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应急预案

时间:2023-05-09 19:14:50 秀雯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水污染应急预案(通用21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很有必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水污染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水污染应急预案(通用21篇)

  水污染应急预案 1

  一、编制目的、依据

  为有效防止和应对我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恩阳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机构的编成及任务

  在市环保局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巴中市环境保护局恩阳区分局成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的副局长和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直属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进入应急状态时,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应急指挥部,指挥和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科室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辖区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城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

  (2)贯彻执行国家环境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上级环保部门及区政府关于应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组织制定与修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4)负责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与协调相关部门配合,统一指挥辖区内的应急监测和应急处理与处置;

  (5)部署辖区内应急工作的公众宣传和教育,统一发布应急工作信息。

  2、办公室职责

  (1)根据"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提供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信息,按照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指示,将重大事件的发生情况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环保局。

  (2)负责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向区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做好与相关部门间的协调联运工作。

  (3)负责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期间本局内部各科室间的组织、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

  3、环境监测站职责

  (1)加强对我区饮用水水源地和敏感河流的水质监测。

  (2)制定我区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监测应急响应预案。

  (3)在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及时进行现场监测,为应急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提供准确详实的监测报告。

  (4)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评价工作,确定事件造成的水源地污染范围、程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保护环境和公众的措施和建议。

  4、污染控制科职责

  (1)加强对水资源的管理和水环境的保护,对重点和敏感区域要严格控制排放总量。提出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的目标和控制措施。

  (2)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规划,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污染防治规划和目标的实现。

  (3)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会同生态科负责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吊销责任单位的排污许可证,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5、自然生态科职责

  (1)根据生态区建设目标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出全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

  (2)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会同污染控制科负责现场协调控制污染工作,提出污染控制方案,并将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6、法制宣传科职责

  负责重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新闻发布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经应急领导小组授权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发布事故处置情况,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

  四、应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报告

  "12369"举报中心和局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接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报告并核实后,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二)快速出动

  各有关单位接到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后,要携带污染事故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

  (三)现场控制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时,如果公安、消防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应急现场指挥部应对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四)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处理工作比较复杂,需根据事件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进一步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可能原因、污染来源及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及范围、污染暴露人群数量及分布、饮用水水源类型及人口分布、疾病的分布以及发生后的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判断、确定污染种类。

  4、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应急现场指挥部到达现场,应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寻找污染源,通过对事故现场的监察、监测、拍照、摄像、录音及个案分析,全面掌握事故现场的特点,根据各方面因素,寻找因果关系,做好现场调查记录。

  5、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置方案。

  应急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并参考专家意见,提出调查分析结论,制定污染处置方案,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

  (五)情况上报

  应急现场指挥部将现场调查情况及应急处置措施向区政府和市环保局报告,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大小,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六)污染警戒区域的划定及消息发布

  根据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应急指挥部拟定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发布警报决定;应急现场指挥部要召开事故处理分析会,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指派专人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七)污染跟踪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表,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直至污染事故警报解除。

  (八)调查取证

  应急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污染事故的性质,组织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五、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状况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终止应急程序:

  (1)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产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情况得到完全控制,发生水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质基本得到恢复。

  (2)采取了有效的应急措施和防护措施,保证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水平。

  (3)本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造成的对供水系统的影响已经消除,供水系统全面恢复正常。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请区应急指挥委员会批准后宣布应急终止;必要时,由区应急指挥委员会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的公告。

  应急终止后,相关应急专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应急处置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

  六、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水污染应急预案 2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我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区学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学校要成立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组长:刘志春

  副组长:

  成员:

  学校下设饮水污染事件办公室

  主任:甄熹(兼)

  成员: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校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⑴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⑵迅速报告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组长刘志春,由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组长刘志春同志决定启动本预案。

  ⑶本预案启动后,迅速上报教育局,同时报东营区疾控中心。

  3.汇报内容:

  ⑴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⑵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⑶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⑷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查明事件原因,追究桶装水生产商及供货商的责任。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校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校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校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使用的桶装水由专职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和发放,直饮水由相关有资质企业定期更换滤芯维护。

  4.制定学校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五、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应做到:

  1.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

  2.使用的饮水机有产品合格证书;

  3.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4.桶装水供货商定期提供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5.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6.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记录;

  7.饮水机清洗宜请专业机构进行;

  8.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水污染应急预案 3

  为了正确应对和有序处置我镇突发性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有效应对我镇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区域内发生影响集中饮用水源的严重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镇政府成立饮用水水源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指挥全镇饮用水源污染的处置工作。镇长任指挥长,分管环保的班子成员、派出所长任副指挥长,各村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传达指挥部的指令,负责召集协调各应急处理专业组统一行动,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负责组织对外发布事故的各种信息。联系电话:XXXXXXXXX

