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负责,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第三条 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工作人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室内消防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要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学生宿舍要按照学校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员为骨干、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四条 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在学生宿舍中布设电源线路,必须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并有专业电工施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明火、焚烧物品、点蜡烛、使用液化气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五条 学生宿舍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纪律。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要进行登记。持物出宿舍时应查验身份证件,并对所持物件进行登记,特别是对计算机出楼要严加盘问。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院、系领导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部门才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不听劝阻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六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凡发现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有经商行为的,宿舍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报告保卫部门处理。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一经发现,保卫部门要扣留产品或物品,严格查对其证件,对无证或证件不齐的人员没收其物品,并进行处罚。
第七条 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严防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学生宿舍建筑设计的紧急疏散通道要能随时打开,禁止将疏散通道隔断作其他用。
第八条 学生宿舍要设置安全可靠的晒衣架,凡有阳台的宿舍晒衣服只能在阳台内进行。没有阳台的宿舍在窗户外或走道内设置晒衣架,必须使用晒衣叉收晒衣服,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站在晒衣架上、站在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第九条 学生的现金、有价证(卡)、贵重物品等,要加强保管,不得乱丢乱扔,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并加密码。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发现有人现场作案时,应迅速向周围同学发出求助信息,将作案人员擒获,扭送保卫部门处理,或报告保卫部门来人现场处理。
第十条 学生在宿舍内放置的计算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关于加强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制度使用计算机,禁止使用计算机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黄色、影响学校稳定等信息。
第十一条 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学生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保卫部门,否则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其他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劝阻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收缴,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禁止在学生宿舍区张贴各类宣传广告和商业广告。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宿舍卫生包括学生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室内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部分。规定了学生宿舍卫生的基本要求,是衡量、检查、评比学生宿舍卫生的标准与依据。
第三条
学生个人要求
1、保持正常合理的生活规律,积极锻炼身体。
2、经常洗澡、理发,及时换洗衣服、床单、枕巾。
3、个人生活用品、物品按规定摆放有序,整齐合理。
第四条
宿舍内卫生由该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负责,实行轮流值日制度。
宿舍值日生的职责是:
1、按宿舍卫生基本要求和学生室内物品摆放标准打扫整理房间。
2、督促本宿舍同学整理个人卫生,按规定摆放物品。
3、完成本宿舍规定的其他值日工作。
第五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门窗:门窗洁净,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张贴物。
2、地面:做到“五无”即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废物等。
3、墙壁:做到“四无”,严禁“四乱”。即做到无蜘蛛网,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
4、床:床上用品做到“三齐”:即每天被褥叠放整齐,床单拉平整齐,枕头摆放整齐。
5、空气: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6、宿舍仪容:宿舍面貌应文明、整洁、高雅,室内物品摆放得当、合理,无乱拉绳索、电线,乱晾挂衣物及其他破坏整体形象的物品,不用违禁物品。
第六条
宿舍室内物品的摆放标准
1、床及被子:床上被子应叠成豆腐块状,一律放于床头靠窗位,枕头、枕巾放于其上,床单平整,床上不放其他物品。
2、床下:在床下每人至多只能摆放三双日常用鞋,且摆放整齐。床下其他物品应盛入纸箱内靠墙整齐摆放。
3、墙壁:墙壁无张贴图画,无乱挂衣物。
4、脸盆:,脸盆一律放于床架上面。
5、衣柜:衣柜做到内外有序,即柜内衣物放置有序,叠放整齐;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摆放有序。
6、窗台:窗台上按学校统一要求整齐摆放牙杯、饭盒,窗台下整齐摆放热水瓶。
7、毛巾:毛巾四角对齐整齐晾在毛巾绳上。
第七条
宿舍公共卫生的要求
1、不在楼道泼水、吐痰、堆放杂物和垃圾。
2、不在宿舍内做饭,使用电热器。
3、不向窗外倒水扔东西。
4、保持厕所、水房清洁,不在水池内倒饭菜,剩饭菜倒于泔水桶内,大小便入池,并做到便后放水冲洗。
5、保持墙壁干净,不乱涂乱画、乱张贴启事。
6、不准在楼道内打踢一切球类。
第八条
学生宿舍卫生由总务办公室负责,每个月检查2—4次,分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或以百分制公布并记录在案。
