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时间:2024-07-05 19:21:09 瑞文网 我要投稿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精选8篇)

  科研课题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营造良好校园文化氛围、解决教育教学中发现的问题、提升个人专业水平、增加个人收入、以及推动行业长久发展等方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精选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精选8篇)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 为加强医院科研课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二、课题申报与立项

  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积极申报符合医院学科发展方向和自身专业特长的科研课题。

  2. 申报者应按照课题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提供真实、准确的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案、预期成果、研究团队、经费预算等信息。

  3. 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推荐意见,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4. 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课题,由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统一上报申请立项。

  三、课题研究过程管理

  1. 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与医院签订课题任务书,明确课题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研究进度、经费预算等内容。

  2.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和研究计划,认真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3. 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研究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课题的研究进度、研究质量、经费使用、团队协作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需对课题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人员、经费预算等进行调整,课题负责人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报医院学术委员会批准。

  四、课题经费管理

  1. 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专人管理的原则。

  2. 课题经费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课题任务书和经费预算执行,符合国家和医院有关财务制度和规定。

  3. 课题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经费使用,确保经费用于课题研究的直接费用,如实验费、材料费、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劳务费等,以及间接费用,如管理费、绩效支出等。

  4. 课题经费的报销应按照医院财务制度和规定办理,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和凭证。

  5.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课题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定期对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五、课题结题管理

  1. 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结题申请,并按照课题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交课题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经费决算等相关材料。

  2. 科研管理部门对结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

  3. 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课题,由科研管理部门按照课题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统一上报申请结题。

  4. 课题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的原始资料、实验数据、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相关材料整理归档,交医院科研管理部门保存。

  六、课题成果管理

  1. 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软件、标准、指南等,应按照国家和医院有关知识产权管理的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

  2. 课题成果的署名应符合学术规范和伦理要求,体现课题研究人员的贡献和责任。

  3. 医院鼓励课题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对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2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学校科研课题管理,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研究、结题及成果推广等管理工作。

  二、课题申报

  1. 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申报。教师应根据教育教学实际和个人研究兴趣,选择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课题进行申报。

  2. 申报课题应填写《学校科研课题申报书》,明确课题名称、研究背景、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成果、研究进度和经费预算等。

  3. 课题申报书经所在教研组或年级组初审后,提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三、课题立项

  1.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根据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 经评审通过的课题,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下达立项通知书,并在学校内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3. 立项课题负责人应在接到立项通知书后的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课题研究任务书,明确研究任务和责任。

  四、课题研究过程管理

  1.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研究任务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

  2.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定期对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督促课题负责人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3. 课题研究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内容、调整研究人员或延长研究期限等,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课题经费管理

  1. 学校设立科研课题专项经费,用于支持课题研究。课题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合理节约的原则。

  2. 课题负责人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并按照预算使用经费。

  3. 课题经费的报销应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凭有效票据经课题负责人签字、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学校领导审批后报销。

  六、课题结题

  1. 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结题申请,并提交课题研究报告、研究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结题申请进行评审,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

  3. 经评审鉴定合格的课题,由学校颁发结题证书,并对优秀课题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课题成果推广

  1. 学校鼓励课题成果的推广应用,对于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课题成果,学校将组织推广交流活动,促进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 课题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将作为课题评价和教师科研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学校教师科研工作考核和评价体系,对在科研课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和处理。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3

  第一条总则

  为使我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全程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促进我校课题研究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课题研究的生产力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本条例包括课题的申报、审批、管理、经费、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等内容。

  本条例适用于江苏省阜宁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

  第二条课题管理的组织

  1、教科处是我校教育科研管理领导机构,负责全校教育科研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2、教科处具体负责规划的制定,组织课题申报与评审,进行课题的过程管理,评选优秀科研成果与科研工作者,组织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处理有关教育科研课题日常性工作等。

  第三条课题立项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课题指导思想正确,立论依据充分。

  2、创新性原则。课题要在前人或他人未能解决或未能完全解决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有所创新。

  3、实用性原则。课题必须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和实用价值。

  第四条课题的内容和申报人

  1、课题内容应属于普通基础教育范畴,着重研究与学校教育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研究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教育调查、教育实验、经验总结、文献研究及应用技术研究,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学校教育改革有指导作用。

