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我们可以养成良好的总结方法。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安全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安全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1
8月25日,我参加了暑假培训,有幸聆听临高中学林明国校长的《依法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讲座,感受深刻,这里就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校园安全责任重大,不容忽视。在讲座中,林校长讲诉了关于校园安全的触目惊心的许多例子,甚至是他亲身经历过的案例,给我内心的冲击很大,意识到校园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我们老师应该尽到教育的责任,这对我们自己也是一种保护,万一学生在校园发生什么意外,作为老师没尽到教育的责任,可能会给本人带来很大的麻烦。所以预防教育非常重要!
二、加大学生安全教育宣传的力度。安全教育不单是学校的事,家庭、社会、政府应负起相应的责任。无论学生是在校还是在校外,学校、家庭、社会、政府应共同配合进行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很重要。因此,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还应及时向社会、学生家长宣传安全教育,端正家长的`教育思想,使家长认识安全教育的重要性,自觉增强教育的责任感。
总之,学校的安全工作无小事,学生的安全更是牵动着千家万户,我们每个人都要关心学校的安全工作,时刻绷紧安全稳定这根弦,积极行动起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学校的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这样才能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努力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学校安全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2
“安全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最近在网上看到了那么多的令人触目惊心的校园安全事故,联系最近媒体报道的接连不断地发生的校园伤害事件,整天和活泼可爱的孩子们在一起,我深深的感觉到安全教育已成为中小学教育的一个重大问题。使我感觉到作为一名教师身上的责任重大。我们该怎么样才能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或者少发生呢?我反思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在学校安全教育工作中,我们如果领导得力,措施得到,好多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下面就我的一点看法和大家共同交流一下。
一、领导重视
我发现了一个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学生的安全问题被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重视了吗?学校领导重视了吗?教师重视了吗?把安全工作落实到了口头还是落到了实际行动上了?把安全工作做“细”了吗?如果做到了,我想学校的安全事故会比以前少许多,很多安全隐患会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建章立制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带领全体教师建立以主管校长为首的领导小组,建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将安全保卫工作列入各有关领导和教师的目标考核内容,并进行严格考核,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2、签订责任书。学校与各领导和班主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将安全教育工作作为对教职员工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3、建立学校安全意外事故处置制度。学校建立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制定意外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三、齐抓共管,做好预防
作为学校的班主任,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有充分了解,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开展各种各样的教育活动,利用班会、团队活动、课外活动、学科渗透等途径,通过讲解、演示和训练,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防骗、防煤气中毒、防校园暴力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使学生对安全事故有充分的'认识。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只要我们每一位领导和教师都像关心自己的孩子一样来关心我们的学生,联系社会治安机关和家长的齐抓共管,留心每一处安全隐患,真正做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的下一代就能健康快乐地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就能正常进行,我们的每一个家庭就会多一份幸福和温馨,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安定。
学校安全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3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有位教授说:教师是安全之魂,学生是安全之本,班级是安全之实,活动是事故之源。在学校安全教育学习模块中,听了几位教授和专家的讲座后,收益很大。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增强了对安全的防范意识。确实感到了做好安全工作责任的重大。
通过这次的学习,使我自己的安全认识又提高了一个层次,再次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确保学生安全保护教育工作中,我觉得更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首先,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责任重于泰山。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首先要为学生提供安全的生存空间,建立安全有序的生活、学习环境。确保学生健康、幸福成长,既是没一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家长们的愿望。作为教师的我,在以后的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其次,每一位教师都应该负起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安全工作是一个学校的首要事情,每个教师都有责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可在现实中,很多教师认为安全教育是学校政教处和班主任的事情,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要上好课就行了。殊不知,我们教师既要教书,更要育人。教师工作是一个特殊的事业。教师在教给学生知识的'同时,也要肩负起保护学生的职责,并且,教师自身的言行也将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学生。因此,在校园安全工作方面,教师必须首先树立起安全意识,重视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生安全工作的开展建立良好基础。
教师是学生安全的责任人,要努力增强安全责任感:首先要认真学习一些法律法规,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自觉杜绝体罚学生、辱骂学生等侵权行为。其次,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安全制度的学习,认知学校事故出现的类型,结合以前发生的安全事故分析发生的原因,掌握意外事故的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保证在教学中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且全方位地实施安全保护。第三,要明确教师的安全职责,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或者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或及时上报。另外,了解安全事故的范围,做好预防和处理。作为学校教师的一员,平时要对学校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方面了如指掌,并做好预防措施,通过会议、墙报和座谈等方式及时和反复向学生宣传,教会学生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正确的处理,避免事态的扩大,减少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说得多实在啊!且看一些触目惊心的数据吧:我国每年死于意外事故的少年儿童(18岁前)约8万人,是职业意外死亡率的4—5倍,我国每年死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少年儿童高达数千人。多么可怕多么残酷的事情!鲜活娇嫩的生命,还未绽放青春和美丽就这样消逝了。她牵动了多少人的心?承载了多少人的希望!作为教育者,怎不为之动容?
