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09 10:16:11 泽彪 制度 我要投稿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通用19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厂运行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通用19篇)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1

  1、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负责全所设备的运行、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2、组织对设备的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定期巡视配电室、开关站、变压器、线路、接地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确保正常运行;

  3、对供电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进行周期性维护和有针对性的维护,按照设备的检修试验周期,编制检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按规定对供电设备组织测量检查,包括配变的`接地电阻、线路的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的测试,并做好记录;

  5、负责供电设备的缺陷管理及消缺工作,发现设备缺陷应进行现场鉴定,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分类处理;

  6、负责供电区域内高低压电力设备的评级工作,提高设备完好率,完成供电可靠性指标;

  7、建立健全供电区域内的供电设施资产台帐,加强备品备件管理,按规定建立备品备件管理制度,定期对备品备件进行检查、修复、补充,满足事故抢修需要;

  8、按时、准确填报有关业务报表。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2

  一、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三、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四、浸出车间维护检查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故障未查清前禁止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五、日常维护检查。设备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按各类防爆电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主要设备要填写岗位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3

  1.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4.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7.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8.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9.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4

  1、每天定期巡查供配电系统设备,包括(高、低压室,变压器室,发电机房),并将设备运行参数记录在供配电系统运行记录表上。

  2、发现供配电负荷有显著变化或其他设备异常,应马上查找原因,并通知主管工程师安排处理。

  3、用电高峰或潮湿天气期间,应每班两次关灯检查接头是否有过流放电现象,发现异常马上处理。

  4、未经主管工程师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线路和运行设置。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工程师批准并做记录。

  5、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和交接班、值班规定。

  6、高压工具应每年送供电局年检,年检合格标志贴在工具表面上。

  7、与系统有关的钥匙集中放置在钥匙箱中,交接班时清点数量,发现缺失立即追究。外借钥匙应做好登记并按时追收。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5

  机电部设备是山西新元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物质条件,管好、用好设备是保证安全、经济供电的根本保证,为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制定本部门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运行制度

  1、设备的保管、使用和维护,实行分级负责制;

  2、开展设备的综合管理,有设备管理业务流程图;

  3、主机设备完好率95%,全站设备完好率98%;

  4、主要设备要建立单独台账;

  5、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账、档案,有主副设备说明书、图纸、技术资料;

  6、设备上装置的`各种仪表和自动装置要齐全、准确、灵敏。主设备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其中一类设备占50%以上;辅助设备完好率占90%以上。

  7、设备运行状态及原因分析记录齐全。

  二、设备维修制度

  1、有健全的设备检修工艺规程、质量标准;

  2、设备检修要严格按检修工艺进行作业;

  3、有设备大小修计划,并认真执行,非计划检修有申请、有批示、大修后又总结报告,小修有记录;

  三、设备保养制度:

  1、消除运行中发生的缺陷;

  2、重点清扫、检查和处理易损、易磨部件;按周期进行电气设备的预防试验;

  3、日常维修要针对设备运行中发生的、不许主设备或辅助设备停匀即可进行的设备缺陷处理;

  4、定时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清扫、修理、消缺、检测与诊断、试验和鉴定等工作;

  5、按检修计划进行消除设备和系统存在缺陷工作。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安全生产的需要,保证设备缺陷得到及时消除,特制本管理细则。

  二、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利津xxx有限公司的全体检修人员。

  三、定义:

  检修周末值班指周日白天全天在公司正常上班,检修夜晚值班指星期一至星期天夜晚正常值班,值班时间为晚18:00至次日08:00,接到值长电话10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

  四、职责:

  1、设备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检修人员的检修值班情况。

  2、检修队长负责制定检修值班表并督促检修人员按时值班。

  3、运行值长负责现场监督检修人员值班情况,并协调缺陷处理。

  4、检修人员负责设备缺陷消除和现场配合工作。

  五、程序:

  1、每月28日前,检修队长制定下月检修人员值班表,并报设备部批准后下发。

  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表》安排进行值班。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和值班纪律。

  3、值班人员必须增强责任心、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无故脱岗、漏岗、擅离职守,如值班期间失职造成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4、遇有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5、值班人员按时到办公室进行签到、签退,不得出现代签,否则考核100元/次。

  6、周末检修值班人员对运行各专业上午和下午各巡检1次,第一次巡检时要到各值班室接收缺陷单,并当天处理。

  7、处理缺陷单后,完成队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或临时工作任务。

  8、检修周末值班每天安排3名检修人员,参与周末值班的.检修人员另行安排星期一至星期五各轮休1天,不再进行调休。

  9、检修夜晚值班每天安排2名检修人员,夜晚接到值长通知,有检修工作,中班处理缺陷4小时以上,第二天休息半天,夜班3小时以内安排第二天调休半天,3小时以上安排第二天调休一天,不再另行调休,值班期间不进行工作的,第二天正常上班。

  10、检修夜晚值班人员必须在18:00前到主控室在值长记录本上签到,并在值长处留存本人手机号,值班时间为18:00至次日8:00,不得离开公司范围,并保证接到值长电话后10分钟赶到主控室向值长报到或赶到缺陷现场。

