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福利基金会章程

时间:2024-03-25 15:54:32 章程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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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福利基金会章程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章程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章程是组织、团体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基本纲领和行动准则。章程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福利基金会章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教育福利基金会章程

  XX教育福利基金会系自愿组成的慈善机构,其宗旨是为了全体会员在病、亡、残诸方面排忧解难发挥效益,体现教师间互帮互助精神。为此,特制订本章程。

  一、凡办理入会手续的师生均为本会正式会员,有权享受本章程许可的有关资助。教师会员费每人月3元,从20xx年起,退休会员可免缴会员费,新入会会员缴交会员费需满十年,退休后方可免缴会员费;学生以自愿捐款形式全员参加投保,每生每学期拟捐2元,各校每学期向基金会上报投保学生名册,学生投保当学期有效。因故中途不在本镇工作或学习及中断者,即取消其会员资格,会员费均不退回。

  二、女会员在出嫁之前认父母,出嫁之后认男方父母(男会员若到女方落户,性质与此相同)。

  三、新入伍或新调入的老师,要加入本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办理入会手续后即可成为正式会员,一年后方可享受资助。

  四、原在本镇任职而未入会的教师,若今后中途要求入会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办理入会手续后方可成为正式会员,但须在一年后方可享受资助。

  五、资助范围、对象及标准。

  (一)病故

  1、教师本人2000元;

  2、教师之配偶1500元;

  3、教师之父母,每人1000元;

  4、学生本人800元。

  (二)生病致残

  教师本人300——2000元(按致残等级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生病住院治疗

  1、一般生病住院:按病情轻重程度给予教师本人一次性补助300——1000元;

  2、严重疾病住院:按病情轻重程度给予教师本人1000——2000元补助(一年间补助不能超过二次)。

  (四)符合上述资助条件者,须向本会提交书面申请、住院费及住院证明(复印件)等有关手续,经核实批准后方可得到资助。

  (五)凡属违法犯罪而致残、死亡者,均不享受上述规定的权利。

  六、本章程自xx年xx月xx日制订,xx年xx月xx日修改,xx年xx月xx日修改,xx年xx月修订,xx年xx月再次修订后,经公布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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