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的征文合集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征文吧,征文的结尾要或紧扣开头,首尾呼应,或重申观点,再次点题,或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等。为了让您在写征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一本好书的征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
最近,我阅读了英国作家笛福创作的小说《鲁滨逊漂流记》。
我非常佩服鲁滨逊的执着。从小他就有到世界远航的伟大梦想,父母百般阻挠也没有让鲁滨逊放弃自己的梦想,他用尽了所有的方法航海,航海让他收获到了幸福,虽然在海上有大风大浪,船不幸沉了,但是他靠自己的'努力克服了种种困难,实在让人佩服。
我佩服鲁滨逊的乐观。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用智慧建造了木筏、房屋,储存了淡水,种植了大麦、水稻……鲁滨逊从未放弃过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在一个生存环境恶劣的孤岛上生活了28年,最后成为千万富翁。读到这里,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现在连洗衣服都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可以交谈,多孤单啊!可见鲁滨逊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锐意进取、百折不挠的精神。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最佩服鲁滨逊的百折不挠、不畏艰难。在狂风大浪的时候,船沉了,鲁滨逊虽然会游泳,但是在那种惊涛骇浪中,连浮起来呼吸一下都感到困难。后来,海浪把鲁滨逊向岸边卷去,这时他已经被海水灌得半死。幸好这时鲁滨逊意识还清楚,看见自己已经靠近陆地了,便爬起来,拼命向前游去。可是海水又像高山一样压过来。鲁滨逊屏住呼吸,使自己浮起来,希望浪来的时候,把他往岸上卷,就是靠着这样的信念和想法,鲁滨逊上了岸,拯救了自己。想想现在的我们就像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真正的挫折,而鲁滨逊告诉了我:人就要靠着顽强的生命力和不灭的信心,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不会成功呢?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2
《狼妈妈的召唤》
同学们,看过《吃狼奶的羊》这本书吗?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羊没有了妈妈,一只母狼收养了它。小羊在母狼的呵护下,健康地成长了。读了这本书,我伤心极了,连小羊都有狼妈妈,为什么妈妈却不要我了呢?
去年夏天,妈妈突然离开了我和爸爸。起初我以为她只是去打工,但到现在我已经快一年没见到她了。我很想妈妈,很想很想。爸爸说,妈妈即将有自己的家庭,我们不能打扰她的`生活。我多么希望跟其他小朋友一样,每天跟爸爸妈妈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睡觉,一起去旅游呀……于是,我把这本书寄给了妈妈。
没想到,妈妈真的来看我了!那天是8月2日,爸爸出差了,我发着高烧,鼻涕直流,头痛欲裂。妈妈来了,她温柔地背着我去打针。妈妈的背真香呀!我在迷糊中睡着了。妈妈不停地帮我用冰水敷额头,每隔半小时就帮我量下体温。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妈妈笑着给我端来一碗热腾腾的粥。我多么开心啊!但妈妈为了照顾我,一个晚上都没睡觉,眼睛都红肿了。接下来几天,妈妈白天去上班,晚上就带我去公园,去商场,给我买了好多衣服,每天睡觉前还给我讲故事。这是我最快乐的日子,我每天都盼着天快点变黑,永远不要天亮。
一个星期后,爸爸把我接回家了。离开妈妈的时候,我很难过,但又很开心,因为,我终于可以大声地跟小伙伴们说:“我也有妈妈,她带我去了很多地方玩,还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我知道她是爱我的。”虽然我们暂时不能住在一起,但她答应我,以后每个星期天都会来看我。
嗯,妈妈一定也看了《吃狼奶的羊》!是狼妈妈把我的妈妈唤回来的!我要告诉班上的小阳和小志,让他们把这本书也寄给他们的妈妈看一看!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3
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
——读《可不可以不再见》有感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窗台边,我抚摸着一本名为《可不可以不再见》的书,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书中的内容……