  11、检修周末值班人员必须在8:00前到集控室在值长记录本上签到,并在值长处留存本人手机号,白天候班时间为8:00至18:00,并保证接到值长电话后10分钟赶到主控室向值长报到或赶到缺陷现场。

  12、检修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积极处理设备缺陷及突发状况,普通缺陷必须随时消除,需要非技术的人力支持,由值长安排运行人员进行,需要技术支持的,专工和专业检修人员。检修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消极怠工,不积极消缺,考核200元/次。

  13、检修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关闭手机,不得拒接生产电话,否则考核200元/次。

  14、检修值班人员应在检修日志上做好值班期间检修日志,搞好检修班组卫生,管好检修工具,否则考核100元/次。

  15、检修人员必须按值班表值班轮休,需要换班必须办理换班手续,未经批准擅自换班,考核200元/次。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7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伤亡事故管理工作。

  二、内容:

  1、工伤保险:企业按国家规定为所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按期交纳保险费。

  2、工伤事故控制指标:根据公司下达的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将工伤事故事故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事故报告

  (1)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相关领导及安教处,按厂《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把事故损失、人员伤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处置。

  (2)安教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报告厂主管领导和部门,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视事故情况上报总公司。

  (3)发生轻伤事故的部门应在调查、分析事故的基础上,将《事故及异常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报安教处一份,部门自留1份,主管领导一份。

  (4)发生重伤及其以上事故时,应立即上报总公司。

  4、事故分类及调查、分析

  (1)事故按严重程度通常分为:

  a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b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c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d一般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认真负责、公正、公开和“四不放过”的原则。

  (3)轻伤事故由厂主要领导组织技术、生产、安全、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一般及其以上事故,企业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5、事故处理

  (1)轻伤事故主要责任者和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行政或经济处罚按厂有关规定执行。

  (2)一般及其以上事故的处罚,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3)对事故调查组提出的防范措施,厂主管领导组织审核后,由事故责任部门负责全面落实,预防同类事故的发生。

  6、事故伤亡人员处理

  (1)由厂相关部门对伤亡人员按国家工伤保险标准赔偿并做好善后工作。

  (2)如受伤人员住院治疗需人员陪护时,由伤者所属部门安排。

  (3)公出外地发生工伤事故人员的差旅费、补助费由财务处按文件规定执行。

  (4)工伤人员的伤残评定,由本人提出申请,安教处按国家规定报请伤残鉴定。

  7、事故资料归档、保存。

  安教处负责整理工伤认定、鉴定资料的归档保存,其他资料由企管处负责归档。

  三、考核:

  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8

  1、管理目的

  通过量化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承担的安全风险和安全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绩效考核机制与安全风险抵押制度相挂钩,鼓励生产一线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年度安全责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包铝热电厂安全积分管理的实施和考核。

  3、执行程序与管理职责

  3.1制定目标

  该制度以正向激励为主,并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违章行为实行扣分,通过安全积分衡量员工的安全生产业绩,实现对员工安全生产业绩客观、公正的评估和考核。

  3.2.制定目标的依据

  3.2.1.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要求。

  3.2.2上级公司、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3.2.3热电厂的安健环方针。

  3.2.4热电厂历年的安全数据和安全趋势。

  3.2.5热电厂年度安全生产状况。

  3.3 安全积分制度内容

  3.3.1 全员安全积分周期为半年,每半年自动清零。

  3.3.2 安全积分分为部门安全积分、个人安全积分、连带责任积分、分别进行统计、考核。

  3.3.3 安健部每半年对各部门安全积分进行考评,各部门每半年对部门内所有员工安全积分进行考评,并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

  3.3.4 热电厂安健部建立各生产部门安全积分档案,各部门基础分值为100分;各生产部门建立部门员工安全积分档案,每人的基础分值为100分。

  3.3.5 安全风险抵押金每半年按照各岗位缴纳数目的15%兑现,如果一年扣除后的安全风险抵押金金额少于该岗位应缴纳数目则进行补交。

  3.4 安全积分考核管理

  3.4.1 热电厂安健部对各部门发生的.事故、障碍进行安全积分扣除,每发生事故一次(按照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执行)障碍(一类、二类)一次扣责任人10-20分、责任部门安全积分3-5分、连带扣除专业管理人员5-10分及部门管理人员1-3分,三个月没有发生事故、障碍奖5分,半年没有发生奖10分,每半年进行各部门积分考评与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

  3.4.2 热电厂各部门对内部各专业发生的异常、未遂进行安全积分扣除,发生异常一次扣除责任人5-10分,连带扣除专业管理人员3-5分,发生未遂、违章一次扣除责任人1-3分,三个月没有发生异常、未遂、违章奖每个人5分,半年没有发生奖每个人10分,每半年各部门对部门内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积分考评与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

  3.5实施开展管控

  各部门、班组必须围绕热电厂安全积分总体目标建立细化各部门内部的安全积分考评体系,实施目标的分级管理。

  5.5.1建立制度措施执行的考核机制,每半年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月度安健环例会上公布。

