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上下班制度

时间:2022-05-26 12:39:00 制度 我要投稿

幼儿园上下班制度(通用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上下班制度(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幼儿园上下班制度(通用5篇)

  幼儿园上下班制度1

  1、教师务必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幼儿有不舒服的状况,要及时协助处理,同时要了解原因,安抚幼儿,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报告园长。

  3、教师认真备课,务必提前备前,保证每一节课都要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

  4、教师带班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

  5、教师有事务必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一切按旷工处理。

  6、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课提前xx分钟,下班推迟xx分钟,当班和值班时间不能私自离开幼儿。

  7、坚持使用普通话教授幼儿。

  8、教师认真组织好幼儿的学习生活,在玩大型玩具时务必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私自玩耍,幼儿离园时务必把幼儿送到家长手中。

  9、因工作失误造成一般职责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跟班教师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事故,导致幼儿住院医疗的,当班教师务必承担xx%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和其它事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于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主要职责,扣出工资。

  10、全勤的教师每月应发全勤奖xx元,有迟到早退现象无全勤奖,迟到一次扣每月工资xx元/次,旷课教师xx元/次,学期结束时,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没有安全事故的将奖励教师xx元。

  11、同事之间应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教师之间闹情绪,打架事件的发生。

  12、接送幼儿时,务必做好记录,禁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冒领幼儿。

  13、各班教师下班后,离园之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14、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的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家长和来宾,并务必要态度好,不与家长争吵。

  15、教师在上班时,要把全部经历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接电话不能超过xx分钟,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离开孩子"。

  幼儿园上下班制度2

  1、老师不准打骂幼儿如发现打一次罚款元骂一次罚款元。

  2、老师上班时间要穿着得体注意形象,不能留长指甲不能穿拖鞋。

  3、老师要按时上下班,不要迟到或早退,如有则扣除本月奖金。

  4、老师上班时间不准使用手机,要做好老师的职能。

  5、老师每周要把教案提前做好,并公布在告示栏里,让激随时了解幼儿的学习状况

  6、老师每周一早上要给小朋友剪指甲,保证每一个幼儿干净卫生。

  7、老师热爱幼儿忠于职守。上班时做到精神集中,不离岗不打瞌睡,常巡视幼儿的睡眠状况,冬天为幼儿盖被,夏天为幼儿擦汗换衣,及时纠正幼儿不良睡姿。

  8、老师了解幼儿体质状况,按需要做好解尿工作。如有幼儿尿床,要及时换衣换褥

  幼儿园上下班制度3

  为了增强全体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xx】89号文件》特拟订我园考勤制度。

  一、请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全体教职工执行签到制,一个月统计公布一次。实行按月评比检查。

  (二)事假、病假:教职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确需离岗,申请病假、事假。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园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15天以内报园长批准,15天以上的根据《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xx】89号文件》要求,报教科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学习或业务培训,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

  (四)婚假:教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可享受婚假xx天,(含周末和节假日,请婚假时必须要结婚证,必须在结婚期间享受)。

  (五)产假:女教职工符合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可向幼儿园请产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证的产假180天。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请产假时需要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产假从请假日期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须有医院相关证明和医药发票为准)。

  (七)丧假:丧方为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姐妹)可请丧假3天,(父母、公公、婆婆、子女)丧假5天,若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八)探亲假、绝育假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xx】89号文件》的通知执行。

  (九)特假:制度内调班一月内一线教师可上下午调班一次、一天调班一次,后勤教师可以调班一天或两个半天,调班必须写好制度内换班条,交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调班;教师学历提升及职称晋级考试,自行找人代班,学校发代班费,不影响教师考勤及满勤;教师子女参加中高考,可按特假请假,请假期限2天以内;送子女读大学可按特假请假,省内3天,省外5天,自行找人带班,学校发代班费,不影响教师考勤但不予发放满勤。

  二、请假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请假须有请假条,写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并经幼儿园有关领导批准签字,报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事假和临时病假及特假由本人与本班老师协调,做好班级的工作安排。所有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方可离岗,如遇急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应在恢复行为能力后5个工作日办理补假手续,虽已请假但尚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被批准,或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均以旷工论处。

  (二)事假、病假请假、销假严格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xx】89号文件》的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执行。

  三、请假期间的有关工资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1、半学期内教职工因故请事假连续半个月的或累计超过半月,每天扣100元及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事假连续1个月的或累计超过一月者,扣发请假期间基本工资及奖励性绩效工资。

  2、事假15天内的一天扣100元。

  (二)病假的待遇

  1、职工病假一月以内的,提供医生药物处方发票,一天扣50元。

  2、住院病假需提供医院住院证明,审核小组确认情况属实,住院期间不扣发教师工资。出院疗养需请假的每天扣30元,疗养超过1月的扣除请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

  3、半年内请病假连续1月以上累计超过2月者,扣除请假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

  4、病假超过2个月(不含2月)至6个月(含6个月)的,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xx】89号文件》执行。

  5、大病病假待遇:上报教科局,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包括各处室召开的会议)各种业务学习、政治学习等,请假一次扣30元并计在满勤内,迟到、早退每次扣20元,(会议当天如已请病、事假的,当天调班的不记会假)在会议开始5分钟后到会者为迟到,会议没有结束提前走为早退。

  (四)旷工一天扣200元;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五)由行政、工会负责做好全园教职工的考核工作,填写考核表,事假、病假将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做日后调资、晋级、评聘、评奖的依据。