第九条
每学期的评定工作
每学期末,总务处和学生会干部根据每月检查情况,评选卫生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宿舍,并将评选情况通报,作为星级文明寝室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
对卫生不合格寝室,累计两次者,取消本学期星级文明寝室评比资格。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3
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
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 详细登记。严禁在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
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
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
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
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
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施。
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
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窗。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
4、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乱
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并自觉规定价格赔偿,有意损坏公物除纪律处罚外还要加倍赔偿。
河南宏力学校初中生活处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4
为加强对学生住宿管理,创建文明、健康、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各学生宿舍楼设层长,由自管会男女生部干事担任,为更好的发挥层长对宿舍的管理与服务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与权限
层长是宿舍楼楼层的学生负责人,负责做好本楼层学生宿舍服务、管理工作,各楼层实行层长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强化服务意识,深入寝室,加强与宿舍成员的思想沟通,掌握思想动态,认真听取学生对宿舍管理提出的意见要求并及时整理上报。
2.定期开展舍长会议,每周至少一次,做好会议记录。
3.做好卫生检查,督促学生搞好寝室卫生,做到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认真做好记录,按时上报检查结果。
4.尽快熟知本楼层各寝室成员,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汇报。
5.做好宿舍本楼层夜间查房的人数清点,做好记录。突发情况的处理汇报工作。
6.熟知自管会章程,扣分细则,明确自身责任。
7.在工作中公正严明,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本考核细则。
8.建立工作日志,认真做好记录,定期与其他层长进行交流。
二、考评标准、办法及奖惩制度
层长考核实行绩效考核,并进行亮化打分,满分一百分,基本完成上述层长职责所规定的任务为及格分60,余下40分为考核人根据层长在工作期间表现及成绩酌情加分。
1.出色完成学生处、系部、自管会等部门所布置工作,为系部宿舍的荣誉或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加个人分15分;
2.主动为宿舍服务、管理建设提出卓有成效的建议并被采纳的加5分;
3.能够妥善处理好职责范围内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并能不计得失主动协助本楼栋的其他相关工作的加5分;
4.所负责楼层整体良好,各宿舍氛围融洽,卫生状况良好,且有优秀典型宿舍出现,加个人分15分。
5.通过自己的服务与管理,所负责楼层宿舍状况明显改善,加个人分15分。
6.因个人原因造成部门扣分,自管会名誉受损,扣个人分10分;
7. 作风散漫,未真实记录工作日志、如实反映楼层宿舍状况的扣个人分10分;
8.因自身原因被处以警告处罚的,扣15分;
9.其他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人员酌情扣分。
三、工作考评时间及人员
1.考评按月和按学期进行,每月评选结果在自管会例会上进行通报;每学期进行学期工作总评,具体时间为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前一周完成本学期的考评工作,其余时间列入下学期考核范围。
2.由男、女生部正副部长、对各层层长按照上述考核办法对层长进行考核打分。
四、奖惩办法
凡层长学期量化考核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7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1.凡被评为学期优秀者将颁发荣誉证书,加个人综合考核分10分,并享有自管会副部以上优先录用权;
2.凡被评为学期良好者享有优秀学干评优先选权,加个人综合考核分6分;
3.学期工作为及格者,加个人综合考核分2分;
4.学期工作为不及格者,予以退除。
凡查实符合以下情况者予以警告:
①在一学期中无故缺席寝室长相关会议与活动累计超过2次。
②私自在楼栋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但尚未造成后果者。
③在担任相关职务工作期间玩忽职守尚未造成后果者。
④在工作中出现徇私包庇现象超过1次者。
⑤在工作中因出现意见分歧而辱骂同学者。
凡查实符合以下情况者予以即时退除:
①私自篡改卫生检查记录或提供虚假数据,予以退除。
②在一学期中累计警告2次者予以退除,在一学年中累计警告3次者予以退除。
③凡私自在楼栋里开展任何形式的活动,并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④凡在楼栋中拉帮结派、散播谣言、影响正常工作的予以退除。
⑤在任期间受到学校任何处分或成绩有不合格者予以退除。
⑥工作期间玩忽职守直接造成后果者予以退除。
⑦在一学期中无故缺席例会及相关会议或活动累计超过3次的予以退除。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5
为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强化宿舍育人功能,培养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提高大学生“讲学习、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的良好道德素质,激发同学们爱校如家的热情,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在校园中形成一个奋发向上、锐意进取、文明和谐、舒适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现制定体育教育系宿舍卫生评比办法并加以实施:
(一)、优秀宿舍
1、地面干净,宿舍内无垃圾
2、床铺平整,被叠规范,统一对门放置
3、被罩、床单、枕巾干净
4、床下物品摆放有序
5、小柜放置合理,柜面干净,柜上物品摆放整齐
6、毛巾、衣物统一有序挂置
7、墙面清洁,墙角无蜘蛛网
8、门窗及玻璃干净,无泥渍,窗台洁净,不乱放物品
(二)、行为规范
1、爱护宿舍内公物
2、不向走廊、窗外(阳台)外泼水、扔杂物
3、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择优条件
1、寝室文化氛围
(1)、寝室布置幽雅,空气清新
(2)、张贴物有一定的时代文化气息
(3)、具有创意及环保意识
2、寝室卫生方面