  (二)发生一般或较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由镇指挥部负责指挥应急处理和组织调查。发生重特大饮用水源安全事故时,应由镇指挥部及县人民政府处理环境应急处理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影响集中饮水水源安全的报告

  (一)发生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后致使饮用水源安全得不到保证时,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必须立即向镇党政办报告,镇政府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接到环境污染报告与破坏事故报告的`部门应及时动员受到污染威胁的居民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疏散。

  (二)凡属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县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或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四、突发污染饮用水水源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集中饮用水水源安全危险时,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上报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按指挥机构的指令实施事故处理。

  (二)指挥部下设9个专业组,各有关部门和专业组必须按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出应急处理,完成各专业组的任务:

  1.环境污染现场处置专业组:由镇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2.现场保卫警戒组:由派出所、武装部组成,主要负责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疏散撤离险区人员和实施重要财产的抢救工作。

  3.卫生医疗救护专业组:由卫生院及就近医院等单位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抢救受伤人员,保障医疗器械、血液和药品的供给。

  4.交通运输保障组:由派出所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运输车辆的组织和现场专业人员、设备的运送;保障道路的畅通,确保应急车辆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必要时对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措施。

  5.基础设施保障组:由供电、电信、社会事务和服务保障中心、镇相关人员组成,保障事故处理现场的供电、供水和通讯畅通。

  6.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党政办、财政所等组成,主要负责提供抢险救援所需的资金、物资装备,负责参加救援人员的生活保障。

  7.事故善后处理组:由镇指挥部、镇维稳办、镇信访办负责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镇信访办组成,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及可能引发的中长期环境影响,提出应对措施,拟定调查报告,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9.宣传报告组:由文化、广播等单位参加,统一报道饮用水水源安全事故处理工作情况。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处理专业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2.控制污染源。根据发生事故的技术特点和事故类别,采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污染危害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3.抢救受伤人员。迅速、有序地开展受伤人员的现场抢救或安全转移。尽最大可能降低人员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4.根据事故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迅速展开必要的环境监测等技术检验、监测工作,必要时,应果断迅速地划定污染灾害的范围或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质安全撤离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

  5.清理事故现场,消除危害后果。针对事故对人体、空气、水体、土壤、动植物所造成的现实和可能的危害,迅速采取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善后处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6.提供后备饮用水。在饮用水源停止供水的情况下,积极组织运送其他饮用水,保障群众生活必要饮用水。

  7.对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员做好安抚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五、应急处理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饮用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务必强化责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动作、责任到人,高效有序实施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环境安全。

  (二)制定方案,组织落实。各成员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饮用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并按各个专业组的分工,组织落实本部门专业人员和必备有专业设备、器材、物资清单。报镇指挥部备案。

  (三)熟悉预案,组织演练。各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熟悉本预案,使其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并组织训练和演练。

  (四)各部门组成的各专业组要做到人员落实,装备落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将污染与破坏事故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严肃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对不听从指挥,拒绝、推诿、拖延执行指挥命令,导致贻误事故处理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水污染应急预案 4

  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5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从业人员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饮用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报学区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水污染应急预案 5

  为做好我园水污染事件发生控制工作,保障全园师生员工及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预防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如下:

  一、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原则:

  1、幼儿园成立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由园长和主管后勤负责人和各班班主任,指挥并调查分析及处理。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一旦发现水污染事件发生,各级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逐级上报,园长调查分析核实后在1小时内上报上级行政及有关主管部门。

  职责分工:

  园长:负责全园师生员工及幼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领导,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副组长:负责指挥协调各工作组应急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向园长及时汇报情况。

  组员:一旦有水污染事件发生,及时提供必须的备品、物资、经费及生活服务,同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各班班主任:组织各班教师全力支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正确教育引导师生强化体能锻炼。

  以上各组要协调相互之间联系,开通电话,收集、处理相关集信息,对突发事件调查分析,及时上报。

  3、幼儿园提高对卫生保健及健康教育工作的认识,在区卫生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全园师生员工及幼儿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4、幼儿园每学期安排各学年教师、幼儿教师参加卫生知识学习和培训。

  二、当幼儿园发生水污染事件时:

  1、幼儿园立刻切断污染水源,禁止师生饮用,并及时供给清洁卫生水,以保证师生用水。

  2、园长负责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教育主管部门、区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单位名称、地址、人数、水污染情况等。

  3、如有受害师生,要及时接受检查治疗,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再次受害。

  4、主管园长负责协助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做好水污染信息的'收集和分析报告,并做好相关卫生工作措施的落实工作,做好师生及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其他

