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3 10:48:47 偲颖 制度 我要投稿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通用17篇)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1

  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2、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班组施工,并经常深入一线监督和检查评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对施工班组和全队工程质量动态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

  3、技术负责人配合质量负责人共同具体落实各项质量检查制度,由班长负责对当日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行自检,由质检员组织各工种、班组进行交检,由质量负责人作好与甲方的交接验收工作。

  4、每月定期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本队所承担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实、查质保措施、查隐患等。

  5、施工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质检技术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其事故的补救与整改措施也必须是甲方同意或下达的方案,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6、施工队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2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

  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

  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项目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5.1严格执行有关质量管理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程、规范、标准和审核合格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对施工质量负责。

  4.5.2严格按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配齐施工质量保证资源:

  4.5.2.1制定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报子公司审核,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5.2.2独立设置质量管理部门,配足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和管理人员,其技术职称和工作能力满足质量管理要求。

  4.5.2.3配置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仪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4.5.2.4从事技术、质检、试验、材料、设备等主要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5.3严格原材料和施工质量控制,做好原材料检测、隐蔽工程和特殊过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保证各种原材料和每道工序质量合格。

  4.5.4落实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工作。

  4.5.5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和竣工文件。

  4.5.6参加集团公司或子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6各级质量管理部门

  技术管理部、项目管控部、安全质量部是本级单位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解决工程质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本级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安全质量部具体负责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及指导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负直接管理、检查、监督的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6.1审定质量管理规章、质量计划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4.6.2审查工程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4.6.3组织召开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研究部署质量工作。

  4.6.4负责组织调查和处理质量事故,审定处理方案。

  4.6.5领导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评比和考核等活动。

  5、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1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5.1.1档案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质量活动记录,工程日志,技术交底记录,设计文件审查记录,设计变更签证记录,定位复测及各项工程观测记录,隐蔽工程检查签证记录,质量评定记录,历次质量检查记录,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等。

  5.1.2建档要求

  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照集团公司或客户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档案。

  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

  5.2质量教育制度

  5.2.1加强对全员的质量法规、标准、规则和质量意识教育,增强全员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5.2.2深入学习各类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指挥、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不断增强全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

  5.2.3员工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并建立培训档案,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有关质量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和质量体系内审员必须要做到持证上岗。

  5.2.4技术管理部负责提出质量培训计划并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质量教育的组织实施。

  5.3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质量监督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质量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来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采用社会监督、专业监理公司监督和内部质量管理机构监督中的一种或几种质量监督方式。技术管理部等各级质量管理机构和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是内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责任者,负责各级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5.3.1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2不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5.3.3开工前质量监督检查内容及要求:

  5.3.4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内容及要求

  5.3.5三检制度

  5.3.6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签证。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3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9.3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4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了一次性验收合格。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4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质量安全科,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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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2、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班组施工,并经常深入一线监督和检查评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对施工班组和全队工程质量动态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

  3、技术负责人配合质量负责人共同具体落实各项质量检查制度,由班长负责对当日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行自检,由质检员组织各工种、班组进行交检,由质量负责人作好与甲方的交接验收工作。

  4、每月定期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本队所承担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实、查质保措施、查隐患等。

  5、施工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质检技术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其事故的补救与整改措施也必须是甲方同意或下达的方案,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6、施工队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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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公司设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施工质量的领导、主管施工质量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主管施工质量工作的领导组成。

  第十条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和抽查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四)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事项和争端;

  (五)考核和评价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六)审核、推动优质工程的评选和申报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任免,不另行文,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第十二条各项目部应设立施工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施工质量工作,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信息管理及指导、考核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第十三条公司对施工质量实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项目部控制所管辖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各项目部应制定、落实施工质量分级责任制,完善岗位质量职责、质量检查及考核办法。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等。

  第十五条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施工的副职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主管施工质量的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各项目部的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公司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通报或讲评。

  第十八条公司工程部应对其所属辖的施工项目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九条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二十条施工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

