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2-08-15 20:46:31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1

  一、事故类型

  1、财产事故:运输油罐车发生的使自身或其他物体产生损害的事故。

  2、车辆互碰事故:运输油罐车与其他车辆发生的一方或多方碰撞事故。

  3、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运输油罐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碰撞事故。

  4、设备事故:运输油罐车在装油、卸油过程中,损坏静态付油、收油设施的.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财产事故

  1、载油车辆发生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检查损害情况,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立即上报。

  3、伤及电力、煤气等具有危险性的设备,应立即报警,同时报告相关部门。

  4、伤及通讯、照明、交通信号、园林绿化、道路等公共设施应报告相关部门。

  (二)车辆互碰事故

  1、载油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查看对方车辆有无人员受伤。如有伤者,应立即抢救,并报警。

  3、车辆损失严重或有伤者,应当抢救伤者,及时报警。

  4、车辆损失在“保险简易处理程序”范围内,经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同意后,可以“私了”。

  (三)与非机动车、行人互碰事故

  1、载油车辆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碰撞事故后,应停稳车辆,切断电源,下车检查有无油品泄漏,并请周围群众帮助救助伤者。

  2、空载或检查无油品泄漏后,立即察看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有无受伤情况。

  3、如伤者轻微,经受伤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撤离现场。

  (四)设备事故

  1、装油、卸油车辆在装、卸油过程中,对静态装油、卸油设施发生碰、撞、挂、拉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

  2、检查车辆及装油、卸油设施有无漏油,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

  3、如果在装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装油人员关闭装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装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4、如果在卸油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关闭卸油阀,如无油品泄漏,与卸油等人员一道处理善后事宜,并报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事态严重的应报警。

  5、如有人员受伤,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报警。

  6、如果有油品溢出,需要移动车辆,禁止启动车辆,应当用人工将油罐车推离现场。

  三、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保护现场。为查明事故原因提供原始、真实的证据。

  四、如有火情发生,按“火情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五、如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发生,按“跑冒撒漏油品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2

  一、目的

  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对于突发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变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理及时”的要求,确保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时道路畅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群体性堵路事件、道路损坏和车辆故障等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反应。对造成安全隐患、发生路产损坏或人员伤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畅通,分公司特别成立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组 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 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xxxx

  五、应急响应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发现或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后,迅速组织路政人员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及时联系交警,维持现场安全,组织现场滞留人员撤离危险区域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2、如有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3、路政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4、路政人员勘查现场、查明路产损失情况、判断直接肇事车辆后,分别作《路政管理询问笔录》、《公路路政管理现场勘验笔录》、《路政管理违法行为调查报告》等法律条文,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必要时,还应找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者作为证人,取得证言。

  6、养护部门在接到路政人员通知后第一时间清理事故现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清理完毕。

  (二)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交通事故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事故上报程序如下: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后,应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领导和所长汇报,并向路政中队长汇报。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向值班所领导和所长汇报,监控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录像。

  2、 对于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协调程序:

  (1)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路面发生交通事故时,路政人员应立即联系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2)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的`运输车辆在收费站发生交通事故时,收费人员应立即联系路政、交警、消防、医疗等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实施救援。

  3、路政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雨、雪、大雾天气除外)。

  4、路政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5、维护现场安全,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员应及时勘验现场,采取询问、绘图、拍照等形式将路产受损情况调查清楚,完成相关的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三)恶劣气候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1、路政人员接到报案,应及时赶到现场并通知交警。

  2、到达现场后,应配合交警部门立即采取措施,摆放安全警示标志,指挥车辆缓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3、积极抢救伤员,并配合交警维持现场秩序。

  4、路政人员勘验现场,拍照取证制作、填写法律文书,经当事人认同后,由其签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现场后,配合交警部门对现场进行清理。

  6、路政人员统计路产损失情况,养护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最短的时间修复被损坏的路产,保证道路畅通及路产的完整性,并准备充足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反光标志筒,确保司乘人员及养护、路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3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校车运行监督管理,防范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乘车学生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及诸城市人民政府《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关于成立校车管理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发生在接送学生途中(有学生在车上)的校车交通事故。

  三、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学生宿舍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协调指挥,包括:人员救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沟通协调组。要求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2、人员救护组负责为受伤学生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区级以上医院;疏散引导组负责疏散其他学生;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汇报工作;沟通协调组负责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安抚工作、与交警部门、校车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四、预警预防

  (一)、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环境因素,如大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道路湿滑等;

  2、未按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或日常检修维护不到位,导致校车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

  3、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驾驶;

  5、校车驾驶人员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追逐利益忽视安全,超速超员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酒后驾车等;

  6、未配备随车照管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7、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安全知识不足;

  8、其他可能造成校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

  (二)、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1、校车应经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审批备案,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办理校车标牌,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2、校车车主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3、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5、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6、校车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校车;

  7、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8、照管人员应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认真履行职责;

  9、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外地机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违规车辆及其他证件不全、不符合安全条件和超载的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10、如遇恶劣天气,学校及时提醒校车驾驶人、学生及家长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校车接送学生安全。

  五、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一旦发生校车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服务学校报告。

  2、学校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向中心校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办公室报告,镇街学校应同时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人员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3、学校要立即派人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有伤亡要及时联系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或者家属。

  5、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

  6、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7、及时通知校车保险机构,配合保险机构做好对交通事故的评估和理赔工作。

  8、妥善处理好其他善后事宜。

  六、善后处理

  1、学生伤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参照"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置预案",注意在与家长协调时要求事故涉及的其他方责任人(如:校车租赁公司等),一同参与协商解决。

  2、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门立案后,由交警部门依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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