  1、幼儿园的厕所、卫生间必须达到卫生标准,每天清洗两次,每周清理消毒一次。

  2、幼儿园的休息室、活动室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消毒,学生的餐饮必须由学校和食堂管理员把关。

  3、幼儿园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通畅,各级负责人按到紧急情况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

  4、如果各级负责人管理不利,使突发事件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水污染应急预案 6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护罗云乡饮用水源地环境,改善水质,防止污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乡实际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发生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乡域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由乡人民政府负总责。

  二、事件分级

  按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一)特别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Ⅰ级)

  1.死亡30人以上,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饮用水源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二)重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因饮用水源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三)较大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Ⅲ)

  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四)一般饮用水源污染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饮用水源污染给取水口水质带来安全隐患的污染事件。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罗云乡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乡长周建任组长,陈东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本村、本社区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指导修订《涪陵区罗云乡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部署、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决定并组织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指挥,发布预警信息;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时,启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并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汇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二)工作机构

  乡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源的监管管理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乡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事故发生后的饮用水源调度;负责区域控制,防止水源污染事故的进一步扩大;收集突发水源污染事件相关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后向乡领导小组报告;指派一名业务骨干为饮用水源水质观测员,作为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知情报告员。

  乡村镇建设规划中心:制定饮用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在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的要求及时向乡领导小组和区应急办公室报告,提出预防污染进一步扩散的措施建议。

  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有关饮用水源污染事故原因的调查定性和处理;定期检查重点安全监管部门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境内重太危险源企业,督促其制定,完善相关事故应急预案,向区安监局及时汇报重大危险源的相关情况。

  乡派出所:负责水源污染事故现场警戒;负责交通秩序的维持;配合交通部门确保救援物资运输通畅;负责交通运输类事故对饮用水源污染情况的了解,控制相关肇事人员等强制措施的实施。

  乡卫生院:负责督促各村辖区内,定期申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水质检测;突发事故发生后,负责疏散人员和疾病防控以及组织求护。

  乡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内家禽、牲畜的监控。

  乡财政所:负责饮用水源应急防护装各和应急物资的采购。

  乡广电站:负责对钟新闻媒体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一旦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时,及时组织群众进行自救互救。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

  (一)响应

  辖区内一旦发现饮用水源水污染迹象,应立即向乡用水者协会报告,用水者协会迅速成立处置工作组,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二)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害轻重,乡农业服务中心都必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并迅速向乡政府汇报。

  2.应急处置

  乡农业服务中心在接到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报告后,无论组织高低、规模大小,都要迅速通知关闭污染水源,接通各用水源,同时根据污染程度、预警级别,确定部分用水企业暂停生产用水,确保乡村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安全。

  3.后期处置

  在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对需要进行救济救助的,及时组织救济救助,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救治、救援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设各等,应依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给予补偿。

  对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政策予以救助或补偿,因参加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应急结束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应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分析评估,认为应当结束应急状态的,要及时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建议,区应急指挥中心据此建议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状态。决定应急结束的,报请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建立以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组成基本抢险队伍,环保、农服中心等救灾队伍、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救互救和志愿者组织为补充力量的应急队伍保障体系。

  (二)经费保障

  饮用水源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须的专项资金,分级负担。

  (三)物资保障

  乡农业服务中心组要做好储备应急物资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各类储各应急物资要及时予以置换或补充。

  (四)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制定医疗救助保障计划,确定有关的应急准备措施、落实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设施、物资的调度方案。

  (五)交通运输保障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交通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派出所、村镇建设规划中心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根据各自职能开展交通运输保障的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对现场和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组织开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负责交通工具的保障,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在道路、市政设施受损时,要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

  (六)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组织饮用水源污染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制定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措施。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根据需要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安排警戒人员,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力曝对重点地区和重要设施及物资,特别是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各的警卫及防范保护。村民委员会要动员、组织当地单位和群众,协助公安部门实施应急治安保障工作。

  (七)人员防护保障

  有关部门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各,帮助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八)通信保障

  电信运营部门要保障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现场开通应急通讯设施。负责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的职能部门,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

  (九)技术装各与保障

  各专项职能部门要加强水源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装各,加强与区内水源污染应急处置专家的联系,确保及时得到技术援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制定社会动员方案,明确动员的条件、范围、程序和相关的保障措施,运用各种形式,将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和影响范围的对象动员起来,共同参与和配合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

  六、调查总结和评估

  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处置结束的同时,乡农业服务中心向乡领导小组汇报,再由乡领导小组向区应急指挥中心提交应急工作的调查和总结报告。汇报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事件发生的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当地的影响、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建议等。

  七、责任与奖惩

  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饮用水源污染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各、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调查的。

  (四)在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五)有关部门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水污染应急预案 7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学校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组织管理