  (二)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三)工程质量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

  (四)对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

  (五)岗位人员能力、业务指导、培训等;

  (六)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

  (七)质量自查情况及质量整改情况;

  (八)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执行;

  (九)技术交底情况;

  (十)施工测量、试验、检测;

  (十一)隐蔽工程及工序验收;

  (十二)工程实体质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资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

  第二十一条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

  第五章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项目经理部应采取工程质量简报形式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

  第二十三条各项目部按季度填报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信息统计报表(中交质表1),于季度末报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按年度报告质量工作计划与总结于当年12月中旬报公司工程部。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

  (二)公司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攻关、治理质量通病、创优规划等;

  (三)公司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施工质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项目考核,并于经济责任制挂钩。

  第六章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工程质量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条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不同工程类别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第二十九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及时报告。水运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公司工程部,并且填写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事故快报表(中交质表2),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工程项目名称、地点、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二条发生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三条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施工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范围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发生质量问题,由各项目部组织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工程部。若同时发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肃认真进行处理。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十六条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在一个月内报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条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由上一级单位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细则,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章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三十九条按照局“实施精品工程战略”要求,加强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创优积极性,提高品牌效应。

  第四十条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创优活动和质量检查,组织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推动质量创优活动。

  第八章奖罚

  第四十三条公司各项目部应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信誉意识。

  第四十四条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对各项目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五条公司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四十六条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企业信誉,使生产经营严重受损的项目部和个人不得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质量管理方针、方法、标准和工作流程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第十条,工程质量管理标准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设计质量管理控制

  材料设备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艺质量管理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管理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管理控制

  各分部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控制

  建立质量档案

  必要的质量管理控制手段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以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是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四章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的质量管理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文件完整齐备,有相应的概预算和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五章对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六章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

  钢筋工程、悬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2)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将工程转包

  (5)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七章奖罚管理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

  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同样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

  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8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9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筑业发展的要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令、法规,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公司对施工质量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工程施工切实把工程质量摆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

  第三条、贯彻建筑企业质量责任制,坚持“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原则,落实质量终身制。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监督及管理部门应独立履行质量检查、监督、控制、职责。各级人员必须支持质检部门和质检人员依章行使职权。

  (二)质量管理

  第一条、公司对所属施工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检查、评比。并建立质量责任制考核奖罚制度,对照质量奖罚制度严格奖惩。

  第二条、施工项目部必须配齐检测工具,并建立台帐,项目施工班组应做到对施工的内容全部进行实测实量,严格按内控指标检查验收。

  第三条、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变更联系工作,做好地基验槽、隐蔽工程验收及其它检查、验收,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综合质量验收。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和竣工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报公司核定。

  第四条、公司要严格项目开工审批制度。工程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必须按公司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开工报告和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表一式四份,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再送相关部门审批,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开工。未经审批或审批不合格私自开工的,以违章施工论处。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进行技术交底,做好图纸会审工作,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明确施工顺序、质量要求及相应的技术措施。

  第五条、坚持“三级质量检测制度”,对检测结果及时作出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质量统计分析,持续改进工程质量。

  第六条、单位工程应挂牌施工,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应设置计量器具,并做好砼、砌筑砂浆的.原材料过磅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主要建筑材料应经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检验验收合格报监理认可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单位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质量要求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对于采用新结构、新工艺的项目,技术交底中要详细说明,

  第八条、对技术素质差、工程(产品)低劣的班组和有关人员,质量员有权采取必要处罚措施,对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采取制止、纠正、停工整改、罚款直至辞退。

  第九条、建立质量例会制度,把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交流,群策群力,搞好工程施工质量。

  第十条、施工现场试块、试件、材料的取样、制作、养护、送检必须按规定执行由专人负责,送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遵守真实、有效的原则,不弄虚作假,试验结果要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做好细部处理工作及成品保护工作。单位工程进入装饰阶段后,施工技术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制订有关细部处理和成品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有利于提高观感质量和整个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定。