  (六)一个月内有请假情况者扣除当月满勤奖100元。(公假除外)

  四、旷工的界定和处罚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xx】89号文件》执行。

  五、各类假的将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仁教科字【20xx】89号文件》执行。

  六、其他

  (一)已婚女职工在请假期内,必须按规定参加妇检。

  (二)本制度若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有冲突的,以上级的规定为准。

  幼儿园上下班制度4

  一、预防烫伤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3、冬季取暖期间,保证取暖器的安全。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一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透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状况后,再进行排除。如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一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6、推荐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所有药品务必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育员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4、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状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防止触电

  1、录音机、电视、影碟机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3、经常检查电器是否贴合安全要求。

  六、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状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幼儿园上下班制度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优化教风园风,促进我园教职工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精神及我园实际,现将我园教师考勤细则公布如下:

  一、考勤

  全园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每天两次按照规定时间签到。一月内无迟到、早退、请假、中途外出、脱岗视为全勤。全勤者第一个月奖30元,下一个月连续全勤,每月增加10元(至学期末)。中间出现非全勤月,下一月全勤从30元重新算起。

  二、对事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公、因私请假,都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因公请假,应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事先向园长申请,特殊情况可电话请假。外出开会、办事、学习一律向园长请假。

  因私请假,半天向分管园长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向园长请假,一律提前一天申请,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时,应在当天到岗前两小时内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上班一天内找园长销假。离开岗位一律要事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填写《请假申请单》(由单位存档),园长准假后,方可离岗。只有两位教师在岗的班级,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不准请假。

  请假超过3天的,报局人事科备案。

  事假期满,须及时向准假人销假,单位及时将请销假情况记入《请销假情况登记表》。无正当理由超假的,作旷职处理。

  (二)因私请假期间的工资,7天以内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累计超过7天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超过2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3%;考核年度内请假累计超过4个月的,停发工资,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三)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人员作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停发工资。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作自动离职处理,终止用人关系;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予以辞退。

  寒暑假、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外出(本县以外),1天以内(含1天)的,向园长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事假(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三、对病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凭医院病情证明履行请假手续,并按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参照事假)报批。请病假连续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主治医师出具的病情证明、相应医院医务科出具证明以及病历卡和医药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经县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后,方可按本规定享受病假期间的工资。病情证明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请假人员作旷职论处。对给其出具假病情证明者通过教育局报请县政府,建议医疗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二)工作人员请病假7天以内,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7天以上不满1个月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25%;学期病假累计满1个月,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工作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0.5%;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算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2%,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每天扣发月工资总额的1.5%。

  (三)工作人员中获得国务院工作部门联合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和获得国家、省授予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省级劳模,仍保持荣誉的,病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四)享受教科研津贴的人员,其津贴病假期间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

  (五)学年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当年不参加年度考核,不能参加职称评聘。

  (六)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并视情节,按事假第三条规定处理。

  (七)病假期满,须及时销假。确因病情原因,需续假的,要及时办理续假手续。无正当理由超假的,按事假超假处理规定执行。确有重大疾病者,须报请主管部门领导批准。

  (八)补充规定

  1、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假条、药费单据等,并及时报告园长。

  2、教职工有病当天不能上班,须在上班前两小时请假,上班后持医院相关证明补办手续。

  3、教职工在工作时间看病,应事先取得园长同意。急诊就医者可以由家属代为请假,但病愈后必须持医院出具的急诊证明向园长补假。

  四、对上班时间外出的规定

  上班时间因私事外出,需持园长签字的请假条外出,回来销假。每次超过2个小时的,按请假半天计算;每次不超过2小时,每月累计按每2小时半天计算(四舍五入)。

  五、对婚假、生育假、丧假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享受婚假正常7天,丧假(直系亲属死亡)可批准3~6天的假期。如结婚双方不在同一县工作,或者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实际情况另给路程假。婚、丧假期间工资照发,路程费自理。

  (二)享受产假的女工作人员,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增加产假15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女工作人员增加产假60天(共计不超过150天),对实行晚婚并晚育的男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享受7天以内的护理假。

  (三)享受上述假期人员,在假期内,工资和各项补贴照发。凡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发生在假期间的,上班后假期均不另加。各种假期发生的时间有交叉的,亦不重复计假。期间上班的,按加班执行,每天不少于20元。

  六、其他规定

  1、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本班教师有特殊情况确需倒班、替班的,需报园长批准备案。非园长同意,不得自行倒班、替班。自行倒班、擅自离岗串岗的,在班级和个人考核中按规定分别扣分。

  2、教师跨班顶班:空班顶副班,每天补助20元;空班顶主班,每天补助40元。

  七、附则

  (一)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表报局人事科,复核无误后送交局计财科。

  (二)以上各项扣发、停发的款项一律由幼儿园收缴后,于每季度末统一交局计财科,由局计财科将该款项计入本单位账户,用于本园职工临时代课、津贴补贴等补充支出,并实行专项审计。

  (三)对以上各项规定,本人拒不执行者,从严处理。

  (四)幼儿园执行不严,每学期出现瞒报漏报2人(含)以下者,给予分管园长行政处分,园长通报批评;瞒报漏报4人(含)以下者,分管园长撤职,园长行政处分;瞒报漏报5人(含)以上者,给予园长、分管园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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