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6-13 16:11:31 制度 我要投稿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精选7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精选7篇)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工程资料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及声像资料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建筑施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重要依据,是城建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编制、整理,依据国家、地方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

  1、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

  2、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工程资料管理的交流,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第六条分、子公司

  1、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体系,设立资料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人员从事工程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对所属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工程资料管理交流和培训,推广先进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经验。

  4、负责对竣工工程资料进行审核,按期向集团公司档案室移交所属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

  1、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分、子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资料员应持有效的资料管理岗位证书上岗。

  2、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资料的安全。

  3、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组卷、移交工作。

  4、项目部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将自己管理的所有工程资料移交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不得将工程资料带走或据为己有。

  第三章施工前期工程资料管理

  第八条分、子公司应组织项目经理部配备资料管理人员,成立资料管理组织机构,制定资料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部工程资料管理目标,并分解到相关岗位,做到责任明确,流程清晰,管理有据。

  第九条工程开工前一周内,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结合地方、行业、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关于工程技术资料的有关规定,编制《工程资料管理计划》,经分、子公司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

  第十条工程资料管理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总体概况,旨在明确工程资料中统一的工程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建筑规模、结构形式、开竣工时间等内容。

  3、工程资料清单,包括资料类别、组成内容、原件份数。

  4、工程资料管理组织机构。

  5、工程资料填报、整理职责分工。

  6、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项目部内部移交时限、奖罚措施等。

  7、竣工组卷及对外移交要求。

  第十一条对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施工合同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宜在分包项目施工前与其签订资料管理协议,依据“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对分包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报审、移交等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章施工中工程资料管理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应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做到整齐、美观,便于查阅。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分目录和资料内容五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第十三条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签章齐全,必须使用档案规定用笔。资料编制表格式样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部各部门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填写工程资料,并按规定及时移交资料室。资料填写人员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资料员随时掌握工程进度情况,保证资料与工程同步,发现滞后情况时,应依据项目部资料管理制度进行报告、催交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对工程资料的编制情况进行初检。根据地方规定及相关规范要求对工程资料中的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内容填写、签名盖章、交圈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保证其正确性。对检查合格的资料,做好编目、外观整理、组卷等工作。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资料进行自检,留下检查记录,按项目部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奖罚并限期整改,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资料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和再培训学习。

  第十八条分、子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在施项目部的工程资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填写检查记录并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整改结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准确性。

  第五章竣工验收阶段工程资料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当地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完成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组卷、自查工作,为工程竣工验收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应负责汇总整理分包单位编制的全部工程资料,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收集各项验收记录的原件,经整理、汇总后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六章工程资料归档管理

  第二十二条归档范围的基本原则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纸质资料、声像资料等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组卷后归档,具体要求应符合各地方及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工程资料归档审查

  需归档的工程资料,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报分、子公司审查,经分、子公司审查合格后方可向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档案室进行移交。

  第二十四条工程资料归档时限

  经分、子公司审查合格的竣工资料,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办理移交手续。移交集团公司档案室的时限,执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应有委托合同)组织编制工程档案资料和竣工图的项目经理部,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将全部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2

  一、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二、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三、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四、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3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总包单位报告、函件;

  (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

  (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5)工程竣工资料;

  (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3、对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4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否则,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此项扣罚将在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5

  1、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合同专用条款,根据业主要求对图纸执行相应保密措施,未经业主许可不复印图纸,也不向第三方扩散,禁止借给与本项目无关人员。待工程竣工后交回全部图纸及相应设计文件。

  2、施工资料的管理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直接负责,项目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工程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项目部对整个工程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完工时由项目部向业主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

  3、工程资料的填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

  4、本工程将作为我单位重点工程,工程资料采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采用微缩品或光盘载体。工程资料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书写、绘制。

  5、项目质量检查员严格执行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和施工规范,代表企业对工程质量行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检查施工记录和试验结果的真实性。

  6、材料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现行建筑工程法规、规程,应在材料进场一周内提供随行质量文件(材质证明、合格证、准用证等),所有材质证明文件均应为原件,如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红章,并在材质上注明抄件人、日期、进场批量、原件存放处。

  7、项目试验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材料检验标准有关取样的规定取样送检,对出具的试验报告的计算,审核及结论的正确性负责,一切原始数据不准涂改,资料不准抽撤,同时应有试验、计算、审核和负责人签字。

  8、各责任工长(含测量)对所负责分项分部工程形成的技术资料负责,按照资料员的要求填写资料,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

  9、音像资料的收集与管理工作:音像资料是工程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是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工程的音像资料也是优质工程的申报资料内容的组成部分。项目经理部设专人负责音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音像资料的安全。并严格按照国家《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89)进行管理。

  10、竣工资料的管理:严格执行市有关规定、标准。

  (1)在施工阶段加强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总工负责制,建立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并配备专职城建档案管理员,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在工程竣工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提供合格的竣工资料。

  (2)在竣工前将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毕并移交建设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6

  为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资料的保护和利用,依据档案管理规范,结合公司工程档案管理实际情况,特对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做修订如下:

  第一条总则

  为了加强我司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工作,统一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归档要求及标准,遵照国家相关技术档案管理的规定,特制定《工程技术档案归档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工程技术档案的范围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我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按规定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载体形式的技术文件材料及相关图纸。

  第三条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责任人

  1、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并管理保存。

  2、各相关部门(指工程部和设计部)要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本细则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工程技术档案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合理化利用,按期将归档内容移交给总经理办公室。此项工作应纳入各相关部门的工作日程,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第四条归档范围

  1、对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的具体归档范围详附录a。

  3、竣工图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单体竣工图(包括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个相关专业),一式两套,分别由工程部提交档案馆及物业;第二类为零星的竣工图(如:装修、幕墙等),由预算部会同竣工结算资料一同报公司存档;第三类为室外管网竣工图,一式四套,由工程部提交物业及公司档案室各一份。

  第五条归档方法和内容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采取按工程项目分类的方法进行备案归档,每个项目的档案内容包括三部分:

  a、各相关部门移交给公司的各种载体形式的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及相关图纸,主要范围详附录a。

  b、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b。

  c、工程部移交物业的竣工资料,主要范围详附录c。

  2、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工程相关部门负责办理的有关工程的证件及批文的原件,扫描备份后统一交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备案登记并归档。

  3、工程部移交城建档案馆的竣工资料,必须备份一套交公司存档。

  第六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若为复印件应指名原件存放处,并加盖部门红图章。

  2、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3、归档的工程文件应采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为a4幅面。

  5、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新的竣工图章(50mm×80mm)。

  6、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退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的空白处。

  7、利用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要求制作竣工图的单位必须圈出修改范围,并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第七条单体工程档案移交

  各单体工程竣工后,所有需要移交物业备案的资料,应统一交给项目部档案管理员登记,由项目部负责组织移交物业,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移交登记手续应包括移交内容的目录及交接人员签字,在移交物业同时将移交手续的登记备份交由总经理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工程资料室管理制度7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五、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资料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缺陷(问题、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后进行存档。

  六、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现行国家文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七、对于工程签证资料的管理

  签证单主要按签证规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签证单(签证申请表)收发登记表》及《签证单存档记录》。

  八、对工程部工程日记的管理

  工程部的每一位员工须把每天工地施工现场情况、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法记录到工程日记上,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施工日记交予资料员提交工程部经理审查并做好存档。

  九、对书籍的管理

  1、对本公司工程部所购买的书籍,资料员须编号并做好《书籍目录》。

  2、所有的书籍,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借阅人须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资料,如有遗失应原价赔偿。

  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技术资料由资料员统一进行计算机信息管理,以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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