(1)、地面干净无杂物
(2)、宿舍内无积水、无异味
(3)、床铺整洁干净
(4)、书桌物品摆放有序
(5)、洗脸台台面干净,洗漱用品摆放整齐
3、寝室团结方面:寝室成员关系和睦,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寝室纪律方面:寝室成员无违规、违纪行为(违犯学校、宿舍管理制度等)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规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学化管理,创造和谐礼貌、环境优雅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推动学院礼貌校风、优良学风和工匠精神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宿管中心负责全院宿舍的统筹管理。系部根据该部门已住宿学生数量以及新生预计招生数量,按男、女分类统计上报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协调系部依据实际安排宿舍。
第三条学生宿舍实行宿管中心与系部联合管理机制,系部学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纪律、设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体负责各项检查、考核及问题发现反馈,配合协助总务处、安保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师开展宿舍管理工作;总务处、系部学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负责问题的解决和处理。
第四条住宿学生系已按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的学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条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数分配给系部。系部根据各自实际,安排所属楼层宿舍、床位等。入学新生按新生报道入学相关流程,办理住宿。
第六条学生宿舍的使用、调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务的原则合理调配。
第七条住宿学生不得自行调换宿舍或床位,确有特殊情景需要调换,需经系部学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员安排调换。
第八条非本宿舍楼学生或外来人员(包括亲属)未经宿管中心同意,不准进入宿舍楼,严禁在宿舍内留宿。
第九条各系部根据实际情景安排学生住宿,在新学期开学两周后,将学生住宿情景报宿管中心备案。
第十条周末或节假日,留宿学生以班级、系部为单位认真、清楚填写周末、节假日回家、留宿名单报与宿管员。名单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处签字。因字迹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员无法准确核对学生人数,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担。周末留宿学生名单经班主任签字后于周五13:00前报送宿管员。小长假留宿名单由系部学生科汇总,学生科长签字后于放假前一天报送宿舍管理员。
第十一条寒、暑假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住宿,因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课、培训和其他活动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请示分管院领导同意、批准后报与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协调安排学生住宿。寒、暑假因车票等原因学生不能及时离校的,只允许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程办理。
第十二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每间宿舍设舍长一人,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务。主要职责是安排宿舍值日,组织宿舍内务卫生清理,开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礼貌建设,负责督导检查内务、卫生、纪律等。
第十三条宿舍内按规定在床头处设置床卡,登记住宿学生有关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条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就寝、熄灯,遵守宿舍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五条学生进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带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学生科开据证明。否则不得进入。非正常时段需进入宿舍的.学生,需由学生科或者班主任开具请假条,凭条进入,宿管中心严格登记出入信息。
第十六条宿舍内应坚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吵闹、嬉戏、乱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进入对方宿舍,违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宿舍内要风清气正,和谐温馨,不允许钉钉子,张贴海报,乱写乱涂乱画,共同坚持宿舍礼貌整洁。
第十八条建立学生住宿档案。学生住宿档案由系部建立并负责管理,新生入学后2个月内需将电子版档案报送宿管中心备案。学生住宿档案信息包括宿舍楼号、系别、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及联系方式,学生姓名、性别、房间号、床位等信息。毕业班级(工学交替)宿舍数量、人数等信息由系部于学生离校前三个月报与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退学、转走读、开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证明,会同宿舍管理员查验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设施等若有损坏,待按价赔偿后,方能办理退宿手续离校。
第二十条学生因毕业和实习离校,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由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辅导员)会同宿舍管理员清点、检查、验收宿舍内公物、设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设施等如有损坏,当事人按价赔偿,统一到财务处缴费,凭财务处缴费收据,到宿舍管理员处签字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因故不能按时退宿,需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宿管中心给予延迟办理退宿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走读、退学、毕业(实习)、开除的学生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请,经系部学生科批准出具证明方能进入,不得在宿舍内长时间逗留。
