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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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1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分析本文
一、这三个阶段的叙述,有见有闻,有详有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1.写仲永少时天资聪明,是以闻的形式。
2.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不能称前时之闻,是以见的形式。
3.写仲永最终沦为平庸,又是以闻的形式。
见闻结合,使叙事显得真实可信。
1.课文详写第一阶段。铺陈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
2.后两个阶段略写,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
这样详略处理,有力地突出了伤这一主题。
二、文中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三句中的几个副词对表达文意有何作用?
形象具体地表现了仲永才思敏捷,天资非凡。
三、分析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邑人,不使学一句。
本句用极其凝炼的笔墨,揭示了仲永才能衰竭,天资尽丧的原因。
利:表现了其父贪求钱财、鼠目寸光的性格特点。
环谒:概括了其父求财的`可鄙行为。
不使学:暗示了仲永泯然众人的必然结果。
本段以议论为主,讲了两层意思
四、这一段中,受于天指什么? 受于人又指什么?
受于天是指人的先天条件好,即有天赋。
受于人是指人的后天学习和所受到的教育。
五、我们可以从仲永身上吸取哪些教训?
人的智力发展存在着某些差异,但这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后天的教育和学习。青少年应正确认识自己:天资好的,加上勤奋学习,可能成为栋梁之材;反之,即使天资再好,如不学习,同样会碌碌无为。另一方面,即使天资差的人,如勤奋学习,也可以成为有用之才。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2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杨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翻译】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见过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有人用钱财和礼物求仲永写诗。他的父亲认为那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叫他写诗,已经不能与从前听说的相称了。再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说:“他才能完全消失,普通人一样了。”
王先生说:仲永从小通达聪慧,会做诗的能力,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得到的禀赋,比起有才能的人高多了。最后成为普通人,是因为他后天的学习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先天得到的,禀赋如此之好,却由于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没有先天的禀赋,本来就是普通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普通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3
作品原文
伤1仲永
金溪2民方仲永,世隶3耕。仲永生4五年,未尝识5书具6,忽啼求7之。父异8焉,借旁近9与10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11、收族12为意13,传一14乡秀才观之。自是指15物作诗立就16,其文17理18皆有可观者。邑人19奇20之,稍稍21宾客22其父,或以钱币乞23之。父利其然24也,日25扳26仲永环27谒28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29中,从30先人31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32。又七年,还自扬州,复33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34。“
王35子曰:仲永之通36悟37,受38之天39也。其受之天也,贤40于41材42人远矣。卒43之为众人,则其受于44人者不至45也。彼其46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47耶48?
词句注释
1、伤:哀伤,叹息。
2、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3、隶:属于。
4、生:生长到。
5、识:认识。
6、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7、求:要。
8、异:对······感到诧异。
9、借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0、与:给。。
11、养:奉养,赡养。
12、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13、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14、一:全。
15、指:指定。
16、就:完成。
17、文:文采。
18、理:道理。
19、邑人:同(乡)县的人。
20、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21、稍稍:渐渐。
22、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23、乞:求取。
24、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利,认为······有利可图。
25、日:每天。
26、扳:通“攀”,牵,引。
27、环:四处,到处。
28、谒:拜访。
29、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30、从:跟随。
3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32、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33、复:又,再。
34、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35、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6、通:通达。
37、悟:聪慧。
38、受:接受。
39、天:先天。
40、贤:胜过,超过。
41、于:比。
42、材:同“才”,才能。
43、卒:最终。
44、于:被。
45、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46、彼其:他。
47、已:停止。
48、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作品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白话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作品鉴赏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4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非常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够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之后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5
本文选用《临川先生文集》,作者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做官后,向朝廷上万言书,提出政治改革的主张。继而推行各项政治革新,取得一定成就。但由于保守派的强烈反对,他两次被害相。晚年封为荆国公,谥号文。著有《王临川集》、《王文公文集》,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题解
本文用伤字点出作者的写作意图。伤是哀伤,痛惜的意思,表达了作者对方仲永这样的人才,泯然众人的哀伤,惋惜之情。
补充课文注释
1.世隶耕隶:属于
2.未尝识书具尝:曾经
3.父异焉焉:语气代词,代这件事。
4.即书诗四句书:动词,写。
5.并自为其名自:自己 为:动词,题上。
6.自是指物作诗立就自:从。 是:这。 就:完成。
7.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用作动词,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8.或以钱币丐之或:有的人。
9.父利其然也利:意动用法,以其然为利。然:这样。
10.从先人还家从:跟从。
11.还自扬州:从扬州回家。
12.贤手材人远矣贤:比优秀。
13.卒之为众人卒:最终。
14.且为众人且:况且。
15.固众人固:本来。
16.得为众人而已耶? 反问句。恐怕他连普通人还不如罢了。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2分析本文
一、这三个阶段的叙述,有见有闻,有详有略,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1.写仲永少时天资聪明,是以闻的形式。
2.写仲永十二三岁才思不能称前时之闻,是以见的形式。
3.写仲永最终沦为平庸,又是以闻的形式。
见闻结合,使叙事显得真实可信。
1.课文详写第一阶段。铺陈仲永才能初露的情形,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
2.后两个阶段略写,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引人深思。
这样详略处理,有力地突出了伤这一主题。
二、文中忽啼求之、即书诗四句、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三句中的几个副词对表达文意有何作用?