一开始我以为这是一本写关于离别的小说,其实并不是的,这本小说写的不是关于离别的故事,它写的是一个智力智障的男孩从一开始被人嘲笑到最后大家都接受了他的故事:乔克力他的绰号叫巧克力,他是一个有智力障碍的男孩,他和别的小男孩不太相同,他目光呆滞,同学们骂他“白痴、笨蛋”,但他一点也不生气,还冲着骂他的.同学傻笑,丝毫没有生气的样子,而笨手笨脚的巧克力经常闯祸,这让班主任、教导主任和校长大伤脑筋。不嫌弃他的也只有他的同桌唐紫嫣。唐紫嫣会在别人欺负巧克力的时候挺身而出帮巧克力解围并反驳欺负他的人。到后来,巧克力的妈妈来陪同巧克力一起上课,但是情况没没好转,巧克力仍然让人伤脑筋。很多家长也因为害怕巧克力耽误自己孩子的学习要求他转学,而最后家长们和老师也接受了巧克力,小说中的费老师在最后说道:“既然没有办法去改变巧克力,那么就试着接受他吧。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多样的,有这样的人,也有那样的人。
是啊,既然我们无法改变那些具有缺陷的孩子,那么我们就去试着接受他们吧!人的生命是美好的,是不可以用任何价值单位来衡量的,也绝对不能像给商品贴标签划价格那样明码标价,人不分高低贵贱,“万发缘生,皆系缘分。”每个人降临到这个世界都会有存在的理由,就像文中的巧克力一样,他也同样有他存在的意义,有他存在的理由,我们不能因为他有智力障碍而排斥他,厌恶他,甚至是侮辱他,这绝对是错误的。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稀世珍品,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个世界也只有一个我们。
智障儿童是跌落凡尘的折翼天使,就像是被上帝咬了一口的苹果,他们有手有脚,却无法拥有很好的协调能力,他们天真善良,却一直被众人嘲笑和鄙视,他们渴望被人关注疼爱,却不能够直截了当的表达他们的情感。因此我们面对有智力障碍的儿童我们应该去热爱他们,我们也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温暖,我们不能够嘲笑他们,我们应该像文中的唐紫嫣一样去关心他,即便他有智力障碍,他有他存在理由,我们不能够因为他有智力障碍就去蔑视他,嘲笑他。
天予不公给生活涂上了一层压抑的铅灰色,然而人性中蕴藏的纯朴与善良突破了狭与自私,《可不可以不再见》告诉了我们生命是可贵的,每个孩子的都是独一无二的天使。只要付出足够的耐心和善意,心灵与心灵之间都可以搭建起美丽的彩虹桥!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4
我是一个平凡的男孩,我和许多人一样,都喜欢读书。读一本好书可以洗涤我们的心灵。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尚的人谈话。”因此,读书可以使我们更有情操,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古人言:“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我们应该把握现在,多读书,读好书。
我喜欢看的书范围很广,作文书、故事书、小说、世界名著……鲁迅先生说:“读书必须像那样做,换做任何人都有像黑子一样的反应。不过黑子的反应也的确让我出乎意料。因为,在这之前,我认为只有人才会有尊严。但我错了,哪怕是一条狗,也会有自己的尊严。人与动物可以没有任何东西,但绝不能没有自己的'尊严。
看完这篇文章,我想起在生活中,我不可以剥夺被人的尊严。记得有一次是自习课,老师不在教室,我的同桌和前面那个同学讲话。当时我本不想去理会,但是他们声音越来越大,我实在忍不住。我就把他们2个骂了,就连其他同学也听见了,后来我很后悔,我骂人不对,影响同学们的友好团结,还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我想跟他们说声“对不起,我错了”。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5
《双面猎犬》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则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白眉儿,是一只狗和豺的混血儿,它的父亲是一只名叫洛皇的优等猎犬,它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年轻母豺。
白眉儿被豺王奥索尔赶出豺群后,决定投靠人类。它的主人苦安子是个酒鬼,经常唆使白眉儿去偷鸡。被发现后,苦安子欲将白眉儿卖掉,却被村长阿蛮星救出,成为了阿蛮星的猎狗。村子里又丢鸡了,大家都怀疑是白眉儿偷的。但主人阿蛮星却相信它,将它放走了。白眉儿为报答主人对它的恩情,在雪地里躲了七天七夜,终于抓到了偷鸡贼——两只红狐,为自己洗清冤屈。后来,主人带它去狩猎,它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立下战功。主人把老黑狗脖子上的护脖移到它身上,这意味着把信赖和宠爱也一并移到它身上。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她白眉儿有三点值得我学习:一是忠诚,二是知恩图报;三是它那锲而不舍的毅力。