  1、学校加强饮水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成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校长为安全用水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有效措施,责任到人。

  发生学校饮用水污染事故,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组(指挥领导组、宣传疏导组、后勤保障组、紧急救护组)为龙头,展开各项救护工作。

  2、规范师生饮用水供应工作,师生饮用水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定期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卫生要求(办理健康合格证),饮用水存放环境整洁,并加强日常检查,一旦发现变质,立即停用;未进行水质净化和消蠹的学校自备水源水应标有“非饮用水”的明显标示;学校应配备茶炉,同时为班级、宿舍配备足够数量的暖水瓶,确保学生饮用开水;确实不能保证供应开水的学校要号召学生自带白开水或纯净饮用水。

  3、加强师生的饮水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等,开展饮水卫生安全及水源性的'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饮水卫生安全的重要性及水源性的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学校使用的桶装净化水,要及时索取桶装水生产单位的有效卫生许可证

  复印件或饮水机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饮水机要定期消蠹,并由供水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消蠹。做好饮水机定期活洗消蠹书面记录,提醒饮水机活洗消蠹专业机构定期为学校的饮水机做好活洗消蠹工作等。

  二、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

  1、建立饮用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准确报告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

  2、任何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任何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饮用水污染事故隐患。

  3、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饮用水封样。

  4、积极做好中蠹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5、学校保健教师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四、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蠹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3、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4、当出现饮用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性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5、当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的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全校教工,及时解除控制。

  6、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7、对病人的处置:

  (1)停止饮用相关饮用水;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饮用水封样。

  (2)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已饮用过的水标本。

  (3)及时将病人第一时间送医院进行急救治疗,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同时通知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

  8、对可疑饮用水的紧急处置:

  (1)保护现场,封存有污染的饮用水;

  (2)追回已流出、储存、分发的饮用水;

  (3)在市疾控中心专家的指导下,对有蠹饮用水进行无害化处理。

  9、对中蠹现场紧急处置:对接触过污染饮用水的茶具、容器进行彻底活洗和有效消蠹。

  10、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专项登记工作,包括:饮水污染情况、班级、人数;因饮水而得病的学生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卫生监督部门、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卫生监督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水污染应急预案 8

  一、 目的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二、 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 、组长主要职责 :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 、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 、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 、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 、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 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 、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 、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水污染应急预案 9

  为了切实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组长主要职责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与各级部门及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组员主要职责

  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三、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形成由单位一把手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员主抓,供管水人员具体执行的管理模式,并逐一认真落实,达到实效。

  2、学校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的培训:组织供管水有关人员学习现行生活饮用水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卫生要求,使其知法、懂法、自觉守法,不断增强依法供水、管水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按要求履行其职责及义务,保证所供给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同时开展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及救援知识专门培训和教育,增强水污染事故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必要时进行现场实地演练。

  3、加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消毒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做好卫生防护、保暖桶定期清洗消毒等工作,针对水污染事故多发季节和环节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修,发现存在水污染事故隐患立即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水污染应急预案 10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将污染突发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

  保障公共安全尤其是把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是制定本预案的主要目标。既要依靠科学,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又要加强保障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重大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处理,实行由公司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各相关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根据污染事件类别、事态发展情况实行,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加强水资源监测和保护,以预防为主,杜绝人为诱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实行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按照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

  4.系统联动,应急迅速

  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预警、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预案中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应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快速有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宏祥盛物业青岛疾控中心项目部内发生的各类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水污染应急预案 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县水利系统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机制,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能力,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水域生态环境和水产品食用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和《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万安县境内发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污染事件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水污染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2)本县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并按照水污染事件的级别实行省、市、县分级响应。

  (3)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责任到位的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理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善后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处置手段科学、快速、高效。

  1.5突发水污染事件分级

  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利部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将突发水污染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和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3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

  (2)因水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千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严重影响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的;

  (3)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严重影响生产、生活供水的;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水体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人以上、10人以下;

  (2)因水污染事件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千人以上、5千人以下;

  (3)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4)因水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1.5.3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1人死亡,或中毒(重伤)5人以下;

  (2)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乡镇、农村饮水水源污染,影响安全供水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的。

  1.5.4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人员中毒(重伤)的;

  (2)因水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2、组织体系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县水务局成立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兼任,副组长由分管水资源的副局长兼任,成员由局办公室、水政水资源股、农水股、水建股、防汛抗旱办、水保股、水政监察队的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水政资源股,办公室主任由水政资源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内设5个应急分队,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水污染事件,各应急分队立即按照各自职责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1.信息分队:职责:做好水污染事件信息收集、归档、上报工作;负责应急车辆的调配。

  2.调查分队:职责:发生水污染事件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调查,评定事件等级,并将初步调查结果整理上报。