第二十二条学生工学交替期间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辅导员)或系部学生科出具证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学生宿舍卫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公共区域卫生由宿舍管理员组织协同值周学生打扫清理;宿舍内卫生由本室学生负责打扫清理;宿舍楼内公共区域由宿舍管理员负责进行定期消毒。宿管员负责对宿舍内务和卫生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卫生检查考核记录台账,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资料,考核结果在宿舍公告栏公示。宿管中心协助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危险违禁品检查,检查结果在学院OA进行通报,并作为系部年终绩效考核依据。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1、宿舍走廊地面、楼梯干净无污迹、痰迹和杂物;楼梯扶手无灰尘;墙面无脚印、污迹;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楼道灯具无灰尘;天棚无蛛网积尘;厕所洁净无异味;暖气片、水管及下方无灰尘、杂物。
2、床铺平整无杂物,被子叠放标准规范;枕头整理摆放平整规范,枕下无杂物;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成一条直线,脸盆按上下床顺序一线摆放床头一侧;脸盆内洁净无杂物,盆内毛巾叠成方型紧贴脸盆外沿;牙缸放置脸盆内右侧,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内,毛刷向上;皂盒纯净,放置于牙缸左侧。
3、暖瓶洁净无污渍,根据房间具体方位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线摆放。
4、行李箱按规定位置整齐摆放,无灰尘,美观整齐。
5、拖把、笤帚、撮子等卫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摆放。
6、空床整洁无杂物,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
7、宿舍内照明灯、开关、床、柜门、窗等公物用品无破损。
第二十五条宿舍卫生检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负责。宿管员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并协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师解决处理问题。
宿舍卫生内务百分制考核细则
1、地面(20分):地面、门口有污迹、烟头、垃圾杂物等,扣1—10分,鞋、脸盆不安规范摆放,扣1-10分。
2、床铺(25分):床单、被褥、枕巾不整洁,床上堆放杂物,扣1-10分;被子叠放不规范(成方成块),扣1-10分:被子、枕头摆放不在床铺中轴线,扣1-5分。
3、物品摆放(15分):行李箱不按规范摆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杂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净、摆放不规范,扣1-3分;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及阳台杂乱等,扣1-5分。
4、门窗家具(10分):门不洁净有污渍,扣1-3分;窗不明净,窗帘不整洁,扣1-4分;家具不干净,摆放不整齐,扣1-3分。
5、卫生间(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洁,扣1-3分;墙壁有蜘蛛网、污渍,扣1-3分;有异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内有垃圾,扣1-3分;门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阳台(5分):地面墙壁不干净有污迹,扣1-3分;衣服晾晒不整齐,扣1-2分。
8、宿舍礼貌(10分):墙壁乱写、乱涂、乱画、乱钉钉子,张贴不健康贴画,无积极向上文化氛围等,扣1-6分;有吸烟、喝酒、赌博、违章使用电器、不节俭水电等现象,扣1-4分。
第五章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总务处统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负责分类编号、设卡登记建账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爱护公物,严禁人为损坏门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电、暖、消防等设施。如有损坏遗失由职责人按价赔偿,职责无法落实的交由系部学生科处理,落实赔偿。
第二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宿舍内公物用品带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许私自增加或安装其他用具设备,一经发现,交由系部学生科严肃处理,造成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宿舍内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设施损坏或出现故障由宿管员负责向总务处报修。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三十条学生要养成勤俭节俭意识和礼貌生活习惯,自觉节俭资源、能源;树立节俭光荣,浪费可耻的节俭风尚,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三十一条光线充足时不得开灯。宿舍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学生在宿舍内节水节电行为,对违反、不听劝阻和屡教不改者,除开展批评和教育外,向系部学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二条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热器、电热毯、电饭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违禁品;并通知系部学生科对使用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宿舍内禁止增加照明设备、私接电线等,不得私自换用灯泡、灯管等大功率照明设备,违者宿管员通知系部学生科,给予警告处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服从宿舍管理员、值班教师和执勤学生干部的管理,进取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创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宿舍内喝酒,抽烟;严禁在宿舍或阳台打闹、攀爬;严禁在楼道打篮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轮滑等行为;严禁大音量播放各种音频、视频或做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事情。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严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经发现一律没收,违者交由系部学生科或学院安全保卫科处理,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七条礼貌上网,自觉抵御淫秽、色情、低俗腐朽等网上信息,养成科学、礼貌、健康上网习惯。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观看传播反动、淫秽书刊、视频、软件等,违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八条未经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三十九条熄灯前宿舍管理员及宿管部执勤学生干部,联合对各宿舍进行人数清查和纪律检查,主要检查住宿学生的到位情景,有无外来人员及串住宿舍现象,对不按规定住宿和对夜不归宿者及时反馈给值班教师或系部学生科,系部负责联系、查找。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严禁在宿舍楼内燃放鞭炮、焚烧物品、生火做饭,严禁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者从重、从严处罚,违反国家治安管理条例者送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严禁任何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商品买卖或交易活动;违者没收物品,并反馈给系部学生科或送学院安全保卫科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辱骂、侮辱或故意刁难宿舍管理人员,妨碍宿舍管理人员及学生会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从重、从严给予处理。