忠诚,形容狗再适合不过了。俗话说的好,穷养狗,富养猫。猫是嫌贫爱富之辈,只要自家断了荦腥,便会不知羞耻地踏进别人家门。而狗和猫不同,狗只要认准了一个主人,就算你再穷,甚至无法满足它的'温饱,它也不会离开主人,白眉儿对苦安子的忠诚一直到苦安子把它卖给狗肉贩子的那一刻才结束。苦安子经常不给白眉儿煮狗食,白眉儿并没有因此而离开他。
知恩图报,是一种优秀的品质。白眉儿知道阿蛮星对他的恩情比山还重,比海还深,因此在打猎中,他孤身一狗,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追猞猁,为主人献上珍贵的猞猁皮。知恩图报,连狗都懂,我们为什么却做不好呢?父母供我们吃,供我们穿,而我们却想不到感恩,还时常和他们冷眼相对。现在想想,真有点惭愧。我们现在坐在这明亮的教室里,有了安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难道我们不该想想这幸福是怎么来的吗?这些都是先辈们用热血换来的啊!因此,我们更要好好学习,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贡献。
锲而不舍,这是一种精神,一种支撑人们前行的精神。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白眉儿被怀疑在偷鸡贼时,他忍住内心的痛苦,在雪地里呆了七天七夜,没有食物,但它照样忍了下来。最终,它抓到了可恶的偷鸡贼,洗清了自己的冤屈,也为主人卸下黑锅。这种精神,我们却不易做到。在学习中一遇到难题,我就把它丢在一边,对它不闻不问,极少能自始至终地解决难题。像这样,一遇到困难就倒,又怎么能成大事呢?是白眉儿教会了我需要锲而不舍的毅力。
白眉儿,你是一只优秀的猎犬,你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你身上,我懂得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因为你,让我感动。是你架起我心中那道绚丽的彩虹,让我对忠诚、感恩及坚持有了。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6
暑假里我好好的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人类的故事》,这本书讲述了人类的发展演变历程,同时还向我们展示了人类的生活习性、衣着服饰、饮食文化、风俗特色、生存繁衍等等方面的内容。
这本书因为实在太厚,许多的内容我都有些记忆模糊,不过还是有一些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细节片段。
首先是关于木乃伊的形成:木乃伊原来的意思是沥青,指一种干枯不腐烂的尸体。以在埃及发现的木乃伊的数量最多,时间最早,技术也最复杂。埃及人在制造木乃伊时,首先从死尸的鼻孔中用铁钩掏出一部分的脑髓并把一些药料注到脑子里去进行清洗。然后,用锋利的石刀,在侧腹上切一个口子,把内脏完全取出来,把腹部弄干净,用椰子酒和捣碎的香料填到里面去,再照原来的样子缝好。这一步做完了之后,便把这个尸体在泡碱粉里放置40天,再把尸体洗干净,从头到脚用细麻布做绷带把它包裹起来,外面再涂上通常在埃及代替普通胶水使用的树胶,然后把尸体送给亲属,亲属将它放到特制的人形木盒里,保管在墓室中,靠墙直放着。
其次是关于毛利人的说辞:毛利人约于一千年前由太平洋中部,从传说中的哈瓦基乘木筏迁徙至此,并从此定居。今天,生活于城市的毛利人,依然继承了毛利的传统文化。他们对族人聚首的时刻,如葬礼尤为重视,分散各地的家人都珍惜会面的难得时刻,总趁机回乡。说毛利人一旦离开人世,便会与祖先会合,并凭着他们赐给的`力量,赋予子孙精神力量与指引。毛利人极重视他们的传家宝物,如权杖、绿玉项链等,深信它们蕴藏着祖先的灵气。他们会将这些家传之宝传给世代子孙。
人类神奇的故事历程还没有结束,人类秘密的探寻工作也还在进行,我愿意做一名考究人类发展史实的学者而努力,发现更多有趣有益的现象。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7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通过前言阅读,为此我深深地被《三国演义》这本名著吸引、投入该书的字里行间去品味该书经典之处。《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名著。主要以描述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国家的政治与军事斗争。当然,该故事情节很形象逼真,尤其在刻画人物方面,显得很有独特艺术表现手法。又如本书中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则为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都充分体现了该人物的性格特征。《三国演义》是历史演义的小说经典之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本文作者罗贯中出生于元末明初的封建王朝时代,是著名小说家、戏曲家。