抓好安全工作,高空作业、动火、停送电等危险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有现场监护,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维修活动开始前,要挂“正在维修”、“不要合闸”等安全警示牌,并切断电源。

  较大维修项目要在维修区域内牵安全警示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大型维修活动前要制定安全文明维修的方案计划;提前做好场地清洁、维修工具、拆卸件存放器具、清洗剂盒清洗容器、润滑油、编号套子、记号笔、擦布、管口扎布等准备工作。

  维修中拆卸部件必须按规定有序摆放,大型项目必须对拆卸部件做好编号和安装记号。

  维修前必须掌握拆卸部位的结构,当拆装碰到干涉和困难时,不得强行拆装,通过复查图纸或讨论等方式确认结构原理后再执行。

  油管拆卸后必须做好管口防尘包扎,防止杂物进入。

  精密零件清洗要按有关标准或特别要求处理,清洗后要用干净绸布擦拭,清洗容器要保证清洁。使用汽油、酒精,丙酮清洗或擦试零件时应远离火源和热源,严禁吸烟和用火。

  维修工作进行前、进行中和完成后要认真及时清理干净现场,保证维修现场清洁有序,作好5S管理工作,维修工作没有完成,下班前也要作好5S管理,保管好工具及贵重物品。

  2)设备管理之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在拆装部件时,使用的工具应符合要求,锤击部位不得有毛剌或飞边。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不准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应严格遵守常用的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铁屑飞溅造成人身事故,远离产品避免质量事故。多人合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设备上的电气路线、器件、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确保完好,不能自己拆卸,应有专业电工处理,不准擅自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起吊和搬运重物时,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应与行车操作员密切配合。应确保钢丝绳完好,决不允许超负荷使用或斜吊歪吊。严禁在起吊物上、下工作。

  高空作业前须检查梯子、脚手架,确保安全可靠。工具必须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要扎好,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乱扔东西。

  使用梯子登高时需两人作业而且要有防护措施,梯子斜60℃为宜,必须要有人保护,人字梯要有绳子拉紧。

  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台面上应有绝缘垫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立防护栏杆。

  清除铁屑必须有专用工具,不准用手拿嘴吹。

  在从事氩弧焊、电焊、氧割时,必须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等防护措施。

  使用电炉加热时,首先应检查电炉的绝缘情况,放好被加热物体后,方可送电。整个加热过程应有人照看。

  使用喷灯应按喷灯使用的安全操作规则进行;

  修理过程中用电自检时,应使用自检试验台。必须有人监护。试验过程中须临时处理故障或进行开关挡位转换时,必须断开试验台电源。禁止带电操作。

  润滑、液压油箱要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理和过滤,要符合“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三过滤”(油桶、油壶、注油器三级过滤)的要求,老化或损坏的过滤装置要及时更换。

  工作完毕离岗时,必须将设备的水、电、气、油源断开、清理场地,收好工具,零件摆放整齐。

  3)设备管理之维修房内管理

  维修班房要做好清理、整理、整顿、清扫、素养方面的5S管理,确保班组环境优雅,不能乱放各种杂物。

  班组内技术资料要整理好摆放整齐。

  维修班房的备件,工具要摆放合理整齐。

  维修班房内的各种设备,桌椅要及时修理,摆放整齐,每天下班前做好打扫工作。

  维修班房内管理看板要认真管理,按要求填写。

  在进行设备管理的过程中,按要求填写的各种记录和表格,要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条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工程部。

  第二条维修部门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维修作业人员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四条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部门在接单后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第八条设备修理调度工作职责。

  1.调度员根据月份生产计划,编制维修及配件、零件加工计划,按照进度要求,组织好生产。

  2.调度员必须根据机台、设备状态和维修人员技术情况,编制计划和进度表并及时检查和处理配件备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问题。

  3.调度员要将每月投产的备品配件生产准备情况及时向主管汇报。

  4.调度工作。应本着面向生产和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进行工作安排。

  5.没有列入计划而生产急需的配件,经领导批准后,安排加工。

  6.开好定期设备会议,检查各车间设备维修任务完成情况和设备维修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15

