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心得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有这样的时机,要好好记录下来,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到底应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工作心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工作总的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1998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原则是:“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20xx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原则作了修改,规定:“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这是实行责任制的规定。政府、部门、单位、公民都是消防的主体,缺一不可,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有机结合,共同构筑消防安全格局。这是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10年后经验总结得出的共识,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更有利于消防工作的全面开展。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所规定的新原则,可以说是将消防工作具体落实到人,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消防灭火工作的义务。但是,应当提醒注意的是:任何一级政府、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能任意组织未成年人、孕妇、老年人、有较原重身体缺陷的残疾人参加消防灭火工作。这些人,由于智力、体力、身体等方面可能有这方面或那方面的'缺陷,往往行动不便,不但不能有效灭火,还缺乏逃避火灾伤害或次生灾害的能力,还需要别人帮助、保护他们。因此,一旦发生火灾,任何一级政府、任何单位、任何人都应该在第一时间积极组织人员有效的将他们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加以保护,不能将火灾灾害人为扩大。要做好此项工作,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平时应积极参加知识学习及消防演练,提高消防灭火工作能力;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积极增加消防灭火设施、设备,平时应加强火灾隐患的排查,减少火灾的发生率及火灾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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