  3.5.2热电厂领导应对制度措施执行评价结果进行行政管理。

  3.5.3可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对制度措施计划及安全风险抵押兑现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责任体系

  4.1本制度的责任主体为安健环监察部。

  4.2本制度的相关部门为包铝热电厂各部门、各班组、每位员工。

  4.3各部门部长

  4.3.1负责完成本部门所有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分配;

  4.3.2将部门安全积分目标层层分解到人;

  4.3.3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人员安全积分的完成情况。

  4.4各部门安全员

  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积分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评价。

  5、检查与评价

  5.1各部门安全员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积分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评价。

  5.2各部门组织对本部门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评价,每半年一次。

  5.3 安健环监察部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每半年一次。

  5.4检查与评价参照制度执行情况档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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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某某发电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制度的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批准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指标。

  2、负责审定安全生产重要活动和重要措施,确保安全目标和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实现。

  3、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予以考核,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处理意见。

  第六条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协助总经理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和工作计划,主持或参加安全生产分析会议。

  3、协助总经理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公司安全检查、监督与考核工作。

  4、领导安全技术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实施工作。

  5、支持并指导设备技术部及公司三级安全网正常开展工作。

  6、对各部门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责令整改,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设备技术部职责:

  1、设备技术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正确实施。

  2、负责公司生产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定期向总经理和生产副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负责监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

  4、负责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的制定,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和防范措施制定的组织工作。

  5、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监察职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与奖惩。有权对各部门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考核及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安全奖惩建议。

  第八条总经理工作部职责:

  1、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监人员职责:

  1、公司设专职安全监察人员,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在业务上受设备技术部经理、生产副总经理领导,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2、有权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索取、查阅有关资料。

  3、有权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以是否达到三同时和是否达到安全运行标准进行检查,具有一票否决权。

  第十条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及对日常工作监督考核,指导、支持本部门安全员开展工作,确保本部门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照公司的要求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有权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班组、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各生产部门设专职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形成三级安全网。部门、班组安全员负责部门、班组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各级领导、管理、安监人员有权制止各类违章。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全公司不发生重大设备损坏和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2、部门控制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事故和人身重伤。

  3、班组控制异常和人身未遂,不发生障碍和人身轻伤。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管理

  1、每年要制订出年度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计划,内容包括:各级领导的专业教育培训,安监人员的教育培训,特殊工种的教育培训,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等。

  2、从事公司生产运行、检修、管理工作的特殊工种,应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年按教育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不合格的限期补考。

  4、公司使用的临时工、外包工、外来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现场。

  5、班组要定期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开展反事故演习活动。

  6、部门要定期举办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7、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安全大检查

  1、全公司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由总经理或生产副总经理亲自负责安排、布置、发动工作,设备技术部根据公司领导要求列出检查内容和计划,负责组织并监督安全大检查全过程,春、秋季各组织一次,其他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应根据政府部门、上级部门布置或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进行。

  2、春季安全大检查除按要求检查的重点外,应结合防雷电污闪、防汛、防暑降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并进行保护装置、电气绝缘等定期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秋季安全大检查应结合防寒、防冻、防火及防小动物进行检查。

  4、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查规章制度、查安全管理、查安全思想、查现场生产设备。

  5、季节性和专题性安全大检查,必须做到目的明确,计划措施得力,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到位,亲自组织全员参加,结束时应将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工作总结报设备技术部,设备技术部负责把公司情况总结报公司领导、上级有关部门,并存档。

  6、要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做到边检查边整改,重大设备缺陷要及时消除,一时消除不了的应列入停机、停电消缺计划,指定专人负责,限期消除。

  第十六条安全活动

  1、公司各部门、班组要坚持每周四安全活动日制度,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运行班组利用学习日安排活动,活动内容主要为分析班组一周来的安全情况,学习上级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公司《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等,并结合本部门、班组的不安全事件,分析原因,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2、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暨安全网会议,由部门安全员或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总结上月安全情况,研究、安排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

  3、每月举行一次公司安全分析例会,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及各部门经理、安全员参加,由设备技术部主办,会议内容为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月重点工作。

  第十七条安全汇报制度

  1、发生设备事故、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未遂、轻伤、重伤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及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逐级汇报有关领导,同时报告设备技术部。

  2、设备技术部得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初步弄清事故真象,发生人身轻伤、主设备停运以上不安全情况,及时通报有关上级部门。

  3、班组安全员每周将本班情况汇报部门安全员,部门安全员每月汇总后向设备技术部汇报,特殊情况随时汇报。

  4、设备技术部每月将公司不安全情况以《安全经济综合月报》的形式向公司通报,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考核。

  5、事故报告

  1)各类事故调查报告按公司《事故调查管理制度》的规定按时报设备技术部。

  2)各部门安全情况月报表于次月2日报设备技术部,包括安全分析、两票统计、安全情况统计、违章统计、装置性违章统计等内容。

  第十八条信息反馈

  1、为全面吸取教训,事故发生后,除按规定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部门和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外,还应将事故信息反馈到与事故有关的科研、设计、制造等单位,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上级部门派人参加事故调查。