名本,字贯中,是中国章回体小说的鼻祖。他笔下的《三国演义》给读者的感觉是这本书很有吸引力,很过瘾。故事的导火点的一开始,各路英雄依次登场。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意味着上报国家,下安黎庶的伟大事业。董卓进入洛阳,祸国殃民终被消灭。曹操与袁绍展开斗争,官渡之战成为发展高潮。张飞怒鞭督邮、关羽温酒斩华雄及青梅煮酒论英雄等情节,展示了他义薄云天、勇武神威的性格特点。接着又描述三国局面的形成,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隆中决策,拉开了三分天下的序幕。刘备在与曹操的当阳之战中失利,迅速采取联吴抗曹的决策。诸葛亮舌战群儒,坚定了孙权抗曹的决心。于是,赤壁之战轰轰烈烈的就展开了,蒋干中计、草船借箭、曹操赋诗、借东风等一系列情节构成了最为紧张的智慧较量开始了,随后诸葛亮三气周瑜,刘备不仅稳定了根据地,同时占领益州,夺取了汉中,又得到马超、黄忠等大将,势力不断壮大,并进位“汉中王”。最后,曹操用司马懿之计,挑起了孙吴与刘蜀的矛盾。关羽的被杀,致使联盟破裂了。而曹操病死,曹丕篡权,刘备随之称帝。不久,张飞又遇害,刘备执意伐吴,遭遇惨败,于白帝城托孤后病逝。由于诸葛亮忠心耿耿,为此继续为刘蜀南攻北伐。七擒孟获、六出祁山以及失街亭、空城计、斩马谡的策略指挥,诸葛亮去世后。姜维继承诸葛亮的`遗愿,继续北伐,但因刘禅昏庸,被迫班师前功尽弃。而司马氏也取代了曹氏政权,建立了晋朝。晋兵先后消灭了蜀、吴统一了天下,这也充分体现了“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
《三国演义》一书中写了大大小小数十次战役。其中,赤壁之战给我的印象最深刻。当曹操以八十三万马步水军逼近长江、进军江南的时候,孙、刘联军不过四五万人,但最终硬是以少胜多,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当然是智谋。面对强大的曹军,谋略过人的诸葛亮和周瑜先是分析了曹军的弱点。这些分析说明瑜亮二人“知彼”。三江口一战,曹操失利,发觉自己短处,命令“深得水军之妙”的荆州降将蔡琩、张允加紧操练水军。而孙、刘则尽力打破曹操争取主动地努力。周瑜利用蒋干第一次过江搞了一个“群英会”,使曹操中了反间计,杀掉了水军将领。诸葛亮草船借箭,毫不费力地使曹操损失了十万支箭,并依次装备了东吴。周瑜又利用蒋干第二次过江,内外策划,让庞统给曹操献了连环计:曹操只注意了连接战船有利于防止风浪,却忽视了防止大火。最后曹操又中了黄盖的苦肉计,相信了黄盖的诈降,为黄盖植入曹军水寨放火提供了方便。这样一来赤壁起火必赢了!为此遏制了强大曹军南下统一全国的攻势,使三国鼎立的局面得以形成,起了关键的作用。
通过阅读《三国演义》,我学到了许多历史知识,成语典故,有了一定阅读鉴赏能力、思维透彻、清晰许多。其中,“仁”是最纯洁的美,“恶”是肮脏的污点。当然,做人要有超人的智慧,学以宽仁、知人善任、有好心计才略。不管做什么事要主次分明、详略得当、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利于行。心中铭记“天下者非一人之下,乃天下人之天下”的哲理。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8
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憾。我不敢说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事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这种牛角尖。
———海伦凯勒
小时候,语文老师给我们介绍海伦凯勒时,曾说道:海伦凯勒一生经历了88个春秋,但她只拥有过19个月的光明与声音,在一场大病之后,她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盲、聋、哑人。我认为,她可怜。但当我真正亲手翻开她最著名的散文代表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时,我发现我错得很离谱。同情,对她而言,着实可笑。她,不需要。我被震撼了,她,可敬!
人们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么,当你的眼睛永久地闭上了,心是否也随之变暗?答案是否定的。
我很欣赏一句话:内心强大才是真的`强大。我想,海伦就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
莎莉文老师教会海伦认字后,为了方便沟通,又下决心教海伦说话。但是海伦又聋又瞎,根本不知道怎样发音。为此,她想尽了办法。没有听觉,没有视觉,对,还有触觉!用手来感受声带的颤动和嘴唇的变化,而这往往不大准确。海伦不停地练习,有时,准确地发出一个音就得花费好几个小时,这种艰辛的练习,使她身心俱疲,坚强的海伦为此也曾流下过绝望的泪水。那么,你猜,她放弃了吗?当然不会!如果她的字典里有“放弃”二字的话,海伦就不会成为马克?吐温口中的“了不起的人物”,也就不会有我今天看到的这篇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艰苦卓绝的训练,海伦终于可以与人交谈了!