  3.抢险(救援)分队:职责:发生水污染事件后,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临时或永久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善后处理分队:职责:针对发生的水污染事件,组织技术力量拿出规划设计方案和资金预算方案;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行政、法律、工程等措施对水污染事件进行善后处理,如需采取工程措施,则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队进场处理。

  5.责任追究分队:职责:对导致水污染事件的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严厉查处其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向司法机关提供详细的调查材料。

  2.2职责

  2.2.1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及江西省、吉安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有关指示和要求;

  (2)负责对水利系统内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决定启动重、特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预案;

  (3)负责对突发水污染事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向省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报告突发水污染事件以及应急处置的有关情况。

  2.2.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接收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负责向省、市、县人民政府报告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有关情况;负责编写突发水污染事件情况的报告或通报等工作;

  水政水资源股:负责处理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核实判定重、特大水污染事件;指导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工作;负责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期间的水量应急调度工作;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工作;组织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监测、取样、水质数据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和污染扩散预测分析;负责突发地下水水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监测、取样、分析和地下水突发水污染事件污染扩散预测分析;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的其他各成员股室按业务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做好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的相关工作。

  3、报告与受理

  3.1报告

  突发水污染事件遵循“谁获悉、谁报告”的原则。

  (1)对发生的一般及较大水污染事件,要求在发现事件1小时内报告县、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下游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提前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2)对发生的重、特大水污染事件,要求在发现事件1小时内报告当地县级或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应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上报省水利厅,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下游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以提前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

  (3)对有生活供水任务的水源地及上游发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在1小时内通知供水单位,以尽快采取必要的水源保护措施,并及时启动应急供水方案。

  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登记表的格式和内容见附件。

  3.2报告受理

  县水务局值班室(电话:0796—5702xxx1022)负责接收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

  全县各乡镇场、应明确突发水污染事件受理专用电话,负责接收当地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

  3.3报告登记

  在接到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时,应立即对所接收的报告和信息进行登记,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污染特征及其他相关情况。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行动

  4.1.1事件认定。水政水资源股在接到局办公室批转的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和信息后,应对信息进行分析、核定,如确属重、特大突发水污染事件,且需要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配合处理的,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及水污染事件的处置意见。

  4.1.2应急启动。经领导小组同意可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应急领导小组在听取有关建议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后,确定应急任务、应急总目标,制定应急监测方案,指定应急负责人并下达应急通知。

  应急响应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必要时,召开领导小组会商会议,分析事件的原因、污染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影响,预测发展趋势,研究应对方案和处置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业务职能分工配合开展水污染事件处置的相关工作。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必要时向省、市人民政府报告。

  4.1.3应急监测。请水文局水环境检测中心,组织开展地表水、地下水水质的应急监测,并及时将应急监测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数据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的有关情况包括: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过程、事故地现场描述、上下游监测断面(点)位置说明和位置图;

  (2)事件发生原因;

  (3)污染物情况(物质、数量、浓度、监测频次等);

  (4)水位、流量、流速、天气等水文气象要素;

  (5)污染影响范围;

  (6)损失和影响情况;

  (7)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

  4.1.4应急措施。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中,必要时应采取筑坝封堵、拦截、分流等应急工程措施,以及在水体中加入有效降解物质等,以减缓污染程度及对下游的影响。

  4.1.5跟踪与续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事发地以及可能受到影响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水污染事件处置的进展情况以及危害趋势,编写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4.2响应结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结束应急响应: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影响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释放已降至规定的限值以内;

  (3)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且无继发的可能;

  (4)事故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进行的必要;

  (5)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3应急响应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写应急响应总体评估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响应启动情况;

  (2)开展应急监测的有关情况;

  (3)处置事件的过程、措施、任务完成情况和结果;

  (4)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以及处置后的遗留问题;

  (5)应急响应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应急响应总体评估报告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分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要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

  5、应急保障

  5.1资金保障

  多方筹措资金,落实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业务工作经费,确保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

  5.2装备保障

  突发水污染事件监测部门要配备有一定的应急、移动监测设施和设备,包括水质监测分析仪器、化学试剂、通讯、车辆等,以提高快速应急监测能力,保证应急监测需求。

  5.3技术保障

  统筹规划,加大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投入,建立和完善主要江河突发水污染监测体系、预警系统、应急处置决策支持系统。同时应建立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相关专业的专家库,确保在事件发生后相关专家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建议,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局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视水污染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调整,及应急响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6.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水污染应急预案 1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阜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辖区内或发生在县外但对我县有较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生产、销售、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辐射事故、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按照相应专项应急预案及规定执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要求,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1.5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

  2.1 领导机构

  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县人民政府是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行政领导机关。在县长领导下,县政府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先期处置;并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2.2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