  2、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共同接受教训,扬长避短,应及时向有关兄弟单位,同类企业传递安全管理信息,交流安全管理情况。

  3、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下发的各类安全文件、通报,经过生产副总经理阅批后,及时下发到有关部门组织学习。

  4、各部门应及时向设备技术部传递各类安全报表和统计信息。

  5、设备技术部应按照公司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按时将声像等安全管理资料进行归档。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的奖惩管理

  1、安全生产应贯彻奖惩结合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由于违章作业,工作失职,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情节十分严重者且已触犯法律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象,安全管理不负责任等情况,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3、具体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执行。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和各职能部门应组织贯彻实施本制度,并达到制度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职能部门及专业人员,应负责组织对本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对不符合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发电公司。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某某发电公司设备技术部负责解释。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10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我厂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4~1000l,盛装永久气体或液压气体的气瓶。

  3、本制度不适用于盛装溶解气体,吸附气体的气瓶,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气瓶盛装的气体,按其临界温度分为三类:

  (1)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的):氧气、氮气、空气、氩气、一氧化碳、煤气;

  (2)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的):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3)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的):二氧化碳、氯气、氨气。

  4、气瓶的压力系列如下表规定。气瓶的水压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工作压力的1.5倍。

  压力(mpa)类别高压低压

  公称工作压力30201512.585321.61

  水压试验压力453022.518.8127.54.532.41.55、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系指在基准温度时(一般为20℃),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系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的压力限定值。

  盛装高压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不小于8mpa。

  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气体的气瓶,其公称工作压力的选用应适当提高。

  7、气瓶外表的颜色、字样和色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8、气瓶应专用,不得改装其他气体。

  9、气瓶的产权单位供应公司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证明书、气瓶装气记录、气瓶打压试验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供应公司应向太原市劳动局报告本单位拥有气瓶种类和数量。

  二、气瓶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供应公司负责氧气瓶的外委技术检验和充装前安全检查。乙炔气瓶应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

  2、供应公司负责全厂气瓶管理工作,以及到气瓶检验部门对气瓶技术检验和充装前安全检查。

  3、使用气瓶单位负责气瓶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登记台帐,定期对气瓶进行检查;并保证气瓶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

  4、化学车间、医院等化验部门,使用专用气瓶必须制定气瓶管理制度。

  5、物业公司对家属区使用煤气、液化石油气等气瓶要制定管理制度。

  6、安监部质检金相组负责,对未到检验期气瓶又发现钢瓶外壳有问题,进行金相探伤检查鉴定工作。

  三、气瓶充装和定期检验

  1、制氧站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发《气瓶安全鉴定规程》规定,结合本站情况要有保证充装安全的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

  2、有熟悉气瓶充装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

  3、充装前应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不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气瓶不准充装。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先进行处理,否则严禁充装:

  (1)钢印标记、颜色标记不符合规定及无法判定瓶内气体的;

  (2)改装不符合规定的或用户自行改 装的;

  (3)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的;

  (4)瓶内无剩余压力的;

  (5)超过检验期限的;

  (6)经外观检查,存在明显损伤,需进一步进行检查的;

  (7)氧化或强氧化性气体气瓶粘有油脂的;

  (8)易燃气体气瓶的首次充装,事先未经置换和抽真空的。

  5、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1)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

  (2)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3)液化石油气瓶,使用未超过二十年的,每五年检验一次;超过二十年的,每二年检验一次;

  (4)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四、运输、储存和使用:

  1、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对运输、储存和使用气瓶的安全管理:

  (1)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

  (2)根据本制度和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4)定期对气瓶的运输(含装卸及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2、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2)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记;

  (3)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应使用吊栏起吊;

  (4)瓶内气体互相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箱)运输;

  (5)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6)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华区应避免白天运输;

  (7)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具备有灭火器材;

  (8)运输气瓶的车不得随意停靠,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9)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不应长途运输。

  3、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互相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5)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4、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液 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流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3)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五、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长期不用有毒易然液化气瓶不得随意存放或处理,要交供应公司进行技术处理;

  3、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4、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5、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六、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本厂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供应公司负责;

  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坏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

  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11

  一级电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了切实保证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为了切实保证电站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站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经常性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业务培训,以确保电站安全运行。

  二、电站成员实行24小时总值班制度,负责总值班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事项(防止设备出现故障、防火、防爆、防盗),并督促检查发电运行人员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行情况,并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三、所有发电运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机组及电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原理。

  四、全体运行人员要严格遵守《电站水轮发电机组操作运行程序》、《电站技术安全操作规程》、《交接班制度》、《运行值班制度》。认真学习,熟练操作,严禁误操作、违规操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所领导。

  五、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工艺流程及检修标准进行检修,坚持修必修好,不留缺陷,确保检修质量。

  六、电站人员应在每年开机前对所有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进行检查大修或更换零部件,若到期不检修更换,追究其电站负责人的责任。