从海伦的文字里我看到了一颗光明、积极、七彩的心。因为身体上的残疾,她比常人付出了更大的努力去学习知识。她和她的莎莉文老师都是残疾人,但她们的品性却是完美的,是一般人无法企及的。海伦战胜了对未知的恐惧,也战胜了自己。那我们呢,我们这些健全的人呢?造物主让我们拥有健全的体魄,为什么还要怨天尤人?享受你所拥有的一切吧!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就像只有在地狱门口走了一遭,才能懂得生命的可贵。
身体上的残疾并不可怕,拿出你的勇气,加油!自暴自弃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何不乐观地面对?我们必须学会坚强,人的一生难免会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面对吧,乌云散去就是晴天。
海伦,你是我的偶像。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9
我也不知道这是自己第几次读《匆匆那年》,遥想四年多以前那个月考的夜晚,看到月亮,那时的我还小,读的时候只顾得上情节,顾得上可惜方茴与陈寻那么匆匆而过,却顾不上怀念,顾不上故事带给人真正的感受和领悟。
有时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那么执著于这么一个简单的故事,但是每一次读起,仿佛都唤起了我的青春年少时,总是会想起初中时的我们,初中时的每一刻,简单,却被光照亮着,每一次读起,也会把自己和方茴联系起来。同样是那么单薄敏感,对于自己喜欢的人那么执著用力,而他们之间的障碍,也是那么的无力的存在着。
如今再一次读起《匆匆那年》,不同的心境,也又有了不同的感受以及思考。陈寻和方茴两个人之间的隔阂和裂缝是那么明显地存在
着,年轻时我们不够成熟,傻傻的用力,却不知道用心去理解对方,不能理解不能体贴,不能体贴继续伤害,以至于努力的相互妥协着,以至于到相互受不了的境地,而这种境地就造成了注定的渐行渐远。
年少的我们安逸的在一起,安逸的挥霍着每一寸光阴,总是以为一切都可以这么一直下去,其实青春终会散场,只是一直躲在不远处,安逸的不想看到它的到来。回想起自己,其实人生中真的有那么多那么多事是没有办法确定的,而我却老是忍不住去看向远方,去期望能把以后的事情都确定下来,然后顺顺利利地过,其实很多事我们决定去做的时候,我们都觉得我们一定会做到,但是很久以后,我们也会明白那些一定做不到,纠结未来之中,失掉现在。
年少时的眼睛中充满各种鲜明色彩,色彩太过鲜明我们都看不见色彩的`中间地带,其实到头来,那些爱啊、恨啊、情啊、愁啊、对啊、错啊,都会随着匆匆那年一起过去,没有谁对谁错,谁清谁楚,谁黑谁白,只是年少时的眼光太过美好,看不见鲜明颜色的变换中总是夹杂着你不知道的过渡,你不知道从一种颜色变为另一种颜色需要怎样的调和。
只是终归,匆匆那年,我们毕业,我们变老。如同现在越来越恋家,越来越恋父母,只是因为我们的思考越来越多了,也许真的不是简简单单的想就可以了,也许我现在还在爱恨分明着,但是慢慢的,我也终将被现实的残酷磨成圆形。所有问题,所有情感都会慢慢沉淀,终将如化学反应,能看到圆满的结果,现在我们慢慢成熟,慢慢等待反应的进程。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0
《贝丝的快乐农场》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书中的小主人是贝丝。贝丝一生下来的时候,父母就离开了世间,成了孤儿。
贝丝小时候在姑妈家,姑妈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这让九岁的贝丝性格脆弱,易敏感,以至于失去了自我。一次意外的事故让姑妈不能再照顾她了,于是她不得不把贝丝送到了乡下的姨婆家。在那儿,贝丝再也不能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了。一到那儿,她不但要自己照顾自己,还要帮着大人做事,没有人把它当做小孩子了。早晨要去学校,贝丝在等着大人送她,姨婆指着前面的路让她自己去,她胆子小,可是没办法,只好独自去上学。时间长了,贝丝学会了很多本领,她不再是那个脆弱的自己了,她爱上了这个新家庭。