  2、课题的主持人或负责人必须是本校的教职员工。

  3、与外单位协作的课题,凡以本校为主的,亦可由本校教职员工提出申报。

  4、课题的时限一般不超过5年,超过者须说明理由。

  第五条课题的申报和审批

  1、课题申报人应填写《江苏省阜宁中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议定书》,说明研究的目的、意义、采用的方法,所具备的条件、成果形式和经费预算等,《协定书》一式两份,上报学校教科处。

  2、教科处接受申报后,主持召开课题论证会,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作开题报告,并对有关质询进行答辩,在此基础上由评审组评议审批,批准的课题列为学校教育科研课题。

  3、课题批准后,教科处将《议定书》加盖公章,一份发还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一份留教科处存档。

  4、课题批准立项后,同一课题又申请到了更高级别的课题,应在两个月内报教科处备案,该课题的管理、鉴定,经费等不由教科处负责,但该课题享受学校奖励。

  第六条课题的管理

  1、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将课题研究列入工作的计划,加强领导与督促检查,学校应在时间、人力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并把课题研究的时间和成果作为教师工作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2、在课题研究过程中,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于每学年初提出本学年工作计划,学年末写出工作报告,向教科处汇报进度,教科处每学年集中检查一次课题进展情况,提出意见,亦可组织经验交流。

  3、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在研究工作进行期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研究计划或推迟计划实施,必须由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报经教科处批准,予以备案。

  4、课题组要严格执行《议定书》里的有关条款,无故不执行《议定书》或拖延时间太久者,教科处要对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

  5、因故未按期完成课题者,允许承担人申请不超过一年的宽限期,宽限期满未完成者,撤消其承担的.课题。

  6、课题完成后,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应向教科处递交总结报告、成果摘要报告、全部科研成果。

  第七条课题的经费

  1、凡经教科处审核、学校同意立项的科研课题,学校将视课题情况给予适当的资助。

  2、课题经费的使用限于有关课题的开支,如资料的购置、资料的印刷,举行研讨、咨询、论证、成果鉴定等小型会议费及调研差旅费等。

  3、课题的经费由校长室审批,教科处审核。

  第八条成果的鉴定

  1、由教科处根据鉴定成果的指标体系与方法,负责对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

  2、到了课题结题阶段,课题主持人或负责人,要做好工作总结、资料归档和财物清理等工作,撰写研究报告,对取得的成果作出自我鉴定并送教科处。

  3、教科处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议鉴定小组,召开鉴定会,作出成果鉴定报告。

  4、将研究成果的评语填写在《申请议定书》内,存入科研业务档案,作为考核成绩和评奖的依据。

  第九条成果的奖励

  学校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课题经评审得以结题,将得到相应的奖励。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 为加强医院科研课题管理,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化等管理工作。

  二、课题申报与立项

  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申报课题应符合医院的学科发展规划和科研重点方向。

  2. 申报人应按照课题申报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报书,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研究方案、研究基础和预期成果等信息。

  3. 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和医院科研资源,择优推荐或立项。

  三、课题实施管理

  1. 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应与医院签订课题任务书,明确研究任务、目标、进度、经费预算和考核指标等。

  2.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任务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课题研究,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汇报研究进展情况。

  3. 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协调解决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课题按计划顺利进行。

  四、课题经费管理

  1. 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医院有关财务制度进行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2. 课题负责人应合理编制经费预算,按照预算使用经费,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医院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经费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课题结题管理

  1. 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结题申请,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2. 医院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对课题完成情况、研究成果质量、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价。

  3. 结题验收合格的.课题,予以结题;结题验收不合格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重新申请结题。

  六、课题成果管理

  1. 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新技术、新方法等,应按照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进行登记、保护和推广应用。

  2. 医院对取得突出科研成果的课题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加大学校对教育科研的规划、指导力度,促进本校教育科研成果水平的提高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科学研究必须贯彻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倡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和勇于探索的精神,站在时代的前沿,为本校教育改革的深入和创学校品牌作出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本校教科室对申报立项的我校全国、省、市和校教育科研课题进行管理,并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全校教科研炭展规划、课题指导。

