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曾祺《鸡毛》读后感
这篇很有趣,根据汪曾祺在西南联大上学的见闻经历加工而成,写出了文人眼中市井百姓生活的趣味。
每天一早,文嫂打开鸡窝门,这些鸡就急急忙忙,迫不及待地奔出来,散到草丛中去,不停的啄食。有时又抬起头来,把一个小脑袋很有节奏的转来转去,顾盼自若,——鸡转头不是一下子转过来,都是一顿一顿的那么转动。到觉得肚子里那个蛋快要坠下时,就赶紧跑回来,红着脸把一个蛋下在鸡窝里。随即得意非凡地高唱起来:“郭格答!郭格答!”……到了傍晚,文嫂抓了一把碎米,一面撒着,一面“啯啯,啯啯”叫着,这些母鸡就都即即足足地回来了。它们把碎米啄尽,就鱼贯进入鸡窝。进窝时还故意把脑袋低一低,把尾巴耷拉一下,以示雍容文雅,很有鸡教。鸡窝门有一道小坎,这些鸡还都一定两脚齐齐,站在门槛上,然后向前一跳。这种礼节,其实大可不必。进窝以后,咕咕囔囔一会,就寂然了。
这段描写母鸡们生活情态的文字简直太有趣了,我们的眼前仿佛真有这样一群叽叽咕咕的可爱的母鸡,活活泼泼的找食,小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爪子在土里飞飞的刨来刨去。不知谁刨出一条虫子,附近的几只母鸡看到了立刻撒丫子峰跑过去,只看到一群翅膀的扑扇,尘土飞扬,然后一只母鸡从鸡群里冲出来,嘴里衔着战利品。但其他的母鸡都不甘示弱,它们紧跟上来。它走哪儿,它们也走哪儿。得胜将军干脆一仰脖子,把虫子吞下肚去,然后满意的在地上左左右右擦擦嘴壳。其他的母鸡看到没指望了,也就散了,好像也不失望,因为它们马上又开展新一轮的觅食活动了。我也好喜欢鸡,有时候很调皮,有时候又很逗,如果它们可以改掉随时随地大小便的毛病就perfect了!
联大的人都有点怪。“正常”在联大不是一个褒词。一个人很正常,就会被其余的人认为“很怪”。
可能那时候的'大学生更追求个性吧。因为战乱,学术上的规矩较少,不管是学术还是搞学术的人的生活都很自由,所以那个年代才出了许多所谓的“怪人”。但他们的怪并不会让人觉得不能交往或接触,反而觉得他们有特点有个性。而现代的人虽说喜欢把个性挂在嘴边,但很多时候所谓的追求个性、时尚不过是照样子描画罢了,人云亦云,看似很有个性,其实是在通俗流行的大众文化中迷失了自己的个性。
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枝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
呵呵,这也是“怪人”之一吧,多有个性啊,连吃肉都这么与众不同。呵呵,我看到这里的时候觉得二台有趣了。汪曾祺先生真是可以把人写活啊。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凹形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一下。她的扫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我看到这里时,觉得真是写的太妙了饿!之前不着声色娓娓写来似乎规规矩矩的金先生竟然是一个道貌岸然的偷鸡贼!呵呵,他也伪装的很好,竟然没有人知道这事。最后汪先生自己也忍不住了,在文末的时候说道:
这金昌焕真是缺德,偷了文嫂的鸡,还借了文嫂的鼎罐来炖了。至于他怎么偷的鸡,怎怎样宰了,怎样煺的鸡毛,谁都无从想象。
【汪曾祺《鸡毛》读后感】相关文章:
赏析汪曾祺《鸡毛》11-10
受戒汪曾祺读后感01-05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11-11
复仇 汪曾祺 读后感06-10
汪曾祺小说读后感11-11
汪曾祺选集读后感范文11-12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范文11-11
《汪曾祺文学精读》读后感11-09
汪曾祺小说《受戒》读后感10-31
汪曾祺小说选读后感06-10