第四十三条住宿学生夜间晚归、夜间外出管理规定。
1、学生应严格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在宿舍关门之前回到宿舍,早晨开门之前不得外出。
2、晚归学生回到宿舍时,必须持有效证件填写好晚归记录,宿舍管理员认真核实确认其身份后,方能进入宿舍。
3、私自爬窗进入宿舍或为他人晚归进入宿舍供给方便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归的学生,由系部出具相关证明进入宿舍。
5、夜间因生病等紧急情景需外出的学生,由宿管员与夜间值班教师联系,由值班教师负责处理。
6、为本宿舍同学夜不归宿作假证者,给予警告处分。
7、无正当理由(若不能提交有关证明)夜间晚归,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对条例中未列举的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破坏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照本规定相近条款处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条需要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员工,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
第四十六条住宿教工要服从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接电线,自觉遵守宿舍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七条已搬离学校宿舍的教职工,应及时告知宿管中心并将宿舍钥匙亲自交还给宿管员,不得擅自交给他人,更不能擅自转给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条搬离宿舍的教职工,搬离前和宿管员共同查看该宿舍内的各项设施、公物。如有损坏、遗失按价赔偿。
第四十九条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教职工,视情节严重程度,宿管中心将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十条在宿舍住宿的餐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领取消防门钥匙一把,严格进出锁门,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学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师生管理
第五十一条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师生假期留校住宿,对确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师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则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师生可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
1、参加学院有关部门、系部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师生。
2、参加教学计划内学习、工学交替和实习的学生。
3、集中培训、备战大赛的师生。
4、协助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或系部进行学校管理工作的学生。
第五十三条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请、审批程序:
1、申请寒、暑假期间留校住宿的师生,在学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为单位供给住宿时间、师生名单、联系方式、住宿期间值班教师姓名、联系方式,签署意见,逾期不予办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师生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汇总,宿管中心按照学院假期总体住宿计划进行统筹安排并安排宿管员值班管理。
3、系部因开设专业培训班需安排外校人员住宿的,以系部名义向学院提出申请,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条寒、暑假留校住宿学生的收费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学生原则上只收取实际使用的水电费,不另行收取住宿费和管理费。
2、非本校学生借住的,需按学院有关规定缴纳住宿费。
第五十五条假期住宿学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师生的管理以“谁申请,谁负责”为基本原则。相关部门要指派值班教师负责对假期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学生住宿的,所属部门必须派值班教师负责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员坚持联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请销假制度,与部门值班教师坚持联系。如需延长或缩短住宿时间,或中途离校的,应提前向值班教师提出申请,申请需注明外出地点、时间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员方可离开学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间须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间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严禁私自留宿外来人员,严禁私自调换宿舍,严禁违章用电,严禁赌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贵重物品。
7、师生在住宿期间,一旦发现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资格,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规定,借宿人员安全职责一律由申请住宿部门负责。
第十章实行巡查和职责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条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纪律秩序、消防安全、内务卫生、违禁物品、公物设施、记录台账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上报。系部需将在宿舍内违纪学生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负责检查、落实整改情景并建立巡查考核台账,将巡查考核结果记录详实,作为年终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第五十七条建立事故职责追究制度。对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职责事故,根据职责大小依章依规分别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的职责,对职责人视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按学院有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构成刑事职责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学生处宿管中心负责解释。