  七、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若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按主、次责任和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罚。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12

  1.目的

  对华鲁运行分场节能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和控制,提高能源利用水平,降低发电成本。

  2、组织:

  建立健全节能网,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主管部门的节能要求。每季度向公司上报节能技术指标完成情况、原因分析、改进建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及下季度节能技术改造计划。

  3、节能管理人员的职责:

  (a)负责华鲁运行分场节能管理日常工作;

  (b)对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分析和检查,总结经验,针对能源消耗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c)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广大运行人员的节能意识。组织实施节能培训,对节能相关工作进行指导;d)提出节能奖励分配方案。

  3.3节能日常管理

  4.指标管理

  运行分场应定期对以下指标进行检测,同设计值、历史最好水平及国内外同类型机组最好水平(计划值)进行比较,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分析和调整,找出差距,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加以改进,保证指标的全面完成:

  (a)综合指标:发电量、供热量、供电标准煤耗率、厂用电率等;注:上报的煤耗应真实。具备条件的火电厂的供电标准煤耗率应按正平衡法计算,反平衡校验,盘煤校核。

  (b)锅炉:效率、过热蒸汽汽温、汽压、炉烟含氧量、锅炉漏风率、排烟温度、飞灰和灰渣可燃物、风机单耗、点火用油等;

  (c)汽轮机:热耗、真空度、凝汽器端差、给水温度、给水泵耗电率、循环水泵耗电率、高压加热器投入率等;

  (d)热网:供热回水率;

  (e)燃料:配煤合格率入炉燃料量及低位发热量等;

  (f)化学:自用水率、补充水率;

  (g)热工:热工仪表、热工保护和热工自动的投入率和动作正确率。

  5.运行管理

  5.1要按公司要求,确定机组运行方式,进行电、热负荷的合理分配,组织运行分场的经济运行,使各项运行参数达到额定值。

  5.2由于燃烧非单一煤种的火电厂,根据不同煤种及锅炉设备特性,研究确定掺烧方式和掺烧配比,并组织有关岗位认真执行。

  5.3锅炉司炉应掌握入炉煤的变化,根据煤种煤质分析报告及炉膛燃烧工况,及时调整燃烧,经常检查各项参数与额定值是否符合,如有偏差应分析原因,及时解决。凡影响燃烧调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消除。应按照规程规定及时做好锅炉的工作,保证锅炉在最佳工况下运行。

  5.4改善操作技术,节约点火用油,实施燃烧优化调整,制定耗油定额,加强管理。

  5.5应保持高压加热器的`投入率在一定比例以上。应规定和控制高压加热器启停中的温度变化速率,防止温度急剧变化。维持正常运行水位,保持高压加热器旁路阀门的严密性,使给水温度达到相应值。应注意各级加热器的端差和相应抽汽的充分利用,使回热系统处于最经济的运行方式。

  5.6加强化学监督,做好水处理工作。应严格执行锅炉定期排污制度,防止锅炉、凝汽器、加热器等的受热面以及汽轮机通流部分发生腐蚀、结垢和积盐。

  5.7应按规定做好冷水塔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结合检修进行彻底清理和整修。

  5.8应加强对各种运行仪表的管理,做到装设齐全,准确可靠。有DCS装置的自动仪表投入率应达到95%,没有DCS装置的自动仪表投入率应达到85%

  5.9积极开展小指标竞赛活动,以小指标保证大指标的完成。监视分析机组的主要经济指标,及时进行调整,不断降低机组热耗。

  5.10及时发现并联系检修人员消除设备缺陷,使设备保持最佳状态。结合设备检修,定期对锅炉受热面、汽轮机通流部分、凝汽器和加热器等设备进行彻底清洗,以提高热效率。

  5.11通过检修消除八漏(漏汽、漏气、漏水、漏油、漏风、漏灰、漏煤、漏粉),建立查漏堵漏制度。

  5.12加强热力试验工作,应进行机炉检修后的热效率试验及各种特殊项目的试验,作为设备改进和检修的依据和评价

  5.13定期进行能量平衡测试工作。能量平衡测试时,单元制锅炉及汽轮发电机组应同时进行测试,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能量平衡测试工作,内容包括燃料、汽水、电量、热量平衡等,并进行煤耗率、厂用电率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5.14锅炉应进行优化燃烧调整试验,制定出针对常用炉前煤种在各种负荷下的优化运行方案。

  6.水管理

  6.1加强用水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节约用水

  6.2应减少各种汽、水损失,合理降低排污率。做好机、炉等热力设备的疏水、排污及启、停时的排汽和放水回收工作。严格控制非生产用汽和做好凝结水回收措施。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13

  一、总则

  ㈠为保证安全生产,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引滦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厂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㈡本规定所指的起重机械包括: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单梁起重机、电动葫芦等。

  二、起重机械使用

  ㈠各类起重机械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装置、转动机械、制动装置、闭锁装置、电气部分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

