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6 18:38:29 制度 我要投稿

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通用5篇)

  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1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为使我校学籍管理更加规范、公开、公正,便于班主任老师操作,特此制定本规定。

  一、关于休学

  1、任何老师不得主动向家长建议学生休学,不得为学生休学弄虚作假,此项将作为班主任考核内容之一。

  2、确需休学的.学生,由家长和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教务处领取“休学申请表”,家长填写有关内容、班主任签署意见后,将“休学申请表”及病历、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发票等材料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受理后由德育处考察签字,分管校长审核批准后,报市教育局。

  3、每个年级休学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人数的1.5%,超过的名额需报请校长室批准。

  4、毕业年级须在三月底前办理休学手续,逾期不可办理。

  二、关于复学

  1、休学的学生需凭本人复学申请、医院证明和休学证明,且休学满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复学,由教务处受理,填写“复学申请表”,报请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

  2、原则上休学学生不可以提前复学。

  3、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复学学生,任何老师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复学学生。

  三、关于转学、借读

  凡需转学、借读的学生提出申请后,首先由教务处受理,填写转学、借读申请表格,然后由分管校长审核后报请校长批准签字,办理有关缴费手续,再由教务处开出插班通知书,班主任需凭教务处的插班通知书方能接受转学、借读的学生,任何班主任不得拒收,任何老师也不得违规私自接受、安排转学、借读的学生。

  四、关于插班通知书

  插班通知书一式二联,一联作为存根,一联给学生本人交班主任收存。

  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2

  一、明确学籍管理责任

  1、幼儿园的学籍管理由园长主管、业务园长为幼儿园学籍管理员具体负责。

  2、各班级每一学期要负责好幼儿基本信息的登记,每一学期要做好幼儿花名册记载等。

  3、幼儿园学籍管理员、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幼儿学籍资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要求文字资料与电子资料同时归档,资料收集要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无差错。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幼儿园负责在网站和各相关公告和张贴“招生简章”,积极动员适龄儿童接受教育,切实做好每学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儿园每学年严格按照区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儿园每学年采取计划招生,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控制班额数(或根据教育局的相关规定)。

  4、幼儿入园前须进行体格检查,由方松街道出具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5、新生入园须按相关要求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三、做好毕业学生统计工作

  1、做好毕业班学生的登记和上报工作。

  2、根据区教考中心分配的小学,做好发放告家长书。并将资料交档案室。

  3、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等。

  四、落实学籍管理

  1、关于幼儿转学:

  1)幼儿因家庭居住地的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者,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经托幼办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为严格学籍管理制度,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各班要在每学期末认真填写幼儿变动情况登记表,并上报园长室。

  2、关于幼儿休学:

  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须由家长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经幼儿园审批同意后,方能办理休学手续。

  2)连续休息超过一个月,重新入园时,须到方松街道重新体检,并出具相关健康证明,方可入园。

  3)对因患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来园的幼儿,超过三个月,取消其在园学籍,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

  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3

  1.新生入学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体检,并将体检卡交保健老师处存放。

  2.新生入园需填写好幼儿情况登记表。

  3.新生入园前需要向卫生老师提供预防接种的相关记录,并登记。

  4.根据新生填写的幼儿情况登记表,各班教师将本班幼儿的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好班级幼儿花名册,并根据情况及时修整。(幼儿姓名、性别、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

  5.编制幼儿点名册,)及时做好幼儿出缺席统计,对不来园的幼儿及时家访。

  6.对不缴纳管理费的幼儿,将取消幼儿学籍。

  7.对中途转学、退学的幼儿需登记备案。班级老师根据证明负责陪同家长一起做好各种转学、退学手续。(幼儿物品的发放、结帐等)

  8.对毕业的幼儿发放离园证。

  9.对幼儿获奖证书进行复印留存,并专门造册登记。

  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4

  依据《关于开展教学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校于11月15~16日对本校的学籍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我校舒琼校长十分重视学籍管理工作,委任教务主任禤伟明具体分管学籍管理工作,并对困扰本校的学籍管理难题(如外户生转学手续办理)给出有效指导性意见。

  2、我校由钟倩老师专人负责学籍管理,定期参加学籍培训,业务熟悉,持证上岗。

  3、本校的学籍管理制度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落实。

  4、本校学籍管理的设备齐全,有专用的电脑、档案柜、档案盒等。

  5、本校的学生学籍册规范,全部使用统一规范表册),填写规范、完整、字迹清晰美观,有盖章,变动生处理符合规范。流出生学籍表保存复印件,人、表相符。

  6、本校在校生名册规范,按学年打印,每个年级每学年一册,内容详细、规范、中学有基教科(小学有教办)验核章。

  7、本校的毕业生名册规范,按学年打印,每学年一册,内容详细、规范、有具体毕业去向

  8、流动生名册及流动生证明材料规范。

  9、转学申请表手续规范,有教育局(教办)审批盖章。

  10、流动情况统计表数据准确。

  11、“普九”表数据准确与上学年连贯,各项指标达标。

  12、新生档案齐全,有小一学位申请表或初一原小学毕业证明有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盖章。

  13、电脑录入情况良好,学籍网中学生的基本信息、照片、家庭信息等输入完整。

  整体管理比较符合规范,不足之处是流动生有流动材料不齐全现象,有待今后努力。

  家长学校学籍管理制度5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汇编有关精神,现制定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

  一.入学注册

  1.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按规定时间凭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开学后,学校发放新生学籍登记表。

  二.请假制度

  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来校,应当天主动联系教师予以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或病假条,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名。不符合以上请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

  三.转学

  1.由学生家长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联系单”。

  中学生转学,须由学生家长与户籍所在区招办联系,经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学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

  2.外省市转入本市,须持户籍证明和转学证明及成绩手册、学籍卡、健康卡等,向区招办申请入学,经核准后安排入学。接受学校对其进行文化考核,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纪。

  3.本校学生转出时,必须得到转进学校开出的证明,保证学籍落实,此后本校再开出转学联系单。

  四.退学

  1.以下条件者须家长书面申请,申请中须写清确保以后不在返校,经学校审核同意,报区招办批准,方可退学。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1)长期患病,休学两年以上,仍不能正常学习者。

  (2)出国定居者。

  2.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出八周或累计旷课十周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经学校报请区招办批准,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要注明“自动退学”字样。

  五.休学、复学

  1.学生因病无法学习者,须由家长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经学校批准,报区备案,发给休学证明。

  2.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应办理休学手续。

  3.因出国要求休学者,须由家长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可保留学籍一年,一年后未复学者注销学籍。

  4.学生因病休学申请复学者,须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经校核准后方可复学。

  六.留级

  1.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不得补考,即予留级。

  2.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四门以下者,经补考后,语、数、外三门中有两门不及格者;或语、数、外三门中有一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不及格学科达四门者。

  3.高中学生选修课成绩未达到规定学分或活动课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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