读着这本书,我为贝丝失去父母感到伤心,看到她在农场委屈的生活而难过,不过我为她能够适应新生活,变成独立快乐的女孩感到骄傲。记得小的时候,我在父母和爷爷奶奶的呵护下长大,他们不让我受一点委屈,我需要什么,他们就满足我。后来我上学了,在学校里,同学们笑话我什么都不会。值日时,我不会扫地,老师告诉爸爸,说我太娇气了,要锻炼我。早晨,妈妈不再把我穿衣服了,爸爸让我周末自己的袜子自己洗。我以为他们不爱我了。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父母都爱自己的孩子,但是我要学会独立生活,那样才会更快乐。我要谢谢爸爸妈妈对我的教育,以后我要懂事些,不认父母生气。
有父母的.爱,有他们对我的教育,我会成长的更快乐,更幸福。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享受和父母在一起的快乐。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1
也许,“捣蛋鬼”对于许多人而言是一个令人讨厌的字眼,在他们的眼中这类人只会制造混乱,只会增添麻烦!而“天才”这个词却不,它无不是所有人所追求的。人们都崇拜天才,渴望成为天才“捣蛋鬼”和“天才”之间的差距是如此大,可如今却有一个男孩从“捣蛋鬼”变成了让天才学员们也崇拜的偶像。
他的身上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潜能?他又是如何做到的?
这本书中介绍的是一位叫多诺万·柯蒂斯的捣蛋鬼,他仅用一根棍子就敲掉了雕像——阿特拉斯背上的宇宙球,使它滚向了体育馆,并把体育馆几乎给毁了。后来他又莫名其妙的进入了天才学院,因为不想让天才学员们发现自己其实是一个什么也不懂得普通人,因此他处处伪装。但当机器人大赛来临时,多诺万却展现出在机器人身上的一种特质。尽管最后他们没有获得冠军,但学员们却为多诺万感到自豪。
自多诺万来到天才学院后,他开始有了改变。从起初的调皮、捣蛋渐渐地变得沉稳,也不经常制造混乱。时间会改变一切,而多诺万也被改变了……
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机器人大赛的整个过程。起初,他们是侥幸进入比赛,这让学员们的心情低落。当多诺万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时,大家的眼中都透露出一丝丝地喜悦,也充满了希望!但当多诺万看见自己设计的机器人“铁皮人”因被冷泉港中学的机器人“炖锅—吉拉”偷袭而受伤时。他很愤怒,并操纵“铁皮人”攻击“炖锅—吉拉”。显然,他的大打出手让他们与冠军无缘,但至少和冷泉港中学“同归于尽”了。多诺万是一个仗义的人,他宁可自己受伤,也绝不会让自己的同伴受伤!
如果多诺万不这样做结局又会是如何?
也许,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冷泉港中学获得冠军,以一种阴险的手段而得到的,但他们却无动于衷。因此,我认为多诺万这样的做法是正确的,但有一些显得很鲁莽。至少他的做法给了冷泉港中学一些教训,这招叫“以牙还牙”。
这本书对我的感触很大。它让我明白:就算自己不是天才而只是一个普通人,但是只要发现自己身上的长处与优点,并努力就一定会成为让人们敬仰的天才。千万不要因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丧气,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所谓的天才,他们不过是找到了自己的优点,不断地学习,不断地磨炼最终成为了有所作为的人。不过做普通人又有什么不好,不用背负承重的包袱,生活的轻轻松松、简简单单、平平凡凡,这又有什么不好……