  县人民政府设立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统一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总指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人民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成员: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粮食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国电信阜南分公司、中国移动阜南分公司、中国联通阜南分公司单位负责同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见附件2。

  县人民政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可对县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其他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县指挥部统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发生一般级别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后,县指挥部报告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调查评估等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见附件3。

  2.3县指挥部办公室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主要职责:承担县指挥部日常工作;推进全县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督促落实环境应急准备工作;办理县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4县专家组

  县环境应急专家组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组建和管理,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处置建议。

  2.5县现场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准备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应坚持关口前移,强化预案体系、风险防控、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建设等工作。

  3.1预案体系

  县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本级及本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当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2风险控制

  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分析评估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检查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开展本单位(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3.3应急队伍

  县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要不断推进环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或生产经营者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环境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建设,加大员工培训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确保环境应急先期处置有序有效。

  3.4物资装备

  县生态环境部门健全制度和规划,配备符合实际需求的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开展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和充实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建立物资储备信息库并实行动态管理,结合实际设立实物储备库。

  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资。

  3.5科技支撑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先进技术、装备的研究和应用,为环境应急处置提供科技支撑。县生态环境部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专家库,规范专家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

  3.6联动机制

  根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需要,加强相邻县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动,健全风险防范、信息通报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4监测预警

  4.1监测

  生态环境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突发事件监测机制,提高监测技术水平;通过日常环境监测、互联网信息、环境污染举报等途径,加强突发环境事件苗头性信息收集;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将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能力。

  4.2预警

  4.2.1预警分级

  对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标准见附件4。

  4.2.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新媒体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区域公众发布,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可组织人员逐户当面告知等方式。

  预警内容:预警原因、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

  县生态环境部门研判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发布预警信息的建议。

  预警原则上由县人民政府(专项指挥机构)或授权的生态环境部门发布,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政府通报。三级(黄色)及以上预警权限,由市人民政府或市生态环境局同时予以发布。

  4.2.3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设置危害警告标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装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3)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2.4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按预警信息发布级别相关要求,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威胁或危险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5信息报告与通报

  5.1信息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应立即向所在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人员。

  县生态环境部门接报后,立即核实、分析研判、分类报告。

  ①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4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

  ②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在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

  ③初步认定为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县生态环境部门可直接向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须在4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较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须在2小时内向省人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县人民政府可直接向国务院报告。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当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1)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2)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4)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

  (5)因环境污染引发聚集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及时续报信息。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的内容和格式,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规定执行。

  5.2信息通报

  因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县生态环境分局。其他部门和单位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后应及时向且生态环境分局通报。

  突发环境事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政府或生态环境部门,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

  6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县政府组织应对(县有关部门视情予以指导),其中,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指导应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报请省人民政府及省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指导应对。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将县级层面应急响应设定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个等级(见6.3响应措施)。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害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6.2先期处置

  各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迅速调度力量,尽快判明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人员财产损失,减轻或消除社会影响,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排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污染源。

  6.3响应措施

  县指挥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情况,报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在市指挥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1)三级响应。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三级响应,同时报告市指挥部总指挥。市指挥部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给予指导和支持。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2)二级响应。对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响应。县指挥部总指挥率领县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

  (3)一级响应。对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由市指挥部决定启动一级响应。县指挥部总指挥率领县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响应状态,县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县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

  6.4指挥协调

  6.4.1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县指挥部纳入省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共同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6.4.2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后,报请市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1)组织专家进行会商,研究分析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和发展趋势;

  (2)县人民政府先期设立的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应纳入市级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市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3)根据需要,县指挥机构相关成员单位派出前方工作组,赴事发现场协调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疗救治、应急保障、转移安置、新闻宣传、社会维稳等应对工作;

  (4)配合市指挥部统一组织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做好舆论引导;

  6.4.3涉及面较广、较敏感复杂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较大后果的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报请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应急响应,县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6.5应急处置

  县指挥部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污染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必要时,县人民政府可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

  县人民政府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气体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

  (2)转移安置人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域和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的居民。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医疗条件。

  (3)医疗救治

  迅速组织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疗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疏导援助。

  (4)应急监测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及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5)专家会商

  组织专家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和评估,判定污染物种类,预测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围和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污染区域隔离与解除、人员撤离与返回等措施建议。

  (6)市场监管和调控

  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场监管和调控。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次生灾害等。

  (7)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针对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县人民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5小时内要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

  (8)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侦查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事发现场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情绪疏导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引发聚集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6响应终止

  当事件处置基本完毕、污染物质降至规定限值以内、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时,由启动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7后期工作

  7.1损害评估

  应急响应终止后,县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

  7.2事件调查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7.3善后处置

  县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险企业开展理赔工作。

  7.4 总结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负责处置的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其中,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应报市人民政府,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总结应上报省人民政府。