  ㈡起重机械和起重机具的工作负荷不准超过铭牌规定,严禁起重机具带病运行和无保护或解除保护运行。

  ㈢起重工作应有统一的信号,起重机操作人员应根据指挥人员的.信号来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不准操作。

  ㈣起重搬运时只能由一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㈤起重司机必须在指定地点上下天车,天车操作完毕后,操作开关必须放在零位,并断开电源。

  ㈥起重司机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并自觉抵制违章指挥。严禁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㈦起吊物品时,物品不允许长期悬在空中,物品暂时悬在空中时,司机必须思想集中,严禁离开操作室或做其他事宜。

  ㈧起重机不准停放在运行设备上方,应停放在定点位置或检修场地上方。

  ㈨起重物品必须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禁止吊钩斜向拖吊重物。吊钩已挂重物,尚未提起时,禁止起重机移动或作旋转动作。

  三、起重机械管理

  ㈠起重机械应指定专人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起重操作。

  ㈡起重设备负责人应负责起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定期清扫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填写在设备缺陷记录本上,并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及时消除缺陷。

  ㈢电动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以及所有电气设备的外壳,均应可靠接地,移动的起重机金属结构通过行车轨道接地。

  ㈣起重机械(天车、门型吊等)上,应备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㈤使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注意事项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机械部分)

  四、检修与维护

  ㈠起重机械的安装、大修、改造应由有资质的'并取得安全许可证的专业队伍承担。

  ㈡检修分场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修、维护。

  ㈢所有起重机械必须保持良好状态,使用单位应建立维护台帐。

  五、安全检验

  ㈠正常使用的起重机械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

  ㈡新安装、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应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检验。

  ㈢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检验,由技术监督部门执行,使用单位做好配合。

  六、培训与考核

  ㈠专职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从事起重工作。

  ㈡起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每年进行一次《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每两年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技术培训复审。

  ㈢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起重设备的技术规范、数据、结构、原理,熟知安全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㈣凡违反本规定人员,由安监部门进行考核。

  ㈤起重机械维护、检修,由生产技术计划科按工程管理有关内容进行考核。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14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15

  1目的

  加强电厂生产运营分析管理,健全运营分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厂科学、合理、规范的运营分析管理体系,实现发电设备的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安全生产部、各电站。

  3丰水期、枯水期及平水期划分规则(不同流域对此划分不同)

  3.1枯水期: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

  3.2平水期:三月、七月、八月、九月

  3.3丰水期:四月、五月、六月、十月

  4分时电量结构划分规则

  4.1尖峰时段:19:00-22:00

  4.2高峰时段:08:00-11:00和15:00-19:00

  4.3平谷时段:07:00-08:00、11:00-15:00和22:00-23:00

  4.4低谷时段:23:00-07:00

  5经济运行指标的确定、分解与下达

  5.1经济运行指标有:发电量、机组发电耗水率、水能利用率、综合厂用电率、峰谷比值、平均电价。

  5.2发电计划根据每月的来水预测,参考历史同期发电情况,按照年度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月度发电计划指标。

  5.3将每月的目标下达相关分部,分部实现计划指标日控制。

  6水情及雨情预报要求

  6.1每天对水情测报系统各站点的通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通讯中断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汇报公司梯调值班室,确保系统通讯畅通、数据准确。

  6.2对上游各站的雨量和流量进行统计、做好日分析工作。

  6.3及时了解上游水电站入库、出库情况。

  6.4查看历史资料,结合收集的雨、水信息进行分析,提高水情分析准确率。

  7减少水力损失的措施

  7.1结合中长期天气预报实施优化调度,抬高水库水位运行,降低发电耗水率。

  7.2运行值班员随时观察栏污栅压差变化。当压差达到规定值时通知专业清渣人员及时清污,减少水力损失。督促及时清理拦污排前浮渣

  7.3根据水库水位的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工况,保证机组在高效区运行。

  7.4及时与调度沟通,优化机组运行方式。

  8合理控制水库运行水位

  8.1非汛期水库水位控制在高水位运行。

  8.2汛期水库水位控制满足防洪防汛要求,争取多发电量。

  9运行指标分析要求

  9.1每月对发电量进行分析,找出制约发电的因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对下月发电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改进。

  9.2每月对来水情况进行分析,与上月、历史同期相比,分析下月来水趋势,初步制定下月发电计划。

  9.3每月对发电耗水率进行分析,与上月、历史同期相比,分析发电耗水率上升和下降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值得推广的良好实践。

  9.4每月对发电收入、峰谷比值进行统计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由市场营销部进行电费回收的电厂仅对峰谷比值进行分析)。

  9.5每月对综合厂用电量、综合厂用电率进行统计,与年度目标和月度分解目标值相比,分析上升和下降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10运行值班人员值班要求

  运行值班员按照《运行管理规定》要求规范化值班。

  11厂用电管理要求

  优化机组运行方式,按照“增收节支”的'要求以及《厂用电管理细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厂用电量。

  12持续改进

  12.1制度负责人及职责

  制度负责人为安全生产部主管技术的负责人;其职责是收集在本规定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并根据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本规定修订和完善一般1年一次。