  第十二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15天上报公司质量部门,进行质量内部预检,对预检中发现的质量弊病,项目部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第十三条,抓好全员质量意识教育,严格执行公司质量奖罚制度和质量内控指标,做好质量预控。

  (三)技术交底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召集项目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介绍工程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施工进度、施工平面布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其它项目管理措施以及现场规章制度等。

  第二条、技术交底应结合具体操作部位细致、全面地进行,同时以书面形式交底,要求字迹清楚、内容完整,并具有针对性。不同部位、不同工艺、不同工种、季节性施工均要分别予以交底,并要有交底人、被交底人,项目工程负责人签字。

  第三条、针对特殊工序要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应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各工种班组长接受交底后,应组织工人进行认真讨论,保证施工意图正确无误地得到贯彻。

  (四)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第一条、隐蔽工程应在施工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部人员组织检查验收。检查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设计文件要求;原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部位及实测合格率。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二条、在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检查合格的基础上,通知业主和监理公司组织检查,对不合格项由施工班组限期整改,并通过复检。

  第三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施工员(技术员)填写,参加验收的责任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存入工程技术档案。

  (五)技术资料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整理。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审查存档,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

  (六)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一条、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必须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及时处理解决。

  第二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一式二份,公司、项目部各留存一份。

  第三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部要极及配合公司人员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10

  为了搞好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目标。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施工管理标准

  1、采煤工作面按《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2、掘进工作面按《掘进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3、机电设备按《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4、运输按《运输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5、通风按《通风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二、施工管理实施办法

  1、采煤工作面严格按采煤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2、掘进工作面严格按掘进标准化执行。中、腰线差超过规定的范围欠一扣二(生产科结帐时扣除),并要反工。全安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安全工程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3、机电严格按机电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4、运输严格按运输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5、通风严格按通风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6、若该项安全工程质量分达90分以上,优良品率在80%以上,奖该项负责人200元/次。

  三、工程施工各项负责人

  1、采煤二队负责人:龙洪达

  2、采煤三队负责人:罗向东

  3、掘进队负责人:彭德才

  4、机电设备负责人:林志仁

  5、运输负责人:邱仕奎

  6、通风负责人:李顺广

  四、检查人员及检查方法

  1、检查人员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职,安全科、生产科管理人员组成。

  2、检查方法:按照标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时分成以上几项,每项指排一名负责人,并对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完后,该组成员全部在检查表上签字,并对该项检查的情况负责。

  3、生产科测量组每月对掘进队所作的巷道要有一张工程质量验收表,结帐时严格按照验收的质量欠一扣二结帐。

  4、测量组每月要对采煤队的支柱、方钢进行清点(特殊情况除外),做到支柱、方钢每月心中有数。并进行对比,看有无丢失现象,严格执行支柱、方钢考核。

  五、职责范围

  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负责,要对现场安管员进行明确的分工,各项负责人和安管员、班组长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标准要明确,做到心中有数,对不格合的工程坚决反工。每月检查人员要对照表上的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不与验收,并提出整改措施。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11

  1、加固工程搭设的安全支护体系和工作平台,应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并确认其牢固性;

  2、加固施工前,应熟悉周边情况,了解加固构件受力和传力路径的可能变化。对结构构件的变形、裂缝情况应设专人进行检测,并作好观测记录备查;

  3、在加固过程中,若发现结构、构件突然发生变形增大、裂缝扩展或条数增多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工、支顶并及时向安全管理单位或安全负责人发出书面通知;

  4、对危险构件、受力大的构件进行加固时,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监控措施,并应得到监理总工程师的`批准;

  5、当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有影响施工人员健康的粉尘、噪音、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当使用化学浆液(如胶液和注浆料等)时,尚应保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

  6、化学材料及其产品应存放在远离火源的储藏室内,并应密封存放;

  7、工作场地严禁烟火,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现场若需动火应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用火。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12