总之,只要我们每一位教师关心学校的安全工作,留心每一处安全隐患并采取防范措施,做一个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心人,学生就能健康地成长,学校、社会、家庭就能和谐地发展。
学校安全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4
一、晓之以理,从小事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
现在的学生接触的事物并不比成人少,并易受社会习气的影响,导致学校教育常常在社会不良气氛中显得苍白无力。如何抵制这些消极影响呢?必须注重从学生的日常小事入手,润物细无声,在小事中挖掘安全教育的材料。
1、从听到的小事提高学生的防范意识
我们在日常生活、教育过程中总会听到这样那样的事儿,其中不少是进行安全教育的好材料,如果我们善于发现、挖掘,学生会很容易接受教育。如:教师组织学生平时注意收集广播、电视、生活中听到的安全事故,然后谈谈自己的体会和看法。对学生收集的材料和体会,教师进行必要的点评,并张贴宣传,以提高安全警示教育。
2、从看到的小事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眼睛是我们接受信息的重要途径,生活中看到的许多小事同样是很好的安全教育材料。安全隐患不可根除,也时时在我们身边,我们要做的就是防范于未然。可以组织学生寻找发生在身边的安全事故及藏于身边的安全隐患,把自己的所见所闻编成小报张贴于班级或学校的公告栏,让学生得到警示教育,并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二、动之以情,在小事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有研究表明,体验是学生发展能力、形成技能的最好途径。教师只是一味地反复叮嘱或是训斥,而没有真正让学生去体验、去感受,那么学生是无法形成良好的技能的.。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也要从小事入手,在小事中让学生体验自我保护的重要性及自我保护的过程,从而形成技能。
1、在小事中利用各种机会去丰富学生的自我保护体验
“有同学在削铅笔时不小心把手割伤,捏着伤口,哭着,跑进教师办公室请求教师的帮助;有同学上体育课,不小心脚上擦破了皮,哭着……”各种各样的大小问题全部着急地找老师,学生已没有自己处理的意识。针对这一点,可以通过班会,让学生学习一些简单处理小伤的方法,模拟进行消毒,擦红药水,贴创口贴等。让同学们在活动中共同体验了自救、互救的过程,感受自救、互救体验。这样,真正受到小伤的时候就学生可以比较镇定地和老师一起处理。
2、在小事中创设各种情境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
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培养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使之有足够的能力和勇气沉着对付突发事件,这是安全教育的目的,也可说是现代素质教育的一项内容。如消防演练、模拟疏散等,在创设的情境中,通过体验让学生学习自我保护的方法,是一种捷径,能取到事半功倍之效。
三、导之以行,引导学生远离安全事故
安全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促使学生形成安全行为,从而在学习生活中远离安全事故。学校是公共场所,学习是集体性生活,学生是未成年、缺乏责任感的人群,安全隐患不可避免,我们要做好的就是防范于未然。防范于未然,重中之重是规范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引导学生以安全的行为在安全的环境中学习、生活、成长。导之以行,就是要注重引导与规范,引导学生积极开展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只要我们心中安全警钟长鸣,只要全社会都能携手关注学生安全,我们就能给学生撑起安全的保护伞,让学生在阳光下健康地成长,为我们的社会、家庭增添更多的和谐、幸福和安宁!