  12.2检查与评价

  制度负责人随时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年12月前汇总评价1次。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检修工作方针,合理安排检修工作计划,不断提高凌津滩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发电设备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和可调性,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厂部应每年编制修改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和下年度检修工程计划,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公司安全生产部。

  第三条 此制度依据《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和中电投《发电企业业绩评估指南》,明确规定设备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标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检修计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 检修计划管理应遵循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为检修计划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七条 安全生产部的主要职责

  (一)精心策划、组织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二)组织实施《设备检修计划》,合理安排设备检修,推行标准化工作。

  (三)负责设备检修管理工作的布置、指导、督促、检查、考核、评比。

  (四)督察设备检修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对机组的检修间隔和检修等级组合方式按a、b级检修制度执行。

  第八条 检修维护工区的主要职责

  (一) 负责制定、落实工区设备检修计划 。

  (二) 负责落实“修必修好”的原则,有效避免“设备失修”。

  (三) 总结和分析设备检修计划工作情况,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编写并上报设备检修计划工作报告。

  第三章 检修计划的立项和编制

  第九条 检修计划的编制原则

  (一)检修计划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电厂相关制度的规定。

  1、滚动规划的内容与格式应符合《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xx)中附录c中的要求,应包含下列内容:项目类别、工程项目名称、上次a/b级检修的时间、重大特殊项目的立项依据和重要技术措施概要、预定检修时间、预定停机天数、需要的主要备件和材料、费用等。

  2、按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xx)中附录d的要求,年度检修计划应该明确开工日期、计划工期。应包含下列内容:检修项目(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检修级别、存在的主要问题或立项依据、采取的主要技术方案、达到的目标要求、所需要的主要物资、费用等。

  3、滚动规划与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写日期和审批程序规范合理,填报及时。

  (二)安排特殊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

  (三)坚持“应修必修”的原则,有效避免“设备失修”。

  (四)适当调整检修周期,有效避免“设备过修”。

  (五)明确开工日期和施工工期,落实检修费用,计划的审批、执行与变更应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 检修计划的编制

  (一)在检修计划编制之前召开检修计划会,由电厂主管生产的领导主持,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并负责记录、整理,管理层的相关人员参加,对滚动规划与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审核、变更等事项提出要求。

  (二)三年检修工程滚动规划应对后三年发电设备需要在a/b级检修中安排的重大特殊项目进行预安排。

  (三)安全生产部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检修间隔和部颁检修规程以及技改和大修三年滚动划,于10月初拟订年度检修计划,经专项工程计划讨论会立项,并报送主管厂长批准,由厂办计划专责10月底前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后下发。年度检修工程计划编制内容主要应包括:单位工程名称、检修级别、标准项目、特殊项目及立项依据、主要技术措施、检修进度安排、工时和费用等。

  (四)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的实际状况合理安排,防止设备失修或过度修理。检修计划应明确开工日期、计划工期、检修项目(包括常规项目和特殊项目)、检修质量要求和改善机组性能指标的预期目标等。

  (五)主要设备检修工程计划按单台主设备列单位工程。辅助设备按系统分类作为独立项目列入年度检修工程计划之内。生产建筑物大修计划按建筑物名称列单位工程。非生产设施大修计划按其设施名称列单位工程。特殊项目应逐项列入年度工程计划。

  第十一条 设备年度检修计划由安全生产部每年10月底前报公司安全生产部、中调。安全生产部按照年度检修计划安排月度检修计划,并于上月25日前下达给检修施工单位以及设备管理部门。主设备月度检修计划由安全生产部于上月20日前通过调度检修申请系统报中调批准。

  第十二条 厂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的年度检修重点要求,编制下年度检修工期计划。年度检修工期计划主要应包括检修级别、距上次检修的时间、检修工期、检修进度安排及其说明等。

  第四章 检修计划的`项目和工期

  第十三条 检修项目编制依据

  (一)《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xx)中规定的标准项目和特殊项目。

  (二)运行、检修诊断以及修前试验结论中提出的问题

  (三)设备检修滚动规划中本年度的任务。

  (四)业绩评估结论中,需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五)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查出的且必须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六)企业安、技反措计划中,必须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七)技术监督、可靠性管理所提出的且必须通过检修解决的设备问题。

  (八)安全大检查遗留的设备问题。

  (九)上级颁发的事故通报中与企业相关的设备问题。

  第十四条 确定检修开工日期的`依据

  (一) 电网对负荷的需求特点。

  (二)水电厂的丰、枯水期。

  (三)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四)检修物资到货期。

  (五)企业同时承揽多项检修任务时的协调工作。

  第十五条 检修工期的确定依据

  (一)参照《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dl/t 838-20xx)关于检修工期有关要求,并结合本次检修实际确定检修工期。

  (二)检修工期一般不得延长,如果需要延长应说明原因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章 计划的审批、执行与变更

  第十六条 检修计划审批应按程序进行,严格遵守检修计划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检修项目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电网调度机构批复检修开工日期、检修工期后,安全生产部将有关情况汇报主管厂长。