以上资料由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友情供给,谨致感激。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7
1、地面: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无杂物或垃圾堆放。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糊纸及贴物,墙壁无污迹。
3、生活用品:洗漱用具归类摆放,整齐统一。小物品收放整齐,床下鞋子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4、床上用品: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蚊帐挂起,整齐,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
5、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整体效果良好,室内干净、整洁、美观、舒适,,物品摆放整齐。
以上宿舍卫生标准,由各宿舍长负责带领本宿舍成员严格执行。卫生委员负责每天检查各宿舍卫生,对于不合格的宿舍进行记录并通报该宿舍定期整改。班主任教师将进行不定时检查,如发现不合格寝室,按照相关班规进行处罚。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8
一、住宿生要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安排,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用餐、洗澡、就寝,做好值日,起床后要自觉整理好床铺。
二、所有住宿生应爱护公共财物(含一切生活设施),要节约用水、用电,自觉统一按规定摆放好个人的生活用品。要保持宿舍区环境的整洁,不能在墙上乱涂乱画。如有损坏,应按价赔赏。
三、所有住宿生不准将尖锐铁具和火种等带进学校,不准玩火、玩刀具,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不得私自接电灯、触摸插座,灯具破损要请值班教师维修。上下床铺要注意安全,不准在床上嬉闹。
四、上课时,任何住宿生不能擅自回宿舍,晚寝时,不得随便串门、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
五、所有住宿生均应按指定床位就寝,不得私自调换床位。
六、住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
七、住宿生不准私自外出,住宿生外出必须向值班教师写出请假条,经批准后由家长接走,并做好出入登记记录和值班记录,不允许自己回家。学生第二天到校后找值班教师销假。
八、要妥善保护好自己的物品,不准私翻和擅拿他人物品,不准往宿舍带各种零食。家长带回物品时必须有___名以上同室同学在场。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存班主任或管理老师处。
九、值班教师要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十、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被套、床单等要定期进行清洗,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和头发。饭前便后要洗手,洗手后要及时关好水龙头。
十一、每个寝室由宿舍管理老师排出卫生值日表,当天值日生必须认真打扫、整理,做到地面无果壳、纸屑,被子、鞋子、毛巾、衣服、热水瓶,牙刷杯等要按规定摆放整齐,全天保持干净,干燥。(被子叠成方块状,放在靠门一头,枕头放在靠窗一头,床面要平整,床单要清洁;鞋子一律放在床铺下方置鞋架子上;毛巾按照干净程度进行折叠挂放;衣物折叠好一律放进床下抽屉内,牙刷,热水瓶等生活用品按秩序的摆放在桌子上。)洗手间无积水,无异味,水池内外洁净,垃圾要及时倒掉。每天早、中、晚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
十二、每个寝室的寝室长发现同学生病时及时向值班教师反映,立即救治。
十三、晚上要教师值日陪住,对学生宿舍进行查夜登记,加强夜间巡查,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四、住宿生的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两个常用的电话号码,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联系到家长。要求开通校信通或优学通,能够及时了解到学校的动态信息,按时接送孩子。
十五、住宿生上课期间禁止回宿舍。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9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0
一、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入校后一律按指定的房间、床位住,不准擅自调换,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要服从寝室长的安排。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归宿;午休和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安静,不做妨碍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经宿管办楼长批准不得进入异性宿舍。
4.宿舍内不准点蜡烛,生火,点蚊香及焚烧纸屑及任何物品,不准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赌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宿舍内做到方美观,整齐规划,按宿舍规划化管理标准,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不准往走廊倒水。
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在宿舍内摆摊设点,叫卖或推销物品。 6未经学院有关部门许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来人员,各寝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借他人或调换,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管理员,离开宿舍休息后要及时关好门窗。
7.寒、暑假,外出实习或毕业离校,一律将寝室内卫生打扫干净,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关好门窗。
8.严禁不关水龙头,浪费水、电资源。
9.严禁朝窗外乱扔垃圾,泼水。
10.严禁将宠物带入宿舍。
11.床卡必须对位粘好,寝室内同学不可随意调动损坏或丢失必须进行补办。
12.查房时,寝室内人员一律不允许窜房。
二、学生宿舍卫生规范化标准
1.床铺要求:床上用品保持干净整齐;被子必须折叠整齐,床单无褶皱;被子摆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统一;床上不摆放其他衣物等。
2.书桌要求:桌面干净无污渍;书籍摆放整齐划一;其他用品布局合理;不摆放其他杂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洁,无果皮纸屑等垃圾;地面干净明亮;无水迹痰迹等。
