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广播电视台消防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20 02:10:26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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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广播电视台消防应急预案

  为加强本台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保护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特制定本预案:

县广播电视台消防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消防安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遵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消防组织的组成与任务

  成立消防领导小组。组长由台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台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平时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火警时的组织指挥工作。

  三、应急情况处置

  1、本单位若发生火灾,应及时组织人员按“灭火计划”的要求进行扑救,并向政府值班室报告。

  2、当火情严重,火势蔓延扩大,依靠自身力量无法控制和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9台与当地消防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消防队人员协助灭火。

  3、当火扑灭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清理现场,消灭火种,严防火情再次发生。

  四、消防安全工作基本要求

  1、要加强值班,落实好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2、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预案,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的数量配齐,摆放规范统一,加强管理。

  3、若下班时间发生火灾,所有人员接到火警通知后必须迅速奔赴现场,展开灭火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4、遇有季节转换,要加强防火教育和训练。同时,要定期组织人员对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灭火操作训练,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和使用方法,提高消防能力。

  5、健全每周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定期检查用电线路,防止老化,适时进行防雷击、防触电等教育,加强对家用电器的管理。

  6、消防器材不得随便挪用,如要使用,须经领导同意,使用中不得损坏,用后必须擦洗干净放回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