  2、制定教育科研课题管理的办法及有关章程、规定、制度。

  3、负责课题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评审、成果鉴定、验收、奖励和推广工作。

  4、对批准立项的科研课题研究实行全程监控。

  5、负责协调校内外各种学术团体和组织的关系,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有关活动,促进校内外交流与合作。

  6、搞好教科研服务,提供教科研指导、教科研人员培训和信息的提供。

  7、做好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第四条申报的课题要有课题负责人,教科室与课题负责人定期开会,指导和管理课题研究。

  第三章选题和申请

  第五条各部门及教师根据实际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自拟课题申报。

  第六条申请人必须政治立场坚定,而且必须是课题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任务。

  第七条教科室根据上级有关课题规划精神,公布课题指南,各部门及教师可从中选题申报。

  第八条课题负责人一般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资格或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第九条课题申请人要在对所申报课题的意义价值、完成条件、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进行详细的论证和设计的基础上写出完整、可行的研究方案,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申请书》,送教科室进行申报。

  第十条填报登记表时,如有多人参加课题研究,必须注明一位课题负责人(也称第一申请人),申请书应由课题负责人签名报出。

  第十一条所负责的立项课题若前一项末完成者,不得申报新的立项课题。

  第四章评审和立项

  第十二条课题负责人将相关申请资料递交教科室,由教科室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必要时聘请专家进行评审。对巳获准的立项课题,经学校行政会审批同意后,由教科室向课题负责人发放《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课题立项的.基本标准是:

  1、对本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或理论指导作用;

  2、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较大作用;

  3、课题研究目标明确,论证充分,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第五章课题研究过程管理

  第十三条立项课题的管理由学校教科室负责。

  第十四条学校教科室结合立项课题研究,对课题负责人及其主要参与者进行教育科研系列培训,以提高研究者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促进课题研究的深入开展;向研究教师和个人提供教科研咨询指导,组织研讨,帮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第十五条课题经正式批准立项后一月内,课题申报人应将该课题经修改后的方案报教科室存档,进一步落实研究工作,也可以征求专家的建设性意见。

  第十六条课题组负责人对教科研课题负责论证、指导(包括:课题发展方向、解决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科研工作的开展。课题组应建立课题的学习、研讨(原则上每月应不少于一次)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将研究资料及时上报教科室,以确保档案研究的完整.有序。

  第十七条课题组在每个大的`研究阶段结束后;应完成书面的阶段总结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并报教科室,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学习与合作。

  第十八条在立项课题研究过程中,因故对研究方案、参加人员等作重大调整的,由课题负责人书面申明情况上报教科室。

  第十九条立项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教科室提交全部成果汇报,进行经费结算。

  第六章验收和鉴定

  第二十条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向教科室提出结题申请报告,同时提交如下材料:

  1、研究方案;

  2、研究成果主件、附件;

  3、研究总结报告(含自我评价材料);

  4、反映课题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资料)。

  第二十一条立项课题成果的鉴定,主要采用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和通讯鉴定。鉴定由教科室负责,专家组成员由校长办公室聘请。

  第二十二条鉴定完成后,课题组负责人应将完整的成果材料、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鉴定书(复印件)、研究经费决算等各一份交教科室存档。验收合格后发给《教育科研课题成果验收合格证书》。

  第七章推广和应用

  第二十三条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益有重要意义的成果,学校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宣传和推广。对一些优秀的课题研究成果,由教科室向有关部门推荐参加评奖,或发表在校刊和学校博客上。

  第二十四条教科室对已结题的教科研课题,根据《学校教育科研奖励执行办法》及课题应用、推广的实际价值情况,由校委会讨论,对科研成果进行评定和奖励。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6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院科研课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题申报

  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2. 申报课题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可行性。

  3. 申报人需按照课题申报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包括研究背景、目的、内容、方法、预期成果、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等。

  三、课题立项

  1. 医院成立科研课题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2. 评审主要依据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研究方案的合理性、研究团队的实力以及预期成果的应用价值等。

  3. 经评审通过的'课题,予以立项,并签订课题任务书。

  四、课题研究过程管理

  1.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和研究计划组织实施研究工作。

  2. 定期召开课题进展汇报会,课题负责人向医院汇报研究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3. 医院对课题研究进行中期检查,重点检查研究进度、经费使用、阶段性成果等。