  8附则

  8.1预案管理

  预案实施后,县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做好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备案。

  企事业单位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优化机制,不断提升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阜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政办秘〔20xx〕30号)同时废止。

  水污染应急预案 13

  为了保证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饮用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饮水安全”工作小组和应急处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介绍有关“饮水卫生”的知识。卫生室利用健康教育的时间向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度

  各班班主任要定期统计学生的情况,如果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5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三、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总务处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领导小组。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考核实行学校饮用水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3、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师生的饮水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4、添置设备:学校要对照配备标准,落实饮用水安全设施的配备。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校长报告,由校长报杨浦区教育局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部门、卫生监督所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病源保护。学校发生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封存所有的饮水和饮水设备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家属和社会群众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水污染应急预案 14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保证直饮水卫生安全,充分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合法权益,坚决遏制、杜绝直饮水水质事件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直饮水水质事件,及时控制直饮水水质事件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直饮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定,特制定我校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成立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学校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尽其能。

  1、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直饮水水质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直饮水水质事件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直饮水水质事件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三、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处理

  1、直饮水水质事件发生后,学校水水质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直饮水二次供水或桶装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师生正常直饮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师生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直饮水水质事件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水质事件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水质事件再次发生。

  5、当直饮水水质事件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水污染应急预案 15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人员及分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活饮用水日常管理:

  1、学校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当地疾控中心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2、由专人负责抽水、烧水、供水、消毒及管理设备设施。抽水房上锁,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疾控中心检测一次。

  3、开水房锅灶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保温桶每日使用前进行清洗和消毒方能使用,并做好记录。开水须烧开达到100℃,提供给学生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50-60℃后才提供饮用,开水桶应上锁,确保学生安全。

  4、饮用水管理员负责每日对自备水质进行监测:通过目测、鼻嗅、口尝和简单的化学试纸测定等手段,监测学校水质是否有变化。

  三、事故报告:

  1、学校疑似饮用水污染事故突发后,饮用水管理员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阻止其他任何人使用),立即报告校长并保留水样。

  2、校长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其它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确认。

  3、事故初步确认后,校长在10分钟内向县教育局、疾控中心(乡镇卫生所、)镇政府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应急处理:

  1、在校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或自习。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6、由华建国联系干净水源到学校,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3、正确接待媒体,有效避免负面报道。

  5、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6、由华建国联系干净水源到学校,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五、善后处理:

  1、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2、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3、正确接待媒体,有效避免负面报道。

  水污染应急预案 16

  一、指导思想:

  为及时控制和消除饮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保证我校教育、教学活动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校应急处理办法。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1、成立学校饮水突发污染事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学校领导小组设立7个工作小组

  (1)督查工作组:校长室、书记室,检查监督学校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2)宣传报道组:团委,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即时报道学校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防范工作。

  (3)学生工作组:学生发展中心,及时掌握学生健康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防范教育和学生的思想工作,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和学生中发病者、有密切接触史者的就地隔离工作,安排好学生的生活、学习。

  (4)治安保卫组:校卫队,加强校门管理,加强校门进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学校保卫值班和巡逻保卫制度。

  (5)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紧急控制管理期间生活服务工作和公共场所、规定场所的消毒工作。负责外来人员的防范工作。

  (6)综合协调组:校长室,责协调各部门的紧急控制管理措施,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和地区政府保持密切联系,负责突发事件的`信息核实、信息公布、信息报告工作。

  (7)医务防治组:医务室,负责宣传、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和落实消毒隔离工作。负责疫情收集、整理、报告工作,以及相关现场救护、转院医疗、采样留样工作。

  三、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学校课程管理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后勤保障中心、医务室四方联合广泛深入地开展饮水卫生安全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饮水卫生方面的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对饮水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减少饮水污染事件发生。

  2、对供水单位要索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后勤保障中心要派专人定期检查其送水人员的健康证和水质检验报告,并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消毒。

  四、建立学生、教师的健康状况报告制度

  凡在校内饮水污染事件后,任何人都应及时向医务室报告,医务室在接到报告后即要向校主管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处理办法

  (一)紧急处理

  1、医务室:做好紧急救护工作;

  2、后勤保障中心: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校卫队: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二)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污染饮水进行封存;

  2、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三)情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由学校统一上报。

  水污染应急预案 17

  为了提高我院预防和控制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学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突发学院饮用水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一、具体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二、具体措施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饮用水,做好水处理设备的检测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学院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院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1.建立报告制度

  院区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发现人及时向第一责任人汇报。由第一责任人向教育局和卫生防疫监督所报告。