学校安全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5
国之古语:人命大于天!虽简单几个字,却道出了各行各业不可忽视的安全问题。阅古览今:从大的方面来说,国之盛状是“国泰民安”,人民是“安居乐业”;从小的方面来说,家人外出,也是“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可见安全是人之根本,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在培养祖国栋梁的校园,“安全”更似警钟长鸣,不能有丝毫松懈之处。作为教师,只有抓好安全教育工作,才能让学生安心学习,茁壮成长。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对安全教育有如下几点小小的体会。
一、校园的安全教育与教学质量必须双管齐下。
正如“安居乐业”一词中的“安居”与“乐业”是相辅相成的一样,若不“乐业”,能“安居”吗?同理,一个学校,学生以“学习”为主,学习是学生的“业”;教师以“教学”为主,教学是教师的“业”。抓好教学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激发学生对各种知识的.学习兴趣,让学生自觉地、自主地学习。让学生养成爱看书,爱查阅资料,爱追踪讨论、探究自己感兴趣的问题。但须注意,中国是历经长久的科举考试,以及前期的应试教育,令许多人走入了“死读书,读死书”的胡同中。教师在抓教学质量时也会走入一天到晚都是作业的魔鬼似训练,虽然让教室里的孩子们变乖了,不到处惹事了,但低视力的、低能力的学生却是一大片。这是教育中的糟粕现象,我们应该抛弃。古人常提“棋、琴、诗、画”,“文能治国,武能安邦”,“文韬武略”等,以及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不说明了教育的多方面发展。因此,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师在各科教学方面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和激发兴趣。学生只有爱学习,才会杜绝在校打架斗殴,无所事事的不良现象。才会让校园真正平安。
二、必须规范学生的行为习惯。
我国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过:“习惯成自然。”良好的行为习惯铸就人的性格,显示人的魅力,体现人的修养。良好的行为习惯让人受益终身。学校是培养人的地方,孩子们良好习惯的养成关系着祖国未来的社会风气。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我们,在培养学生行为习惯方面应该赏罚分明,公平公正地对待,才能让孩子们“知荣辱,辨是非”,只有爱憎分明,才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普法教育迫在眉睫。
面对是非观念弱,荣辱感不强的学生,他们对许多事产生好奇感。在农村,由于一些家长的乱开玩笑的话语,更让孩子们带进了校园,不加辨别地说和做。给其他同学带来伤害。我觉得,学校应该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让孩子们明白“肖像权”、“名誉权”等,加强法律意识,安定校园环境。
四、亟待整顿的家长教育。
目前,在很多的家庭中,一是独苗苗成了公婆的手上明珠,父母的心中肉,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溺爱现象随处可见,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更谈不上严格。二是父母天天沉溺于麻将馆,地主桌,对孩子的教育放任自流。孩子放学要么守在喧闹的麻将桌旁,两眼发困不能回家,还挨赌输了的父母的气;要么钻进网吧,也昏天黑地玩游戏,看图像;要么独守“空”房,饱一顿,饥一顿;要么三五成群,从这个山坡,浪荡到那个街角,打架斗殴没话说。三是留守儿童,公婆管其生活,却不能引导心灵的成长。孩子对公婆的逆反心重,不听公婆絮絮叨叨念陈旧的教育。特别是放任自流性的家长,学生在学校闹事,教师请家长,家长“忙”,总请不来;教师家访,家中大门紧闭。学校与家庭这一教育环节严重脱钩,加大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难度。故,家长理应接受“培养孩子”的教育。
学校安全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6
通过学习,使我更加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意义。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学校的安全不仅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而且还会影响到学校和教师的切身利益。提高安全意识,科学管理,坚决杜绝故意伤害,有效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创建和谐校园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我做为教师应尽的义务。学校安全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核心是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安全也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关注,需要包括教育部门和学校共同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校园意外伤害事故越来越多,真可谓是防不胜防。虽说校园意外伤害事故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我们学校要尽一切可能,想一切办法,用一切力量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率和事故程度降到最低。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一旦发生,只要按照一定的思路,注意章法,处理起来就较为顺利,且能收到“坏事变好事”的效果。就上述事故的处理来说,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1、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要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报告。要重视对双方学生家长的第一次通报和他们的第一次会面,因为这是处理好事故的基础。