  第十九条 经过批复的年度检修计划在实际执行前,由于某些情况的变化需调整时,特别是对检修项目、开工日期、检修工期等内容需要调整时,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特殊项目由各工区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或缺陷上报安全生产部、安全生产部审核后报厂部批准下达。检修工期的延长,应在机组计划停用时间过半前向公司安全生产部和中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检修情况,需对检修周期进行调整的,应履行审批程序。完善化后的设备以及改造后的机组、设备,应有新的检修周期规定并得到批准。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部检修管理专责负责主设备检修申请,并在开工前至少4个工作日前向调度提出检修申请。并在申请批复后及时通知运行、检修、安全生产部,并向厂领导汇报。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奖惩

  第二十三条 对检修计划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将根据厂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对检修计划管理工作严重失职造成后果的个人,将根据厂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每月厂部根据安全生产部上报的有关情况,结合实际对检修、维护及运行工区及个人进行检查、评价、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五条 认真及时填报设备检修工作计划和总结,以便厂部和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检查、评价和总结。

  第二十六条 每年应认真填报年终工作总结和来年的工作计划。及时搜集和反馈信息,提出改进意见。

  第七章 反 馈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应根据执行情况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一年审查一次,三年全面修订一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电厂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17

  为确保电站安全运行生产,运行设备的管理不容忽视,为此特制定运行设备管理条例如下:

  一、自动控制部分

  (自动控制部分为电站运行设备的核心之一,其设备包括:dcap保护屏上的所有dcap单元模块箱、plc、直流充电模块和五台监控微机与ups电源、打印机等)。

  1、未取得操作权限者不准操作监控设备。

  2、非当值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对微机监控设备进行操作。

  3、值班人员对微机监控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如有疑问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待清楚后并获得许可方能进行下面的操作。

  4、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用微机进行打字、打印等活动,不准移动,不准删除、添加、修改文件或程序,不准修改cmos。

  5、任何人都不准用微机进行与监控无关的活动(包括:游戏、听音乐、看vcd、安装与保护无关的软件、运行与保护无关的程序等等)。

  6、值班人员严禁更改保护参数与定值整定。

  7、未经许可值班人员严禁在dcap单元模块箱上作任何操作(包括修改参数和开合开关)。

  8、未经许可不准移动、拆卸监控设备。

  9、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清洁时不准用潮湿、脏污、沾油的清洁工具。

  10、设备出现故障或怀疑出现故障必须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不准隐瞒或私自进行处理。

  二、发电运行主设备部分

  (发电运行主设备部分为电站运行必须的设备,其设备包括:发电机组、水能机组、调速器、励磁、变压器、断路器、tc等)。

  1、未经许可不准改变设备的运行方式。

  2、未经许可不准拆卸设备或更改设备结线。

  3、严禁私自操作未运行的`设备。

  4、设备出现异常自己不能确定或不能处理时应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

  5、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三、电站运行其它设备部分

  (电站运行其它设备为电站运行辅助设备,其设备包括:油、汽、水系统和其它上面未列出的设备)

  1、油、汽、水系统的'各个闸阀只有在运行需要时才能操作。

  2、严禁私自调节安全阀、表计限位指针如确需调节,必须汇报当值站长并获得许可后才可调节。

  3、设备出现故障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当值站长并作好记录。

  4、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本条例由值长负责监督、执行,如有违反,首先追究值长的责任并按规定作出处罚;如有因此而损坏设备并造成损失的,除赔偿一却损失外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18

  1.水电站属于重要生产部位,外来人员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水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所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9.在不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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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国家财产和人生财产安全,确保普梯电站能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抓好抓实。

  一、电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并由站长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站长亲扑克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后。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做好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电站的设备、物质被盗;搞好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并经常深入(大坝、升压站、厂房等)生产实地认真检查、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主题,采取口语、标语、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达到共同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强责任感。

  四、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扩范措施,全站人员、各生产班组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水电站运行规程》和本站制定的典型操作票等操作规程及规定按章行事、做到安全生产。

  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疲劳连续上班,禁止本大班人员互相调班、代班,否则,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2、每逢单月10号、双月20号对1#、2#水轮发电机组上导、下导、水导轴油位、调速器油位进行检查,对油位下降的部位必须加注油,对调速器等转达动部位必须加注润滑油。每逢单季度前一个月10号、双季度前一个月20号对行车加注润滑油等进行一次维护。

  3、发电运行中,若机组停机处冷备用时,对应的调速器必须锁定,开机发电之前,对应的调速器必须解锁。

  4、停机下机坑排除刹车等故障前必须拉开对应机组断路器的.相应刀闸并经验明确无电压挂好接地线后方可下机坑工作。

  五、全站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防火、防盗和防止坏人的破坏活动。

  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积极妥善地处理,遇设备和伤亡事故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伤亡事故限24小时内报市安委会),并查明原因,属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定期对安全工具件的送检和试验,对不合格的工具件必须更换。

  八、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权,遇责任事故发生,将取消年终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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