  4. 对研究进展缓慢或存在问题的课题,医院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课题负责人改进。

  五、课题经费管理

  1. 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2. 经费使用需符合相关财务制度和课题预算,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差旅费、会议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等。

  3. 课题负责人应合理安排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医院财务部门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

  六、课题结题

  1. 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结题申请,并附上研究报告、论文、专利等研究成果。

  2. 医院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评估课题完成情况和研究成果的质量。

  3. 结题验收合格的课题,办理结题手续;不合格的课题,限期整改或予以撤销。

  七、课题成果管理

  1. 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著作、专利、新技术等,应及时进行成果登记和归档。

  2. 医院积极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院的竞争力。

  八、奖励与惩罚

  1. 对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课题团队和个人,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未按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或在研究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

  1. 本制度由医院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7

  一、总则

  1. 为了加强科研课题的管理,提高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科研课题,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市级以及单位自立课题等。

  二、课题申报与立项

  1.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发布课题申报信息,并组织相关培训和指导。

  2. 研究人员根据课题申报指南,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发展方向,填写课题申报书。

  3. 申报书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提交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

  4. 初审通过的课题,由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建议。

  5.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科研管理部门确定拟立项课题,并报单位领导审批。

  6. 经审批同意立项的课题,科研管理部门下达立项通知书,与课题负责人签订课题任务书。

  三、课题实施与管理

  1.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任务书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课题负责人应定期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课题进展报告,如实反映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3. 科研管理部门对课题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课题按计划顺利进行。

  4. 课题实施过程中,如需对研究内容、研究方案、研究人员等进行调整,应提前向科研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课题经费管理

  1. 课题经费应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和课题预算进行管理和使用,专款专用。

  2. 课题负责人应合理编制课题经费预算,明确各项经费的支出用途和金额。

  3. 经费报销应按照单位财务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经课题负责人签字、科研管理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审批后报销。

  4.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课题结题与验收

  1. 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及时整理研究成果,撰写课题结题报告,并提交相关研究资料。

  2. 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研究成果的.质量、创新性、应用价值以及课题任务书完成情况等。

  3. 验收通过的课题,由科研管理部门颁发结题证书,并对优秀课题成果进行表彰和推广。

  4. 验收未通过的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请结题验收。

  六、成果管理与转化

  1. 课题研究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专利、软件、产品等,应标注课题资助来源。

  2. 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课题成果进行登记、归档和管理,并积极推动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3. 对于具有重大应用价值和产业化前景的成果,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促进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科研课题管理,推进医院的科研工作,根据国家、各部委及北京市等行政部门制定的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教职工承担国家、部、委、市、校科研课题管理机构以及医院批准立项的各类课题研究任务,均按本办法执行。国家、部、委、市科研课题管理机构有各自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医院科研课题管理原则

  (一)研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卫生保健是医院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理论问题与实践问题;服务于医院的改革、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和医疗水平不断进步。

  (二)鼓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争取获得国家、部、委、市科研课题的立项。

  (三)鼓励青年医师申报青年科学基金及各类人才基金。

  (四)设立院归国人员启动基金及院青年启动基金,鼓励院科研基金受资助者申报各类国家、部、委、市、校级科研课题。

  (五)课题研究贯彻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四条 医院科研处负责课题日常管理,及院学术委员会审议课题立项等事项。

  第二章 课题立项

  第五条 立项科研课题包括以下类型:

  (一)国家、部、委、市、校主管机构设立的研究基金。

  (二)全国性一级学会组织立项的课题。

  (三)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科研基金。

  (四)横向协作科研课题。

  第六条 科研课题申报由科研处组织、落实:

  (一)院外各类科研课题的申报由科研处根据申报指南通知动员。各科室依据通知精神组织课题申报。

  (二)院科研基金申报由科研处发申报通知。各科室依据通知精神组织课题申报。

  第七条 科研课题申报要求:

  (一)科研课题申报者必须确定一名课题负责人。

  (二)申报科研课题按文件规定的内容、形式、份数,在规定的日期内填报申报表,经科室同意签字后,统一交科研处。

  第八条 科研课题立项评审:

  (一)申请立项各类科研课题报科研处初审;申报课题无名额与条件限制的,科研处初审合格后盖章上报。

  (二)申报课题有名额限制的,由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申报课题;院科研基金课题经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按赞成票数超过三分之二者确定为立项课题。

  第九条 科研课题立项后,医院为其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课题组成员所在科室应予以支持,统筹安排工作,确保科研课题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

  第十条 课题研究实行负责人制。课题负责人要按本办法的规定和课题立项申报的研究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做好开题、结题等课题研究的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 已批准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得更改研究计划,因特殊情况需要对研究计划作出重大调整或终止课题研究的,须由课题组提交请示,经课题负责人所在科室签署意见,报课题批准立项机构批准。

  第三章 课题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各类科研课题均列入医院科研计划,医院对各类科研课题统一实行科研处、课题负责人所在科室、负责人三级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合理配置人员、经费与信息等资源,协调各方面事物,组织课题研究,确保课题研究按计划执行并如期完成。

  第十四条 课题负责人及成员所在科室应加强对课题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并在时间、人力、财力和实验条件等方面给予保障和支持。

  第十五条 科研处对课题研究实行全程管理。课题研究过程管理的基本内容是监控研究方向与研究进度,基本方式是咨询与检查。科研处应当经常向课题负责人问询,以掌握课题研究情况。科研处对各类课题研究进行中期检查。各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检查时向科研处提交课题研究中期报告。科研处汇总检查情况报告学术委员会。

  第十六条 在科研课题研究检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科研处报请医院学术委员会批准,中止或撤消其研究课题,并追回所用经费:

  (一) 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或研究方向的课题;

  (二) 自行中止研究的.课题;

  (三) 拒不接受检查的课题;

  第四章 课题结题

  第十七条 凡列入医院科研计划的科研课题,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均须对其研究进行结题。医院立项课题由科研处组织结题鉴定,院外立项课题按批准立项机构的规定进行结题鉴定。

  第十八条 课题结题鉴定的准备工作由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科室负责。

  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一)提出结题方式、时间、地点及接待工作方案,其方案经与科研处商定后实施;

  (二)提供科研课题结题鉴定书、课题研究报告、产品、著作、论文及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 院科研课题结题鉴定由科研处组织,院学术委员组成专家组鉴定。

  第二十条 结题鉴定的内容与标准

  (一)被鉴定课题成果观点的正确性、材料的真实性、研究方法的可靠性以及成果的创造性与学术价值;

  (二)被鉴定课题成果的推广应用价值;

  (三)被鉴定课题成果中存在的不足与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四)鉴定结论意见,或者为通过鉴定,同意结题;或者为作必要的调整后结题;或者为不能通过鉴定,不同意结题。

  第二十一条 科研课题结题鉴定可以采用会议鉴定与网络鉴定两种方式。 经结题鉴定组鉴定为同意结题者,由科研处复核后填写鉴定意见并存档。

  第二十二条 科研课题结题鉴定结论为不同意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应根据鉴定专家组的意见制订继续研究的工作方案,待研究成果达到预期结果后重新申请结题鉴定。继续研究工作方案报科研处备案。

  第五章 课题档案管理

  第二十三条 科研课题研究材料统一由科研处立卷归档。课题结题后,课题负责人应在一个月内将课题研究全部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原始资料移交院档案室。

  第二十四条 科研课题档案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批准立项文件、课题研究任务书、协议书、论文原件或复印件、研究样本、课题研究中期报告书、结题申请书、课题研究报告、著作、成果获奖文件、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材料,经费结算表等。

  第二十五条 科研课题获得院外奖励的,课题负责人应在批准文件下发1个月内将批准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科研处存档,科研处将原始资料移交院档案室。

  第六章 课题经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科研课题研究经费来源

  (一)院外立项科研课题批准机构下达的课题研究经费;

  (二)院科研基金课题经费在医院科研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科研课题经费,包括院外课题管理机构下达的经费与医院匹配资助的经费,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纳入医院财务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结余结转。

  第二十八条 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加强经费管理,并于课题结题前到财务处办理课题经费报销手续。课题经费报销由科研处、财务处共同审核。

  第二十九条 凡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而蒙混通过结题并办理经费报销手续的课题,一经发现,由科研处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撤销其鉴定结论,追回全部经费,并报请医院及课题立项批准机构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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