还记得《伤仲永》中的这样一段吗?“彼其受之天也,如此之其贤也,不受之人;今夫不受之人,固众人,有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相信意思大家都知道吧!我想说的是: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独特的优点,只要善于发现,不断地磨炼,就一定会成功。
期待有一天,还是普通的你们能成为一个真正地天才。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2
在暑假里,我看了《神奇的太阳花女孩》。这本书是辫子姐姐郁雨君的最新作品,讲述了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辫子姐姐把友情的神奇和动人表现得淋漓尽致,读后令我深深感动……
女生李最最知识全能,运动全能,简直无所不能。男生一号人物雷子浩不服,结果两人分别带着男生女生,比赛掰手腕,英语接龙,班级种菜,火柴变战舰等各种稀奇古怪的项目PK得没完没了。再一次爬山活动中雷子浩和死党邓小未渐渐接受了好强的李最最。可偏偏在这个时候,李最最变得古怪起来,让人难以接近,然后消失了。她那冷漠令人看不透和隐隐不安。后来经过雷子浩和邓小未的追查,才知道李最最得了先天性的遗传叫“视网膜色素炎”。追求完美的李最最无法接受而变得自闭。雷子浩和邓小未在壁虎老师和糖果店店长小鹿陈子哥哥的帮助下打开了李最最的心结。两个男孩就像她的翅膀,牵引着她走出黑暗的路。
在我读前半段时,我笑得打滚,在读后半段时,眼睛湿润了。原本以为雷子浩和邓小未知道班上和自己对抗的人走了,他们会很爽,很开心,但读到雷子浩和邓小未不屈不挠地追查,我的想法完全被推翻。事实是:李最最看不见,曾经的对手反而更痛苦。
读到这里,我不仅对“对手”一词有了新的`理解,是的,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是对手唤醒了我们的竞争意识,是对手给了我们清醒的头脑和警惕的眼睛,更是对手在我们绝望的时候给了我们生机与活力。
在我们班上,有时候同学们相互在竞争,但大家还是希望自己的对手天天快乐!我觉得即或是自己的对手,当他遇到困难时,我们应该主动积极地想办法帮助他。这样,我们才能拥有朋友。我明白了,这个世界,充满珍贵的友情,只有勇敢宽广的心灵,才能真正拥有它。在生活中,好朋友互相帮助和互相进取是最重要的,怎能为一点点小事闹绝交?无论多大的事儿,只要每个人肯退一步,这点事儿就一定会过去。
世界上最珍贵的友情是童年中最美好的回忆,如果不好好珍惜就会变得既孤独又无助寞。是这本书教会了我珍惜友情!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3
《我不想不想长大》这本书是女作家郁雨君的作品。暑假里我读完了这本书,读完后我有很多感悟想告诉大家。
这本书主要说有个叫扇贝的胖男孩,他超级喜欢小动物。他家一开始养了四只小鸟,可最后都飞走了,后来又养了两只小兔子,可不久两只兔子也不幸死亡。为了填补伤心的空缺,他的妈妈送了只小猪给扇贝,小猪越吃越胖,胖到最后要减肥。扇贝最大的梦想就是建造一艘动物方舟,让所有的动物都能在那快乐地生活。
这本书想要告诉我们的就是要像扇贝那样去爱护小动物,这个地球不只是人类的,在这个地球上还有许多的动物,许多的植物。这各种各样的动植物相互间有着奇妙的生物链,就是因为这生物链的存在,生态才平衡,人类才得以繁衍。所以我们要和动物做好朋友,要和它们一起快快乐乐地生活在这个星球上。
可是有些人,他们对待动物就缺乏爱心,令人十分厌恶。记得有一回,我在回家的路上,就看见一位中年男子带着小狗散步,可能是因为小狗不听话,主人就用言语去骂它,时不时还用脚踢它,从小狗的眼神可以想象它是多么地伤心。还有这样一位主人,他虽然养着一只小狗,但却并不爱它,给它吃的东西很少,很少去关心它,有时主人在外面受了气,就把小狗当成出气筒,踢它,抽它。小狗只能轻声地呜咽着,默默地承受着主人的`不满。我真想对它的主人说,要爱它关心它。如果不爱它,干嘛要把它留在身边呢?