  1、外来单位来办公楼项目施工前,应对本单位员工严格审查,并进行安全教育,经物业主管领导同意后,到保安部办理出入证件,并呈报施工人员登记表。

  2、进场后,施工人员要自觉遵守物业有关规定,服从保人人员管理,出入要主动出示证件,携带物品要接受保安人员检查。

  3、施工要按指定路线,规定地点进行施工,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进入其他场所。

  4、自觉地维护办公设施设备和一切公私物品,因自身个人行为造成设施设备、物品损坏,并对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

  5、外来施工人员或单位,必须管理好自己的人,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6、施工人员或单位,对本单位的现金、贵重物品、机密材料,要妥善保管,如保管不善,出现质量为题责任自负。

  7、施工完毕后,将所办的`施工出入证退回保安部,如果丢失按有关规定办理。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13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2、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遵章守纪,确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3、按规定标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着装整齐。

  4、讲文明、懂礼貌,施工现场不得乱涂、乱画,不得随地便溺,不得乱倒垃圾、乱泼脏水,下班前将所管辖分担区清理干净。

  5、现场推行标准化、规范化作业,采用标准的电源箱、柜、集装箱式的`电焊机,设置标准的安全围栏。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文明施工责任划分定置图、工程设置总平面布置图及工程概况说明、项目负责人。

  7、施工现场要设置大块醒目标语,各种标志、警示齐全。

  8、材料堆放牢固整齐,按不同物资、型号分类堆放,且要有标识。

  9、场区平整,道路畅通,作业场地安全设施完备。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14

  一、施工员是工程项目第一线的直接组织者,对施工工程质量有直接责任。

  二、参加贯彻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院,并贯彻执行。

  三、参与施工图的会审工作,严格按施工图、规范、标准、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做好各分项、分部工程的书面技术交底工作。

  四、要把施工规范、标准、规程,质量规划、施工措施,通过技术交底向施工班组交待清楚,并在实施中认真检查落实。

  五、对施工的.测量、定位、标高及定位线等负有直接责任。

  六、负责自检,互检,交接检的督促工作,负责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七、协助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工作。

  八、经常检查各施工班组的施工操作情况,对违反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措施者,有权制止并责令返工或停工。

  九、协助质检员开展工作,掌握施工项目的全部质量状况,参与本项目的定期质量检查。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15

  1、工地食堂的卫生安全条件应由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检查合格,并经颁发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的生产与加工。

  2、食品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对不合格原料坚决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3、熟食间做到专室、专人管理,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做到生熟分开,防止食品交叉感染。

  4、接触熟食品的冰刀、板、抹布、盆及操作人员的手必须清洗消毒。

  5、厨房用具、容器等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6、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加热后再出售,严禁食用凉拌食品及来源不清的食物。

  7、操作人员应定期搞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工作衣帽,并持有健康证。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16

  (1)按照施工保证计划要求,对施工现场全过程进行控制;

  (2)严格监督实施本工种的安全操作技术规范;

  (3)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的操作的施工任务,除及时制止外,有责任向项目经理汇报;

  (4)认真执行对施工人员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向各班组长交签,并进行检查、督促各班组长向施工人员交底;

  (5)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保护现场迅速报告;

  (6)对已发生的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必须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及时消除隐患,并报安全员进行复检;

  (7)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搭设外脚手架、拆除外墙脚手架,临时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机械的.变动移位。拆除模板,动用明火等。按规定程序向主管人员申报。

  (8)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维修。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17

  1、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工程自开工之日起,建立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2、项目安全值班由项目管理人员组成。

  3、值班小组轮流24小时值班检查并建立值班检查记录及交接班记录。

  4、值班人员发现有异常情况及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采取有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若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应以最快的速度上报,并通知公司项目有关人员,组织力量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5、值班期间,值班领导要掌握项目部全面安全情况,督促值班人员加强检查巡视,对外来人员严格询问并做好登记,确保无事故发生。

  6、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和接到事故报告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

  7、值班结束,总值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将当天值班情况详细做好记录,并将注意事项给接班人员交接清楚,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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