4.鞋物要求:摆放位置恰当;摆放统一、整洁。
5.空气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异味的产生;杜绝蝇、蚊等虫子;注意个人卫生。
6.墙壁要求:墙壁无乱贴乱画;保持墙壁洁白;墙壁装饰物要有整体美感;提倡个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洁净明亮;粘贴的装饰物具有美感且不影响室内光线;窗弦上无灰尘;窗帘整洁。
8.窗台要求:不摆放鞋类、饮料瓶等杂物;保持窗台清洁无泥土;花草、花盆摆放位置合适,具有美感;无水迹、痰迹等。
9.内务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合理。
10.整体效果要求:不使用蜡烛等明火,保证宿舍安全;垃圾箱摆放位置恰当,保持垃圾箱的清洁;爱护同学个人财物和公共财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布置,美观方。
11.宿舍氛围要求:宿舍成员团结友好;宿舍间和睦相处;宿舍成员共同营造出一个温馨、和谐的休息学习环境;有本宿舍特的宿舍文化;对待来客礼貌方,热情接待。
三、学生宿舍学生违章处理细则
(一)内务
内务检查等级分为“最佳”、 “较好”、“一般”、“较差”、“最差”五个等级;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佳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表扬并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个月内评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学院最差宿舍的寝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纪律
1.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电器扣操行分3分并对违章宿舍或个人进行教育;对屡教不改者,给予院通报批评并没收违章电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对夜不归宿者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并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起哄者,视其情节扣操行分1至5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私调寝室床位或占用其他房间者,责令搬回原处。
5.凡在宿舍楼内声喧哗、打球、跳舞等妨碍他人正常学习和休息者,给予口头警告,对聚众哄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
6.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泼水、乱倒垃圾等破坏公共卫生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场所涂写、刻划、乱贴字画、标语,污损墙壁者,除责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楼内焚烧物品,使用明火者,给予口头警告;若导致火警、火灾,根据后果给予相应违纪处分或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9.将宠物带入宿舍者,学生会有权将其宠物没收并上报学生处。
10.生活部查房时,一经发现有请伪假、代房等一切违规行为者扣操行分2分。
11.对不配合管理人员工作,无故拒不开门接受各项检查;或刁难、谩骂、无理取闹者,给予口头警告并扣操行分1分,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并扣操行分2-5分。
附:内务检查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况则周六和周日检查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1
l、留校学生必须经班主任审批,行政值周员手备案,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假日留校学生十不准》,搞好寝室内务和卫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未经批准的留校学生不得在寝室住宿。
2、回家学生一定要整理好自己的钱物,箱子下锁,贵重物品带回家,走廊上所晾衣服收好,凡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丢失钱物的,学校概不负责。
3、全校放假时,留校学生晚上必须在寝室内休息,8:30以后不能再进出宿舍大门,个别特殊情况须进行登记,熄灯后,所有寝室都必须安静,学校进行检查扣分。晚自习时间实行锁铁门,留校生只能在教室自学。
4、锁门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寝内停留,白天全校放假时间原则上不准在寝室内停留,有事进寝室须在门卫处登记,规定办事时间,办完事后应进教室自学。
5、寝室门卫和行政值班员应每晚清查未经审批而留校的学生,并登记好名单。
6、寝室门卫从周五下午到周日晚,更应加强守班巡逻检查力度,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杜绝门卫无人失控现象,严防社会青年混入寝室,严防空寝无锁,发现闲杂人员人寝或寝门未锁应予制止并责成学生上锁,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与值周员或谢续桂同志联系。假日寝室安全纪律状况与门卫月薪挂钩,属门卫失职造成的损失应从月薪中适当赔偿。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2
1、住校学生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必须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住校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没有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
5、住校学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须向班主任书面请假,班主任同意签字后学生方可离校,请假条要及时上报校保卫科,以便晚上就寝前检查人数。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进宿舍,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
7、不准在寝室赌博、抽烟、酗酒,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理。
8、全体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就寝,按时起床,不在楼道或寝室里大声喧哗。严禁晚上熄灯后在寝室点蜡烛。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0、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桌、凳、锁、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11、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应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下水沟、楼道、楼下乱泼污水,乱丢鞋袜、纸屑等一切杂物。
12、宿舍大门夜间实行关门制度。遇到特殊情况,应事先向门卫说明情况。
13、宿舍大门锁及各室门锁均由门卫负责,早上5:30大门开锁,7:0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中午11:50大门开锁 ,下午2:0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下午5:05大门开锁;晚上6:10宿舍大门及各室门上锁,晚自习结束时开锁,40分钟后大门上锁。