2、要注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给人留下不负责任或偏向某方的印象。
3、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公安机关和保险公司报告情况,以得到上级和相关部门的正确指导。要成立专门事故处理小组,并派专人负责接待,这样既能保证处理口径前后一致,又不至过多干扰学校的正常秩序。
4、体谅双方,同情受害方。即使在双方当事人情绪失控时,也要冷静克制,从心理和情感上让双方接受。
5、必要时可借助双方亲友的作用,走曲线解决问题的道路。
6、不怕上法庭,不受要挟。这将是今后学校经常要面对的现实,校方应主动寻求司法途径,相信司法公正。
7、战略上不怕上法庭,战术上要重视上法庭。要做好上庭的各种准备,包括法律知识、事故事实、物证的准备,以用法律和事实维护学校权益。
8、要利用案例,及时在学校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要经常在教工和学生会议上通报事故处理过程,统一大家的思想,让大家学会今后遇到相似问题时的最佳处理办法,做好预防工作。
9、对受害方要给予尽可能的安慰,但学校若无过错,则决不能赔偿(在本案中,学校只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出于人道主义精神,给了受害方一定慰问)。
10、“晴天备伞”。要为学生上好“校园伤害险”和“学生平安险”,鼓励和提倡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为孩子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以降低出险后的处理难度。
其次,分析、解决此类纠纷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学校安全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7
我国的大中小学共有两亿多在校生,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社会群体。长期以来,学生的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学校、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因而,学校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救自护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据了解,我国每年大约有1.6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人,也就是说每天将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这是何等触目惊心的数据!从我们呱呱坠地开始,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的一个鲜活的生命。我们在父母的庇护下,渐渐长大,当我们离开母亲的搀扶,摇摇晃晃地行走在人生道路上以后,我们一直依赖着"安全"这个拐杖。没有它,我们可能会摔跤;没有它,我们可能走不过风风雨雨;没有它,我们更不可能到达人生辉煌的顶峰。谁若忽视安全,谁就将付出惨重的代价。虽然我们还没走上自己的人生路,现在依旧在学校明亮宽敞的教室里,享受我们的学生时代,但是不管何时何地,都要有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安全与我同行!校园是我们每天生活、学习的地方,每天大约三分之二的时间是在学校里度过的,所以说校园的'安全隐患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命安全。
我们当中很多人每天要在学校和住房之间往返好几趟,不管步行也好,骑自行车也好,途中大多要走马路或穿越公路。想想看,当你们走在马路上时,是否曾经有过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是不是有同学追追打打?是不是有同学边走边看书?是不是有同学随意横穿公路?是不是还有同学骑自行车时喜欢显示自己的本领,故意双手离把或单手骑车?如果回答有肯定的话,说明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安全意识不仍旧不够!中学生是道路交通行为中的弱势群体,要学会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应该十分爱护,应该十分珍惜。出入平安,这是大家都希望的。然而,许多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某些不经意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请大家千万有要防患于未然的意识!在学校里,体育课上的运动项目,课间的追逐打闹,由小纠纷引起的动手动脚,和不认识的闲杂人来往……都对自身安全造成影响。不要轻视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问题,往往就对你的生命造成一定的隐患。所以,在校园学习的同时,要时刻都有自我保护的意识。
同学们,生命只有一次,我们要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
学校安全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8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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