动物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要用心去爱它们,我坚信如果人人对待身边的动物多一点爱,那这个地球会更加美丽,这个世界也会更加和谐。读过这本书,我一定从自我做起和动物交朋友。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4
今年的暑假,老师说我们要在暑假读一本好书,作为一个小书迷的我来说,这可是非常幸福的事情,而这次暑假,我读的好书就是皮鲁鲁外传。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很调皮的小男孩,他叫皮鲁鲁。他的胆子特别大,有一天,他把许多二踢脚绑在一起,他坐在二踢脚上,点燃,“轰”的一声,皮鲁鲁同二踢脚一起飞上了天。他看见一架巨大的钟,那是地球之钟,专门用来管地球旋转的.时间。皮鲁鲁很好奇,把这座钟的时间调快了,从此地球就转得比以前快了。皮鲁鲁回到了地球发现地球上的人们由于不习惯时间突然变快,于是发生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皮鲁鲁坐着瓜皮帽叔叔的小卧车重新飞上天把地球之钟调回来。
读了在皮鲁鲁身边发生的故事,我们可以知道皮鲁鲁是个特别调皮的孩子而且喜欢逞能,我们不应该像皮鲁鲁那样,我们要听家长的话,做一个听话的好孩子。但是在故事中我们也可以发现皮鲁鲁很聪明,很会动脑子,所以我们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要学习皮鲁鲁爱动脑子的好习惯,要培养积极向上的精神。
我觉得暑假读一本好书真的是一个非常好的活动,不仅让我们增加了知识,还让我们的暑假生活更加的丰富多彩。
读一本好书的征文15
坦白地讲,我并不是个爱读书的孩子,虽然我一直在父母的面前小心翼翼的掩饰着自己。对我来说,更有吸引力的是精彩的QQ游戏,是美味的甜趣饼干,是睡到自然醒的懒觉。可是,就在这个暑假里,偶然读到的一本书让我明白了,原来读书也可以这样快乐。
现在,这本书正安静地躺在我的书桌上,浅蓝色的封面,中间的配图里有两个快乐奔跑的孩子,手中牵着的细线连着高飞的风筝。书名醒目的落在上方——《做个有出息的孩子》。我这个漫长的暑假就是在它的陪伴下度过的。
读了它,我才知道,生活的烦恼只不过是成长的催化剂。无论是伟大的人还是平凡的人,快乐与烦恼都会如影相随。事业正盛的的贝多芬耳聋了,爱迪生为了找到适合的灯丝失败了一千多次,可他们最终成功了,都成了伟大的人物。所以,面对烦恼,我们应该坦然面对,并凭借自己的努力去战胜它,而这个过程就是成长。
读了它,我才知道,父母亲友是我们应当永远珍惜的人。他们的关心与呵护如春风化雨,长久的滋润着我们,让我们徜徉在明媚的春光中,安享着生命的纯真与美好。父母给予我们生命,老师教给我们知识,同学带给我们的快乐,他们都是上天对我们最慷慨的恩赐,难道我们不该珍惜吗?
读了它,我才知道,人生应当不断进取。“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古人的教诲如在耳边。年少的我们正应该珍惜宝贵的时间,好好学习,奋发有为。孙敬头悬梁,苏秦锥刺股,他们都是我们的好榜样。周恩来总理“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满腔热情更是为我们指明了方向,学好本领,报效国家。
这是一本启迪智慧的书,这是一本抚慰心灵的书,这更是一本催人奋进的书,它让我充实,更让我快乐。这个平凡的暑假因为有了它的陪伴而显得不平凡,它让我想到了偶然读到的一句话——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最新寒假读一本好书征文 篇等啊、盼啊;盼啊,等呀……“《漫画大王》终于来了!”我兴奋地大叫起来。立马,我从爸爸手里拿过了它,满怀期待地打开,看了起来。
《漫画大王》是一本趣味性十足的漫画,当然,里面的内容也非常丰富,大概分为:彩页,非常酷专题,养眼四格……简直是应有尽有——编者以不同的形式吸引着每一位读者,而我,就是其中一位。
我一拿到《漫画大王》最先看到的就是“梁山109将”,幽默的'内容时常逗得我开怀大笑,一笑就是半分钟多,内容不仅搞笑,还插着一些非常有道理的话语。比如,有一次李鬼说:“朋友们,你们可要好好学习啊!我可就是被没有文化害惨的”所以,这本书带给我搞笑的同时,也提醒我们要好好学习。书内不仅有搞笑的,还有知识性的文章呢?我最喜欢的就是“妙眼看世界”栏目了,它每次都介绍好几个国家的趣事和秘闻。最让我大开眼界的就是迪拜塔了,书上说它是世界上最高的楼,据说碟中碟4里的导演汤姆·克鲁斯攀爬高楼就是在迪拜塔上取的景呢!还有一个叫“影视串串烧”的栏目,我也喜欢。它里面介绍了各种各样的好电影,还有就是四格漫画下面的笑话了。早上,妈妈随口唱了一句《北京欢迎你?》的歌词,儿子听了后也跟着学唱“我家大门打不开,保安快点来……我已经读这一套书两年多了,我认为编者就是一群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我非常敬佩他们。
《漫画大王》给我增添了无穷的乐趣,我爱《漫画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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