  2.做好现场保护和水源处理

  保护好水源现场,请卫生防疫监督局及时提取水样。将污染水源彻底放尽,停止饮用。

  3.指挥协调

  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成员要各施其职,各负其责,指挥校区师生员工协调作好校区水源污染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院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院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院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学院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水污染应急预案 18

  为增强我校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学校应对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理水平,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即时地处理。我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1、总指挥:校长(汪慧)

  2、专职报告:安全副校长(朱玉刚)。

  事件发现人第一时间向学校安办报告,安办立即启动饮用水应急预案。专职报告人根据安办调查情况向教体局安全服务中心和区疾控中心报告事件发生的情况和初步处理情况。

  3、救治:医院医生、学校保健教师及相关人员

  4、现场保护:安办及相关人员

  5、协助调查:校长、安办、总务处、学校饮用水服务公司

  三、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学校一旦发生饮用水污染事件,立即启动饮用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具体措施如下;

  1、立即停止饮用水的供应。

  2、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迅速组织人员,积极采取措施。

  3、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4、做好其他在校师生,工作人员的安抚工作,各班主任老师管理好各班的学生,以防止出现混乱的.局面。

  5、学校专职报告人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张店区疾病控制中心。

  汇报内容:

  (1)报告饮用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2)学校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当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4)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6、安办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部门。

  四、做好预防工作

  1、切实加强饮用水的日常监测,完善学校净水设备滤芯更换记录和消毒记录,明确更换和消毒时间、责任人等记录,经常对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1)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突发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水污染应急预案 19

  为深入加强学院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院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院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学院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院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院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学院要成立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领导小组。

  三、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1、条件:学院发生生活用水、饮用水污染事件。

  2、处理办法:

  ①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饮用水的供应。

  ②迅速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区教育局体卫艺科科,同时报区疾病控制中心学校卫生科。

  3、汇报内容:

  ①报告饮水污染造成不适的'师生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

  ②学院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③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④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4、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登录并通知家长。

  5、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

  6、配合建设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8、保险机构介入处理。

  9、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0、书面汇报前因后果及处罚情况。

  11、整改计划、措施。

  四、学院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预防办法

  1、学院必须保证学生享有足量、卫生的饮用水。

  2、指定专人或兼职负责学院师生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3、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院使用的制水、供水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制定学院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5、院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和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6、学院要根据供水方式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管理要求执行:

  (1)桶装饮用水

  学生饮用桶装饮用水应做到:

  ①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②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

  ③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标识的标准;

  ④对饮水机有定期清洗消毒的制度并予以落实;

  ⑤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的记录;

  ⑥饮水机清洗宜请专业机构进行;

  ⑦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⑧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2)二次供水生活用水

  ①水箱每学期由专业机构清洗消毒并备案;

  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水箱加锁加盖;

  ③保持设施周围环境清洁;

  ④配合卫生防疫机构抽检水样。

  五、学院发生饮水污染事件报告程序和联系方式

  (略)

  水污染应急预案 20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水污染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预案本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建立校长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水污染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1)综合协调组;由组长程希印负责全面工作,由刘玉明组织,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应急处理组:由副组长林洪信负责,由罗福军、冯守成组织,应指挥调集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调集储备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以及维护治安,保证正常秩序。

  (3)后勤保障组:由副组长鲍国庆负责,由王晓东、冯世强、王化均组织,解决善后问题,保证资金和物品及食品供应,

  (4)疫情监测报告组:由副组长鲍国庆、林洪信负责,由罗福军、雷凤刚刘京军组织,牛国玲负责报告,班主任认真做好晨检日汇报。

  (5)健康教育组:由副组长鲍国庆负责,由罗福军、雷凤刚组织,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二、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及报告原则和内容

  1、责任报告单位:朝阳市财经学校

  2、报告人:牛国玲

  3、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和教育局、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时已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三、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明确责任疫情报告人。

  2、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学校、教育局和卫生行政机构报告。

  3、在生产和供水过程中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行政机构,同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污染严重水质无法改善时应停止供水。

  4、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卫生监督人员应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并作为水污染事故现场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和治疗。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污染源、污染环节和供水范围内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水污染应急预案 21

  一、应急预案目的

  在发生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时,能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稳定。

  二、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实施应急处理,成立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

  主要职责:

  调查协助组:

  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学校有关部门立即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报市疾病控制中心。

  人员救治协助组:

  协调单位与各级部门及单位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医务室做好第一时间抢救并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做好记录并通知家长。

  后勤保障组:

  总务处负责保留水样、装置容器、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各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并在各部门配合下,认真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当出现生活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供水途径,以保证饮用者正常生活饮用水问题,避免和减少水污染对饮用者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

  (4)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5)当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并公告居民,及时解除控制。

  (6)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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