形象具体地表现了仲永才思敏捷,天资非凡。
三、分析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邑人,不使学一句。
本句用极其凝炼的笔墨,揭示了仲永才能衰竭,天资尽丧的原因。
利:表现了其父贪求钱财、鼠目寸光的性格特点。
环谒:概括了其父求财的可鄙行为。
不使学:暗示了仲永泯然众人的必然结果。
本段以议论为主,讲了两层意思
四、这一段中,受于天指什么? 受于人又指什么?
受于天是指人的先天条件好,即有天赋。
受于人是指人的后天学习和所受到的教育。
五、我们可以从仲永身上吸取哪些教训?
人的智力发展存在着某些差异,但这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是后天的教育和学习。青少年应正确认识自己:天资好的,加上勤奋学习,可能成为栋梁之材;反之,即使天资再好,如不学习,同样会碌碌无为。另一方面,即使天资差的人,如勤奋学习,也可以成为有用之才。
文言文翻译:陶侃惜谷《晋书》
陶侃尝出游,见人持一把未熟稻,侃问:用此何为?人云:行道所见,聊取之耳。侃大怒曰:汝既不田,而戏贼人稻!执而鞭之。是以百姓勤于农植,家给人足。
「译文」
陶侃曾经到郊外去游览,看到一个人拿着一把未熟的稻穗,陶侃问:拿这些东西干什么?那人说:走在路上我看见它,随便拔一把罢了。陶侃大怒说:你既然不种田,竟然还糟蹋人家的稻子!就把那人抓起来,抽了一顿鞭子。陶侃爱护庄稼而执法严,因此老百姓都勤恳耕种,家家生活宽裕,人人丰衣足食。
「阅读训练」
1. 解释下列句中加点的词。
①见人持一把未熟稻 ②执而鞭之
2.下列各句中加点的字与汝既不田中的田用法相同的是( )
A.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 B.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C.醉翁之意不在酒 D.去国怀乡
3.翻译:是以百姓勤于农植。
译文:
4. 者对陶侃的态度如何?本文表现了陶侃的什么特点?
答: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6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扩展阅读:
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叙事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细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指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于一个神童“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
方仲永的形象
天生神童,却因后天的不学习,而沦为普通人的典型形象。
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主题
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7
伤仲永文言文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注释
1.世隶耕隶:属于
2.未尝识书具尝:曾经
3.父异焉焉:语气代词,代这件事。
4.即书诗四句书:动词,写。
5.并自为其名自:自己 为:动词,题上。
6.自是指物作诗立就自:从。 是:这。 就:完成。
7.稍稍宾客其父宾客:名词用作动词,意思是以宾客之礼相待。
8.或以钱币丐之或:有的人。
9.父利其然也利:意动用法,以其然为利。然:这样。
10.从先人还家从:跟从。
11.还自扬州:从扬州回家。
12.贤手材人远矣贤:比优秀。
13.卒之为众人卒:最终。
14.且为众人且:况且。
15.固众人固:本来。
16.得为众人而已耶? 反问句。恐怕他连普通人还不如罢了。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伤仲永的文言文翻译8
原文: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益,都官员外郎。安石少好读书,一过目终身不忘。其属文动笔如飞,初若不经意,既成,见者皆服其精妙。
安石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果于自用,慨然有矫世变俗之志。于是上万言书,以为:“今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风俗日以衰坏,患在不知法度,不法先王之政故也。法先王之政者,法其意而已。法其意,则吾所改易更革,不至乎倾骇天下之耳目,嚣天下之口,而固已合先王之政矣。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自古治世,未尝以财不足为公患也,患在治财无其道尔。在位之人才既不足而闾巷草野之间亦少可用之才社稷之托封缰之守陛下其能久以天幸为常而无一旦之忧乎?愿监苟者因循之弊,明诏大臣,为之以渐,期合于当世之变。臣之所称,流俗之所不讲,而议者以为迂阔而熟烂也。”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