  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是设备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为了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保持其良好的性能及精度,是最大限度地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的预防性、保护性措施,是保障我校实验室教学和科学研究正常、顺利进行的基矗各实验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实验室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保养措施,并认真落实,使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要加强对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以及学生的基本操作训练,使他们熟悉仪器设备性能特点,掌握基本操作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或失误造成损坏事故,特别是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制度,严禁未经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私自操作大型精密仪器。

  第三条、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间的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第四条、常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规定

  ①电子仪器设备

  a.非常用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清洁、除尘,定期通电,防止元器件受潮损坏。

  b.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了解清楚其技术状态,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c.内部使用充电电池保持其数据或程序的设备,要定期通电使用。

  ①机械设备要经常进行清洁、润滑、防锈、防尘、防潮、防腐等保养工作。

  ②实验室环境条件调节设备

  a.空调器室内机及去湿机的防沉滤网至少半个月清洗一次,室外机要定期维护清洁,提高散热效果。这既是提高效率、效果的需要,又是防止过载诱发火灾的和损坏设备的需要。

  b.实验室内吊扇、风扇要定期清洁、除尘、润滑。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八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十七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十八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 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十九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三十一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三十二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三十三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生产自动化设备企业的管理制度 篇17

  首先要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正确划分设备类型,并按照设备在生产中的地位、结构复杂程度、危险系数以及使用场所、维护难度,将设备划分为:特种设备、常用设备、一般设备三个级别,以便于规程的编制和设备的分级管理。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安装项目或增置电气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操作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投入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部门要与生产部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培训。

  第七条 使用人员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达到一定的'程度,方可独立操作。

  第八条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安排专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做记录。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之前,设备管理部门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管理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附有设备管理部门确认的“报废申请单”上报生产总部,申请报废,再由后勤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管理部门主管、生产部门主管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四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五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设备操作人员,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总部及总经理。

  第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由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生产总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 事故处理完毕,设备管理部门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十八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十九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条 设备管理部门要编制设备检查保养计划,填写“设备检修记录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六条 维修人员根据月检修保养计划,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内容,并做好记录。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设备发生故障,须由车间或生产部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及时维修。

  第二十八条 设备管理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作记录”上登记收到时间,根据设备故障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二十九条 维修人员在收到后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由设备管理部门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并上报生产总部,联系外援,尽快修复。

  七、设备运行动态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手段,使各级维护与管理人员能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依据设备运行的状况制订相应措施。

  第三十一条 建立健全系统的设备巡检制度,各使用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巡检点)、内容(检查什么)、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允许值),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检查点。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巡检制度,保证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查,专业维修人员要负责对特种设备的巡检任务。各使用部门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序,确定设置专职巡检员的人数和人选,专职巡检员除负责重要的巡检点之外,要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第三十三条 信息传递与反馈

  1、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车间管理,由车间管理通知设备管理部门或维修人员,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做好维护工作。

  2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处理外,要将信息向设备主管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3、维修人员巡检时除做好记录,还要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设备主管反应。

  4、设备管理部门列出主要问题,及时安排处理,并登入台帐。

  第三十四条 设备薄弱环节的立项处理。凡属下列情况均属设备薄弱环节:

  1、运行中经常发生故障停机而反复处理无效的部位。

  2、运行中影响产品质量和产量的设备、部位。

  3、运行达不到小修周期要求,经常要进行计划外检修的部位(或设备)。

  4、存在不安全隐患(人身及设备安全),且日常维护和简单修理无法解决的部位或设备。

  第三十五条 对薄弱环节的管理

  1、要依据动态资料,列出设备薄弱环节,按时组织检查,确定当前应解决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2、设备管理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改进方案进行审议,审定后列入整改计划。

  3、设备薄弱环节改进实施后,要进行效果考察,做出评估意见,经有关领导审阅后,存入设备档案。

  八、设备故障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设备发生故障,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

  第三十七条 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同时注意操作,加强观察。

  第三十八条 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必须协同维修人员研究决定如何处理。

  第三十九条 在安排处理每项故障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故障扩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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