14、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5、本规定由校保卫科负责解释和执行。
16、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3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摆放,这个由舍长亲自指挥。
二、鞋摆放在床底下,整齐地摆好,如有同学乱脱的,由舍长安排任务。
三、衣服不准乱挂在床位,如有违者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卫生清洁要搞好,当天的同学当天倒完垃圾,否则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时间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记员回报,不登记的宿舍由舍长扫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当天值日同学要扫净宿舍卫生,阳台、走廊、床底要扫干净,如有扣分、扫地一周并扣学生本人两分。(注:文明宿舍评比要搞好宿舍的内务)
六、在宿舍不在乱扔剩饭剩菜或倒在厕所,如有违反者扫地一周并扣两分。
七、宿舍铃响后,要保持安静,回到自己的床位,不准开水龙头、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员检查人数后,关好门以防别人窜进来。本舍的同学不准在午晚休时间窜进别人的宿舍,如有违反者扣五分并抄书,如有举报者加两分以作表扬。(注:如果舍长虚报假人数的由领导或老师处罚)
八、午晚休讲话者扣五分并扫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处理。
九、在午晚休期间不能冲凉、看小说,如有违者扣两分,并抄书。
十、舍长每天要催促同学按时起床,不准睡懒觉,如果不催促别人,扣舍长两分。
十一、同学起床后应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学扣本人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并扫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时间,没响铃不能走出宿舍门口,如有违反者扣两分/次,并扫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发现宿舍本人偷盗别人的东西扣十五分/次,并抄书。吸烟、饮酒扣二十分/次,有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时间,不能打扑克,如有违反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长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两次,写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检讨,由班主任监督。
十五、乱扔垃圾者扣两分/次并扫地一天,举报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时间内不能吃零食,若违反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十七、如损坏宿舍门、窗、床板扣舍长五分/次,扣宿舍同学十分/次,并赔偿。
十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以免火灾发生,如有违反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大声喧哗,如有违反者扣两分/次,扣舍长五分/次。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4
1、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熄灯。
2、就寝前,要关好门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3、建立健全学生宿舍“三防”制度。坚决杜绝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学生宿舍;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电热器、电褥子等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和私自安装、拆卸日光灯、插座、灯头等;严禁在宿舍内自炊、吸烟、点蜡烛、燃烧纸张等
4、注意宿舍内外环境的清理与维护,在宿舍内堆放的杂物和停放的自行车要及时清除,保持道路畅通。
5、学生有事外出要与房主请假或房主陪同,否则不准外出。
6、学生宿舍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摔玻璃瓶等物。
7、坚持宿舍安全管理,谢绝外来人员来访,做好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
8、学生上晚课,房主有责任到学校接送。
9、晚上学生就寝之前,房主要特别注意熄灭炉火及关灯,严防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灾的发生。
10、学生住宿期间,房主应承担起监护人的义务,应该对学生住宿期间的安全负责任。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5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和住宿学生,未经门卫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公寓。
(二)住宿学生和本校职工进入学生公寓必须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动出示本人证件。
(三)来访人须主动出示本人证件,并如实填写会客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四)女生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找人可与值班室值班人员联系。
(五)严禁将机动车和自行车放入学生公寓。
(六)携(载)物品出公寓,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经值班人员核查物证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门。
(七)学生公寓大门前禁止设摊和停放车辆。
(八)门卫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管理,热情服务,重大和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和部门。
(九)公寓大门晚间关闭时间:每周日-周四22:30,周五、周六23:30。晚归学生必须主动出示学生证并登记方可进入公寓。
(十)凡违反门卫管理制度,不听劝阻,无理取闹,妨碍值班人员工作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04-26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1-20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选」11-21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04-24
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06-10
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11-22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范文12-03
学生宿舍的管理制度(精选18篇)05-10
小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05-14
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