俄直集贤院。先是,馆阁之命屡下,安石屡辞;士大夫谓其无意于世,恨不识其面,朝廷每欲畀以美官,惟患其不就也。以母忧去,终英宗世,召不起。
二年二月,拜参知政事。上谓曰:“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安石对曰:“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上问:“然则卿所施设以何先?”安石曰:“变风俗,立法,最方今之所急之。”上以为然。于是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命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领之。安石令其党吕惠卿任其事。而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诸役相继并兴,号为新法,遣提举官四十余辈,颁行分下。
安石性强忮,遇事无可否,自信所见,执意不回。至议变法,而在廷交执不可,安石傅经义,出己意,辩论辄数百言,众不能诎。甚者谓“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罢黜中外老成人几尽,多用门下儇慧少年。久之,以旱引去,洎复相,岁余罢。终神宗世不复召,凡八年。
翻译: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父亲wang yi,任都官员外郎。王安石小时候喜欢读书,而且一次过目就终身不忘。他写文章时下笔如飞,初看似不经意,完成后,看过的人无不叹服他的文章精妙。
王安石议论高深新奇,善于雄辩和旁征博引,自圆其说,敢于坚持按自己的意见办事,慷慨激昂立下了矫正世事、改变传统陋习的志向。于是向宋仁宗上万言书,认为:“当今天下的财力一天比一天困乏,风俗一天比一天败坏,毛病在于不知法度,不效法先王的政令。效法先王的政令,在于效法先王政令的精神。只要效法先王政令精神,那么我们推行的改革,就不至于惊扰天下的人的视听,也不至于使天下舆论哗然,并且本来就符合先王的政令了。依靠天下的人力物力来创造天下的财富,征收天下的财富来供天下人消费,自古以来的太平盛世,不曾因为财富不足而造成国家的祸患,祸患是由于治理天下财政不得其法。居官任职的人的才能已经不足,而平民百姓之中又缺少可用的人才,国家的托付,疆域的.保护,陛下难道能够长久地依靠上天赐予的幸运,而不考虑万一出现祸患该怎么办吗?希望陛下能够明察朝政中苟且因循的弊端,明文诏令大臣,逐渐采取措施,革除这些弊端以适应当前的世事变化。我的这些议论,是那些沉溺在颓靡习俗中的人不会说的,而且那些议论的人还会认为是这迂腐而不切实际的老生常谈。”后来王安石掌管国家,他所安排的,大体上都是以这份万言书为依据的。
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在此之前, 朝廷多次下达委任他担任馆阁职务的命令,他都辞谢了; 士大夫们认为他是无意显赫于世以求仕途畅达,都恨自己不能结识他, 朝廷多次打算委派他担任名利优厚的美官, 只是怕他不就任。王安石因母亲去世离任, 一直到英宗朝结束, 朝廷多次召他, 他都不肯起复任职。
北宋神宗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被任命为参知政事。皇上对他说:“人们都不了解爱卿你的才能,都以为你只懂得经理学术,不懂的政治事务。”王安石回答说:“经术学问正是用来处理政务世事的,只是后来很多所谓“大儒”,大部分都是才能庸俗之人,因此世上俗人才都以为经学不能辅佐治世罢了。”皇上问:“既然这样那么你最先开始的施政措施是什么?”王安石答道:“改变劣习风俗,树立法规,是现在最亟需的了。”皇上认为是对的。于是开设增置三司条例司机构,任命他与知枢密院事陈升之一并负责。而后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等变法相继开始实施,号称新法,派遣提携推举各类官员四十余人,分派颁布执行新法。
王安石性格倔强刚愎,遇事不管对与错,都坚持自己的意见,执意不肯改变。到议论变法时,在朝百官都持不能变法的意见,王安石陈述儒家经义,提出自己的主张,辩论起来动不动就是好几百字,大家都驳不倒他。他甚至说“天灾不足以畏惧,祖宗不足以效法,人们的议论不足以忧虑”。朝廷内外老成持重的人几乎都被王安石解除官职了,他大量起用自己门下轻薄而有点小聪明的年轻人。王安石当了很长时间的宰相,因为旱灾而引退,等到再担任宰相,只过了一年多就被罢免了,直到神宗朝结束,也没有被再召回朝廷,前后共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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